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笔录询问技巧
警察录口供的套路技巧
警察录口供的套路技巧警察录口供是刑事侦查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也是依法侦办案件的基础。
警察录口供时需要掌握一些套路技巧,以获取更多的证据和信息,帮助破案。
下面介绍一些常用的警察录口供的套路技巧。
一、问答技巧1.开门见山引导在正式开始录口供前,需要先找到口供的中心内容,并引导被询问人从中心内容开始展开回答。
警察可以解释说:“我们今天需要通过您的口供来澄清一些事情,请先告诉我们关于这个事情的情况?”2.细节引导在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后,需要通过细节引导让被询问人描述更多的细节。
例如:“请详细描述您当时所见的情况,如人员、地点、时间等。
”3.反复确认在对被询问人所提供的信息进行记录和整理时,要及时反复确认是否准确清晰,并让被询问人确认是否属实。
例如:“您确定当时看到的确实是这样吗?”二、心理技巧1.建立信任在询问过程中,需要通过言行举止,让被询问人感觉警察是有能力、有专业知识的,可以相信。
要尽量让被询问人感觉到警察是在帮助他。
2.掌握节奏在录口供过程中,需要掌握节奏,可以适当停顿,引导被询问人自己思考和回答。
在重要部分需要加强提问,以获取更多的信息。
3.掌握情绪在询问过程中,需要保持镇静和冷静,对被询问人的情绪变化及时反应,以便掌握情况。
三、语言技巧1.用简单的语言在询问过程中,应避免使用过于复杂或生僻的语言,要简单明了,方便被询问人理解。
同时,也要避免使用粗口或不礼貌的言辞。
2.用开放的问题在询问过程中,应尽量使用开放的问题,让被询问人发表意见,增加他发言的机会,避免阻止他的话语流畅。
3.注意措辞和语气在询问过程中,需要注意措辞和语气,避免使用带有暗示或指导性质的语言,不要对被询问人施加过多压力或威胁。
要讲真话,留真实的口供。
以上就是常用的警察录口供的套路技巧,应当灵活掌握,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应用。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在录口供过程中,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合理合法,不得侵犯被询问人的合法权益。
询问笔录的技巧和方法
询问笔录的技巧和方法
1. 询问笔录的时候呀,一定要会引导被询问者,就像钓鱼一样,慢慢把真话给“钓”出来。
比如说,问对方“你那天真的没看到什么特别的事情吗?”这就是在慢慢引导他们想起一些细节呢!
2. 注意语气很重要啊!不能太生硬,要温和亲切,好比和朋友聊天一样。
比如笑着说“来嘛,和我讲讲当时的情况呀”,这样对方会更愿意配合哦!
3. 千万别一股脑儿地问,得有节奏有停顿,这就像跳舞似的,一步一步来。
可以先问个大概情况,再深入细节,“那先说说事情是在哪发生的,然后再具体讲讲怎么回事”。
4. 要仔细倾听被询问者的回答啊,这可不能马虎!就像听故事一样,抓住每一个关键信息。
对方要是说“我当时在超市”,那你就赶紧追问“哪个超市呀”。
5. 观察被询问者的表情和肢体语言,嘿,这可藏着很多信息呢!如果他们说话时眼神闪躲,那是不是有什么瞒着呀。
“我看你好像有点不自在,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呀”。
6. 重复和确认对方说的话,可别嫌麻烦哟!可以说“你刚刚说你看到一辆车,是这样吧”,确保信息没出错呀。
7. 遇到不配合的咋办?别急,得有耐心像哄小孩一样慢慢来。
“哎呀,就说说嘛,又不会怎么样”。
8. 记录一定要准确完整呀,这可关系到后面的事情呢!每个字都不能记错,得像宝贝一样对待这些记录。
总的来说,询问笔录要讲究技巧和方法,要用心去做,才能得到最真实有效的信息呀!。
询问笔录技巧
询问笔录技巧在审查案件或调查事件的时候,询问笔录是一种重要的工具。
涉及的信息和细节越多,整个詹案件或事件的调查工作就更趋完整和可靠。
因此,询问笔录技巧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一些有关询问笔录技巧的实用指南。
直接提问直接提问是询问笔录的基本方法之一。
在听取证人的证言时,询问者扮演的角色在很大程度上是听证者。
此时,可以通过直接发问来了解证人的证言内容。
在采访中直接询问未必总是最好的办法。
但在询问笔录中,与被询问人的直接交谈不仅可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还可以让笔录的内容更易于阅读和理解。
面对面的接触在采访证人时,面对面的接触是极为重要的。
当你和证人之间笔录分享了面对面的交流,可以让你更好地了解证人的证言内容,通过非语言表达手段识别证人的情感状态和态度,以及发表一些咨询性的意见,来更好地理解和披露证人的存有。
此外,面对面的接触也可以让你充分考虑证人的表情、语调和理由等因素。
捕捉信息细节在填写笔录时,要确保尽可能详细地描述证人的证言。
这可能涉及到证人发出的语言、情感、音调和要点,有时还需要记录当时的氛围,如这是谁、什么时候在哪里发生的事件等细节。
与被询问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可以容易地捕捉这些关键的信息。
在捕捉信息细节时,应该使用简洁、直接的语言,而不是使用大量的术语或形式语言。
这可以使证人更易于理解并且更容易面对他的证言。
专注于事实在询问笔录的过程中,应该专注于事实和证据,而不是使用臆测或主观判断。
此外,在让证人描述他们的证言时,必须确保他们只分享了他们所见、所闻和所知道的事实,而不是推测或是可能的可能性。
思路在从证人或关系人那里获取信息时,一定要尽可能详细地描述证人、时间、地点和所涉及的事实。
在捕捉细节时,应使用简洁、直接的语言,而不是使用过多的专业术语或形式化语言。
在填写笔录时,要专注于证据和事实,而不是个人判断。
最后,不要忘记在笔录中证人的证言和如何得出这些。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
询问笔录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记录方式,用于记录被询问人的陈述、证言或其他信息。
在进行询问笔录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和技巧:
一、注意事项
1.法律合规性:确保询问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特别是刑事诉讼
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
2.尊重被询问人权利:保障被询问人的合法权益,如隐私权、沉
默权等。
3.准确记录:确保记录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避免遗漏、误
解或歪曲。
4.清晰表达: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
表达方式。
5.保密性:对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应严格保
密。
二、询问技巧
1.明确目的:在开始询问前,明确询问的目的和重点,确保有针
对性地进行。
2.建立信任:通过友好的态度和耐心的倾听,建立与被询问人的
信任关系,使其更愿意提供真实信息。
3.引导性提问:采用开放式问题,引导被询问人详细描述事件经
过、感受等,避免使用封闭式问题导致信息受限。
4.观察非言语行为:注意被询问人的表情、肢体语言等非言语行
为,以获取更多线索和信息。
5.核实信息:对于关键信息,应通过不同方式进行核实,以确保
其准确性。
6.结束询问:在结束询问时,感谢被询问人的配合,并告知其后
续可能需要的进一步行动。
总之,在进行询问笔录时,需要注意法律合规性、尊重被询问人权利、准确记录等方面的问题,并掌握一定的询问技巧。
这样才能确保询问笔录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支持。
询问(调查)笔录制作技巧
