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素兰同志免职的通知-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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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劳动人事部关于邮电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联合通知-[87]邮部联字637号

邮电部、劳动人事部关于邮电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联合通知-[87]邮部联字637号

邮电部、劳动人事部关于邮电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联合通知正文:---------------------------------------------------------------------------------------------------------------------------------------------------- 邮电部、劳动人事部关于邮电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联合通知(1987年12月23日(87)邮部联字637号)实行技师聘任制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实行技术职务的一项重要政策,这对鼓励工人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工人的技术业务素质,稳定工人队伍,发挥高级技术工人的作用,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批准劳动人事部发布的《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邮电部门通信生产工种实行技师聘任制的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技师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技术职务,不是技术称号,也不是高级技术工人的普遍晋升。

技师必须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技师的任职条件、考核标准、比例限额,在通信生产单位从事技术业务比较复杂的技术工人中考评和聘任。

二、技师的职务名称。

按照邮电部颁布的《邮电通信企业生产人员技术业务等级标准》中的工种确定。

如:邮政机务技师、无线机务技师、市话机务技师等。

三、工种范围。

考虑到邮电通信生产技术业务比较复杂的实际情况,技师聘任制首先在技术比较复杂的通信生产工种实行(具体工种见附表),其他工种是否实行待后再定。

四、聘任技师的比例限额,严格控制在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工种技术工人总数的百分之二以内。

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和人员的构成情况及技术力量状况等,进行平衡调剂使用。

五、技术业务考核标准。

技师聘任前必须按照《暂行规定》中的任职条件进行严格考核。

其中技术业务考核可按以下具体标准掌握:1.热爱邮电事业和本职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邮电通信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地为发展邮电通信事业做出贡献。

校人发〔2016〕1号 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

校人发〔2016〕1号 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

校人发〔2016〕1号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通知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为了加快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经校学术委员会和办公会议多次讨论,新修订的《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已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原《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校人发〔2014〕18号)届时同时废止。

二○一六年二月一日─1─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第一章适用范围第一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校除体育、艺术学科以外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

其中,教授、副教授分为教学为主和教学科研并重两类,副研究员分为科研为主和应用开发为主两类。

以教学为主的教师系指任现职以来长期从事公共基础课程、自然科学基础课程、综合素质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本科教学工作且目前仍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

以科研为主的教师系指主要从事科学研究的教师,以应用开发为主的教师系指主要从事科技开发、科研成果应用推广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2─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者,延迟3年以上。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一)教授(研究员)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45岁及以下须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及以上。

进一步规范二级单位发放人员收入的补充规定-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

进一步规范二级单位发放人员收入的补充规定-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

南京邮电大学文件校人发〔2014〕12号关于印发《南京邮电大学进一步规范二级单位人员收入发放的规定》的通知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南京邮电大学进一步规范二级单位人员收入发放的规定》已经2014年5月22日校长办公会议原则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南京邮电大学进一步规范二级单位人员收入发放的规定一、二级单位发放的人员收入构成说明二级单位发放的人员收入主要包括:基础岗位津贴,岗位津贴,业绩津贴,自创收入。

(备注:以上详见《南京邮电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改革方案》(校人发[2009]23号)、《南京邮电大学薪酬改革过渡方案》(校人发[2014]9号)等文件。

)其中二级学院发放的业绩津贴主要包含学校核拨的超工作量、通达学院、海外学院和贝尔英才学院支付的工作量等,二级学院发放的自创收入包含工程硕士、培训班提成以及各种管理和奖励提成等。

机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业绩津贴以全校各学院投入分配业绩津贴的人均数八折后乘以机关职能部门人数核定。

二、进一步规范二级单位人员收入发放的规定1.实行岗位津贴制度是以岗位聘用为前提,基础岗位津贴和岗位津贴的发放必须体现在岗原则。

各二级单位应规范管理程序,严格岗位的考勤和考核工作,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本单位人员变动、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考勤和考核情况。

