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常见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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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一、行政处罚种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相关规定,对于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药品监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行政处罚措施:1. 警告: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轻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给予警告,并要求其限期改正。

2. 罚款: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处以罚款。

罚款的数额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等因素进行确定。

3. 暂扣、吊销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暂扣或吊销其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禁止其继续从事相关的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4. 召回、销毁药品: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要求相关单位召回并销毁该批次的药品,以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

5. 其他附加处罚:根据具体情况,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对违法违规单位或个人进行其他附加处罚,如限制信用等。

二、行政处罚依据药品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单位或个人进行行政处罚时,需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1. 《药品管理法》:该法是药品管理的基础法律,规定了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各方面的管理权限和要求。

2.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药品管理法》的具体实施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

3. 《药品管理法执法条例》:规定了药品监管部门行使执法权力的程序和要求。

4.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对药品广告的审查和管理提供了具体规范。

5.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的生产质量管理提出了要求和标准。

6.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疫苗管理法》等,与药品管理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

药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是保障药品市场秩序、维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手段,药品监管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和执法,提高药品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药品、医疗器械类行政处罚依据

药品、医疗器械类行政处罚依据

一、查封扣押依据1、药品类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在七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药品需要检验的,必须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2、《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需要暂停销售和使用的,应当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3、《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药品说明书要求低温、冷藏储存的药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低温、冷藏设施设备运输和储存。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查封、扣押所涉药品,并依法进行处理。

”二、违法行为①药品类1、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未开销售凭证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处罚:《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2、药品经营单位未留存首营资质及随货同行单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时,应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索取、留存销售凭证。

”处罚:《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未按照规定留存有关资料、销售凭证的。

药品、医疗器械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

药品、医疗器械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
整理课件
违法行为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 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 证明文件的
整理课件
处罚条款及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 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 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并吊销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药品 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 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理课件
违法行为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 产车间、新增生产剂型,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 理规范》认证,仍进行药品生产的;
《中华人民共 和国药品管理 法》第四十八 条,医疗机构 根据《实施条 例》第六十八 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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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 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假药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 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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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
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 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 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 证》、《药品经营许可 证》、《医疗机构制剂许 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 文件的
整理课件
处罚条款及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 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 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 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吊销《药 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 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 件,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一万元以上三 万元以下的罚款。

各类药品行政处罚事由、违法行为适用条款汇总

各类药品行政处罚事由、违法行为适用条款汇总

各类药品行政处罚事由、违法行为适用条款汇总《药品管理法》中涉及的药品行政处罚案由(一)无证生产、经营药品案(选择性案由)1.违反条款:《药品管理法》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

2.处罚:(1)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适用条款:《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二)生产、销售假药案(选择性案由)1.违反条款:《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2.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2)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由原审批机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适用条款:《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三)生产、销售劣药案(选择性案由)1.违反条款:《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2.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由原发证机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适用条款:《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四)为假劣药品提供运输、保管、仓储案(选择性案由)1.违反条款:《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2.处罚:(1)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适用条款:《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五)未按照规定实施GCP 、GLP、GMP、GSP案(选择性案由)1.违反条款:《药品管理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第三十条。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一、罚款类处罚1. 违法生产行为罚款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对违法生产药品或者生物制品的行为,可以处罚款,并可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或者生物制品,并可以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具体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药品;- 未按规定生产、销售药品的;2. 违法销售行为罚款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违法销售药品或者生物制品的行为,可以处罚款,并可以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或者生物制品,并可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具体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药品;- 销售过期药品、失效药品;- 销售伪劣药品;二、吊销执业证书类处罚1. 违法生产行为吊销执业证书根据《执业药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对违法生产药品或者生物制品的执业药师,可以吊销执业证书。

具体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未取得合法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擅自从事药品生产工作;- 参与生产假药、劣药等违法药品;2. 违法销售行为吊销执业证书根据《执业药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违法销售药品或者生物制品的执业药师,可以吊销执业证书。

