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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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历代的土地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历代的土地制度篇一:中国历代土地制度中国历代土地制度一、原始社会:土地氏族公社所有制。

土地归氏族公社所有,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享用劳动成果。

二、奴隶社会:奴隶主贵族土地国有制一一井田制,实质是国王私有制,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三、封建社会:地主土地所有制、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和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三种形式1、地主土地所有制(我国封建社会最主要的土地制度,占支配地位)①确立:战国时期,商鞅变法标志着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商鞅变法规定: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②影响:对中国圭寸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阻碍了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造成中国社会的长期贫困和落后③废除:1950年新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2、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①屯田制:西汉、东汉、曹魏、蜀、金朝、元朝、明朝、清初等实行过屯田制,屯田制的推行,安置了大批无地农民,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和社会经济的发展②均田制:始于北魏(孝文帝改革),流行隋唐,且被日本借鉴、吸取,其影响深远。

后随着土地兼并的严重,唐玄宗时国家无地可分,均田制崩溃(这是实行两税法的原因之一)③更名田:1669年,康熙帝宣布把原来明朝藩王的土地,归现耕种人所有,叫“更名田”3、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其特点是男耕女织、自给自足四、中国近代的土地制度1、太平天国运动时期:《天朝亩田制度》①内容:a、土地问题:以户为单位,不论男女,按人口和年龄平均分配土地。

b、分配问题:每户留足口粮,其余归圣库②特点:绝对的平均主义③评价:突出反映了农民阶级要求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强烈愿望,是几千年以来农民反封建斗争的结晶,但这种绝对平均分配产品的方案,违背了社会发展规律,是一种空想,根本无法实施。

中国传统社会各朝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传统社会各朝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传统社会各朝代的土地制度、赋役制度及国家经济制度、经济政策.(一)、土地制度1.井田制:【发展过程】形成于商代,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废除于战国。

【内容和实质】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所有权属于周王,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诸侯臣下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

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作用】适应并促进生产力发展。

【瓦解】随着春秋时期铁器牛耕的使用,大量井田之外的荒地得以开垦成为私田,奴隶主破坏井田制,井田制开始瓦解。

2.屯田制:【形成与发展】汉末饥荒之际,曹操总结汉朝西域屯田经验,在许下屯田,后大范围推广。

【方法】统治者招募流亡农民,按军事编制,几十人一屯,开垦荒地,并设官管理。

屯田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按比例向官府交纳收获物。

【性质与作用】屯田是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它使流民与土地结合,稳定了社会秩序,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

后来蜀、吴两国也在边境、军镇和其他一些水土条件适宜的地方,实行过不同规模的屯田。

3.均田制:【形成与发展】485年,北魏孝文帝采纳汉族谋臣建议,在不触动官僚地主土地前提下,颁布均田令,推行均田制。

隋朝和唐朝前期基本的土地制度。

【目的】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内容】①国家将掌握的土地实行分配。

丁男受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受露田20亩,奴婢和耕牛也相应受田。

②土地不得买卖。

受田者年老或死亡,露田归还国家,桑田传给后代。

③官吏在任时可按级别在官府所在地就近受田。

均田制是我国历史上较完备的一种土地制度。

它以法律形式确认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

【性质与作用】①封建社会土地国有制度。

②确认了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

③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恢复经济和民族融合。

【瓦解】隋朝和唐朝前期推行的均田制,限制了土地的买卖和无限占有,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

