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通用】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合集下载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18•【字号】茂府规〔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秩序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茂府规〔2024〕5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茂名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已经十三届市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同意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2024年7月18日茂名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住所(经营场所)要求第三章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合理释放和运用各类场地资源,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激发创业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经营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经营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四)个体工商户;(五)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本规定所称住所,是指经营主体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地址,其功能是公示经营主体的法律文书送达地以及确定经营主体司法和行政管辖地。

本规定所称经营场所,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主体经营活动的机构所在地的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

附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 年版)使用说明一、《标准监理招标文件》适用于工程监理招标。

二、《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综合评估法。

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监理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

七、《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为2017 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写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10)68502581(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第一卷 (1)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1. 招标条件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2)6. 发布公告的媒介 (2)7. 联系方式 (2)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2)1. 招标条件 (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6. 确认 (4)7. 联系方式 (4)附件:确认通知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总则 (11)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1)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1)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1.5 费用承担 (13)1.6 保密 (13)1.7 语言文字 (13)1.8 计量单位 (13)1.9 踏勘现场 (13)1.10 投标预备会 (14)1.11 分包 (14)2. 招标文件 (14)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4)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5)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5)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15)3. 投标文件 (16)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6)3.2 投标报价 (16)3.3 投标有效期 (17)3.4 投标保证金 (17)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7)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8)3.6 备选投标方案 (18)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9)4. 投标 (20)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5. 开标 (21)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21)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21)5.2 开标程序 (21)5.3 开标异议 (22)6. 评标 (22)6.1 评标委员会 (22)6.2 评标原则 (22)6.3 评标 (22)7. 合同授予 (23)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23)7.2 评标结果异议 (23)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23)7.5 中标通知 (23)7.6 履约保证金 (23)7.7 签订合同 (24)8.纪律和监督 (24)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4)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4)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4)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5)8.5 投诉 (25)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5)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25)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26)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27)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28)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29)附件六:确认通知 (29)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0)评标办法前附表 (30)1. 评标方法 (33)2. 评审标准 (33)2.1 初步评审标准 (33)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3)3. 评标程序 (34)3.1 初步评审 (34)3.2 详细评审 (34)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5)3.4 评标结果 (3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6)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37)1. 一般约定 (37)1.1 词语定义 (37)1.3 适用法律 (39)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39)1.5 合同协议书 (39)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39)1.7 联络 (40)1.8 转让 (40)1.9 严禁贿赂 (40)1.10 知识产权 (40)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41)1.12 委托人要求 (41)2. 委托人义务 (41)2.1 遵守法律 (41)2.2 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41)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42)2.4 支付合同价款 (42)2.5 提供监理资料 (42)2.6 其他义务 (42)3. 委托人管理 (42)3.1 委托人代表 (42)3.2 委托人的指示 (43)3.3 决定或答复 (43)4. 监理人义务 (43)4.1 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43)4.2 履约保证金 (44)4.3 联合体 (44)4.4 总监理工程师 (44)4.5 监理人员的管理 (44)4.6 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 (45)4.7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5)4.8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45)5. 监理要求 (45)5.2 监理依据 (46)5.3 监理内容 (46)5.4 监理文件要求 (47)6. 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 (47)6.1 开始监理 (47)6.2 监理周期延误 (48)6.3 完成监理 (48)7. 监理责任与保险 (49)7.1 监理责任主体 (49)7.2 监理责任保险 (49)8. 合同变更 (49)8.1 变更情形 (49)8.2 合理化建议 (49)9. 合同价格与支付 (50)9.1 合同价格 (50)9.2 预付款 (50)9.3 中期支付 (50)9.4 费用结算 (51)10. 不可抗力 (51)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51)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51)10.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51)11. 违约 (52)11.1 监理人违约 (52)12.2 委托人违约 (52)11.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53)12. 争议的解决 (53)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53)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54)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55)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57)第二卷 (58)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59)一、监理要求 (60)二、适用规范标准 (60)三、成果文件要求 (60)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61)(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61)(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61)(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61)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62)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62)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62)第三卷 (6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3)目录 (65)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5)(一)投标函 (65)(二)投标函附录 (6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7)二、授权委托书 (68)三、联合体协议书 (69)四、投标保证金 (70)五、监理报酬清单 (71)六、资格审查资料 (71)(一)基本情况表 (71)(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72)(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3)(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74)(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75)(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76)(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77)(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78)七、监理大纲 (79)八、其他资料 (79)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重庆市住改商证明(模版)

