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格式(第6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1.03.04•【文号】上证公字[2011]5号•【施行日期】2011.05.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通知(上证公字〔2011〕5号)各上市公司:为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现予发布,并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二○一一年三月四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规定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或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银行等特殊行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本所鼓励关联交易比重较大的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第四条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
第五条同时在境外证券市场和本所A股或B股市场上市的公司,其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决策程序应同时遵守境外证券市场和本所的规定。
上市公司公告电子文件编制规范
附件四:
上市公司公告电子文件编制规范
一、临时公告
1、公告标题
标题居中,字体选择黑体、加粗,建议字体大小为小二号或二号;同时应注意标题上方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准确无误,公告编号保持连续。
2、公告正文
正文颜色为黑色,字体选择宋体,字体大小为小四号或四号;上传的公告文件必须为最终状态,不可留有修订痕迹。
3、公告格式
公司公告应主要采用WORD格式,中介机构报告格式仅限于WORD、PDF、TIF和XBRL格式,若有EXCEL表格或其他图片格式请粘贴进WORD文档或转换成WORD、PDF格式,不可直接上传EXCEL表格,不可上传影像文件以及WPS、PPT等格式的文件。
4、其他
公告标题中召开会议的届次和正文的届次表述统一;避免标题中的错别字及文中的年份/日期等错误;注意公告最后落款时间的正确。
二、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正文中插入的表格较多,应注意每张表格在页面中完整显示,不应超出页边距范围,表格中的数字应避免换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第6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第6号第6号上市公司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格式指引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委托)投资公告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或除董事XXX、XXX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XXX因(具体和明确的理由)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对外投资概述(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包括协议签署日期、地点,协议主体名称,投资标的以及涉及金额等。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诸如是否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等。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如适用)主要介绍除上市公司本身以外的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住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和相互关系等。
如属于关联交易,说明关联关系。
交易对手方为法人的,需披露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如果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1)出资方式:介绍主要投资人或股东出资的方式:①如现金出资的,说明资金来源;②如涉及用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介绍资产的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或本次交易价格、资产运营情况、设定担保等其他财产权利的情况、涉及该资产的诉讼、仲裁事项;③如涉及用公司股权出资的,应当介绍该公司的名称,股权结构,主营业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及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股权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时适用)。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如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还需说明公司的经营范围、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如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还需说明经营范围、前五名股东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等。
如果是投资具体项目:披露项目的具体内容,投资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如果公司投资进入新的领域,还需披露新进入领域的基本情况、拟投资的项目情况、人员、技术、管理要求,可行性分析和市场前景等。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分红公告
上市公司分红公告【篇一:投资者如何看懂上市公司分红公告】投资者如何看懂上市公司分红公告中国证监会 时间:2012年05月29日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告中,有不少与分红相关,投资者看懂它们,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原因有三:一是分红方案在短期内对股价走势往往有较为明显的影响;二是现金分红已经成为一些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主要手段;第三,分红也成为观察上市公司财务健康状况,公司治理优良与否的重要窗口。
确定与实施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分红,需经过这样几个步骤:首先,由上市公司向董事会提交初步拟定的分红方案;接下来由董事会确定分红预案;之后,将预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确定分红方案;最终,上市公司按照确定方案实施分红。
相应的,投资者看到的分红系列公告,也亦步亦趋。
首先,部分上市公司会在每年年初的业绩快报、业绩预告或单独的利润分配方案预披露公告中,披露初步拟定的分红方案(注:由于披露分红的初步方案并非强制性要求,因此,只有部分公司会披露该内容),然后在披露年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当中,会看到董事会通过的分红预案,接着在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会看到最终的分红方案,最后,是上市公司披露的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有投资者可能问,在股东大会审议前,披露的“拟定案”、“预案”是否可以当真呢?从程序上讲,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分红方案,才是定论,拟定案与预案都尚存变数。
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对拟定案和预案进行调整,或者预案不能被股东大会通过的案例并不多见。
实际操作中,投资者可能还会发现,不同公司最终实施分红的时间,差异较大,似乎并无规律可循。
投资者若想及时参与分红,就必须密切关注最后的“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只有在这个公告中,才能知悉分红的实施细则与时间。
两项内容分配预案可以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利润分配预案;二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其中利润分配又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分现金与送红股。
分现金容易理解,而送红股是指用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实际上是会计科目之间的调整,不涉及现金流出,但公司通常需代个人投资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1.1为规范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行为,以及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1.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适用本规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境内外公司的股票、存托凭证以及权证等衍生品种在本所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1.3 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上市,应当经本所审核同意,并在上市前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第四条1.4 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
第五条1.5本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上市协议、声明与承诺,对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监管。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第六条2.1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2.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指引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格式,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本文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进行指引。
一、公告形式公告应以纸质和电子邮件方式同时发布,同时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公布,以确保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和广泛性。
