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工程公司外部租赁设备周转材料房屋管理办法

工程公司外部租赁设备周转材料房屋管理办法

工程公司设备、周转材料及房屋场地的外部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规范工程公司外部租赁行为.提高外部租赁设备、周转材料的完好率、利用率,充分发挥外部租赁设备、周转材料效能并维护、检修好设备、周转材料.规范房屋外部租赁管理。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租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对国家列入淘汰范围的高耗能设备,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以及危及安全的设备一律不得租赁和使用.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周转材料为:钻杆、皮带、钢模板、脚手架、钢架杆、钢架板、扣件及电缆等. 第四条房屋租赁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当中需租用房屋、场地来作为生产办公使用。

第五条外部租赁原则:必须遵循先内部、后外部的原则,在公司内部不能满足(在长治范围以外、距离较远的地区施工),方可进行外部租赁。

第二章计划的编制、审批第六条设备、周转材料计划由项目部依据单位工程进行编制,经分公司物管办内部调拨、调剂后,不能满足使用,重新汇总后报分公司经理签字、加盖公章批准。

而后由物管部进行全公司范围的调拨、调剂后,仍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经物管部同意后,方可进行外部租赁.第七条房屋、场地租赁计划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分公司经理批准同意后,自行实施。

第三章市场调研及资质要求第八条设备、周转材料的外部租赁行为必须遵循:“市场调研、比质比价、集体决策”的原则。

第九条房屋、场地的租赁必须对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

第十条及时收集出租单位、个人的相关资质(产权证明资料)、及设备、周转材料的合格证明资料。

第十一条对达成房屋、场地租赁意向的出租单位及个人,对方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不动产登记证书或宅基地(房屋销售合同、收据)等证明资料. 第四章合同签订要求第十二条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必须由分公司与出租单位或个人签订租赁合同,经分公司经理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第十三条合同条款应包括:工程名称、总工程量、总费用、作业范围(工作内容)、租赁起止时间、设备编号、名称、规格型号、各种参数、进场时间、租金及支付方式、处罚细则等有关内容。

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

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

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篇一:XX公司--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租赁行为,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用经济手段管好、用好、修好设备,完善设备租赁制度,实行设备的有偿占用。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租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对国家列入淘汰范围的高耗能设备,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以及危及安全的设备一律不得使用、出租和转让。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设备和周转材料为公司所属设备和周转材料。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第四条物资采供部应积极盘活现有闲置设备和周转材料,开拓外部租赁市场,面向社会开展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业务,提高设备使用率和经济效益,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公司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实行一级管理体制。

公司的物资采供部为租出单位,施工项目部为租入单位。

第六条物资采供部负责本公司所有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工作;负责租赁设备的大修理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设集团对各公司租赁单位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物资采供部负有以下职责:(一)按合同规定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二)对机械设备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使用单位进行整改;(三)及时结算和足额收取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费;(四)及时办理设备和周转材料退库手续。

XX公司--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公司内部租用单位在设备和周转材料使用过程中负有以下责任:(一)负责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的租赁、管理、使用、保养、维修、结算及有关资料的收集,并按规定填报报表。

(二)设备租用单位应建立机械管理员职责、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并在大型设备旁悬挂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责任人标牌。

(三)设备租用单位要做好下列资料收集和整理: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合同;设备和周转材料台帐;设备和周转材料需用计划;设备运转及交接记录;设备周检记录;设备保养/维修记录;机械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维修电工花名册;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交接清单等。

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

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

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篇一:XX公司--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租赁行为,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用经济手段管好、用好、修好设备,完善设备租赁制度,实行设备的有偿占用。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租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对国家列入淘汰范围的高耗能设备,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以及危及安全的设备一律不得使用、出租和转让。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设备和周转材料为公司所属设备和周转材料。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第四条物资采供部应积极盘活现有闲置设备和周转材料,开拓外部租赁市场,面向社会开展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业务,提高设备使用率和经济效益,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公司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实行一级管理体制。

公司的物资采供部为租出单位,施工项目部为租入单位。

第六条物资采供部负责本公司所有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工作;负责租赁设备的大修理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设集团对各公司租赁单位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物资采供部负有以下职责:(一)按合同规定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二)对机械设备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使用单位进行整改;(三)及时结算和足额收取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费;(四)及时办理设备和周转材料退库手续。

XX公司--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公司内部租用单位在设备和周转材料使用过程中负有以下责任:(一)负责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的租赁、管理、使用、保养、维修、结算及有关资料的收集,并按规定填报报表。

(二)设备租用单位应建立机械管理员职责、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并在大型设备旁悬挂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责任人标牌。

(三)设备租用单位要做好下列资料收集和整理: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合同;设备和周转材料台帐;设备和周转材料需用计划;设备运转及交接记录;设备周检记录;设备保养/维修记录;机械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维修电工花名册;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交接清单等。

租赁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租赁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租赁周转材料管理制度一、前言租赁周转材料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常用的一种物资,通过租赁周转材料可以帮助企业减少固定资产的投资,提高经营效益。

为了规范租赁周转材料的管理,提高物资利用率,本公司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便做到科学、合理地使用和管理租赁周转材料,同时为企业的稳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管理范围本公司的租赁周转材料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租赁周转材料的管理工作。

租赁周转材料主要包括办公用品、工具、设备、办公设备等。

三、管理目的1. 规范管理:明确租赁周转材料的使用范围、使用权限及管理责任,确保租赁周转材料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保管。