重庆市住改商证明(模版)

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
(供办理工商登记使用)
备注:1.本证明由住宅房屋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按照《特权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居民小区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在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后出具。

2.本证明中所称企业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3.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企业名称”栏中填写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在“企业名称”栏中填写其字号,无字号的在“企业名称”栏中填写经营者姓名。

4.“住所(经营场所)”栏填写房屋产权证明上所列明的地址。

关于房屋租赁的合同

关于房屋租赁的合同

关于房屋租赁的合同关于房屋租赁的合同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

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房屋租赁的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房屋租赁的合同1出租方(甲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

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

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广东省技术改造监测系统用户手册总

广东省技术改造监测系统用户手册总

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篇系统概况 (6)第一章系统功能简介 (7)§1 系统介绍 (7)§2 功能简介 (7)第二章系统登录及退出 (12)§1 登录系统 (12)§2 用户工作台 (15)§3 退出系统 (17)§4 忘记密码 (17)§5 修改密码 (19)第二篇企业用户使用指南 (20)第一章企业管理 (21)§1 用户注册 (21)§2 企业信息管理 (22)2.1 通过注册 (22)2.2 不通过注册 (23)第二章项目备案管理 (25)§1 备案申请 (25)1.1 填写申请表单 (26)1.2 保存或提交申请表 (27)1.3 打印备案承诺声明 (28)1.4 查询申报进度 (28)§2 备案变更 (29)2.1 填写申请表单 (29)2.2 修改变更申请 (31)2.3 查询变更结果 (31)§3 备案注销 (32)3.1 填写申请表单 (32)3.2 修改注销申请 (33)3.3 查询注销结果 (33)第三章项目实施跟踪 (35)§1 开工告知 (35)1.1 进入列表 (35)1.2 新增并提交 (35)§2 进度报告 (37)2.1 进入列表 (37)2.2 填写并提交 (37)§3 完工申请 (38)3.1 完工评价申请 (39)第四章事后奖补 (41)§1 奖励申报 (42)1.1 填写事后奖补申请 (42)1.2 提交奖补申请 (44)第五章项目查询 (45)第六章项目征集及信息报送 (47)§1 项目征集 (47)§2 信息报送 (48)第三篇经信用户使用指南 (49)第一章企业用户注册 (50)§1 通过注册或不通过注册 (50)第二章项目备案管理 (51)§1 备案 (51)1.1 进入备案表单 (51)1.2 通过或不通过备案 (52)1.3 查看办理过程 (53)§2 代办备案 (53)§3 备案证管理 (55)§4 备案变更 (56)4.1 通过或不通过变更 (56)4.2 变更函管理 (58)§5 备案注销 (58)5.1 通过或不通过注销 (58)5.2 注销函管理 (60)第三章项目实施跟踪 (61)§1 目录核对 (61)§2 完工核实 (62)第四章事后奖补 (64)§1 地方审核 (65)1.1 属地部门审核 (65)1.2 地市部门审核 (68)§2 结束奖励申报 (68)第五章信息收集报送 (70)§1 项目征集 (70)§2 数据信息报送 (71)第六章数据统计分析 (72)§1 项目查询 (72)§2 统计分析 (73)2.1 统计总表 (73)2.2 公布表 (74)2.3 按地区分类统计 (75)2.4 按技改方向分类统计 (76)2.5 按经济分类统计 (77)2.6 按行业(门类)分类统计 (78)2.7 按行业(大类)分类统计 (79)2.8 项目投资规模分析 (79)2.9 企业规模分析 (79)2.10 按指导目录分类统计 (79)2.11 事后奖补汇总表 (80)2.12 投资综合分析 (81)2.13 投资单项分析 (83)§3 自定义统计 (84)第四篇各职能部门用户使用指南 (85)§1 财政部门使用指南 (87)§2 税务部门使用指南 (89)§3 统计部门使用指南 (90)第五篇第三方机构用户使用指南 (92)第六篇系统管理员使用指南 (96)第一章信息发布 (97)§1 进入列表 (97)§2 新增发布信息 (97)§3 修改发布信息 (99)§4 查询发布信息 (99)§5 删除发布信息 (100)第二章用户管理 (101)§1 新建用户 (101)§2 编辑用户 (102)§3 修改密码 (103)§4 删除用户 (103)第三章日志管理 (105)§1 查询登录日志 (105)§2 查询组织日志 (106)§3 查询异常日志 (106)第一篇系统概况第一章系统功能简介§1系统介绍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监测系统由系统首页模块及系统模块组成,主要包括企业注册,项目备案、项目实施跟踪、事后奖补、信息发布、数据统计、系统管理等功能。

