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规定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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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实时定位管理制度

员工实时定位管理制度

员工实时定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的员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相关业务的顺利进行,制定员工实时定位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风险管理能力,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员工。

三、定位管理系统1. 公司将配备员工定位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可以实时监控员工的位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入职登记信息、签到签退、外勤签到、外勤签退等。

2. 公司将为每位员工分配一份员工定位设备,如手机、手表等,并在系统中绑定员工个人信息。

3. 员工在工作期间需随身携带定位设备,并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 公司将建立定位管理中心,负责监控员工的定位信息,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四、员工定位管理规定1. 员工在上班期间应按时签到,并在下班时签退。

2. 员工需遵守公司的出差规定,如需外勤工作,需提前报备工作计划和目的地,并在外勤签到签退。

3. 员工需随时保持定位设备的信号畅通,不得擅自关闭设备或者更改位置信息。

4. 员工不得私自外出或者离开工作地点,如需离开需事先向直接上级请假并得到批准。

5. 员工需积极配合公司的管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照规定执行时,需立即向直接上级汇报。

五、管理措施1. 对于违反员工定位管理规定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扣工资、警告、停职、甚至解雇等。

2. 对于意外情况的处理,公司将立即通知员工家属和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应急处理。

3. 公司将定期对员工定位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六、保密条款1. 员工的位置信息仅限于公司内部使用,不得擅自向外泄露。

2. 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员工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3. 员工如有违反保密条款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将在公司内部公开并实施,员工需遵守相关规定。

2. 公司将根据政策法规和业务需求,不断完善和更新员工定位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加强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防范人员聚集风险,掌握厂区人员流动和位置情况,加强风险预判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适用人员范围:进入公司生产区域的所有人员包括外来人员。

2.2 适用标的(事件)范围:公司内人员定位、预警的管理。

第三条术语与定义3.1 人员定位卡:作为被追踪、被定位的信号收发器佩戴于人身之上,以确定人员所在位置。

定位卡具备报警求救的功能。

3.2 人员定位:通过定位基站、定位卡以及定位算法实现对于人员在时空上的感知。

3.3 人员聚集:公司人员在厂区任意位置和一定范围(半径不超过15米)聚集的行为及其持续的(持续时间大于1分钟)状态。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安全环保部4.1 负责向本公司(包括长期承包商)发放人员定位卡。

4.2 负责定位系统的维护和管理,与技术支撑单位共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4.3 负责打印信息贴纸,粘贴在固定人员的定位卡上。

4.4 负责向丢失损坏人员定位卡的固定人员,征收损坏丢失费用,并上交公司财务部。

第五条人事行政部5.1 负责保安发放的人员定位卡的充电管理,确保充电安全和保证发放的人员定位卡电量充足。

5.2 负责向需进入厂区的访客、提货送货人员,登记、发放、回收临时人员定位卡。

5.2 负责向丢失损坏人员定位卡的临时访客提货送货人员,征收损坏丢失费用,并上交公司财务部。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按照规定使用人员定位系统,并对本部门人员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管理内容和控制要求第七条人员定位卡7.1 人员定位卡统一发放,仅限本人使用,严禁外借,需妥善保管,若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反馈至安全环保部。

7.2 进入生产厂区,均需佩戴人员定位卡。

7.3 电量使用时间约为3~5天,电量不足时请及时充电,确保电量处于充足状态。

7.4 人员定位卡的费用,每张150元。

每三年组织更换一次,期间损坏或丢失须照价赔偿。

第八条承包商的使用8.1 对经安全培训合格的承包商发放人员定位卡,承包商培训合格证粘在定位卡之上,两者合一,统一作为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为了从根本上监控入井人员的运行轨迹,掌握井下人员分布情况,做到合理调度,科学调度,一旦灾情发生,能够及时准确地撤离相关区域全部人员,公司安装人员定位系统,经研究特制订管理规定如下。