2. 提高利用率:通过科学管理,合理使用租赁周转材料,提高物资的利用率,降低物资闲置率。

3. 节约成本:合理采购、使用和维护租赁周转材料,降低企业的维修、更换成本,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4. 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租赁周转材料的供应和维护,确保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

四、管理责任1.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租赁周转材料管理工作,制定公司租赁周转材料的采购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 行政部负责人:负责公司租赁周转材料的采购、使用、维护、库存管理等工作,协调各部门的配合,确保租赁周转材料的正常供应。

3. 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租赁周转材料的领用、使用和保管,对所负责的租赁周转材料进行定期盘点和检查,确保租赁周转材料的安全和完整。

4. 物资管理人员:负责租赁周转材料的采购、入库、领用、发放、退库等管理工作,及时更新物资台账,确保物资的管理准确、规范。

五、管理流程1. 租赁周转材料的采购:(1)总经理根据企业的业务需求,制定租赁周转材料的采购计划,并授权行政部负责人负责采购工作。

(2)行政部负责人根据采购计划向供应商询价、选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3)物资管理人员收到采购合同后,与供应商联系确定交货时间和地点,按照合同约定的材料规格和数量进行验收。

2. 租赁周转材料的领用:(1)各部门经理根据业务需要,填写租赁周转材料领用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送到物资管理人员处领用。

工程公司外部租赁设备周转材料房屋管理办法

工程公司外部租赁设备周转材料房屋管理办法

工程公司外部租赁设备周转材料房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公司对外租赁设备和周转材料房屋的管理,保障设备和周转材料房屋的安全、高效使用,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公司对外租赁的设备和周转材料房屋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公司对外租赁设备和周转材料房屋的管理遵循合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四条工程公司对外租赁设备和周转材料房屋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设备租赁管理第五条工程公司对外租赁的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一)设备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具备正常工作能力和稳定性;(二)设备应具备相关合格证书和检测合格报告;(三)设备应配备完好的安全保护装置。

第六条设备租赁流程:(一)受理:工程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对于外部单位租赁申请进行受理,并核实相关手续和要求。

(三)合同签订:设备管理部门与外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年度,如有特殊情况可按照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五)费用结算:外部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用,设备管理部门进行费用核算并开具相应的发票。

(六)归还设备:外部单位在租赁期满后,按合同约定归还设备,设备管理部门进行验收。

第七条设备租赁管理的注意事项:(一)设备管理部门应做好设备台账记录,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租赁时间、归还情况等。

(二)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三)外部单位在使用设备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反馈,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解决。

第三章周转材料房屋管理第八条工程公司对外租赁的周转材料房屋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房屋结构牢固,外观整洁,无严重损坏和安全隐患;(二)房屋内部环境干净,无异味和污染;(三)房屋配备完好的电力、通风、照明等设施。

第九条周转材料房屋租赁流程:(一)受理:工程公司房屋管理部门对外部单位租赁申请进行受理,并核实相关手续和要求。

(三)合同签订:房屋管理部门与外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为保证项目施工生产需要,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和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减少资金占用,延长使用寿命,促进项目施工材料管理水平,明确供需双方的经济责任。

规定办法如下:一、周转材料租赁管理1、公司周转材料实行两级管理,一级核算。

周转材料租赁部是公司周转材料内部租赁市场的供方,负责周转材料的采购、租赁、收发、保管、维修、核算等工作。

公司所属项目部不得私自购买周转材料,项目工程所需周转材料必须向周转材料租赁部租用,不得直接向外租,由周转材料租赁部统一进行内外调节,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2、进行集中管理的周转材料包括:(1)脚手架钢管;(2)各类连接扣件;(3)组合钢模板;(4)U型卡;(5)钢木脚手板等。

3、各项目部对新开工程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单位工程一次性备料计划,周转材料进场前,提前半月向租赁部申报,并根据《合同法》及施工管理有关规定与周转材料租赁部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业务和租费、维修费、赔偿费、运费等收费标准及材料进出的验收方式。

租赁部应按合同规定提前做好供应准备。

4、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按月编制周转材料每周进出场计划(主要内容包括:使用时间、数量、配套规格等),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租赁部。

各种计划与实际用量应基本相符,对计划与实际用量不相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项目部全部承担。

5、项目部和周转材料均应建立周转材料台帐,做到名称、规格、进出场日期、数量准确,脚手架钢管、钢模规格长度分类建立管理。

周转材料及其附件实行配额租赁制,钢模配U型卡,每平方米不得少于25个,脚手架钢管配扣件每米不得少于0.5套。

二、提退料、验收与结算1、项目部按材料计划提料是,应有供需双方业务人员在库房根据码单点交验收,经双方核查后签字认可,退料时,租赁部业务人员按合同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情况进行验收,凡需方不派业务员到库房点收,一律以周转材料租赁部进出码单为准。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丶租赁合同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丶租赁合同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为加强周转材料管理,规范和监督周转材料的经营行为,有效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租赁原则1、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所需周转材料,必须由公司租赁站根据自有材料统一进行调剂,进行内部周转材料的租赁。

2、公司租赁站满足不了各项目部周转材料租赁的需要时,由公司租赁站组织项目部统一对外进行招标,选定出租单位,经公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3、公司周转材料是以公司各项目部内部租赁为主,在满足公司各项目部需要的基础上,逐步对外租赁进行经营活动。

二、采购、租赁与验收1、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所需要特殊大型定型钢模板、U型卡、扣件、油托、钢管底座、山型卡等周转材料公司一律不再外租,项目部需要时提出使用计划,有租赁站统一招标采购,统一保管、改制,统一对项目租赁。

