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报废制度
医疗设备报废处理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报废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疗设备报废处理管理,确保医院设备安全可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本制度订立。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实际情况为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疗设备的报废处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医疗设备:指用于医疗诊疗、治疗、病愈等目的的器械、设备、仪器、耗材等。
2.报废:指医疗设备实现规定使用寿命,或者因技术过时、维护和修理难度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原因不能连续使用的情况。
第二章报废评估与审批第四条报废评估1.医院设立特地的报废评估小组,负责对全部申请报废的医疗设备进行评估。
2.报废评估将综合考虑医疗设备的技术性能、经济本钱、设备寿命、维护和修理情况和安全隐患等因素进行评估,并填写报废评估表。
第五条报废审批1.医院设立报废审批委员会,由医院管理层、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医疗设备管理员构成。
2.报废评估小组完成评估后,将评估表提交给报废审批委员会审批,委员会依据评估结果决议是否批准报废申请。
第六条报废审批结果1.报废审批委员会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批后,将结果通知申请单位,并填写报废审批表。
2.如报废申请被批准,申请单位需要依照相关流程进行设备报废处理程序;如报废申请未批准,申请单位需连续使用该设备或采取其他处理方式,不得私自报废。
第三章设备报废处理程序第七条采购前准备1.设备报废前,申请单位应供应设备的基本信息、购买时间、使用年限、设备情形等资料,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
2.申请单位需将设备报废申请表、设备购置合同和相关维护和修理记录等资料提交给报废评估小组。
第八条报废处理方式1.报废设备可进行回收利用、拍卖处理、委托拆解回收等方式进行处理。
处理方式应经过综合评估,确保处理方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医院应与具备回收利用资质的单位签订相关合同,确保报废设备的回收利用过程规范、安全。
第九条设备报废过程1.设备报废处理程序由申请单位、报废评估小组和物资采购部门共同完成,包含设备核实、报废料子准备、设备处理、资金结算等环节。
医疗器械报废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报废管理制度1. 背景及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内医疗器械的报废处理工作,提高医院医疗器械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院资产的合理利用,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医疗器械报废的流程和要求,确保医院内的医疗器械在合理使用寿命后能够及时、安全、有效地进行报废处理。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科室、病区和相关人员。
3. 定义3.1 医疗器械教唆用于医疗、防备、诊断、治疗、损伤修复或转变人体生理结构的产品、器具、设备或系统。
3.2 报废指医疗器械因技术性能下降、损坏、失效、过期或其他合理原因而无法连续使用的状态。
4. 报废管理要求4.1 报废申请4.1.1 科室、病区应依照规定的报废申请表格填写报废申请,包含报废原因、报废日期、医疗器械名称、型号和数量,并由科室、病区负责人签字确认。
4.1.2 报废申请应注明医疗器械的实际使用情况,如购买日期、安装日期、使用时间等。
4.2 报废审核4.2.1 医院设立医疗器械报废审核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业人员构成,负责审核医疗器械报废申请。
4.2.2 报废审核委员会应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并予以批准或驳回的看法。
4.3 报废执行4.3.1 报废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科室、病区应依照报废审核委员会的要求,将医疗器械进行标识和分类。
4.3.2 已报废的医疗器械应进行特地的包装和封存,确保不再被误用或连续使用。
4.3.3 依据医疗器械的性质和报废原因,进行相应的处理方式,如销售、转让、报废处理等。
4.4 报废记录4.4.1 医院应建立医疗器械报废记录,包含报废申请表、报废审核看法、报废执行情况等。
4.4.2 医疗器械报废记录应妥当保管,并与相关文档关联,以备查阅和审计。
4.4.3 医院应定期对医疗器械报废记录进行统计和分析,以评估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和报废管理效果,并对报废情况进行报告。
5. 相关责任5.1 医疗器械科室负责人5.1.1 负责组织、引导和监督本科室的医疗器械报废管理工作。
医疗器械报废处理制度
医疗器械报废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医疗器械的报废处理工作,确保患者用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医院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涉及医疗器械的使用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定义1.医疗器械:指用于医疗诊断、治疗、防备疾病或缓解病情的设备、仪器、料子和其他仿佛产品。
2.报废处理:指依据医疗器械使用寿命、损坏程度等因素,决议是否连续使用该器械,以及如何进行处理的程序。
第二章报废标准第四条报废标准1.医疗器械在以下情况下应予以报废处理:–使用寿命已满。
–严重损坏或失效,无法进行修复。
–存在严重污染或变质。
–超出器械的有效使用期限。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报废的其他情况。
2.报废标准应依据医疗器械的种类、等级、用途等因素进行具体界定,并建立相应的清单和标识。
第五条报废鉴定和认定1.对于可能需要报废的医疗器械,应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2.鉴定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使用寿命等基本信息。
–医疗器械的损坏情况、维护和修理可能性等认真描述。
–鉴定结论,明确是否需要报废处理。
