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人与第三方物流经营人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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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物流考试试题及答案1【范本模板】

国际物流考试试题及答案1【范本模板】

一、选题10分( 每题1 分))1.广义的国际物流是指( D )A. 国际货物物流 B。

贸易型国际物流C. 非贸易型国际物流 D。

贸易型国际物流与非贸易型国际物流2.“货物在国际物流节点停留、通过储存和储备来调节整个物流系统的运行”体现的是国际物流节点的( B )A。

衔接转换功能 B.储存储备功能 C.物流信息功能 D。

物流管理功能3.以存放货物为主要功能、国际货物停留时间最长的物流节点是( D )A.流通型节点 B。

综合型节点 C.转运型节点 D。

储存型节点4.许多进口商品的包装是使用各种各样的材料或集装箱运输,所以要向特定的报检机构是( C )A.商检 B。

卫检 C.海关 D.动植物检疫5.交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有关的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意按此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的肯定表示称为(B)。

A。

询盘 B.发盘 C.还盘 D.接受6.类似羊毛、生丝这样产品一般适合用计算商品的重量的方法是(C)。

A.毛重B.净重C.公量D。

理论重量7.国际贸易按有无第三者参加可分为直接贸易、间接贸易和( C )。

A。

进口贸易B。

出口贸易 C.转口贸易 D。

过境贸易8.独立于发货人和收货人之外,通过合同的方式确定回报,承担货主企业全部或部分物流活动的企业是( B )A.承运人 B。

物流经营人 C。

国际货运代理人 D。

分合同承包商9.海洋运输中的运费吨( C )。

A.仅指重量吨B.仅指尺码吨 C.重量吨与尺码吨中较大者 D.重量吨和尺码吨之和10.航次租船由谁负责船舶营运管理( C )。

A.买方B.卖方 C.船东 D.租船人二、多选题20分( 每题2分)11.我国对外贸易货运保险可分为( ABCD )。

A.海上运输保险B.陆上运输保险C.航空运输保险 D.邮包运输保险12.构成一项有效的接受应具备的条件是(ABCD )。

A.接受由特定的受盘人作出B.接受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相符C.必须在有效期内表示接受D.接受必须送达发盘人才能生效13.为防止海上运输途中货物被窃,可以投保( ABC )A。

第一篇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

第一篇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

链接: 链接:无船承运人
1、定义: 定义: 我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定义: 我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定义: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 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 托运人的货载 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收自 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 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 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 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 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 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 运输。 运输。
3、设立条件: 设立条件: (1)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申请人 应当是与进出口贸易或国际货物 应当是与进出口贸易或国际货物 运输有关、并有稳定货源的单位。 运输有关、并有稳定货源的单位。 符合以上条件的投资者应当在申 请项目中占大股。 请项目中占大股。
(2)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依法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 格。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 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禁止具有行 政垄断职能的单位申请投资经营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承运人以及 其他可能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构 成不公平竞争的企业不得申请经 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4、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1)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 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 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托运 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2)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 货物的监装、监卸、 装拆箱、分拨、 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 途运输服务。 途运输服务。 (3)报关、报检、报验、保险。 报关、报检、报验、保险。
三、国际货代行业的发展趋势
1、国际货代业的发展过程及趋势
纯粹代理人
当事人(承运人) 当事人(承运人)
第三方物流经营人
2、第三方物流经营人
(1)第三方物流(3PL或TPL)的定义: 第三方物流(3PL或TPL)的定义: 第三方物流(3PL或TPL)既不属于第一 第三方物流(3PL或TPL) 发货人),也不属于第二方( ),也不属于第二方 方(发货人),也不属于第二方(收货 ),而是通过与第一方或第二方的合 人),而是通过与第一方或第二方的合 作来提供专业化的物流服务, 专业化的物流服务 作来提供专业化的物流服务,它不拥有 商品,不参与商品的买卖, 商品,不参与商品的买卖,而是为客户 提供以合同为约束 以结盟为基础的 以合同为约束、 提供以合同为约束、以结盟为基础的, 系列化、个性化、信息化的物流代理服 系列化、个性化、信息化的物流代理服 务。