2、公司各项目部需要租用小型钢模板、钢管、碗扣架等周转材料时,由项目部材料人员根据项目部有关部门审核的周转材料需用计划,提前15天报送公司租赁站。

租赁站根据申报计划准备周转材料,并以先内后外的原则,适时组织周转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并按指定位置、标准进行码垛。

3、周转材料的内外租赁合同均统一采用公司《周转材料租赁合同》标准文本(附件一),合同签定后报公司工程承包部登记备案。

4、承租内部周转材料时,由项目部材料员到公司租赁站对所租用的周转材料共同验收,并填写《周转材料提货验收单》(附件二),公司租赁站负责装车并承担送货费用。

5、承租外部周转材料时,由公司租赁站通过招标对出租商进行评价,填写《出租商租赁价格评定表》(附件三),根据经评价选定的出租商进行租赁,出租商负责将所需的周转材料运抵施工现场,出租商承担送货费用,项目部材料员、保管员对所运抵现场的周转材料同租赁商共同验收并填写《周转材料提货验收单》,验收单必须有租赁站人员、项目部材料员、保管员、出租商签字。

6、验收时,项目部材料员、保管员及技术人员要核对周转材料的质量和新旧程度是否与合同规定相符。

周转材料管理中心租赁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中心租赁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中心租赁管理办法为保证项目施工生产需要,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和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减少资金占用,延长使用寿命,促进项目施工材料管理水平,明确供需双方的经济责任。

规定办法如下:一、周转材料租赁管理1、公司周转材料实行两级管理,一级核算。

周转材料管理中心是公司周转材料内部租赁市场的供方,负责周转材料的采购、租赁、收发、保管、维修、核算等工作。

公司所属项目部不得私自购买周转材料,项目工程所需周转材料必须向周转材料管理中心租用,不得直接向外租,由周转材料中心统一进行内外调节,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2、进行集中管理的周转材料包括:(1)脚手架钢管;(2)各类连接扣件;(3)钢(木)跳板;(4)U 托、碗扣架等。

3、各项目部对新开工程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单位工程一次性备料计划,周转材料进场前,提前半月向周转材料管理中心申报,并根据《合同法》及施工管理有关规定与周转材料管理中心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业务和租费、维修费、赔偿费、运费等收费标准及材料进出的验收方式。

管理中心应按合同规定提前做好供应准备。

4、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按月编制周转材料每周进出场计划(主要内容包括:使用时间、数量、配套规格等),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管理中心。

各种计划与实际用量应基本相符,对计划与实际用量不相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项目部全部承担。

5、项目部和周转材料管理中心均应建立周转材料台帐,做到名称、规格、进出场日期、数量准确,脚手架钢管、钢模规格长度分类建立管理。

周转材料及其附件实行配额租赁制,脚手架钢管配扣件每米不得少于 1 个。

二、提退料、验收与结算1、项目部按材料计划提料,应有供需双方业务人员在库房根据码单点交验收,经双方核查后签字认可,退料时,管理中心业务人员按合同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情况进行验收,凡需方不派业务员到库房点收,一律以周转材料管理中心进出码单为准。

2、验收标准:(1)脚手架钢管:无弯曲、砸扁、扭曲、开裂、表面锈蚀严重,无切割或焊接,管面清洁。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适应项目管理的要求,加强企业资产的管理,压缩资金占用,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周转材料必须实行租赁管理,使周转材料的采购权与使用权彻底分离,确保企业的净资产保值、增值。

第三条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物资部门应成立周转材料租赁公司,项目经理部与租赁公司不在同地的,可设立租赁分公司,也可委托项目经理部外租。

第四条租赁公司,对企业所拥有的周转材料负有经济责任,是企业内部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租赁公司,应根据需要配置专职人员,负责企业各项目经理部所需用周转材料的采购订货、保管、租赁、维修、保养等工作。

第六条租赁公司与租用单位必须签订租赁合同,不允许无合同租赁使用周转材料。

内部租赁合同的条款范本、细则由物资部门制定。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执行。

第七条周转材料的租赁价格由租赁公司根据当地的市场情况自行规定,但原则上应略低于市场价。

第八条租赁公司要优先保证项目经理部的使用需要,多余部分可对外出租,争创效益。

当周转材料规格、型号不适或遇有缺口时,租赁公司应协助项目经理部到外部市场解决。

第九条租赁公司要加强对周转材料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周转材料的采购、验收、进出库、摊销、报废等各项管理制度,同时加强维修、保养工作,保证租出材料的质量。

第十条租赁公司是企业周转材料唯一的租赁管理单位,任何租用单位无权擅自转租、转借,一经发现要追究责任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租用单位负责周转材料的人员应根据本单位工程任务的需要,提前十五天向租赁公司提报详细的周转材料用量计划,以便租赁公司统筹安排。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对租用的周转材料应有专人管理,建立周转材料使用台帐,并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修复工作。

第十三条租用的周转材料应堆码有序,不得任意截断、改制、开洞,如确需要应事先书面征得租赁公司的同意,用毕后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租赁站应收取修复费用。

施工机具设备周转材料内部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施工机具设备周转材料内部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施工机具设备周转材料内部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施工机具设备周转材料内部租赁管理工作,保障施工安全和物资的合理利用,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内部租赁的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内部之间的施工机具设备周转材料的租借或者借用。