询问(调查)笔录制作技巧一、询问笔录的概念及意义询问(调查)笔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的办案人员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对当事人和证人进行询问或调查,以及当事人就案情进行陈述、辩解所制作的书面记录。
制作询问笔录,一方面可以查明案情,判断当事人的行为是否XX;另一方面可以听取当事人的辩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询问前的准备询问前准备的目的是理清思路,突出主题,紧紧围绕案件事实展开询问。
(一)及时组织询问人员。
询问人员必须是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且不得少于二人。
在询问中,询问人和记录员应有明确分工。
对案情复杂的重大案件,要相应加强询问力量。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询问工作一般由专人负责到底,不要轻易更换询问人员。
如果是重大或复杂案件,执法人员一定要先开一个准备会,确定由谁询问、谁记录、询问什么内容、切入点在哪里、可能碰到什么问题。
(二)熟悉研究案件材料。
询问人员和记录人员都要认真熟悉案件材料,只有全面地掌握案件情况,才能明确询问方向,把握好询问的有利条件,克服不利因素,找准突破口,选择适当的询问途径。
(三)研究有关的专门性问题。
在准备工作中,办案人员要掌握询问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专门知识,对可能遇到的专门性问题,如自己不能解决,事先就要请教有关专家或征询权威部门意见。
(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案件有关材料,对当事人的涉嫌XX行为所违反的法律法规规定,在询问之前应有一定的了解,熟悉法规条文所规定的内容和含义。
(五)研究制定询问方案。
确定询问顺序,包括从哪里问起,先问什么,后问什么,怎样扩展深入等内容。
拟出一个询问提纲,以免询问时遗漏。
三、询问笔录的基本制作过程梳理(一)要使用统一格式的询问笔录纸。
询问笔录首页要用统一格式和内容的询问笔录纸,次页用印刷的笔录续页纸记录。
(二)要按笔录纸设定的格式内容填全。
准确记录询问的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及其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单位或家庭住址、、XX等基本情况。
关于做好现场笔录及询问笔录的几点建议和技巧
关于做好现场笔录及询问笔录的几点建议和技巧一、做好现场检查笔录的几点建议现场检查是收集证据的重要措施。
现场检查中,只有把该取得的证据尽量第一时间取到手,才能为下一步办案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因此现场检查至关重要,执法人员在实施时切忌盲目,要注意抓住以下三个要领:1、抓好事前策划。
实施检查之前,办案单位应尽量收集了解被检查当事人详细情况,作好案情分析,根据具体案件的难易程度,预测、设定工作方案,明确现场指挥员。
出发前,要让参加检查的人员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案情,明确本次检查所要达到的目的、想要得到的证据,以及每一位参检人员进入现场后的具体分工。
2、抓好临场配合。
执法人员按预定方案进入现场后,要做到既分工又协作,在现场指挥员的组织下,集中精力,抓紧时间,首先控制住现场的人、财、物,然后分头定位、检查取证。
现场情况千变万化,指挥人员要充分掌握现场情况,灵活调动人员,控制工作进度,尽量速战速决,达到预期目标。
3、抓好证据收集。
由于现场检查中所取得的证据可靠程度较高,因此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要重点抓好证据收集工作。
检查时,要通过询问、查看、清理,细心收集和控制现场证据,并不断地利用已发现的证据发掘新的证据。
与此同时,必须制作好现场检查笔录,以固定现场事实。
此外,还应当做好对涉案财物的登记保存或查封扣押工作,以避免危害后果的延续。
现场检查笔录抓技巧。
现场检查时,必须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以便全面反映现场检查状况。
在制作笔录时应注意以下三个原则:一要记录客观,不加评论。
笔录是以文字记录的形式反映的现场所见,因此应追求客观真实,不随便作出评论或判断性的结论。
例如这次评查的一件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经营超过保质期案中在现场笔录中发现物品数量用“约多少”进行表述,这种表述不够客观严谨,对这种数量表述应通过现场称重或其他途径获得。
再比如,对生产经营户检查时,一定要记录当事人处于正常营业或者正在生产情况。
另外,在办理未经许可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案件中,我们执法人员往往直接在现场笔录中进行定性描述。
行政做笔录应对技巧
行政做笔录应对技巧
行政做笔录应对技巧包括以下几点:
1. 保持冷静:在接受行政机关询问时,要保持冷静,不要惊慌失措。
要理智地分析问题,并采取适当的应对方式。
2. 配合调查:在接受询问时,要积极配合行政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事实,提供有关证据。
不要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否则可能会加重自己的法律责任。
3. 了解权利:在接受询问时,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如申请回避、提出申诉等。
如果对调查程序或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4. 保护个人隐私:在接受询问时,要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
如果调查涉及个人隐私,可以要求行政机关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
5. 记录笔录:在接受询问时,要认真阅读并核对笔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
如果对笔录有异议,可以要求修改或补充。
6. 遵守法律程序:在接受询问时,要遵守法律程序,不要擅自采取行动或发表言论。
如果对行政机关的调查程序或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或行政复议。
总之,在接受行政机关询问时,要保持冷静、配合调查、了解权利、保护个人隐私、记录笔录、遵守法律程序等应对技巧。
同时要注意言行举止,避免因情绪激动等原因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询问笔录取证的规范和技巧
(三)更正和自书补充
➢亲笔更正优于代笔更正 ➢自书补充应予许 ➢更正或补充处的确认 ➢更正或补充前的交流
(以上内容与我说的一致。庞XX 2008/6/9) 页码和次序
询问人李 XX
记录人:刘 XX 被询问人:庞 XX
二、关于告知方面的问题
稽查局
应表明出示执
问:
我们
是X告XX知X的国家内税容务:局工作
六、关于询问准备
本案询问笔录不成功,表面上看是询问能力、方法和技 巧问题,实际上是对询问笔录认识不足和准备不足问题。 基本认识: ➢ 希望重视询问笔录的程序意义及其证据意义 ➢ 区分询问笔录的发现功能及其证明功能。 询问准备的三个步骤: 1、研究证据,吃透案情,明确询问目的; 2、确定并分析对象特点,明确询问内容和方法; 3、写出询问提纲,设想询问细节,制定相关预案。
七、关于询问的技巧和方法
➢ 有利询问环境、氛围的营造 ➢ 提问的方法和技巧 ➢ 已有证据在询问中的出示和利用技巧 ➢ 追问和质疑 ➢ 心理方法在询问中的运用
语要求、记录时 的“技巧”等问
题
五、询问目的和内容上的几点注意事项
(一)关于询问笔录中的传闻证据 笔录中有明显的传闻证据之嫌。如何避免传闻证据?
