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生、实习生、进修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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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生、实习生、进修生管理制度

1.护理部负责护理见习生、实习生、进修生的管理工作。

2.见习生、实习生、进修生由护理部根据医院规定统一接收,任何科室

不得擅自接收见习生、实习生与进修生学习。

3.各科室根据见习、实习、进修要求制订专科带教计划。

4.见习生、实习生带教老师必须为注册护士,进修生由护师及以上人员

进行带教,护士长全面负责教学质理管理。

5.定期召开实习护士、进修护士和带教老师座谈会,征求意见,不断改

进教学工作。

6.见习、实习、进修人员应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护士

长安排。

7.带教老师与护士长按时做好见习、实习、进修人员的考核与鉴定,并

送交护理部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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