买卖房屋手写协议书范本(通用6篇)

买卖房屋手写协议书范本(通用6篇)

买卖房屋手写协议书范本(通用6篇)买卖房屋手写协议书范本(通用6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书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买卖房屋手写协议书范本(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买卖房屋手写协议书1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卖人)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一) 座落于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二) 出售房屋的土地证证号为:(三) 房屋平面图见房产证;(四)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一切附属物一并转让。

(五)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装修、卫生间、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价款按双方约定价钱付款,总金额人民币(¥);房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许勇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巩庆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否则除归还全部购房款外再赔偿房款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就房屋买卖方面产生其他法律纠纷。

身份证号码: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鉴证人留执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填表说明:注:1、“住所(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如“北京市××区××路(街)××号××房间”。

2、产权人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

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同时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3、对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除填写本表外,还应提交经区县政府批准或授权的乡、镇政府、其他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出具的《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由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人与场所提供人签署的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1)属于使用城镇地区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建筑物;(2)已被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列入拆迁范围但并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3)农村地区的建筑物;(4)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用途一栏空项或商住用途位置无法识别且规划未明确用途的建筑物;(5)临时建设的商亭、摊点(不含邮政报刊亭、社区便民菜站)。

4、除上述情形外,使用下列房屋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相应的住所证明。

(1)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3)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房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通用10篇)

房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通用10篇)

房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通用10篇)房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通用10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协议书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了协议书就有了法律依靠。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通用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篇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住所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住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地点2、工程承包方式:3、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4、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

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

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8、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房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篇2甲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通用5篇)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收集的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一、出租房屋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类型为__________结构。

二、房屋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1、房屋装修、设备安装日期______个月,自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月______日止。

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房屋租赁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租赁期______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租赁期内,租金不变。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赁,可协商租金。

四、其他费用1、租赁期间,乙方承担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水、电、通讯等费用;2、乙方应当承担因经营生产而发生的经营性税费等费用。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

北京市关于社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关于社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社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工商发〔2008〕58号各区县工商分局、建委(房管局)、民政局、街道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若干意见》(京政办发〔2007〕79号)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无证照经营场所以及其他经营场所问题的意见》(京工商发〔2007〕195号),现就社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出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工作,要坚持居民自治和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民主决策的方式进行。

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出具证明文件工作由业主委员会承担,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被申请人”)。

居民公约或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明确禁止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按照居民公约或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办理。

居民公约或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没有明确禁止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出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申请表》(见附件1),并当面征求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意见。

二、被申请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申请表》在申请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楼门口(或院门口)和社区显著位置公示(见附件2)。

公示时间为10天。

公示期间,本居住区内主张权利的业主可向被申请人登记,发表对申请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意见。

被申请人应制作笔录(见附件3),由主张权利的业主签字确认。

如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主张权利,不同意申请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被申请人不得出具同意证明。

三、公示期间没有异议的,被申请人主持召开居民会议或业主大会,就申请人征求有利害关系业主意见情况和公示情况向居民代表作出说明,由居民代表或业主采用投票方式,决定是否同意申请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住宅改商用证明(五篇)

住宅改商用证明(五篇)

住宅改商用证明关于同意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济南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位于济南市 (房屋坐落的详细地址)的房屋用途为住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已经由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此房屋改为经营性用房,并已经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确认。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 (盖章)年月日住宅改商用证明(二)住宅改商用证明申请将位于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此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已经居委会确认。

特此证明居民委员会(盖章)年月日住宅改商用证明(三)关于同意将住宅改为经营性住房的证明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盛经开区分局:位于万东镇团结村后坝组4-1# 的住房用途为住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已经由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此房屋改为经营性用房,并已经村委会确认。

特此证明!村委会(盖章)____年____月____日住宅改商用证明(四)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____工商局: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申请将作为经营场所使用。

该房屋用途为住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核查,将此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已征得所有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

特此证明。

居(村)民、业主委员会年月日住宅改商用证明(五)尊敬的相关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公司拟将位于(地址)的某住宅房屋改建为商业用途,现向贵部门申请办理住宅改商用证明,具体事宜如下:一、住宅改商用的必要性和合法性(1)项目背景该住宅位于城市的繁华商业区域,周边商业设施齐全,且交通便利。

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和房屋的地理位置优势,我们公司决定将其改建为商业用途,以满足市民的购物、娱乐和休闲需求。