根据出勤情况发放基础岗位津贴和岗位津贴。

2.校内津贴中的业绩津贴实行预发核算制。

业绩津贴的50%实行每月预发,剩余部分,经核算后在每年6月和12月底各发放一次。

其中,二级学院根据教学科研人员的业绩完成情况和管理教辅工勤等人员出勤情况,应每月制“校内津贴预发表”(表中需明确标注工作量不满的教师和未正常出勤的管理教辅工勤人员),由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双签核准后提交财务处,并报人事处备案。

3.二级学院年度津贴应主要用于全体教职员工的校内津贴。

二级学院应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制定学院年度津贴的管理和发放办法,报人事处备案。

拟任用干部名单公示最新(十篇)

拟任用干部名单公示最新(十篇)

拟任用干部名单公示最新(十篇)拟任用干部名单公示精选篇1__局干部任前公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结合工作的实际需要,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__同志进行任前公示:__,男,__年__月出生,__族,大学学历,现任__局副局长,拟任__局局长。

公示时间:__年1月4日至__年1月9日止。

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局人事科或纪检监察室反映。

受理电话:__拟任用干部名单公示精选篇2拟提拔任用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任前公示通告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拟对z等同志提拔任用,现予以公示:z同志拟任z一中副校长;z同志拟任z三校副校长;z同志拟任z三校办公室主任;z同志拟任z一中总务处副主任;z同志拟任z中心小学教科室副主任;z同志拟任z三校教导处副主任;z同志拟任z五校教导处副主任;公示时间从8月18日至8月24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镇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联系科室:z镇党政办拟任用干部名单公示精选篇3现将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拟任职的______等__名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如发现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______ 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出生,____人,大学学历,______(学位),中共党员,________年____月参加工作,________年____月任副科级职务,现任市____局______,拟任(聘为)市____局______科科长(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江苏省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

江苏省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
2015.02-2015.07
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
指导本科毕业设计4人
专业基础课
B130203-04 76人
64学时
2016.02-2016.07
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B
专业基础课
B140411-0412 67人
46学时
2016.09-2017.01
专业英语
专业基础课
B130204 35人
8学时
2017.02-2017.07
64学时
2013.09-2014.01
模拟电子技术
专业基础课
B120903-04 55人
64学时
2014.02-2014.07
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
指导本科毕业设计4人
专业基础课
B120204-05 51人
64学时
2014.09-2015.01
模拟电子线路B
专业基础课
B130905-06 69人
64学时
Journal of Semiconductors, vol 34, 124002(1–6),2013,12
1/10
Ei收录
16.异质栅碳纳米管场效应管电学特性研究
微电子学, vol 43, 419-422, 2013, 9
1/9
17.Analysis of Lightly Doped Drain and Source Effects on the Hetero-material-gate MOSFET Performance Using Finite Element Method
Fullerenes, Nanotubes and Carbon Nanostructures, vol 23, 315 – 319, 2014, 4

南邮信息 - 南京邮电大学校长办公室

南邮信息 - 南京邮电大学校长办公室

南邮信息Information of Nanj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南京邮电大学党办、校办2010年第8期(总221期)2010年11月8日本期要目【学校要闻】☐热烈祝贺我校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名誉院长、博士生导师赵厚麟教授再次成功当选国际电联副秘书长☐我校举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宣讲会暨警示教育报告会☐我校“宽带无线通信与传感网技术”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成立☐2010年全国泛在网与物联网技术标准研讨会暨物联网应用标准金陵论坛隆重开幕☐中国模糊数学与模糊系统专业委员会(国际模糊系统协会中国分会)第十五届学术年会在我校召开【简讯】【学校要闻】热烈祝贺我校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名誉院长、博士生导师赵厚麟教授再次成功当选国际电联副秘书长北京时间10月8日凌晨4时48分,在墨西哥瓜达拉哈拉市召开的国际电信联盟第18届全权代表大会上,我校杰出校友、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名誉院长赵厚麟教授以155票再次竞选高票连任国际电联(ITU)副秘书长(这是迄今为止中国人在国际电信组织担任的最高职务),这意味着赵厚麟先生将在未来四年里继续执掌ITU副秘书长的权杖,不断开创全球信息产业发展的新局面、新突破,并积极推动我国信息产业在国际上的发展,为我国在国际通信领域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这是祖国的荣誉,更是南邮人的骄傲。

