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师德师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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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师德师风建设各

项规章制度

“师德师风建设”宣传教育制度

兰西县红星乡第一中学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学校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宣传教育制度。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要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

3、做好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牢牢掌握反腐倡廉舆论工作主动权。

4、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5、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的教育

6、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

7、讲究宣传教育方式,落实好教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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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考核奖惩方案

兰西县红星乡第一中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促进教师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特制订本考核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组长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学校全体行政人员及各教研组长构成小组成员。

二、考核方法:

采取学生评价、教研组内教师互评、学校考核组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学生评价占20%,教师互评占40%,学校考核组评价占40%,最后合成计算每个教师的最终得分。

三、考核细则:

1、劳动纪律:

①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教师会议、各项集体活动等学校具体要求到会的场合。每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事假或不守会议制度每次扣0.2分。

②每旷课一节扣1分,每旷工一天扣3分。

③、未经许可,擅自调课,每调课一节次扣主动调课者1分,扣被动调课者0.5分。

④上课不带备课笔记的,发现一次扣2分。

⑤每年事假不超过5天,病假不超过30天(法定假日除外,长期病假经上级批准除外),事假、病假每超过一天扣0.5分。

⑥自觉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每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

⑦上班时间在教室内抽烟、接打电话或在办公室上网打游戏等进行其他娱乐活动的,每次扣1分。

⑧上班期间,中午饮酒,每次扣3分。

⑨工作失职或玩忽职守的,每次扣5分, 吵闹影响其他同志办公的,每次扣1分。

⑩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或利用工作之便向学生或家长谋取私利的,每次扣3分。

⑪泄露考试机密,违反国家考试工作规定的,每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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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①凡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每次都必须有笔记,每缺少一次扣1分。

②凡学校要求上交的政治理论学习心得、工作小结或论文,每缺交一次扣1分。

③继续教育培训不合格的,扣10分。

3、思想道德素质:

①凡体罚学生(动手动脚打学生),驱赶学生出教室,拒绝学生进教室,对学生有语言暴力倾向等现象的每次扣3分。

②歧视排挤后进生,从而造成其逃学退学等不良现象的每次扣3分。

③道德败坏、有猥亵玩弄异性学生现象的每次扣10分。

④利用打牌打麻将,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等活动的每次扣5分。

⑤未经学校许可,以营利为目的的,擅自在校内外办班搞有偿家教或兼职的,每次扣5分。

⑥教职工个人乱收费,擅自替学生订购学习资料和生活用品的,每次扣5分。

⑦损公肥私或损人利己行为的,每次扣3分。

⑧在公众场合散布消极、低俗语言或向学生传播封建迷信内容的,每次扣5分。

四、补充规定:

①本考核制度总分为100分,各小项扣分均不封顶。结果纳入学期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表现”项目内。

②凡考核结果在60分以下者,该教师的年度考核则视为不合格。

③凡考核结果得分在90分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能参与其他评优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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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建设奖惩制度

兰西县红星乡第一中学校

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在师德建设工作中的成绩和作用,激励督促教职工重视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和确保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顺利进行,并为其年终考核奖惩、职称晋升、聘任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考核的对象:全体教职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二条:此项工作归于校长和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和审定。

第三条:考核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可单独组织,也可与教师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具体办法采取在自评、同事评、学生评、家长评、等形式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评价意见和教师本人教育教学业绩做出考核结论。

第四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况者,考核为不合格:

1、工作懒散,不负责任,拒绝接受学校安排的教育工作任务,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不闻不问,一推了之。

2、歧视、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3、举止粗俗,出言不逊,搬弄是非,闹不团结,在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4、行为失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损师德要求的行为。

5、违反以下“十不准”。

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打骂、讽刺、挖苦、嘲笑、侮辱学生或停学生的课;不准厚此薄彼,歧视有障碍的学生,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准对家长盛气凌人、斥责家长、让家长陪读、罚家长代学生受过;不准收受家长钱物、暗示家长请客送礼,让家长办违反政策的事或帮助,推销产品;不准向学生收取学校规定以外的费用,截留本应上交或退还的钱物;不准在教室里抽烟、酒后进入教室或找学生谈话;不准说脏话或向学生灌输消极落后的思想;不准违犯上级规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或购买学习资料;不准上无教案、无准备的课或带着个人私怨上赌气课;不准违规私自安排学生进班、调班、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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