具体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未取得合法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擅自从事药品销售工作;- 销售过期药品、失效药品等违法药品;三、法律法规依据1. 《药品管理法》该法律规定了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基本要求和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是对药品行政管理最核心的法律依据。

2. 《执业药师管理暂行办法》该法规定了执业药师的基本要求和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是对执业药师管理的法律依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该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一般性规则,包括处罚的程序和方式等,对于药品行政处罚也具有指导意义。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药品生产许可证指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允许企业从事药品生产活动的证书。

2. 药品经营许可证指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允许企业从事药品销售活动的证书。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简版修正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简版修正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简版修正
1.警告:对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的当事人进行警告,促使其改正错误,
并做出书面记录。

3.责令停产停业:对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处于吊销许可证期间、丧失了生产、经营条件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其停产、停业,直
至取得相关许可证并具备合格条件。

4.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对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
可以暂扣或者吊销其相关许可证,禁止其继续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5.收缴违法所得:对非法生产、经营的药品经营者,违法销售的药品,以及骗取药品销售许可证的药品经营者,可以责令其退还非法所得,没收
违法所得。

对不退还、拒不缴纳罚款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没收违法所得:对制售假药、劣药、伪劣药品、侵权药品、违禁药
品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对于违法所得无
法界定或者尚未取得的,可以按照违法所得金额予以罚款。

7.责令整改:对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的当事人,要求其立即整改,消除
隐患,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

以上是针对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的处罚种类和依据的简版修正。

具体的
细则还需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进行解读。

药品、医疗器械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

药品、医疗器械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

违法行为
违反条款
生产、销售、 使用劣药
《中华人民共 和国药品管理 法》第四十九 条,医疗机构 根据《实施条 例》第六十八 条规定
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 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
处罚条款及内容
违法行为
处罚条款及内容
违法行为
处罚条款及内容
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 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 条
处罚条款及内容
违法行为
《药品管理法》五十四条
处罚条款及内容
违法行为
生产企业违反《条例》第 四条,经营企业违反第十 六条
处罚条款及内容
违法行为
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条例》第二十四条
违法行为
违反条款
生产、销售、 使用假药的
《中华人民共 和国药品管理 法》第四十八 条,医疗机构 根据《实施条 例》第六十八 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况 之一的为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张为旺
违法行为
生产企业违反《中华 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法》第七条第一款, 经营企业违反《中华 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医疗机构违反《中华 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法》第二十三条第一 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 理法》第七十三条:未取 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 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 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 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 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 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 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 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12
药品经营企业改变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13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核准地址以外场所储存药品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由原发证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办变更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宣布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效;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同上
8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加强对药品销售人员的管理,未对其销售行为作出具体规定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9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核准地址以外场所现货销售药品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赠送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23
非法收购药品的,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21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未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低温、冷藏条件下储存药品的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有关药品经依法确认属于假劣药品的,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2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人用药和兽用药处罚依据

人用药和兽用药处罚依据

人用药和兽用药处罚依据
在制药行业中,人用药和兽用药是有着不同法规和法规依据的,因此它们的处罚依据也不完全相同。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针对人用药和兽用药的处罚依据:
人用药处罚依据:
1.《药品管理法》:该法是中国针对药品管理的基本法律。


中包含了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规定,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可能会受到处罚。

2.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
该部门发布了一系列关于药品管理的规定和通知,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质量控制、临床试验、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规定。

违反这些规定可能会导致处罚。

3.药品不合格行为处罚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有
关药品不合格行为的处罚办法,对生产、流通、使用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兽用药处罚依据:
1.《兽药管理法》:该法规定了兽药的生产、使用、销售等方
面的规定。

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受到处罚。

2.国家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相关规定:该部门负责管理兽
药的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事务,并发布了一系列规定
和通知。

违反这些规定可能会导致处罚。

3.兽药不合格行为处罚办法:国家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有关兽药
不合格行为的处罚办法,对生产、流通、使用不合格兽药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具体的处罚依据会因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