3.鉴定报告应由医院的管理负责人审核确认,并建立相应的记录档案。
第六条责任与义务1.医院管理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报废处理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各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应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将可能需要报废的器械上报,搭配鉴定工作的开展。
3.医院管理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对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报废处理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报废处理程序第七条报废处理方式1.经鉴定确认需要报废的医疗器械,应依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销毁:对损坏或失效的医疗器械进行完全摧毁,确保无法再被使用。
–封存:对存在严重污染或变质的医疗器械进行密封存放,防止连续污染环境。
–重利用:对使用寿命已满但仍能进行维护和修理和清洁处理的医疗器械进行检修和再利用。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医疗设备作为医疗机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运营期间难免存在老化、损坏和技术更新等问题,直接影响到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和可行的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是促进医疗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
一、制度依据1. 《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报废处理制度,对报废的医疗器械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 《医疗机构标准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的维修、保养、检测、验收、报废等制度,保障医疗器械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效果。
二、报废管理程序1. 报废申请: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报废申请制度,规定哪些医疗设备可以申请报废,由谁申请,申请流程等。
一般由设备管理员或者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2. 报废审核: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报废审核制度,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是否报废。
如设备已经过期或者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应当及时报废,如设备还没到过期时间或者问题不严重,可以考虑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
3. 报废程序: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报废程序,包括医疗设备报废准备、移交、清算和记录等环节。
设备管理员或者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当组织对报废设备进行包装和清洗,移交给报废公司或者相关部门处理,以确保设备不再使用,并同步备案相关信息。
三、报废管理要求1. 根据医疗设备分类管理原则,针对不同分类的设备采取不同的报废处理方法,包括卫生无害化处理、环保回收等。
2. 报废设备的有效资料和数据应当保存到档案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设备资产台帐,处理报废设备。
报废设备应当在台帐上注明一次性损失,以便综合核算。
3. 建立医疗设备的重要零部件存储制度。
对于某些采购价格昂贵、生产周期较长、供货商售后服务不能及时保障的设备和器械,应当建立首要备件存储制度,以确保在设备故障时能够及时维修。
四、报废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通过对医疗设备使用情况的监控及分析,评估医疗设备的运营情况,制定设备的维护计划,并适时总结设备报废经验,开展医疗设备报废管理的评估工作。
医疗器械设备报废制度
医疗器械设备报废制度医疗器械设备报废制度一、任何在用医疗仪器设备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正常使用期为5—8年,超过年限仍能正常使用的可继续使用,不达年限的已不能正常使用的需办理报废手续。
二、医疗仪器设备发生如下情况可申请报废:(一)、一直处于连续工作状态而造成机械零部件磨损、精度下降,修理和更换部件仍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仪器设备;(二)、长期处于不正常工作状态或在不良环境下运行,使元器件严重老化而影响正常治疗和诊断,大面积更换元器件已失去价值的仪器设备;(三)、性能指标下降,重复性差,精度失准,稳定性差,破损,安全性不达标,计量检定不合格,经过多次维修仍达不到要求的仪器设备;(四)、国家和政府明令禁止使用、强制淘汰、受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造成损坏而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五)、对于失去效能,不能满足病人的诊治和医院发展的需要,技术落后,长期停止使用,以后不再使用的仪器设备;(六)专用配件损坏而无替代品和与报废主机相配套的仪器设备。
三、医疗仪器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部门填写“医疗仪器报废申请单”,详细说明报废的原因,仪器设备维修人员进行鉴定并签署意见,需经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批,并经院领导批准后,由财务科办理消帐手续。
四、仪器设备报废后,维修人员应从中拆除一些元器件及重要部件作维修配件,残余部分交器械科处理,未经批准私自处理仪器设备者,按损坏或丢失论处。
五、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而需要报废的仪器设备,当事人在书面说明的情况下,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六、大型医疗设备如需报废,由医院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按医院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办理手续。
