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规划二次公示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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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总体规划(2006-2020)

烟台市总体规划(2006-2020)

第1章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为促进烟台市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编制《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3)《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1996-2010年)》;(4)《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2005年);(5)《山东省海岸带规划》(2005年);(6)《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年)》;(7)国家、省、市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第3条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五个统筹”的基本原则,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烟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第4条规划重点(1)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2)科学合理地调整市域城镇体系结构,统筹城乡健康发展。

(3)调整、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培育区域性中心城市。

(4)明确城市绿地系统、结构和布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5)做好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和综合防灾规划。

(6)统筹规划社会服务设施,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7)发展高效便捷的城市交通体系。

(8)塑造城市特色。

第5条城市规划区烟台城市规划区的范围为:烟台市五区(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福山区、开发区)的全部行政区划范围和桃村镇,总面积约为3002平方公里。

第6条规划期限本规划的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6-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0年以后。

第7条强制性内容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第2章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第8条城市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把烟台建设成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港口城市和富有历史、人文、山海特色的滨海旅游城市。

到2010年,烟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预计全市生产总值达到40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3%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7000美元左右,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经济增长方式明显转变,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城镇化水平达到60%,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和谐社会初见成效。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27•【字号】烟政办字〔2024〕36号•【施行日期】2024.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24〕36号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烟台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5月27日烟台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建发〔2023〕3号),全面推进我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着力提高住房品质,推动住宅从“规模型”向“品质型”、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助力房地产业向高品质、可持续发展新模式转型,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为目标,从“质量安全、绿色低碳、功能复合、美好宜居、智慧科技、烟台特色”六个维度不断探索“好房子·烟台造”样板经验,实现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好社区到好城区,进而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打造全国高品质住宅先进城市示范样板。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完善政策机制,丰富激励措施,做好投融资渠道、土地供应、项目审批等服务保障。

注重激发市场主体的投资活力和创新活力,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由传统住宅开发向集约复合的高品质住宅开发转变。

(二)聚焦需求,分类施策。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的高品质住宅推进机制,明确高品质住宅标准,打造包括保障房、刚需房、人才定制房、改善类住房等不同类型的高品质住宅项目。

(三)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按照“试点探索、形成经验、以点带面、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典型引领作用,支持示范项目申报国家级奖项,加强高品质住宅相关技术推广应用。

烟台市外夹河(东珠岩-入海口)东岸

烟台市外夹河(东珠岩-入海口)东岸

烟台市外夹河(东珠岩-入海口)东岸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任务书烟台市夹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OO九年七月一、规划区片概况规划区片位于烟台市中部,外夹河、大沽夹河及东岸区片。

夹河是烟台市最大的河流湿地和水库湿地的综合体,随着烟台市“生态富民强市”发展战略的实施,市委市政府把夹河湿地流域综合治理列入“十一五”规划,将夹河滨水区建设工作作为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夹河滨水区建设工作使夹河作为烟台市母亲河的重要地域特色得以体现,以此塑造可感知的城市环境形象,使烟台城市"山、海、城、岛、河"的景观特色更加有机的融合,也使夹河的建设真正成为烟台五区融合的重要纽带。

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地段位于芝罘区境内,南侧紧临莱山机场,西侧与福山区及开发区隔河相望,是烟台市五区融合的重要地段。

规划范围为:南起东珠岩夹河,北至入海口,东起铁路线、青年南路及芝罘区东界,西至夹河,规划占地约40平方公里,其中可建设用地22平方公里,水域面积3平方公里,绿化用地15平方公里。

具体范围详见所附图纸。

三、设计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二)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三)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四)《烟台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五)《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六)已批准的其他各类相关规划(七)参考规划《烟台市夹河滨水区概念性规划设计》四、设计目标和内容结合夹河滨水景观带的规划设计,恢复、保护、提升现有的生态环境,在保证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整合周边地区的建设,提升周边地块的土地价值,塑造全新的滨河城市景观。

本次规划包括两方面内容:外夹河东岸可建设区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夹河东岸滨水区的景观规划。