1、公司安全监察室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责任机构,公司安全主任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人员定位系统维修由监控系统维修人员负责,经培训合格取证后方可进行维修,否则不得随意进行维修,未经允许,非专职检修人员不得检修人员定位系统。

3、人员定位系统属监测监控系统的关联系统,由监控人员同时进行监控,调度人员要实时掌握井下人员分布情况。

4、人员定位系统每月检查要建立台帐,由监控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理。

5、凡入井人员必须持卡入井,每个入井人员必须到公司财务交纳250元定位卡押金,公司财务要建立专帐,出具专用定位卡押金收据,然后持收据到公司安全室领取定位卡,公司安全室要对各区队建立人卡台帐,设专人管理台帐,必须注明姓名、区队、卡号完好情况领卡人签字,领卡时间,缴止时间。

6、入井人员变动必须及时缴回定位卡,安全室收到完好定位卡时,要认真对照卡号,卡号与交卡人姓名相符,在队长已签字的定位卡押金收据上签字,注明卡已交回,交卡人持签字收据到公司财务退回押金。

7、由于持卡人因素造成的定位卡损坏,公司不再退还押金。

8、公司安全室要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将入井员工个人信息输入相应定位卡储存,以便随时调阅入井人员个人情况,同时对缴回的定位卡要及时清除相关信息,以便其他人员使用。

9、安全室必须储备不少于20个定位卡,满足日常检查人员及上级检查入井需要,检查结束安监室负责收回。

10、行人井口人员必须检查入井人员携带定位卡情况,凡未携带定位卡的人员不得入井。

11、监控值班人员每2小时对井下各级带班人员所在地点,向主管经理汇报一次,否则罚款50元。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提高生产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我公司决议引入人员定位系统来监控员工的活动位置和确保他们的安全。

本规章制度旨在明确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范围、管理流程和相关责任,以确保系统的有效运行并保障员工的利益。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无论其在生产线上还是在办公室里工作。

全部员工必需遵守本制度,以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3. 人员定位系统介绍人员定位系统是一种利用技术手段来追踪员工位置的系统。

系统通过将员工配备的定位设备与基站相连接,实时记录员工的位置信息,并供应给管理人员进行查看和分析。

4. 定位设备的佩戴和使用4.1 全部公司员工都需要佩戴定位设备,不得私自拆卸、关闭或其他任何操作影响设备正常工作;4.2 定位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损坏或有其他问题,员工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报告,以便进行处理和维护和修理;4.3 定位设备不得外借、出售或转让给他人使用;4.4 定位设备应妥当保管,不得擅自摔打、弄湿或其他人为损坏。

5. 个人隐私保护5.1 人员定位系统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提高管理效率,不得用于追踪以外的其他用途;5.2 员工的位置信息仅限内部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非管理目的;5.3 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信息,不得将个人信息外泄给无关人员。

6. 数据存储和保护6.1 人员定位系统所产生的位置信息应依照公司的数据存储和保护要求进行保管;6.2 公司应采取措施,确保员工的位置信息不被窜改、窃取或泄露;6.3 定位数据的审计和访问权限应限制在需要的人员范围内,不得擅自查阅和使用。

7. 违规处理7.1 假如发现员工有意损坏定位设备或私自关闭定位功能,将视情节轻重进行违规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经济惩罚、停职和解除劳动合同;7.2 如有发现个人隐私信息被滥用、泄露或其他违规情况,将进行严厉调查,涉及严重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规定为准确掌握公司下井人数,确保井下系统的正常运行,制定如下规定:1、下井人员下井时必须按要求佩戴“人员信息标识卡”,发现一次不佩戴者罚款20元,发现有委托他人捎带现象者罚本人及被委托人各50元/次。

2、下井人员应主动观察自己所佩戴的“人员信息标识卡”是否灵敏,动态识别传感器是否显示其编号。

不显示而又不汇报查出后一次罚款50元。

3、如发现自己所佩戴的“人员信息标识卡”的编号不能在动态识别传感器上显示时,应主动通知调度室值班人员,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做好登记。

