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常用易混淆名词概念的涵义解析
税法名词解释
1、关税:关税是指国家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2、国境和关境:国境是指一个国家行使主权的领土范围。
包括陆地、领水、领空和领海。
关境是指实施同一海关法规和关税制度的境域,即国家(地区)行使海关主权的执法空间。
3、行邮税: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是海关对人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
由于其中包含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故也为对个人非贸易性人境物品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工商税收的总称。
4、最惠国税率:某国的来自于其最惠国的进口产品享受的关税税率。
5、协定税率:协定税率是一国根据其与别国签订的贸易条约或协定而制订的关税税率。
6、特惠税率:特惠税率又称优惠税率,是指对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税率或免税待遇。
7、普通税率:普通税率是对产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订有关税互惠条款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的国家的进口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8、关税配额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是一种进口国限制进口货物数量的税率,对于在某一限额内进口的货物可以适用较低的税率或免税,但对于超过限额后所进口的货物则适用较高或一般税率。
9、暂定税率:暂定税率是调整后在一定期限内暂时执行的关税税率。
10、报复性关税:报复性关税是指为报复他国对本国出口货物的关税歧视,而对相关国家的进口货物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11、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是指进口海关对国外的倾销商品,在征收关税的同时附加征收的一种特别关税,其目的在于抵消他国补贴。
12、保障性关税:保障性关税是指当某类商品进口量剧增,对我国相关产业带来巨大威胁或损害时,按照WTO 有关规则。
可以启动一般保障措施,即在与有实质利益的国家或地区进行磋商后,在一定时期内提高该项商品的进口关税或采取数量限制措施,以保护国内相关产业不受损害。
1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14、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税法名词解释大全
税法名词解释大全税法名词解释大全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税法名词解释1.超额累进税率把征税物件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种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物件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于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
个人所得税采用这种税率。
2.起征点和免征额①税法规定对征税物件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
征税物件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②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课税物件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
当课税物件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当课税物件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起征点制度要对课税物件的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制度仅对课税物件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3.从价税和从量税①从价税是以课税物件的价格或金额,按一定税率计征的税种。
②从量税是按照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税收。
4.价内税和价外税①价内税:税金包含在商品价值或价格之内的税。
②价外税:税款不包含在商品价格内的税。
5.资源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
6.土地增值税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7.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物件,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8.车船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应缴纳的一种税。
9.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税法常用词混乱概念的含义分析
税法常用词混乱概念的含义分析【摘要】税法的一系列名词概念在会计实务中容易被混淆和误用。
本文在结合税法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对其涵义进行了解析,有助于会计人员准确理解这些名词概念,正确核算缴纳税款。
【关键词】税法名词概念涵义会计实务与税法的结合应用已经日益显现出其重要性,但相当一部分会计人员对税法常用名词概念使用不规范、不科学。
究其原因,主要是会计人员对税法相关名词概念的内涵理解不深,断章取义。
这种误解和混淆若处理不好,极易造成“偷税”,面临税收征管部门高额罚款和严厉处罚。
有鉴于此,笔者参考现行各单项税种税收实体法及其实施条例(细则)、《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行政法制的基本原则、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等税收征管部门和两高(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和其他行政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归纳总结,对会计实务中常用的税法相关名词概念做一解析与甄别,管中一窥,以供商榷。
1税收优惠名词概念涵义解析免税、不征税、抵税、退税、抵扣“免税”有两种用处。
第一种用在“税收优惠”的专章法规规定中,与“减税”一起统称为“减免税”,在税法中一般有专门条款,是我国各单项税种税收实体法规定的普遍性税收照顾政策,其涵义“对本来应该征税的应税项目(或应税劳务),税法规定免予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统称《税收征管法》)将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需要报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和备案类(取消审批手续和不需要报税务机关审批)减免”。
