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定位系统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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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定位系统验收标准

人员定位系统验收标准
查看系统布置图
系统覆盖范围检查。系统要覆盖井下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等重要的人员聚集区、危险地段和区域
现场检查
系统在掘进和回采跟进时的维护记录。主要内容是信号采集器在跟进、回撤移动的记录,包括安装位置(回采工作面要注明顺槽剩余长度,掘进面要注明已掘进的累计进尺)、种类、安装时间、操作人、所在区域负责人
现场检查
区域爆破闭锁功能
实时统计爆破区域内人员数量,区域内有人员时,实施爆破装置可靠闭锁
现场检查
手持搜救功能
必须配备移动式读卡器,对井下携卡人员进行搜寻
现场检查
现场查看维护记录
下井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标识卡
现场抽查,标识卡功能测试
监测工和中心站操作员应培训合格,持
证上岗
现场检查培训合格证
为保证人员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应
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
1.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
2.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3.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4.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5.系统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现场检查,查看地面调试记录
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采用人工监测,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检查故障登记表
监测工必须每天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中心站
检查巡检登记表
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测试,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应及时更换
现场备用电池有效性测试
入井电缆必须具有防雷措施
现场检查
第三部分:系统功能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及要求
检查方法
是否合格
存在问题
携卡人员当前信息
显示
携卡入井全部人员的实时信息显示:显示内容包括携卡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职务或工种、所在区队班组)、区域名称、入井时间、井下工作时间及人员总数

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加强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防范人员聚集风险,掌握厂区人员流动和位置情况,加强风险预判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适用人员范围:进入公司生产区域的所有人员包括外来人员。

2.2 适用标的(事件)范围:公司内人员定位、预警的管理。

第三条术语与定义3.1 人员定位卡:作为被追踪、被定位的信号收发器佩戴于人身之上,以确定人员所在位置。

定位卡具备报警求救的功能。

3.2 人员定位:通过定位基站、定位卡以及定位算法实现对于人员在时空上的感知。

3.3 人员聚集:公司人员在厂区任意位置和一定范围(半径不超过15米)聚集的行为及其持续的(持续时间大于1分钟)状态。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安全环保部4.1 负责向本公司(包括长期承包商)发放人员定位卡。

4.2 负责定位系统的维护和管理,与技术支撑单位共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4.3 负责打印信息贴纸,粘贴在固定人员的定位卡上。

4.4 负责向丢失损坏人员定位卡的固定人员,征收损坏丢失费用,并上交公司财务部。

第五条人事行政部5.1 负责保安发放的人员定位卡的充电管理,确保充电安全和保证发放的人员定位卡电量充足。

5.2 负责向需进入厂区的访客、提货送货人员,登记、发放、回收临时人员定位卡。

5.2 负责向丢失损坏人员定位卡的临时访客提货送货人员,征收损坏丢失费用,并上交公司财务部。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按照规定使用人员定位系统,并对本部门人员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管理内容和控制要求第七条人员定位卡7.1 人员定位卡统一发放,仅限本人使用,严禁外借,需妥善保管,若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反馈至安全环保部。

7.2 进入生产厂区,均需佩戴人员定位卡。

7.3 电量使用时间约为3~5天,电量不足时请及时充电,确保电量处于充足状态。

7.4 人员定位卡的费用,每张150元。

每三年组织更换一次,期间损坏或丢失须照价赔偿。

第八条承包商的使用8.1 对经安全培训合格的承包商发放人员定位卡,承包商培训合格证粘在定位卡之上,两者合一,统一作为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企业人员自动定位系统验收标准

