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具有诊断、鉴定职业病资质的医疗机构

合集下载

《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办法》

《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办法》

《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第一条为开展因工负伤、患职业病和疾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维护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国家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因工负伤、患职业病和疾病、非因工负伤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市、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是劳动能力鉴定的专职机构。

市、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市鉴定中心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技术性鉴定结论。

第四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它受同级人民政府领导,由同级劳动保障、卫生、工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和企业代表共五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五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有关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根据法规、规章和标准修订、补充本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办法和标准;(二)指导、检查、协调、督促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市鉴定中心的工作;(三)受理申请人对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市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鉴定申请。

(四)受理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市鉴定中心呈报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第六条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市鉴定中心的职责分工如下:(一)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本地区除为办理社会保障手续要求以外因工负伤、因病和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申请;(二)市鉴定中心受理本市职业病和为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等要求作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申请;(三)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市鉴定中心应当及时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呈报本地区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鉴定。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本单位因工负伤、职业病、非因工负伤和因病致残人员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病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病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病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4.07.15•【字号】沪卫疾控[2004]40号•【施行日期】2004.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与放射卫生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病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卫疾控〔2004〕40号)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以及《上海市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上海市职业病报告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7月12日第1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七月十五日上海市职业病报告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掌握本市职业病发病情况,制定防治措施,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以及《上海市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的事故,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分为三类:(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包括10人)以下的;(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包括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包括5人)以下,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包括5人)以下的;(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第四条市卫生局对全市的职业病报告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区(县)卫生局对辖区内的职业病报告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的职业病报告管理;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的职业病报告管理。

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附件1: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设置基本标准一、人员设置基本标准:每个机构具有与申请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类别相适应的人员以及直接参与职业健康检查的工作人员(包括职业健康检查主检医师、医师,检验、医技和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一)职业健康检查主检医师:1、持有《医师执业证书》;2、具有中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至少具备1名副高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主检医师;3、熟练掌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4、取得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

5、至少具备2名取得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的主检医师,且主检医师取得的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诊断项目能完全覆盖本机构申请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所有类别(详见下表)。

《职业健康检查类别与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诊断项目的对应表》职业健康检查类别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诊断项目接触有害化学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粉尘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尘肺、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接触有害物理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其他职业病接触有害生物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特殊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其他职业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眼病(二)职业健康检查医师:1、持有《医师执业证书》;2、了解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专业知识。

(三)检验、医技和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1、具备满足本机构职业健康检查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2、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护士还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四)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1、每个机构具备1个技术负责人,具有副高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熟悉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不得外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综合类C证(初证)考试题及答案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综合类C证(初证)考试题及答案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综合类C证(初证)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共40题,每题1分,共40分)1、爆破拆除工程应根据周围环境作业条件、工程类别、爆破规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将工程分为 ( ) 三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A、甲、乙、丙B、Ⅰ 、Ⅱ 、ⅢC、一、二、三D、A、B、C正确答案:B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下列生产安全事故中,不属于特别重大事故的是 ( ) 。

A、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B、一次造成1亿元以上 (含1亿元) 直接经济损失C、一次造成100人以上 (含100人) 重伤 (包括急性工业中毒)D、一次造成30人以上 (含30人) 死亡正确答案:A3、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所称的特种设备中不包括 ( ) 。

A、锅炉B、气瓶C、特殊机动车辆D、压力容器正确答案:C4、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 ( ) 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A、危险品数量B、存在风险的面积C、易燃易爆物品种类D、危险场所等级正确答案:D5、下列描述中对于剪刀撑的设置,符合规定的是 ( ) 。

A、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6跨,且不应小于4mB、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 60°之间C、双排脚手架应在内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D、单排脚手架必须设置剪刀撑与横向斜撑正确答案:C6、某建筑施工单位有50名从业人员。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该单位应当 ( ) 。