五、设计原则(一)可持续发展原则。

规划既要充分重视夹河在城市中的地理和环境特色,又要充分体现未来烟台现代化海滨城市的发展特点,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保证该区片有一个高质量的生态、生活和生产环境。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赁服务成交公告
有限公司
3.7
2022-03-22
TOP5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车辆租 烟台浩宇汽车服务
赁服务成交公告
有限公司
2.9
2022-11-07
TOP6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车辆租 烟台浩宇汽车服务
赁服务成交公告
有限公司
2.7
2022-11-29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2 日 生成
3.5%
同比增长:-35.2%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2-12~2023-02):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2 日 生成
1/27
近 3 年(2020-03~2023-02):
4/27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7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车辆租 烟台凯利汽车服务
赁服务成交公告
有限公司
2.6
2022-08-10
TOP8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车辆租 烟台悦达汽车租赁
赁服务成交公告
服务有限公司
2.3
2022-08-10
TOP9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车辆租 烟台东霖会议服务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61.4%。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4 个。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2 日 生成

烟台到济南动车年底开通

烟台到济南动车年底开通

烟台到济南动车年底开通,蓬莱国际机场下月试飞重点项目,是一座城市发展的“硬支撑”。

眼下,事关烟台未来的一个个重点项目,呈现出多点开花、全速推进的局面。

昨日,市政府召开市级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200个市级重点项目共完成投资1 020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0.6%。

明年9月,城际铁路通青岛烟台市地理位置优越,公路、铁路、民航、水运、管道五种运输方式齐全,海陆空基础设施建设齐头并进。

在铁路建设方面,目前烟台境内在建铁路2条,分别是青烟威荣城际铁路和龙口-烟台铁路。

已列入《山东省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2020年实施铁路2条,分别是潍坊-莱西高铁和青岛-莱阳-海阳城际铁路。

环渤海高铁列入2030年远期规划实施铁路,中韩铁路轮渡、渤海海峡跨海通道等项目正在推进前期研究论证工作。

青荣城际铁路,烟台境内设莱阳、海阳北、桃村北、烟台南、牟平、官庄及烟台等7个车站。

至8月15日,全线累计完成投资294亿元,站房、四电工程已全面开工;轨道铺轨分别从莱西、威海两个方向,以每天8公里的速度向烟台方向推进。

计划8月底全线铺轨完成,10月初联合调试,年底开通济南方向,2015年9月开通青岛方向。

建成后,列车将在即墨市北直接接入胶济客专,跨线行驶到达济南,进入全国高铁网、通达全国。

6月份,市政府出台了城际铁路交通走廊和国际机场周边产业发展规划,提前对产业发展进行谋篇布局。

龙烟铁路与德大铁路、大莱龙铁路共同组成了德龙烟铁路。

日前,德大铁路全线贯通,年内即可通车。

大莱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修编等前期工作,计划年内开工。

龙烟铁路,总投资约63亿元,国铁一级,单线预留双线,全长约113公里,途经龙口、蓬莱和开发区、福山区、芝罘区五个县市区,时速160公里预留到200公里,电气化客货共线铁路,远期年货运能力为5000万吨。

去年底开工建设,今年计划完成投资19亿元,重点推进隧道、路基和桥梁工程建设。

目前已完成投资9.3亿元,路基完成总设计量的32.9%,桥梁完成17.4%,隧道完成25.1%,预计2016年投入使用。

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30618试行)(1)

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30618试行)(1)

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第一节用地规划第二节建筑容量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第三章建筑工程规划第一节建筑间距第二节建筑层高与建筑面积第三节日照分析第四节建筑退让第五节地下空间利用第四章生态及建筑绿化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第一节道路交通第二节道路交叉口第三节停车场第六章城市风貌及建筑景观第一节城市风貌保护第二节建筑景观控制第七章市政设施规划第一节市政设施第二节管线综合第八章村镇规划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烟台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社会和谐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产和烟台特色风貌,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四条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各区、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第一节用地规划第五条城乡用地分类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按照以中类和小类为主、大类为辅的分类方式对用地性质实施规划管理。

第六条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第七条建设用地规划应遵循兼容性原则,促进土地使用功能的有效混合。

用地兼容要求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定,并在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中明确。

第二节建筑容量第八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应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其建筑容量可参照本规定确定。

第九条居住用地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应符合下表规定:注:1、当用地规模大于小区规模、小于居住区规模时,按居住区选用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当用地规模大于两个组团规模时,按居住小区选用控制指标;当用地规模大于一个组团规模、小于两个组团规模时,按组团选用控制指标。