企业人员自动定位系统验收标准
5
0分—无报警功能的。
1~4分—缺少任何一种报警类型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5分—系统具备异常情况报警情况。可以记录报警时间、报警位置、报警类型以及涉及人员等信息,报警类型包括超员报警、越界报警、静止报警、缺员报警、滞留报警、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离开、非作业人员进入危险作业区域报警。
8.具备推送、处置、确认功能,报警位置可在地图上即时显示。
6.系统设置电子围栏,并添加各类报警类型。
6
0分—未设置电子围栏的或者设置了电子围栏,但是未设置任何报警类型的。
1分—设置了电子围栏,但是未设置超员报警的。
3分—只设置了电子围栏超员报警的或者设置的电子围栏未覆盖重点场所的。
4分—设置了电子围栏超员报警的且设置的电子围栏覆盖所有重点场所的,但越界报警、缺员报警、滞留报警未全部设置的。
1分—系统实现了超员等报警信息的统计功能的。
其它
13.系统可对进入生产厂区或装卸区等特定区域的车辆及其驾驶员、押运员,参照以上功能进行管理。
1
0分—不具备此功能的。
1分—符合要求的。
技术要求
14.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可燃性粉尘环境使用的设备应满足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电器设备基础防护等级(IP)应与使用环境相符合。
2
0分—未实现分类统计进入生产厂区或者特定区域的人员数量的功能
2分—实现了分类统计进入生产厂区或者特定区域的人员数量的功能。
12.系统应具备超员等报警信息的统计功能,包括报警时间、报警信息、报警类型、报警位置、处理状态等。
1
0分—系统未实现超员等报警信息的统计功能或者统计项(报警时间、报警信息、报警类型、报警位置、处理状态)不全的。
5
0分—承包商和访客无定位卡片或无发放记录的。

人员定位系统制度四项

人员定位系统制度四项

人员定位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一、安装、使用与维护1、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

2、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

3、下井应携带识别卡。

4、识别卡严禁擅自拆开。

5、工作不正常的识别卡严禁使用。

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经常人员的总数多10%,不固定专人使用的识别卡,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每班最多下井人数多10%。

6、矿调度室应设置显示设备,显示井下人员位置等。

7、各个人员出入井口应设置检测识别卡工作是否正常和唯一性检测的装置,并提示携卡人员本人及相关人员。

8、分站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9、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小时,合格后方可使用。

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10、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应采用人工监测,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11、安全监测工应24小时值班,应每天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中心站。

12、当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应及时更换。

13、入井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

二、中心站1、系统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应双机或多机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行。

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2、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3、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

4、中心站应配置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5、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

6、中心站24小时有人值班。

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打印监测日(班)报表,报矿长和有关负责人审阅。

接到报警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调度及值班领导,调度及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标准

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标准

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标准
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是指在矿井内对人员进行实时定位和监控的系统,其主要目
的是确保矿井内人员的安全。

矿井作为一个特殊的工作环境,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因此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矿井人员定位系统应具备高精度定位能力。

对于矿井内的人员来说,精
准的定位是确保他们安全的基础。

系统应能够实现对人员位置的即时监测,并能够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快速准确地定位到人员的位置,以便进行紧急救援。

其次,系统应具备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矿井内的工作环境复杂恶劣,系统
设备需要能够适应高温、高湿、尘土等恶劣条件,并且能够长时间稳定运行,保证系统的可靠性。

另外,系统还应具备良好的实时监控和数据传输能力。

矿井人员定位系统需要
能够实时监测人员的位置,并能够将监测到的数据及时传输到监控中心,以便监控人员及时了解矿井内人员的动态情况。

此外,系统的应用范围也需要得到考虑。

不同类型的矿井可能对人员定位系统
有不同的需求,因此系统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不同矿井的特点进行定制化,以满足不同矿井的需求。

最后,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标准还应包括对系统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
应急处理和维护保养标准。

这些标准的制定可以帮助矿井管理部门更好地管理和维护人员定位系统,确保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总之,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矿井内人员的安全至关重要。


有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标准,并且严格执行,才能够真正地保障矿井内人员的安全,降低矿井事故的发生率。

因此,需要对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标准进行不断完善和提高,以适应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

人员定位系统的基本功能和管理规定

人员定位系统的基本功能和管理规定

人员定位系统的基本功能和管理规定人员定位系统是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能监测井下人员的大致位置,并对下井员工进行考核。