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

4.更名田:【概念】1669年,康熙帝宣布原来明朝藩王的土地,归现在更种人所有,叫作“更名田”。

封建土地所有制

封建土地所有制
定义
地主阶级占有土地,用以剥削农民(或农奴)的土地私有制度。在奴隶主土地占有制崩溃的基础上,或在村社土地公有制瓦解过程中逐步形成。基本特征是:土地为封建主所占有,将其租给或分给农民耕种,通过收取地租对农民进行经济剥削和超经济强制;农民没有或只有少量土地,不得不租种地主的土地,并且对地主有不同程度的人身依附。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是农民在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受压迫的根源,也是封建社会生产力发展缓慢和停滞不前的根本原因。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这种土地所有制逐步瓦解。
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地主阶级占有大量土地田以剥削农民(农奴)剩余劳动的土地私有制度。在封建社会,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因而,在这里土地所有制和生产资料所有制具有相同的涵义。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在封建社会中,由于地主占有大量土地,农民没有或只有少量土地,农民为了生活不得不租种地主的土地,而把劳动成果的一部分以地租形式无偿地缴给地主。封建地租是封建剥削的基本形式。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很重,地租一般要占农民收成的一半甚至更多,不但会剥削农民的全部剩余劳动,而且经常会侵占部分必要劳动。地主阶级要实现对农民的这种残酷剥削,必以占有大量土地为前提。无论是在欧洲的还是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地主阶级都占有全国耕地的绝大部分。凭借这种大量占有土地所形成的垄断,可以迫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在人身上依附于地主阶级,地主阶级正是凭借着封建土地私有权,借助于超经济强制,对农民进行封建剥削的。在封建社会中,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外,还存在着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个体所有制,它是封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由于存在着农民个体私人经济,封建地主为了实现对农民的封建剥削,也必须借助于超经济强制。
封建土地所有制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各有特点。在中世纪欧洲一些国家,国王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他把土地以封地或采邑形式分封给封建主和官吏,大土地所有者又将土地分封给下一级封建主。这些土地逐渐由终身占有变为世袭所有,形成等级制的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在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的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逐步发展为土地所有制的主要形式。在这种制度下,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富豪之家,不断兼并土地。在中国封建社会,还有皇庄、官庄、屯田、营田等大量土地归封建国家所有,或实际归皇族和大官僚所有。各封建国家还有着数量不等的为贵族僧侣所有的土地,形成教会或寺院的土地所有制。在封建社会末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和壮大,封建土地所有制日趋瓦解。在中国,持续了2千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直到解放后,经过土地改革运动,才被彻底废除。

中国古代的封建制度与土地所有制

中国古代的封建制度与土地所有制

中国古代的封建制度与土地所有制中国封建制度和土地所有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历史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封建制度是指帝王将土地分封给贵族、官吏等特权阶层的制度;土地所有制则是指土地归属的制度安排。

本文将就中国古代的封建制度与土地所有制进行探讨,以进一步了解古代中国社会的政治与经济特点。

一、封建制度1. 封建制度的定义与特点封建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的核心制度之一,特点是以帝王为中心,将土地分封给贵族、官吏等特权阶层,以换取其忠诚、效力以及支持。

封建制度实行了等级分明的社会层次结构,帝王作为最高统治者,掌握着绝对的权力,而贵族阶层则享受特权与优待。

2. 封建制度的起源与发展中国的封建制度起源于商朝晚期周公制定的封建土地制度,随后经历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分封政策,最终在秦朝实施的郡县制度中消失。

在封建制度的发展过程中,贵族地主阶级的力量逐渐扩大,而平民百姓的地位逐渐下降,社会中出现了严重的等级固化和社会不平等问题。

二、土地所有制1. 土地所有制的演变过程古代中国的土地所有制经历了多次演变,从部落公有制逐渐过渡到封建土地私有制。

部落公有制时期的土地属于整个部落,没有个人私有土地;而封建土地私有制则是通过封建制度将土地分封给特权阶层,形成了土地私有制的基础。

2. 土地所有制对经济的影响土地所有制对经济起着重要的影响。

在封建制度下,土地集中归贵族、官吏等特权阶层所有,百姓只能依附于这些特权阶层来获取土地使用权。

这种严重的土地不平等分配导致了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限制了农民的生产能力和创造力,阻碍了经济的全面发展。

三、封建制度与土地所有制的关系与影响1. 封建制度对土地所有制的影响封建制度对土地所有制起到了推动和维护的作用。

封建制度以帝王为核心,将土地分封给特权阶层,确保了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存在和稳定。

同时,封建制度也为土地所有制的改变提供了机会,随着封建制度的变革,如郡县制度的实施,土地所有制也逐渐发生了变化。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农业、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论述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一、土地制度的起源和发展1. 农耕时代的土地制度在中国古代农耕时代,土地属于整个村落,由村社共同管理。

土地的使用权归农民所有,但不可贩卖。

2. 封建时代的土地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封建时代的土地制度逐渐形成。

地主阶级拥有大片土地,并将其分给农民作为赋税的依据。

此时土地的所有权并不属于农民,他们只能依附于土地拥有者。

3. 宋明清时期的土地制度在宋明清时期,土地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革。

土地的所有权掌握在朝廷手中,而不是地主阶级。

具体的土地使用权由地主阶级拥有,并对农民征收赋税。

二、土地制度对社会的影响1. 社会稳定与经济繁荣古代土地制度为社会秩序提供了基础,稳定了社会关系。

土地的合理分配和规范管理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经济的繁荣。

2. 社会等级与阶级固化封建时代的土地制度导致了社会的等级固化,地主阶级地位的稳固化。

农民无法改变自身的社会地位,造成了社会阶级的分化。

三、土地制度的改革与变革1. 实施废除农田私有制在中国历史上,多次有农田私有制的废除或改革尝试。

例如,在秦朝时期,实施过土地的平均分配,但该政策随后被废止。

在明清时期,部分地区试行过土地的公有制。

2. 现代土地制度的建立经过近代以来的土地改革,中国逐渐建立了现代土地制度,确保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农村土地改革和城市土地制度改革都在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与利用。