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6-2023)及线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6-2023)及线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6-2023)及线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委托单位:轨道交通集团评价单位: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二○一六年四月1 总论1.1 规划名称及项目背景规划名称:《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6-2023)》(以下简称第二轮建设规划),《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以下简称线网规划修编)。

市作为省省会,位于省中西部,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环渤海地区南翼的中心城市。

目前,市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城市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截至2015 年12 月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67.52 万辆,道路交通压力逐年增加,早、晚高峰时间道路拥堵现象加剧,交通问题日益显著。

市公共交通整体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公交优先落实不够。

汽车保有量快速增加,80%道路空间资源由20%小汽车交通占用,城市公交投资占通建设的比重不到10%,机动车排放尾气占空气总污染物1/4以上。

公交线网中心区重复系数过大而外围新兴公交线网覆盖不足,BRT 系统现状运营效率和客量均较低,难以承担大运量的公交出行需求。

建立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公共交通体系才能解决未来所面临的交通问题。

《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5-2019)》于2015年1月获批,规划包括R1、R2一期、R3一期共3条线,总长80.6km。

《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于2013年获市政府批复,远景线网共由9条线路构成,线网长332km,车站155座,其中换乘站30座。

2015年11月,对《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进行修编,并完成了《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该成果已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上报住建部。

第二轮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于2015年11月正式启动,除结合第一轮建设规划对R2线一期进行调整外,新建项目包含环线(36.5km)、R2线西延(9.7km)、M1线(29.9km)、M2线(26.6km)、M3线(43.2km)、M4线(33.4km),R1线北延(2.6km),R3线北延(12.2km),共约194.1km。

《环渤海地区山东省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调整》

《环渤海地区山东省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调整》
2-7
环渤海地区山东省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
(2)远期项目 ①济宁—菏泽城际
济宁—菏泽城际是泰安至济宁城际的延伸,从济宁引出后,并行在既有菏日铁路 北侧,经嘉祥县、巨野县,跨过菏泽外环公路进入菏泽市,线路长度 118km。
菏泽至兰考快速线路从菏泽引出,与泰安至济宁至菏泽城际线路衔接,基本并行 菏泽至兰考高速公路,向西南延伸至河南境内,与兰考市连接。本线增加了省际之间 的人员交流,在山东境内线路长度 48km。
沿线 两侧各 10km
沿线
水土流失
沿线
水环境
地表水 水源保护区
沿线 两侧各 5km
地质灾害
滑坡、泥石流、崩塌等
1km
大气环境Leabharlann 大气沿线声环境
噪声
沿线
交通安全
沿线
旅游开发 就业
正面影响:路线两侧各 10km 负面影响:路线两侧各 500m
沿线乡镇
社会环境
通达性 矿产资源
整个区域 路线两侧各 1km
文物保护
②济南至滨州城际(济南—机场段)
本线定位为城际铁路,拉近了黄河三角州主要城市滨州与省会济南之间的时空距
2-5
环渤海地区山东省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
离,可以有效促进黄河三角州的开发。 线路从济南东站引出,经遥墙机场,济阳,高青,跨过黄河后进入滨州市,线路
长度 129km。其中济南—机场段 30km 近期建设。 吸引范围内除济南、滨州、东营等重要城市外,研究年度 20 万人以上规模的城
2-1
环渤海地区山东省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
表 1-1 环渤海地区山东省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30618试行)

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30618试行)

实用文档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第一节用地规划第二节建筑容量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第三章建筑工程规划第一节建筑间距第二节建筑层高与建筑面积第三节日照分析第四节建筑退让第五节地下空间利用第四章生态及建筑绿化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第一节道路交通第二节道路交叉口第三节停车场第六章城市风貌及建筑景观第一节城市风貌保护第二节建筑景观控制第七章市政设施规划第一节市政设施第二节管线综合第八章村镇规划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烟台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社会和谐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产和烟台特色风貌,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四条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各区、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第一节用地规划第五条城乡用地分类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按照以中类和小类为主、大类为辅的分类方式对用地性质实施规划管理。

第六条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第七条建设用地规划应遵循兼容性原则,促进土地使用功能的有效混合。

用地兼容要求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定,并在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中明确。

第二节建筑容量第八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应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其建筑容量可参照本规定确定。

