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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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事故处理原则,母线事故处理原则,强送电,试送电注意事项(运规补充内容)

电气事故处理原则,母线事故处理原则,强送电,试送电注意事项(运规补充内容)

电气运行规程需补充类容:电气事故处理原则一、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和一般原则和主要任务1. 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1.1 迅速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消除事故根源,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

1.2 应尽量设法保证厂用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1.3 在不损坏设备和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用一切可能办法维持设备继续运行,减少限电范围,包括动用设备的事故过负荷能力。

1.4 尽快对停电设备恢复供电。

1.5 在事故已被限制并趋于正常稳定状态时,应尽快将运行方式恢复到正常的运行方式。

2.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2.1 根据表计指示、保护动作信号、故录仪动作情况和设备的外部特征,判断事故性质,了解事故状况。

2.2 解除对人身及设备的威胁,必要时可停止设备运行,隔离已受损伤的设备。

2.3 检查备用电源的投入情况,必要时按规程规定进行强送电。

2.4 迅速进行检查和试验,判断故障性质、地点及范围。

2.5 事故处理中,必须考虑系统之间的同期性,防止非同期并列。

2.6 对故障设备进行停电处理,并作好安全措施,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2.7 在派人外出检查设备和寻找故障点时,未取得联系之前,不论情况如何紧急,不允许对被检查设备合闸送电。

对无故障象征属于保护误动或后备保护越级动作的事故,可进行试送电。

2.8 事故处理始终要保持相互联系,服从领导。

对有关现象和各项操作时间做好记录。

2.9 发生事故,应立即汇报上级领导,并由值长统一调度指挥进行处理,但下列情况可自行处理再汇报:(1)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

(2)厂用电中断时,恢复的操作。

(3)将已损坏的设备进行隔离。

(4)通讯中断时,应按规程处理后,再设法进行联系。

(5)电气设备着火时切断电源。

(6)母线失压,断开母线上的开关。

(7)低频事故时,按规定断开应断开的开关。

二、母线失压事故的处理基本原则:1.当母线因故失压(确定不是由于PT断线及表计失真引起的假失压),值班人员应立即拉开失压母线上所有断路器(包括母联断路器),对母线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汇报(值长)调度。