二、管理责任1.申请人:应填写申请单,说明用途、租借时间等要求,并由主管单位或班组领导审批签字;2.租赁管理中心:主要职责为管理机具设备周转材料资产,调配机具设备周转材料,保证资产安全及时。

3.保管员:应保证机具设备周转材料的规范存储和出借,做好资产管理以及材料的统计、监督和归还工作。

三、内部租赁流程1.需求提出:申请人填写申请单,说明用途、租借时间等要求,并由主管单位或班组领导审批签字;2.租借流程:租借管理中心核对资料,保管员根据租借流水单出库可转借机具设备周转材料,并填写出借记录。

3.审批流程:物资领导审批之后,由保管员按租借时限做好保管记录并告知借用人还库时间;4.归还流程:到期机具设备周转材料,申请人需如期归还,由保管员验收并签字确认。

如果租借时间有变更,申请人应及时和租赁管理中心联系协商;5.材料损耗:因申请人原因造成的设备的损坏或者丢失,应由申请人赔偿,租赁管理中心对设备的损耗进行评估,评估金额在申请人付清相应费用之前设备不得再次借出,申请人支付相应费用之后,保管员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出借。

四、资产盘点租赁管理中心按规定时间对已出借的设备进行定期盘点,核对设备的实际库存量,查实出错设备或者丢失设备,及时处理,发现设备异常及时向物资管理人员汇报。

五、处罚措施1.申请人未按时归还及原因不足的申请应向租赁管理中心赔付定价;2.丢失和损坏设备未支付相应赔偿的,租赁管理中心可以向主管单位或班组领导提出要求扣减经费;3.对于多次出现违规行为的,应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六、附则1.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原单位领导。

2.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其他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一律作废。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为加强北京城建道桥公司周转材料管理,提高周转材料利用率,降低单项工程材料成本支出,特制定本办法:一、施工基层单位应提前一周向材料设备部和物资供应分公司提交周转材料需用计划,并注明具体提货日期,以利物资供应分公司调配、准备周转材料;二、为保证库存周转材料的充分使用,在同等价格的基础上,应优先使用本公司的周转材料。

如物资供应分公司库存周转料不能够满足工程需要,施工单位可经材料设备部审批同意后外租,外租单价不得超过本办法规定项目相应单价,外租时必须向出租单位索取市建委备案证明、周转料合格证及检测报告;三、为减少周转材料的非正常磨损,物资供应分公司制定“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经材料设备部审批后生效;四、周转材料收费标准见附件一,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见附件二,建筑围挡板租赁维修收费办法见附件三,圆柱模收费管理办法见附件四。

此收费标准由材料设备部定期根据外部市场价进行调整,调整价格由材料设备部在局域网上发布。

各单位在未接到新的通知之前,仍要依据最近的通知价格执行。

附件一周转材料收费标准序号周转材料名称规格租赁价格 1 碗扣立杆 3米 0.09元/天。

根 2 、、2.4米 0。

072元/天.根 3 、、 1.8米 0。

054元/天.根 4 、、 1.5米 0。

045元/天。

根 5 、、 1。

2米 0.036元/天。

根 6 、、 0。

9米 0.027元/天.根 7 碗扣横杆 1。

2米 0。

036元/天。

根 8 、、 0。

9米 0.027元/天.根 9 、、 0.6米 0。

018元/天.根 10 、、 1。

5米 0.045元/天。

根 11 丝杠(顶低托) 0.4—0.8米 0.09元/天.根 12 标准钢模板 6012 0.18元/天.块 13 、、 6009 0。

14元/天。

块 14 、、 3015 0。

11元/天。

块 15 、、 3012 0。

09元/天。

块16 、、 3009 0。

周转材料及小型工机具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及小型工机具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及小型工(机)具管理第一条:周转材料及小型工(机)具的范围1、模板、施工便梁、脚手架、钢管、木跳板、旧枕木、原木、钢轨、道岔、鱼尾板、工字钢等。

2、水泵、手拉葫芦、滑车、千斤顶、电钻、锹、镐等。

第二条、周转材料及小型工(机)具的日常管理1、物资部负责周转材料及小型工(机)具的日常管理和经营工作:1)建立台帐,掌握动态。

每季要做周转材料及小型工(机)具动态表;2)负责办理签订经营协议(合同)及经营费用结算摊销等事宜;3)负责周转材料及小型工(机)具的整修、堆码、保管保养、办理报废;4)协调、调配、监督各施工现场周转材料及小型工(机)具的使用及使用过程中的维护。

5)做好年终的盘点工作;2、项目经理部应做到:1)对使用的周转材料及小型工(机)具建帐管理,季度报周转材料动态表;2)对现场使用周转材料及小型工(机)具的整修、堆码、保管保养;3)周转材料及小型工(机)具按租赁合同回送;第三条:周转材料及小型工(机)具的采购1、物资部负责全处周转材料的采购,项目经理部需购置时,向物资经营中心提报采购计划,经处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物资部统一采购,各项目经理部不得自行采购。

对所采购的周转材料一律纳入处周转材料帐下统一经营管理。

2、项目经理部对于短缺的小型工(机)具需要采购时,应向物资经营中心提报计划,经处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物资部委托项目经理部自行采购。

3、项目施工结束后,小型工(机)具经物资经营中心、计财部组成的鉴定小组鉴定,折价交物资经营中心管理。

4、采购的周转材料及小型工(机)具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采购时应签订合同,并配备产品出厂合格证、说明书或有关技术性资料(图纸)。