A、因为规模较小,不需要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配套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D、配套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正确答案:C7、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 ( ) m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A、8B、5C、3D、10正确答案:D8、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 ) 。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申报设置上海市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中心和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申报设置上海市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中心和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申报设置上海市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中心和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9.11.05•【字号】沪卫监督[2009]40号•【施行日期】2009.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申报设置上海市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中心和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沪卫监督〔2009〕40号)各相关医疗机构:为了加强对本市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本市职业卫生服务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中心和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

质控中心设置在本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受市卫生局领导,由卫生监督处负责组建和管理,是负责本市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和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工作的机构。

质控中心主要履行拟定相关专业质量评价体系和工作方案,组织质量控制检查和评价;组织相关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开展相关工作调研、信息收集、分析论证以及市卫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申报设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范围和条件(一)上海市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中心申报单位应是本市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二)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申报单位应是本市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二、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提交设置相关质控中心申请报告及下列材料:(一)申报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或《职业健康检查批准证书》复印件。

(二)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目前开展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的工作基础(设施设备、人员情况)和专业优势。

(三)申报单位提出质控中心组建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任务目标、主要职能、组织架构、质控工作计划、保障制度等。

组建实施方案中,申报单位应承诺以不少于市卫生局给予质控中心专项经费的1:0.5的比例匹配。

上海市具有诊断、鉴定职业病资质的医疗机构

上海市具有诊断、鉴定职业病资质的医疗机构

上海市市具有诊断、鉴定职业病资质的医疗机构有哪些?以下医疗机构具有诊断、鉴定职业病资质:下面资料为赠送的地产广告语不需要的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就可以,谢谢选择,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地产广告语1、让世界向往的故乡2、某沿河楼盘:生活,在水岸停泊3、一江春水一种人生4、某钱塘江边楼盘:面对潮流经典依旧5、海景房:站在家里,海是美景;站在海上,家是美景6、以山水为卖点的楼盘:山水是真正的不动产7、某城区的山腰上的楼盘:凌驾尊贵俯瞰繁华8、某地势较高的楼盘:高人,只住有高度的房子9、某学区房: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10、尾盘:最后,最珍贵11、回家就是度假的生活12、生命就该浪费在美好的事情上我们造城——2、我的工作就是享受生活——3、我家的客厅,就是我的生活名片——4、在自己的阳台看上海的未来——5、公园不在我家里我家住在公园里——6、这里的花园