电气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和一般规则

电气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和一般规则

电气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和一般规则第1条处理事故的主要任务1、尽快限制事故的进展,消退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急;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连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必要时应设法在未挺直受到损害的机组上增加负荷;3、快速对已停电的用户复原供电;4、调整运行方式,使其复原正常;5、当厂用电消逝时,首先应设法复原厂用电源和尽量保持机组油压。为了完成上述各项任务,在处理事故时,运行人员务必坚守岗位,保持糊涂头脑,集中留意力,保持设备的平安运行,快速正确地执行领导人的指示。只有在接到挺直领导人的指令后,或者在对人身平安或设备完整有挺直明显危急时,方可停止设备运行。第2条在厂内发生事故时,只允许挺直参与事故处理的人员、厂领导及厂部批准人员进入和留在事故现场。在处理事故时,各值班人员务必留在自已的岗位上,尽力保持所负责的设备连续运行。第3条假如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而交接班手续尚未完成时,交班人员应留在原岗位上,接班人员可在交班值长指挥下,关怀处理事故。交接手续可依据详细状况双方协商解决。第4条值班人员负责的设备或所辖范围内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务必遵照下列顺序处理事故。1、依据表计指示,设备的外部象征,推断事故的面面状况,并应立即与领导联系,报告开关、疼惜、自动装置的动作状况,周波、电压,负荷变动状况,并作好送电或并列预备,待命操作。2、事故对人身和设备有威逼时,应立即设法消退这种威逼,应尽力设法保持或复原设备的正常运行,应特殊留意对未挺直受到损坏的设备进行隔离,保证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3、快速进行检查或试验,判明事故的地点、性质和范围,查明后实行措施,进行必要的处理,并正确的记录下来。4、依据需求起动备用设备。5、若运行人员估量自已的力气不能处理损坏的设备时,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前来处理,在检修人员到达之前应做好现场平安措施。6、为了防止事故的扩大,值班人员务必主动将事故处理的每一阶段快速而正确地报告相关人员,否则即使不是严峻的事故,也可能因缺乏正确的协作而造成整个电厂的混乱。第5条值班人员在处理事故时,务必冷静、正确,任何慌乱、匆忙或未经慎重考虑的处理,往往会使事故扩大。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认真凝视表计和信号指示,并留意周波、电压的调整工作。在中控室值班人员中务必有人记录各项操作的执行时间(特殊是先后顺序)和与事故有关的现象、信号、发生时间等。第6条发生下列各种事故时,首先应处理事故,并应向有关工程师、厂领导汇报及通知有关的负责人,这些事故是:1、电厂主要设备的事故解列。2、电厂事故性出力降低。3、厂用电源系统故障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4、运行中的主要设备损坏。5、发生人身事故。第7条处理事故时,各级值班人员间的相互关系1、中调值班调度员是处理事故的面面领导人,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调度员通过值长领导全部处理事故的人员。值长和全部值班人员应快速而无争论地执行值班调度员的一切指令。凡无原则地拖延值班调度员指令的人,应负不执行指令的责任,批准不执行该指令的人也要负责。处理事故时,对系统运行有重大影响的操作,如更改主结线运行方式,变更负荷等均应依据现行的调度规程,依据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经其同意后执行。2、假如值长认为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有错误时,应予以指出,并向调度员作简洁的说明。若值班调度员确认自己的指令是正确的,值长则应立即执行。3、假如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挺直威逼人身或设备平安时,应把拒绝执行指令的理由报告值班调度员和厂领导,并记录在操作记录簿中,然后依据厂领导的指示行动。4、值长是电厂事故处理的挺直领导人,应对事故处理的正确性负责,厂内全部值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发觉一切不正常现象都要挺直报告值长。在处理事故时,全部参与事故处理的人员都要听从当值值长的领导,不得对值长的指令不执行或不正确地执行。5、在某些状况下,为了防止事故扩大,务必进行某些紧急操作,这些操作可以由值班人员不待指令先执行,然后报告值长和调度员,这些操作的范围如下:① 将挺直威逼人身平安的设备停电。② 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③ 运行中的设备有受损坏的威逼时,将该设备隔离。④ 当厂用电全停或部分停电时,复原其供电电源。.篇2:以案释法: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完善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东莞市大岭山镇"526'较大中毒事故2021年5月26日9时30分许,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大沙村委会下虎山的东莞市华业鞋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气体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挺直经济损失约为人民币621.54万元。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未准时实施本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且在未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和救援器材的状况下盲目施救该起事故的挺直缘由是工人姚某平违反华业公司制定的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平安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平安操作规程,违反"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在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无监护人员的状况下,进入含有硫化氢气体的皮浆池,导致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造成了事故伤亡扩大。未按要求定期开放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演练,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均未把握应急预案内容,不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置力气依据调查发觉事故单位华业鞋材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主要平安生产管理人员黄某瑜、邓某、吕某杰,且在未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和救援器材的状况下盲目施救,造成自身死亡。同时,邓某、李某明先后要求不了解有限空间作业危害、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内容、不具备相应应急处置力气的码纸工唐某万等人开放应急救援,最终导致多人受伤。李某明,华业公司法人代表、平安生产负责人,姚某平,二车间湿抄班乙班代理班长,黄某瑜,二车间湿抄班甲班班长、生产平安管理人员,邓某,华业公司生产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吕某杰,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案例解析: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平安事故后,从事故应急救援角度,事故发生单位处于最挺直的地位,应在第一时间快速组织事故挽救。为保证事故应急救援有序开放,客观上需求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性质不同,生产平安事故的特点以及应急救援的方法也不完全相同。政府组织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难以完全体现不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也需求生产经营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将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真正转化成实际的应急救援力气,确保发生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能够快速启动并高效、协调地运行,达到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的目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使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能够身临其境积累"实战' 阅历,生疏、把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内容和要求,相互协作、协作。同时,通过组织演练,也能够进一步检验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发觉存在的问题,准时调整完善。考虑到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重要意义,本条将定期组织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明确规定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本案例中,事故单位未按规定定期开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一线工作人员均不了解应急救援流程和正确施救方法,原本只是1人遇险,假如正确处置可以做到胜利脱险,而平常缺乏训练导致企业从上到下缺乏应急学问,最终导致救援失败,事故扩大。企业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因未组织开放应急演练的违法行为受到了法律制裁。。

电气事故处理制度(5篇)

电气事故处理制度(5篇)

电气事故处理制度1.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措施:(1)遇到大面积停电时,首先应保持沉着冷静的头脑的同时,认真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并立即汇报有关上级领导;(2)制定安全措施,并做好紧急处理故障的准备;(3)处理停电事故,在确认已经处理完毕后,再试送电;(4)分析事故原因及特点,做出总结,并做好记录备案。

2.重大设备故障的处理:(1)遇到重大设备故障时,首先应保持沉着冷静的头脑,同时认真分析造成重大事故的原因,并立即汇报有关上级主管;(2)采取安全措施,并做好紧急处理故障的准备工作;(3)紧急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开启全部通风系统,并根据事故情况佩戴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进入现场处理;(4)处理停电事故,在确认已经处理完毕后,再试送电;(5)事故处理后,应将所有防护用品清洗干净,工作人员要洗澡;(6)分析事故原因及特点,作出总结,并做好记录备案。