一、人员定位系统基本功能1、系统具有携卡人员出/入井时刻、出/入重点区域时刻、出/入限制区域时刻等监测功能。

2、系统具有识别携卡人员出/入巷道分支方向等功能。

3、系统能对乘坐电机车等各种运输工具的携卡人员进行准确识别。

4、系统能识别多个同时进入识别区域的人员识别卡。

5、系统具有人员识别卡工作是否正常和每位下井人员携带1张卡唯一性检测功能。

6、系统具有寻呼功能。

7、系统具有呼救、告急功能。

二、管理规定:1、矿灯实行一人一灯制度,严禁携带多个矿灯入井。

一经发现,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罚。

2、人员定位系统发射块实行一人一卡制,严禁私自拆卸发射块。

信控中心必须做好无线编码发射块的登记造册工作,建立发放和回收台帐,并随时对矿灯房内的矿灯及发射块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矿灯内无发射块的,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罚。

3、下井人员严禁携带发射块入井。

携带发射块入井是人为造成失爆的行为,对矿井的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一经发现,按严重“三违”处理。

4、任何个人不得无故更换矿灯,由此造成的统计、考勤错误等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负,并对责任人处以IOO元的处罚。

因矿灯损坏,需更换调整矿灯时,必须由矿灯房将其原矿灯内的无线编码发射块调整到新矿灯内,并及时进行相应的信息调整。

5、下井员工由于调入、调出或变更工作单位时,必须持劳资科出具的人员调动证明,到信息中心变更定位系统资料,同时信息中心必须及时出具该员工变更单位前的下井考勤记录,交由劳资科备案。

新入矿的员工所在单位要将其个人简历情况报信息中心备案,员工姓名、出生日期等重要信息要与劳资科一致,否则造成的下井考勤错误等一切后果自负。

6、下井员工人员定位系统发射块丢失的,罚款200元,单位人事员出条并经由本单位党政领导签字,到信息中心补办。

7、矿属所有有下井人员的部门和单位,每月要安排专人持本单位当月下井考勤记录到信息中心与定位系统进行校对(中旬一次,下旬一次)。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安全技术要求一、背景介绍: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是一种通过无线通信技术和定位技术,用于实时了解井下作业人员位置并保证其安全的系统。

该系统对于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提高煤矿生产效率和降低煤矿事故风险具有积极作用。

因此,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安全技术要求非常重要。

二、技术要求:1.定位准确性: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当具备高精度的定位能力,能够准确显示井下作业人员的位置。

误差应控制在1米以内。

2.实时性: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当具备实时性,能够对井下作业人员的位置进行实时更新,并及时向工作人员提供位置信息。

3.稳定性: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当具备稳定可靠的性能,能够在恶劣的井下环境下正常工作,并保持良好的数据传输和定位功能。

4.抗干扰性: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当具备较强的抗干扰能力,能够在有干扰源存在的情况下保证正常工作。

5.安全性: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当具备较高的安全性,能够保护井下作业人员的个人隐私,确保个人信息不被第三方获取和篡改。

6.数据传输保密性: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当具备较高的数据传输保密性,能够保证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加密和解密功能,防止数据信息被第三方获取和篡改。

7.电源稳定性: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当具备稳定可靠的电源供应,能够在井下环境中长时间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8.报警功能: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当具备报警功能,能够在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向相关工作人员发送报警信息,以便采取紧急措施。

9.兼容性: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当具备较高的兼容性,在与其他设备或系统进行联合使用时能够实现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

10.可靠性: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当具备较高的可靠性,能够在长时间连续工作的情况下保持正常工作,并能够在发生故障时及时进行维修和恢复。

11.系统可管理性: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当具备较高的系统可管理性,能够实现对系统的远程监控、管理和维护,并能够对系统进行故障诊断和问题排查。

三、人员定位系统基本要求

三、人员定位系统基本要求

三、人员定位系统基本要求13.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应优先选择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定位精度高的产品,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14.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时,应按规定设置井下分站和基站,确保准确掌握井下人员动态分布情况和采掘工作面人员数量。

矿井人员定位系统必须满足《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定位分站、基站等相关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15.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

