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
劳动法名词解释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
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14.10
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是指通过立法
规定,在我国境内的一切生产性建设项目的 安全卫生设施,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制度。
职业病15.10 11.7
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
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的物质等因素而引 起的疾病。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6.10
是根据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的 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 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 度。
劳动安全基准制度13.4
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
生育保险14.10
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怀孕、分娩而中 断劳动时,获得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种 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和 物质帮助通常由现金补助和实物供给两部分 组成。
疾病保险12.4
是指劳动者及其供养的亲属由于患病或非因 工负伤后,在医疗和生活上获得物质帮助的 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劳动法律事实15.10
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规定的能够引起劳
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一切客观情 况,劳动法律事实按照它们发生是否以行为
人的意志为转移,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
服务期条款12.4
服务期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用人
单位提供其专项培训待遇的劳动者,必须为
用人单位服务满约定的期限,期限内不得单
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
时间基本相同。
年休假17.4
是指劳动者每年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带薪休假。
00167劳动法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1、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3、国际劳动立法概况第二章劳动法律关系1、劳动法律关系概述3、劳动者的基本义务第三章就业促进制度1、就业与就业促进3、政府就业促进的主要措施第四章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概述 2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集体合同制度1、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概述3、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4、工会第六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1、工作时间制度 2 、休息休假制度3、第三节延长工作时间第七章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1、、工资基准概述 2 、最低工资制度3、工资保障制度 4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1、安全卫生基准概述3、劳动卫生基准制度第九章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概述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第十章劳动保障监察制度1、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概述2、劳动保障监察机构3、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一章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名词】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上的劳动法: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综合性法律。
【单选】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 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多选或简答】劳动法上的劳动必须具备的条件:A为法律的义务之履行B 为基于契约关系C为有偿的D为职业的E为在于从属的关系。
【多选】劳动法的渊源A宪法B法律C行政法规D部门规章E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F国际劳工公约G规范性劳动法律H法规解释I其他【简答】简述劳动法的功能?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
3.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
4.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单选】劳动法以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第一节劳动安全卫生基准概述一、劳动安全卫生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劳动安全卫生,又称职业安全卫生,我国过去称为“劳动保护”,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或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制度。
【注意】劳动安全卫生的概念在考试中可能以名词解释形式考核。
(二)特征(1)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实施具有强制性。
(2)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以劳动过程为其保护范围。
(3)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以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为主要途径,通过消除劳动过程中不安全和不卫生的因素,实现对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保护。
二、劳动安全卫生立法的作用(一)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二)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三、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的立法概况(一)外国及国际劳工组织立法概况劳动安全卫生立法最早产生于资本主义工业革命以后。
1802年英国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最早的劳动保护立法。
进入20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国迅速加强了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专门立法,如1937年,英国在《工厂法》中设“工厂安全与卫生”专章;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等国都先后颁布了矿山安全法或煤矿安全法。
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立法权都属于各州。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联邦设立了一个国家安全委员会,并于1970年公布了《职业安全和卫生法》、1927年公布了《联邦矿山安全与卫生法》。
日本:1947年公布了《工人赔偿法》、1972年颁布了《劳动安全卫生法》。
各国不断加强劳动安全与卫生的劳动立法的同时,有关的国际劳工立法也日益加强并在深度和广度上极大地影响着各国的劳动安全卫生立法。
(二)我国劳动安全卫生立法概况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特别重视劳动安全卫生立法,并在国家宪法和宪法性文件中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劳动安全卫生立法有了很大的发展。