七、各使用科室批准报废的设备,不得擅自拆除配件,需统一上交器械科,经准报废的仪器设备,应办理固定资产消帐手续。
八、对收回的报废资产进行处置时,有器械科、财务科、纪检、审计、各相关科室等有关人员参加处理。
残值收入交医院财务科做帐。
报废后尚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设备的处理,须经院领导批准。
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
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医疗器械是用于预防、诊断、治疗或改变人的生理功能的设备,其在医疗机构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医疗器械的频繁使用、维护不当、老化等因素,会导致医疗器械的正常破损。
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制定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定义和术语在本制度中,以下术语定义如下:1. 医疗器械:指用于预防、诊断、治疗或改变人的生理功能的设备,包括器具、仪器、设备及其辅助设备。
2. 正常破损:指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正常磨损、老化、损坏或者过时而导致的无法继续使用的状态。
3. 报废:指将无法继续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淘汰、销毁或者回收处理的行为。
三、报废标准1. 医疗器械的破损程度达到或者超过其使用说明书上标注的极限值;2. 医疗器械发生故障,经过维修后仍无法达到其使用说明书上标注的技术性能要求;3. 医疗器械的性能下降,无法满足临床需求;4. 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无法保证患者安全;5. 医疗器械的部件损坏或者丢失,无法正常使用;6. 医疗器械过时,无法与现代化的医疗设备相匹配;7. 其他符合报废标准的情况。
四、报废程序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管理制度,明确报废的标准、程序和责任;2. 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专门部门或者人员负责医疗器械的报废工作;3. 医疗机构应当在医疗器械达到报废标准时,进行评估和鉴定,确认医疗器械无法继续使用;4. 医疗机构应当将报废的医疗器械进行标记或者隔离,防止误用或者再次流入临床使用;5. 医疗机构应当将报废的医疗器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淘汰、销毁或者回收处理;6. 医疗机构应当对报废的医疗器械进行记录和归档,保留相关资料和证据;7.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报废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医疗器械的正常破损报废管理。
五、责任和义务1.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器械的正常破损报废工作负责,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2.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器械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医疗器械的正常破损和报废的认识和能力;3.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器械的维护和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防止医疗器械因维护不当而导致正常破损;4. 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应当对其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5. 医疗器械使用人员应当对医疗器械的正常使用和维护负责,及时发现和报告医疗器械的破损情况;6. 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3篇)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一、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采购的计划数量应遵循“适量滚动”的原则,采购数量严格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做好预防产品积压、报废的防患工作。
二、库房管理人员填报《卫生材料采购计划表》时,应充分把握医院现行适用品种及用量趋势。
做好产品领用异动品种的分析报告,新材料入库达到半年期仍未领用的清退申报,更新产品时必须保障原产品用毕、等值置换、原则不作退库处理,不得报废。
三、经过盘点清库和实际了解,确需报废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应符合以下标准:(一)、自然损耗无法修复,如因保管不当应追究保管人责任。
(二)、人为损坏,当事者按相关规定赔偿后报废。
(三)、效期临近而无法退货、换货,并且到期未用完的。
(四)、在用产品,但有效期已过,追究保管员责任后报废。
(五)、以前用过,但现在根本未用且不能再用的。
四、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程序(一)、使用科室库房和医院行政库房清理核对确认;(二)、填《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审批表》交设备科核查;(三)、报相关院领导批准后报废;(四)、设备科下帐核销。
五、报废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残值处理所得归医院所有。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2)是指医疗机构或者个人使用过的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因达到使用期限、过期、磨损、污染或其他原因不再适合继续使用,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报废处理的制度。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医疗机构和个人使用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安全和卫生,并防止失控的废弃物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危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和个人在报废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时应遵循以下程序:1. 鉴定和分类:医疗机构或个人应先对报废的器械材料进行鉴定和分类,判断是否符合报废条件,并将其分为可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等不同类别。
