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管理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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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会组织制度建设
一、总则
第一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第二条发扬我校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广泛开展学习、实践和课外学术活动,坚持走与实践相结合、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第三条积极投身两个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四条沟通广大同学与党和政府及学校的联系,做党和政府及学校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
第五条加强校园民主建设,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培养锻炼广大同学“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能力。
第六条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二、分则
一、部门基本职责
第一条主席团基本职责
(1)主席: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研究生会工作。做好每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制定每学期的工作安排。检查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研究生会工作。定期主持召开研究生会主席团和全体会议,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评价。学期终给各部门做工作鉴定,进行工作考核。确定研究生会的工作和发展方向。
(2)副主席:对研究生会主席负责。主要职责是分管研究生会一定的部门,主动配合主席搞好各项工作,当好主席的决策参谋。指导各部门展开工作,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配合主席做好各项工作,及时把有关情况反馈给主席。认真协调分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并加强对分管干部的传、帮、带工作。
第二条部门基本职责
三、工作制度
第一条各部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之后,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由部长会议讨论,通过后交由办公室存档。
第二条各部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第三条各部门以活动为主线,以部门特点为基础,组织活动前提交活动策划,活动结束后递交工作总结。
第四条各部门须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第五条在活动开始时,活动主负责部门成为活动总调度,受主席团领导,其他各部门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认真负责的按期完成。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制定电子档案,将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第七条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四、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的开展管理学院研究生学生会工作,使管理学院研究生学生会工作不断取得进步,我院特制定例会制度,规定如下:
第一条院研究生会主席团会议定期召开,一般以两周为周期,由院研究生会主席召集,总结前一段各部工作并进行考核测评,计划下一阶段工作;
第二条院研究生会部长会议不定期召开,一般以工作需要召开,由院研究生会主席召集,讨论落实活动策划,对决策性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执行,进行院研究生会工作安排与总结;
第三条院研究生会各部门部门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各部部长进行召集,执行活动决定,但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干事分工及活动经验总结;
第四条院研究生会全体会议定期召开,由院研会办公室召集,一般以一个月为周期,进行集中学习;对近期重要活动进行说明,对重要事件进行通报;对重要问题进行审议,到会人数超过4/5,其中超过1/2同意方可执行;总结上一阶段成果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打好基础。
第五条根据临时需要可以酌情召开不同级别会议,执行召集规定。
第六条在会议开始前要根据会议内容,做好充分的总结和计划,会上可以积极表达自身观点,会后严格执行已通过的计划与方案;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学生会会议记录,并对会议出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迟到、事假及其他原因未到者均要备案;
第八条如遇突发或紧急事件而取消会议时,由主席团陈述原因,由办公室另行安排相关事宜。
五、纪律与投诉制度
第一条作为研会成员需严格遵守研会条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如无故缺勤、早退等;处罚等级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劝退;每个等级使用不超过三次,超过后自动升为更高级别,记过超过三次或记大过超过两次者可进行劝退。
第二条参加活动、会议等,需要考勤的进行个人考勤,不得代签、补签及其他违反该纪律行为,严重者需陈述原因并向主席团会议进行说明,主席团会议酌情对其作出处罚,并在部长级会议进行讨论作出决定,有异议者可行使投诉权利;
第三条对于重大违法纪律,对研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由主席团会议作出处罚决定,并在部长级会议进行讨论作出决定,有异议者可行使投诉权利;
第四条凡活动请假者须至少在活动与会议开始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写明时间、事由等内容并由本人签字,由本部门部长进行审核签字,并报主席团审批后方可请假,但事后须向本部门同学了解会议内容;
第五条会议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重大条例等需由研究生会全体大会到会人数超过4/5,其中1/2以上通过方可执行,会议过程中可以在一定环节积极发言,不涉及违法纪律行为不可进行处罚,为体现“高效实干”的原则,会议时间不宜过长。
第六条日常过程中建议可以向主席团或部长级会议提出书面或电子文件,不触犯纪律性文件可以进行匿名提交。
第七条对于部长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有异议者可在全体大会上提出,经由全体表决是否通过,不通过情况下需要重新审议。
六、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活动前期,相关部门应对活动中经费支出状况做出预算,并将具体金额及用途写入活动策划书,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支出;
第二条任何班级或个人向研究生会借物必须写借条,由经手人和办公室主
任共同签字;
第三条各部门的采购行为,先报主席团如批准后方可执行,采购之后凭正规发票入账。
第四条活动结束后,各部由专人将经费实际支出状况报告主席团,并对实物进行盘点;
第五条各部门凡涉及资金问题,均须报办公室备案,主席团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如发现实际采购行为和所填写的表单不一致等情况,有权拒绝给予其报销;
第七条没有发票、发票填写不当或没有购物清单的,亦有权拒绝给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