配电运行方式1、酒店供电采用双供电方式,一路常用3000kv用线,二路备用1000kv用线;2、酒店高压配电室负责酒店、餐饮、空调机组、消防、办公区等供电;3、配电室三台变压器为主用。

4、配电室保护由直流屏供电,控制动力源有直流屏电池供应。

5、一路为常用电路,二路为备用电路。

供电线路不能同时投入,要有明显断开点。

电气事故处理制度(2)是指针对电气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责任追究和事故调查等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电气事故处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电力安全,确保人身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对于处理电气事故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保障作用。

电气事故处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应急措施:对于电气事故发生时的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事故报警、紧急疏散、切断电源等,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责任追究:对于电气事故的责任追究,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确保责任认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主要包括责任人的追究、赔偿责任的确定等。

3. 事故调查:对于电气事故发生后,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电气事故处理

电气事故处理

1.5 为防止事故扩大,调度系统运行值班人员应不待调度 指 令自行进行以下紧急操作,但事后须尽快汇报值班调度员。
1.5.1 将直接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的பைடு நூலகம்备停电。
1.5.2 将故障停运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1.5.3 当厂(站)用电部分或全部停电时,恢复其电源。
1.5.4 电压互感器或电流互感器发生异常情况时,厂站运行 值班人员迅速按现场规程规定调整保护。
1.8 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单位应整理事故 报告,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2 线路事故处理
2.1 试运行线路、电缆线路故障跳闸不应强送。 其它线路跳闸后,值班调度员可下令对线路 强送电一次。如强送不成功,需再次强送, 应经本调度机构分管领导同意,有条件时可 对故障线路零起升压。
2.2 线路发生故障后,值班调度员应及时通知 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巡线,巡线有结果后应及 时汇报值班调度员。事故巡线时,若未得到 值班调度员“XX线路停电巡线”指令,则应 始终认为该线路带电。
5.3 高压电抗器后备保护动作跳闸,但未发现明显的 故障现象,应检查继电保护装置,如无异常,可试 送一次。
6 串补装置事故处理
6.1 当串补装置出现异常后,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应根据现场运 行规程判断串补装置能否继续运行。若不能继续运行或判断 不明时,尽快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省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 将串补装置退出运行,转检修状态后检查、处理,线路及高 抗可以继续运行。
2.3 线路故障跳闸后,强送前应考虑: 2.3.1 正确选择强送端,使系统稳定不致遭到破坏。在强送前,要检查 重要线路的输送功率在规定的限额之内,必要时应降低有关线路的输送 功率或采取提高系统稳定的措施,尽量避免用发电厂或重要变电站侧开 关强送。 2.3.2 强送的开关应完好,且启用完备的继电保护。无闭锁重合闸装置 的,应将重合闸停用。 2.3.3 若事故时伴随有明显的事故象征,如火花、爆炸声、系统振荡等, 应查明原因后再考虑能否强送。 2.3.4 强送前应调整强送端电压,使强送后首端和末端电压不超过允许 值。 2.3.5 若开关遮断次数已达规定值,由现场运行值班人员根据规定,向 值班调度员提出要求。 2.3.6 当线路保护和线路高抗(串补装置)保护同时动作跳闸时,应按 线路和高抗(串补装置)同时故障来考虑事故处理。 2.3.7 线路有带电作业,明确要求停用线路重合闸、故障跳闸后不得强 送者,在未查明原因且工作人员撤离现场之前不得强送。 2.3.8 强送端的运行主变压器应至少有一台中性点接地。对带有终端变 压器的220kV线路强送电,终端变压器的中性点必须接地。

水电厂事故处理原则

水电厂事故处理原则

电气事故处理的原则和举例一、电气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1.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解除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2.全力保证厂用电。

对已停电的重要用户恢复供电。

3.调整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4.事故发生后根据表计、保护信号、和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进行全面的地分析,及时进行处理。

处理中注意防止非同期和事故扩大。

5.将事故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调度,将发生的时间和处理情况做好记录。

二、电气事故时,值班人员主要任务。

1.尽快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2.发生事故后,应首先恢复厂用电,其次是尽快对停电用户恢复送电。

3.在不影响人身,设备安全的原则下,应尽可能使设备继续运行,及时调整运行机组的电压、负荷,调整运行方式,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4.事故处理时,值班人员应坚守自己的岗位,集中注意力,按照规程规定的原则和上级指示,主动进行处理。

三、事故处理中值班人员应遵循的原则。

1.根据信号、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动作情况,系统有无冲击、振荡现象以及各种表计的指示、结合故障设备外部特征,全面的分析事故性质,特别注意防止非同期并列和事故扩大。

2.如果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应立即设法解除这种威胁,并在必要时停止设备运行。