16.矿井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均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

17.煤矿紧急避险设施入口和出口应分别设置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对出、入紧急避险设施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测。

18.矿井调度室应设人员定位系统地面中心站,配备显示设备,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三、人员定位系统基本要求13.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应优先选择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定位精度高的产品,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14.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时,应按规定设置井下分站和基站,确保准确掌握井下人员动态分布情况和采掘工作面人员数量。

矿井人员定位系统必须满足《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定位分站、基站等相关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15.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

16.矿井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均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一、引言人员定位系统是一种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人员进行精确定位的技术应用,该系统可以用于安全管理、工作调度、人员管理等多个方面。

为了保证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不仅需要技术支持,还需要符合管理制度的规范运作。

本文档旨在制定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管理规范,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高效、稳定、安全运行。

二、管理原则为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我们制定以下管理原则:1.安全原则。

安全第一是基本原则,必须在人员定位系统的开发、维护、运行等过程中始终贯穿安全意识,防止外部攻击和内部误操作等风险。

2.人员权限原则。

人员应根据不同职责分配相应的权限,实现职责精细分工,做到权限与职责相匹配。

3.物理隔离原则。

应做好相应的物理隔离措施,严密管控人员定位系统所在的机房、房间等场所,避免未授权的人员进入。

4.日志审计原则。

应记录人员定位系统的开启、关闭、访问等信息,便于事后审计和故障排查。

5.数据备份原则。

人员定位系统相关数据需要定期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损毁。

三、运维管理为了保证人员定位系统的高效、稳定、安全运行,必须建立完善的运维管理制度。

3.1 运维人员1.运维人员应具有相关技能和知识,并接受过专门培训,了解人员定位系统的基本原理、操作方法、维护规程等,能够快速、准确地解决故障问题。

2.运维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保证身体健康,减少工作风险。

3.2 运维管理1.运维人员应实行值班制度,确保系统的平稳运行,严格按照运维管理规范处理来自用户和监控系统的报警信息。

2.运维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方法进行人员定位系统的更新、维护和升级等工作,确保操作规范。

3.运维人员应记录运维工作过程和要点,形成完整的工作日志,以备后续审计和维护。

3.3 系统监控1.建立完善的系统监控机制,监控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状态、数据库运行状态、网络状态等,及时捕捉故障和异常,做到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理。

2.指定具体人员负责监控系统,及时响应告警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汇报系统运行状态。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通用技术条件随着煤矿安全生产的不断提高,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已经成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煤矿井下人员的位置信息,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本文将从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定义、技术条件、应用和发展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定义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是指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实现对煤矿井下人员的实时定位和监控的系统。

它由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组成,硬件设备包括基站、标签、接收器等,软件系统包括数据处理、显示、报警等功能。

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技术条件1、定位精度: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定位精度要求高,一般要求在5米以内。

2、实时性: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必须保证实时性,能够及时获取人员位置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

3、可靠性: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必须具备高可靠性,能够在复杂的煤矿环境中正常运行并稳定工作。

4、安全性: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必须具备高安全性,能够保护煤矿井下人员的隐私和安全。

5、可扩展性: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必须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能够根据煤矿生产的需求进行扩展和升级。

三、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应用1、人员定位: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能够准确地获取煤矿井下人员的位置信息,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2、事故预防: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能够实时监测煤矿井下人员的位置信息,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发出警报,提醒煤矿井下人员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煤矿管理: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能够为煤矿管理提供数据支持,提高煤矿管理的效率和精度。

4、煤矿生产: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能够为煤矿生产提供数据支持,提高煤矿生产效率和精度。

四、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发展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仍面临着一些挑战。

未来,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将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发展:1、技术创新: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提高系统的定位精度、实时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等。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安全技术要求根据《煤矿安全规程k AQ6210-2007《煤矿井下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等相关标准的规定,结合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技术发展现状,在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正式发布实施之前,为保障系统的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经广泛调研、征求意见、摸底与比对试验,制定本安全技术要求。