(二)关于主观事实与主观观点 主观事实也是案件的事实。主观观点不是案件的事实, 而是当时或事后的观点或态度。
(三)关于询问笔录中的结论事实与细节事实 细节决定成败,没有细则就没有结论。
关于询问笔录
取证规范与技巧
一、关于格式方面的问题
(一)首部格式方面
询问单位:XXX国税稽查局检查十科
检查十
询问时间:2008年6月9日15时至20时 地点:科办公室
询问人: 李 XX 刘XX
醉驾问话笔录的技巧
醉驾问话笔录的技巧
醉驾问话笔录是对涉嫌醉酒驾驶的人员进行问话并记录的过程,是醉驾案件侦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以下是一些醉驾问话笔录的技巧:
1. 询问基本信息
在开始问话之前,要先询问被询问人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这些信息可以用于核实被询问人的身份,以及后续的调查工作。
2. 询问醉酒情况
接下来,要询问被询问人关于醉酒情况的问题,例如喝酒的时间、地点、喝的什么酒、喝了多少等。
这些问题可以帮助了解被询问人醉酒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酒后驾驶的行为。
3. 询问驾驶情况
在询问醉酒情况后,要询问被询问人关于驾驶情况的问题,例如开车的时间、地点、开的什么车、行驶路线等。
这些问题可以帮助了解被询问人是否存在酒后驾驶的行为,以及驾驶时的状态和表现。
4. 询问酒精测试结果
在进行问话时,要询问被询问人的酒精测试结果,包括呼气酒精浓度和血液酒精浓度等。
这些问题可以帮助了解被询问人醉酒的程度,以及是否存在酒后驾驶的行为。
5. 询问是否有过交通违法记录
最后,要询问被询问人是否有过交通违法记录,特别是是否曾经
因为酒后驾驶被处罚过。
这个问题可以帮助了解被询问人的交通习惯和酒后驾驶的历史,有助于评估其危险程度和处罚力度。
关于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应该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1
啊啊啊关于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应该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调查询问笔录》是为了查明违法案件事实,收集证据,依法向案件当事人、直接责任人或者知情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记录被询问人陈述的规范性文书。
它是行政执法案件中主要证据之一,是违法案件定性的重要依据,是违法案件证据链的要求,是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必备的法律文书之一。
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案过程中,《调查询问笔录》是执法人员使用得最频繁的执法文书,是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和证据,它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办案质量,也关系到违法案件的正确处理。
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执法人员对《调查询问笔录》认识不清,作用不明,不重视调查询问及其笔录的制作,认为可繁可简,导致在违法案件调查取证中询问随意粗略,笔录填写不够规范,语句表达不够准确,没有抓住调查的关键点,甚至使违法案件事实和证据之间出现了矛盾,缺乏证据的有效性、一致性和完整性。
下面就如何做好调查询问及制作笔录谈几点意见,供同行借鉴。
一、调查询问的作用调查询问不仅是实施国土资源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之一,而且是国土资源监督检查的主要基础工作。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或违法案件调查中实施调查询问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也充分说明了调查询问在违法案件调查取证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助于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
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是做好调查取证的前提,对案情的正确认识不可能单凭《现场勘查笔录》的内容及其他证据材料而一次性完成,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主要事实的认定,需对案情进行全面了解,如果不先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全面听取其陈述,就根本不能了解与违法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主体、事件、过程、情节等,也就不能准确认定违法案件的主体、违法事实。
2、有助于收集和审查证据。
《调查询问笔录》是收集证据的一种重要手段,为了保证违法案件的质量,还要通过调查询问查明某些证据的来源,鉴别某些证据的真伪,对证据进行审查和核实。
询问笔录制作
询问笔录的制作询问笔录一般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进行,可多次询问。
询问笔录一般分为基本情况、正文、结尾三部分。
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的执法人员应不少于两人,且均有执法证。
⒈对被调查人的身份应核对清楚⑴被调查人是自然人的应按身份的记载核对;被调查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按营业执照或相关批文的记载核对。
⑵为了证明单位的违法行为而作的调查笔录,如果被调查人不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是单位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则:①应先查实其身份(例如复印件身份证、工作证等);②若其承认的事实有关单位的违法行为,最好持有单位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或笔录经单位盖章确认。
2.调查笔录的基本情况应准确填写,具体包括调查人的身份、被调查人的身份和工作单位、调查时间、调查具体地点等。
3.若当事人不来接受询问,则需要询问证人作为旁证,且笔录的内容应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4.调查笔录的内容(1)围绕违法事实尽量详细的询问;(2)将检查所见的违法事实在笔录中体现;(3)对违法行为应在笔录中指出违反的法定条款,并提出纠正意见;(4)被调查人的陈述申辩内容也可以在笔录上体现。
⒍调查笔录的形式问题(1)被调查人和笔录中体现的在场人员均应签名;(2)笔录中有任何涂改应由被调查人在涂改处加盖手印或印章;(3)笔录每一页都应有被调查人的签名,骑缝由被调查人加盖手印。
随便搞个格式供大家参考如:(括号内的内容不需在询问)(基本情况了解)问:我们是××局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证件请你看一下。
答:好的,你们的证件我已看过。
问:你的姓名?答:我叫×××。
问:你现在住哪里?身份证号码?答:······问:······(正文)问:我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违章建设,请问你是否了解该情况?答:知道,该处建筑物是我搭建的。
当事人如何做讯问笔录不可忽视的几件事
当事人如何做讯问笔录不可忽视的几
件事
在接受讯问时,当事人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以确保讯问笔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 仔细阅读权利义务告知书:在接受讯问之前,当事人有权阅读权利义务告知书。
这将告知当事人其权利和义务,包括保持沉默的权利、聘请律师的权利等。
2. 明确讯问目的:在讯问开始前,询问讯问人员的目的和问题,以便更好地理解问题的背景和意图。
3. 保持冷静和客观:在回答问题时,要保持冷静和客观,不要被情绪左右。
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事实,避免模糊或不准确的回答。
4. 提供准确的信息: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
如果不确定某些细节,可以请求对方提供更多的背景或解释。
5. 记录自己的陈述:如果有可能,当事人可以自行记录或要求记录自己的陈述。
这有助于确保自己的观点和事实得到准确记录。
6. 检查和更正笔录:在讯问结束后,当事人有权检查和更正讯问笔录。
仔细阅读笔录,确保记录的内容与自己的陈述一致。
如有不准确之处,应及时提出更正。
7. 寻求法律代表:如果可能的话,当事人可以寻求法律代表的帮助。