四、受土地制度变迁影响的思考1. 社会公平与农民权益保护古代的土地制度存在着很大的不平等问题,进而引发社会动荡。

现代土地制度的建立应重视农民权益保护,追求社会公平。

2. 农村土地集约化与现代农业发展当代中国,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和农业现代化成为发展的关键。

通过改革土地制度,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结语: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专题一一、土地所有制形式:农业是中国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生产部门,土地是我国古代人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生产资料,是构成封建生产关系和一切经济关系的基础。

在中国古代史上,土地制度可分为三个阶段:原始社会:土地氏族公社所有制。

土地归氏族公社所有,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享用劳动成果。

奴隶社会:奴隶主贵族土地国有制——井田制,实际是国王所有,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封建社会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

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从本质上讲,都是私有制。

1、奴隶社会土地所有制:性质: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它是土地私有制不发达的表现。

兴衰:它始于商朝,完备推广于西周,春秋后期逐渐瓦解。

内容: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能世代享用,奴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果实2、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建地主土地私有制,战国确立。

商鞅变法规定:废井田,开阡陌,政府承认田地归私人所有,允许自由买卖,标志着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的确立。

地主占有大量土地,用地租剥削农民。

这种制度是我国二千多年封建社会的主要土地制度。

封建土地所有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国有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

地主土地所有制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三种形式中,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它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

地主阶级正是凭借对土地的垄断,迫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不得不依附于他们。

这种土地制度在中国存在了二千多年,对于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却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阻碍了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造成中国社会的长期贫困和落后。

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有王田制、屯田制、均田制三种形式▲屯田制:目的:主要是为了戍边和保证军需。

不少朝代都实行过,如西汉、东汉、曹魏、蜀、金朝、元朝、明朝、清初都实行过。

东汉末年,军阀混战,农民背井离乡,土地荒芜,在这种情况下,曹操推行屯田。

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概念

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概念

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概念1. 什么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封建土地所有制,这个名字听起来就像是古代的戏剧,主角都是一些大地主和农民。

其实,它指的就是一种土地的所有和使用方式。

在封建社会里,土地可不是人人都能随便拥有的。

那时候,土地基本上都是由一些贵族和地主掌控,而普通农民就像是这场游戏中的小棋子,得为这些大人物辛苦耕种,交税交租,真是“众人皆醉我独醒”,辛苦得不偿失。

1.1 历史背景要了解封建土地所有制,咱们得从历史说起。

想象一下,几千年前,农业刚刚开始兴起,人们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就像现在对手机的依赖一样,没了可不行。

于是,地主们就开始占有大片土地,农民们为了生存,只能依附于这些大佬,干着“耕田一亩三分地”的活,尽管心里明白“谁种的地,谁有的粮”,但这没办法,日子还得继续过。

1.2 结构特征封建土地所有制有几个特征,首先就是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想想那些电影里的大庄园,宽阔的草地和高耸的房子,真是让人眼红。

其次,农民不仅要耕作,还得交各种各样的税和租金,有时候甚至还得给地主做些额外的活,这就叫做“义务劳动”。

所以,农民的生活就像是被压得喘不过气,像是“上山容易下山难”。

2. 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影响封建土地所有制对社会的影响可大了,简单来说,它造就了巨大的贫富差距。

那些地主们就像富丽堂皇的孔雀,而农民则是默默无闻的小鸡,拼命地在地里劳作,换来的却是微薄的收入。

这种不平等的关系,导致了社会的紧张和动荡,历史上可不少农民起义都是因为这点,农民们再也忍受不了这种“忍气吞声”的日子,纷纷拿起锄头,造反去。

2.1 经济层面在经济层面,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存在其实也让经济发展受到了制约。

因为土地被少数人垄断,农民们没办法自主经营,根本不敢投资,生怕一朝一夕“血本无归”。

这就导致了农业技术和生产效率的停滞,大家都只想着眼前的苟且,而不是未来的繁荣。

说白了,这种体制下的经济就像个“铁笼”,关住了大多数人的梦想。

2.2 社会变革当然,封建土地所有制也并非一无是处,它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动了社会的变革。

从古至今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

从古至今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

从古至今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
中国的土地制度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以下是其中的一些主要阶段:
1. 原始社会时期:土地属于氏族公社共有,成员共同劳动、共同分配。