没有四季——7、***,装饰城市的风景——8、***,我把天空搬回家——9、房在林中,人在树下——10、生活,就是居住在别人的爱慕里——11、到〖星河湾〗看看好房子的标准——12、好生活在〖珠江〗——13、爱家的男人住〖百合〗城市岸泊:城市的岸泊,生活的小镇生活之美不缺少,在于发现情趣不在于奢华,在于精彩生活有了美感才值得思考……玫瑰庄园:山地生态,健康人生卓越地段,超大社区一种完整且完善的环境,像原生一样和谐原生景象自然天成人本理念精品建筑知名物业智能安防诚信为本实力铸造比华利山庄:海岸生活——引领世界的生活方式海岸生活——22公里的奢华海岸生活——高尚人生的序曲海岸生活——人与自然的融合苹果二十二院街:人文自然现代铺的蔓伸荣和山水美地:让世界向往的故乡香港时代:时代精英开拓未来领衔建筑,彰显尊贵绿地崴廉公寓:金桥40万平方米德国音乐艺术生活汇都国际:昆明都心,城市引擎财富之都风情之都梦幻之都文化之都商贸之都西部首座巨型商业之城颠峰商圈的原动力,缔造西部财富新领地新江湾城:绿色生态港国际智慧城新江湾城,一座承载上海新梦想的城区上海城投,全心以赴建设知识型,生态型花园城区风和日丽:入住准现楼,升值在望湾区大户,空中花园大格局下的西海岸市中心:市中心少数人的专属颠峰珍贵市中心的稀世名宅正中心城市颠峰领地颠峰勾勒稀世名宅繁华不落幕的居家风景地利皇者尽得先机稀世经典180席阳光国际公寓:阳光金桥来自纽约的生活蓝本钟宅湾:海峡西岸生态人居休闲商务区汇聚国际财富与人居梦想的绝版宝地二十一世纪是城市的世纪,二十一世纪也是海洋的世纪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控制了一切站在蓝色海岸的前沿,开启一个新的地产时代东南门户海湾之心海峡西岸生态人居休闲商务区让所有财富的目光聚集钟宅湾,这里每一天都在创造历史上海A座(科维大厦):创富人生的黄金眼掘金上海!创富人生!远东大厦:花小公司的钱,做大公司的事未来城:无可挑战的优势无可限量的空间绿地集团:居住问题的答疑者,舒适生活的提案人茶马驿栈:精明置业时机享受附加值财富最大化雪山下的世外桃源茶马古道上千年清泉之乡金地格林春岸:城市精英的梦想家园繁华与宁静共存,阔绰身份不显自露建筑覆盖率仅20%,令视野更为广阔占据最佳景观位置,用高度提炼生活完美演绎自然精髓,谱写古城新篇章创新房型推陈出新,阔气空间彰显不凡365天的贴身护卫,阔度管理以您为尊金地格林小城:心没有界限,身没有界限春光永驻童话之城我的家,我的天下东渡国际:梦想建筑,建筑梦想齐鲁置业:传承经典,创新生活比天空更宽广的是人的思想创新远见生活嘉德中央公园:一群绝不妥协的居住理想家完成一座改变你对住宅想象的超越作品极至的资源整合丰富住家的生活内涵苛求的建造细节提升住家的生活品质地段优势,就是永恒价值优势设计优势,就是生活质量优势景观优势,就是生命健康优势管理优势,就是生活品味优势空中华尔兹:自然而来的气质,华尔兹的生活等级享受,没有不可逾越的极限所谓完美的习惯,是舒适空间的心情定格!临江花园:经典生活品质风景中的舞台美林别墅:源欧美经典纯自然空间住原味别墅赏园林艺术淡雅怡景温馨自然钱江时代:核心时代,核心生活核心位置创意空间优雅规划人文景观财富未来城市精神,自然风景,渗透私人空间泰达时尚广场:是球场更是剧场城市经济活力源时尚天津水舞中国未来都会休闲之居创意时尚天天嘉年华健康快乐新境界商旅新天地缔造好生意城市运营战略联盟,参与协作,多方共赢华龙碧水豪园:浪漫一次,相守一生东方莱茵:品鉴品位宜家宜人建筑一道贵族色彩品鉴一方美学空间品位一份怡然自得荡漾一股生命活力坐拥一处旺地静宅体会一种尊崇感受常青花园(新康苑):新康苑生活感受凌驾常规大非凡生活领域成功人士的生活礼遇拥有与自己身份地位相等的花园社区在属于自己的宴会餐厅里会宾邀朋只与自己品味爱好相同的成功人士为邻孩子的起步就与优越同步酒店式物管礼遇拥有[一屋两公园前后是氧吧]的美极环境水木清华:住在你心里福星惠誉(金色华府):金色华府,市府街才智名门——释放生命的金色魅力真正了解一个人,要看他的朋友,看他的对手。

上海职业卫生评价机构

上海职业卫生评价机构
张蓉
(沪)安职技字(2013)第B-0010号
乙B级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不含放射)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含放射)
2014-6-29
9
上海市宝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宝山区月明路158号
郭祖鹏
(沪)安职技字(2013)第B-0011号
乙B级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不含放射)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017-5-5
27
上海莱博环境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和政路865号
叶强
(沪)安职技字(2014)第B-0029号
乙级
第一类:
1.化工、石化及医药;
2.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
3.运输、仓储、科研、农林、公共服务业。
2017-5-19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机构: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资质证书编号
等级
业务范围
有效期限
1
上海宝钢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富锦路889号宝钢钢研所12号楼
杨晓东
(沪)安职技字(2013)第J-0007号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不含放射)
2015-11-6
2
上海市静安区疾病控制预防中心
上海市江宁路422号乙
何永频
(沪)安职技字(2013)第J-0008号
第二类:仓储业;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轻工业、纺织业、烟草加工制造业。
2016-9-5
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资质证书编号