按照税法条款规定的内容,又可以分为“免征”(完全免予征收税款)、“暂免征收”(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暂时性免予征收税款)、“酌情减免”(根据实际情况和困难决定是否免予征收税款)、“法定减免”(法律规定的减免)、“特定减免”(特定范围的减免)、“定期减免”(在特定时期内给予减免)、“临时减免”(在一定时期临时性的给予减免)、“经审批后减免征收税款”等各类规定。
税法名词解释
税法名词解释税法是国家制定和实施的一种法律制度,用来规范和管理纳税人(个人、企业等)的纳税行为,调节税收收入和国家财政支出之间的关系,达到实现国家公共利益的目的。
税法涉及的名词有很多,下面对其中一些常见的名词进行解释:1. 纳税人:指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纳税的个人、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2. 税收:国家依法从纳税人取得的财政收入。
税收是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之一,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3. 税种:根据不同的对象和目的,税法将税收分为不同的种类,例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4. 纳税义务:纳税人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履行的纳税义务,包括缴纳税款、报送税务申报表等。
5. 扣缴义务人:根据法律规定,从居民所得中扣缴应当纳税的税款的单位或个人。
6. 税务机关:负责税收管理和征收的政府机关,包括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等。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税款、纳税申报审核、纳税人登记、税收法规宣传等工作。
7. 税务登记:纳税人依法办理的注册登记手续,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办理登记,为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提供依据。
8. 税收优惠政策:国家为鼓励某些特定行为或促进经济发展等目的而采取的减免税款或减少纳税义务的政策。
例如,对科研机构享受免税待遇、对研发费用给予税前扣除等。
9. 税务检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纳税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核查的行为。
税务检查对于维护税收秩序和公平性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发现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并进行相应处理。
10. 税务争议解决:指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因税款征收、退还、减免等问题引起的争议,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综上所述,税法名词的解释对于纳税人了解税收制度、履行纳税义务、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助于促进税收管理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十大容易混淆的财税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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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容易混淆的财税基本常识
1、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和账面净值
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通常是资产类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后的净额。
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
账面净值是指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累计折旧(不扣除减值准备金额)例如:2008年1月18日内蒙古安泰集团有限公司外购化学反应器具一套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2000万元,2009年累计折旧10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0万元,请问2009年末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账目余额、账面净值分别是多少?
解答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净值
2、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
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
它是指平时对各项实物财产的增减变动都必须根据会计凭证逐日逐笔地在有关账薄中登记,并随时结算出其账面结存数量的一种盘存方法。
采用这种盘存方法,需按实物财产的项目设置数量金额式明细账并详细记录,以便及时地反映各项实物财产的收入、发出和结存的情况。
其优点:是有利于加强对实物财产的管理;不足之处:日常的工作量较大。
实地盘存制又称“定期盘存制”,也叫“以存计销制”或“依存计耗制”。
它是指平时只在账薄记录中登记各项实物财产的增加
1。
五对容易混淆的税收概念_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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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体育服务”&“交通运输服务”
游览场所内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如何纳税呢?
【税收辞典】上述虽属于园区为游客提供的交通服务,但取得的收入并不能按“交通运输服务”纳税。
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相关规定,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6%的税率或3%的征收率。
2、“会议展览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
企业在酒店组织培训、会议,酒店提供会场及相关服务取得的收入,如何纳税呢?
【税收辞典】酒店虽出租了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但取得的收入并不能按“不动产租赁服务”纳税。
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相关规定,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6%的税率或3%的征收率。
5、“餐饮服务”&“货物销售”
餐饮公司的“外卖”餐饮服务,如何纳税?