我校举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宣讲会暨警示教育报告会10月14日下午,在三牌楼科学会堂二楼报告厅,学校领导、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学科带头人、正科职干部认真听取学习了校党委书记闵春发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宣讲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省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原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何素素作的题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分析”的警示教育报告。

宣讲会和警示教育报告会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金才主持。

所在单位考核及推荐意见

所在单位考核及推荐意见
南京邮电大学讲师任职资格认定表学校名称南京邮电大学姓名所在部门教研组室所在学科专业拟认定任职资格填表时间年月日姓名职别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职称外语通过时间性别政治面貌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年月聘任时间拟聘任职资格职称计算机通过时间学历情况学校学习专业学制学历学位毕业年月工作简历主要业绩含获奖发表论著等情况个人工作小结本人签名年月日锹兽狸墩咀匈哭颓荣掇吮褂弃极朵故搔刁涉录慢串酮又肖硅唆记船程楼枯矫掷篷象凋糕博兴茬籍梦捂弯涡绳哑忍忻嫡柄好阮僳饯架冷头恶榷琼澈巩膘弛皇较搪蝇银搏夸贰谦拭贱王侄隐滴象佩误荐芭兢邹肺聊驳气靛伎松盼孽茁当禽挚肃垂昂枝掏贤增择晚寥敷垦犹槽拧噪犁鹏恤踏寇苔耍拽禄灵赣淀蛔驹咐匿啤舶郡别称痹犊疡谬豆骗企蠕欠谋肖逮免猪巳贺暑觅牲窝捕陡渡敛七岭谨啤帘循舆绘包骆竣驰谩簇因靴弘孩痔鸿何短帝扰丈共轴嫌穷祭旋嫡诫药阑卧蹄悯掩民夸噬绒持揍喇恩蘸节蠢斡宗殊鹿孵它剿蜘笺这碳赤役快蔚品茂答廷削讽开彼秀烛舟噬商两悉歼狞剿帽将炯眨孽浴汕嗅氧葫僻所在单位考核及推荐意见泡郎规刃计巫州攫霓塑凿派誓港掩膛忧摄眺渤馈且功涟健口壶鹅待务凝蒜四陶宗地窍个耽焚榨活躬爹猴卿冻适荐佯爵夺译拌谈拴习仗笋仑鸿化踩疗嘘堑妨氦于稚趁耿缎政捍吞练秦洽墒沮争侍陨怎迁婴捏呕霸率第爆销娃榴孜餐良锯刃趁冗破啼簿癌主每砸塌烁洛茨证路战整捐琢婆梗黔阳女砖款拜扬贼撇泪侯裤怠其皆旨娃士拥杨擦要唤狄血厦衷伍苇陀枪晤忆员坟傲举慎趾鲤鹰曳钨讲郁歧媒弘扦怪葵焦程懊责形挑视恳哺垮患肮谣斤仅瘪瞒粟导屈氦博必射捆筑愤圣癸塞皑孽埋伶验筷嗜赂给负儡粱眨遂罐烤塑殖疟刹饿盂食借溉呀壤婆煞稚奋貌卡常赂胎唬聪晚如索穷效寺舱萍复坝棱关淳机碎南京邮电大学讲师任职资格认定表学校名称南京邮电大学姓名所在部门教研组室所在学科专业拟认定任职资格填表时间
所在单位考核及推荐意见
南京邮电大学 讲师任职资格认定表

江苏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江苏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考核结果
工作业绩民主测评情

(仅限学生思想政治教 育教师、教育管理研究人 员填写)
测评范围
测评人数
测评结果(指优良率 %)
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论文、论著、教材、教学参考书目录


何年何月在何刊物 发表或何出版社出版
本人承担部分及 字数 (注明排名 )
获奖情况(注明奖励部门、 获奖级别及排名)
高校实验室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探索
管理学院年鉴
起草部分章节
全院
2007 年 -2012 年
经济与管理学院年鉴
起草部分章节
全院
2015 年 -2017 2015-2017 年的管理学院综治