2020年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2020年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附件1上海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设置基本标准一、人员设置基本标准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见表1)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包括职业健康检查主检医师、医师,检验、医技和护理等)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

(一)职业健康检查主检医师1.持有《医师执业证书》,其第一执业点应当注册在该医疗机构。

2.具有中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取得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资质证书》。

3.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熟练掌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相关标准,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主检医师负责确定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周期,对职业健康检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审核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表1 职业健康检查类别与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诊断项目的对应表职业健康检查类别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诊断项目接触有害化学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粉尘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尘肺、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接触有害物理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其他职业病接触有害生物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特殊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其他职业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眼病(二)职业健康检查医师1.持有《医师执业证书》;2.了解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专业知识。

(三)检验、医技和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1.具备满足本机构职业健康检查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2.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护士还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四)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1.每个机构具备1名技术负责人,具有副高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熟悉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

2.每个机构具备1名质量控制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悉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及本单位质量控制体系。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13•【字号】沪府办发[2014]4号•【施行日期】2014.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月13日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上海市人民政府部分机构职能的批复》(沪委〔2013〕112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挂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牌子。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1.取消计划生育药具的分销行为的管理职责。

2.取消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许可。

3.取消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和继承人资格认定的管理职责。

4.取消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审批。

5.取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中部分内容:水处理材料中的无烟煤、骨炭、二氧化钛、聚丙烯、聚氯乙烯、碘树脂、电解槽、电极产品卫生许可;化学处理剂中的水解苯丙酰胺、聚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铵、硫酸铝铵(铵明矾)、PH调节剂、灭藻剂、次氯酸钙(漂白粉)、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产品卫生许可;水质处理器中的陶瓷净水器,饮用水PH调节器,氧化电位水发生器,除氟、除砷净水器产品卫生许可。

(二)下放的职责将除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直接受理以外的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事项,下放给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三)整合的职责1.将原上海市卫生局的职责划入新组建的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8.05•【字号】沪卫计委基层[2013]011号•【施行日期】201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的通知(沪卫计委基层〔2013〕011号)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上海市企事业卫生保健管理协会,各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企事业卫生保健工作是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市的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长期以来为本市各企事业员工做了大量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

为加强本市企事业卫生保健工作的发展,进一步规范本市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根据《上海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登记管理规定》(沪卫医政〔1997〕60号)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本委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上海市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经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年第6次委务会审议通过,自2013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五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请各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年8月5日上海市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一、功能定位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是非营利性基层医疗机构,为单位员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机构设置(详见附件1)按照市卫生局《上海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登记管理规定》(沪卫医政(1997)60号)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要设置内设医疗机构前,应向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设置备案。

上海职业卫生评价机构

上海职业卫生评价机构

上海职业卫生评价机构
上海市是中国有着众多企事业单位和工厂企业的大都市,人口众多,工业经济发达,对职业卫生的需求也相应较高。

职业卫生评价机构就是为了满足这种需求而设立的,主要负责对企事业单位及工厂企业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评价、监督和指导,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上海市职业卫生评价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上海市职业病防治所:作为上海市职业卫生评价机构的领导单位,职业病防治所负责对上海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工厂企业进行职业卫生评价和监督工作。

职业病防治所拥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设备,能够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监测、职业病防治技术指导等工作,为企业提供全面的职业卫生服务。

2.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病防治院是上海市的一家专业机构,主要承担职业病的诊断治疗、职业病防治研究等工作。