第九条居住用地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应符合下表规定: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多层住宅用地规模(ha) 60-140 20-40 1.6-7 容积率≤1.2 ≤1.3 ≤1.4 建筑密度≤20% ≤22% ≤25%中高层住宅(7-9层)用地规模(ha) 50-130 15-35 1.4-6 容积率≤1.3 ≤1.5 ≤1.8 建筑密度≤20% ≤22% ≤24%高层住宅(≤18层)用地规模(ha) 50-130 10-22 1-4 容积率≤1.8 ≤2.0 ≤2.4 建筑密度≤18% ≤20% ≤22%高层住宅(>18层)用地规模(ha)50-130 10-22 1-4 容积率≤2.2 ≤2.6 ≤3.0 建筑密度≤16% ≤18% ≤20%注:1、当用地规模大于小区规模、小于居住区规模时,按居住区选用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当用地规模大于两个组团规模时,按居住小区选用控制指标;当用地规模大于一个组团规模、小于两个组团规模时,按组团选用控制指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投资估算指标》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24.04.08
•【文号】建办标〔2024〕18号
•【施行日期】2024.07.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估
算指标》的通知
建办标〔2024〕18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满足相关建设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需要,我部组织修订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估算指标》(ZYA3-12-2024),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原《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估算指标》(GCG101-2008)同时废止。

本指标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4月8日附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轨道交通工程进度管理体系的建立

轨道交通工程进度管理体系的建立

计、|‘工圈设计甘捌 ):
麓工准鲁阶段 (拆迁、招投标 三遁
一 平 … … ):


麓工阶段 (子项 1、子项 2……)
逞警阶段 (调试 、试运营 、正式运营 )
图 l进 度 目标体系构建图 (1)依据项 目任务书确定的项 目总工期 ,制定城市轨 道交通 工程 项
里程碑 事件对城市轨道交通项 目的影 响更 大 ,直 接影 响工程进度 , 不仅为高层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 ,而且还 常常赋予这些 活动以重大的 政治意义和历史意义,也为社会公众所关注。因此在这类项 目的里程碑 事件的分析和确定过程 中应关注 :工程技术 系统的构成和完整性 ;工程 阶段成果的工作 内容和适宜 的工期 ;已完类 似工程 的经验 和教训 ;重 大 节 日或 重 大历 史 事 件 对 项 目进 度 的 要 求 等 等 。
项 目任务书 卜… … … 一一 确定礓目总工期
项目总进度计划 I-… … … 一一 确定进度控制总目标
项目分骱黜生度计划: I

设计、麓工准备阶段、麓L一 一 … 确定分骱段进度拄爿目标
工阶段、运营阶蜃

项 目各阶段详期进度计划: {暨计 (茸体 {壁计 、韧步设计 、拄 来设
(2)工作界面的研究 。随着项 目目标设计 、规划 、详 细设计和计划工 作 的进展 ,项 目在不同阶段 的工作界面逐步清晰 ,各个界面之间的搭接 关系 、信息沟通渠 道随之 建立起 来 ,为进度 目标的实现打下 良好的基 础 。否则 ,对于如此 复杂 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 目,即使有很好的设计 、 咨询 、施 工队伍 ,如果不理 清工作界面 ,整个 管理将处于杂乱无章 的局
科技信息
工程 技 术

00 烟台凤凰台北

00 烟台凤凰台北

烟台市芝罘区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烟台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凤凰台路片区1 相关规划2 基地现状3 重点问题4 规划策略5 项目定位6 初步方案☐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烟台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烟台市“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烟台市芝罘区中小学布点规划(2007-2020)☐烟台市只楚片区及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区☐烟台外夹河东岸控制性详细规划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规划范围内,用地性质主要为居住用地、医院用地、烟台电厂用地及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只楚路北侧,珠玑站周边主要为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范围外,北部主要为居住用地,通过楚风四街与北部商业中心联系,西侧和南侧均为商业用地。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小结:总体规划保留现状电厂、医院、只楚小区等。

电厂东路以东用地性质变动较大,主要为居住、交通设施、公用设施用地。

烟台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地铁四号线沿只楚路、化工路、红旗西路通过本区域,在规划范围内为地下轨道,并规划设置楚凤站、只楚站、红旗西路三个站。

