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条底线需求
甘肃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标准
类
别
规
模
底线标准
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 参照(小学)标准
参考价格
参考标准及底线要求
《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附表14《农村普通完全小学校舍建筑面积基 本指标》; 《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附表20《农村普通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基 本指标》 《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第五章第四节《生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第 二十八、二十九条;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1.消除D级危房,新建校舍 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2.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 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护栏坚固;3.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 无裸露电线;4.教学用房室内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12.学生宿舍不设在地下 室或半地下室;20.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2M或无线(3G、4G) 4M 10M 20M 20M 30M 1套/校 1套/班 1套/班 1间/12班 12:1 10:1 3:1
各地具体年费咨询电信、移动、联通费用,参考价是参考目前部分市县实际使用资费标准而 定
接入互联网,交互式电子白板、计算机、投影机(或65"交互平板一体机) 接入互联网,教师机1台+学生机45台,(学生机数可根据最大班额调整),兼做图书阅览室 、教师备课室 《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甘政办发[2012]233号)学校计算机拥有量 至少达到小学生机比12∶1,初中生机比10∶1;有供教师使用的计算机,师机比至少达到3∶ 1
食堂设备
教学点、小学、初中 每200名学生配 一套设备
饮水设备 采暖设备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改革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教督函[2015]1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5.05.11
【实施日期】2015.05.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关工作的通
知
(教督函[20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一年多来,各地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要求和刘延东副总理讲话精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但在办学标准确定、项目规划编制、加快审批进度、加强安全管理和落实公开公示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改进和完善。
为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现就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办学标准。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整理汇总、补充
完善出一套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作为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基础。
标准从类别上要涵盖小学、初中、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从内容上要包括校舍、体育场地建设标准和教育技术装备(含图书、仪器)标准,做到条目清晰、简单明了、可操作性强。
标准要充分考虑当地基本办学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城镇化进程对义务教育布局的影响。
对目前内容不全、不清晰或制定年份过久、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需要的,要尽快补充、完善。
各地确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应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教育部备案。
办学条件20条底线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指导,面向贫困地区,聚焦薄弱学校,确保实现“保基本、补短板”工作目标,经研究,提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简称“底线要求”),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底线要求”以《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国家标准、教育行业标准及相关政策文件为基本依据,共计20项。
二、各地应将“底线要求”作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优先保障、必须完成的建设内容,并在实施过程中,以学校为单位予以优先落实。
教学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各地可在“底线要求”基础上,依照相关标准或文件,结合当地实际,提出要求,既要“保底”,也要“限高”,严禁搞超标准豪华建设。
三、各地要把“底线要求”纳入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作为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各地有关部门要把“底线要求”与绩效目标表(见《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制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1)一并作为项目绩效评估依据。
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底线要求”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加强督导检查。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4年7月18日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底线)1.消除D级危房。
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
全面改薄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1.消除D级危房。
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
2.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 度,护栏坚固
3.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
4.教学用房室内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
5.学生1人1桌1椅(凳)
6.按国家标准配置满足教学需求的黑板。
7.设置旗台、旗杆,按要求升国旗。
8.具备适合学生特点的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利于开
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体育活动。
9.因地制宜设置满足校园安全需要的围墙或围栏。
10.新增图书为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正版图书,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和图书使用频率合理确定。
11.有可供开展多媒体教学的教室。
12.学生宿舍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
13.
15.配备开水供应设施设备。
16.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校舍一般设置水冲式厕所。
厕位够用,按1:3设置男女蹲位。
旱厕应按学校专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
17.除特别干旱地区外,寄宿制学校应设置淋浴设施。
18.配置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设置疏散标志。
19.在校门、宿舍等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和报警装置。
宿舍区配备急救箱。
20.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1.建筑物条件:1.1 学校建筑物符合基本安全标准,无严重结构问题。
1.2 学校建筑物有防火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1.3 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通风良好,有足够的自然光线。
1.4 学校设有卫生间,并保持卫生干净。
2.师资力量:2.1 学校拥有足够的教职工,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教学能力。
2.2 学校有保证师生安全的安全管理人员。
2.3 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交流,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教育设施和资源:3.1 学校拥有充足的教育设施,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
3.2 学校提供适合学生学习的课桌、椅子等学习用具。
3.3 学校图书馆、实验室等设施有足够的学习资源和设备。
3.4 学校提供多样化的教育资源,如电脑、网络、多媒体设备等。
4.教育质量保障:4.1 学校实行科学的学生评价制度,包括考试、作业、课堂表现等。
4.2 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4.3 学校定期进行学生学习情况的调研和分析。
4.4 学校建立有效的家校合作机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5.校园安全:5.1 学校建立健全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5.2 学校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演练和应急疏散训练。
5.3 学校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和监控。
6.学生健康管理:6.1 学校定期开展体检,关注学生身体健康。
6.2 学校提供良好的营养饮食,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
6.3 学校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7.校园文化建设:7.1 学校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
7.2 学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友善的校园氛围。
7.3 学校设立荣誉激励机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8.1 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
8.2 学校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资助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附件:- 学校建筑物安全检查记录表-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师资队伍整体状况统计表- 学校资产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指法律规定的必须接受的基础教育阶段。
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报告
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报告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自查报告xxx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专项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委办〔20xx〕9号)、xxx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20xx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x教督委办〔20xx〕5号)要求,我区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对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项目”(以下简称“全面改薄”)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底线要求”达标情况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底线要求的通知》要求,我区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了三个专项督导组,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在督导过程中以学校为单位落实“底线要求”,对包括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在内的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满足基本教学和生活需要的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