如果对人身和设备没有威胁则应尽力保持和恢复其正常运行。

应特别注意的是迅速对未直接受到损害的运行设备隔离,保证它们的正常运行,并按照事故处理规程在必要时启动备用设备。

3.迅速检查或试验,判明事故性质、地点及其范围。

4.对于有故障的设备,在判明故障部分和故障性质后,立即进行必要的处理。

如为运行人员不能处理的缺陷,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前来处理,但要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安装地线,悬挂标示牌)。

5.应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报告上级领导,并记入记事本内。

6.接到事故处理命令,必须向发令人重复一次,若命令不清楚或对不了解,应再次问明白。

值班人员只有从值长处接到命令时,才可执行。

命令执行后要立即报告发令人。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新版)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新版)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目录1 总则1.1 本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2 处理事故的一般原则1.3 处理事故时各级值班人员的相互关系2 变电所母线停电的事故处理2.1 变电所母线全部停电2.2 变电所半个系统停电故障处理2.3 变电所一段母线短时失电的故障处理2.4 1#35KV变电站系统故障处理原则3 主要电气设备的事故处理3.1 变压器的事故处理3.2 电动机的事故处理3.3 高压断路器的事故处理3.4 互感器的事故处理3.5 电力电容器的事故处理3.6 避雷器的故障处理3.7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和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故障处理3.8 直流系统接地的故障处理3.9 6~35kV系统接地故障的处理3.10 母线及隔离开关的故障处理4 电力系统的事故处理原则5 灾害造成的事故处理6 电气事故处理的汇报联系规定附录A 电气事故调查处理规定1 总则1.1 本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1.1 本规程的目的是为电气工作人员规定出处理电气事故或故障的一般原则,具体处理要求按各单位编写的《电气设备事故预案》进行。

1.1.2 本规程适用于洛阳石化总厂、洛阳分公司各单位。

各有关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

1.2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1.2.1 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1.2.2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各区域的正常供电。

1.2.3 尽快对已停电的区域恢复供电。

在判断设备故障部位和性质后,应立即进行必要的修理,如果值班人员无力修复损坏的设备(部件),在专业维修人员未到达之前,值班人员应做好现场准备,如切断电源、安装临时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

1.2.4 在处理事故时,值班人员及有关人员必须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力设法保持所负责的设备继续运行。

1.2.5 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交班人员应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处理,直到恢复正常运行。

1.2.6 事故处理期间,除有关领导和参加处理事故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应退出事故处理现场。

电气事故处理原则,母线事故处理原则,强送电,试送电注意事项(运规补充内容)

电气事故处理原则,母线事故处理原则,强送电,试送电注意事项(运规补充内容)

电气运行规程需补充类容:电气事故处理原则一、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和一般原则和主要任务1. 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1.1 迅速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消除事故根源,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

1.2 应尽量设法保证厂用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1.3 在不损坏设备和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用一切可能办法维持设备继续运行,减少限电范围,包括动用设备的事故过负荷能力。

1.4 尽快对停电设备恢复供电。

1.5 在事故已被限制并趋于正常稳定状态时,应尽快将运行方式恢复到正常的运行方式。

2.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2.1 根据表计指示、保护动作信号、故录仪动作情况和设备的外部特征,判断事故性质,了解事故状况。

2.2 解除对人身及设备的威胁,必要时可停止设备运行,隔离已受损伤的设备。

2.3 检查备用电源的投入情况,必要时按规程规定进行强送电。

2.4 迅速进行检查和试验,判断故障性质、地点及范围。

2.5 事故处理中,必须考虑系统之间的同期性,防止非同期并列。

2.6 对故障设备进行停电处理,并作好安全措施,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2.7 在派人外出检查设备和寻找故障点时,未取得联系之前,不论情况如何紧急,不允许对被检查设备合闸送电。

对无故障象征属于保护误动或后备保护越级动作的事故,可进行试送电。

2.8 事故处理始终要保持相互联系,服从领导。

对有关现象和各项操作时间做好记录。

2.9 发生事故,应立即汇报上级领导,并由值长统一调度指挥进行处理,但下列情况可自行处理再汇报:(1)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

(2)厂用电中断时,恢复的操作。

(3)将已损坏的设备进行隔离。

(4)通讯中断时,应按规程处理后,再设法进行联系。

(5)电气设备着火时切断电源。

(6)母线失压,断开母线上的开关。

(7)低频事故时,按规定断开应断开的开关。

二、母线失压事故的处理基本原则:1.当母线因故失压(确定不是由于PT断线及表计失真引起的假失压),值班人员应立即拉开失压母线上所有断路器(包括母联断路器),对母线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汇报(值长)调度。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原则是:
1.尽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防止系统稳定破坏或瓦解。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首先保证发电厂及枢纽变电站的自用电源。

3.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特别是对重要用户保安电源恢复供电。

4.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1.防止火灾事故。

2.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3.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4.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

5.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6.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

7.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8.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