2. 记录和登记:对于报废的器械和材料,医疗机构或个人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和登记,包括报废原因、数量、型号规格等相关信息,并保存备查。
3. 分类处理:根据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或个人应采取合适的处理方法。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模版(四篇)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模版一、引言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提高医院的运行效率和节约资源的使用,制定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报废程序和管理,并确保报废过程的透明、科学、合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报废管理。
三、报废程序1. 报废申请(1)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责任人(如科室护士长)须提出报废申请。
(2)报废申请须详细说明需要报废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名称、型号、数量以及原因等信息。
2. 报废审批(1)报废申请经责任人审核确认后,提交给医务处进行审批。
(2)医务处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如符合报废要求,则进行审批并签字。
3. 报废登记(1)报废审批通过后,医务处将报废申请记录在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登记簿上,并对被报废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进行标识,以便核对和管理。
(2)报废登记簿上需记录报废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报废日期、报废原因以及操作人员等信息。
4. 报废处理(1)医务处将被报废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进行分类,如有可以回收再利用的,应进行回收处理;如有潜在危害的,应进行专门处理。
(2)回收再利用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经过清洗、消毒等处理后,可重新投入使用。
(3)进行专门处理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需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置,以确保操作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
5. 报废记录(1)医务处需在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记录簿上记录所有的报废情况,包括报废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报废日期、报废原因、处理方式以及操作人员等信息。
(2)报废记录簿需由医务处负责保管,并定期进行备份。
6. 相关报告(1)医务处应定期(如每月或每季度)向上级医疗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报送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报废情况。
(2)报送的报废情况报告应包括报废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报废日期、报废原因、处理方式以及操作人员等信息。
四、责任与处罚1. 责任人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责任人负责报废申请的填写、审核和上报等工作,并确保报废程序的规范和合规。
医疗器械报废管理规定
医疗器械报废管理规定一、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医疗器械在失效、损坏或者淘汰时能够得到妥善处理,防止医疗器械的再次使用对患者安全和公共卫生造成潜在风险,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使用、维修、管理医疗器械的医疗机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相关组织和个人。
1.3 术语和定义- 医疗器械: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类似物品,包括其附属件或者配件。
- 报废:指因失效、损坏或者淘汰而不再适用于医疗器械的使用、维修、管理。
二、医疗器械的报废程序2.1 报废识别当医疗器械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用并标识为报废:1. 医疗器械存在缺陷,可能导致患者伤害或者死亡;2. 医疗器械的主要部件损坏,无法正常工作;3. 医疗器械的精度或者性能降低,无法满足使用要求;4. 医疗器械因环境因素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性能严重退化;5. 医疗器械超出规定的使用寿命或者使用期限。
2.2 报废审批1.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器械报废审批制度,明确报废条件和程序;2. 报废审批应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3. 报废审批结果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2.3 报废处理1. 经审批确定报废的医疗器械,应进行明显的报废标识,并与正常使用的医疗器械分开存放;2. 使用单位应按照环保、卫生等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废弃处理;3. 废弃处理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并留存处理机构的处理证明文件;4. 使用单位应当对报废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并确保医疗器械不再被误用。