—\基本要求系统除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2016)》、AQ6210-2007等标准的相关要求外,还应满足本安全技术要求。

二' 主要功能1.系统应能与安全监控、应急广播系统、胶轮车和电机车等车辆管理系统融合;应与GIS技术融合;宜与供电监控、煤炭产量监测、移动通信、视频监视(控)、照明控制、应急指引等系统融合。

2.系统应具有定位卡工作是否正常和每位下井人员携带1 张卡唯一性检测功能,当出现下井人员携带多张(含2张)定位卡、不携带定位卡或非本人卡等情况时,系统应识别并报警。

宜采用人脸识别、虹膜识别等技术。

3.系统应具备设置、识别、记录、查询并统计带班领导下井信息的功能。

4.系统应具有携卡人员位置及时刻监测功能;宜具有携卡人员二维定位功能。

5.系统组成中应包含便携式定位仪,且系统应具有使用便携式定位仪脱网定位功能。

6.系统应具有携卡人员超层越界起/止时刻、临近老空区起/止时刻、临近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起/止时刻、临近冲击地压危险区起/止时刻、滞留时间、人员总数及人员等监测、报警、显示、打印、存储和查询等功能。

三' 技术指标1.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最大静态定位误差应不大于3m, 最大动态定位误差应不大于10m;煤矿井下人员精确定位系统最大静态定位误差应不大于0.3m,最大动态定位误差应不大于7.3m。

必要时,需进行井下试验。

2.最大位移速度应不小于7m/So3.定位卡与定位分站/定位器之间,空旷无遮挡情况下的无线传输距离应不小于400m;煤矿井下的无线传输距离由产品企业标准明确。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通用技术条件随着煤矿生产的不断发展,煤矿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是一种重要的安全保障设备,可以对井下人员进行实时定位,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

本文将介绍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通用技术条件。

一、系统组成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主要由以下组成部分构成:1、定位器:安装在人员身上,用于实时采集人员位置信息。

2、定位基站:安装在井下,用于接收定位器发送的位置信息,并进行处理。

3、数据中心:用于接收定位基站发送的信息,并进行处理和分析。

二、技术要求1、定位器技术要求(1)精度要求:定位器精度应达到井下空间的精度要求,误差不应超过1米。

(2)抗干扰能力:定位器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能够在井下复杂环境下正常工作。

(3)稳定性要求:定位器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能够长时间稳定运行。

(4)通信要求:定位器应具有稳定的无线通信能力,能够与定位基站进行正常通信。

2、定位基站技术要求(1)抗干扰能力:定位基站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能够在井下复杂环境下正常工作。

(2)稳定性要求:定位基站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能够长时间稳定运行。

(3)通信要求:定位基站应具有稳定的无线通信能力,能够与数据中心和定位器进行正常通信。

(4)定位算法:定位基站应具有高效准确的定位算法,能够实现对井下人员的精确定位。

3、数据中心技术要求(1)数据处理能力:数据中心应具有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能够对大量的定位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2)数据存储能力:数据中心应具有大容量的数据存储能力,能够存储大量的定位数据。

(3)数据通信能力:数据中心应具有稳定的通信能力,能够与定位基站进行正常通信。

三、安全要求1、电磁兼容性: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符合电磁兼容性的相关标准,能够在井下复杂环境下正常工作。

2、防爆要求: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符合防爆要求,能够在井下爆炸环境下正常工作。

3、可靠性: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具有高可靠性,能够长时间稳定运行,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

人员定位系统规章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规章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人员定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实时定位、跟踪、监测和管理的信息系统。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煤矿、化工、石化等危险行业领域的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二章系统建设与验收第四条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进行,确保系统安全、可靠、先进、易用。

第五条系统建设应充分考虑矿井、化工、石化等单位的实际需求,合理设计系统功能,满足生产安全管理需要。

第六条系统建设过程中,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供应商,确保系统质量。

第七条系统验收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确保系统满足设计要求和安全要求。

第三章系统运行与维护第八条系统运行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悉系统功能、操作方法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系统运行期间,应确保设备24小时开机,双机热备,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第十条系统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越权配置和操作系统。