第四条:周转材料及小型工(机)具的租赁管理1、内部市场管理:项目经理部物资负责人,根据本工程的施工需要,按不同规格型号提报周转材料及小型工(机)具使用计划,并与物资部签订《周转材料及小型工(机)具租赁合同》,。

往返运输和装卸、车费用由需方负责。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为加强北京城建道桥公司周转材料管理,提高周转材料利用率,降低单项工程材料成本支出,特制定本办法:一、施工基层单位应提前一周向材料设备部和物资供应分公司提交周转材料需用计划,并注明具体提货日期,以利物资供应分公司调配、准备周转材料;二、为保证库存周转材料的充分使用,在同等价格的基础上,应优先使用本公司的周转材料。

如物资供应分公司库存周转料不能够满足工程需要,施工单位可经材料设备部审批同意后外租,外租单价不得超过本办法规定项目相应单价,外租时必须向出租单位索取市建委备案证明、周转料合格证及检测报告;三、为减少周转材料的非正常磨损,物资供应分公司制定“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经材料设备部审批后生效;四、周转材料收费标准见附件一,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见附件二,建筑围挡板租赁维修收费办法见附件三,圆柱模收费管理办法见附件四。

此收费标准由材料设备部定期根据外部市场价进行调整,调整价格由材料设备部在局域网上发布。

各单位在未接到新的通知之前,仍要依据最近的通知价格执行。

附件一周转材料收费标准序号周转材料名称规格租赁价格 1 碗扣立杆 3米 0.09元/天.根 2 、、2.4米 0.072元/天.根 3 、、 1.8米 0.054元/天.根 4 、、 1.5米 0.045元/天.根 5 、、 1.2米 0.036元/天.根 6 、、 0.9米 0.027元/天.根 7 碗扣横杆1.2米 0.036元/天.根 8 、、 0.9米 0.027元/天.根 9 、、 0.6米 0.018元/天.根 10 、、 1.5米 0.045元/天.根 11 丝杠(顶低托) 0.4—0.8米 0.09元/天.根 12 标准钢模板 6012 0.18元/天.块 13 、、 6009 0.14元/天.块 14 、、3015 0.11元/天.块 15 、、 3012 0.09元/天.块 16 、、 3009 0.07元/天.块17 、、 3006 0.05元/天.块 18 、、 2515 0.09元/天.块 19 、、 2015 0.08元/天.块 20 、、 2012 0.06元/天.块 21 、、 2009 0.05元/天.块 22 、、1515 0.06元/天.块 23 、、 1015 004元/天.块 24 、、 1012 0.03元/天.块25 、、 1009 0.02元/天.块 26 、、 Y1009 0.04元/天.块 27 、、 E15150.065元/天.块 28 八字模八-210 0.30元/天.块 29 八字模八-250 0.40元/天.块 30 八字模八-300 0.50元/天.块 31 架子管直径40mm 0.016/天.米 32 三型扣件 170 0.02元/天.套 33 钢管(钢板)卡子 U型、十字、转向、接头 0.02元/天.个 34 底(顶)托、丝杠 400-800 0.09元/天.根 35 装(卸)车费仅限人工 100元/车(10吨半挂)附件二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说明:1、此标准解释权归北京城建道桥工程有限公司材料设备部;2、此维修费标准即日起执行,以前维修费标准同时作废。

周转材料租赁使用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租赁使用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租赁使用管理办法一、内部周转材料租赁管理1.原则1.1公司周转材料租赁管理执行建设公司综合管理体系三层次文件《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

1.2脚手架、扣件的租赁使用必须符合建设公司《关于脚手架钢管、扣件管理的规定》。

2.周转材料需用计划的编报2.1周转材料需用计划的编报应按施工网络计划和施工安排,结合先进的合理的施工工艺编制,严格控制量的投入。

2.2结合施工预算中周转材料的费用情况编制,做到周转材料租赁费用的有控管理。

2.3各需用单位于开工前10天提出周转材料需用计划,应写明单位、名称、规格、数量、使用起止时间等内容,经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租赁分公司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周转材料的领退点交验收3.1出租的周转材料必须完好无损、性能可靠,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租用单位(项目)有权要求调换。

3.2租用单位(项目)退租还回的周转材料要求完好无损,即无断裂、无打洞割锯、无变形、不缺件、数量相符。

如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则应负责赔偿,其原则是钢模板、脚手架按《周转材料租赁合同》执行,其余按以下内容执行:a 一般损坏变形,可以修复,又不影响使用寿命的,按其修复工作量的大小,收取相应维修费。

b 损坏较严重,可以修复使用,但影响使用寿命的,按其损坏程度,除收取相应的维修费外,还需赔偿损坏费,赔偿费按原值的50%以内计赔。

c 凡丢失、损坏报废(不能修复使用)的应按质论价150%计赔。

d 达到使用年限的周转材料,如发生弯曲、变形等现象,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进行报废处理。

4.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管理4.1周转材料在运输、安装、拆卸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操作,防止损坏。

4.2周转材料不得任意切割、打洞,不准作其他用途。

4.3施工现场周转材料必须按照文明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要求执行,周转材料完成使用任务后,应及时拆除回收,按指定地点分别堆放整齐,不得乱丢乱放,保持场容整洁文明。

4.4就地退租封存的周转材料未经出租部门的同意,不得将周转材料转租他人使用,违反规定者,将加倍收取租金。

周转材料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周转材料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周转材料租赁公司的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确保租赁业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周转材料租赁业务的各个环节,包括租赁申请、审批、租赁合同签订、材料交付、使用、归还、维护等。