职业病防治院拥有一流的专家团队和现代化的医疗设备,能够为工人提供全面、特色且高品质的职业病防治服务。

上海市职业卫生评价机构的建立和发展,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些机构通过科学的评估和监督,能够帮助企事业单位和工厂企业发现和解决职业卫生问题,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提高员工的工作生活质量。

上海市职业卫生评价机构还应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提高企事业单位和工厂企业的职业卫生意识,增强职业病预防能力。

同时还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职业卫生工作的发展,促进上海市职业卫生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上海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一览表(1)

上海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一览表(1)
放射线和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
南京市中华门外新建
025-6364052
28
南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4(028)
职业病危害评价乙B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放射线和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
南汇区惠南镇人民东路3036号6801892129来自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4(029)
职业病危害评价乙B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放射线和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
仙霞路720号
62623663
30
上海申丰地质新技术应用研究所有限公司
2005(001)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闵行区华漕镇保乐路618号
62218445
31
上海沪东造船集团职工医院
2005(002)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浦东新区沪东新村238号西
58507060-8512
放射线和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
江宁路422号(乙)
62177733
14
黄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4(014)
职业病危害评价乙B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放射线和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
丽园路254号
63770571
15
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4(015)
职业病危害评价乙B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2004(008)
职业病危害评价乙B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放射线和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
莘庄镇莘东路520号
64923180
9
金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4(009)
职业病危害评价乙B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审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审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审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5.09.26•【字号】沪卫卫监[2005]24号•【施行日期】2005.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与放射卫生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审批工作的通知(沪卫卫监[2005]24号)各区县卫生局,各职业病诊断单位,各职业健康检查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以及《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开展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卫生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向我局申请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二)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规范和职业病诊断标准;(四)从事职业病诊疗相关工作5年以上;(五)熟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及其管理;(六)经培训、考核合格。

二、申请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职业病目录》的十类病种,确定具体的申请类别,一名职业病诊断医师可以申请多种类别的职业病诊断资格。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职业病诊断医师审批的具体受理和资料审查,卫生局负责审核批准。

合格者由我局颁发《上海市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

三、申请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师应当通过申请类别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后方可申请该类别的职业病诊断资格。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受理前的职业病诊断医师的培训、考核工作(除尘肺病、职业性放射病外),于年底前完成本市职业病诊断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单位的现有职业病诊断医师的培训、考核工作。

申请尘肺病(含病理诊断)、职业性放射病诊断资格的医师需经国家级培训合格后方可向我局申请职业病诊断资格。

四、本市的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有效期为5年,职业病诊断医师应在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向我局申请换证。

《上海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暂行办法》

《上海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暂行办法》

《上海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暂行办法》【发布文号】沪劳保发[94]36号【发布日期】xx-07-15【生效日期】xx-07-15【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xx年7月15日上海市劳动局、社会保险管理局、卫生局印发沪劳保发(94)36号)第一条第一条为开展因工伤残、职业病和疾病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企业)。

本《暂行办法》所称的职工是指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职工和其他职工。

第三条第三条市、区、县和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企业应根据本《暂行办法》建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劳动鉴定委员会)。

没有条件建立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企业,可委托已建立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企业进行鉴定,或直接送所在地的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

第四条第四条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一)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是鉴定职工劳动能力的权威机构。

它受同级人民政府领导,由同级劳动、社保、卫生、工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和企业代表共五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劳动部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有关医疗专家十至十五人组成劳动能力状况技术鉴定组,开展劳动能力技术鉴定工作。

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应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备案。

(二)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

由行政领导、劳资、人事、医务、安全等部门和工会的负责人五至九人组成。

日常工作由劳动(人事)工资部门或由单位指定部门负责处理。

第五条第五条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一)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法规规定。

2.对本企业非因工病、伤休假六个月以上的职工,根据劳动部、卫生部联合颁布的《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鉴定标准》),定期进行劳动鉴定。