9.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

10.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轴瓦烧损事故。

11.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

12.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

13.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1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15.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

16.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17.防止接地网事故。

18.防止污闪事故。

19.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

20.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

21.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

22.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23.防止全厂停电事故。

24.防止交通事故。

25.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自查人。

变配电室电气事故的处理规定范文(三篇)

变配电室电气事故的处理规定范文(三篇)

变配电室电气事故的处理规定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配电室电气事故的及时、有效处理,并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配电室电气事故的处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任何情况下,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始终是最重要的。

2. 迅速处置原则:一旦发生电气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迅速、有力的措施进行处理。

3. 查明原因原则:对于发生的电气事故,必须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查明事故的根本原因,以便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制定预防措施原则:在处理完电气事故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后续工作的安全进行。

三、电气事故处理的程序1. 发现电气事故:任何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电气事故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确保自身的安全。

2. 启动应急预案:上级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处理,确保处理工作的迅速展开。

3. 确定事故范围: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要进行现场勘察,确定事故范围,并确保现场安全,避免事故扩大。

4. 断电和遮断事故现场: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断电和遮断事故现场,以防事故进一步扩大。

5. 救援受困人员:如果有人员被困在事故现场,救援人员应采取适当的措施解救被困人员,并确保其安全。

6. 进行紧急处理:针对不同类型的电气事故,工作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紧急处理,以便控制事故的发展。

7. 提供医疗救护:对于受伤的人员,应及时提供医疗救护,并将其送往医院接受进一步的治疗。

8. 撤离现场:在处理电气事故时,如果事故现场存在其他危险因素,应及时将人员撤离,确保人员的安全。

9. 完善事故记录和调查:电气事故处理完毕后,应立即进行事故记录和调查,详细记录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处理情况,为事故的进一步处理提供依据。

四、电气事故处理的预防措施1. 定期检查和维护配电室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1.处理电气事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①尽量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解除对人身与设备安全的危险。

②用一切可能的办法保持完好设备继续运行,保证安全供电。

③迅速消除或隔离故障,尽快恢复供电,对重要的用电部门要尽快先恢复供电。

④发生事故时,运行人员必须坚持岗位,集中思想认真执行上级指示。

当对人身安全有直接危险时,可离开工作岗位,但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凡属于供电部门调度管辖和许可范围内设备发生事故时,值班员除了本单位领导汇报外,还必须电话汇报供电部门调度处,对供电部门调度人员发布的调度命令应认真执行。

2.处理事故时,应根据工作职责,沉着冷静,避免混乱,必要时,由单位领导指定现场懂电气的指挥人员。

3.处理事故时的紧急操作,值班人员可以不填写操作票先操作,后汇报,事故处理结束后补填操作票。

4.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事故现场。

5.当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变电所发生特大事故后,除了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外,还要向用电监察部门汇报。

6.要表扬和奖励为防止事故,及减少事故损失作出贡献的人员。

7.凡属于责任事故,均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程和制度造成事故或扩大事故者以及隐瞒事故者,应区别情况严肃处理。

8.当10KV电源开关在运行中突然掉闸,应迅速检查进线,三相电压及继电保护动作信号,如是供电系统停电,立即切换电源,并向供电调度电话询问,并做好记录。

9.当发生电气火灾时,首先弄清火灾源,立即切断火灾电源,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

如发生人员触电立即拉开电源,进行急救,并通知本单位领导。

电气事故处理基本原则

电气事故处理基本原则

电气事故处理基本原则1.电气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1.1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是:a尺快消除事故根源,限制事故的发展,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害。

B保证厂用电的安全运行。

C保持非故障设备继续正常运行,必要时应增加出力,保证正常供电。

D尽快恢复对已停电的用户和设备正常供电。

E调整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1.2事故处理在值长统一指挥下进行。

紧急情况下,允许先处理后向值长报告。

10.5千伏系统接地事故的处理在值长指挥下进行。

1.3 事故处理时,运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集中注意力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迅速而正确地执行领导人的指示。

1.4事故处理时,在一般情况下,值班长应留在控制室,以便掌握事故的全面情况,及时向值长报告,接受值长的指令和向有关人员发出指令。

1.5不是参加处理事故的人员,不经特许禁止进入发生事故的场所。

1.6如果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而交接班的手续尚未完成,交班人员应留在自己的岗位上进行事故处理,接班人员应在当班值班长的领导下协助处理事故,待事故处理结束后,再履行交接班手续。

1.7在值班人员负责的设备上或管辖范围内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务须遵照下列顺序消除事故:A根据表计的指示和设备的外部征象,判断事故的全面情况。

B如果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时,应立即设法解除这种威胁,并应尽力保持和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应该特别注意对直接受到损害的设备进行隔离,保持其正常运行。