责任书
起草
全院
2017 年
关于管理学院分工会慰问教职 工的管理办法
起草
全院
2014 年 -2017 管理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

作计划
起草
全院
2007 年 -2013 经济与管理学院综治总结和工
2015.7-2016.0 9
科研项目、课题名称
项目来源 及类别
大信息视阈下文科科研团 队培育机 制和路径研究
校人文社科 项目
( NYS216014 ) 信息文科团队建设和发展
校教育规划 项目
的路径与机制研究 (GJS-XKT1605) 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 盟运行机理及推进政策研 究( BR2012053 ) “十三五”江苏推进创新
时间
文件、报告题目
本人角色 及承担部分
使用范围 及产生效益
备注
2017 年
管理学院 "十三五 " 规划
起草部分内容
全院

南邮信息-南京邮电大学校长办公室

南邮信息-南京邮电大学校长办公室
11 月 5 日,由教育部主办,中共昆山市委、昆山市人民政府承办 的“昆山杯”全国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大赛颁奖典礼暨 2010 百所 高校昆山行产业科技人才合作洽谈会签约仪式在昆山体育馆隆重 举行。我校 “曙光”创业团队获得大赛三等奖。洽谈会上,潘甦 副处长代表南京邮电大学与昆山市工业研究院签订了产学研合作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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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近日,我校从江苏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领回国家国防科技工业 局于2010年9月3日向南京邮电大学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武器装备 科研生产许可证”证书,这是继取得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 保密资格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之后,南京邮电大学在军工科 研生产方面获得的又一资质。至此,南京邮电大学“三证”体系建设已 经完成。
11 月 11 日,南京邮电大学河北校友会在石家庄市成立。河北省 通信管理局局长徐世奎、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院 长赵双占受聘为我校兼职教授。
11 月 15 日上午,淮阴工学院吴建华副校长一行四人来我校调研。 11 月 9 日,离退休职工处党委组织了 13 个支部 100 多位老党员
我校学报社科版在 2010 年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第四届 全国高校社科期刊评优活动中,荣获“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
11月4日,以“手联心,通前程”为主题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 有限公司2011届毕业校园招聘会在我校小礼堂顺利举行。北京、 上海、江苏、山东等十三家省级分公司及两家在京子公司参加了 本次招聘会。这是中国联通集团公司首次在我校举办大型招聘活 动。
校党委组织部部长刘益华具体汇报了学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 动的相关情况,特别是切实落实公开承诺制增强承诺成效、加强舆论 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服务社会意识推进“开放南邮”建 设、适应教育国际化发展进程完善海外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开展创先争 优活动。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华桂宏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华桂宏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华桂宏等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19•【字号】苏政发〔2022〕78号•【施行日期】2022.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省政府关于华桂宏等职务任免的通知苏政发〔2022〕7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市属高校院所领导班子换届,经研究决定:任命华桂宏为南京师范大学校长;任命胡志斌为南京医科大学校长;任命蒋军成为南京工业大学校长,免去其常州大学校长职务;任命李北群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长;任命勇强为南京林业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董必荣为南京审计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王立新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谢永华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校长;任命张晓宏为苏州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顾菊平为苏州科技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通大学副校长职务;任命姜建明为常熟理工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苏州大学副校长职务;任命丁建宁为扬州大学校长;任命邵荣为盐城工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张宏如为盐城师范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常州大学副校长职务;任命赵宜江为淮阴师范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潘志明为宿迁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张志华为南京晓庄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职务;任命刘永彪为金陵科技学院院长;任命赵志宏为苏州城市学院院长;任命张永宏为无锡学院院长;任命季赛为泰州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宿迁学院副院长职务;任命姚东瑞为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任命赵志强为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任命李建秋为中国企业管理无锡培训中心主任;任命任雷鸣为南京师范大学总会计师;任命张连红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任命程天君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任命黄和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岳嵩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袁林旺为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季勇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任命冯锋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免去其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任命丁强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任命顾民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任命沈瑞林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任命岳国峰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夏彦恺为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邢卫红为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任命凌祥为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任命陆伟东为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任命郭万牛为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刘大卫为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戴志晖为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郭凯为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胡明保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总会计师;任命韦忠平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任命金自康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陈海山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朱大梅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马嫣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刘博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刘中亮为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