1982年国务院发布了《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要点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要点名词解释: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它是国家在劳动立法中所体现的指导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紧密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2、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一句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是由劳动行政法律关系、劳动服务法律关系等附随法律关系构成的法律关系体系;3、劳动行政法律关系:劳动行政主体和劳动行政相对人之间,为实现劳动法律关系而依据有关劳动行政法规而形成的权力或权利义务关系;4、劳动服务法律关系:劳动服务主体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服务过程中依据相关的劳动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规范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5、法的三要素:概念、规则、原则6、法律规则的结构要素: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7、劳动法的地位:它是我国整个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8、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和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将派遣劳动者派遣至劳务派遣接受单位工作单位;9、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24小时的特殊形式的劳动合同;10、集体谈判:劳动者通过自己的组织或代表与相应的雇主、雇主组织或者其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11、集体合同:团体协议或团体合同;是个别或多数雇主或雇主团体与代表工人的团体或者由工人依照国家法令选举并授权的代表缔结的关于规定工作条件及雇佣条件的书面契约;12、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我国境内的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一种劳动保护制度;13、劳动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生之争议及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与工会之间围绕权利、义务以及相关利益所生的争议;14、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及其他劳动法主体,违反劳动法规定所应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辨析说明:15、劳动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区别:A、民法:调整对象不同;调整主体不同;调整的原则不同B、行政法:调整对象不同;调整主体不同;法律关系的产生根据不同C、经济法:调整对象不同;目的不同16、劳动合同制度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主体不同:自然人 /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内容不同:提供劳动的过程 / 必须有劳动成果地位不同:合同签订前是平等的,签订后具有一定的隶属性,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 地位始终是平等的费用计算不同:按劳分配 / 遵循商品定价规则,即成本加合理的利润适用法律不同:适用劳动法 / 不适用劳动法风险承担不同:用人单位承担 / 劳务风险自行承担17、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体不同:劳动者集体 / 单个的劳动者目的不同: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待遇和劳动标准 / 建立劳动关系内容不同: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劳动待遇 / 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形式不同:必须是书面形式 / 对不是书面形式的也加以保护生效方式不同: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 签字盖章18、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及时处理原则、调解原则、三方原则19、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即未履行法定义务;简答:20、劳动法的作用:A、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B、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C、规范劳动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D、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21、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主体的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特点劳动法律关系是围绕劳动者的保护和劳动力的使用展开的22、劳动合同A、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B、特征:劳动合同在主体上具有是固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劳动合同主体在双方地位上具有从属性劳动合同时间上具有继续性23、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律认可的用人单位;只有年满十六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对外国劳动者加以限制,仅能建立一个全日制的劳动关系24、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义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滥用优势地位的禁止;合同的形式:必须为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如已建立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25、劳动合同的效力:合意则合同成立并生效;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签订的合同无效;26、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程序以及后合同义务:出具证明,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后合同义务:不再存在劳动关系,但仍可能存在权利义务关系;27、我国现行工作时间立法内容举例说明:A、标准工时: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B、特殊工时:包括缩短工作日、不定时工作时间、计件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28、休息时间的种类:A、休息时间: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用膳和工间休息、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工作周之间的休息时间B、休假:法定节假日,不补假;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婚丧假、产假;29、工资形式及构成:A、工资形式:计时:按照单位时间工资率即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劳动者个人工资的一种形式;计件:按照劳动者完成的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计算工资的形式;年薪: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劳动者实行以一个账务年度为核算工资依据计发劳动报酬的工资形式B、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30、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协调原则:与相关的因素综合考虑,相互协调基本生活保障原则:保障劳动者个人和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分级管理原则:不同行政区域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31、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其他因素:经济发展水平等32、最低工资的确定程序: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各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拟订