第三条公司周转材料租赁业务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租赁双方权益。

第二章租赁申请与审批第四条租赁申请1. 凡需租赁周转材料的部门或个人,应向租赁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租赁申请,内容包括租赁材料名称、数量、用途、预计租赁期限等。

2. 租赁申请应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批准文件、工程图纸等。

第五条审批流程1. 租赁管理部门收到租赁申请后,应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初步审核合格后,租赁管理部门将申请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如财务部门、工程部门等。

3. 各部门审核通过后,租赁管理部门汇总审核意见,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批。

4. 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租赁管理部门正式受理租赁申请。

第三章租赁合同签订第六条合同内容1. 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租赁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2. 合同中应附上租赁材料的清单和验收标准。

第七条合同签订1. 租赁管理部门与租赁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租赁合同。

2.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各自保存一份合同副本。

第四章材料交付与使用第八条材料交付1. 租赁管理部门在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将租赁材料交付给租赁方。

2. 交付时应进行现场验收,确认材料数量、规格、质量等符合合同约定。

第九条材料使用1. 租赁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租赁材料,不得擅自改变材料用途或进行非法使用。

2. 租赁方应妥善保管租赁材料,防止损坏或丢失。

第五章材料归还与维护第十条材料归还1.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租赁方应将租赁材料完好无损地归还给租赁管理部门。

2. 归还时应进行验收,确认材料数量、规格、质量等符合合同约定。

第十一条材料维护1. 租赁方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租赁材料的使用说明进行维护,确保材料性能稳定。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篇一: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一、为保证项目施工生产需要, 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和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 减少资金占用, 延长使用寿命, 促进项目施工材料管理水平, 明确供需双方的经济责任。

规定办法如下: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1、公司周转材料实行两级管理, 一级核算。

周转材料租赁部是公司周转材料内部租赁市场的供方, 负责周转材料的采购、租赁、收发、保管、维修、核算等工作。

公司所属项目部不得私自购买周转材料, 项目工程所需周转材料必须向周转材料租赁部租用, 不得直接向外租, 由周转材料租赁部统一进行内外调节, 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1)进行集中管理的周转材料包括:(2)脚手架钢管;(3)各类连接扣件;(4)组合钢模板;(5)U型卡;(5)钢木脚手板等。

2、各项目部对新开工程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单位工程一次性备料计划, 周转材料进场前, 提前半月向租赁部申报, 并根据《合同法》及施工管理有关规定与周转材料租赁部签订租赁合同, 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业务和租费、维修费、赔偿费、运费等收费标准及材料进出的验收方式。

租赁部应按合同规定提前做好供应准备。

三、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 按月编制周转材料每周进出场计划(主要内容包括:使用时间、数量、配套规格等), 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租赁部。

各种计划与实际用量应基本相符, 对计划与实际用量不相符, 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项目部全部承担。

四、项目部和周转材料均应建立周转材料台帐, 做到名称、规格、进出场日期、数量准确, 脚手架钢管、钢模规格长度分类建立管理。

周转材料及其附件实行配额租赁制, 钢模配U型卡, 每平方米不得少于25个, 脚手架钢管配扣件每米不得少于0.5套。

五、提退料、验收与结算1、项目部按材料计划提料是, 应有供需双方业务人员在库房根据码单点交验收, 经双方核查后签字认可, 退料时, 租赁部业务人员按合同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情况进行验收, 凡需方不派业务员到库房点收, 一律以周转材料租赁部进出码单为准。

施工机具设备周转材料内部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施工机具设备周转材料内部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施工机具设备周转材料内部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施工机具设备周转材料内部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公司内部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的管理,充分发挥现有施工机具设备的使用效率,加快设备的更新改造,不断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改善生产力状况,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租赁的程序1、设备租赁中心在收到承租方所需设备、周转材料租赁计划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需设备的保养和调试工作(需现场安装的设备除外),并随时做好发货准备。

2、承租方调运前必须与设备租赁中心签订租赁合同。

根据“租赁合同”条款办理相关手续后,设备租赁中心予以发货。

3、承租方租用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必须派相关管理人员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否则按设备租赁中心自验的质量、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4、需要现场安装的设备,由承租方负责安装,设备租赁中心派员指导安装调试,安装调试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人工费用)。

5、项目部施工所需的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以及交通车辆等必须先到设备租赁中心租赁。

公司现有资源不能满足时,或从公司总体运营成本分析,确需到市场上租赁的特殊情况下,由项目部书面提出申请,报设备租赁中心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到市场上租赁或购置(购置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

对于未经批准自行到市场上租赁或购置的行为,财务部门不得支付相关费用,公司根据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项目部租用公司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在租赁合同期内一般不得报停,确因特殊情况(防汛、业主指令停工等),需报设备租赁中心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报停。

对于工程结束,可能还有后续工程项目投标,且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暂无其他单位租用,项目部(分公司)要求暂存的,应书面报设备租赁中心,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设备租赁中心派员到现场验收,明确保管方责任后,方可办理暂存手续。

保管方应按要求保养暂存的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并合理堆放保存;暂存期内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如发生损坏、丢失、被盗等由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项目部各部门、各作业工区及分包队:为了搞好周转材料的租赁管理,提高周转材料的周转次数和周转质量,降低周转材料的消耗,节约成本,提高项目盈利水平。

根据公司程序文件,结合项目部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1. 项目部所属作业单位(包括作业队及外包队伍)需领用周转材料,均实行有偿租赁使用。