当出现违法行为时,相关药品监管部门或农业部门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对应罚则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对应罚则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对应罚则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以下为对应的罚则。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具体的罚则如下:1.违法生产药品: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违法生产药品的行为,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产、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可以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非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罚款金额为违法生产药品的价值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如果情节严重,涉及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同时列入药品生产黑名单,限制其进一步的生产经营。

2.违法销售药品: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违法销售药品的行为,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业、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可以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非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罚款金额为违法销售药品价值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如果情节严重,涉及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同时列入药品销售黑名单,限制其进一步的经营活动。

3.违法广告药品: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违法广告药品的行为,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可以没收违法广告费用,并处以相应的罚款,罚款金额为违法广告费用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如果情节严重,涉及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同时列入药品广告违法行为记录,限制其进一步的广告活动。

4.违法生产、销售药品使用伪劣包装材料: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违法生产、销售药品使用伪劣包装材料的行为,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产、停业,并可以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伪劣包装材料,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罚款金额为违法生产、销售药品使用伪劣包装材料的价值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综上所述,《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对于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有明确的罚则规定。

这些罚则的设立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公众的利益。

只有严格依法惩处违法行为,才能有效地打击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因此,对于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相关部门应该严格按照这些罚则予以处罚,确保药品市场的秩序和健康发展。

违规销售药品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概览

违规销售药品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概览

违规销售药品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概览引言违规销售药品是指未经许可、许可期限已过或者未经审批的医药产品被销售或者提供给消费者的行为。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了违规销售药品行为的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本文旨在概览这些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以便加强对违规销售药品行为的认知和理解。

行政处罚种类1. 警告:对于初次违规销售药品的个人或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给予书面警告处罚。

警告不会导致经济损失,但会在一定程度上记录下该违规行为。

2. 罚款:对于违法销售药品的单位或个人,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违规程度和销售药品的数量、金额等情况,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罚款金额一般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计算,并需要在一定时间内缴纳。

3. 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对于具有许可证的药品销售企业或个人,如发现存在违规销售药品的行为,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暂扣其许可证,暂停其销售药品的资格;甚至可以吊销其许可证,取消其销售药品的资格。

4. 其他行政处罚措施:根据特定情况,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采取其他行政处罚措施,如责令停产停业、责令整改、没收非法所得等。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和执行方式可能会因地区、法律政策等因素而略有不同。

因此,在具体行政处罚之前,应详细了解相关法规的具体规定和执行细则。

行政处罚依据1. 《药品管理法》:这是我国药品管理领域的基本法律,规定了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相关要求和标准。

2. 《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这是我国医疗器械管理领域的主要法规,涉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3.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这是对《药品管理法》的进一步细化和解释,明确了具体的执行细则和规程。

4.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这是药品生产方面的重要规范文件,规定了药品生产的质量管理要求和标准。

5.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这是药品经营方面的重要规范文件,规定了药品经营的质量管理要求和标准。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医疗机构类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医疗机构类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医疗机构类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医疗机构类本文旨在提供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医疗机构类的详细内容,以相关人员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处罚种类及其适用情况。

以下是的详细内容:一、违规销售药品行为处罚1. 销售非法药品若医疗机构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涉及罚款金额可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为销售药品货值的1倍至3倍,情节严重者还可吊销营业许可证。

2. 销售过期药品医疗机构销售过期药品属于违规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可处以罚款金额为销售过期药品货值的1倍至3倍,并责令停业整顿。

3. 销售假药医疗机构销售假药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可以依法扣押违法所得,并处以销售假药货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者还可吊销营业许可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

二、虚假宣传行为处罚1. 虚假宣传治疗疾病医疗机构在药品宣传中虚假宣传对某些疾病具有治疗效果,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可以处罚金额为虚假宣传的价值金额的1倍至3倍,并责令停业整顿。

2. 虚假宣传广告医疗机构在药品广告宣传中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行为,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可以处以罚款金额为广告费用的1倍至5倍,情节严重者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广告发布证。

三、违法购进、使用药品行为处罚1. 购进假药医疗机构购进假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购进假药货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可吊销营业许可证。

2. 购进过期药品医疗机构购进过期药品也属于违规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责令停业整顿,并罚款金额为购进过期药品货值的1倍至3倍。