三、医疗器械报废管理的要求3.1 报废管理制度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医疗器械报废管理制度,明确报废的程序、责任人、处理方式等,并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规定。
3.2 记录和报告1. 使用单位应详细记录医疗器械的购买、使用、维修、报废等信息,并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2. 报废医疗器械的相关信息应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
医疗器械报废处理与淘汰制度
医疗器械报废处理与淘汰制度1. 背景与目的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器械的报废处理与淘汰流程,确保医院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疗器械的报废处理与淘汰。
3. 定义•报废:指医院内的医疗器械因损坏、性能不符合规定、超出访用寿命或其他原因,不再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和安全性的情况。
•淘汰:指医院内的医疗器械因技术落后、不适应医疗发展需求或其他原因,在性能和功能上已无法满足医疗需求。
4. 报废处理程序4.1 医疗器械报废申报4.1.1 使用单位(各科室或病区)在发现医疗器械存在报废情况时,应及时向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报告,并供应相关的报废申请单。
4.1.2 报废申请单内容应包含:医疗器械名称、型号、厂家、使用科室、报废原因、报废时间等信息。
4.2 报废审核与处理4.2.1 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收到报废申请单后,应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
4.2.2 审核结果可以是同意报废、退回申请、要求维护和修理或连续使用。
4.2.3 同意报废的医疗器械,应依照下一节的报废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4.3 报废处理程序4.3.1 医疗器械管理部门依据报废的医疗器械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式:•破坏处理:对于无法修复或无法安全处理的医疗器械,应采取破坏的方式进行处理,确保不再被使用。
•永久封存:对于某些有保存价值或可能用于教学、研究等用途的医疗器械,可以进行永久封存,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
4.3.2 对于需要破坏处理的医疗器械,医院应订立相应的破坏处理方案,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破坏处理的记录应认真记载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数量等信息。
4.3.3 对于需要封存的医疗器械,医院应建立封存台账,认真记载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封存时间、封存地方等信息,并采取恰当的措施防止损坏或遗失。
5. 医疗器械淘汰程序5.1 淘汰申报5.1.1 使用单位(各科室或病区)在发现医疗器械存在淘汰情况时,应及时向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报告,并供应相关的淘汰申请单。
医院医疗器械报废及销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医院医疗器械报废及销毁工作,确保医疗安全,减少医疗资源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医疗器械的报废及销毁工作。
三、报废标准1. 使用年限超过规定期限的医疗器械;2. 因故障、损坏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的医疗器械;3. 被淘汰的医疗器械;4. 无法维修或维修成本过高的医疗器械;5. 国家规定需要报废的医疗器械。
四、报废流程1. 报废申请:科室负责人根据报废标准,填写《医疗器械报废申请表》,经科室主任审核后,报设备科。
2. 设备科审核:设备科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报废医疗器械是否符合报废标准。
3. 报废审批:设备科将报废申请提交至医院领导审批。
4. 报废实施:经审批同意的报废医疗器械,由设备科统一安排报废。
五、销毁流程1. 销毁申请:设备科根据报废医疗器械的报废标准,填写《医疗器械销毁申请表》,经设备科主任审核后,报医院领导审批。
2. 销毁审批:医院领导审批通过后,设备科组织实施销毁。
3. 销毁实施:设备科组织专业人员对报废医疗器械进行拆解、销毁,确保报废医疗器械无法恢复使用。
4. 销毁记录:设备科对销毁过程进行记录,包括销毁时间、地点、人员、报废医疗器械名称、型号、数量等。
六、监督管理1. 设备科负责报废及销毁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报废及销毁流程的规范执行。
2. 医院定期对报废及销毁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设备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其他1. 报废及销毁过程中,设备科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2. 报废及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报废医疗器械不流失、不外泄,防止安全隐患。
3. 报废及销毁过程中,设备科应做好报废医疗器械的回收工作,减少资源浪费。
2024年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
2024年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对于2024年医疗器械的正常破损和报废制度,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规定和标准:
1. 破损检测: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破损检测,包括外观、结构、性能等方面的检测。
若发现破损或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修复或更换。
2. 报废标准:医疗器械报废应根据以下情况:a) 经过修复仍无法达到正常使用要求;b) 严重的结构性损坏或外观破损,无法修复;c) 器械使用寿命已到期。
3. 报废程序: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设立报废程序,包括报废申请、报废审查、报废处理等环节。
经过审查后,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例如销毁、回收等。