必要时启动备用设备。

C迅速进行检查和试验,判断事故的性质、地点及其范围。

D 对发生故障的设备,在判明故障部分和故障性质后进行必要的修理,如人力不足,处理不了时应断开电源,做好安全措施,由检修人员处理。

E 为了防止事故的扩大,必须将事故处理的每一阶段情况迅速而准确地报告值班长。

此外,值班长在发生事故时应估计到值班人员独立处理事故的能力,应对不能胜任者另行派人协助。

1.8处理事故时,必须迅速准备,不慌乱,未经慎重考虑,对情况不明,不可匆忙进行处理,否则会使事故扩大。

新版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新版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电气事故解决规程一、总则1、事故解决的基本原则和顺序。

(1)事故解决的重要任务a.尽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b.用一切也许的方法,保护设备继续运营,保证上网的正常供电。

c.在解决电气事故时,一方面应设法保证厂用电的电源。

(2)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务必遵照下列顺序消除事故:a.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集中精神保证设备的对的运营方式,迅速根据表记的指示和设备外部征兆,判断事故的全面情况(性质、范围和地点),并立即向调度报告事故情况,迅速执行调度下达和各项操作命令或按本规程的具体规定操作。

b.假如对人身设备有威胁时,应立即设法解除这种威胁,并在必要时停止设备的运营。

假如对人身设备没有威胁,则应尽力设法维持或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营。

应当特别注意对直接受到损害的设备进行隔离,保证其它设备的安全运营。

c.迅速进行检查和实验,判明故障的性质、范围和地点。

d.对于未受到损害的设备,保持其运营。

对有故障的设备,在判明故障地点性质后,进行必要的解决。

假如值班人员自己的力量不能解决损坏的设备时,应立即告知检修人员前来修理。

在检修人员到达之前,值班人员应把工作现场的准备工作做好(例如切断电源、安装接地线、悬挂标示牌等)。

e.为了防止事故的扩大,必须将事故解决的每一阶段迅速对的地报告电站领导。

(3)、解决事故时,必须迅速对的,不应慌乱。

匆忙或未经慎重考虑的解决,往往反而会使事故扩大。

a.在接到解决事故的命令时,必须向发令者反复一次,若命令不清楚或不了解,应再问明白。

值班人员只有从他熟悉的领导人处接到解决事故的命令才可进行。

安全执行后,要立即报告发令者。

b.发命令的值班员应熟悉接受命令的人,并要接受命令的人反复他的命令。

假如解决命令须根据前一个命令的执行情况来拟定,则应等待受令人的亲自回复,不得经由第三者传达,也不允许根据表记的指示来判断命令执行的情况。

c.发生事故时,应仔细注视表记和信号指示,在主控制室的值班人员中,务必有人记录各项操作的执行时间(特别按实际操作的先后顺序和与事故有关的现象。

电气系统事故处理

电气系统事故处理

电气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l 发生事故时,单元长和司盘是电气部分事故处理的责任人,并在值长统一指挥下,按照规程规定带领全体人员正确迅速地处理事故。

消除故障的每一个阶段,都要尽可能迅速汇报值长和有关领导,以便及时、正确地采取对策,防止事故蔓延。

2 事故处理时,保护动作信号和光字,不得擅自复归。

应综合分析积极处理,及时报告值长及调度,并按其命令处理事故。

外出的值班员应迅速回到控制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控制室及事故地点。

3 电气值班员处理事故时,应按下列原则进行:1)根据系统当时有无冲击、摆动现象,发电机强励是否动作,各种仪表指示,保护信号和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全面分析事故性质,准确判断事故地点和范围。

无论发生何种故障均应校对必要的表计指示或状态显示,必要时应到现场确认。

2)处理事故时,首先应迅速地限制事故的发展,尽快消除事故根源,及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危胁。

3)发生事故时,应设法恢复和保证厂用电。

4)用一切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

及时投入备用设备,调整运行设备参数,保证电压、周波正常。

5)处理事故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集中精力,积极配合处理事故,正确迅速地执行上级命令。

6)当认为值长或单元长的命令有错误时,应提出意见,如发令人仍坚持命令时,值班员应立即执行。

如执行该命令明显危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则受令人可以拒绝执行,并向发令人申述理由,汇报总工并作好详细记录。

7)接到操作命令时,必须向发令人复诵一遍,如果没有听懂,应反复问清。

执行完命令后立即汇报发令人。

排除故障时,动作应迅速、正确。

命令执行完毕以后,应迅速向发令者汇报。

4 事故处理时不要操作票,但仍应遵守安规及有关规程的规定或按命令执行。

5 在事故处理时,应防止发生下列恶性事故1)厂用电中断2)非同期并列,损坏设备3)带地线送电,造成人身及设备损坏4)保护使用不当,造成系统瓦解。

6 为避免扩大事故,迅速恢复设备系统正常运行,下列事故可以不经值长及单元长先行处理,事后应立即报告值长及单元长。

电气事故处理原则

电气事故处理原则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1. 本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 本规程的目的是:1.为发电厂、变电所和调度所的值班人员规定出处理电气事故的一般原则;2.使发电厂、变电所和调度所在编订电气部分的现场事故处理规程时有所依据。