3. 违法使用未经批准药品医疗机构未经批准使用药品,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处以罚款金额为药品货值的1倍至3倍,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还可吊销营业许可证。

四、其他处罚情况1. 违规销售药品广告费医疗机构虚假销售药品广告费属于违规行为,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可以处以罚款金额为广告费用的1倍至3倍,并责令停业整顿。

药品经营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

药品经营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

药品经营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
药品经营常见违法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无证经营:未取得相应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非法持有、使用他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并可能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2.销售假药:销售含有伪劣或假冒成分的药品;
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并可能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3.销售过期药品:销售已过有效期的药品;
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4.未按规定保存药品:未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规定条件妥善保存药品,如保质期过短、过期等;
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5.虚假宣传:虚假宣传药品的疗效及其成分等,误导消费者;处罚:处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并可能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6.非法广告:药品经营者以欺诈、虚假、夸大等方式发布非法广告,违反药品广告管理规定;
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一些严重违法行为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具体处罚依法而定,可能会因情节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

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的确认和判定。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一、罚款《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药品的单位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种类、规格、有效期生产、经营药品的,由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药品的单位未按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规定停产整顿,或者未按照监督检查的要求整改的,由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假药、劣药,以及其他依法禁止生产、经营的药品的,由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四、撤销许可证《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假药、劣药,以及因特殊原因停产整顿期滥用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被吊销后,仍进行药品生产、经营的,由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五、吊销许可证《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假药、劣药,以及因特殊原因停产整顿期滥用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被吊销后,仍进行药品生产、经营,并且情节严重的,由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处罚款。

六、其他行政处罚《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药品的单位、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可以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提供虚假的申报资料;2. 擅自改变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注册地质、经营范围;3. 擅自使用他人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4. 向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5. 违反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导致药品质量事故,严重影响公共健康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药品行政罚款依据法律法规条例条文

药品行政罚款依据法律法规条例条文

药品行政罚款依据法律法规条例条文
一、无证经营药品(2---5倍)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二、超范围经营药品(2---5倍)
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项
三、购进渠道不合法(2---5倍)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
四、销售(使用)假药(2---5倍)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款、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销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使用)
五、销售(使用)劣药(2---5倍)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款、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销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使用)
六、无证经营医疗器械(5000---2万元)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药品格政处罚模板一、违法行为确认1. 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违法行为;2. 药品不合格或者质量不达标的违法行为;3. 药品广告违法行为;4. 药品价格违法行为;5. 其他药品管理违法行为。

二、处罚种类1. 警告;2. 罚款;3.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4. 召回药品;5. 责令停产停业;6. 撤销药品上市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7. 制止违法行为。

三、处罚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执法条例》;5. 《关于加强药品生产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处罚程序1. 实施管理机关受理投诉或者举报,并对收到的案件进行分类处理;2. 实施管理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3. 调查结束后,形成调查报告,并作出初步处理意见;4. 经过审核确认后,实施管理机关向当事人发送《行政处罚决定书》;5. 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文档结尾总结:1. 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药品生产企业:指从事药品生产相关工作的企业,必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 药品流通企业:指药品从生产企业到终端用户之间经过的中间单位,必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 药品广告:指用于宣传、推介药品的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声音、视频等。

- 药品质量:指药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质量要求。

- 药品价格:指药品在销售过程中的价格行为。

2. 列举如下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指规定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行为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指规定广告行为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是指规定商品价格行为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执法条例》:是指规定卫生执法行为的法律法规。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医疗机构源自《药品管 理法》第七 十四条
《药品管 理法实施 条例》第六 十四条
1、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 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药品货值金额 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2、有药品批准证明文 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情节 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 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药品管 理法》第七 十五条
《药品管 理法实施 条例》第六 十八条、
1、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 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 1 倍以上 3 倍以下 的罚款;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 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 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 许可证》;
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 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2、有 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3、情节严重的,吊 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 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违反规章
处罚的 法律依据
处罚的 法规依据
处罚的 规章依据
处罚内容
备注
《生物制品批 《 药 品 管
签发管理办法》 理法》第七
第二条
十四条
《生物制品 批签发管理 办法》第三十 条、第三十三 条
1、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 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 的罚款;2、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情节严重的,吊销《药 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 机构制剂许可证》。 4、已上市销售生物制品,应当责令药品生产企业 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的监督下予以销毁。