2.周转材料租赁单价:2.1 脚手架钢管 8.00元/吨.天2.2 钢模板 12.00元/吨.天2.3 钢管扣件 0.03元/套.天2.4 钢模U型扣 0.005元/个.天3. 周转材料租赁计费时间计算:从周转材料出库之日起至周转材料退库之日止。

内部各工区由于非主观原因造成周转材料在施工现场闲置的,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施工管理部审核后,报总经济师审批方可减免租赁费。

4.物资管理部每月底编制周转材料租赁费统计报表交财务管理部,作为核算当月成本的依据。

5.周转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项目部现场严禁在钢模上割孔和割断脚手架钢管;拆卸钢模板必须轻拿轻放,严禁高空下甩。

各使用单位是施工现场材料的管理单位,质量管理部、物资管理部、施工管理部负责监督。

若发现使用单位施工人员在钢模上割孔,每割一孔罚款50元;若发现高空下甩模板,按每次或每块罚款100元。

上述罚款内部工区在工资含量中扣除,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6.每季度末由物资管理部会同财务管理部对使用单位的周转材料进行一次盘底清理,若发现现场使用量与租赁量不符和时,必须查明原因。

对使用单位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流失的,由使用单位在工资含量中负责赔偿。

7.单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对周转材料应及时组织清理,并将清理情况以及是否要求转入其他工程部位使用以书面形式报物资管理部,由物资管理部统一调配。

8.对外协单位租赁的材料,除严格按照本程序执行外,先按市场价格开好调拨单,凭调拨单领料。

9.外协单位退回周转材料必须完好无损,退回材料开退料单,按原调拨价格减租赁费用计算退料价格。

周转材料租赁使用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租赁使用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租赁使用管理办法一、内部周转材料租赁管理1.原则1.1公司周转材料租赁管理执行建设公司综合管理体系三层次文件《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

1.2脚手架、扣件的租赁使用必须符合建设公司《关于脚手架钢管、扣件管理的规定》。

2.周转材料需用计划的编报2.1周转材料需用计划的编报应按施工网络计划和施工安排,结合先进的合理的施工工艺编制,严格控制量的投入。

2.2结合施工预算中周转材料的费用情况编制,做到周转材料租赁费用的有控管理。

2.3各需用单位于开工前10天提出周转材料需用计划,应写明单位、名称、规格、数量、使用起止时间等内容,经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租赁分公司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周转材料的领退点交验收3.1出租的周转材料必须完好无损、性能可靠,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租用单位(项目)有权要求调换。

3.2租用单位(项目)退租还回的周转材料要求完好无损,即无断裂、无打洞割锯、无变形、不缺件、数量相符。

如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则应负责赔偿,其原则是钢模板、脚手架按《周转材料租赁合同》执行,其余按以下内容执行:a 一般损坏变形,可以修复,又不影响使用寿命的,按其修复工作量的大小,收取相应维修费。

b 损坏较严重,可以修复使用,但影响使用寿命的,按其损坏程度,除收取相应的维修费外,还需赔偿损坏费,赔偿费按原值的50%以内计赔。

c 凡丢失、损坏报废(不能修复使用)的应按质论价150%计赔。

d 达到使用年限的周转材料,如发生弯曲、变形等现象,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进行报废处理。

4.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管理4.1周转材料在运输、安装、拆卸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操作,防止损坏。

4.2周转材料不得任意切割、打洞,不准作其他用途。

4.3施工现场周转材料必须按照文明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要求执行,周转材料完成使用任务后,应及时拆除回收,按指定地点分别堆放整齐,不得乱丢乱放,保持场容整洁文明。

4.4就地退租封存的周转材料未经出租部门的同意,不得将周转材料转租他人使用,违反规定者,将加倍收取租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陕西中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租赁行为,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用经济手段管好、用好、修好设备,完善设备租赁制度,实行设备的有偿占用。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租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对国家列入淘汰范围的高耗能设备,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以及危及安全的设备一律不得使用、出租和转让。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设备和周转材料为公司所属设备和周转材料。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
第四条物资采供部应积极盘活现有闲置设备和周转材料,开拓外部租赁市场,面向社会开展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业务,提高设备使用率和经济效益,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公司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实行一级管理体制。

公司的物资采供部为租出单位,施工项目部为租入单位。

第六条物资采供部负责本公司所有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工作;负责租赁设备的大修理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设集团对各公司租赁单位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物资采供部负有以下职责:
(一)按合同规定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
(二)对机械设备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使用单位进行整改;
(三) 及时结算和足额收取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费;
(四)及时办理设备和周转材料退库手续。

第八条公司内部租用单位在设备和周转材料使用过程中负有以下责任:
(一)负责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的租赁、管理、使用、保养、维修、结算及有关资料的收集,并按规定填报报表。

(二)设备租用单位应建立机械管理员职责、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并在大型设备旁悬挂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责任人标牌。

(三)设备租用单位要做好下列资料收集和整理: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合同;设备和周转材料台帐;设备和周转材料需用计划;设备运转及交接记录;设备周检记录;设备保养/维修记录;机械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维修电工花名册;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交接清单等。

(四)对于在用的塔吊、施工电梯还应做好下列工作:基础资料(属隐蔽工程需有基础图、测量数据、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安装、拆卸方案;安装后或顶升后的测量资料;技术试验报告;附墙资料(包括附墙图、予埋件图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塔吊、电梯的自检记录。