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建议,并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当事人在接受讯问时应保持冷静、提供准确的信息,并仔细检查和更正讯问笔录,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和陈述得到充分记录和保护。
执法询问笔录存在的问题及技巧
的 过 程 记 录 在 询 问 笔 录 中 ,经 被 询 问人签 字确 认后 ,就 不会 再有 异议 。
( 三 )开 门见 山 ,直 抓 要 害 执
的 思 路 ,作 出的 笔录 没 有 前 后次 序 , 笔 录 内容没 有 紧紧 围绕 主题进 行 , 作 出的 笔录 让人 感觉 畏手 畏脚 。
音字。年龄是其是 否具 有 民事行 为 知 道 其 提 供 真 实 情 况 的 义 务和 不 如 能力的重要标志, 行政处 罚法 第 实 提 供 情 况 应 承 担 的法 律 后 果 。 询
分 ” 等询 问结束时填 写外,其他
部 分 都 必须 在 询 问开 始 时 认 真填 写 。
法 人 员 在 制 作 询 始 就 要 告 知 被 询 问 人 要 调 查 什 么 ,尽 快
( 三 )关键缺 失,证据不足 当 应 注 意 的是 被 询 问人 的姓 名和 年 龄 。
事 人 违 法 行 为 的 时 间、 地 点 , 违 法 产 品的 来源 、 数量、 货值 、 违 法性 质 、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其 姓 名 是 受 法 律 保护 的 ,姓名 要填 写被 询 问人身 份
让 被询 问人 了解 办案 人 员的意 图,
他 应 当 怎 么 做 。 同 时 ,让 被 询 问 人
清货物 的具 体来源 ,给进一步追溯 现 丝毫 的差错 。
造成 困难 。
执 法技 能 不 高 ,执 法 不规 范 的现 象 , 尤 其 在 询 问 笔 录 制 作 上 , 问题 更 加 凸显 ,作 为 案 件 定 性 的 证 据 ,询 问 笔 录 的 制 作 必 须 符 合 法 律 要 求 ,遵 循 法 定 程 序 ,这 就 要 求 执 法 人 员在 询 问过 程 中 注 意 一 些 细 节 ,掌 握 一 定 技 巧 ,总 结 一 套 规 律 ,从 而 取 得 较 好 的 询 问效 果 。现 就 动 物 卫 生 监 督 执 法询 问的 一些 体会 总结 如下 。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
在进行询问笔录时,需要特别注意一些问题和技巧,以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和技巧:
1. 准确记录,在进行询问笔录时,必须确保记录的准确性。
这包括准确地记录被询问者的回答,确保没有遗漏或错误的信息。
2. 逐字记录,最好采用逐字记录的方式进行询问笔录,以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这样可以避免因为理解或解释的差异而导致信息失真。
3. 询问方式,在进行询问时,应该使用清晰、简洁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含糊的词语。
这有助于被询问者清晰地理解问题,并提供准确的回答。
4. 保持客观,在记录询问笔录时,应该尽量保持客观和中立的态度,不加入自己的主观意见或评论。
记录应该尽可能真实地反映被询问者的回答。
5. 确认记录,在完成询问笔录后,应该让被询问者确认记录的
准确性。
如果有任何不一致或错误,应该及时进行更正。
6. 法律规定,在进行询问笔录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这包括对被询问者的权利和隐私进行尊重,确保询问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7. 专业素养,进行询问笔录的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包括良好的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总之,进行询问笔录时需要特别注意记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保持客观和中立的态度。
同时,也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技能,以确保询问笔录的质量和可靠性。
舞弊调查的8种询问技巧
舞弊调查的8种询问技巧~一、试探式发问这是以试探被审计询问对象想法,摸清其底细为目的的一种发问方法。
这主要用于初次审计询问或发现重大问题再次审计询问或对审计询问抵触情绪比较强的对象。
试探的内容可以是被审计询问对象的认识程度、个性特点、心理状态、反审查伎俩、重要审计事实,也可以试探一下掌握的某一审计证据是否属实,某一推测是否正确等。
试探式发问一般是从问题外围或者是不直接相关的问题问起,也可以适当穿插些个别较为重大的问题,实施“火力侦察”。
如有特定的目标,提问应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反之,可从不同的侧面了解相关情况。
也可以直接的方式向其提出已经掌握的某一事实、某一推测,以确定其真伪。
还可采用旁敲侧击、引而不发的谋略,试探所需要明确的问题。
总之,采用此法,用语要委婉、含蓄、言简而容量大,富有进退空间。
审计实践中,这种方法使用比较普遍,有利于增加线索,扩大效果。
二、迂回式发问即从外围问题入手,选择隐蔽的审计询问途径,待时机成熟时,再提出要害问题的一种审计询问方法。
主要适用于:证据较少,且证明力不强;被审计询问对象态度不好且有退路可辩解;违法违纪数额较大,心理负担较重,正面发问难以奏效等。
采用迂回式发问,应对有关问题进行周密设计编排,确定恰当的发问次序,先提一些看似简单而与准备围攻问题没有明显关系,其实确有内在联系或因果关系的问题,在不暴露审计询问意图的情况下,迫使被审计询问对象如实供述,当提到实质性问题时,当其明白意图时,为时已晚,不得不回答最后的关键问题。
采用此法,提出前后问题要有严密的逻辑性,提出的外围问题要尽一切可能,把退路堵死;还应注意隐蔽询问意图,提问时,语言要尽可能地平缓,使其放松戒备,减少心理压力,在不知不觉中如实交待问题。
三、跳跃式发问即跳过被审计询问对象的思维定式和心理防线,直插其防守薄弱环节的一种发问方法。
这种方法适合那些已熟悉和掌握财经法律法规及审计情况,已编好了谎言想好了对策的被审计询问对象。
询问和询问调查笔录的制做与技巧
询问和询问调查笔录的制做与技巧一、询问一询问的概念询问——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人员,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依法直接对当事人、证人、受侵害人所作的提问式调查.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违法案件时,依法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询问笔录——指对上述提问式调查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工作的过程及成果,均以询问笔录的方式表现出来.因此,做好询问与制作好询问笔录密不可分.二询问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1.合法原则.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调查,询问;在询问时,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如:在询问笔录首页载明我们是某某工商局执法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等文字叙述、笔录交被询问人阅读确认并签名等等.2.实事求是的原则.办案人员应当做到全面调查,客观取证,耐心听取被询问人的陈述,不应该先入为主带着“框框”去询问.3.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陈述的原则.询问取得的成果固然重要,但是人的陈述始终具有不确定性,需要查证属实,经过审查判断,才能作为证据使用.通过询问得到的结果,与其他收集到的证据如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责令改正通知书、巡查记录、单据、帐册等相互验证,形成有效证据链,才能作为定性处罚依据.4.严禁诱供的原则.诱供不仅仅会使取得的询问结果无效,还可能会使当事人逃脱或削弱必要的行政处罚,而且会损害执法机关形象.我在办案过程中曾出现过这样的问题,这里提出来,让大家引以为戒.我在办理一个无照经营案件中,询问当事人无照经营中取得违法所得时,因当事人没有财务账册,违法所得不好计算,加上我存在怕麻烦的思想,就在提问时问到,“你经营怎么长时间,只赚了三五百块”当然这句话不会记到询问笔录中,当事人为了减轻处罚,当然按照我划出的违法所得的框框回答.我认为这样提问应是犯了诱供的错误,导致了当事人所供述的违法所得不准确、偏低,从而削弱了对当事人的处罚力度.三询问应注意的基本事项这里有一个简单的口诀,形象的表述了询问应注意的基本事项.一人被问.即询问必须单独进行,不得“开座谈会”.二人在场.即办案人员必须二人在场.三种对象.即被询问人有三种对象:当事人、证人、被侵害人.四项义务.即被询问人有四项义务:配合调查;接受询问;如实陈述;确认笔录.五项权利.即被询问人有五项权利:知情权,知道为何事被谁询问;请求回避权;陈述申辩权;阅读修改笔录权;人格受尊重权.