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方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确定方案报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收到方案后,同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14日内,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同意后,各级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方案报至各级政府批准批准后7日内在公报上发布在发布后10日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标准报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用人单位在发布后10日内,将标准公示33、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34、劳动争议处理机构:A、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B、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必经程序C、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民诉法D、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仲裁委员会35、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的承担条件:行为人具有法律责任能力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行为人的违法行为造成或足以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行为人主观方面有过错36、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形式:行政法律责任,予以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民事法律责任,赔偿损失、经济补偿、强制履行合同、补发工资、补缴保险费等刑事法律责任,重大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强迫劳动罪、滥用职权罪等论述:37、劳动合同的内容:试用期条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期限条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终止时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无终止期限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以某项工作的完成时间作为合同的终止期限劳动报酬条款:明确的,经协商一致的违约金条款:除法律有规定外,不得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竞业禁止条款:法定的:受到法定的限制,不得从事和其所服务的用人单位相竞争的业务不补偿约定的:不受法定约束的劳动者约定在合同内的不补偿;合同期满后,限制其择业的补偿保守商业秘密条款: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不得出卖;38、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A、权利:工作平等权:平等就业和平等待遇劳动安全权: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参与用人单位安全卫生决策权、知情权、拒绝危险工作、安全卫生代表的处置权劳动报酬权:获得最低工资标准权休息权:年休假不少于3个工作周、8小时工作制、享受带薪休假职业培训权:培养和提高职业能力的权利劳动者有权要求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社会保险与福利权:人文关怀:年老、急病、失业、伤残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争议处理方式选择权、请求依法受理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B、义务:积极完成劳动任务:应当亲自完成劳动任务不断提高劳动技能:积极学习,努力专研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39、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与经济赔偿支付条件:P 150协议解除;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预告解除,提前通知3日;即时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即时解除;预告解除,提前30日或付一个月工资;经济性裁员40、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A、劳动安全卫生行政部门:建章立制、监督检查、组织科研活动、制定工作规划并实施、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B、用人单位:权利:依法制定内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要求劳动者全面遵守、对本单位规章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违反的情况予以纪律处分;义务: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安全设施、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未成年工和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劳动者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C、劳动者:权利:知情权、建议权、拒绝权、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权和撤离权、监督权、工伤保险权、获得民事赔偿权义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接受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劳动安全生产技能、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履行安全生产义务D、工会:监督检查,提出意见等41、特殊劳动保护制度:P 242A、女职工: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矿山井下作业;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森林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连续负重20公斤、间断负重25公斤的作业;经期保护:明确规定经期禁止从事的劳动范围;孕期保护;禁止作业;调动工作;保护休息权产期保护:产假为90天,有生育保险待遇哺乳期保护:明确范围;延长休息时间设施的建设B、未成年工:禁止使用童工明确未成年工的工作范围定期的健康检查登记制度42、社会保险法律关系:概念:社会保险主体之间依法形成的收取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支付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主体:保险人承保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其他社会保险的服务主体、管理人、监督人;内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客体:是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可以是资金和服务行为;。
日本劳动基准法的主要内容
日本劳动基准法的主要内容[日期:2005-02-12] 来源: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作者:[字体:大中小]日本劳动基准法由总则、劳动合同、工资、劳动时间、劳动安全卫生、未成年者劳动基准、女性劳动基准、工伤赔偿、员工宿舍、劳动监察机关等十四章构成。
其中很大篇幅是关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一章总则。
主要是界定劳动基准法所使用的用语。
对劳动条件、劳动条件决定、均等待遇、男女同工同酬、禁止强制劳动、排除中间剥削、保障行使公民权、劳动者、用人单位、工资等一些用语作了概念性的界定。
也阐明这些用语在劳动基准法中使用的原则。
这章可称为是劳动宪章。
第二章劳动合同。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低于劳动基准法所规定劳动条件的劳动合同无效。
为了防止人身隶属关系的出现,对有期限的雇用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合同期限做了严格的规定。
除了特殊情况外,原则只能签订一年合同。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以劳动者能明白的方式,向劳动者提示关于工资、劳动时间及其他一些劳动条件。
用人单位不得签订包含有在劳动者不履行合同时,事先规定赔偿金额的合同。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控制劳动者人身自由现象的出现,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签订先借给劳动者钱款,然后叫劳动者提供劳动,抵押其所借钱款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还不得签订叫劳动者把所得工资当做储蓄金存起来或者管理劳动者储蓄金的合同。