【税收辞典】提供“外卖”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不能按“货物销售”纳税。
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相关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6%的税率或3%的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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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1:税法基础知识和常见专业术语
专题1:税法基础知识和常见专业术语一、税法构成要素中容易混淆的知识点1.纳税人(税法规定的,法律承担者,但并非一定是经济负担者)与负税人(正真经济负担者,在税法中不做明确规定,由什么决定呢?比如说房价高,想通过税法来打压,总打压不下来,所以并不是政府说要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纳税人与负税人分离就是税负的转嫁.2.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都站在了代征机关的中间,税款的传递业务)是代征收机构来扣和收,代纳税人去交不同:业务资金的流向的差别我国营业税、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都规定有代扣代缴义务人;(资金向外流动付款过程中,扣下一部分去交给征税机关)我国消费税规定有代收代缴义务人.(收款过程中,再多收一部分金额作为税,然后转手付给征收机关)3.征税对象(课税对象,最基本的要素)的质与量质的规定性—-征税范围——税目量的规定性--计税依据——税基4.税率的形式比例税率(营业税,按行业交通运输业3%,服务业5%等等,17%,13%等)(采用这个税率,收入差距不会有很大变化的,可以鼓励竞争用这个税率,对于企业比较多)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个体,承包绝对数变化),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相对数变化)全和超之分:我国没有全额累进税率,也没用全率累进税率(缩小贫富悬殊,用于个人)定额税率,固定税额,数量,重量,体积等,比如说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平方米)(车按辆,比较简单可行)5.起征点(开始征税达到的起点界限,没达到是不征税,一旦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是全额征收的,而不是超过部分征,只对收入低部分人可以享受,比如个体的增值税、营业税)与免征额(免征的数额,没达到的不征,达到或者超过是按超过部分征收,都可以享受)假定税率为10%,列表对比起征点与免征额:个人所得税就是免征额的生计费扣除纳税人收入状况实行200元起征点实行200元免征额实际税基税额实际税基税额100元0000200元2002000300元30030100106.减免税种类税额=税基×税率(1)税额式减免: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
税法名词解释
税法名词解释税法是一门研究国家税收制度的法律学科,它包括了大量的名词和术语。
在现代社会中,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了解税法名词的含义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在本文中,我将向您介绍一些常见的税法名词的含义和解释。
1.税收税收是政府依法从公民和法人收取的财政收入。
税收是一种强制性征收,用于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需求。
税收通常以货币形式缴纳,如所得税、消费税等。
2.纳税人纳税人是指依法纳税的公民和法人。
公民纳税人包括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其他税种的纳税人,法人纳税人包括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3.税基税基是用于计算税收金额的基础。
不同种类的税收有不同的税基,如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是个人的收入,增值税的税基是商品和服务的销售额等。
4.税率税率是用来计算纳税金额的比例或固定金额。
不同种类的税收有不同的税率,如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收入水平分段计算,增值税的税率根据商品分类和税率档次不同。
5.税款税款是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应该缴纳的金额。
税款是根据税基和税率计算得出的。
6.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是负责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政府部门。
税务机关具有征收税收、管理纳税事务、开展税收政策宣传等职责,确保税收法律的有效执行。
7.税收逃避税收逃避是指纳税人通过各种手段故意规避或减少应缴纳的税款。
税收逃避是非法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8.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是政府为鼓励特定行业或个人做出某些贡献而给予的减免或减少税负的政策措施。
税收优惠可以提高投资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经济发展。
9.税收征收税收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
税收征收包括税款计算、征收通知、缴纳、报告等环节。
10.税务审计税务审计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的税款进行核对和审核的过程。
税务审计旨在排除纳税申报中的错误和漏洞,并确保纳税人的税款计算正确。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税法名词的解释,这些名词是我们理解税收制度和纳税义务的基础。
了解税法名词的含义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税收法规,并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注册会计师税法易错知识点汇总
《税法》易错易混点易错易混点1:代扣代缴vs代收代缴vs委托代征(1)代扣代缴是指持有纳税人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从持有的纳税收入中扣缴其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比如:单位向职工支付工资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代收代缴是指与纳税人有经济往来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借助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其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比如:受托加工单位代收代缴消费税;保险企业代收代缴车船税。
(3)委托代征是指由税务机关依法委托的单位或个人代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进行税款征收的活动。
比如税务机关将契税委托房管局、土管局代征。
房管局、土管局就是委托代征单位。
易错易混2:程租vs期租vs光租vs干租(1)概念及税率辨析:程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举例:甲运输企业被乙公司雇佣,为其提供从海南到浙江的船运。
期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
举例:甲运输企业,将船队租赁给乙公司10天。