六项注意.即办案人员应注意:表明身份,简要提问;听取陈述,如实记录;全面调查,客观取证;抓住重点,注意策略;掌握时机,指明违法;宣传法律,适时教育.四关于询问当事人询问当事人,是一场短兵相接,与当事人面对面的较量,其艰巨复杂性可想而知.在接触当事人之前,询问人应拟出一个询问计划,应对被询问人在询问时的各种反应不管是配合还是不配合的有所对策,按照事先拟定的计划提纲有步骤的去询问,尽量做到心中有数,不打无准备之战.1.对当事人初次接触的询问为第一次询问.第一次询问,一般产生在两种前提之下,一是有检举并由执法人员作过外围调查,需要直接向当事人调查了解情况;二是现场查获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后,紧接着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在查处一起无照经营食品案件时,发现当事人无照生产月饼,经请示后批准后,现场扣留已生产的月饼,并紧接询问当事人,了解当事人基本情况、生产的时间、地点、数量、销售情况,获利情况等情况,一般来讲,乘当事人惊魂未定时,询问效果最佳第一次询问非常重要,办案人员应抓住第一次询问的机会,尽量收集证据.一般来讲,第一次询问要达到的目的主要有:①搞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要逐项填写询问笔录首部.一般情况下,都应当查验、复制被询问人的居民身份证.是单位违法的,要搞清违法单位的基本情况及被询问人在其中的职务及在案件中所处的地位.②固定现场违法事实.将现场查获的违法事实,用询问笔录的方式固定下来.一是通过提问,让当事人口头描述违法现场的情况.二是以提问的方式对现场发现的证据搞清用途,使当事人陈述的事实与现场查获的事实基本吻合或能相互衔接.如果出现相反或相矛盾的情况,应要求当事人作出合理解释,进一步排除矛盾,剔除虚假证据.三是通过提问,阐明执法人员在案发现场采取的一些措施,如抽样取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③把产生违法活动的来龙去脉搞清楚.④追查涉案财物的去向.必须查清涉嫌违法财物的存放地、保管人以及销货款、违法所得的去向.搞清财物去向有利于办案单位尽快依法采取措施,避免引发新违法行为,给结案工作带来困难.⑤搞清涉及案件其他人员的情况.要根据具体案情,问清哪些人参与及各个参与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联络方式,如、住址等,以便查找相关人员,进一步搞清案件事实.在查一件回收报废汽车案件时,充分利用询问笔录详细询问当事人从何人手中购入报废汽车的,询问有结果后,立即找到销售者,固定了当事人回收报废汽车的证据,并建议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其销售报废汽车的问题.⑥进一步扩大查案成果.第一次询问实施得当,可以趁违法人员惊魂未定之时,出其不意进一步打开案件的突破口.在询问中,要紧紧围绕已掌握的“事”违法事实、“人”涉案参与人和“物”证据、财物,可以“事”为核心,牵出“人”和“物”,也可以“人”为核心,牵出“物”和“事”,以“物”为核心,牵出“人”和“事”.第一次询问中,执法人员还应注意:第一,必须首先表明身份并记录在案.即便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办公室内询问,也应当表明身份,说明为何事对其询问,以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争取对方的配合.第二,充分听取对方的陈述和申辩.该让对方提供证据的,应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提供证据,以证明其陈述真实可信.第三,依法实施教育.违法事实基本清楚的,应当指出其违法性和危害性,并且要求当事人立即纠正.可要求其作出书面陈述.2.重点询问.又称突击性询问,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掌握了新的线索需要调查,或发现有待进一步弄清的问题时,对当事人进行有具体目的的询问.为使询问取得成果,应当注意以下几点:①选择好询问的角度及切人点.对需要突破的问题,要根据案情及对方的心理状态,选择其“防线”最薄弱的环节,作为突破口或“单刀直入”或“迂回进攻”.实践证明,抓住已露头的证据事实,稳扎稳打进行追问,是取得突破的重要方法.同样,避免直接强“攻”对方固守的“点”,也可取得事半功倍之效.②做好一次完成调查的充分准备.如询问某一事实,即应准备搞清该事实的“五何”要素、重要情节、手段、产生违法的来龙去脉、涉案财物的去向、参与人情况等等,尽量避免疏漏.③注意证据间的相互印证.办案人员不仅要精心、恰当地运用证据突破对方防线,还要注意证据之间,包括当事人现在的陈述与过去的陈述之间的相互印证.还可以要求当事人进一步提供书证物证.发现有矛盾的证据,即说明有虚假证据存在,此时应下功夫询问,尽量辨明虚假证据予以排除.对当事人否认明显的违法事实的,应在听取其陈述申辩的同时,利用法律的威力,多作教育工作,指明责任后果,让其知错改过.④注意程序事实的记录.对不愿意作陈述申辩的,要作出其放弃陈述申辩的记录;询问结束之前,再给对方一次补充陈述的机会并记录在案;对不愿意在笔录上签字的,应在笔录上注明并由在场人签名.五询问规则1、熟悉案情,明确目的.执法人员在询问之前,要尽力熟悉案情,了解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曾经进行过询问的,应结合其他证据,对原笔录进行分析研究.要拟定询问计划,以增强询问的条理性.这里办案人员应当明白,事前作出询问计划,与灵活地处理好询问当中出现的各种情况相辅相成,不得顾此失彼.2、把握好询问的节奏和主动权.询问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人员依法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与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具体体现.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之中,首先要完全集中精力,保持良好的心态,把握住自己的情绪.要以必胜的信念,通过细致准备,认真实施,一步一个足印地把该调查的问题都问清楚.执法人员要牢牢地掌握好询问的主动权,力戒急躁、畏难情绪;注意观察对方,分析其心理活动,帮助其排除心理障碍.掌握询问节奏,当对方如实陈述时,不要轻易打断其陈述;当对方明显地东拉西扯时,要及时纠偏引导;当案情有重大突破或有意外收获时,执法人员不要喜形于色,随意插话、表态,应当待其讲完后,再对不清楚的问题补充询问.总之,办案人员要通过正确的询问,体现出法律的威严,给当事人一定精神压力,使其感到不可能与法律较量,而不是与执法者个人较量,从而达到使其真实陈述的目的.3、把握好提问方式,选择好突破口.询问的效果常常与提问的方式、策略密切相关.提问必须做到简明扼要、严肃文明、策略合法.办案人员在询问中,常选择的突破口,一是明显暴露出来的违法事实,二是两人以上共同参与或共同知晓的某一情节或事实.办案人员可以通过对这些事实、情节的一步步详细询问,从当事人不同的陈述结果中扩展线索,逐步查明整个案件的客观真实.4、做好询问中的宣传教育工作.询问过程中的政策、法律教育,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使之懂法守法,主动配合搞清案件事实,争取公正处理的重要措施.在实施宣传教育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把握好时机,可以根据询问工作的需要,选择在询问的开始、期间甚至结束的适当时间进行.第二,要有的放矢,不脱离当事人本身的实际,启发其知错改过,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以便搞清事实,使案件尽快了结.第三,要注意分寸,不得言过其实,违背立法精神;不得脱离案件实际,轻易表态,否则将留下后患.第四,要结合相关证据及该案的危害后果,对当事人实施教育.二、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就是询问的过程和成果的书面表现,询问笔录制作的好坏,客观反映了询问的质量,询问取得的证据也靠询问笔录固定.一询问笔录的概念.询问笔录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人员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向当事人、证人、被侵害人所作提问式调查的文字记录,由三个部分组成,即:首部、正文、尾部.首部系询问的时间、地点及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等;正文部分采用一问一答式记录;尾部系被询问人确认签名或盖章,三个部分相互连贯又互不替代,缺一不可.理论上讲,询问笔录是证据中的“人证”,可以作为直接证据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违法事实.从执法实践看,询问笔录起获取线索,引导办案人员取证以及串联和印证其他证据的重要作用,而且经查实的询问笔录又是定案的重要证据.二询问笔录的基本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询问及其要求,最重要的是尊重客观真实.制作好询问笔录不仅是工商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基本功”,也是执法工作的需要.