下井人员升井后应及时到调度室进行更换,每拖一天罚款50元。

4、下井人员下井后应随身携带“人员信息标识卡”,并妥善保管好防止人为损坏。

6、因人为保管不善损坏或丢失“人员信息标识卡”的按每件100元进行处罚,而损坏或丢失后不及时汇报调度室,每拖一天进行加倍200罚款。

5、后勤科洗衣房人员洗衣服时要对工作服口袋进行检查,每发现一件“人员信息标识卡”奖励本人50元。

6、因损坏或丢失需要补办“人员信息标识卡”的人员由调度室开具补办交款单据,补办人员在财务科交款后凭交款单据在调度室领取新的“人员信息标识卡”,发放人员应做好补办记录,并留好单据存档备查。

7、监控工及值班调度员,每班要把人员考勤定位系统统计的下井人数,与灯房实际领灯下井人数进行核对,发现统计有误,应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

山东隆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月1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人员管理系统管理规定生产系统各单位:为保证井下安全监控系统及人员管理系统的安全运行,明确管理责任,搞好安全设施的管理,保证井下各分站安全稳定传输,特制定本规定:一、人员定位分站及安全监控系统的分工及维修要求:1、井口走廊的人员定位监控设施、线缆 LED显示器由安全信息站负责看管。

由机电设备部、调度室负责维修、维护、更换。

2、井下南北运输大巷及东翼一部25绞车3个人员定位分站及线缆由运搬负责看管,由机电设备部及调度室负责维修、维护。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公司内部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加强人员定位安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必须严格执行。

3. 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4. 人员定位系统包括智能安全定位设备和软件系统。

二、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范围和内容1. 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范围包括智能安全定位设备的配发、使用和维护,以及相关软件系统的操作和管理。

2. 人员定位系统的内容包括:人员实时定位、报警功能、轨迹回放、电子围栏设置、历史数据查询、设备管理等功能。

三、人员定位系统的配发和使用1. 公司针对不同岗位和工作场景,对相关人员配发智能安全定位设备,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2. 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智能安全定位设备,并按照规定使用。

四、人员定位系统的维护和保养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智能安全定位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智能安全定位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五、人员定位系统的操作管理1. 公司设定特定岗位和区域的电子围栏,并严格对外部人员的进出权限进行管理。

2.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通过软件系统进行对员工实时定位、轨迹回放、历史数据查询等操作管理。

六、人员定位系统的安全管理1.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员工的隐私权,严禁将人员定位系统信息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2. 公司加强对人员定位系统的安全防护,确保信息不被非法获取和篡改。

七、人员定位系统的监督和检查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配发、使用、维护、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2. 发现违反管理制度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罚。

八、人员定位系统的记录和归档1. 公司对人员定位系统的相关数据进行记录和归档,便于日后查询和统计分析。

2. 公司应当严格保管人员定位系统的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人员定位系统岗位责任制一、矿长:是人员定位系统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

经常扫瞄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信息真实可靠,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分析故障类不及解决方法。

二、值班矿长:是人员定位系统当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当日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并对异常情况上传报表实施批阅、签字。

三、监控主任:是人员定位系统治理的具体责任人,经常扫瞄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人员定位系统运行规章制度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进行检查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现场第一线解决人员定位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值班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四、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信息上传的治理方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每天扫瞄矿井人员信息传输情况,对矿井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及时处理人员定位系统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五、生产矿(井)长:经常扫瞄人员定位系统信息传输情况,经常深入现场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等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值班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积极配合人员定位系统的检修维护工作。

六、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1、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操作员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及地点政府关于人员定位系统治理的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操作操作,保证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2、对当班人员定位系统的安全运行负全面治理责任,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细心扫瞄系统。

3、负责人员定位信息的真实、及时传达,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4、负责对区中心站下达的指令及时通知矿调度及有关负责人,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5、每班对系统巡回检查许多于2次,发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汇报。

