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聘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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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教职工职称聘任方案
为深化教育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在全镇教职工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努力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市人事局、教育局及镇党委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职称聘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能勤绩兼备的原则,坚持关注老教师、鼓励中青年教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向成绩突出者倾斜、向骨干教师倾斜的原则,以调动全镇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努力解决干与不干一样、干好与干坏一样为最终目的。
二、聘任方法
(一)、基本条件
1、全镇在编的正式教职工,师德高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教学业务能力强,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突出。
3、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服从工作分配。
4、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近两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参加竞聘:
1、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教师职业道德差,影响较坏的;
3、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在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4、有乱收费现象,造成较坏影响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6、从事有偿家教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连续请事假、病假超过三个月的(法定假期除外),或连续旷工10天以上的;
9、因个人原因脱离教学岗位私自不上班的;
10、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三)、聘任顺序
1、遵照上级指示精神,优先对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教师进行聘任;
2、遵照上级指示精神,优先对取得荣誉(符合教育局审核通过)的教师进行聘任;
3、本着先评先聘、鼓励成绩突出者的原则和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的目的,按照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先后顺序依次聘任,当聘任名额无法满足拟聘人员时,按照下面第四款中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按得分高低依次进行聘任。
(四)、评分标准
1、教龄:每年1分(脱产学习期间不计算在内);
2、年度考核:每年优秀1分,合格0.5分,不参加考核
及暂不定等次0分;
3、荣誉:
1)综合荣誉类(政府部门颁发):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以及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十佳教师、教学能手、中考质量奖、师德标兵、拔尖人才、科技标兵等,镇级2分,市级4分,地级6分,省级8分,国家级10分。
2)业务综合类(教育行政机构颁发):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以及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十佳教师、教学能手、中考质量奖、优秀课题主持人(课题组成员按30%计算)、师德标兵等,镇级1分,市级2分,地级4分,省级6分,国家级8分。3)业务类(教研部门颁发):
优质课:一等奖镇级0.5分,市级1分,地级3分,省级4分。
(二等奖按50%计算)。
公开课或教学类会议典型发言:镇级0.5分,市级1分,地级3分,省级4分。
论文、电教优质课、优秀课件、学案、试卷等评选:市级0.6分,地级2,省级3。
注:1)、本评分标准中所指荣誉区间如无确指,俱以取得相应资格起,至2011年10月止。
2)、同类荣誉以最高的一项计算;
3)、上述荣誉中位提到的,按颁发部门及相应等次计算。
4、综合表现:以学校为单位,按照各学校上报的量化成绩,计算出某位教师的得分,最高计5分。计算方法为:近两年的教
师的个人量化成绩之和÷所在学校教师近两年的量化成绩之和最高者×5。
5、若打分相同,按下列顺序优先:
1)荣誉称号高者;
2)教龄长者;
3)年度考核优秀者。
三、聘任程序
1、个人书面申请;
2、上交教办各类所需证件原件(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票否
决);
3、教办组织评委评审打分;
4、教育办公室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
5、公示:公示期为2天,无异议者确定为受聘人选,公
示期满再有异议无效;有异议者,经教育办公室核实后,取消其受聘资格,按照得分的下一名确定为受聘人选;
6、上报市教育局、人事局审批,签订聘任书。
镇教育办公室
201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