第三方物流和国际货运代理的区别与联系(下)

第三方物流和国际货运代理的区别与联系(下)

公 竞争 的企业 不得 申请 经营 国际货 运
代理 业务 。
数量 的电话 ,传真 、计算机 、短途运输 工具 、装卸 设 , 是指在本地 区进 出 口货物运量较 大 , 货运代理行业
具备 进一步发展 的条件和潜 力 , 并且 申报企业可以 揽收到足够 的货源 ( ( 见( 实 施细 则 第八 条) 上述有关 货运 代理 的设 立及组织形 式的规定带 有较强的行 。 政 色彩 , 表现最为 突出 的是 要求设立 货运 代理企业 的地区应有较 大的进 出H 货运 量。从避 免重 复建设 、节 约社会资源 的角度看 ,这种规定具有 积极 的意
义, 但不符 合市场经济 条件 下 , 企业 在 违 背强制性法律 的前提 下 自主选择 、
自主发展的精神 ,带有较 强行政指令 色彩 。 过去 ,我国货运 代理企业的设立 采取的是审 批制 , 货运 代理 管理规 定 《 第 九条规定 “ 申请 设立国际货物运 输代理企业 ,申请人应 当向拟设 立国际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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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法律 关于企业设 立的规定
1 .货 运 代 理 企 业 的 设 立 规 定
根据 ( ( 货运 代理管理规 定》 ,国际货 物运 输代 理企业 必须 依法 取得 中华人 民 共和 国企业法 人资格 。 0 4 1 1日商 20 年 月
务部 颁布 的 ( ( 国际 货运代 理业 管理规 定
实施 细则》( 简称 实施细则 )第七条进 一 步规 定 ,国际 货运 代理企 业应 当依法 取 得中华人 民 和 企 业法 人资格 企业 组织 形式 为有 限责任 公 司或股份 有限 公 司。禁 止具有 行政 垄断职 能的单 位 申请 投资 经营 国际 货运 代理业 务 。承 运人 以
物运 输代理企业 所在地的地 方对外 贸易主管部 门提 出 申请 , 由地方对外 贸易 主 管部门提 出意 见后 , 转报 国务院 对外 贸易经济 合作主管部门审查批 准。国

物流企业与第三方物流概述

物流企业与第三方物流概述
物流合同种类
(一)按签订方划分: 物流主合同 是指物流服务需求方与第三方物流经营人订立的,约定由第三方物流经营人为物流服务需求方完成一定的物流行为,物流服务需求方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 物流分合同 是指物流服务提供者以总承包方的形式从物流服务需求者承包物流服务项目,然后以总承包方的身份将具体的物流活动分包给社会上其他物流服务提供者的形式所形成的物流合同。 非资产基础型物流服务提供者,为了整合社会物流资源常采取这种方法。
第三种情况 B与A之间订立物流主合同,约定B可以采用自己履行或分包作业的方式来完成物流全部作业,而B又与C订立物流分合同,由C完成部分物流作业的情况。此时,A与B之间依物流主合同确定权利义务关系。B与C之间则依物流分合同确定权利义务关系。C与A之间则不直接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第四节 第三方物流的运作模式
物流合同
(一)概念 物流合同是指物流服务需求方与第三方物流经营人订立的,约定由物流经营人为物流服务需求方完成一定的物流行为,物流服务需求方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
物流合同
注: 1、物流合同是确定物流企业与客户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本。 2、物流合同既是业务开发最终确定的结果,也是业务实施过程中对照执行的依据,更是解决业务纠纷主要的依据。
(一)物流企业的宏观职能
1.可以优化国家资源配置 2.提高原材料和产品流动的质量、效益和水平3.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4.促进我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5.提高我国居民的综合生活水平和质量6.增强制成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二)物流企业的微观职能
1.提供物流服务2.管理客户企业的存货资产3.满足最终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4.降低交易成本5.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6.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第三方物流合作失败的原因