二、公告内容公告的文本应该清晰明了,简洁易懂,同时能够满足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的要求。
公告内容应以标题、正文和签名等三个部分组成。
1. 标题公告的标题应该是简短精悍,能够准确概括公告的主题。
标题应该置于公告正文的最前面,使用大号字体,以便读者浏览。
2. 正文公告的正文应包含以下内容:(1)公司的名称以及证券代码;(2)公告发布的日期;(4)公司针对该主题的具体情况、解释和解决方案;(5)公司对外界的建议、承诺和预期;(6)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正文应有明确的段落标记,以方便读者阅读。
3. 签名公告的最后应当有公司的章面和编号,并附有公司的法律顾问或其他代表的签名。
三、公告要求为了保证公告的质量和准确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告具备以下要求:1. 公告应当公正真实,不得隐瞒或谎报任何事实;2. 公告应当遵守有关法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3. 公告应当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方向;4. 公告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要求。
四、公告发布时间和方式1. 公司的内部人员应在有关信息披露之前保持沉默,确保公告的信息不泄露;2. 公告应当及时发布,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公布;3. 公告应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权威媒体上刊登,以便更广泛的传播。
总之,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格式指引,主要是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格式,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
每个公告都应该包含标题、正文和签名等三个部分。
公告应当及时地发布,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公布,以确保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和广泛性。
同时,公司内部人员也应在有关信息披露之前保持沉默,确保公告的信息不泄露。
上市公司公告范本
上市公司公告范本尊敬的股东们:我们荣幸地向您宣布,我公司已成功完成上市程序,并于近日获准在股票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此,我代表公司全体员工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祝贺!本次上市标志着公司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也是公司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在此之际,我们愿意借此机会向您介绍公司的发展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我们对股东们的承诺。
一、公司发展情况自公司成立以来,我们始终秉持着诚信、创新、务实的经营理念,不断努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已经在行业内树立起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并取得了显著的业绩成果。
截至目前,公司已经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和专业的研发团队,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我们的产品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并且已经成功进入了国内外多个市场。
二、未来发展规划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以更好地保护股东的权益。
同时,我们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不断满足市场需求。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将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推动公司业务的多元化发展。
我们将继续关注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三、对股东的承诺作为公司的股东,您的利益是我们最重要的关注点。
我们将始终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我们将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回应股东的关切和建议,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同时,我们也希望股东们能够持续关注公司的发展,理性投资,共同分享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红利。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和信任!我们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一定能够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谢谢!公司名称。
深交所IPO持续督导培训之2-中小板上市规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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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市规则要点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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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体架构
第1章 第2章 第3章 第4章 第5章 第6章 第7章 第8章 第9章 第10章 第11章 总则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 保荐人 股票和可转债上市 定期报告 临时公告一般规定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应披露的交易 关联交易 其他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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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取消了两项例行停牌情形
交易时间召开股东大会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再例行停牌一天 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出现异常情况,或者未能在股东大会 结束后的次日或者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且决议内容涉 及否决议案的,公司应当向本所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直至公司 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或者相关信息后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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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相关规则
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试点业务指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
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备案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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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业务和保荐相关规则
特殊业务
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 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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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了直接退市情形的风险揭示
上市公司触及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连 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等退市标准的,不再经过退市风险警示环节, 股票将被直接终止上市。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充分揭示退市风险,要求上市公司在知悉即将触 及上述退市标准时,及时、充分提示终止上市风险 连续90个交易日内成交量低于特定值时,开始逐日提示退市风险 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低于面值时,开始逐日提示退市风险 中小板公司36个月内受到两次公开谴责时,从第二次受到谴责起,每月 提示一次退市风险
深交所公告格式指引
深交所公告格式指引
1. 标题,公告的标题应该简明扼要地概括所要发布的信息,让读者一目了然。
2. 正文,公告的正文应包括详细的内容,如公司名称、公告日期、内容摘要、具体事项说明等。
正文要求清晰、准确、完整,不能含糊其词,以便让投资者和公众准确理解公告所要传达的信息。
3. 附件,如果公告需要附带相关文件或资料,格式指引通常也会对附件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进行规定,以确保附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日期,公告应包括发布日期和生效日期等时间信息,以便让读者知晓公告的时效性。
5. 签署,公告需要有相关公司管理人员的签署,以确保公告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深交所公告格式指引的发布旨在规范上市公司和其他市场主体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遵循格式指引
发布公告有助于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有利于投资者理性决策,促进市场的稳健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上市公司和其他市场主体应严格遵守深交所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确保公告内容的准确、及时和完整,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主要事项