4. 检测标准:医疗器械的检测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 记录和报告: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建立器械使用记录和报告制度,记录器械的破损情况、修复情况和报废情况,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个基本的框架,具体的医疗器械破损和报废制度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国家、地区以及不同的医疗器械类型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制定具体的破损和报废制度时,建议参考相关法规和标准,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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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报废申请: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资产所在科室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提交器械科。
2、报废设备鉴定:设备维修主管工程师应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技术鉴定意见。
3、因管理不当或人为因素损坏仪器设备,应写事故报告,送交器械科和医务部,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4、报废申请审批:《医疗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器械、财务、审计部门主任审核签字、分管院领导、院长批准签字后,方可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5、报废物资处理: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物资处理由设备运至医院指定报废物资仓库,并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签名确认。
如可再维修利用的,设备维修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上注明。
如无利用价值的,则进行残值处理,由招标办组织组财务、审计鉴定后进行集中拍卖并报院长批准后实施且上缴财务科。
6、固定资产账目变更:财务科将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归档,并进行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账目变更。
7、对不符合使用管理要求的医疗设备实行强制报废。
医院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医疗设备报废管理,确保医疗设备安全、有效使用,提高医疗设备利用率,降低医院运行成本,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废范围1. 经国家或地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已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医疗设备;2. 经检测或评估,无法修复、维修或维护,且无法满足临床使用要求的医疗设备;3. 因自然灾害、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损坏,无法修复的医疗设备;4. 使用年限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报废年限的医疗设备;5. 无法获取原厂备件,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医疗设备。
三、报废程序1. 报废申请:设备使用科室应向设备科提出报废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报废申请表;(2)设备使用年限证明;(3)设备技术参数证明;(4)设备检测或评估报告;(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批:设备科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审核通过后,将报废申请报请医院领导审批。
3. 报废确认:经医院领导审批同意后,设备科与使用科室共同确认报废设备,并进行现场封存。
4. 报废处置:设备报废后,设备科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置,确保报废设备安全、环保地处理。
四、报废管理职责1. 设备科:负责报废申请的审核、审批、报废确认、报废处置等工作,确保报废流程规范、高效。
2. 使用科室:负责报废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发现设备存在报废情形时,应及时向设备科提出报废申请。
3. 医院领导:负责报废申请的审批,确保报废决策合理、公正。
五、监督与考核1. 设备科应定期对报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报废流程规范、报废设备处置合规。
2. 对报废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报废医疗器械处理管理制度
报废医疗器械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内报废医疗器械的处理管理,保障医院正常运行和患者利益,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疗器械的报废处理,包含但不限于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过期或损坏的医疗器械等。
第三条定义1.医疗器械:指用于防备、诊断、治疗、护理及病愈的医疗设备、器具、用品等。
2.报废医疗器械:指已实现使用寿命、已过期或显现损坏等情况的医疗器械。
3.处理:指对报废医疗器械进行分类、清理、销毁或回收等管理行为。
第二章报废医疗器械处理程序第四条报废医疗器械的分类依据报废医疗器械的性质和使用范围,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如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手套等。
2.过期的医疗器械:指超出有效使用期限的医疗器械。
3.损坏的医疗器械:指无法正常使用或存在严重缺陷的医疗器械。
第五条报废医疗器械的处理程序1.监测与鉴定:各科室在使用医疗器械过程中,应及时发现报废医疗器械,并进行鉴定。
2.记录与登记:将发现的报废医疗器械进行认真记录,包含器械名称、型号、数量和报废原因等,并按规定登记进系统。