☐ 只楚路与化工路交叉口现状为单侧互通立交;红旗西路与化工路交叉口拟建半互通立交或分离立交。

小结:地铁站点的选址对规划范围内用地的布局影响较大,此外,红旗西路与化工路交叉口的形式,对周边用地布局也有一定影响。

地下轨道地面轨道互通立交半互通立交三个站点烟台市“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规划范围内,用地性质主要为公共绿地、电厂及居住用地,取消珠玑站。

☐规划范围外,北侧和南侧主要为居住用地,西侧为一类工业用地。

规划通过楚风四街与北部商业中心联系。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小结:本规划对现状的分析认知较弱,整体而言,参考意义不大。

烟台市芝罘区中小学布点规划(2007-2020)☐ 规划范围内学校:1、十四中 (初中、现状)2、只楚小学 (现状)3、凤凰台四小 (未建)4、凤凰台三小 (规划)☐ 规划范围周边学校:1、只楚、凤凰台、珠玑三个高中(规划)2、芝水、凤凰台、新桥、珠玑四个初中 (规划)3、凤凰台小学 (现状)4、周边其余小学均为规划小结:规划范围内部及外围现状学校有十四中、只楚小学、凤凰台小学,凤凰台四小场地已有未建,其余均为规划学校,教育设施配套亟待完善。

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30618试行)

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30618试行)

实用文档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第一节用地规划第二节建筑容量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第三章建筑工程规划第一节建筑间距第二节建筑层高与建筑面积第三节日照分析第四节建筑退让第五节地下空间利用第四章生态及建筑绿化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第一节道路交通第二节道路交叉口第三节停车场第六章城市风貌及建筑景观第一节城市风貌保护第二节建筑景观控制第七章市政设施规划第一节市政设施第二节管线综合第八章村镇规划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烟台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社会和谐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产和烟台特色风貌,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四条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各区、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第一节用地规划第五条城乡用地分类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按照以中类和小类为主、大类为辅的分类方式对用地性质实施规划管理。

第六条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第七条建设用地规划应遵循兼容性原则,促进土地使用功能的有效混合。

用地兼容要求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定,并在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中明确。

第二节建筑容量第八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应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其建筑容量可参照本规定确定。

第九条居住用地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应符合下表规定: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多层住宅用地规模(ha) 60-140 20-40 1.6-7 容积率≤1.2 ≤1.3 ≤1.4 建筑密度≤20% ≤22% ≤25%中高层住宅(7-9层)用地规模(ha) 50-130 15-35 1.4-6 容积率≤1.3 ≤1.5 ≤1.8 建筑密度≤20% ≤22% ≤24%高层住宅(≤18层)用地规模(ha) 50-130 10-22 1-4 容积率≤1.8 ≤2.0 ≤2.4 建筑密度≤18% ≤20% ≤22%高层住宅(>18层)用地规模(ha)50-130 10-22 1-4 容积率≤2.2 ≤2.6 ≤3.0 建筑密度≤16% ≤18% ≤20%注:1、当用地规模大于小区规模、小于居住区规模时,按居住区选用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当用地规模大于两个组团规模时,按居住小区选用控制指标;当用地规模大于一个组团规模、小于两个组团规模时,按组团选用控制指标。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烟政办发〔2019〕13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烟政办发〔2019〕13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烟政办发〔2019〕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31日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为规范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切实提高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效益和效率,根据市区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及条件(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工程适用于市级公共财力投资和市级融资公司代市政府融资建设的公共服务工程,主要包括:1.新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工程;2.新建重点公用设施工程;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服务工程;4.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民政等公益事业工程;5.代市政府融资的部分公共服务工程;6.水利、港口、铁路、轨道交通、公路和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特殊要求等工程除外。

(二)具备条件。

工程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

二、项目的提出和确定(一)项目的提出。

一般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负责按相关程序完成项目前期决策、建设规模及标准确定、规划选址协调、资金来源落实等前期工作。

(二)项目的确定。

项目主管部门应于每年8月底前将工程基本材料、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相关决策文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程序提报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后,纳入下一年度市区城建重点项目计划。

烟台6条轨道交通线规划

烟台6条轨道交通线规划

烟台6条轨道交通线规划:采用“放射+L形”结构轨道交通线规划图胶东在线8月10日讯 9日,从烟台市规划部门传来消息,烟台轨道交通线规划敲定,规划采用“放射+L形”结构,由6条线路组成,线路总长约235km,设站146座,其中换乘站15座。