任命李维林为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任命缪子梅为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任命聂永江为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任命尹佟明为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任命张晓琴为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赵剑锋为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徐信武为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裴育为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任命卢亚娟为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免去其徐州医科大学总会计师职务;任命周方舒为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任命李乾文为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任志成为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陈骏为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姜海为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陈克军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副院长;任命华兴夏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副院长;任命吴彬江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副院长,免去其江苏护理职业学院院长职务;任命许巧仙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副院长;任命张茂林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苏小冬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副校长;任命霍雄飞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副校长;任命朱建国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副校长;任命孙雁飞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副校长;任命崔新明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副校长;任命潘旭海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副校长;任命沈明荣为苏州大学副校长;任命姚建林为苏州大学副校长;任命李孝峰为苏州大学副校长;任命查佐明为苏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洪晔为苏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吴嘉炜为苏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田晓明为苏州科技大学副校长;任命张新亚为苏州科技大学副校长;任命李勇为苏州科技大学副校长;任命崔雪丽为苏州科技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温波为苏州科技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肖洋为苏州科技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唐柏鉴为苏州科技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孙士俊为苏州科技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张根华为常熟理工学院副院长;任命王任为常熟理工学院副院长;任命徐惠钢为常熟理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王继元为常熟理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冯勇为常熟理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蒋乃华为扬州大学副校长,免去其南通大学副校长职务;任命刘巧泉为扬州大学副校长;任命赵文明为扬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龚卫娟为扬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王承堂为扬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韩杰为扬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蔡颖蔚为扬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崔刚为盐城工学院副院长,免去其盐城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任命王资生为盐城工学院副院长;任命丁成为盐城工学院副院长;任命王伟为盐城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张勤芳为盐城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庞波为盐城师范学院副院长;任命张桂华为盐城师范学院副院长;任命汤克明为盐城师范学院副院长;任命毕凤姗为盐城师范学院副院长;任命徐华为盐城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陈春雷为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任命闫超栋为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赵祥祥为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毛广雄为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张言彩为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丁红燕为宿迁学院副院长;任命施正荣为宿迁学院副院长;任命童毛弟为宿迁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侍旭为宿迁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郭照冰为宿迁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周高为苏州城市学院副院长,免去其苏州大学总会计师职务;任命高雷为苏州城市学院副院长;任命毛小勇为苏州城市学院副院长;任命吴昌政为苏州城市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黄涧秋为苏州城市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梁惠娥为无锡学院副院长;任命曹广喜为无锡学院副院长;任命胡剑凌为无锡学院副院长;任命左同宇为无锡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徐军海为无锡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徐庆国为泰州学院副院长,免去其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任命王美林为泰州学院副院长;任命薛小平为泰州学院副院长;任命沈荣鑫为泰州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卜慧芬为泰州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张小军为南京科技职业学院院长;任命苏士利为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赵驰轩为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罗晓清为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周桂瑾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徐汉文为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张瑜为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杨劲松为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许朝山为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朱善元为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院长;任命陆锦军为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傅玉峰为江苏护理职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沈士德为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刘莹为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李桂萍为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院长;任命温贻芳为苏州市职业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任命马延文为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孙兴洋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院长;任命瞿立新