只有完整、清楚、真实的笔录,才能正确反映询问工作的成果.制作笔录的基本要求:1.如实记录,正确综合.要尽量记录对方陈述的原话,对土语可采用括号作说明,或追问之后,让对方作出解释,以保持其真实意思表示.如实记录,并非要记录对方的废话.正确综合概括被询问人的陈述,就要准确反映被询问人陈述的原意.否则可能出现错误或者对当事人产生误导,而影响整个案件的调查工作.2.略记提问,详记陈述.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而言,进行询问的目的,就是听取被询问人的陈述和申辩.因此,除告知笔录而外,对提问部分只宜作必要的简记.由此,可以使笔录清楚,也减轻了记录员的负担.对被询问人的陈述,则应当作详细记录.只有略记提问,详记陈述,才不致主次颠倒,或误人指供、诱供的泥潭.笔录中记录的提问与回答应当相互衔接,避免答非所问.3.询问与记录配合一致.询问应当有两名执法人员在场.一人主问,一人记录.常有主问兼记录,也应有两人在场,这种询问方式有自己的优势.1记录与询问的思路一致,对于重要的提问和陈述,无须提示记录员,以免过分引起被询问人的警觉;2基本上无漏记;3询问与记录速度一致等.当然,另一名执法人员也不是摆设,同样与主问人员要熟悉案情,询问前要有准备,在询问中适时说话,在记录的空隙时间,应可以就案件问题向被询问人进行宣传教育,出现僵局时,应协助做做工作等,也可以做一些服务工作,尽量消除询问中的紧张气氛.4.笔录应字迹清楚.笔录应使用钢笔或其他不褪色笔书写,避免错、别字,字迹不得过份潦草,尽量避免删、增、涂改.整个记录应文字清楚、书面清洁、简明扼要.发生删增、涂改的地方,应由当事人确认,可要求其按指纹确认,以确保记录的有效性.5.必须完善尾部.法定程序规定,被询问人有阅读、确认、修改笔录的权利.询问完毕,应当将笔录交给当事人阅读,阅读有困难的,应读念给当事人听,允许当事人作补充修改并签名.但对当事人马上翻供者,应根据情况指出错误,做好工作再让其签名.拒不签名的,由询问人、记录人、在场人签名作证,并注明其不签名的事实及理由.尾部签名完善的笔录,才合法有效.被询问人应当在文字记录的后一行签名和日期,以免造成空白地段,节外生枝.三询问笔录的审查判断.任何证据均需要经过审查判断,确定其真实性后,方可作为定案的依据.询问笔录是人的陈述,受被询问人情绪及询问时各方面因素影响,虚实并存是肯定存在的.因为当事人最了解案情,其如实陈述必然能反映案件的客观真实,但当事人又要承担案件的行政责任,因此,完全可能避重就轻,作隐瞒及虚假陈述.由此,对笔录作审查判断是非常必要的.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对笔录进行审查判断.1.分析产生笔录的条件及可信性.比如,第一次询问,是在当事人毫无思想准备,不可能串通的情况下作的陈述,其真实程度一般要高一些.因此,应重视第一次询问.实践证明,第一次询问的成功,是全案的基础.所以说做第一次询问兵贵神速而对当事人反常的情况下所作的笔录,则要认真分析.2.分析矛盾.首先是笔录本身前后之间的矛盾前言不达后语,肯定有问题.其次是与其他证据间的矛盾询问与现场检查笔录不一致,就有值得调查的地方.如果在情理上,实际条件下,都不可能发生的事,其真实程度更值得怀疑昨天购进的不合格钢筋,今天卖掉了,绝对有问题.3.综合分析.分析综合全案的证据,是否已经形成证据链,笔录与物证、书证之间能否相互印证.4.分析陈述的动机目的.尤其对被询问人主动陈述的动机、目的及可能产生的后果,要分析其真实可信性.三、询问、询问调查笔录的技巧一要先列出提问提纲.作为证据调查中的人证调查,询问当事人及制作询问笔录,是开展人证调查的基本方法.调查询问是一门“不战而屈人之兵”的艺术,它集证据战、心理战、逻辑战于一体,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询问中基本要体现六何因素即何人、何地、何时、何事、何数、何果.具体应围绕以下几点通盘考虑.即:一是什么人;二是什么时间;三是在什么地点;四是怀着怎样的动机和目的;五是以怎样的手段和方法;六是对怎样的对象;七是实施了怎样的行为;八是造成了怎样的后果;九是有何从重、从轻、减轻、免除情节;十是全面分析看有何矛盾及疏漏之处,并加以分析论证.制作询问笔录,注意收集有关当事人的背景资料.要全面掌握案情,制定切实可行的询问方法与计划,最好对有关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性格特点、个性特点进行了解.因此,在询问和做询问笔录之前应列出询问提纲.有了提纲,在提问时就可以把握主动权.一般来讲,一个好的笔录都是脉络清晰,层次分明.但是在提问时,有时候却是不按牌理出牌反而更容易得到真相.当事人在面对询问前或多或少会有一点准备,他们总是希望能把违法情节往轻的方向说.这时,我们用通常的思维顺序提问,当事人如果要不如实陈述,也比较容易.但我们把提问顺序打乱,他就很难再自圆其说.有了提纲,我们就不会有遗漏的问题,也有条件以天马行空的方式提问,反之,很可能当事人没有糊涂,我们自己先糊涂了.就一个案情较为复杂的个案而言,在制定询问计划或询问提纲时,应把握以下五点关键.一是应明确本次询问的主要目的和所要查清的问题.即执法人员找当事人做询问笔录,首先要解决什么问题,为什么要解决这个问题;假如不解决这个问题,是否对本案的处罚定性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二是确定准备向被询问者提出的问题及提问方式.在制作询问笔录时,是直截了当讲明已方观点,还是迂回突破,故意卖关;是暗中框定违法事实,还是真枪实弹,正面交锋;是采取釜底抽薪,暗渡陈仓的方式,还是声东击西、欲擒故纵.三是预测询问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准备好相应的防漏、防堵措施和对策.对一些敏感问题和关键细节,要预测当事人是否会翻供,全盘否定;是否会突然沉默,避重就轻.如若当事人对前面已讲的违法事实翻供,或者突然明白办案人员的意图之后沉默不语或全盘否认,办案人员下一步应采取什么样的应急措施;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对当事人构成威慑或无效之后,则需要另辟蹊径,采取第二套或第三套方案以打破僵局.四是在询问过程中,需要使用哪些证据,如何使用及何时使用.五是办案人员应当注意的其他事项,比如询问人与记录人应处在什么角色位置上,区分被询问对象如何配合发问等.另外,询问人员搭配要合理.从某种意义上讲,询问人员的水平决定着整个案件的成败,所以询问人员的搭配一定要合理.这里包括两方面意思:一是指被询问对象与询问人员间的搭配,即根据被询问对象与案件的具体情况来选择年龄、知识结构、办案经验与之对应的询问人员.二是指两名询问人员之间的搭配.在业务水平、知识结构、询问能力等方面相互弥补,询问时不仅有唱红脸的,也有唱白脸的,总之搭配要合理,配合要默契.二询问办案中的语言技巧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与当事人交谈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恰当运用语言技巧,将有利于相关证据材料的搜集,顺利打破执法过程中的僵局,取得当事人的配合,使执法办案顺利进行下去.我认为,执法人员应注意以下几点.1、巧妙运用语言,营造宽松和谐的氛围.加强沟通,营造轻松愉快的气氛和互相信任的环境,将有利于执法办案顺利进行,现场检查时更是如此.比如,执法人员可以对当事人这样说:“你好,我们是工商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今天到您这儿进行检查,请您予以配合.”并告知检查的内容、方法和步骤等,同时要求无关人员回避,以维护当事人形象.言谈举止文明、谦和、稳健,使其真切地感受到执法人员在按程序办事,从而愿意配合执法工作.2、刚柔并济.执法办案是一个严肃的过程,工商执法人员在必要时必须敢于动真碰硬,维护法律权威;同时也要适当说理,争取当事人的配合,做到教育与处罚并进,以理服人.3、区别对待,有的放矢.对不同身份、不同性格的当事人应采取不同的谈话方式和策略.对态度冷漠、以“不知道”等言语搪塞者,应多用启发式语言,并适时向其出示一些证据;对沉默不语者,要从其愿意谈的话题入手,使其对执法人员产生信任感;对脾气暴躁者,要琢磨其发火的原因,适时发问,使其无意中泄露违法事实;对盛气凌人、无理取闹者,要义正辞严,使其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对于能言善辩者,可让其尽管陈述,趁机抓住其中的漏洞反问之,使其不能自圆其说;对撒谎欺骗者,可多用反驳性语言4、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工商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所处的位置不同,对同一问题的认识肯定存在差异.对此,执法人员首先要进行换位思考,通过言语和实际行动让当事人感受到工商执法人员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同时可引导当事人站在工商执法人员的角度考虑问题,这样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5、声东击西,欲擒故纵法.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往往会碰到这样一些案例,对一些相当关键的已知物证、书证,在询问时不注意方法,当事人不仅不承认与已有关,反而被其摸到底之后,往往容易被对方反戈一击,实施“反控制”,而使已方陷入被动困窘的局面.这类事例,往往在商标侵权、仿冒、假冒等个案中容易碰到.明知道是当事人自己干的,他就是不承认.但若改变问话策略,很可能变被动为主动,使当事人束手无策.具体来讲,对案情做出分析之后,制造假象,引导当事人做出错误判断,使其丧失警惕,思想松懈,然后抓住要害做文章,引出其违法事实.有些个案,办案人员仅在现场即时掌握了违法经营活动的一些证据,但数量较少,不足以对当事人的违法经营活动作直接证明.这种情况则宜采取以虚掩实,迂回包抄的问话策略.办案人员有意识地先不涉及主要问题,而是隐蔽主攻方向,询问一些似乎与案情无关或关系不大的问题,以分散其防御的注意力,使其无。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询问笔录是司法机关在对案件当事人进行询问时所作的记录,是案件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正确的询问笔录能够准确记录当事人的陈述,为后续的案件审理提供重要参考。