2. 奴隶社会时期:出现了井田制,土地被分为九块,中间一块为公田,其余八块为私田,由奴隶耕种。

3. 封建社会时期:土地私有制逐渐取代了井田制,地主阶级掌握了大量土地,农民则失去了土地的所有权,成为佃农。

4. 近现代时期:20 世纪初,中国开始进行土地制度改革,实行土地国有化和农民土地所有制。

1949 年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土地改革,彻底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

5.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

中国的土地制度演变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它反映了中国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变化。

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

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

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土地制度与社会安定和王朝更替紧密相连,各代统治者无不关心小农的土地问题,2000多年来,采取了多种土地经营制度,如授田、均田、屯田和限田等,这一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土地所有制贯穿封建社会始末,但都没法从根本上解决“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土地兼并问题。

一、土地国有制各朝代开国建制时,统治者都会竭力控制一定面积的土地,他们将土地分配给少地无地的佃农,从而维护税收和巩固政权。

为限制封建地主土地兼并、更好地利用土地,各代统治者采取了多种土地经营制度,如王莽时的“王田制”,曹魏、明、清的屯田制,西晋的占田制、北魏、隋、唐的均田制等。

1、王田制:托古改制取消土地私有制王田制是封建王朝时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制度,取法于《诗经》中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真正得名是在王莽的一道诏书中。

西汉末期王莽掌权后,注意到当时土地兼并愈演愈烈,农民大量丧失土地沦为佃农,他根据古书上记载的井田制度,于公元九年颁布了一道著名的诏令:“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买卖。

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

”这道诏令的意图是将全国土地改称王田,即废除土地私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制,禁止土地的自由买卖;一家有男丁八口,可受田一井,即九百亩;假如一家男丁不足八口而土地超过九百亩者,要退出超额部分分给宗族邻里;原来没有土地的人,则可以根据上述制度受田。

然而,在封建土地私有制已经出现六七百年的汉末,要废除土地私有,实行土地国有,所受到的阻力必然很大,失败也是意料之中。

作为土地国有制的井田制,在西周末年就走到了末路,到战国时已彻底崩溃,让位于地主阶级的土地私有制,而土地兼并也随之产生。

这一历史发展趋势不是依靠行政力量就能改变的。

这一变革引起各级贵族官僚和大地主的强烈反对,同时破坏了社会的经济基础,造成了“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人至涕泣于市道”的后果,王莽不得不在公元11年,即诏令发布后的第三年,宣布取消王田、私属制度:诸名食王田,皆得卖之,勿拘以法。

【历史知识点】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三种形式

【历史知识点】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三种形式

【历史知识点】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三种形式
中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形成,到战国时期,正式确立,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

包含有三种土地所有制形式:国家土地所有制、地主所有制和农民土地所有制。

即国有土地。

“在封建土地所有制下,历代封建政府和皇帝都直接掌握着一部分土地”,各朝各代的皇庄、王田、军屯、民屯等都是国有土地,尤其以北魏、曹魏、隋唐为最盛。

国家占有大量的土地,一方面为统治阶级的奢侈生活提供了物质保障,更重要的一方面是为巩固国家政权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在封建社会,土地是最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国家掌握了大量的土地,也就掌握了社会的经济命脉。

即个体农民的土地。

个体农民拥有的土地虽然不多,但人数最多,向国家交纳赋税,服兵役和徭役,“是封建王朝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能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最主要基础,所以受到历代封建统治者的重视和扶植”,凡是明君圣主都非常懂得爱民、养民,以民为本。

即地主拥有土地。

地主,是封建社会的富人阶级,出租土地,剥削贫苦农民。

他们有钱有势,很容易挤进国家官员队伍中去,借助国家政权来保障他们的既得利益,更为重要的是地主阶级有更多的接受教育的机会,有文化,有能力,是国家官员的候选人阶级。

不管是论经济,还是论文化,地主阶级相对于农民阶级占据着极大优势。

所以,地主土地所有制是中国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核心。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我国历代土地制度演变

我国历代土地制度演变

我国古代土地制度主要有三种:1.原始社会的土地氏族公社所有制2.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井田制3.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1)地主土地所有制(2)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王田制,屯田制,均田制(3)自耕农土地所有制先秦时期土地属于国有。

当时曾实行井田制度。

井田制度在商代已经出现,到西周时期得到全面推广。

因土地被划用“井”字形,故名。

井田在法律上属于王属所有。

周王按爵位高低赐封给诸侯及卿大夫相当差数的土地,受封者对于井田只有使用权而无私有权。

土地不能转让或买卖,“田里不鬻”。

井田的经营方式,是奴隶的集体劳动。

秦国在统一之后,实行爰田制,虽然承认土地私有,但保留了一定数量的休耕地,政府对土地的使用权干预较多,赋税的征收也比较繁琐。

统一之后,这种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因此,秦始皇在公元前216年“令黔首自实田”,即让老百姓如实上报自己的所有土地。