(2)市场需求根据市场调研和分析,该商业区域的商业用房供不应求,市场需求量大。

我们公司计划将住宅改建为商铺,为商业区域的消费者提供更多购物和服务选项,同时也可带动附近商业设施的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繁荣。

项目变更管理流程

项目变更管理流程

变更管理流程文档控制文档分类文档名称:版本号码:版本日期:作者:签发人:签发日期:版本控制批准Method123Management Methodology Version 2.0 December 2000目录1概述 (32)变更流程 (3)2.1摘要..........................................................................................................................................32.2提交变更申请..........................................................................................................................52.3审核变更申请..........................................................................................................................52.4识别变更可行性......................................................................................................................52.5批准变更申请..........................................................................................................................62.6实施变更申请 (6)3变更任务 (7)3.1变更申请人..............................................................................................................................73.2变更经理..................................................................................................................................73.3变更可研小组..........................................................................................................................73.4变更审批小组..........................................................................................................................83.5变更实施小组 (8)4变更登记.................................................................................................................85变更模板.. (8)1概述描述变更管理的目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住建部-gf-2017-0201【范本模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住建部-gf-2017-0201【范本模板】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国土资规〔2016〕6号)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国土资规〔2016〕6号)
二、扎实做好各项技术准备,夯实统一登记工作基础 《规范》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原则、程序和各类不 动产登记的申请主体、提交材料、审查要点等内容,规范了登记资料管 理和相关文书格式。这些要求要落实到登记资料移交、业务流程再造、 数据整合和系统开发、信息平台建设等技术准备工作中。各地要投入充 足的技术人员和经费,做好各项技术准备工作。要按照《条例》、《实 施细则》的规定,依据《规范》细化的各种登记类型特点,全面梳理, 形成一整套规范的登记业务流程。同时,要尽快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 设好,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满足颁发新证和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 的需要。 不动产登记资料是证明不动产权利归属的重要依据,是依法开展不 动产登记和资料查询的前提,只有依据完整的原始资料开展登记,才能 保证登记行为准确高效。《物权法》、《条例》、《实施细则》都明确 规定,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中央编办关于整
1
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是不动产登记机构 的法定职责,要确保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职责的完整性,不得违法违规 随意割裂、拆分,不得将不动产登记的审核职责游离于整个登记程序之 外,或分割到不同部门办理。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 记制度过程中,既要做好不动产登记与相关行业监管、交易管理等工作 的有效衔接,确保平稳有序,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和履行 法定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合理审慎开展登记审核,保证登记簿 记载的不动产权利真实准确。
2
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 号)规定,要做 好不动产登记资料整合、移交等具体工作;《国土资源部 中央编办关 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50 号)要 求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做好资料移交等工作;《国土资源部 住 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 见》(国土资发〔2015〕90 号)规定,房屋登记簿等房屋登记资料由不 动产登记机构管理。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按照上述规定,积极争取党 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确保登记簿、权 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以及有关登记申请、审核等资料如 期移交到位。电子登记资料和纸质登记资料原件必须按计划完整安全同 步移交。暂时无法同步移交的,优先移交电子登记资料,再逐步移交纸 质登记资料原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6.15•【字号】粤建村〔2020〕106号•【施行日期】2020.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财政局:现将《广东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2020年6月15日广东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为做好我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2019〕83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建村〔2019〕10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能力提升为核心,支持抗震设防不达标农房增加抗震措施,逐步扭转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群众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进一步提高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水平。

二、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中央下达我省的农房抗震改造试点任务,不断提高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能力。

各地要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镇、村的农房抗震改造试点任务,可适当向改造任务重的村集中安排,推进整村农房抗震水平提升。

三、改造试点对象标准和确定程序(一)改造试点对象标准。

我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对象是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仅有一套住房并经鉴定不能满足当地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的农户,优先支持抗震设防烈度8度地区以及农村低收入群体实施改造,在此基础上,可将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对象适当扩大到抗震设防烈度7度地区。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09•【字号】•【施行日期】2022.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湛江市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9日湛江市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和用地第三章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农村宅基地审批第四章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第一节农户住宅建设第二节集体建房第五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流转与利用第六章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3号)精神,规范我市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保障农村村民居住权益,建设宜居乡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适用本暂行办法。

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一实施规划建设,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管理。

本暂行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本暂行办法所称农村村民,是指农村宅基地所属的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本暂行办法所称农村住宅,是指农村村民在农村宅基地上按照农村宅基地及住宅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建设的供其居住的房屋。