第十一条系统监控人员应实时关注系统运行情况,发现报警、故障等异常情况,立即向监控负责人汇报并处理。

第十二条系统维护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系统设备实行挂牌管理,明确责任人,确保设备完好、可靠运行。

第四章数据管理与应用第十四条人员定位系统产生的数据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管理和应用。

第十五条系统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篡改、删除、泄露。

第十六条系统数据应用于生产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应急救援等方面,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章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第十七条针对人员定位系统可能出现的故障、事故等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理流程。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 通用技术要求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 通用技术要求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是矿山安全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其通用技术要求是保障矿工人身安全和提高矿山生产效率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系统架构、定位精度、通信稳定性、防爆防尘性能、应急救援等方面探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

一、系统架构1.1 系统整体架构清晰,功能模块分工明确。

1.2 系统硬件设备稳定性高,能够适应恶劣环境下的长时间工作。

1.3 系统软件界面友好,操作简便,支持多评台数据传输和展示。

二、定位精度2.1 定位误差小于1米,能够满足地下矿山复杂环境下的定位需求。

2.2 定位更新率不低于1Hz,确保实时监测矿工位置。

2.3 定位系统应具备高度适配性,能够有效应对地下矿脉变化对定位精度的影响。

三、通信稳定性3.1 通信距离覆盖范围广,信号穿透能力强,能够满足地下矿山通信需求。

3.2 通信信道稳定,抗干扰能力强,保证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3 支持多种通信方式,如互联网、卫星通信等,以满足不同地下矿山的通信需求。

四、防爆防尘性能4.1 系统硬件设备应具备防爆防尘等级认证,确保在地下矿山高风险区域使用时的安全性。

4.2 设备外壳材质应具有防腐蚀、防水、防尘等特性,以适应矿山恶劣的工作环境。

五、应急救援5.1 系统应具备应急求救功能,能够实时传输矿工的求救信号和定位信息。

5.2 系统应支持紧急通信功能,能够在地下矿山突发情况下及时建立紧急通信联络。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包括系统架构、定位精度、通信稳定性、防爆防尘性能和应急救援等多方面的内容。

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将有助于提高矿工工作时的安全性和生产效率,促进矿山管理和生产的现代化进程。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是矿山安全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其通用技术要求是保障矿工人身安全和提高矿山生产效率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系统架构、定位精度、通信稳定性、防爆防尘性能、应急救援等方面探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人员定位系统是一种用于管理和监控组织内人员位置的技术系统。

它可以帮助组织了解员工的位置、工作状态以及安全情况,并能够提供实时的数据和报告。

为了有效运行人员定位系统,组织需要建立一系列管理制度来指导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一、系统使用管理制度:1.系统准入管理:明确谁有权限使用人员定位系统,并规定申请、审批流程和条件,确保系统仅被授权人员使用。

2.系统使用规范:规定人员在使用系统时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禁止滥用系统、篡改数据、非法获取他人位置信息等行为。

3.手机定位管理:统一规定工作时间内是否允许员工关闭手机定位功能,以及如何保护员工隐私。

4.数据备份与恢复: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止数据丢失或被篡改。

5.系统维护管理:规定系统维护的周期、方法和责任人,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隐私保护管理制度:1.隐私保护政策:明确组织对员工隐私的保护承诺,阐述人员定位系统只用于工作相关目的,并禁止滥用员工位置信息。

2.数据访问权限管理:建立数据访问权限管理制度,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和获取员工的位置信息。

3.位置信息使用限制:规定位置信息的使用范围和目的,禁止将员工位置信息用于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用途。

4.数据安全保护:制定数据安全保护措施,包括加密传输、访问控制和安全存储等,以防止数据泄露或被盗用。

三、人员定位系统培训管理制度:1.员工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计划,包括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方法、数据安全知识、员工隐私保护等培训内容,确保员工对系统的合理使用和风险防范有所了解。