在进行询问笔录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和技巧,以确保询问笔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一、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1. 合法性:询问笔录应当在合法程序下进行,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保护被询问人的合法权益。
2. 客观性:询问笔录应当客观、真实,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表达,不应添油加醋或夸大事实。
3. 完整性:询问笔录应当尽可能完整记录当事人的全部陈述,不能有遗漏或删减。
4. 准确性:询问笔录应当准确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内容,不得歪曲、曲解或误认。
5. 一致性:对于多次询问同一人的情况,不同笔录之间应当保持一致,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信度。
6. 保密性:询问笔录应当保密,不应随意泄露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以免泄露案情。
7. 签名确认:被询问人应当在询问笔录的结尾处签字确认,以表示其对笔录内容的认可和接受。
1. 言简意赅:在记录询问笔录时,要求当事人言简意赅地表达其观点和陈述,避免冗长和空洞的陈述。
2. 逐条逐句记录:在记录询问笔录时,应当逐条逐句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内容,避免遗漏或理解偏差。
3. 多元化记录方式:可以采用录音、视频等多种方式记录询问笔录,以确保记录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主动提问:在询问过程中,应当主动提问,引导被询问人表达其真实意愿和观点,避免模糊不清或含糊其词。
5. 注意细节:在记录询问笔录时,应当注意细节,如时间、地点、人员等,以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6. 保持中立:在记录询问笔录时,应当保持中立的立场,不偏不倚地记录当事人的言论,不加以评价或评论。
7. 及时整理:及时整理询问笔录内容,核对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确保其在后续审理中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通过以上问题和技巧的注意和应用,可以帮助司法机关在进行询问笔录时提高记录的准确性、客观性和有效性,为案件审理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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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笔录制作技巧一、如何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之一。
制作询问笔录的最终目的是查清违法事实,为行政处罚的实施提供证据。
《行政处罚法》第30条规定:"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38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这就要求我们将笔录制作得有条有理,将违法行为的来龙去脉搞得一清二楚。
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询问笔录,其实质是能足以证明违法事实的客观存在。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询问笔录是证据中书证的一种,主要是对案件涉及人行为过程以问答的形式进行了解并记录的书面证据。
制作一份合格的询问笔录,必须注意以下五点:1、询问前充分准备:询问前准备目的是理清思路,突出主题,紧紧围绕违法事实展开询问。
如果是重大或复杂案件,执法人员一定要先开一个准备会,确定由谁询问、谁记录、询问什么内容、切入点在哪里、可能碰到什么问题,拟出一个询问提纲,以免询问时遗漏。
卫生执法人员在对涉案人进行询问前的准备主要分为案情准备、心理准备和物证准备。
案情准备即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必须要认真地了解已经掌握的情况和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这有利于在询问过程中有的放矢,突出重点。
心理准备就是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对这次询问的目的、询问运用的策略、方法及切入点,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制作笔录时围绕目的开展询问。
同时,对被询问人可能会发生的抵制询问、回避重要案情等情况要有所预见。
物证准备是指对案件已经掌握的物证(如已先行登记保存的货物、进出货票据等),应准备齐全,以便在询问时及时向涉案人出示,掌握询问主动权。
2、严格按程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作为行政处罚重要证据之一的询问笔录,也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所制作的笔录才具有法律效力。
在进行询问时,执法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记录,一人或一人以上询问。
在询问开始前,执法人员应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一般地讲,被询问人在不明办案人员身份和来意前,不会轻易如实告诉情况。
《行政处罚法》第37条:"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4条第(四)项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原告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办案人员的介绍、出示证件等过程记录在询问笔录上,经被询问人签字认可后,就不会再有什么异议了。
符合法定人数(不少于两人)、出示证件是这一部分的实质之所在。
在询问过程中,记录人员应对涉案人的回答据实记录,方言、土语也应按音记录并在后面用括号注明意思。
询问人员对涉案人的提问必须与案情相关,并不得采用威胁、引诱等方式套取涉案人的口供。
《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7条第(三)项规定:“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作为执法人员应充分尊重被询问人的权利,准许被询问人进行陈述和申辩。
对与案件有关的内容,及时予以记录。
询问结束,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
如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有遗漏或差错,允许其补充或更正,更正处由被询问人加按手印。
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无误后,要在笔录每页签名和加按手印。
此外,笔录每一页都应由被询问人注明“笔录经本人核对,记录属实”。
当事人拒签的,应在笔录中注明。
最后,与案件有关的在场人员都要签名,询问人、记录人要签署日期并签字,询问人与记录人不得相互代签。
3、询问时因该注意的事宜:在询问时要特别注意的是被询问人的姓名和年龄。
如果被询问的是本案当事人--公民,那么《行政处罚法》第39条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第一部分即当事人姓名。