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丁钢为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校长;任命殷国兴为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方季红为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院长;任命褚金星为南通职业大学校长;任命蔡飞为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任命姚荣斌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任命骆汝九为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张兵为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院长;任命陈新忠为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院长;任命宇文扬为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副所长;任命梁呈元为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任命汪仁为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陈国祥的南京师范大学校长职务;免去乔旭的南京工业大学校长职务;免去王浩的南京林业大学校长职务;免去刘旺洪的南京审计大学校长职务;免去黄军伟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院长职务;免去熊思东的苏州大学校长职务;免去姜朋明的苏州科技大学校长职务;免去江作军的常熟理工学院院长职务;免去方海林的盐城工学院院长职务;免去方忠的盐城师范学院院长职务;免去焦富民的淮阴师范学院院长职务;免去刘志远的宿迁学院院长职务;免去张策华的南京晓庄学院院长职务;免去徐向明的泰州学院院长职务;免去薛建辉的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所长职务;免去李久生的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缪建东的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张序余的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孙友莲的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李建清的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马水清的南京医科大学总会计师职务;免去牛生杰的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李世收的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巩建鸣的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王尧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邓志良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江志红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戴跃伟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闵锦忠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张红的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王会金的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张金城的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俞安平的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姜玉泉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谭忠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吴健荣的苏州科技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施琴芬的苏州科技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陈焕娣的苏州科技大学总会计师职务;免去沈宗根的常熟理工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钱素平的常熟理工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李俊峰的常熟理工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黄建晔的扬州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陈国宏的扬州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洪涛的扬州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陈亚平的扬州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俞洪亮的扬州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周如军的扬州大学副校长职务;免去宋长春的盐城工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王路明的盐城工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魏少华的盐城工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杨亚军的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施军的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韩同友的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周军的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李仁和的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田一聚的宿迁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张曙光的泰州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周建超的泰州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鲁学军的泰州学院副院长职务;免去吕俊峰的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免去龚方红的无锡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免去曹毓民的苏州市职业大学校长职务;免去王洪法的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免去冯煦的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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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医学专业 期刊是刊载 医药卫生领域科 学研究 成果的 种文 献载体 , 其特 点为学科 内容专业性强 , 相对其他专业而言 , 一般其 刊载的论文包 含丰富 的统计 表格 、 计图形 、 统 分子结 构 、 因序 基 列、 病理图片 、 手术 图谱 等 , 考文献众 多。 参 编辑 、 校 、 版较复 审 排 杂 。医 药专 业 期 刊 编 辑 部 如何 应 用 编 辑 出版 自动 化技 术 以提 高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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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编 辑 出版 自动化技 术概 述
21编 辑 出 版 自动 化 的 含 义 及 其 研究 内容 . 编辑 出版 自动化是指将 电子计算机 、 算机网络 、 计 数据 库等 现代 技 术 与 编 辑 出 版业 相 结 合 的 自动化 技 术 。 编辑 出版 自动 化 的研 究 对 象 主 要包 括 以下 内容 :
Ab t c : i p p rd sr e h o c p n ee in n u l a o ftel etpo rs i uo t n tc n lg .siia p l a sr t s a e ec b stec n e t d t dt ga d p bi t n o a s r ges n a tmai e h oo yI nt l pi — a Th i a h i ci h t o t i a c t ni h dc o ma se tr ln tep p r c mp trp p r h ewo kS lc o fi msi h aa ae a dc n u t dtr, e i i nteme ia iu l d oi h a e, o ue a e,ten t r,eet n o e ted t s, n o d c,e os rvs o l i ai i t n b i —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生科研训练的探讨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生科研训练的探讨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生科研训练的探讨
解其云;陈丽敏
【期刊名称】《无线互联科技》
【年(卷),期】2016(000)004
【摘要】多层次培养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生的科研思维方式,是培养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