运输企业与第三方物流

运输企业与第三方物流

运输企业与第三方物流摘要:本文阐述了第三方物流的定义及其产生的原因,并就对第三方物流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做了详细探究。

关键词:运输企业物流作用一、第三方物流的概念和产生原因所谓第三方物流是指生产经营企业为集中精力搞好主业,把原来属于自己处理的物流活动,以合同方式委托给专业物流服务企业,同时通过信息系统与物流服务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以达到对物流全程的管理和控制的一种物流运作与管理方式,因此第三方物流又叫合同制物流。

第三方物流产生的原因:第三方物流产生是社会分工的结果。

各企业为增强市场竞争力,将其资金、人力、物力投人到其核心业务上去,寻求社会化分工协作带来的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

专业化分工的结果导致许多非核心业务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分离出来,其中包括物流业。

第三方物流的产生是新型管理理念的要求。

进人20世纪九十年代后,计算机技术的高速发展与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推动着管理技术和思想的迅速更新,由此产生了供应链、虚拟企业等一系列强调外部协调和合作的新型管理理念,既增加了物流活动的复杂性,又对物流活动提出了零库存、准时制、快速反应、有效的顾客反应等更高的要求,使一般企业很难承担此类业务,由此产生了专业化物流服务的需求。

第三方物流的思想正是为满足这种需求而产生的。

改善物流与强化竞争力相结合意识的萌芽。

物流研究与物流实践经历了成本导向、利润导向、竞争力导向等几个阶段。

将物流改善与竞争力提高的目标相结合是物流理论与技术成熟的标志。

这是第三方物流概念出现的逻辑基础。

物流领域的竞争激化导致综合物流业务的发展。

随着经济自由化和贸易全球化的发展,物流领域的政策不断放宽,同时也导致物流企业自身竞争的激化,物流企业不断地拓展服务内涵和外延,从而导致第三方物流的出现。

这是第三方物流概念出现的历史基础。

二、第三方物流的作用集中主业。

企业能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将有限的人力、财力集中于核心业务,进行重点研究,发展基本技术,开发出新产品参与世界竞争。

物流保险中物流经营人的法律地位

物流保险中物流经营人的法律地位

1)物 流 经 营 人 是 保 险1 业 代 理 人 人兼
4 CWT 中国水运 2 0 ・ 8 08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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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 目编 辑 : 张

根 据 我 国 《 法通 则 》第 6 民 3条 的 规 定 ,公 民 、法 人 可
以 通 过 代 理 人 实 施 民事 法 律 行 为 。代 理 人 在 代 理 权 限 内 , 以被 代 理 人 的 名 义实 施 民 事 法 律 行 为 。 被 代 理 人 对 代 理 人 的代 理 行 为 ,承 担 民事 责 任 。 具 体 到 保 险 领 域 有 保 险 代 理 人 ,其 是 指 根 据 保 险 人 的 委 托 ,在 保 险 人 授 权 的 范 围 内 代
C R 贸 易 方 式 为 例 , 货 物 风 险在 买 卖 双 方 方 之 间 F
的转 移 以货 物 越 过 装 运 港 的 船 舷 为 界 ,越 过 船 舷
后 由 买 方 承 担 货 物 灭 失 损 坏 的 风 险 ,一 般 应 由 买
物 流 经 营 人 在 物 流 保 险 中 的法 律 地 位

条 规 定 : “ 的 物 毁 损 、灭 失 的 风 险 ,在 标 的物 标
交 付 之 前 由出 卖 人 承 担 , 交付 之后 由买 受 人 承担 , 但 法 律 另 有 规 定 或 者 当事 人 另 有 约 定 的 除 外 。 因 ” 此 ,虽 然 货 方 ( 委 托 方 )将 货 物 交 给 了 物 流 企 或
货 物 保 险 的保 险 标 的是 货 物 本 身 , 流 保 险 的 保 险 物 标 的是 物 流 经 营人 的责 任 。
货 方 对 货 物 具 有 直 接 的 保 险 利 益 ,故 其 须 对 货 物