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矿调度布置的其它工作。

6、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保证真实有效。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规范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保障人员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的人员。

第三条人员定位系统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人员进行实时定位、监控和管理的系统。

第四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不得滥用人员定位系统收集、传播、使用、存储的信息。

第二章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与维护第五条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第六条人员定位系统的维护工作由专门的维护人员负责,定期进行系统的巡检、保养和维修,及时处理故障。

第七条人员定位系统的数据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三章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第八条所有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越权操作和滥用系统。

第九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

第十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便于查询和监督。

第十一条人员定位系统的数据严禁对外泄露,不得擅自将数据提供给第三方。

第四章纪律监督第十二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进行纪律处理,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对滥用人员定位系统的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劝诫、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对本管理制度中未涉及的问题,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由本单位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以上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的范文,仅供参考。

具体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写和修改。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二)标题: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安全保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人员的定位监控,提高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障人员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人员定位系统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人员的位置进行实时监控的系统。

人员定位系统由设备和管理平台组成,设备负责采集人员定位数据,管理平台负责管理和处理采集到的数据。

第三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工厂车间、仓库、施工现场、矿山、飞机场等需要对人员活动进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

第四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目的是为了实现以下目标: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保障人员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五条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机构是指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部门或机构。

第六条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员是指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和运维工作的人员。

第七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者是指被监控和定位的人员。

第八条人员定位数据是指通过人员定位系统采集到的关于人员位置信息的数据。

第二章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和使用第九条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和使用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且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十条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能正常运行并且对人员不造成妨碍或伤害。

第十一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应当遵守以下原则:确保人员定位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护人员的隐私权,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者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系统的使用方法和使用规则,并签署相关协议。

第十三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者有义务正确使用系统,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利用系统进行非法活动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四条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员有权对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并对使用者的操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人员定位数据的采集和处理第十五条人员定位数据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随意篡改或删除数据。

第十六条人员定位数据的处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七条人员定位数据的存储必须进行适当的保护,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使用数据。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人员定位系统是一种用于管理和监控组织内人员位置的技术系统。

它可以帮助组织了解员工的位置、工作状态以及安全情况,并能够提供实时的数据和报告。

为了有效运行人员定位系统,组织需要建立一系列管理制度来指导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一、系统使用管理制度:1.系统准入管理:明确谁有权限使用人员定位系统,并规定申请、审批流程和条件,确保系统仅被授权人员使用。

2.系统使用规范:规定人员在使用系统时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禁止滥用系统、篡改数据、非法获取他人位置信息等行为。

3.手机定位管理:统一规定工作时间内是否允许员工关闭手机定位功能,以及如何保护员工隐私。

4.数据备份与恢复: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止数据丢失或被篡改。

5.系统维护管理:规定系统维护的周期、方法和责任人,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隐私保护管理制度:1.隐私保护政策:明确组织对员工隐私的保护承诺,阐述人员定位系统只用于工作相关目的,并禁止滥用员工位置信息。

2.数据访问权限管理:建立数据访问权限管理制度,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和获取员工的位置信息。

3.位置信息使用限制:规定位置信息的使用范围和目的,禁止将员工位置信息用于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用途。

4.数据安全保护:制定数据安全保护措施,包括加密传输、访问控制和安全存储等,以防止数据泄露或被盗用。

三、人员定位系统培训管理制度:1.员工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计划,包括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方法、数据安全知识、员工隐私保护等培训内容,确保员工对系统的合理使用和风险防范有所了解。

2.培训资料和课程:准备培训资料和课程,包括在线视频、PPT演示等形式,以适应不同人员的学习需求。

3.培训考核与效果评估:建立培训考核和效果评估机制,对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形式。

四、违规处理管理制度:1.违规行为界定:明确什么属于违规行为,包括滥用人员定位系统、泄露员工位置信息等。

30--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汇编

30--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汇编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一、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人员定位系统业务操作并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认真执行。