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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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主板、中小板】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但不足预计总金额80%的,或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虽未超出预计金额,但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与预计的关联人存在较大差异。
【创业板】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但低于预计总金额20%以上的,或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虽未超出预计金额,但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与预计的关联人存在较大差异。
《上海证券交易所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交易实施办法》第五十四条
《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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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主板】如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应当披露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以及该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情况,明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具体解决方案,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就具体解决方案能否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发表明确意见。
《股票上市规则》沪主板6.9、深主板/中小板6.11、创业板/科创板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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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定期报告未经董事会审议或者审议未通过的,公司应当披露原因和存在的风险、董事会的专项说明以及独立董事意见
《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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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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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
深市三板块《规范运作指引》3.5.3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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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规范运作指引》深主板/中小板3.5.3、6.2.7;创业板3.5.3、7.1.3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4.4.3
公司对外公告
公司对外公告公司对外公告范文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疏勒县耀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灼创投”)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星河之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之光”)拟对上海锋之行汽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之行”)进行增资,并拟签署《上海锋之行汽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星河之光拟以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锋之行新增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锋之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6,824,201元,星河之光持有锋之行6.683%股权。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20xx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北京星河之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该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一)增资方式星河之光增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上海锋之行汽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0450E3、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333号2305室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5、法定代表人:郭超6、注册资本:11,528.5712万元人民币7、营业期限:自20xx年11月29日至2033年11月28日8、经营范围:金融信息服务;接收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收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收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汽车金融领域的信息咨询;九座以上及乘用车(含二手车)、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的销售;汽车文化推广;会务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情况:上海锋之行汽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给二手汽车经销商提供金融服务的公司,核心高管团队有多年汽车行业经验,对产业理解深入,风控严谨扎实,创建公司3年多以来,已经迅速做到行业排名前列。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三篇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三篇篇一: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说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说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包括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时间、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应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中,说明本年度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以下内容: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分项目说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的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等。
募投项目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披露有关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1)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2)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3)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4)募投项目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5)募投项目决定终止的;(6)其他异常情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应说明原因,并就该投资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作定性分析。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说明变动原因、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等。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应说明先期投入的金额、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金额、时间和履行的决策程序。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创业板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常见问题解答
创业板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常见问题解答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12年3月发布1、报告期内或资产负债表日至年报披露日之间离职的独立董事是否需要进行述职报告,董事会需要审议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么?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4.7条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就上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报本所备案。
根据该条规定,凡曾在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不管其是否已经离职,皆须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报本所备案。
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需经董事会审议,也不需作为一项议案在股东大会上审议。
2、什么情形下需要对公司的上年同期每股收益进行调整列报?答: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因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拆股或并股等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事项发生变动的,应按调整后的股本总额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即调整以前年度的每股收益)。