2.培训资料和课程:准备培训资料和课程,包括在线视频、PPT演示等形式,以适应不同人员的学习需求。

3.培训考核与效果评估:建立培训考核和效果评估机制,对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形式。

四、违规处理管理制度:1.违规行为界定:明确什么属于违规行为,包括滥用人员定位系统、泄露员工位置信息等。

人员定位规范标准最新

人员定位规范标准最新

人员定位规范标准最新人员定位技术在现代企业管理、公共安全、医疗监护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员定位技术不断进步,相应的规范标准也在不断更新。

以下是最新的人员定位规范标准概述:引言人员定位规范标准的制定旨在确保定位技术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保障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使用人员定位技术的组织和个人。

1. 技术要求- 定位精度:根据应用场景的不同,定位精度应满足最低标准要求,如室内定位精度需达到1米以内,室外定位精度需达到5米以内。

- 响应时间:定位系统应能够实时响应,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定位到人员位置。

- 系统兼容性:定位系统应支持与现有设备和软件的兼容,以便于集成和扩展。

2. 安全性要求- 数据加密:所有定位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必须进行加密处理,防止数据泄露。

- 访问控制:定位系统应有严格的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定位数据。

- 故障恢复:定位系统应具备快速故障恢复能力,确保在系统故障时能够迅速恢复正常运行。

3. 隐私保护- 个人隐私:定位系统在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个人隐私保护,避免不必要的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

- 数据存储:定位数据的存储应遵循最小化原则,只存储必要的数据,且存储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 数据使用:定位数据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用于非法目的。

4. 法规遵守- 遵循法律法规:所有使用人员定位技术的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保护法、隐私法等。

- 定期审查:组织应定期对人员定位技术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确保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

5. 培训与教育- 培训计划:组织应为使用人员定位技术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定位规范标准。

- 教育普及:组织应通过各种渠道普及人员定位技术的正确使用方法和隐私保护意识。

6. 应急响应- 应急预案:组织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定位系统故障或数据泄露等紧急情况。

六大系统之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之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之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管理制度一、概述人员定位跟踪系统是指通过定位技术、传感器技术等手段,实时获取人员位置信息,进行监控和管理的系统。

此系统在现代社会的各种安全场景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如监狱、工业企业、公共场所等。

本文将介绍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的管理目的、管理要求、系统运行流程等。

二、管理目的为了确保人员定位系统能够顺利运作,管理人员需制定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对整个系统进行规范和监控。

此管理制度的目的有如下几点:1.管理人员能够了解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的构成和原理,并知晓系统运行的基本流程和操作要求。

2.规范人员在使用人员定位跟踪系统时的操作流程,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和工作质量。

3.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使用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安全。

三、管理要求1.系统管理员的管理制度系统管理员是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的核心人员,他们必须具备丰富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为了确保系统管理员能够有效地管理系统,管理人员需做好以下管理要求:•确保系统管理员的人员安全性,保证他们能够安心离开工作岗位和回家。

•系统管理员需定期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和技能提升,以提高其专业能力,并及时了解关于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的更新和运行信息。

•系统管理员需记录所有操作流程和操作记录,定期交由上级进行审查,以确保操作过程的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2.系统的安全与可靠性的要求为确保人员定位跟踪系统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需确保系统具备以下特点:•数据的安全性要求:要求数据具有一定的机密性,加密存储,防止泄露。

•系统的稳定性及可靠性要求:系统需要具备稳定性,保证系统运行稳定,防止因为系统宕机等原因导致出现安全问题。

•系统的易用性要求:系统需要具备操作简单,操作流畅,易上手的特点,以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

3.系统运行流程的管理要求为确保人员定位跟踪系统能够正常运行,需规范和监控系统运行流程,具体要求如下:•严格执行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系统运行稳定。

应急部人员定位要求文件

应急部人员定位要求文件

应急部人员定位要求文件一、背景介绍为了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和危机,保障公众安全和国家利益,应急部于近期制定了人员定位要求文件。

该文件旨在对应急部人员进行定位,并能及时准确地获取其位置信息,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做到人员迅速调度、指挥、救援和疏散。