二、管理系统主机严禁挪作它用或不用,严格实行小时开机制。

三、系统管理人员必须严密保守“操作权限密码”严禁越权对系统进行配置和操作。

四、操作人员必须对系统所提示的考勤信息、观察到的异常现象及时向主管人员如实汇报,同时做好各种报警信息的处理。

五、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保证真实有效。

六、定期进行系统维护,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做到内外通讯畅通。

七、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人员定位系统安全管理责任制一、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人员定位系统业务操作并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认真执行。

二、管理系统主机严禁挪作它用或不用,严格实行24小时开机制。

三、系统管理人员必须严密保守“操作权限密码”严禁越权对系统进行配置和操作。

四、操作人员必须对系统所提示的考勤信息、观察到的异常现象及时向主管人员如实汇报,同时做好各种报警信息的处理。

五、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保证真实有效。

六、定期进行系统维护,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做到内外通讯畅通。

七、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八、持证上岗,统一着装,文明操作,热情工作。

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1、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操作员工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及地方局关于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操作和运行系统。

2、对当班人员定位系统的安全运行负全面管理责任,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系统。

3、负责人员定位信息的真实、及时传达,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4、负责对县监控中心下达的指令及时通知矿调度及有关负责人,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5、每班对系统巡回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汇报。

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矿调度布置的其它工作。

6、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保证真实有效。

7、及时向矿调度反馈当(日)班人员出入井信息。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一、人员定位系统必须能够监测到出入井人员的时刻,出入重点区域时刻,出入限制区域时刻。

二、地面中心站应设置主机1台,数据传输接口两台,打印机1台,备用电源一套及屏幕显示器,备用电源必须保证系统继航时间2 小时以上。

三、具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的所有管理、存储、查询、打印、报警、显示、联网等功能,双机切换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

四、人员定位系统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

五、入井人员必须在每次下井时检查自己的发射卡。

如发现工作指示灯不亮或其它故障问题,要及时通知人员定位维护人员维修或更换。

六、各科室、各区队需要增加发射卡时,需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由人员定位维护人员进行安装。

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并及时准确做好人员增减、岗位变动、部门调动等新型更改工作。

七、分站、定位卡在下井前必须在地面进行调试,稳定运行后方可入井。

八、人员定位系统图必须能实时准确的反应坑下实际情况,并根据井下实际部署及时修改。

九、地面监控中心站应设置防雷、防电、防火装置。

监控设备必须专机专用,不得玩游戏和做其它事情,非监控人员禁止上机操作。

十、地面监控中心应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落实处理。

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通讯线路,特殊情况需要对通讯线路改动,必须向调度监控中心进行申请。

调度监控中心根据生产需要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改动方案。

二、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改变或影响移动通讯系统补偿电源的正常供电。

当拆除或检修线路而影响移动通讯系统正常供电时,必须提前通知调度监控中心,不得私自进行施工,否则对施工负责人处以100元的罚款,并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

三、出现通讯中断、信号故障时,调度监控中心应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确定故障范围。

并立即组织人员解决处理。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的部门及人员。

3.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二、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 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人员定位系统业务操作,并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认真执行。

2. 严格实行24小时开机和双机热备要求,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3. 系统管理人员必须严密保守操作权限密码,严禁越权对系统进行配置和操作。

4. 监控值班员对系统提示的异常现象及时处置,并向调度室汇报,同时做好各种报警信息的处理记录。

5. 每月对系统进行维护,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6. 保持监控室内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人员定位识别卡领取、管理、使用制度1. 申请人员定位识别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不少于72小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有记录、有档案。

(2)由综合处人事出具的《入职申请单》、身份证复印件。

(3)《入职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处、综合处等部门签字方可办理。

2. 按《入职申请单》批示意见,录入基本信息,录入系统时必须认真核对部门、工种、卡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电子版照片等重要信息。

3. 持卡人员对标识卡要妥善保管,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损坏、丢失,否则要照价赔偿。