而年龄在《行政处罚》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即使被询问人不是本案当事人的公民,而是本案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以及能够证明本案真相的其他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年龄是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重要标志,亦不能出现丝毫的差错。
同时卫生行政处罚是对违反卫生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的一种惩戒,是针对特定的当事人进行的。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对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大类,处罚对象在接受处罚前,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那么对被处罚人当如何认定,也是询问笔录的重要目的之一。
注:案例案例1:个体户是公民还是法人?大众饭店在三河县小有名气。
去年6月的一天,县卫生局执法大队来检查时发现,该饭店有5名服务员没有健康证,即刻责令其改正。
但饭店却以种种理由拖延。
执法大队遂对其进行立案查处,送达了拟作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业主没有提出申辩,卫生局便作出了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后来,该业主以个体户是“公民”的特殊形式,卫生局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前,未告知其听证权利为由,把卫生局告上了法庭。
而卫生局认为该饭店从业人员11人,不能算是“公民”,应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2500元罚款没有达到较大数额,无需告知听证权利。
分析:本案被处罚人是个体户,争议的焦点是拥有11名从业人员,其主体身份是“公民”,还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法通则》中,个体户列在“公民”一节内容中,表明个体户是公民的特殊形式。
根据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个体户有字号的可以登记字号,还可请“一二个帮手,带三五个学徒”。
由此看,个体户的从业人员可以达到7人。
依据国务院《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资产属于私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为私营企业,主体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所以,从业人数是区分个体户还是私营企业的重要实质要件。
那么,是否个体户的从业人数达到8人以上时,就可视为私营企业呢?目前尚无有效的法律解释出台。
但我国对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一直实行工商登记制度。
根据现行规定,只有工商部门有权对该饭店从业人员超过法定数量的问题进行界定,而卫生行政部门没有这个权利。
本案中,卫生局罚款2500元的决定,对“个体户”而言,已经达到较大数额的标准,应当告知业主有权要求听证。
业主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进行申辩或质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2:食堂有过错,公司当挨罚温岭市卫生局在一次执法中,发现某鞋业公司设立的食堂,在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快餐3个月,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遂对该公司食堂作出了“予以取缔、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事后,当事人以认定被处罚对象错误为由提出行政复议。
调查证实,该食堂是公司为方便职工就餐而设立的后勤服务机构,没有进行工商登记。
复议机关支持当事人的申请理由。
分析: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的规定,该食堂不具备主体条件,应由公司来对它的行政、民事责任负责。
本案中,把食堂作为被处罚人,显然是错误的,鞋业公司才是真正的被处罚人。
案例3:投资人是直接责任人有群众举报,海港大酒店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已一周。
由于该店地处闹市区,群众反映强烈,临江区卫生局迅速立案查处。
根据该酒店菜单上标注的临江海港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单位名称,卫生局对其送达了拟罚款5000元的卫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有陈述、申辩等权利。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辩。
5天后,卫生局作出了罚款5000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但酒店方面认为,酒店是翁某等三人投资设立,由于进行试营业,还没有办工商执照,应属“公民”违法,卫生部门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决定前,没有告知听证权利,侵犯了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遂以主体错误、程序违法为由对卫生局提起行政诉讼。
分析:根据国务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只有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法人资格。
参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即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以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
本案被处罚人应是翁某等三位投资人,而不是海港大酒店有限公司。
翁某等是公民身份,5000元罚款已达较大数额,处罚前应告知听证。
本案由于认定被处罚对象错误,造成了程序违法。
4、灵活运用询问技巧:在对涉案人进行询问时,被询问人一般都有避重就轻的心理,甚至有一定的反询问方法和抵触情绪,这都给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只要掌握一些基本的询问技巧,并灵活加以运用,就可以在和他们的“交锋”中取得胜利。
询问人要尽快使对方了解办案人员的来意,不要转弯抹角,让人家多半天不知我们想干什么。
根据案源的不同,询问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事先有准备的,如根据群众举报等获得案源的;二是事先没有准备的,如监督检查中发现或者我们在调查某一涉嫌违法事实又突然发现新的违法线索等。
对第二种情况,办案人员应有深厚的卫生法规功底,亦即发现后,能够及时判定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哪部法律法规,尔后才能有的放矢的去调查。
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告诉被询问人:调查什么,被询问人应当怎么做。
同时,应在询问一开始就明确告诉当事人,他必须依法如实回答,如果故意说假话或者隐瞒案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这样的告之,促使其实话实说,让被询问人明白不如实介绍情况的法律后果。
进入涉嫌违法事实调查时,最主要的是办案人员的取证技巧。
首先是办案人员之间要密切配合。
从哪问,怎么问,怎样记录才客观、公正等要有默契。
比如说,有些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为防止出现僵局,在询问过程中时有短暂的"玩笑"、"聊天"、"拉家常"等,这些就没有必要载入笔录。
但在重要的、关键的时候,每个字,每个标点都不能有错,方言土语出应尽可能地记得原汁原味。
询问人员说的每句话,都要做到慎之又慎,不能授人以柄。
可以采用加重语气、突出重点的方法,说出的话应掷地有声,紧紧抓住实质问题和被询问人已暴露的问题,有条不紊,顺藤摸瓜。
在被询问人"话匣子"打开时,要温而不火,乘胜追击。
当被询问人不予配合,甚至个别耍泼时,要以静制动,切不可先乱了自家方寸,火上浇油。
气氛十分重要,而且气氛最终要为笔录的字里行间所体现。
《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7条第(三)项规定: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如果因被询问人暴躁我们就跟着发脾气、说大话,扬言要将人家怎样怎样,那不仅影响调查的顺利进行,而且作为证据的询问笔录是否具有证明效力将成为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