第二课 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第二课 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案例:
某货运代理公司接受某货主委托办理出口货物运输事 宜。货物抵达目的地前,货运代理接收到货主电话要 求后(后来否认),指示外代公司凭提单传真件和银 行保函放货,外代在通知船公司时忽略了要求银行保 函这一重要条件,造成国外收货人提货后不付款,货 主损失惨重至法院。
请想想到底是谁的责任呢???? 请想想到底是谁的责任呢???? 货主or代理 人?????
二、国际货运代理种类(补充内容)
(一)以委托人性质分类
1、货主的代理 它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为了托运人的利益办理国际 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相应报酬的国际货运代理。 2、承运人的代理 简称CCA (connecting carrier agreement), 它是指接受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承运人的委托,为了承运人的利益办 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相应报酬的国际货运代理。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责任:
第一种情况,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仅对其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 第二种情况,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不仅对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还应使货 物完好地抵达目的地,这就意味着他应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造成第三人损失 时的责任。 第三种情况,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取决于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所选择的运输工 具等。
(四)以委托办理的事项分类
1、综合代理 它是指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某一票或某一批货 物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事宜,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的国际货运代理。 2、专项代理 它是指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某一票或某一批货 物的某一项或某几项国际货物运输事宜,提供规 定项目的相关服务的国际货运代理。
(五)以代理人层次为标准分类
FOB: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又称船上交货。 装运港船上交货( ),又称船上交货 : 装运港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又称船上交货。 基本含义——卖方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超过船舷后,即完成了交货任务,随后的一切费用与风险均有买方承担。 卖方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超过船舷后,即完成了交货任务,随后的一切费用与风险均有买方承担。 基本含义 卖方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超过船舷后 CFR: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又称成本在内价。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又称成本在内价。 ),又称成本在内价 基本含义——卖方要负责租船订舱、支付到指定目的港运费,但买方要自负从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后到目的地的货运灭失风 卖方要负责租船订舱、 基本含义 卖方要负责租船订舱 支付到指定目的港运费, 险及所增加的额外费用。 险及所增加的额外费用。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又称保险费、运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又称保险费 :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指定目的港),又称保险费、 费在内价。 费在内价。 基本含义——卖方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支付货物自装运港至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和保险费,但风险自货物在装运港越 卖方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 基本含义 卖方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 支付货物自装运港至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和保险费, 过船舷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过船舷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一级货代二级货代区别

一级货代二级货代区别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一级货代二级货代区别
一级货代与二级货代的区别
对于一般企业而言,在外贸运输过程中与我们直接接触的是货运代理公司而不是船公司,货代与船公司的关系就类似于生产商及其销售代理的关系。

通常来讲,货代提供的服务包括:订舱、拖箱、报关等。

运费的缴纳与提单的取得都与货代直接联系。

在我国,货代公司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货代的资信程度最高,运费最低,提供的服务也最及时到位。

报关代理企业或其他代理企业(俗称二级、三级货代)数量极其庞大,它们以挂靠一级货代的形式承揽货代业务。

一代比二代多了一个美金帐号,都是一样的操作;二代要想订舱的话,或者通过挂考一代,或者通过一代订舱。

货代业务有内贸也有外贸,(一级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还有二级。

三级等),一级代理可以直接在空运或海运公司或铁路公司订舱,二级必须只能在一级订舱,以此类推。

区别:
1,货代是货运代理人,不是船公司实际承运人。

2,货代与物流(第三方)、货运公司本质上是一样的。

3,货代又不同于船代,船代可以代表船公司处理有关订舱,签单,改单,放箱等工作。

4,货代有一级与二级之分,一级货代有美金发票,二级没有而且必须要到国税局开票。

5,一级货代可直接向船公司订舱,但不一定有资格订舱,有许多船公司只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浅析货运代理与第三方物流的关系