4. 井口检身员要对每个下井人员认真检身,查看下井人员携卡情况,对未携带标识卡或标识卡损坏不能读取数据的,拒绝该人员下井并要求及时更换。

四、人员定位系统使用规定1. 持卡人员必须佩戴标识卡,不得私自拆卸、更换或借给他人使用。

2. 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前,必须将标识卡放置在指定位置,以确保系统准确读取信息。

3. 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或破坏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

4. 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系统运行情况,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5. 作业人员应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人员定位系统法律规定(3篇)

人员定位系统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保障个人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员定位系统,是指通过无线电、卫星、红外线、超声波等手段,对人员位置进行实时监测和追踪的技术系统。

第三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尊重个人隐私,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第四条国家对人员定位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使用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人员定位系统,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人员定位系统的研发与生产第六条人员定位系统的研发与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人员定位系统的生产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对其产品的质量负责。

第八条人员定位系统的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九条人员定位系统的生产单位,应当对其产品进行安全评估,并在产品说明书、包装、广告等宣传材料中明确告知用户产品的安全风险和使用注意事项。

第三章人员定位系统的销售与使用第十条人员定位系统的销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销售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产品。

第十一条人员定位系统的销售单位,应当向购买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功能、性能、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人员定位系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第十三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明确告知被定位人员的使用目的、范围和期限;(二)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被定位人员的位置信息不被泄露;(三)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出售或者提供被定位人员的位置信息;(四)不得利用人员定位系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四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权限和责任,并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五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1.doc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1.doc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1一、安装、使用与维护1、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

2、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

3、下井应携带识别卡。

4、识别卡严禁擅自拆开。

5、工作不正常的识别卡严禁使用。

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经常人员的总数多10%,不固定专人使用的识别卡,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每班最多下井人数多10%。

6、矿调度室应设置显示设备,显示井下人员位置等。

7、各个人员出入井口应设置检测识别卡工作是否正常和唯一性检测的装置,并提示携卡人员本人及相关人员。

8、分站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罗平县阿岗镇云鹏煤矿二○一二年元月一、建立以下账卡及报表:1)设备、仪表台账;2)设备故障登记表;3)检修记录;4)巡检记录;5)中心站运行日志;6)监测日(班)报表;7)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

2、煤矿应绘制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进修改,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3、中心站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

4、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

二、管理机构1、煤矿安全监控管理机构负责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安装、使用、调校、维护与管理工作。

2、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机构应制定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3、监测工和中心站操作员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罗平县阿岗镇云鹏煤矿二○一二年元月值班、交接班制度1、负责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管理系统运行。

2、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遵章运行。

3、及时填报人员定位系统的记录报表,对数据信息异常情况要及时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和汇报。

4、负责人员出入井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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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
规定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安装、使用与维护
1、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

2、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

3、下井应携带识别卡。

4、识别卡严禁擅自拆开。

5、工作不正常的识别卡严禁使用。

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经常人员的总数多10%,不固定专人使用的识别卡,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每班最多下井人数多10%。

6、矿调度室应设置显示设备,显示井下人员位置等。

7、各个人员出入井口应设置检测识别卡工作是否正常和唯一性检测的装置,并提示携卡人员本人及相关人员。

8、分站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罗平县阿岗镇云鹏煤矿
二○一二年元月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一、建立以下账卡及报表:
1)设备、仪表台账;
2)设备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巡检记录;
5)中心站运行日志;
6)监测日(班)报表;
7)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

2、煤矿应绘制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进修改,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3、中心站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

4、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

二、管理机构
1、煤矿安全监控管理机构负责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安装、使用、调校、维护与管理工作。

2、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机构应制定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3、监测工和中心站操作员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罗平县阿岗镇云鹏煤矿
二○一二年元月
值班、交接班制度
1、负责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管理系统运行。

2、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遵章运行。

3、及时填报人员定位系统的记录报表,对数据信息异常情况要及时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和汇报。

4、负责人员出入井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5、负责对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记录、汇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6、保持完整的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运行情况记录表。