3.收集与分类:将报废医疗器械进行分类,分别存放于指定的区域或容器内,有效防止混淆和交叉感染。
4.清理与消毒:对可再使用的报废医疗器械进行清理和消毒,确保在销毁或回收前不存在传染风险。
5.销毁与处理:对无法再使用的报废医疗器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进行销毁或委托专业公司处理。
6.回收与利用:对可回收利用的报废医疗器械,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回收和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三章相关责任和监督机制第六条相关责任1.医院管理负责人要对报废医疗器械处理工作负总责,确保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2.科室负责人要对本科室的报废医疗器械处理工作负责,做好监测和监督工作。
3.医院环境卫生科要负责对报废医疗器械的收集、清理和消毒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
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医疗器械的正常破损报废制度是医疗器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的定义、重要性、报废标准、报废程序和监管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的定义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是指医疗器械在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由于自然磨损、老化、过期等原因导致医疗器械无法满足安全、有效和质量要求,需要进行报废处理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二、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和质量: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的医疗器械,确保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有效和质量。
2. 提高医疗器械管理水平: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可以规范医疗器械的报废程序,提高医疗器械管理水平和效率。
3. 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减少医疗器械引起的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4. 促进医疗器械行业的健康发展: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可以提高医疗器械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医疗器械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标准1. 医疗器械过期:医疗器械的有效期是指医疗器械在规定的条件下保持其安全、有效和质量的期限。
医疗器械过期后,其安全、有效和质量无法得到保证,需要进行报废处理。
2. 医疗器械损坏:医疗器械在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损坏,如裂纹、变形、松动等。
当医疗器械损坏到无法满足安全、有效和质量要求时,需要进行报废处理。
3. 医疗器械失效: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失效,如性能下降、功能丧失等。
当医疗器械失效到无法满足安全、有效和质量要求时,需要进行报废处理。
四、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程序1. 发现报废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在日常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应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检查,发现报废医疗器械。
2. 确认报废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确认,确认报废医疗器械是否符合报废标准。
医疗器械设备报废与更新制度
医疗器械设备报废与更新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疗器械设备报废与更新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对医疗器械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工作,确保设备的合理利用和安全运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二条全部在医院内使用的医疗器械设备均适用本制度,包含临床科室、检验科室、手术室等。
第三条医务部为本制度负责机构,负责订立和组织实施本制度,并与相关科室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医疗器械设备的报废与更新工作。
第四条医院各科室负责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医疗器械设备的报废与更新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二章医疗器械设备报废制度第五条医疗器械设备报废是指依据肯定的评估标准,将设备从使用状态转为废弃状态的过程,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不能任意擅自报废。
第六条医疗器械设备报废的具体流程如下: 1. 科室负责人提出报废申请,附上相关料子和报废理由。
2. 报废申请经医务部审核后,提交设备管理部门审批。
3. 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设备进行评估,确定报废与否。
4. 如判定为废弃设备,设备管理部门需出具报废通知并登记,通知相关科室。
医院对于报废设备的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 依照环境保护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2. 收集和集中存储废旧设备,定期委托合格的废品回收单位进行清理和处理。
第八条报废设备的相关记录与文档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保管,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工作,以备审计和监督检查等需要。