浅析货运代理与第三方物流的关系

Analysis for Felationship of Freight Forwarders and
Third Party Logistics
作者: 吴子瑛
作者机构: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贸易经济系 江苏南京
出版物刊名: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页码: NULL-NULL页
主题词: 货运代理 物流 第三方物流
摘要:随着国际贸易的飞速发展,国际物流业也向着更科学、更便利、更快捷的方向发展。

在现代化交通工具、信息技术和管理技术的有力推动下,传统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逐步向第三方物流业务发展。

第三方物流不仅可以代办传统的货运代理业务,还可以提供货运服务以及物流增值服务。

第三方物流比普通的货运代理的服务范围更广。

货代企业与托运人、 承运人的关系

货代企业与托运人、 承运人的关系

绿蚂蚁物流搜索货代企业与托运人、承运人的关系海上货代合同是一种委手代理关系,最为常见的是涉及托运人,货代企业和承运人这三方之间的关系,通常用委托运输协议或合同来确定,货代企业与承运人之间的关系,通常以租船、订舱合同或协议确定。

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以代理人是否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商事活动为依据,大陆法系把代理划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直接代理,是指货代企业以托运人的名义与承运人签订海上货运合同。

通常在集装箱整箱和散件运输业务中,货代与托运人之间表现为直接代理关系,承人直接签发货主为托运人的提单,如在运输中发生纠纷,承、托各相互之间可以直接进行诉公。

间接代理,是指货代企业为了托运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与承运人海上货运合,通常在集装箱拼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业务中,货代企业与托运人之间表现为间接代理关系,货代企业以无船承运人的名底给托运人签发货代提单,或以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名义签发多式联运合种提单,实际承运人或二程承运再以货代企业托运人签发海运提单或二程提单,如在运输中发生纠纷,只能在托运人与货代企业之间和货代企业与实际承运人或二程承运人之间相互行使诉权,托运人与实际承人运人或二程承运人之间不能直接进行诉讼。

货代企业的主体资格目前我国非法货代(包括大量的外国或境外企业在华办理机构)的数量远远超过合法的货代企业,这些非法货代利用成本低、信息网络优势、经营方式灵活,至少占领了我国货代市场三分这一以上的份额,然而,一旦出了问题却难以解决,不是拖延推诿就是一走了之,严重地扰乱了化代市场的秩序,侵害货主或承运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海上货代企业除了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外,还必须持有外经贸部颁发的核准从事海上货代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批准证书,否则,该企业不具备经营海上货代的资格,不能从事海上货代业务。

货代企业双方代理的问题由于历史原因,部门利益的驱动和立法的滞后,目前我国海上货代企业中,还有相当数量具有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双重身份的企业。

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的区别

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的区别

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的区别货运代理人是指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代办货物运输业务的机构。

它们有的代理承运人向货主揽取货物,有的代理货主向承运人办理托运,有的兼营两方面的代理业务。

它们属于运输中间人性质,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起着桥梁作用。

首先,货运代理人的基本特征是代理人。

货运代理人从产生到经营范围都是为了代理海上运输业务。

从其渊源及发展过程中考量,代理人是货运代理人的首要特征,也是最基本特征。

并且,由于海事实践活动的需要与自身特点,货运代理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的运输合同,或者由自己来承运委托人的货物。

其次,货运代理人的基本义务为实现委托人在航运过程中的最大利益。

货运代理人其经营业务范围,就是在委托人的指示下或者根据其委托合同约定,代办各种航运业务,如无偿接收与交付货物,货物的保管、仓储、收仓、装载、卸载、称量,向承运人交付货物,包装货物,收取与预付保管、办理有关关税的业务,检验等等。