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
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
举例:丙航空公司,租赁飞机给某富商10天,同时配备机组人员。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
光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举例:丁船舶租赁公司,将船舶租赁给乙公司10天。
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税法这门课的名词解释
税法这门课的名词解释税法是一门深奥且复杂的学科,它涉及到国家财政、经济发展以及个人和企业的权益。
在学习税法时,必然会遇到许多专业术语和概念,这些名词的解释是理解税法的基础。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税法名词的解释,并探讨其在实际应用中的意义和影响。
一、所得税所得税是指对个人和企业的所得进行征收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是所得税的两个主要形式。
所得税的核心原则是按照所得金额进行征税,税率根据所得水平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所得税的收入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它能够为国家提供资金用于公共事业建设和社会福利改善。
对于个人而言,所得税是针对其各类收入(如工资、股息、租金等)的加总进行计算和缴纳的。
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目的是实现资源的再分配,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针对企业而言,所得税是对其利润进行征税的一种方式。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标准和税率的设定,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活动和投资决策。
二、增值税增值税是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环节进行征收的一种税种。
在增值税制度下,企业只需缴纳其增值部分的税款,即销售收入减去进项税额。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使其更具有公平性,因为它避免了重复征税。
增值税的率由国家法律和政策确定,不同类别的商品和劳务可能有不同的税率。
增值税在现代税收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它使税收的征收更加便捷和高效。
对于企业而言,增值税的纳税方式可以促进资金流动,鼓励投资和消费。
对于消费者而言,增值税的存在会直接影响商品和劳务的价格,因此掌握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税率的设定对于个人和企业都是重要的。
三、关税关税是指对进口或出口商品征收的税款。
关税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税的征收对于保护国内产业、调整贸易平衡以及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税的设立和调整需要考虑到国内产业的需求和发展,同时也要遵循国际贸易规则。
关税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进口商品的价格和国内产业的竞争力。
缴纳关税的企业需了解关税税率、计算方法以及免税政策等相关信息,以便更好地规划进出口业务。
税法学名词解释
税法学名词解释:1、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依法参与社会财产分配的一种形式2、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以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税收法律关系:是指通过税法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及有关当事人之间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4、税收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事件或行为5、税法主体:是指参加税收法律关系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6、征税对象:也称为课税对象或者征税客体,是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的临界点。
7、计税依据:也称税基,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8、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9、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时开始征税的临界点。
10、免征额: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中免予征税的数额11、流转税:是指以商品生产、流通的商品销售收入额或提供劳务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12、所得税:是指以纳税人的纯收益额或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13、财产税:是指以特定财产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14、行为税:是指以特定的行为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15、税务机关:是指依法设立,代表国家行使税收权利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
16、税务机关组织(机制)制度:是规定各级政府税务机关的具体构成机构和各机构的职能,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法律制度。
17、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国家规定的代理权限和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18、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税收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
19、纳税申报(制度):是规定纳税人在发生法定的纳税义务后,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按规定的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的书面报告的法律制度20、纳税申报期限(制度);是规定纳税主体必须依法办理纳税申报的具体时限的法律制度。
税法常用易混淆名词概念的涵义解析
税法常用易混淆名词概念的涵义解析税法作为一门复杂的法律学科,其中包含了大量的名词术语。
在实际应用中,有些名词的概念容易被混淆,给税法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本文将对一些常用且易混淆的名词概念进行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税法的相关概念。
1. 纳税人与纳税义务人纳税人是指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个人或企业单位。
纳税人应履行纳税义务,履行申报、缴纳税款和报送相关税务资料等义务。
纳税人的身份可以通过法律、法规等规定来确定。
纳税义务人是指依法应当履行纳税义务的个人或企业单位。
纳税义务人是指定的税收主体,负有报税、缴税等义务。
纳税义务人的身份与纳税人的身份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在很多情况下,纳税人和纳税义务人是同一个人或同一个单位。