在此基础上,废除爰田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土地私有制。

两汉时期,土地原则上归国家所有,称作“公田”,由皇帝“假”给农民耕种。

曹魏建国后,实行屯田制。

当时的屯田有民屯和军屯两种形式:民屯是把召募来的流民和收编的黄巾军家属按军事制度编制起来,专门从事农业生产。

军屯是由军队进行的屯田,由大司农派度支校尉、度支都尉到军屯所在地管理军队屯田。

屯田的实行,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根据门阀政治的需要,西晋王朝实行了占田制。

国家准许个人占有的土地数量,并不是由国家授田。

北魏孝文帝改革时,实行均田制。

规定:男子15岁以上授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授露田20亩。

为备休耕,露田加倍授给。

露田年满七十还官;桑田可作为私田,不必还官。

露田和桑田均不得买卖,但原有桑田超过二十亩的可以买卖其超出的部分。

地主可按其拥有奴婢和耕牛的情况另外获得土地。

奴婢授田与农民相同,耕牛每只授田30亩,但仅限四牛。

地方官按官职大小授给公田,刺史15顷,县令6顷。

均田制也是唐朝前期最主要的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历代土地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历代土地制度的演变

中国土地制度演变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大致如下:
1.原始社会时期:土地公有制是原始社会的基本土地制度。

2.奴隶制社会时期:奴隶社会的土地所有制是奴隶主国家土地所有制。

比较
典型的是井田制,井田制起于商朝,盛于西周。

在井田制中,土地被划分成九块,每块百亩,其中八块为私田,中间一块为公田。

3.封建社会时期:
⏹秦汉时期:秦统一六国后在全国推行名田制,汉朝沿用秦朝的土地制度。

国家授出的土地即成为私人占有,国家不再收回。

⏹北魏至唐朝中期:实行均田制将无主土地按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土地为
国有制,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

⏹唐中叶以后:人口增加,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均田制被废止。

1.战国时期:秦国实行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并允许
自由转让和买卖。

其它各国也先后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土地私有制,标志着井田制彻底崩溃,取而代之的是多种形式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1、古代土地制度2、井田制(1)西周实行。

周王把土地分赐给诸侯臣下,受田者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与买卖,并要向周王交纳一定贡赋。

奴隶主强迫奴隶在井田上集体耕种。

(2)春秋瓦解。

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行,出现了许多井田以外的私田;齐国管仲“相地而衰征”和鲁国“初税亩”,实质都是逐步承认土地私有。

井田制瓦解。

(3)战国被废除。

商鞅变法“为田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制度。

3、屯田制(4)魏、蜀、吴三国在边境、军镇和一些水土条件适宜的地方,也都实行过不同规模的屯田。

4、均田制(1)背景:485年,北魏统治者采纳汉族谋臣建议,在不触动官僚地主土地利益的前提下,颁布均田令,推行均田制。

(2)内容:①国家将掌握的土地实行分配,给农民一定数量的田地。

奴婢和耕牛也相应受田。

②土地不得买卖。

③官吏在任时可按级别在官府所在地就近受田。

④受田农民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租调,丁男还要负担一定的徭役和兵役。

法律规定将公田交给耕者,按亩收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5、土地兼并问题土地兼并是中国古代非常普遍的现象。

它的根源在于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

在封建社会,由于土地占有关系不固定,加之土地买卖盛行,必然导致土地兼并现象的出现。

土地兼并对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政治上,土地兼并直接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加剧了社会的贫富悬殊,阶级矛盾尖锐,农民起义爆发,使一些王朝走向灭亡。

经济上,对农民来讲,造成农民的贫困,无力购买手工业品;对地主来讲,封建地租较重,买田置地,影响手工业的扩大再生产,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

当时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对土地兼并采取了不同的态度。

由于国家占有小农的多少,直接决定着国力的强弱,而土地兼并与封建政府的矛盾恰恰在于同国家争夺财源。

因此历代王朝为了巩固自己的长久统治都曾实行过一系列抑制兼并的政策。

例如西汉末年王莽实行王田制、北魏隋唐实行均田制、王安石变法实行方田均税法等,这些措施对于抑制土地兼并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过一定的作用,但是王莽的王田制违背社会发展规律,均田制是建立在国家掌握大量荒田的基础上的,王安石的方田均税法损害了大官僚和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反对,最后也走向失败。