经查,我区义务教育学校(10所初级中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7所中心小学校、19所教学点)“20条底线”要求全部达标。
对照标准具体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一)校园校舍方面xxx市xxx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项目的实施,消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D级危房。
所有校舍建设均按国家标准进行建设,校舍选址、抗震设防标准、校舍楼梯、室内外安全、室内采光照明、应急疏散图标、应急避险场所、围墙建设、厕所蹲位的设置、学生宿舍的位置、淋浴设施、体育场地建设、监控急救设施的安装均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出具备案书后现已投入使用。
(二)设备设施方面xxx市xxx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项目的实施,补充和完善了xxx区义务教育阶段设备的不足,所有达到政府采购条的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一、学校基础设施条件1.学校场地面积不得低于每个教学班(含实验教室)30平方米。
2.学校必须有配备教学用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活动室等必要的功能室。
二、师资力量条件3.每个班级必须有一名正式的班主任教师。
4.学校必须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教师,确保每门课程的教学质量。
三、课程设置条件5.学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设置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6.学校必须配备教学所需的教材和教具。
四、教学设备条件7.学校必须配备符合教学需要的教学设备,例如电教设备、实验用具、体育器材等。
五、教学管理条件8.学校必须建立完善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评价制度。
9.学校必须遵守教学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教学秩序和教学纪律。
六、学生条件10.学校必须接收符合年龄要求、身心健康的学生,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学生信息登记和管理。
七、安全保障条件11.学校必须具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12.学校必须制定并执行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八、卫生条件13.学校必须保持校园内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
14.学校必须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手设施和卫生用品。
九、食堂条件15.学校食堂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测。
16.学校食堂必须配备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餐具、设备和厨具。
十、校车条件17.学校必须配备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校车,并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施。
18.学校必须确保校车司机具备驾驶资格,并进行定期的校车安全检测。
附件:-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详细标准》附表法律名词及注释:-义务教育:指国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的基本教育。
- 基本办学条件:指学校必须满足的最低标准和要求。
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
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作者:来源:《基础教育参考》2014年第03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重要意义近些年来,国家逐步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等一系列教育重大工程项目,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但是,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办学成本较高,教学条件较差,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不足,村小和教学点运转比较困难,教师队伍不够稳定,辍学率相对较高,仍然是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不让贫困家庭孩子输在成长“起点”,既是守住“保基本”民生底线、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力措施,也是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关乎国家长远发展。
二、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二)实施原则。
覆盖贫困地区,聚焦薄弱学校。
从困难地方做起,从薄弱环节入手,主要面向农村,立足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不得将教育资金资源向少数优质学校集中。
坚持勤俭办学,满足基本需要。
按照勤俭办教育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需要,杜绝超标准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最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最新)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统称两类学校)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办好两类学校,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要求,是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举措。
近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不断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两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但两类学校仍是教育的短板,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
为切实解决两类学校发展滞后问题,努力办好公平优质的农村义务教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履行法定职责,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坚持底线思维,实施底部攻坚,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把基础教育越办越好,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统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学校建设,优化农村教育规划布局,科学合理设置两类学校,妥善处理好学生就近上学与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关系,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重点保障,兜住底线。
坚持优先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公共资源配置对两类学校重点保障。
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立足省情、县情、校情,从最迫切的需求入手,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装备配备,补齐两类学校办学条件短板。
加强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切实保障两类学校正常运行。
内涵发展,提高质量。
加强两类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深化育人模式改革,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配齐配强乡村教师,大力提高乡村教师素质,运用“互联网+教育”方式,全面提升办学水平。
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
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布日期】2013.12.31•【文号】教基一[2013]10号•【施行日期】2013.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2013]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重要意义近些年来,国家逐步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等一系列教育重大工程项目,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但是,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办学成本较高,教学条件较差,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不足,村小和教学点运转比较困难,教师队伍不够稳定,辍学率相对较高,仍然是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不让贫困家庭孩子输在成长“起点”,既是守住“保基本”民生底线、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力措施,也是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关乎国家长远发展。
二、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
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期刊名称】《基础教育参考》
【年(卷),期】2014(000)003
【摘要】教基一[2013]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出以下意见。
【总页数】3页(P3-5)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意见的通知
2.《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问题解答
3.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
4.切实改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面貌——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实施《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答记者问
5.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扩充义务教育资源项目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条底线需求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附件3:
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需求
1.消除D级危房。
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
2.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护栏坚固。
3.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
4.教学用房室内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
5.学生1人1桌1椅(凳)。
6.按国家标准配置满足教学需求的黑板。
7.设置旗台、旗杆,按要求升国旗。
8.具备适合学生特点的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利于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体育活动。
9.因地制宜设置满足校园安全需要的围墙或围栏。
10.新增图书为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正版图书,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和图书使用频率合理确定。
11.有可供开展多媒体教学的教室。
12.学生宿舍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3.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
14.寄宿制学校或供餐学校具备食品制作或加热条件。
15.配备开水供应设施设备。
16.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校舍一般设置水冲式厕所。
厕位够用,按1:3设置男女蹲位。
旱厕应按学校专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
17.除特别干旱地区外,寄宿制学校应设置淋浴设施。
18.配置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设置疏散标志。
19.在校门、宿舍等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和报警装置。
宿舍区配备急救箱。
20.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