但是,也存在一些情况下,纳税人和纳税义务人是不同的。
例如,某些情况下,代理人代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这时纳税人和纳税义务人就有所区别。
2. 税务登记与纳税登记税务登记是指依法确认纳税人或纳税义务人的纳税人身份和纳税义务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基础,纳税人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税务登记。
纳税登记是指纳税人按照法律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登记纳税人身份的行为。
纳税登记是在税务登记机关进行的,纳税人必须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登记材料,进行纳税登记。
税务登记和纳税登记的主要区别在于主体和行为的不同。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法确认纳税人身份的行为,纳税登记是纳税人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登记纳税人身份的行为。
3. 应税与免税应税是指依据税法的规定,根据一定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税款金额。
符合税法规定的收入、财产等应纳税的事项都属于应税。
免税是指根据税法的规定,某些特定的收入、财产等不需要纳税的情况。
免税是在税法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不缴纳相关税款。
应税和免税两个概念都是根据税法规定而来的,其区别在于是否需要纳税的问题。
如若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限制,某一事项符合免税规定,则可以免去对应的税款,否则就需要按照应税的原则缴税。
易混淆的十个财税基本常识
易混淆的十个财税基本常识1、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和账面净值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通常是资产类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后的净额。
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
账面净值是指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累计折旧(不扣除减值准备金额)例如:xx年1月18日内蒙古安泰集团有限公司外购化学反应器具一套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2000万元,2016年累计折旧10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0万元,请问2016年末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账目余额、账面净值分别是多少?解答账面价值=2000-100-200=1700账面余额=2000-0-0=2000账面净值=2000-100=19002、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
它是指平时对各项实物财产的增减变动都必须根据会计凭证逐日逐笔地在有关账薄中登记,并随时结算出其账面结存数量的一种盘存方法。
采用这种盘存方法,需按实物财产的项目设置数量金额式明细账并详细记录,以便及时地反映各项实物财产的收入、发出和结存的情况。
其优点:是有利于加强对实物财产的管理;不足之处:日常的工作量较大。
实地盘存制又称“定期盘存制”,也叫“以存计销制”或“依存计耗制”。
它是指平时只在账薄记录中登记各项实物财产的增加数,不登记减少数,期末通过实物盘点来确定其实有数并据以倒算出本期实物财产减少数的一种盘存方法。
其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减少数=期初结存数+本期增加数-期末实有数。
优点:实地盘存制可以简化日常工作缺点:不能随时反映库存财产物资的发出结存情况,也不利于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
例如:一般来说有些企业的领料平时是无法准确计量数量的,你比如酒店厨房领用的调料,矿山企业耗用的精料,炼焦企业好用的精煤等等,但是如果期末计量库存数量是相对来说是简单,所以使用实地盘存制,倒逼本期的使用量是合理的。
3、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说白了就是计算和主营业务收入有关赊销的往来核算,而其他应收款是核算与其主营业务无关的往来。
容易混淆的支出类税务专业术语解析
纳税类纳税辅导、纳税人要和主管税务机关就涉税问题进行表述和交涉, 或日常纳税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沟通和交流前应当对税 务专业术语以予准确把握,并在此基础上对税收政策法规能 够熟练掌握和运用,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税务人士专业特长, 进而维护纳税人正当合法的税收权益。
当前,纳税人在理解 和执行实施税收政策法规时,对一些税务专业术语容易混 淆。
基于此,笔者现将容易混清的支出类税务专业术语进行 归集、梳理、分析、总结,提供给纳税人参考和借鉴。
一、增值税支出类专业术语解析1.加计抵减。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 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此项政策称为加计抵减政策。
加计抵减 须同时满足的条件:行业要求: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 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的纳税人。
四项服务的具 4. 留抵税额抵减。
留抵税额,是指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 额留待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核算应纳增值税税额时,本期的进项税额大于本期的销项税额,差额便是期 末留抵税额:这部分差额继续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
5. 土地价款扣除。
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 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 价款。
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 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 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 款)+(1+11%)容易混樊其国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 36号印发)执行。
销售额要求:提供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 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
2. 加计扣除。
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计扣除,纳税人购进 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税法名词解释及简答
纳税义务人:又叫纳税主体,是谁发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
1。