中国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历程

中国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历程

中国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历程封建社会的形成引起了土地所有制的演变。

春秋战国时期,封建制度逐渐成型,土地开始进一步划分为个体所有制。

土地由封建地主私有,农民成为地主的附庸。

这种土地所有制在秦汉时期得到了巩固,从而为封建农奴制创造了条件。

到了宋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兴起推动了土地所有制的进一步变革。

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得到了加强,土地租佃制度逐渐趋于稳定。

此时农民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由买卖土地,但土地仍然属于封建地主所有。

明清时期,土地的商业化和私有化趋势进一步加强。

土地开始流转和买卖,地主对土地的所有权逐渐进一步确立。

土地的定终权也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加强。

加上税赋重压和人口增长的影响,土地开始大规模集中到地主手中,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受到严重剥夺。

随着开放的推进,1978年后中国进行了一系列的农村,包括农村承包责任制的推行。

这一制度使得农民能够租赁土地进行经营,并且享有经济收益。

土地的使用权重新回到农民手中。

此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流转和土地市场的兴起,土地产权进一步由集体所有制向个体所有制转变,土地所有制逐渐演变为家庭承包制。

2024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苏、浙、闽三省县普通农户集体收益分配试点的意见》,进一步推动了农村土地所有制的。

试点意见明确提出,在农转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允许家庭承包经营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其他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实现农地市场化流转。

总体来说,中国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从部落共有制到个体所有制,再到封建地主所有制,然后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制的演变。

开放以后,土地的所有权逐渐回归到农民手中,土地市场化也在逐渐推进。

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国土地所有制的发展还将继续变革和完善。

知识拓展: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及特点

知识拓展: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及特点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及特点土地制度就是土地关系,是古代经济制度的核心。

作为一个具有几千年发展历史的农业大国,土地制度起着巨大的作用。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大体经历了原始氏族公社土地所有制、奴隶主贵族土地国有制和封建土地所有制三个发展阶段。

一、土地制度的演变原始社会因生产力和生产工具的落后,土地属于氏族公社集体所有。

奴隶社会随原始农业转变为传统农业后,土地所有制也有氏族公社土地所有制转变为奴隶主贵族土地国有制,也把它称为“井田制”。

在以宗法制和分封制为主的“家天下”的政治制度下,这时的一切土地属奴隶主国家所有,由国王支配,叫作“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以此时的土地制度史学界也称之为“国有制”、“王有制”。

春秋战国时期,铁器和牛耕出现与广泛使用,大量荒地被开垦出来,各国诸侯、卿、大夫的私田数量不断增多,井田制日趋瓦解。

最终在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后,各国也都先后实行了税制改革,使公田、私田的界限逐渐消失,特别是商鞅等在各国的变法,土地从国有向私有转变,这标志着土地私有制的兴起。

私田的主人由奴隶主贵族转变为封建地主,土地的耕种者也转变为佃农,从而出现了新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二、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类型从战国时期开始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延续了两千多年,它一直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土地所有制的类型分为三种,即国有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自耕农小土地所有制。

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土地归国家所有,但本质上仍然是封建性质的土地制度,在中国历代王朝都存在着不同形式的封建土地国有制。

如:屯田制、均田制、更名田等。

屯田制:汉代开创,曹魏时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历代都有沿用。

这是士兵、流民与土地相结合的制度,即政府为取得军队给养或税粮,利用兵士和农民垦种的荒废田地。

一般分军屯、民屯和商屯。

汉武帝时在西域屯田,多为军屯。

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曹操在许下屯田。

得谷百万斛,后推广到各州郡,由典农官募民耕种,此为民屯,民屯每50人为1屯,屯设司马,收成与国家分成:使用官牛者,官6民4;使用私牛者,官民对分,屯田农民不得随便离开屯田。

封建土地国有制

封建土地国有制

②封建土地国有制国家土地所有制,即国有拥有土地。

历代封建政府和皇帝都直接掌握着一部分土地,各朝各代的皇庄、王田、军屯、民屯等都是国有土地,尤其以北魏、曹魏、隋唐为最盛。

国家将掌握的无主荒地组织农民、军人集体耕种,或者分配给农民个体耕种,耕种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的收获物。

前者主要是屯田制,后者主要是均田制。

屯田制、均田制是中国古代封建土地国有制的主要形式。

屯田制,是最纯粹的国有土地,国家强制农民或士兵耕种国有土地(主要是荒地),征收一定数额田租,以取得军队供养和税粮。

屯田主要有军屯、民屯,一般是集体劳作,即使是民屯,也多采用军事编制。

屯田制最早产生于秦汉时期,秦代以前,每次战争持续的时间都不长,所以也就无需建立粮食生产后勤基地。

粮食生产基地,最好建在距离交战区域不远的地方,这样能够减少运粮的路耗和时间,于是产生屯田的方法。

屯田至曹魏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直到明清,历代基本都有屯田。

均田制,我国从北魏到唐代中期实行的计口授田的制度,前后约三百年。

“计口授田”是指政府根据所掌握的土地数量,授予每口人一定数量的桑田(永业田,唐代一般是20亩)和露田(口分田,唐代一般是80亩)。

受田农民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绢或布,服徭役。

桑田(永业田)可以继承和买卖,属私人所有;露田(口分田)在年老或死亡后要收回,属国家所有。

所以学者认为,均田制具有两重性,既包括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又包括土地私有制。