2. 本规程适用于我部系统各发电厂、变电所和电力系统,发电厂和变电所内的一切运行人员,均应备有与其所管设备相适应的事故处理规程。

在现场规程中应具体规定那些人员必须熟悉这些规程。

1. 处理事故的一般原则1. 处理事故的主要任务是:1. 尽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2.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的供电正常;必要时应设法在未直接受到事故损害的机组上加负荷;3. 尽速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4. 调整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在处理发电厂电气部分的事故时,首先应设法保证厂用电的电源。

为了完成上列各项任务,在处理事故时,运行人员必须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集中注意力保持设备的正确运行方式,迅速而正确地执行领导人员的指示。

只有在接到直接领导者的命令以后,或者在对于人身安全或设备完整有明显和直接的危险时,方可停止设备运行或离开工作岗位。

1. 在发电厂内处理电气部分的事故时,在一般情况下,值长不一定要到发生事故的地点,他通常应留在主控制室,便于控制全厂。

值长的任务是领导发电厂人员处理事故,掌握事故的全面情况,发出必要的指标,使各部门值班人员的行动相互配合。

2. 各部门的值班长在处理事故时应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其任务是设法使运行保持正常,争取不使事故向本部门发展。

当已发生事故时,他应向值长报告事故发展到本部门的情况、事故发展的经过及所作的操作和处理等。

当各部门的值班长不得不离开其正常的工作岗位时,必须交代清楚,使值长可能用电话找到他。

3. 在处理事故时,各设备的值班人员,必须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力设法保持所负责的设备继续运行。

4. 各部门的领导人员和有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听到事故警报时,必须立即回到本部门,并应执行值长的一切命令,参加处理事故。

变配电室电气事故的处理规定范文

变配电室电气事故的处理规定范文

变配电室电气事故的处理规定范文配电室电气事故处理规定一、引言现代社会中,配电室作为供电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其安全运行对于保障供电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人为操作失误、设备老化等原因,配电室电气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规范配电室电气事故的处理工作,保障人身安全和电网稳定运行,制定本《配电室电气事故处理规定》。

二、一般原则1.及时报案:一旦发生配电室电气事故,电力工作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案,详细描述事故现场的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并按照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2.立即采取措施:应立即向事故现场派人抢修,确保电网恢复正常运行,并同时采取措施隔离事故发生区域,防止扩大事故范围,保障人员安全。

3.迅速救治伤员:对于事故中受伤的人员,应立即进行救治并送往医院,切实保障受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彻底调查事故原因:电力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深入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尽快报告,以便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三、事故处理程序1.组织部署: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由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小组,负责现场处置和调查工作。

2.事故报告:救援小组成员应迅速赶赴现场,展开事故处置工作。

同时,派遣人员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情况,包括事故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以及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3.事故现场处理:救援小组应立即展开抢修工作,恢复电网的正常运行。

同时,要隔离事故发生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在进行救援工作时,应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救援器材和人员,确保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

4.伤员救治:事故发生后,对于受伤的人员,应立即进行救治并送往医院。

救援小组成员应熟悉常见的急救措施,采取有效的救援手段,确保伤员得到妥善处理。

5.事故调查:事故救援工作完成后,应立即展开调查工作,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调查组应根据现场情况,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听取事故现场人员的陈述。

对于涉及的设备损坏、操作失误等问题,应进行详细分析和评估。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讲解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讲解

第三篇事故处理规程第一章一般原则与规定1.1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1.1.1 正确判断事故的性质和范围,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协;1.1.2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无故障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1.1.3 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并优先恢复站用电和重要用户的供电;1.1.4 调整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1.1.5 将损坏设备隔离,做好安全措施,缩短抢修时间。

1.2 事故处理时,所进行的倒闸操作可不填写倒闸操作票,但必须两人进行事后应做好记录,并尽快向调度和车间领导汇报。

1.3 处理事故时,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迅速、正确地处理事故,与事故无关人员应阻止其进入事故发生地点。

1.4 发生事故的变电所当班值班长是事故处理的指挥人,值班员应与值班长共同研究确定事故处理的对策。

事故涉及到相邻站时,当值调度是事故处理的指挥人,负责指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所有值班人员应积极配合。

1.5 当事故发生在交接班过程中,应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者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应积极配合,听从上一班的指挥,齐心协力尽快恢复正常供电。

1.6事故处理时,可首先停止音响信号,保留其它信号,值班人员可根据指示、信号和后台报警等信息,以及设备的外观迹象,判断事故的性质,随时注意表计和信号的指示,处理事故时务必记录各项操作的执行时间和与事故有关的现象。