上海市职业病诊断机构一览表

上海市职业病诊断机构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1
上海市肺科医院
政民路507号
2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乌鲁木齐中路12号
3 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成都北路369号
4
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
腾越路450号
5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 四川北路1878号
6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 华医院
控江路1665号
邮编
批准项目
200433 200040
尘肺、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 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
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其他职业病
200092
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7 上海放射医学专科门诊部
斜土路2094号
200032Leabharlann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8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保德路1278号
200443
职业性皮肤病
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
肿瘤、其他职业病
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 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200003 200090 200081
尘肺、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 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上海市职业病诊断机构现状分析

上海市职业病诊断机构现状分析

上海市职业病诊断机构现状分析
林永昕;葛燕萍;徐海炎;张震巍;施为利
【期刊名称】《中国卫生资源》
【年(卷),期】2010(013)005
【摘要】目的:分析上海市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资质范围、科室设置、床位数量、经费收支和人力资源等情况,提出加强上海市职业病诊断工作的相关建议.方法:对上海市7家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定量和定性调查,采用Excel进行统计分析.结论:目前上海市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诊断经费紧张,诊断专业技术队伍日渐萎缩,建议从经费投入、人才培养等方面对进一步加大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扶持力度.
【总页数】2页(P211-212)
【作者】林永昕;葛燕萍;徐海炎;张震巍;施为利
【作者单位】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上海,201901;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上海,201901;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上海,201901;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上海,201901;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上
海,20190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197.6
【相关文献】
1.上海市中小型民营养老机构供需现状分析 [J], 庄思铭;徐婧;吴文晴;秦佳莲;李欣怡
2.上海市残疾人机构养护服务实施现状分析 [J], 裴曌;吕军;虞慧炯;刘佩;吴静华;孙梅;薛恋鼎;励晓红
3.上海市医疗机构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现状分析 [J], 张昌英
4.上海市二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服务能力现状分析 [J], 胡敏敏;姜立文;刘晨红;张剑锋
5.陕西省职业病诊断机构现状分析 [J], 和俊礼;王进选;申秀琴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卫疾控[2003]8号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卫疾控[2003]8号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卫疾控【2003】8号)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上海市〈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需要申请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卫生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我局有关要求进行准备,我局将于4月15日起接受申请。

原《上海市〈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的职业病诊断资格延长至2003年10月底。

二、鉴于本市尚未开展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评审工作,过渡时期,文件中所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暂指符合卫生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医师。

三、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1.上海市职业病诊断申请书(略)2.上海市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略)3.上海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略)4.上海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受理通知书(略)5.上海市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略)二○○三年四月三日上海市《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范围内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

职业病范围按国家颁布的《职业病目录》执行。

上海宝山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

上海宝山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

上海宝山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上海宝山区工伤鉴定处地址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受理点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43弄2号3层。

工作过程中,难免发生意外,导致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人身安全受到伤害,需要医疗休息。

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只有进行工伤等级司法认定,才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等级为赔偿依据。

那么上海宝山工伤鉴定机构在哪里呢?一、鉴定中心地址宝山区司法鉴定中心地址如下: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受理点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43弄2号3层源正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地址:富锦路922号(近铁力路地铁站)交通事故赔偿伤残司法鉴定法律咨询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复旦大学司法鉴定宝山受理点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樟岭路22临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二、赔偿项目(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64042620
上海市化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成都北路369号
62672200
3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2003(003)
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乌鲁木齐中路12号
62489999-6331
上海市市具有诊断、鉴定职业病资质的医疗机构有哪些?
以下医疗机构具有诊断、鉴定职业病资质:
序号
医疗机构
批准证书
批准项目
地址
联系电话
(护卫职诊)
1
上海市职业病医院
2003(001)
尘肺、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政民路507号
65113665
2
4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2003(004)
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控江路1655号
65790000-6790
5
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
2003(005)
尘肺、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隆昌路456号
65430987-802
6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
2003(006)
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其他职业病
四川北路1878号
56662278
56663031-2201
7
上海放射医学专科门诊部
2004(001)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斜土路2094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