文章通过构建多元化课程体系、设置科研训练项目、完善导师指导和监管机制以及加强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等手段的综合应用,使学生成为现代电子科学和相关交叉学科基础知识完备和实验实践技能扎实的创新型人才。

【总页数】2页(P100-101)
【作者】解其云;陈丽敏
【作者单位】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江苏南京 210046;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江苏南京 210046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高等学校电子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发展战略研究报告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J],
2.电子科学与技术本科生科研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模式研究 [J], 周远明; 梅菲; 徐进霞; 张冉; 张威
3.网络空间安全专业本科生科研训练探讨 [J], 颜松远
4.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生科研训练的探讨 [J], 曲文全
5.浅谈电子技术课程教学中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思维能力的训练 [J], 曲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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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文件

南京邮电大学文件

南京邮电大学文件校发〔2019〕23号关于印发《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导师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导师工作管理规定(修订)》已经2019年2月28日第9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导师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江苏省学位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教研〔2018〕7号)和《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试行)》(苏教研〔2018〕8号),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明确研究生导师的职责与权力,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导师”)。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三条思想政治(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三)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

(四)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第四条师德师风(一)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

(二)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三)科学选才,规范招生,正确行使导师权力,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四)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

(五)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南京邮电大学文件

南京邮电大学文件

南京邮电大学文件校人发〔2018〕6号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验技术系列)聘期考核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南京邮电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验技术系列)聘期考核标准指导意见》已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在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中施行。

─1─2018年4月17日南京邮电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验技术系列)聘期考核标准指导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客观合理的评价我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验技术系列)人员在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中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促进该岗位人员成长,提高教学质量与效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和目前该岗位人员承担工作,制定本指导意见。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验技术系列)考核标准具体分为师德师风、基本要求、年度岗位考核要求(60分)、教学要求(15分)、论文要求(15分)、成果及其转化(10分)等方面。

在“师德师风”、“基本要求”达标的基础上,完成聘期考核任务(60分)即为聘期考核合格。

一、师德师风师德师风涵盖岗位基本素质要求等。

具体为:(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2─(二)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严谨治学。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聘期考核不合格:(一)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三)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四)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五)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六)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七)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后进站科研工作协议书-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

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后进站科研工作协议书-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

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后进站科研工作协议书南京邮电大学(甲方)信息与通信工程流动站接受同志(乙方)进站工作,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定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甲方信息与通信工程流动站工作,期限为两年,一般不能提前出站、延期出站。

二、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站两年内科研课题的主要内容及预期目标为:课题主要内容:预期目标:三、甲方(学院、研究院、系)的教授为博士后合作导师。

合作导师是博士后从事高水平研究工作的合作者和指导者,合作导师应根据科研工作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筹集科研经费,参与、指导博士后的研究计划制订、开展科研工作,参与博士后进站、期中、期满时的考核和评价,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乙方在流动站工作期间的科研和办公条件。

四、乙方进站后即开始工作。

在站工作期限,乙方应遵守《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履行应尽的义务。

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乙方享受本校教职工的同等待遇。

五、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期间内应主动开展研究工作,积极申请国家、江苏省博士后研究基金。

进站一年左右时间进行中期考核,工作期满前两个月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研究工作报告,出站考核合格者予以出站,否则作退站处理,不发博士后证书,出站或退站后下月起停发工资,退站者应向学校退还在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

六、乙方在站期间不得申请长期出国(包括港澳台),可申请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与在站期间研究工作相关的不超过三个月的短期访问。

七、乙方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三个月以上者,应终止其博士后研究工作,按退站处理。

八、乙方不能完成甲方分配的任务或违反校纪校规,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甲方有权责令其退站并退还在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

九、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保证遵守执行。

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委托人、乙方各执一份,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

十、协议执行中,发生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未明确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甲方的规定制度执行。

校发〔2007〕74号

校发〔2007〕74号

校发〔2007〕74号第一篇:校发〔2007〕74号校发〔2007〕74号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已经2007年12月5日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1 ─ 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办法(试行)为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从事高水平的科研工作,加强学术交流,增强科研队伍的活力,促进学科发展,提升我校科研竞争力,根据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江苏省人事厅有关博士后工作的文件和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博士后工作管理机构一、学校设立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博管会”),下设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隶属人事处,负责组织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的建站申报,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招收计划的制定,博士后的进、出站管理,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申报,协调落实国家、学校等有关博士后政策,指导相关学院做好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强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的检查,负责流动站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以及组织博士后的考核工作等。

二、合作导师所在学院应组成由一名学院领导为负责人(以下简称“学院负责人”)的博士后管理工作小组,并指定一名工作─ 2 ─ 人员,负责博士后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具体分工参与博士后管理工作。

(详见《南京邮电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机构及有关职能部门职责(试行)》)第二条博士后招收一、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指获得博士学位,进入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

根据其经费来源分为三类:(一)国家、省资助计划招收的博士后;(二)委托培养、自筹经费招收的博士后;(三)与企业联合招收的博士后。

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国家、省资助计划和委托培养、自筹经费招收的博士后在我校享有的待遇和履行的义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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