本暂行办法所称集体建房,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村民委托,在村域或者镇域范围内,统一规划、统一设计、集中建造住宅的活动。

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

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

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 身份证号码职务、职称: 购房人姓名:所在单位: 建立公积金前工龄: 年配偶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职称:所在单位: 建立公积金前工龄: 年房屋座落: 夫妇双方建立公积金前工龄和: 年房屋名称: 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改办批准书编号: 建筑年代:年本幢楼层:层本户楼层:层结构等级: 混合四邻墙界: 集资金额: 元建筑面积(包括分摊公用建筑面积 ?) ? 用地面积: ? 计价面积: ? 其中超标准面积: ? 占地面积: ? 楼层: , 朝向: 地段: 增减系数总和: , 付款方式:一次性现住房折扣: 年折旧率:2% 年工龄折扣: 3.14, 一次性付款折扣:20% 附图:1、标准价计算: 产权比例:房大写:2、成本价计算: 产权比例: % 改售大写:3、市场价计算: 产权比例: 房大写:应4、超标准建筑面积部分房价:交5、其它附加费: 款大写:合计: 元大写:实际交款额: 元大写:原产权单位意见:(公章)领导签章: 年月日房委办意见:经办人:(公章)审核:年月日房改售房部分产权向全部产权过渡审批表购房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房屋座落: 建筑年代: 年原购房方式: 享受产权比例: , 原购房款: 元至96年底夫妻工龄和年增加产权比例: , 补交房款: 元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比例合计:100, 原购房批准日期: 计价面积: 平方米所购房款总额: 元本栋楼层: 层本户楼层: 层结构等级: 楼层调节: , 楼层调节: , 地段调节: , 产权过渡计算公式:金额大写:原购房批文: 产权过渡批文: 原产权单位意见: 经办人:(公章)领导签章: 年月日房委办意见: 经办人:(公章)房委办主任意见: 年月日集资建房房改所需材料1、集资建房单位房改申请。

2、集资建房批文,发改委批文,物价局定价批文(或房产评估报告)。

3、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工龄证明。

继承房屋买卖协议书(通用15篇)

继承房屋买卖协议书(通用15篇)

继承房屋买卖协议书继承房屋买卖协议书(通用15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都跟协议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协议书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

一起来参考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继承房屋买卖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继承房屋买卖协议书篇1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安置房位于____省____县____镇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

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必须无偿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等手续。

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

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拆迁及其赔偿所得以及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等权利全部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卖出房屋以前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六、违约责任1、甲方应当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逾期超过一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

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商用住宅证明范文

商用住宅证明范文

住宅改商住房证明范本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分局:位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的房屋作为xxxxxxxxxxxxxxxxxxxxx住所(经营场所)。

该房屋用途为住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房屋所有权人xxx同意将此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已经居委会确认。

纯住宅70年产权,缴纳一定费用,到期后自动续期。

2、商住房(公寓)不能落户口,纯住宅可以落户 3、商住房(公寓)说白了以前是用于开发写字楼的地块,但是现在商品房这么紧俏,所以很多开发商把以前商业用地开发成了商品房,所以诞生了N多的公寓。

所以它是商业用水,商业用电,不通燃气。

但是不排除有的开发商动用关系,最后把商业用电改为民用电,给通燃气。

但是水一般就是商业用水,改不了,目前民用水是3.9元一吨,商业用水7块多一吨4、商住房(公寓)居住密度大,一般从7-20多户都出现过,俗称立体大杂院,居住舒适度大大降低。

电梯使用频率过高,坐电梯等候时间过长,楼道有一户在楼道里堆放垃圾,弄得一条楼道臭烘烘的概率要比纯住宅高出很多倍。

人多,背景复杂,所以环境很难保障。

纯住宅一般一层2-4户居多,住着比较安静,舒适度也大大提高。

(还迁房,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除外)5、商住房(公寓)几乎没有南北通透户型,东南西北都有户型,俗称墩子楼。

纯住宅一般板楼居多,南北通透,和双阳户型居多。

所以纯住宅要比商住房(公寓)单价贵,当然LOFT除外。

对于商住房有两种解释:一是既可以作店面,又可以作住房(商住两用).二是楼下是店面,楼上是住房,产权为同一人。

住房证明怎么写啊?___居民,身份证号码:其配偶,身份证号码:。

家庭成员__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现居住情况是(选择下面一种情况填写): 1.经房地产管理处综合档案室检索,申请人房屋查询情况如下:①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房屋登记信息记录!② 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性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