例如,上市公司在T年度内实施了每股送转C股的送股转增方案,T-1年度、T-2年度调整前每股收益分别为A和B,则在披露T年年报时,T-1年度、T-2年度的每股收益应分别按调整后的每股收益A/(1+C)和B/(1+C)列报。
3、公司章程中需要对未来年度分红政策细化到什么程度,是否必须确定分红比例?答:上市公司需强化对股东的回报意识,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和现金分红政策,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
在公司章程中细化有关分红决策程序和机制,明确分红具体条件、期间间隔、最低金额或比例等内容,利于投资者形成稳定预期。
利润分配政策应严格执行落实,调整变更应履行必要程序。
4、公司上市当年是否必须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7.7.18条规定,上市公司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应当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公司上市当年可以不用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5、公司什么情况下必须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答:上市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募集资金或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按照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格式详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并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上市公司公告范文汇总
上市公司公告范文汇总尊敬的股东们:大家好!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特向各位股东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并希望您能够准时参加以维护自身权益。
一、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二、公司注册地:xxx市xxx区xxx街xxx号三、公司法定代表人:xxx四、上市地点:xxxx股票交易所五、上市编号:xxx六、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及形式:时间:xxxx年xx月xx日上午9点整地点:xxxx会议中心形式:线下会议七、股东大会召开议程:1.公司董事会关于销售附属公司股权事项的提案2.公司董事长关于任命执行董事的提案3.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提案4.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5.公司董事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6.其他事项八、股东大会出席及表决要求: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以过半数股东出席并以过半数股东投赞同票通过;3.对于涉及公司利益重大的决议,法定代表人不得亲自或委托他人进行投票,需通过公司董事会进行表决;4.股东大会的召开应当诚实信用,主动公布相关信息,防范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的发生。
九、股东大会信息公告时间及方式:1.本次股东大会公告自发出之日起计算,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予以公告;2.公告方式:公司官方网站、行政部门指定媒体;3.公告内容:包括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形式、议程及有关表决要求等信息;4.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至股东大会当天。
十、其他事项:1.股东大会全程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会议的公正、公开和平稳进行。
2.请股东按照公司章程和上市规定要求参会并履行相应义务,共同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xxx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汇编版2019年12月13日)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汇编版2019年12⽉1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汇编版,2019年12⽉13⽇)编写说明为进⼀步强化监管服务,上交所结合监管实践,组织⼈员编写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以下简称《监管问答》),对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实务中,可能遇到的规则难点和疑问、常见错误和风险进⾏了集中梳理。
同时采取“分门别类”和“⼀问⼀答”的⽅式,针对性地解读规则条款、阐明规则要点、明确监管标准,供上市公司在⽇常办理信息披露业务中参考使⽤,希望通过告知在先、提⽰在先的⽅式,减少违规发⽣概率,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平。
《监管问答》的编写是⼀项持续性的⼯作。
上交所将根据监管规则的修订变化情况和监管实践中发现的新型、共性问题,定期予以更新、充实并对外发布。
上市公司在参考使⽤《监管问答》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监管问答》是本所对信息披露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范性⽂件涉及的具体实务问题的解读,不构成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履⾏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定依据。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履⾏信息披露义务时,应以各类现⾏有效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范性⽂件为最终依据。
第⼆,上市公司如果对《监管问答》相关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向本所上市公司监管⼀部进⾏咨询,在具体使⽤时,以本所解释为准。
⽬录第⼀期(2017年1⽉15⽇发布)⼀、业绩预告⼆、政府补助三、独⽴董事选任四、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报送第⼆期(2017年6⽉16⽇发布)五、股东⼤会六、股权转让七、购买和出售资产⼋、权益分派的实施第三期(2019年12⽉13⽇发布)九、资产交易⼗、募集资⾦⼗⼀、委托理财⼗⼆、⼆级市场举牌⼗⼆、⼆级市场举牌第⼀期(2017年1⽉15⽇发布)⼀、⼀、业绩预告1.1上市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发布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有什么不同?业绩预告是对投资者决策影响重⼤的股价敏感信息。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31⽇前披露业绩预告。
2016-162 脑洞大开的提问之对外投资和购买资产的区别
脑洞大开的提问之对外投资和购买资产的区别2016年第162篇脑洞大开的提问之对外投资和购买资产的区别作者:金祥慧京汉股份的小伙伴点播有1个多月了,我在人家重组前还买过票票,那会还叫湖北金环,居然还拖了这么久,真过意不去好吧,原话是能不能出一个如何区分收购资产和对外投资的说明,为什么收购股权有的小伙伴按收购资产披露的,有的小伙伴按对外投资披露的如果从《股票上市规则》来看,购买资产和对外投资应该是两个不一样的行为(很简单,因为是分开说的啊,不信请看下图)但是细心的小伙伴还是会发现这样的公告上述公告的内容是签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即收购浙江波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银兴万里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上述公告内容还是签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即收购RBM公司约43.1%的股东权益(为啥不是RMB)有的小伙伴说,要不看看公告格式指引?购买资产对外投资上交所《公告格式指引第一号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收购、出售标的如为公司股权,披露内容还应包括以下方面《公告格式指引第三号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公告》适用范围:1、上市公司发生新设公司、投资新项目、对现有公司增资等事项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适用本指引。
深主板深中小板深创业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号——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收购、出售标的如为公司股权,披露内容还应包括该公司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6号上市公司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格式》备注:本格式所称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含对控股子公司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衍生品投资等。
里面举了三种例子: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具体项目、对现有公司增资再看下其实很多法规是这么表述的有的小伙伴说可以这么理解,购买资产就是从别人那里买,从外人手里买股权过来,对外投资是新设立或者对已有的下属公司增资,是自己的事但是……这个公告就是收购信柏投资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从外人手里买过来感觉购买资产和对外投资已经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地步了上交所的对外投资格式指引写的还是比较清楚的,就是包括新设公司、投资新项目、对现有公司增资等,可以理解为就是跟自己下属公司有关的事项扔到对外投资的类别里,其他的比如从别人手里收股权就扔到购买资产那边去深交所的对外投资格式指引股权投资(含对控股子公司投资),这个括号说了含,那也就是说从外人手里面收过来算在对外投资也是合理的本着存在即合理的原则,本着深交所公告格式指引融会贯通的原则,我的建议是沿袭公司原来的公告习惯,放到哪边都不是错的,而且就算是公告名字叫“收购资产暨对外投资”还是“对外投资暨收购资产”都可以如果还想再研究研究,就对比一下两个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以深交所的为例:购买资产对外投资一、交易概述1.简要介绍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基本情况,包括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交易标的名称(如是收购、出售股权的,必须说明公司持股比例)、交易事项(收购、出售资产)、购买或出售资产价格、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协议签署日期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临时报告系列格式指引》(2007年修订)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临时报告系列格式指引》(2007年修订)的通知正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临时报告系列格式指引》(2007年修订)的通知(2007年6月20日)各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所对2002年发布实施的《上市公司临时报告系列格式指引》进行了修订。
