水上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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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年月日

水上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根据高速公路工程指挥部下发【关于印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论证审查办法通知】。

2、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交通部现行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规定。

二、编制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避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特编制此安全专项方案。

三、工程概况

特大桥起止桩号K~,桥长m,桥宽。一工区上部配跨为m,二工区上部配跨为m,其中除20 m跨径采用预应力砼先简支后连续空心板梁,m 采用现浇连续箱梁,1*30 m、1*32.7采用部分预应力简支组合小箱梁外,其余均采用部分预应力砼先简支后连续组合小箱梁;下部为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及实体墩、桩基接承台,柱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河桥桥施工桩号为,桥长米

四、危险源

1、施工用电

2、水上船只航运

3、水上作业施工机械

4、高空作业和落水防淹

5、物体打击

五、水上施工的安全组织保证 (1)安全保证组织及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

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制定各种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2)安全保证组织机构

安全保证组织机构见附图。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副经理

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管理干部 作业队队长

安全质量部

安全管理小组

总工程师

安全员

各工班班长 安全监督岗

技术室

领工员

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3)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见附图。

六、水上钻孔桩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钻机就位前,对钻机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包括场地布置与

钻机坐落处的场地平整和加固,主要机具的检查与安装,配套设备的就位,泥浆准备情况及水电供应的接通、并确认地质条件符合该钻机的要求,地下无埋设物等。

2、钻机安装就位后,底座和顶端确保平稳,以免在钻进和运行中钻机产生位移和沉陷,一旦钻机产生位移和沉陷,找出原因,及时处理。

3、开机时,应先送浆后开钻;停机时,应先停钻后停浆。泥浆泵应有专人看管,对泥浆质量和浆面高度应随时测量和调整,保证浓度适合。停钻时,出现漏浆应及时补充。并应随时清除沉淀池中的杂物,保持泥浆纯净和循环不中断,防止塌孔和埋钻。

4、钻机的移位和拆卸,应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在转移和拆运过程中,应防止碰撞机架。

5、钻进中,应随时观察钻机的运转情况,当发生异响、吊索具破损、漏气、漏渣以及其他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开钻。

6、提钻、下钻时,应轻提轻放。钻机下和井孔周围2m以内及高压胶管下不得站人,严禁钻杆在旋转时提升。

7、钻架、钻台平车、封口平车等的承载部位不得超载。

8、钻机的安装和钻头的组装应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竖立或放到钻架时,应有熟练的专业人员进行。

9、安装钻孔机时,钻机钻架基础应夯实、整平。

10、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气设备齐全,电路配置完好。

(2).润滑油符合规定,各管路接头密封良好,无漏油、漏气、漏水现象。

(3).各部件安装紧固,转动部位和传动带有防护罩,钢丝绳完好,离合器、制动带功能良好。

(4).钻机作业范围内无障碍物。

11、基桩成孔后,钢筋笼的下放,必须考虑吊车的荷载能力;接头焊接必须牢固,严禁违章作业。

12、灌注混凝土使用的泵车臂下面严禁站人,操作部份应用由专业人员执行。

七、水上承台及立柱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应划定作业区域,安设护栏并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2、先开挖后支护的沟槽、基坑,支护必须紧跟挖土工序,土壁裸露时间不宜超过4h。先支护后开挖的沟槽、基坑,必须根据施工设计要求,确定开挖时间。

3、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能满足施工机具的作业要求。

4、在现场建(构)筑物附近进行桩工作业前,必须满足掌握其结构和基础情况,确认安全;机械作业影响建(构)物结构安全时,必须先队建(构)筑物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经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后,方可进行机械作用。

5、基坑支护施工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应熟悉支护结构施工设计图和地下管线等设施状况,掌握支护方法,设计要求和地下设施的位置、埋

深等情况。

6、基坑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斜道,严禁攀登支护结构。

8、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开挖深度、地面荷载、施工设备和基坑周边环境等状况。对专护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满足邻近建(构)筑物和施工安全的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9、施工过程中,严禁利用支护结构支搭作业平台、挂装起重设施等。

10、拆除支护结构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中应与土方回填密切配合,并设专人负责安全监护。

11、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的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桩工、起重机械作业。

14、施工过程中,对支护结构应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确认合格。

八、航道安全措施

(1)在施工期间,大桥区域河道上下游各50m内禁止各种船只停泊;

(2)桥梁施工区域上下游各50m处设置符合要求的醒目标志;

(3)桥梁施工作业区域夜间有充足的照明设置;在航道通行孔,设置航标灯;

(4)为尽量避免过往船只碰撞作业平台,在其内侧加打木桩,并向上下游延伸5m,设置醒目标牌,为船只导航;

九、施工用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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