第三章医疗器械设备更新制度第九条医疗器械设备更新是指依据医疗科技的发展和临床需求的变动,将旧设备更新为新设备的过程,旨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十条医疗器械设备更新的具体流程如下: 1. 科室负责人提出设备更新申请,附上相关料子和更新理由。
2. 更新申请经医务部审核后,提交设备管理部门审批。
3. 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设备进行评估,确定是否更新。
4. 如判定需要更新设备,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相应的更新方案,并报批购入新设备。
医疗器械处置与报废制度
医疗器械处理与报废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的处理和报废流程,确保医疗机构的安全运营和病患的人身安全,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涉及医疗器械的处理和报废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术器械、诊断仪器、治疗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应遵从医疗器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第二章医疗器械处理管理第四条医疗器械的处理是指对已使用过的医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维护和修理、回收或报废的工作。
第五条全部医疗器械的日常处理工作由本医院医疗器械科负责,具体包含以下内容:1.对使用过的医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维护和修理等处理;2.对需要报废的医疗器械进行鉴定、登记、记录和处理;3.帮助医院各科室对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形进行监督和检查;4.对回收的医疗器械进行分类整理、入库和分发。
第六条医疗器械的处理须符合以下要求:1.清洗和消毒工作必需依照医院订立的操作规范进行,确保医疗器械的表面和内部得到彻底清洁,以防止交叉感染;2.维护和修理工作必需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确保医疗器械的功能和性能恢复正常;3.报废医疗器械必需经过严格检查鉴定,并依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分类和处理;4.回收的医疗器械必需经过严格筛选和检测,确保符合再利用标准,并进行适当的消毒处理。
第七条医疗器械处理工作应供应相应的记录,包含但不限于日志、台账、报表等,以便于追踪与跟踪。
第三章医疗器械报废管理第八条医疗器械报废是指医疗机构对无法修复、失效或实现使用寿命的医疗器械进行鉴定、记录、报废和处理的工作。
第九条医疗器械报废工作由医疗器械科负责,具体包含以下内容:1.鉴定和确认医疗器械是否符合报废标准,采取技术手段评估损坏程度;2.登记和记录报废医疗器械的相关信息,包含种类、数量、型号、报废原因等;3.依照环境保护要求对报废医疗器械进行分类、包装和处理,确保环境污染最小化。
第十条医疗器械报废须符合以下要求:1.报废医疗器械必需经过专业人员的鉴定和确认,确保实现报废的标准和程度;2.报废医疗器械应严格依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分类、包装和处理,以降低对环境的污染;3.医疗器械报废的相关信息应及时记录,并供应相应报表进行备案。
医疗器械的报废制度
医疗器械的报废制度
一、医疗器械经多年使用自然损坏,确已失去维修价值,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维修人员检修后,填写报废申请单,报设备科,由设备科组织人员审查论证,报请主任批准后生效。
二、医疗器械报废批准,根据需要更新相应的医疗器械;对于淘汰的医疗器械,根据需要更换新型设备。
三、对于报废的医疗器械,一律交回总务科库房,维修室设专人负责保管,充分利用报废的医疗器械,修旧利废,保证医院医疗器械的完好使用。
四、报废器械审查论证由下列人员组成:分管主任、器械科长、报废器械科室有关领导、维修人员。
每季审查报废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处理,并有记录。
五、凡符合以下报废条件的不能用于临床使用的医疗设备,应予以报废。
(一)经检测,维修后技术性能仍无法达到临床应用基本要求。
(二)仪器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超过使用年限。
(三)严重污染环境,危害患者或工作人员安全及健康,改造费用昂贵的。
(四)虽可以修复,但维修费用过大,已不值得修理的。
(五)计量器具按“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规定,已无法满足计量基本标准的要求。
(六)凡是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医疗器械及相关的设备
六、万元以上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的报废,按国家国有
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申报。
七、已批准报废的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在处理后,应及时办理财务销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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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报废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医疗器械报废制度
一、为合理控制医疗器械的储存管理,防止医疗器械的过期失效,减少医院的经济损失,保障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标明有效期的器械,验收员要核对医疗器械的有效期是否与验收凭证一致;验收凭证上没有注明的,验收员要注明。
三、保管员在接到入库清单后,应根据单上注明的效期,逐一对产品进行核实,如发现实物效期与入库单效期不符时,要及时通知验收员核实,入库后,效期产品单独存放,按照效期远近依次存放。
四、在医疗器械保管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有效期限,随时检查,发货时要严格执行“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照批号发货”原则问题,防止过期失效。
五、距离有效期差6个月的医疗器械定为近效期医疗器械。
六、过期失效医疗器械报废时,要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程
和
审批权限办理报废手续,并要查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