人员定位的精准与有效将直接影响到应急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因此该文件的制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定位技术要求根据应急部人员定位要求文件,采用下列技术手段进行人员的定位:1.全球定位系统(GPS):通过GPS可实现卫星定位,精准到米级或者更高精度,为应急部人员的定位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GPS定位系统可用于室内室外定位,在各种复杂环境下都能正常工作。

2.无线电频率识别(RFID)技术:通过将RFID芯片嵌入人员的工作证件或装备中,可实现对人员的实时监控和定位。

该技术简单易行,适用于密集人员聚集的场所。

3.蓝牙低功耗(BLE)技术:蓝牙低功耗技术可广泛应用于室内定位,通过将BLE芯片嵌入应急部人员的手机或手表中,可实现对人员的精确定位。

4.地标标识技术:在室内环境中,通过设置定位标识牌,并结合传感器设备进行数据采集,可实现对人员位置的准确定位。

三、定位准则和要求在实施人员定位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准则和要求:1.隐私保护:在定位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规范,保障个人信息和隐私的安全。

2.实时性:定位系统应具备实时传输和显示功能,能够准确地反映出人员当前位置的变化。

3.灵活性:定位系统应具备灵活性,能够根据不同应急情况和工作要求调整和切换定位方式,以满足实际需求。

4.稳定性:定位系统应具备高稳定性,能在各种恶劣环境和复杂场景下正常工作。

5.易操作性:定位系统应简单易操作,人员能够迅速掌握使用方法并快速适应。

四、应用场景根据定位要求文件,在以下情景中可以应用人员定位技术:1.突发事件现场:在发生突发事件时,通过人员定位系统可以快速了解到应急部人员的分布情况和所在位置,有效指挥调度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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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定位系统基本要求
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规定,煤矿装备的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一)考勤管理功能
能够实时对煤矿各类人员出入井时间、下井班数、班次、迟到、早退等情况进行监测、并可进行分类分级汇总、统计查询、报表打印;
(二)安全管理功能
1、能显示井下巷道分布、设备安装及运行状态、当前各区域人员分布,人员的滞留等信息,并当有人员滞留超时、区域超员或设备运行异常时报警及异常信息进行统计显示。

2、能对对任意指定编号或者姓名的携卡人员下井活动实时定位跟踪,活动轨迹显示、打印、查询等。

(三)人事及用户管理功能,有与标识卡相关的员工基本档案管理、工资辅助管理等简单人事管理功能及登录人员定位系统的用户管理功能。

(四)在人员出、入井口应设置主要基站,用于出入井人员考勤管理和检测出入井人员标识卡的完好性,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系统地面中心站主机数据保存半年以上,当系统发生故障时,丢失信息的时间长不大于5min。

(六)系统可通过客户端或网络对监控信息进行查询,分析。

通过授予权限,能够对系统进行查询、增加、删除、修改等功能。

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
(一)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必须具有“MA”标志证书。

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h合格后方可使用。

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二)地面中心站主机设置在监测队网络信息中心机房,环境应满足主机设备安装要求。

煤矿调度室应设置显示设备,显示井下人员信息等。

(三)进入机房或入井口处的电缆应具有防雷措施,避雷装置接地要可靠
(四)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设置读卡器,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

(五)巷道分支处应设置读卡器,并能满足检测携卡人出入方向的要求。

(六)分站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支架或悬挂在距底板>=300mm位置。

(七)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人员定位系统的分站的安设地点,信号电缆、电源电缆的敷设,监测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附详细布置图。

第六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
(一)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严禁一人携带多卡入井。

(二)携带识别卡下井人员通过井口专用检卡设备时要检查识别卡是否正常,如发现电量不足,卡号错误,信息不全时与维护人员联系,换识别卡或更换识别卡电池,并能在换卡的同时进行信息关联。

(三)井下工作人员严禁更换、随意拆卸识别卡,若有问题,及时与维护人员联系更换识别卡。

(四)井口检卡人员,必须对下井人员是否携带检识别卡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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