实现委托人的最大利益是货运代理人的义务,也是货运代理人存在的意义。

无船承运人即以承运人身份接受货主(托运人)的货载。

同时以托运人身份委托班轮公司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根据自己为货主设计的方案路线开展全程运输,签发经过备案的无船承运人提单。

无船承运人购买公共承运人的运输服务,再以转卖的形式将这些服务提供给包括货主、其他运输服务需求方。

其按照海运公共承运人的运价本或其与海运公共承运人签订的服务合同支付运费,并根据自己运价本中公布的费率向托运人收取运费,从中赚取运费差价。

在直达运输的情况下,无船承运人还负责安排内陆运输并支付内陆运输费用;在提供国际多式联运服务中,国际货代实际上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

无船承运人充当经纪人是近些年来出现的一种运输服务形式,这种类型的无船承运人一般不从事具体经营活动以及实际服务业务,只从事运输的组织、货物的分拨、运输方式与运输路线的选择及服务的改善,而其收入主要是中介费与由于“批发”而产生的运费差额。

国际货运代理基础 第1章 国际货运代理概论

国际货运代理基础 第1章 国际货运代理概论

三、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
国际货运代理 协会联合会 FIATA
中国国际货运 代理协会 CIFA
第二节 国际货运代理的发展
一 二
国际货运代理的服务对象
国际货运代理的类型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服务对象
发货人
海关
承运人
航空公司
班轮公司
提供 拼箱服务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类型
代理人
国际货物运输代 理企业可以作为 进出口货物收货 人、发货人的代 理人,也可作为 独立经营人从事 国际货代业务 。
三、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发展方向
• • 对于货代企业来讲,发展物流是一种必然。 事实上国外的很多物流公司都是从货代企业演变而来的,在 继承货代业务的同时,积极发展包括SCM管理、信息管理在 内的纵深物流能力。 同时货代企业固有的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及灵活多样的 经营方式更有利于为客户提供“量体裁衣”的个性化物流服 务。 在简单的中间人难以继续为生的时候,通过第三方物流提高 增值服务能力,由此增强核心能力,将成为我国货代企业实 现二次创业的主要途径。
独立经营人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接受进出口货物收 货人、发货人或其 代理人的委托,签 发运输单证,履行 运输合同并收取运 费以及服务费的行 为。
第三方 物流经营人 相比国际货运代 理,其业务范围 更广,包括:货 物的零星加工、 包装、货物装拆 箱,货物标签, 货物配送,货物 分拨等。
第三节 国际货运代理的现状和发展方向
• • 一般货运市场 多式联运市场

二、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面临的市场环境
(一)入世对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影响
1. 入世使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面临空前挑战 2. 入世使我国货运代理业获得更多发展机会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范围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范围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范围如下:(一)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二)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的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三)报关、报检、报验、保险(四)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五)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六)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七)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八)咨询及其他相关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但是,这些并不是每个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都具有的经营范围。

由于各个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经营范围也有所不同。

具体如下:1、代表发货人办理货物在出口运输中的具体事宜安排运输、装箱、储存保管、编制单证、一关两检、监装货物、结算费用、保险、代收提单、其他咨询和服务2、代表收货人办理货物在进口运输中的具体事宜安排一关两检、提货、付费、拆箱储存、内陆运输、空箱返还、其他咨询和服务3、代表出口地或进口地货代安排货物的分拨、托运等有关事宜在出口地接收货物、装箱、签发货代提单、收取运费在进口地从承运人处按单提货、拆箱、仓储、办理货物分拨、交付4、以无船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身份组织运输签发自己的运输单据(提单),提供全方位服务。

5、作为承运人的销售代理承运人的揽货代理、订舱口、签发运输单据、代收费用6、为海关服务货物出口EDI 数据预录入二、国际货运代理的分类(一)按企业的成立背景和经营特点为标准分类(1)以中外运为背景的国际货代企业。