为满足烟台未来城市交通需求的快速增长、缓解烟台中心城区的交通矛盾、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引导城市土地的高效开发和利用,2009年5月市规划局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标,确定由南京市交通规划研究所编制完成了烟台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2010年12月,烟台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通过国内知名专家评审。

2012年11月该规划又报经烟台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第31次会议审定,并于2013年3月19日报市政府审批通过。

1号线:为东西向骨干线,线路长47km,设37座站。

起自长江路的西端,沿长江路、幸福南路、芝罘屯路经过烟台火车站,沿海港路、南大街、二马路、观海路、迎春大街,终点设在莱山机场东侧。

2号线:为南北向骨干线路,线路长约58km,设36座站。

起自烟大轮渡码头,沿环海路穿过烟台火车站后,沿大海阳路、机场路向南,到达城际铁路烟台南站,沿成龙线、北关大街,终点设在金山湾。

3号线:为外围联络环线,线路长约30km,设21座站。

起自开发区金沙滩,沿香山路、衡山路、福海路、港城大街到达体育公园。

4号线:为中心区加密线,线路长约20km,设15座站。

起自福山小杨家村,沿永达街、红旗西路、只楚路、南大街,终点站设在文化中心。

5号线:干线为外围快线,线路长约36km,设16座站,起自1号线的工商学院站,沿观海路、荣乌高速北侧,经过城际铁路牟平站后继续向东至金山湾。

6号线:为外围快线,线路长38km,设16座站。

起自蓬莱国际机场,沿206国道、福莱大街终点站设在河滨路。

“六线”标定技术要求

“六线”标定技术要求

附件二:“六线”标定技术规定“六线”指“道路红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城市绿线和城市橙线(城市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线)。

“六线”的规划标定是控制性规划的一项重要刚性规划内容,也是控制性规划的最基础性工作。

为规范“六线”的规划标定,依照相关规范、规定及办法,结合烟台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要求。

1.规划依据“六线”的规划标定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为依据,以原有规划控制的资料为基础,与既有相关规划相衔接,符合以下标准和规范的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xx防洪工程设计规范》《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2002版)《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94)《xx蓝线管理办法》《xx绿线管理办法》《xx紫线管理办法》《xx黄线管理办法》2.规划内容2.1道路红线确定公路、城市道路的中心线、红线位置、宽度及交叉口用地范围;确定公路、城市道路两侧规划绿化带控制线;确定铁路用地线及两侧规划绿化带控制线。

2.2城市蓝线划定河湖水体、湿地的边界、保护范围界线;划定河道中心线、河道上口线、河道保护线。

2.3城市黄线划定轨道交通线位、站位及保护控制范围;确定公交首末站、换乘枢纽、公交运营及车辆维修保养设施的控制范围;确定出租汽车停车场、大型公共停车场、城市水运码头、机场、城市交通广场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控制范围。

确定城市气源、燃气储配站等供燃气设施和城市发电厂、区域变电所(站)、市区变电所(站)等供电设施的控制范围;确定35kv以上电力架空线及其高压走廊保护线,确定各类高压输送管道(输油、输气等)线及其走廊保护线。

确定取水工程设施(取水点、取水构筑物及一级泵站)、水处理工程设施等城市供水设施的控制范围。

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第一节用地规划第二节建筑容量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第三章建筑工程规划第一节建筑间距第二节建筑层高与建筑面积第三节日照分析第四节建筑退让第五节地下空间利用第四章生态及建筑绿化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第一节道路交通第二节道路交叉口第三节停车场第六章城市风貌及建筑景观第一节城市风貌保护第二节建筑景观控制第七章市政设施规划第一节市政设施第二节管线综合第八章村镇规划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烟台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社会和谐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产和烟台特色风貌,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四条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各区、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第一节用地规划第五条城乡用地分类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按照以中类和小类为主、大类为辅的分类方式对用地性质实施规划管理。

第六条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第七条建设用地规划应遵循兼容性原则,促进土地使用功能的有效混合。

用地兼容要求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定,并在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中明确。

第二节建筑容量第八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应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其建筑容量可参照本规定确定。