除以上外,劳动合同还对解雇劳动者做了限制性的规定。
用人单位不能解雇因工负伤或者因病正在治疗而不能工作的员工、治愈后没有经过30天的员工、产前和产后以及产后还没有经过30天的女工。
用人单位要解雇劳动者时,必须至少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如果不是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话,必须要给想解雇的员工支付30天以上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在退职时,如果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包括从事工作的时间、工种、职务、工资、退职理由等内容的证明书时,用人单位不得拖延要立即给劳动者出具包括以上内容的退职证明。
在劳动者死亡和退职时,如果家属提出要求的话,必须在7日内把劳动者的工资、保证金等如数返还给其家属。
劳动法自考题-27
劳动法自考题-27(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0,分数:10.00)1.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是______(分数:1.00)A.劳动法人本主义精神的集中体现√B.劳动法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C.最初的劳动法重要内容√D.国际劳工组织关注的重点之一√解析:[解析] 本题是对安全卫生基准制度的考查。
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是劳动法人本主义的集中体现,是最初的劳动法重要内容,也一直是国际劳工组织关注的重点之一。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根据我国______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的。
(分数:1.00)A.保证生产B.安全第一√C.预防为主√D.综合治理√解析:[解析]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根据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可以分为以下等级______(分数:1.00)A.特别重大事故√B.重大事故√C.较大事故√D.一般事故√解析:[解析]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可以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劳动安全基准制度涉及生产和经营的各个领域,主要包括______(分数:1.00)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B.工厂安全技术准则√C.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准则√D.矿山安全法律规范√解析:[解析] 本题是对劳动安全基准制度的主要内容的直接考查,属于识记性的内容。
劳动法自考题-9
劳动法自考题-9(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20,分数:20.00)1.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于______恢复了新中国的席位。
∙ A.1971年10月16日∙ B.1971年11月16日∙ C.1949年10月1日∙ D.1972年11月16日(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1944年起又成为该组织的常任理事国。
新中国成立以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由台湾国民党政府占据该组织席位。
1971年10月联合国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同年11月16日,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恢复了新中国的席位。
答案为B。
2.下列关于劳动法律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 B.劳动法律关系既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C.劳动法律关系既包括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 D.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既具有平等性也具有从属性(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主体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承担的劳动义务,亦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它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和核心。
行政部门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之间和关系属于劳动行政关系是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而非劳动法律关系。
答案为B。
3.属于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的是______∙ A.平等就业权∙ B.报酬请求权∙ C.自主择业权∙ D.休息休假权(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同时还规定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包括报酬请求权、报酬协商权和报酬支配权。
答案为B。
4.______是法律确认公民享有就业的主体资格的基本标志。
∙ A.劳动权利能力∙ B.劳动行为能力∙ C.劳动权∙ D.劳动年龄(分数:1.00)A.B.C.D. √解析:[解析] 劳动年龄,是法律确认公民享有就业的主体资格的基本标志。
劳动法学名词解释汇总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劳动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具体表现为一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
既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得以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的中介,又是权利和义务的承载体。
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者依法享受劳动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劳动者参与劳动法律关系成为主体的前提条件。
劳动者的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者能以自己的行为参与劳动法律关系,实际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是劳动者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基本条件。
用人单位劳动权利能力: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用人权利和承担用人义务的资格。
是用人单位参与劳动关系成为合法主体的前提条件。
用人单位劳动行为能力:用人单位依法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实际行使用人权利和履行用人义务的资格。
是用人单位依法参与劳动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基本条件。
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劳动法主体之间为实现一定的劳动过程,依照劳动法规,通过劳动合同而设立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劳动法主体间已经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
由于一定的客观情况的出现而引起法律关系中某些要素的变化。
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劳动法主体间的劳动法律关系依法解除或终止,亦即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消灭。
劳动法律事实:劳动法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一切客观情况。
行为:劳动法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意志活动,包括作为与不作为。
劳动法律事实的事件:不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就业权:也称狭义的劳动权或工作权,指具有劳动能力、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机会的权利,这是劳动基本权的核心。
休息权:劳动者经过一定时间的劳动后,获得充分的休息的权利。