中外运,即中国外运,全称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

是目前为止我国最大的货代企业。

我国的不少货代企业以中外运为背景发展起来的,例如:中国外运福建集团公司(2)以航运公司、航空公司、铁路部门为背景的国际货代企业。

此类货代企业中具有代表性的有: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天津海运集团控股的天海、天新、天富等货代公司,上海海运集团所属的上海海兴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国民航客货运输销售代理公司,中国铁路对外服务总公司等。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范围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范围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范围如下:(一)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二)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的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三)报关、报检、报验、保险(四)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五)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六)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七)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八)咨询及其他相关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但是,这些并不是每个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都具有的经营范围。

由于各个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经营范围也有所不同。

具体如下:1、代表发货人办理货物在出口运输中的具体事宜安排运输、装箱、储存保管、编制单证、一关两检、监装货物、结算费用、保险、代收提单、其他咨询和服务2、代表收货人办理货物在进口运输中的具体事宜安排一关两检、提货、付费、拆箱储存、内陆运输、空箱返还、其他咨询和服务3、代表出口地或进口地货代安排货物的分拨、托运等有关事宜在出口地接收货物、装箱、签发货代提单、收取运费在进口地从承运人处按单提货、拆箱、仓储、办理货物分拨、交付4、以无船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身份组织运输签发自己的运输单据(提单),提供全方位服务。

5、作为承运人的销售代理承运人的揽货代理、订舱口、签发运输单据、代收费用6、为海关服务货物出口EDI 数据预录入二、国际货运代理的分类(一)按企业的成立背景和经营特点为标准分类(1)以中外运为背景的国际货代企业。

中外运,即中国外运,全称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

是目前为止我国最大的货代企业。

我国的不少货代企业以中外运为背景发展起来的,例如:中国外运福建集团公司(2)以航运公司、航空公司、铁路部门为背景的国际货代企业。

此类货代企业中具有代表性的有: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天津海运集团控股的天海、天新、天富等货代公司,上海海运集团所属的上海海兴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国民航客货运输销售代理公司,中国铁路对外服务总公司等。

对于国际货运代理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身份识别的比较分析

对于国际货运代理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身份识别的比较分析

学 术 论 坛随着国际货运代理业和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货运代理人的业务范围大大扩展,货运代理人既可成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又可成为其代理人,还可以是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实际承运人的中间人。

货运代理人在多式联运中身份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往往难以分辩,为此对于国际货运代理人身份的识别成为目前国际货物多式联运领域的主要问题之一。

1 国际货运代理及多式联运经营人概念及性质国际货运代理源于英文“T H E FREIGHT FORWARDER”,代理的角色,代表客户取得运输,代收代付运费,申请进出口报关、检验等业务,但本人并不起承运人的作用。

他按照客户的指示开展业务活动,并按代理项目收取费用。

货运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的法律行为,其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他只对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

随着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发展和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货运代理人不但可以作为代理人为货主等代办货物报关、保险、仓储等业务,还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多式联运合同并作为事主承担全程运输的责任,充当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

是国际多式联运的组织者或主要承担人,负责对全程运输进行组织、安排和协调,在多式联运中占有重要地位。

多式联运经营人(M U L T I-M O D A L T R A N S P O R T O P E R A T O R----M T O)是指本人或通过其代表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他是事主,而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或代表或参加多式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代或代表,并且负有履行合同的责任。

货运代理的基本性质就是“货物中间人”既代表发货方,又协调承运人进行承运工作,以发货人和收货人为一方,承运人为另一方的两者之前行事。

而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多式联运合同的“本人”而非代理人。

既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也负有履行多式联运合同的义务,并对责任期间所发生的货物灭失、损害或延迟交付承担责任。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既可以拥有运输工具从事一个或几个区段的实际运输,也可以不拥有任何运输工具,负责全程运输的组织工作。

货代与物流的区别

货代与物流的区别

货代与物流的区别货代与物流的区别在中国,国际货运代理是指一种新兴的产业,"是处于国际贸易和国际货物运输之间的'共生产业'或'边缘产业,那么货代与物流的区别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一、货代是货运代理人,不是船公司实际承运人。