均田制是国家将无主的荒地分配给官、民,不是没收地主土地去分配,也不是平均分配,官、民相差甚大,官吏按等级。

所以,均田制既是封建王朝保证官僚成为大地主的制度,又是封建国家役使农民垦荒以保证财政收入的工具。

均田制之外,还有私有土地。

均田制推行的三百年,私有土地与均田制是同时并存的。

均田制的积极意义之一,规定露田(口分田)不准买卖,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豪强大族兼并土地。

以此观之,均田制还是限制土地兼并的手段。

措施:①实行土地国有,不准土地买卖土地私有,必有买卖,而买卖是土地兼并的主要途径。

封建土地所有制与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关系是什么

封建土地所有制与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关系是什么

封建土地所有制与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关系是什么?从属关系。

封建土地所有制指封建社会中存在的一切土地所有制,封建社会里有归国家的土地,有归地主的土地(封建土地私有制)。

封建土地私有制仅指归私人所有土地的一种制度。

公有制和私有制都属于所有制的范畴,就好比代数和几何都属于数学一样。

公有制就是划定范围内的全体人民所有制。

过去,马列主义把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作为划分公有制和私有制的标准,认为生产资料为全体人民所有的就是公有制,现在看来,这个标准有漏洞。

至于漏洞是什么,后面再说。

我认为应该把产品的所有制形式作为划分标准才最严密,只要产品是属于全体劳动人民的,那么这就是公有制。

只要产品是属于全体人民的,那么生产资料一定就是属于全体人民的,这个标准把前面的也包了进去。

因此,在公有制社会里,生产资料是属于全体人民的,产品也是属于全体人民的。

也就是说,在大家把产品生产出来后,这个产品不属于任何私人,要统统交给社会。

然后,社会再把它按照按劳分配或按需分配的原则,分配给每个劳动者,分配给劳动者之后,这些产品才属于劳动者私人的,由劳动者消费。

例如,工人生产的电视机不是属于任何一个人,是社会财产,当社会把电视机再分给工人、农民等每个劳动者,电视机才属于劳动者私人的。

为什么公有制社会要把产品收归公有,然后再分下去,费这个事?这就是为了避免商品交换,因为一进行商品交换,必然要产生贫富,一产生贫富,就必然要有剥削,就必然有一连串的不公平和罪恶出现。

私有制当然就是生产资料属于私人,产品也属于私人。

如果生产资料本来是属于大家的,后来被某人承包了去,这时生产资料名义上还是属于大家的,可是产品却属于私人的,这时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如果按照以前的划分标准,就是公有制,可是如果按照产品的所有制来分,就是私有制。

哪一个准确?美国有一个工厂,生产资料是老板私人的,产品也是老板私人的,卖的钱当然也是他的,交了税后,利润就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前苏联也有一个工厂,原来是国家的,生产资料也是大家的,后来被某人承包,产品归那人,卖了钱后,他也是交了点税,利润也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朝代有所变化,但总体上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制度形式:
1. 封建土地制度:封建土地制度是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主要形式,封建君主将土地作为封地分配给诸侯、官僚和军事家族等贵族阶层,以维持其统治地位。

这些土地通常由领地主负责管理和支配,而农民则是土地的承租人。

2. 分封制度:在中国历史上,一些朝代采用了分封制度,即将国家领土划分为若干个封国,分封给王子或其他贵族,以控制地方势力,实现中央集权。

分封制度下的土地归封国所有,王子负责管理和收取土地的税收。

3. 社会主义公有制:在中国古代,特别是在农耕社会时期,土地主要属于宗族或部落集体所有。

在某些朝代,政府也有对土地的管理和分配。

然而,这种土地所有制并没有强调私有权利,而是强调土地是全社会共同的资源。

总体而言,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形态下存在着多种变化。

而中国古代封建土地制度和分封制度是较为典型的制度形式,在中国历史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演变,中国的土地制度也经历了不断的改革和调整。

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与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与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与土地制度中国历史上,封建社会与土地制度是一个密不可分的主题。

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土地被视为国家和社会的重要资源,土地制度则成为封建社会的核心机制。