职业安全权:又称劳动安全卫生权,是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获得保障,从而免遭职业危害的权利。
生活保障权:亦称享受社会保险权或物质帮助权。
是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有权依法获得物质帮助,以保证劳动者在生、老、病、死、伤、残等情况下,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生活需要。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重点 05151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重点整理名词解释:1、劳动法:是以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同时也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一些社会关系。
2、劳动关系: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3、劳动权:也称工作权,是指人们享有的从事社会劳动及其劳动保障,以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4、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并且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权利。
5、津贴,是对在特殊情况下工作的职工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进行合理补偿的附加劳动报酬和物质鼓励,是劳动报酬的一种补亢形式。
6、集体谈判:是指劳动者通过自己的组织或代表与相应的雇主、雇主组织或者其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7、失业预警制度:失业预警机制就是为了加强失业调控,而建立的失业动态报告,其主要目的是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8、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9、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动者签订派遣合同,经派遣劳动者同意,派其到被派单位在其管理下从事其指派的劳动。
10、安全技术规程:是指以防止和消除劳动过程中伤亡事故的技术规则为基本内容,旨在保护劳动者安全的法律规范。
11、违反劳动法法律责任:指用人单位等行为人违反劳动法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12、工资基准:是指国家立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在核算和支付劳动者工资时所应遵守的最低标准。
13、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14、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又称职业安全卫生基准、劳动保护基准,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或者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准制度。
15、特殊劳动保护制度:是指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制度。
16、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企业劳动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包括固定职工、临时工、外派人员等。
第三条企业劳动安全管理工作原则上由企业总经理负责,设立劳动安全管理部门协助进行具体管理。
第四条企业劳动安全管理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连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企业设立劳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劳动安全管理部门由一名部门负责人和若干名安全专员组成,部门负责人直接向总经理汇报。
第七条各部门、各处室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或本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检验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标准执行情况。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主管人员和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生产设备和施工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案制定和演练。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第四章危险化学品管理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的购进、储存、使用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门的仓库存放,并设立安全隔离区域,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进行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的培训,并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案制定和演练。
第五章机械设备管理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机械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劳动基准法概述
劳动基准法概述2023-11-11contents •劳动基准法的基本概念•劳动基准法的主要内容•劳动基准法的实施与监督•劳动基准法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劳动基准法的未来发展与挑战•案例分析目录01劳动基准法的基本概念劳动基准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权益的基本法律规范,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安全卫生标准等劳动基准。
劳动基准法是劳动关系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基准法的定义劳动基准法的立法目的促进社会公平与稳定通过设定统一的劳动基准,避免不同行业、地区之间的不公平待遇,促进社会公平与稳定。
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劳动基准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方面的义务,约束其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劳动基准法通过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工时制度等劳动基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其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劳动基准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基准法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组织形式。
劳动基准法不适用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02劳动基准法的主要内容确保劳动者获得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的最低工资。
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确保不同职位和工种的劳动者获得公平的最低工资。
避免工资歧视鼓励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促进企业竞争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降低社会不安定因素。
维护社会稳定最低工资制度工时制度保障劳动者有足够的休息时间,避免过度劳累。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加班加点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劳动者权益确保劳动者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避免加班加点带来的负面影响。
鼓励企业采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确保劳动者享有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权利。
休息休假制度确保劳动者享有充足的休息时间,恢复体力和精力。
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利防止因长时间工作导致的疲劳过度,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全国自考法学类劳动法(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工资基准与工资