第九条居住用地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应符合下表规定:注:1、当用地规模大于小区规模、小于居住区规模时,按居住区选用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当用地规模大于两个组团规模时,按居住小区选用控制指标;当用地规模大于一个组团规模、小于两个组团规模时,按组团选用控制指标。

烟台海阳至凤城铁路招标公示

烟台海阳至凤城铁路招标公示

烟台海阳至凤城铁路招标公示一、引言近日,烟台海阳至凤城铁路招标公示正式发布,这意味着这一重要交通项目进入了实质性推进阶段。

本文将对该项目进行简要介绍,并为大家提供投标注意事项,以帮助各方了解并参与此次招标。

二、海阳至凤城铁路项目概况1.线路长度海阳至凤城铁路全长约XX公里,起点位于海阳市,终点位于凤城市。

线路途经若干站点,连接沿线各地,为乘客和货物提供便捷运输服务。

2.沿途站点根据初步规划,线路沿途设置站点包括:海阳站、XX站、XX站等。

具体站点设置将根据工程实际需求和地形地貌进行优化调整。

3.工程意义海阳至凤城铁路项目的建设将大大缩短两地之间的交通时间,促进沿线地区经济、旅游、文化等多领域发展。

同时,该项目还将继续完善我国铁路网布局,提高区域交通运输能力。

三、招标公示内容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海阳至凤城铁路项目的全线设计、施工、监理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2.招标条件投标人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并具备类似项目的设计、施工或监理经验。

3.投标报名要求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业绩介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四、项目进展及预计工期1.现阶段进展海阳至凤城铁路项目已完成初步规划、土地预审等前期工作,现正进行招标阶段。

2.预计工期整个项目预计工期为XX个月,具体开工时间将根据招标结果确定。

五、投标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书、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介绍等相关材料。

2.投标截止时间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为XX年XX月XX日。

3.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需递交至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结语海阳至凤城铁路招标公示的发布,预示着这一重要交通项目即将开工建设。

希望广大投资者关注此次招标,积极参与,共同为推动我国铁路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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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6-2022年)及线
网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评价单位: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16年1月
1、规划方案概述
根据《烟台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烟台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远景线网方案由4条线组成,总规模约为200公里。

分为两个功能层次,1、3号线为中心区骨干线,服务于芝罘、开发区、莱山和福山4大组团,属于大运量系统。

2、4号线为快线,分别服务于八角、牟平东西两翼与中心区之间的快速联系,属中运量系统。

《烟台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6-2022年)》主要包括2条线路,分别为1号线、3号线。

项目总规模约为87km,共设车站69座。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2.1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从声环境保护的角度,部分高架线周围分布着噪声敏感建筑物,须采取道床减振、设置声屏障等综合环境保护措施降低轨道交通对沿线声环境敏感区的影响。

只要在设计阶段合理选择设备的位置、型号,并辅以风道消声器及隔声措施,风亭、冷却塔噪声可控制到可接受水平。

车辆段与停车场内检修、洗车等作业噪声,只要合理布局,厂界噪声一般可满足2类区厂界标准。

2.2振动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虽然地下线路的振动影响较突出,且沿线的既有或规划敏感建筑相对集中,但由于地铁振动的污染振动治理措施较为成熟,在规划实施中可根据沿线建设情况对待开发区域轨道交通线路两侧进行空间用地控制,必要时根据具体振动影响的程度选择相应的治理措施,轨道交通振动影响一般不会成为建设规划实施的制约因素。

(2)二次结构噪声源于轨道交通车辆与轨道的振动,降低轨道交通振动就可以相应减轻二次结构噪声影响,采取浮置板道床、弹性短轨枕等减振等措施也可以从根本上减轻二次结构噪声影响。

2.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本规划实施期间,施工期污水主要来自轨道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生
产污水、生活污水及由地表径流导致的污染物入渗;轨道交通运营期污水主要来自于沿线车站、控制中心、停车场和车辆段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2)规划实施后,各站点、控制中心、车辆段及停车场排放的污水量占烟台市污水总处理能力的比重非常小,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总量也较小,基本不会增加烟台市市政污水处理的负荷,对地表纳污水体产生的影响较小。

2.4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线路大都在主城区,以地下方式为主,线路工程占据一定的潜水含水层空间和一部分微承压含水层空间,一般不会占据承压含水层的含水空间。