二、货代与物流(第三方)、货运公司本质上是一样的。

三、货代又不同于船代,船代可以代表船公司处理有关订舱,签单,改单,放箱等工作。

四、货代有一级与二级之分,一级货代有美金发票,二级没有而且必须要到国税局开票。

五、一级货代可直接向船公司订舱,但不一定有资格订舱,有许多船公司只指定了几个少数的货代做为订舱口。

所以并不是说一级就是怎么着了。

大部份的一级只能局限于几个船公司有订舱权。

六、有订舱权一级货代并不一定能拿得好的价格与服务,有许多情况,订舱货代反而要向通过他订舱那家货代(其他一级或二级)拿价格与舱位。

七、货代挂靠很正常,不是说所有挂靠就没实力,所以不要只听那个货代是挂靠的就怎么着了,当然,要是你是挂靠的,也不要口口声声一定要说我们是一级的在哪里的办事处,是挂靠就是挂靠的,还有啊,也不要是我们是一级的怎么样怎么样了,一级也不一定是有能力的,但二级也不要以为自己有点关系了就怎么着怎么着了,明白的'货主看重的是你是不是合适自己的货代。

八、口岸(上海,宁波)的货代不一定是一代,90%以上口岸货代也是没有订舱权的货代或者二代,所以不要以为口岸的货代怎么着怎么着的好了。

九、货代的主要工作是订舱,报关,车运等工作,不是什么都能做的。

十、报关不一定是报关行(公司),货代也可以报,有的货代只做报关的事情,其他事情他不做!十一、货主订舱必须通过货代向船公司订舱,船公司接了你货主的单,最终还是要通过货代做的。

十二、拼箱订舱不是向船公司订的,而是通过货代公司订的,船公司一般不接受拼箱的,所以拼箱提单一般不是船公司提单。

十三、无船承运人与一级货代本质也是一样的,前者是交通部核准的,后者是外经贸核准的,前着可开海运发票票,,后者只能用代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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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人与第三方物流经营人之间的区别
一、第三方物流经营人的认定所谓第三方物流(3PL)是相对第一方,即买卖合同中的卖方、运输中的发货人,或第二方即买卖合同中的买方、运输中的收货人而言。

他是根据第一方、第二方的委托提供所需要的服务的。

因而,在物流业中,除第一方、第二方以外的物流经营人均可称之第三方。

尽管整个物流过程中出现众多当事人,但其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非常清楚的,其合同关系:1、第一方与第三方合同当事人;2、第二方与第三方合同当事人;3、第三方与运输、储存、加工、包装、装卸其他合同当事人、4、第一方或第二方与运输、储存、加工、包装、装卸或其他人之间均不存在的合同关系。

二、第三方物流经营人类与性质现代物流业通常对第三方物流的分类有:1、承运人型,主要是船公司、无船承运人、陆路承运人;2、客户代理人型,相对第一方、第二方而言的第三方,即受第一方、第二方的委托为其提供服务的人;3、仓储经营人型,对客户提供的原料、商品或其他进行储存、加工、装卸的经营人。

根据现行第三方物流经营人业务的活动看,其性质是:1、第三方物流经营人不拥有自己的商品;2、第三方物流经营人可拥有自己的运输工具、仓储设施、装卸机械或其他硬件设施;3、第三方物流经营人可分别为第一方、第二方提供服务,也可同时为第一方、第二方提供服务;4、第三方物流经营人在提供服务后有权取费用(其中包括就有的佣金、差价);
5、在与第一方、第二方订立合同后,或取得第一方、第二方代理权后,应在合同范围内从事活动,承担合同责任,并不得将代理权转让给其他人;
6、在法律上,第三方物流经营人必须进行登记,并受制于相关法规的制约。

从上述第三方物流经营人的基本性质看,第三方物流经营人主要是接受委托,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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