全国自考法学类劳动法(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3. 填空题 4. 名词解释 5. 简答题 6. 论述题7. 案例分析题填空题1.我国现行的工资形式。
正确答案:(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年薪。
涉及知识点: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2.常见的工资构成单元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涉及知识点: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3.工资应当以__________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正确答案:法定货币涉及知识点: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4.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给劳动者工资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及,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正确答案: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签名涉及知识点: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5.《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0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__________,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正确答案: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涉及知识点: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6.现行欠薪支付保障措施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等。
工资支付信用等级制度、欠薪加速偿付制度等也是重要的欠薪支付保障制度。
正确答案:欠薪索赔优先权制度、欠薪保障基金制度、欠薪报告、欠薪预警制度涉及知识点: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7.__________是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核心,也是用人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
正确答案:安全生产责任制涉及知识点: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8.室内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__________的时候,应当采取降温取暖措施。
正确答案:高于35℃,低于5℃涉及知识点: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9.新的《职业病目录》将职业病范围确定为10大类,共__________种。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授课)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授课)
本章内容主要是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的介绍。
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是指国家或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为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规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推动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的关键因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每个企业都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并且要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在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中,包括对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劳动场所的布局和设施的配置、劳动者的培训和教育等内容。
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劳动安全卫生基准,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受到伤害和危险。
同时,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和流程,并且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有效执行。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总的来说,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是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障措施。
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取得长足发展,实现共赢局面。
(通用)劳动教育考试试题及答案
(通用)劳动教育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目要求的选项)1、根据《劳动法》规定,下列哪一项不是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该综合考虑的因素OA、社会平均工资水平B、劳动生产率C、雇主支付能力D、就业情况答案:C2、我国标准规定的四大安全标志类型不包括():Λ^禁止标志B、警告标志C、指令标志D、辅助标志答案:D3、()是一种心理上被压迫的感受,是促使一个人的精神、思想以及身体状况处于紧张状态的条件A、紧张B、压力C、情绪D.倦怠答案:B4、以社会福利是个人的责任为制度理念的社会保隙模式是()。
A、保险型保障模式B、福利型保障模式C、国家型保障模式D、储蓄型保障模式答案:D5、O年成为中国的“劳动立法年”。
A、2000B、2005C、2007D、2010答案:C6、下列关于劳动基准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OA、必须在国家层面制定标准明确规定劳动基本条件,制约用人单位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B、必须在省级层面制定标准,明确规定劳动基本条件,制约用人单位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C、必须在市级层面制定标准,明确规定劳动基本条件,制约用人单位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D、必须在单位内部制定标准,明确规定劳动基本条件,制约用人单位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答案:A7、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当地就业者及其()的最低生活费用等因素。
A、抚养人口B、扶养人口C、扶助人口D、赡养人口答案:D8、关于脑力劳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信息论和计算机科学的发展促进了对脑力劳动的研究和认识B、机体感受器官将接受的信息通过感觉加工器编码后输入工作记忆C、运动器官从工作记忆获取指令而做出相应的反应D、脑力劳动常使心率加快答案:D9、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为代价。
A、利益B、利益C、生命D、人权答案:C10、以丰富的实践活动助推大学生劳动行为习惯的养成是从O层面培育大学生劳动精神。
A、目标牵引B、认识纠偏C、环境氤氤D、实践铸就答案:D11、地下维护室、沟道或井下的温度超过O时,不得进入作业。
简述劳动基准的内容,以及劳动基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约束力
简述劳动基准的内容,以及劳动基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约束力本文将介绍劳动基准的概念、内容以及其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约束力。
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的3篇《简述劳动基准的内容,以及劳动基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约束力》,供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简述劳动基准的内容,以及劳动基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约束力》篇1引言劳动基准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的关于劳动条件、劳动保障和劳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劳动基准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内容。