部分线路走向与地下水径流方向相交,将形成对地下水流动的阻碍,局部改变地下水径流条件以及与河水的补排关系,但不会出现对地下水径流的阻断。

总体上,区域内地下水的径流总量将比自然状况略有减少,但不会对地下水的流场产生较大影响。

2.5电磁辐射影响
经类比预测,烟台市轨道交通地面主变电所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和无线电干扰均不会超过相关国家标准限值,对周边电磁环境影响不大。

地铁高架线电磁辐射对环境影响较小,电磁辐射对地铁高架线的布局不存在制约性。

2.6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轨道交通运营对周围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地面风亭排风与地铁车辆段各设施排放污染气体对周边空气环境的影响,但影响较小。

2.7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2.8城市生态与景观分析
总体上看,本次建设规划评价线路高架段主要沿现有道路敷设,占用现状交
通用地,沿线现状用地主要是工业、农业和绿化用地,局部分布有居住用地。

地下段主要为车站地上部分占地,车站基本位于现有或规划道路交叉口,对土地利用现状影响不大。

规划线路的建设基本不会对城市绿地系统产生不良影响。

2.9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能耗低、污染低、安全性高的轨道交通对促进烟台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实施有利于促进城市综合交通客运体系的形成,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引导城市人口的重新分布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烟台城市的空间布局。

本规划实施有利于改善烟台市的旅游交通环境,提升国际地位。

规划实施有助于完善公共交通体系,改善市民的出行条件。

3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噪声控制措施
轨道交通线路噪声污染治理措施概括起来包括声源、传播途径、与受声点防护措施三大类,声源控制是防治轨道交通噪声影响的最根本手段,主要通过采用低噪声车辆、轨道及设备来实现;传播途径防治措施主要通过设置隔声屏障、消声器,种植绿化林带,合理进行建筑布局来实现;受声点防护措施有搬迁、改变敏感点功能和建筑隔声等。

根据轨道交通噪声治理经验,目前较常用的噪声治理措施为设置声屏障、消声器、进行轨道减振与建筑物合理布局,这些措施的采取对降低轨道交通噪声影响起到了积极作用;而绿化林带、搬迁与功能置换等措施因增加了土地需求和工程造价,需因地制宜、谨慎采用;低噪声车辆、设备与轨道结构等先进技术的引进、研发与应用,应成为今后轨道交通噪声治理的主流方向。

规划线路的具体噪声治理措施,应根据项目实施时的声环境要求,技术经济条件等因素在项目环评中通过详细的分析论证确定。

(2)振动防治工程措施
根据地铁振动的产生机理,在车辆类型、轨道构造、线路条件等方面进行减振设计,将降低轮轨撞击产生的振动源强值,从根本上减轻轨道交通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即在车辆选型中,除考虑车辆的动力和机械性能外,还应重点考虑其振动指标,优先选择噪声振动值低、结构优良的车辆;铺设60kg/m 重轨无缝
线路,采用减振扣件(如Lord 扣件、Vanguard 扣件等),减振道床(如弹性短轨枕或支承块、浮置板道床、橡胶隔振垫等)等轨道结构振动控制措施。

轨道结构振动控制措施是目前轨道交通振动控制的主流方向,经过多年实践,其技术已日趋成熟。

规划项目的具体振动防护措施应在项目环评中根据当时的环境要求和经济技术水平确定。

(3)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水资源保护措施
下一步设计中应注意轨道线路建设与相应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同步性,确保轨道交通附近区域污水管网于车场建成前完成敷设,保证各站段废水能够接入相应污水处理厂处理。

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地下水位的动态监测,优化施工工艺和方案,对施工降水尽量综合利用,防止地下水位大幅下降并实现水资源的综合利用。

施工中若需要基坑降水,应按照有关要求,编制疏干排水方案,报烟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加强油类等施工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做好施工机械和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可将施工作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的影响降至最小。

4总体评价结论
《烟台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烟台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6-2022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与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等相关规划基本协调,有利于烟台市城市发展目标的实现。

本次建设规划的线路总体布局、敷设方式基本合理。

在依据报告书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措施的基础上,规划实施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规划目标和环境目标总体是合理的和可达到的。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和环境规划角度,《烟台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烟台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6-2022年)》基本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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