第三章设备和周转材料内部出租
第九条要求项目部书面形式指定一名设备及周转材料管理人员上报物资采供部备案,负责该项目部所有设备和周转材料的台账,保养及维修工作,包括同物资采供部对接相关业务手续。

第十条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必须由公司的物资采供部和项目部设备使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经物资采供部部长和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条款应包括设备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各种参数、进场时间、租金及支付方式、处罚细则等有关内容。

设备和周转材料的起租期为2个月,不足2个月的租赁费按2个月计算。

第十二条依据审批的设备和周转材料计划,租入单位提出设备和周转材料租用申请,经物资采供部同意后,办理租赁手续;需要外部租入的施工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对大型起重设备和特种设备,租赁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设备安装资质、安全使用许可证、设备安全技术定期检验证明、机型机种在本地区注册备案资料、机械操作人员作业证明及地区注册资料,符合要求方可租入使用。

第十三条租赁合同签订后,物资采供部可以根据需要向施工项目部有偿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复印件)。

第十四条出租设备和周转材料的装卸及运输费用均由租入使用单位或项目部承担。

第十五条物资采供部不提供异型尺寸架管。

第十六条租用设备和周转材料在租赁期内原则上不予封存。

工程竣工后如没有接续工程,租用单位或项目部需封存设备和周转材料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物资采供部同意,设备和周转材料最多可封存两个月。

封存期间,物资采供部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足额提取设备折旧费。

物资采供部有权对封存设备进行调出,租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否则取消封存期,并按租赁合同标准收费。

设备封存期满后,仍没有接续工程,物资采供部按原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第四章设备和周转材料外部出租
第十七条对外出租设备按市场价运行,严格按合同执行;并收取押金(押金标准按半年租赁费计算)。

第五章租赁费计取标准
第十八条公司内部施工项目部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费收取标准,依据设备租赁费基价为准。

第十九条对外出租设备的租赁费按市场价计取。

第二十条土石方机械和特种设备以市场价按台班或工程量计算(如配操作人
员费用另计)。

第六章租赁费的结算
第二十一条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费计取时间从租赁合同生效并办理完验收交接手续当月开始计取,如有其它约定以合同为准。

租用单位必须按合同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否则物资采供部有权提前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租用单位全部承担。

第二十二条租赁合同生效后,双方以合同价格为准,物资采供部每月开具结算单,经双方签字认可,各自按月入账,租赁费按月足额交纳,不得拖欠。

第二十三条各租用单位或项目部在工程结束后,必须将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费全部结清,并将所租设备和周转材料检修完好后,退回物资采供部。

第七章设备和周转材料退场及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租赁合同的终止时间以设备和周转材料退回物资采供部、经验收达到设备完好标准为基准。

第二十五条大型设备退场前,租用单位或项目部应向物资采供部提出申请,申请提出10日内,物资采供部和设备厂家售后服务人员同时到达现场对退场设备进行验收,验收标准达到可正常运转,否则继续收取租赁费用,需要分解运输的设备按物资采供部的要求进行拆装运输。

第二十六条设备租用方应严格按照项目合同规定的施工期限归还租赁设备。

租赁时间超过合同期限时间的5日内续签合同。

第二十七条设备退场前,租用设备的项目部应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零部件齐全,动作灵敏可靠、运转正常,并除锈、涂油、刷漆后方可办理退库手续。

第二十八条退租设备和周转材料经验收达不到完好标准,由租用项目部负责检修并承担其检修费用。

在检修期间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直至检修完好为止。

对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或周转材料,项目部要按原价进行赔偿。

第八章租赁设备和周转材料的管理和维修
第二十九条物资采供部建立设备和周转材料台帐,设备要做到帐、牌、物相符。

第三十条物资采供部要服务于生产施工第一线,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掌握租出设备和周转材料的使用、保养情况,并协助施工项目部解决现场设备存在的问题。

如发现设备违规违章使用,有权向租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并有权责令停止违规行为。

第三十一条租赁设备的大修由物资采供部负责,其产生的修理费用进入该项目成本。

第三十二条设备和周转材料的中小修及日常维护保养由租用单位负责并承担维修费用。

租用单位在架管使用前必须除锈刷漆,扣件、丝杠、步步紧在使用前必须上油润滑。

第三十三条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的设备和周转材料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租用项目部如需设备大修时,由项目经理部的相关部门报公司物资采供部,由公司的物资采供部编制该设备的大修计划并附大修内容及预算费用,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由物资采供部对设备进行检修。

设备大修竣工后,由物资采供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施工项目部的工程施工。

第三十五条租用项目部必须把租入使用设备和周转材料的使用管理纳入日常的机电管理范畴,实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包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利用经济手段搞好租赁设备和周转材料的管、用、修工作,使设备和周转材料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十六条各租用项目部负责机电管理的科室,应每月对租赁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现象,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十七条租用设备的项目部无权将租赁设备和周转材料转租或转借,需相
互调剂的应通过物资采供部办理手续。

如发现私自转租或转借,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八条租赁设备和周转材料严禁拆套使用,如确因施工生产急需,必须经物资采供部同意方可拆卸,且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原设备的完好,否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第九章奖罚
第三十九条设备租赁费是企业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和大修理的主要资金来源,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

因此,各租赁单位应精打细算并严格执行租赁合同。

对不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并有设备管理混乱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对租用项目经理处以5000—10000万元的罚款,对项目部主管设备的有关责任人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

第四十条对在设备和周转材料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项目部单位及个人,经物资采供部推荐申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 2011 年 04 月 01 日起施行。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其他与本办法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陕西中煤公司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费基准价格明细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