劳动基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是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基础。
一、劳动基准的内容1.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应当考虑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2.工时制度工时制度是指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是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 小时。
3.休息休假休息休假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享有的休息和休假权利。
国家规定,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1 日,每年至少有 5 个工作日的法定节假日。
4.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是指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安全培训,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5.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是指用人单位应当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给予特殊保护,不得安排他们从事对身体有害的高强度、加班加点等工作。
二、劳动基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约束力1.对用人单位的约束力劳动基准对用人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劳动基准制定本单位的劳动规定,并对劳动者进行公示。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基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2.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劳动基准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劳动教育考试题库及答案6
劳动教育考试题库及答案6(教师进城考试刷题试题)一、单选题(共40题,每题1分,共40分)1、下述哪一个不是养老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 )A、个人缴费B、财政补贴C、单位缴费D、社会捐赠正确答案:D2、在下列几种保险中,待遇水平通常较高的是( )。
A、养老保险B、工伤保险C、生育保险D、医疗保险正确答案:B3、劳动合同可以分为书面劳动合同和口头劳动合同,其划分标准是( )A、就业方式B、存在的形式C、合同的期限D、用工的形式正确答案:B4、下列不属于情绪耗竭表现的是( )A、疲乏不堪B、麻木冷淡的态度C、精力丧失D、体力衰弱和疲劳正确答案:B5、我国公费医疗保险的经费来源于( )A、职工福利经费B、财政拨款C、职工标准工资的一定比例D、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正确答案:B6、根据有关规定,我国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基本方针是( )A、安全就是生产力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C、安全就是效益,质量就是生命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正确答案:D7、劳动法实行劳动行为自主与( )相结合原则。
A、平等自愿、协商一致B、劳动者择业自由C、劳动基准制约D、签订劳动合同正确答案:C8、大学生遭遇触电事故的最主要原因在于( )。
A、偶然的意外事故B、缺乏安全用电常识C、电器设备存在缺陷D、用电线路维修不缮正确答案:B9、社会保险在性质上是( )。
A、权利义务择一型B、义务型C、权利义务结合型D、权利型正确答案:C10、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 )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A、一级B、三级C、四级D、二级正确答案:C11、认为劳动关系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企业内部管理不善,这种观点属于( )流派。
A、批判性产业关系学派B、主流经济学派C、产业关系学派D、人力资源管理学派正确答案:D12、居民健康档案一经建立,要为居民保存( )A、10年B、20年C、终身D、30年正确答案:C13、事故的发生在一定范畴内会遵守( )。
作业场所安全卫生保洁制度模版
作业场所安全卫生保洁制度模版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作业场所的安全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提高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水平,提升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作业场所,包括办公室、生产车间、实验室等。
三、责任分工1. 作业场所负责人作业场所负责人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作业场所的安全卫生质量负有主要责任。
2. 安全卫生保洁员安全卫生保洁员负责定期进行作业场所的清洁、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作业场所的整洁和卫生。
3. 全体员工全体员工应积极遵守本制度规定,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卫生,配合安全卫生保洁员的工作。
四、安全管理1. 常规检查作业场所负责人每日对作业场所进行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作业场所的安全。
2. 应急预案作业场所负责人应制定作业场所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3. 安全设施作业场所应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等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五、卫生管理1. 清洁工具和用品清洁工具和用品应保持干净,定期更换或清洗,防止交叉感染。
2. 定期清洁安全卫生保洁员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清洁,包括地面、办公桌面、设备器材等。
3. 垃圾处理垃圾应分类投放,定期清理,确保作业场所的卫生和环境的整洁。
4. 病菌消毒对于易滋生病菌的区域和设备,安全卫生保洁员应定期进行消毒工作,确保作业场所的卫生。
六、保洁管理1. 常规保洁定期保洁员对作业场所进行常规保洁工作,包括擦拭桌椅、清理窗户、拖地等。
2. 特殊保洁对于特殊情况下的脏污、油渍等情况,保洁员应及时清理,保持作业场所的整洁和清洁度。
3. 保洁用品管理保洁用品应符合卫生要求,定期更换,确保保洁工作的质量。
七、培训和教育1. 新员工培训公司应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卫生保洁制度的培训,确保其了解和掌握制度要求。
2. 定期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卫生保洁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
八、制度执行和监督1. 执行要求全体员工应积极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确保安全卫生保洁工作的质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对特殊岗位或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 认证,前者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 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从业 人员,后者则主要是指从事容易发生人员 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 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如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 锅炉作业等;
第三,对有特殊危害的设备或产品的认证。 除了上述的特种设备的安全认证,还包括 漏电保护器安全认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 质量认证等。
伤亡事故的报告:现场有关人员报告企业负责 人——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 告后,24小时内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 公安部门、检察院、工会——企业主管部门和劳 动部门逐级将死亡事故报至省级企业主管部门和 劳动部门、重大伤亡事故报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 部门、劳动部门 企业应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对于伤亡事故,应组成不同级别的调查组进行调 查,然后分别作出处理。处理工作应在90日内结 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日。