本文将探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与土地制度的关系,并分析其特点和影响。

一、封建社会的基础封建社会是一种以封建制度为特征的社会形态。

在封建社会中,地主阶级通过封建的土地制度巩固自身的统治地位,与农民阶级形成鲜明对立。

封建社会的基础是土地所有制,而土地制度成为调控封建社会的重要手段。

二、封建土地制度的特点1. 皇帝与地主的关系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皇帝是最高的地主,享有绝对的土地所有权。

皇帝通过国家政权对土地进行分配,将部分土地封给功臣、皇亲国戚等地主阶级,以巩固自己的统治。

2. 分封制度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实行了分封制度,即将地方划分为一级封地和二级封地。

一级封地由皇帝直接封予国公、侯爵等贵族,而这些贵族再将其领地进行再分封,形成二级封地。

这种分封制度使得地权不断分散,加剧了社会阶层的分化。

3. 地主与农民的关系封建土地制度中,地主对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控制,农民不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只能通过向地主交纳地租等形式享有有限的土地使用权。

这种关系使得地主可以剥削农民,导致了社会阶级的不平等和农民的贫困。

4. 农民的地租和劳役在封建土地制度下,农民不仅需要交纳地租,还需要为地主提供劳动。

地主通过征收高额的地租和加重农民的劳役,进一步剥削农民,加剧了社会的不平等和农民的贫困。

三、封建土地制度的影响封建土地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 社会等级制度的形成封建土地制度使社会分化加剧,形成了严格的社会等级制度。

贵族地主居于社会顶层,拥有最多的土地和权力;而农民则处于社会底层,遭受着土地剥夺和贫困的压迫。

这种社会等级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并对后来的社会形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 农民起义的爆发由于封建土地制度的剥削和压迫,农民常常陷入绝望和苦难中,从而不断爆发农民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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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形成,到战国时期,正式确立,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

包含有三种土地所有制形式:国家土地所有制、地主所有制和农民土地所有制。

国家土地所有制
即国有土地。

“在封建土地所有制下,历代封建政府和皇帝都直接掌握着一部分土地”,各朝各代的皇庄、王田、军屯、民屯等都是国有土地,尤其以北魏、曹魏、隋唐为最盛。

国家占有大量的土地,一方面为统治阶级的奢侈生活提供了物质保障,更重要的一方面是为巩固国家政权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在封建社会,土地是最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国家掌握了大量的土地,也就掌握了社会的经济命脉。

农民土地所有制
即个体农民的土地。

个体农民拥有的土地虽然不多,但人数最多,向国家交纳赋税,服兵役和徭役,“是封建王朝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能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最主要基础,所以受到历代封建统治者的重视和扶植”,凡是明君圣主都非常懂得爱民、养民,以民为本。

地主土地所有制
即地主拥有土地。

地主,是封建社会的富人阶级,出租土地,剥削贫苦农民,是人人向往的社会角色。

他们有钱有势,很容易挤进国家官员队伍中去,借助国家政权来保障他们的既得利益,更为重要的是地主阶级有更多的接受教育的机会,有文化,有能力,是国家官员的候选人阶级。

不管是论经济优势,还是论文化,地主阶级成为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特权阶级,是顺理成章、理所应当的事情。

所以,地主土地所有制是中国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核心。

特点
土地买卖与土地兼并是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制度的根本特点
土地买卖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土地国有制并不占支配地位,土地私有制的普遍存在为土地买卖提供了可能性。

早在战国时期,我国就出现了土地买卖的记载。

如中牟之人有“弃其田耘、卖宅圃”者,赵括曾以国君所赐金帛“日视便利田宅可买者买之”。

到商鞅变法时,则干脆肯定了“除井田,民得卖买”的合法性。

秦汉以后,土地买卖是我国封建社会经常普遍存在的事实。

土地兼并
只要土地买卖存在,土地兼并就必然会如影随形地出现。

在单纯的地主经济内部,地主对于消费有无限的追求,这就决定了他们必然尽量兼并土地,扩大自己的经济能力。

土地兼并的过程,实际就是地租地产化的过程,因为地主兼并土地的原则就是“将以其夺之人者辗转而为夺人之具不已”。

地主拥有的土地越多,地租积累的数量就越大,兼并土地的力量就越强。

因此,土地兼并的进程不是等速度地前进,而是按照加速度的步伐前进的。

地主兼并土地的对象,主要是自耕农的小块土地。

中国封建社会一确立,自耕农和其小块土地的分离就不只会不断再现,并且总是以日益扩大的规模向前进展。

对于地主经济的扩张来说,大批自耕农的失去土地,是其不可缺少的条件。

无论就土地而言,还是就劳动力而言,地主经济吞并自耕农经济都是土地兼并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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