代扣代缴义务人:指虽不承担纳税义务,但依照有关规定,在向纳税人支付收入,甲酸货款,收取费用时有义务代扣代缴其他应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代收代缴义务人:只虽不承担纳税义务,但依照有关规定,在向纳税人收取商品或劳务收入时,有义务代收代缴其应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2.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3.税目:是在税法中対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应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的界定。
4。
比例税率:即对统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5。
累进税率:是指随着征税对象数量增大而随之提高的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不同等级的课税对象数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课税数额越大,使用税率越高。
6.超额累进税率:是指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登记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
7。
定额税率:即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
8。
免征额:是征税对象全部数额中规定免予计税的数额,达不到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不征税。
9.起征点:又称“起税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计税的界限。
达到或超过的就起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不征税。
10.一般纳税人:这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11.小规模纳税人: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之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12.混合销售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即涉及货物又设计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税法易混知识点总结
税法易混知识点总结税法是一门复杂的学科,其中包含了许多易混淆的知识点。
本文将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其他税种四个方面,总结税法易混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税法。
一、个人所得税1. 个人所得税的适用对象个人所得税的适用对象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住所、户口或者实际居住超过一定期限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户口且实际居住不超过一定期限的个人。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居住地和工作地常常不一致,容易产生混淆。
2. 纳税期限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是按照纳税年度来计算的。
纳税年度是指从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但在个别情况下,会出现非一般规定的纳税期限,如个人所得税年度收入主要来自一次性收入的情况。
3. 所得来源的分类个人所得税法中将所得来源分为11类,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代征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资产处置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这些所得来源的分类有时会出现交叉与重复,容易使人混淆。
4. 所得额的确定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额包括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额的确定是个人所得税计算的核心环节,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所得额的确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容易出现错误与混淆。
5. 纳税申报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与缴纳是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关键环节。
按照规定,纳税人应当通过纳税申报表提交纳税申报,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计算复杂、资料繁琐等原因,容易出现错误与混淆。
6. 纳税优惠政策为了鼓励个人投资、刺激消费、促进就业等,国家实行了一系列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包括:个人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赡养子女等免征纳税。
在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需要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
二、企业所得税1.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对象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等。
税法第七版的重点名词解释
税法第七版的重点名词解释税法是国家税收管理的法律依据,其中包含了许多专业术语和名词。
税法第七版是对之前版本进行修订和完善后的最新版。
本文将以解释税法第七版的重点名词为主题,介绍其中一些重要的概念和定义。
一、所得税所得税是个人或企业根据其取得的收入支付给国家的一种税种。
在税法第七版中,所得税被明确为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一种税收,用以调节收入分配,满足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涉及到一系列的算法和税率,其中涉及到以下几个重点名词的解释。
1. 收入:指个人或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全部利润、红利、租金、薪水、股票收益等经济利益。
2. 免税额:为了照顾低收入群体,在所得税计算中保留一定金额作为免税额,超过这一金额的收入才需要缴纳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率:根据税法第七版的规定,个人所得税采用分档计税的方式,根据收入水平分为不同的税率档次,从低到高依次为5%、10%、15%、20%、25%、30%。
4. 抵扣:个人或企业可以通过一些合法的方式,如捐款、教育支出、健康保险等,将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抵扣,降低纳税金额。
二、增值税增值税是按照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计算和征收的一种税种。
税法第七版对增值税的规定更加明确,对提供应税服务、销售应税商品的纳税义务人的行为和缴税方式有了详细的界定。
1. 应税服务:增值税是对提供一定服务的个人或企业征收的税种。
增值税法第七版明确规定了哪些服务是应税服务,并给出了相应的征税标准。
2. 应税商品:应税商品是指满足一定条件的商品,销售者按照规定应缴纳增值税。
税法第七版对应税商品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和分类,方便纳税人准确缴税。
3. 进项税额:从其他纳税人处购买应税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时,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即购买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抵减相应销售时应交纳的增值税。