2、用人单位 主要是义务。 (1)依法制定内部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并要求劳 动者遵守;(2)对内部的劳动安全卫生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对劳动 者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 度的劳动者给予内部处罚;(4)提供符合国家规 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条件和必要的劳动 防护用品。比如化工行业的口罩、防毒面具等; 煤炭行业的安全头盔等;(5)依法参加工伤社会 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三、劳动卫生基准制度 (一)概念和特征 劳动卫生基准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 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 和职业危害的发生而制定的各种基准的总称。其 目的是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其内容具体,可操 作性强,并具有与时俱进的特点(主要是会添加 一些新的职业病目录)。 我国的劳动卫生工作的重点是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二)主要内容 1、管理类的劳动安全基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由政府各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 理,用人单位则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并要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制度,追究相关 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这是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的切实有 效的制度。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积极开展劳动安全 教育培训工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有接受教育 和培训的义务。对于培训时间也有具体规定。
3、劳动者及工会 工会主要是监督、建议和或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危 害因素等;(2)建议权,针对劳动安全卫生情况;(3) 拒绝权,有权拒绝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4)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权和撤离权,如下井后发现 有瓦斯泄露迹象;(5)监督权;(6)工伤保险权,有权 要求单位为其参加工伤社会保险;(7)获得民事赔偿权。 义务主要是指严格遵守单位有关用工安全卫生方面的规章 制度,接受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 报告等。
(4)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 这是指我国境内的一切新建、改建、扩建 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的一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
(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伤亡事故分为四类:①轻伤事故,指职工 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 事故;②重伤事故,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 或视觉、听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 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 有重大损失,但无死亡发生的事故;③死 亡事故,职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④重大 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⑤特 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
一、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概述 (一)劳动安全卫生基准的概念和特征 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又称职业安全卫生基准、劳动保护基 准,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或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 体健康的基准制度。 其特征:(1)保护对象具有特定性和首要性。保护对象 是特定的劳动者,且因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第 一位的,因而这一制度具有首要性的地位。(2)其实施 具有强制性。排除了用人单位可通过协商方式免除或放弃 的可能。如有的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旦发生事故, 单位不承担责任,或生死不论等,皆违法。(3)以劳动 过程为其保护范围。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之外手段的意外伤 害、治病防病等均不属其调整范围。(4)其使用范围具 有普遍性,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3)劳动安全认证制度 这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之前,依法对参与 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能力、资格以及其他 安全因素进行审查评价并确认资格或条件 的制度。 主要包括三类:
第一,对企业安全生产资格的认证,这包 括对矿山、建筑、危险品行业企业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制度,以及对特种设备(如锅 炉、电梯、压力管道、客运索道、大型游 乐设施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许可制度。
(6)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制度 这是指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 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2、技术类的劳动安全基准制度 这是指上升为法律的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1)建筑物和通道的安全(2)机器设备 的安全(3)电器设备的安全(4)动力锅 炉和气瓶的安全(5)建筑安转工程的安全 (6)矿山安全
(二)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的基本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三)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中各方当事人的权 利和义务 1、劳动安全卫生行政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劳动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劳 动法》所确立的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 其所拥有的主要是义务,或曰职责:(1)建章立 制。即围绕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制定或修订统一的 规章制度;(2)监督检查,针对用人单位执行情 况;(3)组织开展劳动安全卫生科研工作;(4) 制定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工作规划并予以落实; (5)加强劳动安全卫生宣传。
二、劳动安全基准制度 (一)概念和特征 劳动安全基准制度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劳 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 生产设备安全的各种基准的总称。其(1)以保障 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为目的;(2)主要内容是 对劳动者的劳动环境、作业场所等劳动条件和生 产设备的安全的规定;(3)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 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