现将《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第九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第十号:澄清公告》、《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第十四号: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第十五号: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第九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证券代码:60xxxx证券简称:xxxx公告编号:临200x-001xx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发表异议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xxx、xxx因(具体和明确的理由)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重要提示:说明公司核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方式、对象及结果。
(如同时涉及控股权变更或重大资产重组等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的,公司应当表明是否采取书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相关关联方函证。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说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形及发生时间等。
例如,对触及本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指标,应表述为“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XX%。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科创板上市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发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的,应当按照本指引编制和披露上市公告书。
第三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本指引的规定是对上市公告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
除本指引规定事项外,凡在招股意向书披露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期间所发生的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发行人均应当披露。
本指引的某些具体要求对发行人确实不适用的,或者依照本指引披露可能导致其难以符合注册地有关规定、境外上市地规则要求的,发行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作适当修改,但应当在上市公告书中说明具体原因及修改情况。
第五条发行人应当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将上市公告书全文刊登在本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发行人可以将上市公告书刊载于其他报刊和网站,但其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本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市公告书披露前,任何当事人不得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利用有关信息谋取利益。
第六条上市公告书应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保证其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不得有祝贺、广告、恭维或诋毁等性质的词句。
上市公告书应当符合以下一般要求:(一)封面应标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的字样,并载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名称和住所、公告日期等,可载有发行人的英文名称、徽章或其他标记、图案等;(二)引用的数据应有充分、客观的依据,并注明资料来源;(三)引用的数字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万元或亿元为单位;(四)发行人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上市公告书外文译本,但应当保证中、外文文本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注明:“本上市公告书分别以中、英(或日、法等)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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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格式(第6号)
发布部门 : 深圳证券交易所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 2016.05.09
发文名称 :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16修订)
上市公司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格式(第6号)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委托)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或除董事XXX、XXX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XXX因________(具体和明确的理由)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包括协议签署日期、地点,协议主体名称,投资标的以及涉及金额等。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诸如是否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等。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如适用)
主要介绍除上市公司本身以外的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住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和相互关系等。
如属于关联交易,说明关联关系。
交易对手方为法人的,需披露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如果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1)出资方式:介绍主要投资人或股东出资的方式:①如现金出资的,说明资金来源;②如涉及用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介绍资产的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或本次交易价格、资产运营情况、设定担保等其他财产权利的情况、涉及该资产的诉讼、仲裁事项;③如涉及用公司股权出资的,应当介绍该公司的名称,股权结构,主营业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及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股权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时适用);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如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还需说明公司的经营范围、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如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还需说明经营范围、前五名股东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等;
如果是投资具体项目:披露项目的具体内容,投资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如果公司投资进入新的领域,还需披露新进入领域的基本情况、拟投资的项目情况、人员、技术、管理要求,可行性分析和市场前景等;
如果对现有公司增资,应按照前述“出资方式”的要求披露增资方式,同时披露被增资公司经营情况、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主要介绍合同(包括附件)的主要条款,包括投资金额,支付方式,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违约条款、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以及合同中的其他重要条款。
如涉及非现金方式出资,说明定价政策。
定价政策主要说明制定成交价格的依据,成交价格与资产或股权账面值或评估值差异较大的,应当说明原因。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主要披露对外(委托)投资的意图,本次对外(委托)投资的资金来源,该项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投资项目因市场、技术、环保、财务等因素引致的风险,股权投资及与他人合作的风险,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的风险等,以及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六、如属于关联交易,还应当参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的要求披露有关内容。
七、其他
1、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忘文件目录。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年XX月XX日备注:本格式所称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含对控股子公司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衍生品投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