这是增值税征收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
4. 销项税额:指纳税人在销售应税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时实际要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应向国家缴纳的税款。
税法的名词解释
税法的名词解释税法是一门研究税收制度及其实施规范的法律学科。
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科目,税法涉及许多专业术语和名词。
本文将就税法常见名词进行相应解释,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税法的概念和内涵。
一、税收税收是一种政府通过向公民和组织征收的一种强制性财政收入。
税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具有调节和分配财富的功能,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常见的税收种类包括所得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
二、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是负责税收管理和征收的政府机关。
税务机关的职责包括税收政策的制定、纳税人的登记、税收的征管和税法的执行。
税务机关的组织结构通常由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等层级构成。
三、纳税人纳税人是根据税法规定需要向国家缴纳税款的个人和组织。
纳税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纳税人的义务是依法申报和缴纳税款,并配合税务机关的查验和核对工作。
四、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是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的登记手续,以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税务登记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登记、税种登记和账务登记等。
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前提,也是税务机关履行税收管理职责的依据。
五、税额税额是指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缴纳的税金数额。
税额的计算依据包括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基数、税率等因素。
不同的税种和税务政策将会对税额的计算和缴纳方式有所不同。
六、税收征收方式税收征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向纳税人收取税款的方式。
常见的税收征收方式包括直接征收和间接征收。
直接征收是指纳税人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如所得税和财产税;间接征收是指纳税人通过消费或交易行为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如增值税和消费税。
七、税务稽查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务申报和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对的一种管理手段。
稽查旨在发现和防止纳税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税收法律的公平和公正。
税务稽查有不同的形式,包括税务稽查函的核实、税务现场检查等。
税法的名词解释总结
税法的名词解释总结税法是调整国家财政收支平衡的一项重要法律体系,是国家政府实行经济调控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税法中包含众多专业名词,这些名词通常具有特定的含义和用法,对于了解税法的基本原理和实施细节非常重要。
在本文中,将对一些重要的税法名词进行解释和总结,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税法的实质和逻辑。
1. 纳税人纳税人是指依法纳税并缴纳税款的个人、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在税法中,纳税人承担了税收义务,享有纳税人的权利,如合理减税、申请更正报税申报等。
纳税人的身份是税法设计和实施的核心,也是税收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基础。
2. 税基税基是指税务机关确定税款数额的基础,通常是纳税人的应税所得、应税销售额等。
税基的确定直接关系到纳税金额的大小,是税收征管的重要依据。
税基的计算方法可按税法规定或税务机关指导进行,以保证税收的公平和合理。
3. 税率税率是指税收征收的比例或固定金额,常用于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
税率通常由税法规定,根据不同的税种和应税行为而有所不同。
税率的高低和合理性直接关系到税收的公平性和经济效果。
一般来说,税率过高可能导致资金流失和经济不稳定,税率过低则可能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
4. 扣缴扣缴是指纳税义务人根据税法规定,在支付相应款项时从应付金额中直接扣除应缴纳的税款,并将扣除的税款上缴给税务机关。
扣缴制度的实施可以便于税收的征管和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提高了税收的便捷性和实时性。
5. 报税申报报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格或文件,申报其所得、销售额等纳税事项的行为。
报税申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环节,也是税务机关征管工作的重要依据。
纳税人需要按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如有错误需要及时更正,以确保纳税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6. 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是指税法规定的针对特定纳税人或行为的税收减免、退还或者延期缴纳等措施。
税收优惠的目的是鼓励和支持相关产业或行为的发展,同时也能促进经济的稳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税法常用易混淆名词概念解析
税法常用易混淆名词概念解析1 税收优惠系列名词概念涵义解析1.1 免税、不征税、抵税、退税、抵扣“免税”有两种用处。
第一种用在“税收优惠”的专章法规规定中,与“减税”一起统称为“减免税”,在税法中一般有专门条款,是我国各单项税种税收实体法规定的普遍性税收照顾政策,其涵义是指“对本来应该征税的应税项目(或应税劳务),税法规定免予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统称《税收征管法》)将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需要报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和备案类(取消审批手续和不需要报税务机关审批)减免”。