药品行业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详述

药品行业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详述

药品行业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详述药品行业作为国家关注的重要领域之一,对质量和安全问题的监管要求严格,行政处罚成为维护市场秩序和规范行业行为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详细介绍药品行业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以增进对相关规定的了解。

一、药品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药品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多项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为行政监管部门提供了权威的法律依据,确保处罚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处罚类型及依据1.罚款处罚在药品行业中,常见的行政处罚形式之一是罚款处罚。

依据《药品管理法》,对于违法销售药品、生产假药、假冒药品、销售过期药品等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可以对相关企业或个人处以罚款。

罚款金额的大小根据具体违法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而定。

2.责令停产停业对于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药品企业,监管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规定,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或经营活动,以治理违法行为,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

3.吊销许可证药品行业的监管部门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还可以吊销企业的相关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等。

吊销许可证将使企业无法继续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4.刑事处罚对于涉及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走私药品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除了行政处罚以外,相关人员还将面临刑事追究和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惩处。

三、处罚程序和主体药品行政处罚的程序一般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听证、作出处罚决定等环节。

在此过程中,行政处罚决定的主体多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计生委、市场监管局等行政管理机关。

这些部门拥有对药品行政监管的职责,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四、行政处罚的法律保障1.合法性原则行政处罚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行政。

行政监管部门在行政处罚时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违法行为与相应处罚形式之关系,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药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一、简介二、药品行政处罚种类1. 警告警告是对违法行为的一种轻度处罚措施,主要针对违规程度较轻的违法行为。

被处以警告的药品经营者将获得书面警告,提醒其注意合规经营,并配以相应的整改建议。

2. 罚款罚款是对违法行为的一种常见处罚措施,主要针对违规程度较重的违法行为。

罚款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影响程度等因素而定,被处以罚款的药品经营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的罚款金额,并在行政处罚书上公示。

3.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对于从事严重违法行为的药品经营者,药品监管部门有权对其违法所得以及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这种处罚措施不仅可以剥夺违法者的经济利益,还能够对违法行为进行更加有力的打击。

4. 暂停生产经营活动暂停生产经营活动是对严重违法行为的一种重大处罚措施。

该措施将剥夺药品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权,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暂停期间,药品经营者不得进行任何与药品相关的经营活动。

5. 吊销许可证吊销许可证是对从事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药品经营者的最严厉处罚措施。

吊销许可证意味着该药品经营者将被迫停止一切药品经营活动,且在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药品行政处罚依据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规:1. 《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是我国药品管理的基本法律,为药品行政处罚提供了法律依据。

该法明确了药品经营者的责任、违法行为的种类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2. 《药品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条例》是对《药品管理法》的具体细化和补充,规定了药品经营者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和程序等内容。

3.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中国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法规,规定了药品生产企业的各项规范和要求,对生产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

对于药品生产企业违反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药品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结论药品行政处罚是保障药品市场秩序和药品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对违法经营者进行处罚,可以有效维护公众的用药权益。

药品常见处罚依据

药品常见处罚依据
33
查现场及品种
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6条
《药品管理法》第80条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使



34
查生产工艺及批准文件
医疗机构未按批准的标准配制制剂
16
查规定
销售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6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3号
《药品管理法》第86条
除依法按照假药、劣药处罚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17
查记录
伪造药品购销记录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0条
警告或者并处5000~20000元罚款。



20
查药品名称、标识
药品商品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3号)
《药品管理法》第54第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6条第2款
《药品管理法》第86条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销售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药品批准文号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8
查品种
医疗机构使用假药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8条《药品管理法 Nhomakorabea第74条
使



29
查品种
医疗机构使用劣药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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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查供货单位资格证明
使用单位从无证企业购进药品(购进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除外)
《药品管理法》第34条
《药品管理法》第80条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使