所有资料、记录定期存档保管。

7、认真做好人员定位故障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对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指示要及时督察贯彻落实。

8、保证和上级中心站网络通畅,传递信息准确及时,因数据不能正常传递信息时,要用电话及时与上级联系并迅速检查排除故障。

9、认真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一般问题及时处理,遇疑难问题或突发事件,应报告值班领导,以便组织力量及时解决,做好值班记录。

10、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严禁空岗、离岗或调整值班,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11、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格做到“口交口、手交手”,交清当班所发生的事项和未处理的问题。

12、爱护公物,保持室内清洁,交接班时要交清公物,杜绝空班、空岗现象,做到“你不来,我不走”按时交接班。

13、完善交接班记录台帐,认真填写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

14、对当班未处理的重大问题,交接班时要重点说明情况,下班值班员应对出现的事故及隐患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并及时汇报,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15、对检测监控系统当班运行情况,要交接清楚。

确保各台帐运行正常。

16、严格按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脱岗、上岗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

罗平县阿岗镇云鹏煤矿
二○一二年元月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一、人员定位系统和网络传输设备,定期送相关部门或检测中心检修,并由送检人员做好相关记录。

二、加强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做好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检修记录表。

三、搞好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

线路延伸和维护、避雷装置、读卡器、分站安装、电源箱控制等由机电科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部分设施设备。

罗平县阿岗镇云鹏煤矿
二○一二年元月
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一、人员定位分站处应设置安全监控管理牌版。

人员定位分站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各地点使用的读卡器必
须明确队组、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

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二、人员定位维护人员对分站等监控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调校,对读卡器每月进行一次调校。

三、人员定位维护人员要经常对人员定位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

四、人员定位维护人员应做好人员定位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

五、人员定位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

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六、人员定位值班人员(调度员)要时刻注意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读卡器变化等信息情况。

发现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领导,人员定位维护人员汇报。

七、人员定位值班人员负责将人员定位监控日报表每天打印一份,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

八、人员定位管理人员要配合矿技术人员及时绘制补充人员定位系统图和示意图,填写修改人员定位监控管理牌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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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元月
故障报告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操作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的人员定位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当煤矿的人员定位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处理。

二、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

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三、当煤矿的人员定位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四、及时处理系统故障:
1、如遇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应立即通知公司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

2、如遇电信线路故障,应立即通知市监控中心进行处理。

3、如遇电脑主机故障,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10分钟内起动备用主机和接口,保证数据正常上传。

同时通知公司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

4、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人员定位系统安装维护人员进行维护,十分钟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启用备用主机。

5、如发现井下某读卡器数据传输中断,立即通知人员定位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同时通知当班井下当班电工配合检查。

6、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并制定故障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

罗平县阿岗镇云鹏煤矿
二○一二年元月
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
一、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出现故障或断线,造成信号采集,显示及信息反馈中断,不能及时传输数据信息,人员随身携带的识别卡不能在地面基站显示为异常情况。

1、井下识别分站出现无法识别定位卡、数据中断、出现无法读取识别卡、超时、欠时等系统异常报警,立即向调度室、值班领导及上级监控中心汇报,由调度室组织人员对异常分站进行抢修,并将异常原因记录在案,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2、识别卡异常,当系统无故显示定位卡超时、欠时等异常报警时,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

识别卡电源损坏、机械损伤出现故障或该识别卡不能正常显示,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原识别卡进行维修或更换。

二、发生异常时立即上报县中心、矿调度,同时必须对故障及时检查分析,并填写《系统维修记录表》,对故障积极组织抢修,在48小时内不能修复正常的要及时请求上级技术帮助,同时及时上报县中心站。

三、一般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报告,并安排专人进行抢修,直接恢复正常。

识别卡出现故障立即按规定进行更换。

四、出现异常情况时,人员不得随意离岗,必须与调度和上级中心站保持通讯联系,以求最快处理完善,系统恢复正常
罗平县阿岗镇云鹏煤矿
二○一二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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