按照税法具体条款规定的内容,又可以分为“免征”(完全免予征收税款)、“暂免征收”(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暂时性免予征收税款)、“酌情减免”(根据实际情况和困难决定是否免予征收税款)、“法定减免”(法律规定的减免)、“特定减免”(特定范围的减免)、“定期减免”(在特定时期内给予减免)、“临时减免”(在一定时期临时性的给予减免)、“经审批后减免征收税款”等各类具体规定。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统称《增值税法》)规定:“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属于“备案类、免征、法定减免”;《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统称《营业税法》)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等服务免征营业税”也属于“备案类、免征、法定减免”、“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则属于“备案类、暂免征收、法定减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简称《契税法》)规定:“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的,酌情减免。
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遇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审批类、法定、酌情减免”;《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简称《车船税法》)不仅专章规定了“法定减免”,如“非机动车船、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还专章规定了“特定减免”,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税、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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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常用易混淆名词概念的涵义解析
【摘要】税法的一系列名词概念在会计实务中容易被混淆和误用。
本文在结合税法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对其涵义进行了解析,有助于会计人员准确理解这些名词概念,正确核算缴纳税款。
【关键词】税法名词概念涵义
会计实务与税法的结合应用已经日益显现出其重要性,但相当一部分会计人员对税法常用名词概念使用不规范、不科学。
究其原因,主要是会计人员对税法相关名词概念的内涵理解不深,断章取义。
这种误解和混淆若处理不好,极易造成“偷税”,面临税收征管部门高额罚款和严厉处罚。
有鉴于此,笔者参考现行各单项税种税收实体法及其实施条例(细则)、《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行政法制的基本原则、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等税收征管部门和两高(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和其他行政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归纳总结,对会计实务中常用的税法相关名词概念做一解析与甄别,管中一窥,以供商榷。
1 税收优惠名词概念涵义解析
1.1 免税、不征税、抵税、退税、抵扣
“免税”有两种用处。
第一种用在“税收优惠”的专章法规规定中,与“减税”一起统称为“减免税”,在税法中一般有专门条款,是我国各单项税种税收实体法规定的普遍性税收照顾政策,其涵义“对本来应该征
税的应税项目(或应税劳务),税法规定免予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统称《税收征管法》)将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需要报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和备案类(取消审批手续和不需要报税务机关审批)减免”。
按照税法条款规定的内容,又可以分为“免征”(完全免予征收税款)、“暂免征收”(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暂时性免予征收税款)、“酌情减免”(根据实际情况和困难决定是否免予征收税款)、“法定减免”(法律规定的减免)、“特定减免”(特定范围的减免)、“定期减免”(在特定时期内给予减免)、“临时减免”(在一定时期临时性的给予减免)、“经审批后减免征收税款”等各类规定。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统称《营业税法》)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等服务免征营业税”属于“备案类、免征、法定减免”、“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则属于“备案类、暂免征收、法定减免”;《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简称《车船税法》)不仅专章规定“法定减免”,如“非机动车船、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还规定“特定减免”,如“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税、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统称《关税法》)规定“临时减免税”政策:“临时减免税是指以上法定和特定减免税以外的其他减免税,即由国务院根据《海关法》对某个单位、某类商品、某个项目或某批进出口货物的特殊情况,给予特别照顾,一案一批,专文下达的减免税。
”临时减免税一般有单位、品种、期限、金额或数量等限制,其他不能比照执行。
第二种情况用于增值税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政策,即:“对货物出口销售环节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这是把货物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同样视为一个征税环节;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出口时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不征税”指税法规定的不予征税的项目,由于其自身就不是税法规定的应税项目(或应税劳务),当然不予征税。
如《中
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简称《耕地占用税法》)规定:“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
“抵税”除用于上述“免、抵、退”税政策外,还有其他用法:用某方面的金额抵减应纳税额,有时也称之“抵免”。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统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税额抵免”的内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
“退税”与“免、抵、退”政策涵义截然不同,是指税收征收机关在依法征收税款后,发现多征了税款,主动或者依纳税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和办法退回多征的税款。
如果这种退税从国库(国家金库)中退还的,由于国库是财政部门的出纳机关,归口财政部门管理,所以财政管理上称为“退库”。
如《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应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
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
“抵扣”指按照一定的金额标准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如《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期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