第二章变压器的异常运行与事故处理2.1 变压器的异常运行1)值班人员在变压器运行中发现有任何异常现象(如漏油、油位变化过高或过低、温度突变、音响不正常、冷却系统不正常等),应报告领导,设法尽快消除。

其经过情况应详细记入值班操作记录薄和设备缺陷记录薄内。

2)若发现异常现象需停用变压器消缺,且有威胁安全运行的可能性,应立即停运检修。

若有备用变压器,应尽可能将备用变压器投入运行。

3)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拉开电源,停止其运行:a)变压器内部声音大,有爆裂声。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新版)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新版)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新版)电气事故处理规程目录1 总则1.1 本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2 处理事故的一般原则1.3 处理事故时各级值班人员的相互关系2 变电所母线停电的事故处理2.1 变电所母线全部停电2.2 变电所半个系统停电故障处理2.3 变电所一段母线短时失电的故障处理2.4 1#35KV变电站系统故障处理原则3 主要电气设备的事故处理3.1 变压器的事故处理3.2 电动机的事故处理3.3 高压断路器的事故处理3.4 互感器的事故处理3.5 电力电容器的事故处理3.6 避雷器的故障处理3.7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和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故障处理3.8 直流系统接地的故障处理3.9 6~35kV系统接地故障的处理3.10 母线及隔离开关的故障处理4 电力系统的事故处理原则5 灾害造成的事故处理6 电气事故处理的汇报联系规定附录A 电气事故调查处理规定1 总则1.1 本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1.1 本规程的目的是为电气工作人员规定出处理电气事故或故障的一般原则,具体处理要求按各单位编写的《电气设备事故预案》进行。

1.1.2 本规程适用于洛阳石化总厂、洛阳分公司各单位。

各有关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

1.2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1.2.1 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1.2.2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各区域的正常供电。

1.2.3 尽快对已停电的区域恢复供电。

在判断设备故障部位和性质后,应立即进行必要的修理,如果值班人员无力修复损坏的设备(部件),在专业维修人员未到达之前,值班人员应做好现场准备,如切断电源、安装临时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

1.2.4 在处理事故时,值班人员及有关人员必须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力设法保持所负责的设备继续运行。

1.2.5 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交班人员应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处理,直到恢复正常运行。

1.2.6 事故处理期间,除有关领导和参加处理事故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应退出事故处理现场。

电气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电气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电气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1)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2)注意厂用电的安全,设法保持厂用电源正常。

(3)事故发生后,根据表计、保护、信号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作出处理方案。

处理中应防止非同期并列和系统事故扩大。

(4)在不影响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尽一切可能使设备继续运行。

必要时,应在未直接受到事故损害和威胁的机组上增加负荷,以保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5)在事故已被限制并趋于正常稳定状态时,应设法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之合理,让系统恢复正常。

(6)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

(7)做好主要操作及操作时间的记录,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和系统调度员。

电气五防:1、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

2、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

3、防止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合断路器、负荷开关。

4、防止在带电挂接地线或合接地开关。

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电气操作原则:1、在拉、合闸时,必须用断路器接通或断开负荷电流及短路电流,绝对禁止用隔离开关切断负荷电流。

2、在合闸时,应先从电源测进行。

3、在拉闸时,应先从负荷侧进行,检查断路器确在断开位置,然后再拉开负荷侧隔离开关,最后拉电源侧隔离开关。

4、在倒母线时,隔离开关的拉合步骤是:先逐一合上需要转换至一组母线上的隔离开关,然后逐一拉开在另一组母线上的运行隔离开关,这样可以避免因合一隔离开关,拉另一隔离开关而容易造成的误操作事故。

5、可允许用隔离开关进行下列操作:A、拉合无故障的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B、拉合无故障的母线和直接连在母线上的设备的电容电流;C、拉合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开关,当当变压器中性点上接有消弧线圈时只有系统没有接地故障时才可进行;D、拉合励磁电流不超过2A的空载变压器及电容电流不超过5A 的空载线路(10.5KV以下);E、拉合10KV以下,70A以下的环路均衡电流,;F、利用等电位原理,可以拉合无阻抗的并联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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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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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最新
版)
电气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2)注意厂用电的安全,设法保持厂用电源正常。

(3)事故发生后,根据表计、保护、信号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作出处理方案。

处理中应防止非同期并列和系统事故扩大。

(4)在不影响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尽一切可能使设备继续运行。

必要时,应在未直接受到事故损害和威胁的机组上增加负荷,以保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5)在事故已被限制并趋于正常稳定状态时,应设法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之合理,让系统恢复正常。

(6)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

(7)做好主要操作及操作时间的记录,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和系统调度员。

(8)水电厂发生事故后,处理时应考虑对航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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