31
查原始资料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样品骗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16
查规定
销售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6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3号
《药品管理法》第86条
除依法按照假药、劣药处罚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17
查记录
伪造药品购销记录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0条
警告或者并处5000~20000元罚款。




15
查品种
销售更改生产批号的药品
《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2款第2项
《药品管理法》第75条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销售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3
查现场及品种
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6条
《药品管理法》第80条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使



34
查生产工艺及批准文件
医疗机构未按批准的标准配制制剂
28
查品种
医疗机构使用假药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8条
《药品管理法》第74条
使



29
查品种
医疗机构使用劣药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8条
《药品管理法》第75条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销售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1条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1条、《药品管理法》第75条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销售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
查证照
医疗机构应变更制剂许可证而未变更,仍从事药品生产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4条
《药品管理法》第73条
27
查品种及检验报告书
医疗机构使用未进行质检的医院制剂
《药品管理法》第25条、第48条第3款第2项
《药品管理法》第74条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包括已销售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下罚款;有药品批准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
查批准文件内容
篡改批准内容发布广告的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6条
《药品管理法》第92条
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处罚,并由发给广告批准文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查批准文件
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广告的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8条



20
查药品名称、标识
药品商品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3号)
《药品管理法》第54第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6条第2款
《药品管理法》第86条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销售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药品批准文号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111类别
序号
检查类容
案由
违反法律条款
处罚依据条款
处罚种类及数额
经营企业
1
查证照
无《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药品管理法》第14条
《药品管理法》第73条
依法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销售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查证照内容
药品批发企业从事零售,药品零售企业从事批发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药品管理法》第73条
3
查证照内容
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异地经营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药品管理法》第73条
药品行政处罚案由及查处依据汇总




4
查证照内容
经营品种超过《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的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药品管理法》第73条
同上
5
查现场
非处方药经营单位经营处方药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药品管理法》第73条
6
查证照
非法收购药品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22条
《药品管理法》第73条
7
查证照
擅自设点销售药品,或设点销售药品超出批准经营范围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5条
《药品管理法》第73条
8
查证照
10
查GSP认证证书
药品经营企业未通过GSP认证而经营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3条第2项
《药品管理法》第79条
11
查现场、查检验报告书
为假劣药品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
《药品管理法》第77条
《药品管理法》第77条
没收收入,并处违法收入50%以上~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经营企业应变更经营许可证而未变更继续经营药品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4条
《药品管理法》第73条
9
查现场,对照GSP条款
未按规定实施GSP经营药品
《药品管理法》第16条
《药品管理法》第79条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18
查处方
未凭医生处方出售处方药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
责令改正,警告,逾期不改者,处1000元以下罚款
19
查培训档案
药品经营销售人员未接受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药事法规培训;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6条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0条
警告或者并处5000~20000元罚款
《药品管理法》第83条
《药品管理法》第83条
吊销证件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1~3万元罚款
14
查现场、查规定
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违反规定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3条《药品管理法》第54条第1、2、3款
《药品管理法》第86条
除依法按照假药、劣药处的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35
查现场及品种
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配备常用药品和急救以外的其他药品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7条第3款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7条、《药品管理法》第73条
依法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销售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
查供货单位资格证明
药品经营企业从无证企业购进药品(购进没有实施批准文号中药材除外)
《药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吊销许可证。
13
查原始资料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样品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药品管理法》第83条
《药品管理法》第83条
吊销证件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1~3万元罚款
32
查规定
制剂包装标签说明书违反规定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3条《药品管理法》第54条第1、2、3款
《药品管理法》第86条
除依法按照假药、劣药处的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8条
药监部门发现后,通知广告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23
查证照
药品批发企业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或者未按条例规定渠道供应蛋白同化制剂肽数激素的
《反兴奋剂条例》第38条第一款2项
《反兴奋剂条例》第38条第一款2项
没收违法经营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药品货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
查证照
药品零售企业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使



25
查现场
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药品超出规定范围和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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