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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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范文(4篇)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范文(4篇)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范文煤矿职业病是指煤矿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由于长期接触煤尘、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工作环境因素造成的各类职业病。

为了保障煤矿作业人员的健康和权益,建立完善的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个____字的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预防和控制煤矿职业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煤矿作业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职业卫生部门,并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医师和相关技术人员。

第五条国家对煤矿职业病的诊断、鉴定、治疗和康复进行统一管理,煤矿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章煤矿职业病诊断第六条煤矿职业病诊断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

第七条煤矿职业病诊断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评估职业病的发生和危害程度;(二)了解工作岗位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三)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进行煤矿职业病初步诊断。

第八条诊断结果应当及时向煤矿作业人员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报告,并建立煤矿职业病档案。

第九条煤矿职业病诊断应当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应当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煤矿职业病鉴定第十条煤矿职业病鉴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

第十一条煤矿职业病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评估职业病与工作岗位之间的因果关系;(二)进行相关检查和实验室检验;(三)根据诊断结果对煤矿职业病进行鉴定。

第十二条煤矿职业病鉴定结果应当及时向煤矿作业人员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报告,并建立煤矿职业病鉴定档案。

第十三条煤矿职业病鉴定应当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职业健康监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应当对职业健康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煤矿职业病治疗第十四条煤矿职业病治疗应当坚持综合治疗、个体化治疗和康复治疗相结合的原则。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职业病是煤矿工作中的一种常见病症,它给煤矿工人及其家庭带来了极大的负担。

为了更好地保障煤矿工人的健康,加强对职业病的防治力度,重视煤矿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工作十分必要。

本文旨在介绍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一、煤矿职业病诊断1.病例调查煤矿职业病的诊断首先需要进行病例采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史、疾病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等内容。

2.临床诊断根据病史、体征、化验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医生可以进行临床诊断。

目前,职业病的诊断主要依靠临床特征和职业暴露史。

3.劳动卫生检查劳动卫生检查是诊断职业病的重要手段。

煤矿工人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医生可以通过职业暴露史、生物监测等内容进行客观评估,并对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进行预警和预防处理。

二、煤矿职业病鉴定1.鉴定标准煤矿职业病鉴定通常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职业病鉴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病因和发病与工作场所有关、应该认定为职业病的疾病、已经达到了相关职业病鉴定标准。

2.鉴定程序职业病鉴定程序一般分为下列几个步骤:病人申请,组织检查,鉴定委员会评审、专家论证,病人申诉,鉴定意见的出具、送达。

三、煤矿职业病治疗康复1.治疗原则煤矿职业病的治疗应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为主,治疗的基本原则是去除职业病危害、提高身体抵抗力、对症治疗。

2.治疗方法煤矿职业病的治疗方法主要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物理治疗等。

药物治疗是治疗职业病的主要手段,但需谨慎使用。

手术治疗主要用于一些复杂和严重疾病。

物理治疗是常用的非药物治疗方法,如理疗、针灸、康复训练等。

3.康复护理煤矿职业病治疗后,需要进行康复护理,增强身体功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

康复治疗一般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等。

总之,煤矿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是煤矿企业重视职工健康的体现,是实施职业病防护的必要手段。

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意识、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制定完善的职业病防治制度。

2024年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2篇)

2024年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2篇)

2024年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一、制度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煤矿职业病依然是我国煤矿产业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健康,提供及时的诊断鉴定和治疗服务,制定本制度,保障煤矿工人的权益,促进煤矿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二、制度内容1. 职业病诊断鉴定(1)煤矿企业应建立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并配备一支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鉴定专家团队。

(2)煤矿工人出现疑似职业病症状时,应及时就近就医,并由诊断鉴定机构给予确诊和鉴定。

(3)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病病例报告和记录制度,确保职业病的及时报告和准确记录。

2. 治疗服务(1)煤矿企业应建立职业病治疗康复机构,配备专业的医疗团队和设备。

(2)职业病患者可享受免费治疗康复服务,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训练等。

(3)煤矿企业应加强对职业病患者的随访和康复指导,确保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康复效果。

(4)煤矿企业应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保障措施(1)煤矿企业应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使用,确保职工的劳动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

(2)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进行必要的工作调整或岗位调整。

(3)职业病患者应享有合法权益,煤矿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雇或辞退职业病患者。

(4)煤矿企业应加强职业病预防的监督检查,发现和处理违反职业病防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制度执行1. 相关部门(1)国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2)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职业病管理机构,负责执行本制度,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正常运行。

2. 监督检查(1)国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对煤矿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煤矿企业应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3)工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应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对煤矿企业进行监督和评估。

3. 处罚制度(1)对违反本制度的煤矿企业,国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可以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公开通报处理结果。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范本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范本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工作,保障职工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的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编制、修订、实施、解释和监督管理工作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

第四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保障职工权益。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职业病包括国家确定的职业病,以及企业所在地、行业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职业病。

第六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七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工作应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完整的职业病防治体系。

第八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工作应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疗、全员参与。

第二章职业病诊断鉴定第九条职业病诊断应由具备相应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第十条职业病诊断应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和诊断标准,确保诊断结果准确。

第十一条职业病诊断中应充分考虑职业病与工作环境、工作方式、职业史等因素的关系。

第十二条职业病诊断应公正、公开、透明,职工及用人单位有权要求提供诊断结果。

第十三条对于可疑职业病病例,应进行进一步检查和诊断,确保最终结论正确。

第十四条职业病诊断结果应及时告知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按照相关规定建立诊断档案。

第三章职业病鉴定第十五条职业病鉴定工作由有资质的职业病鉴定机构进行。

第十六条职业病鉴定应遵循科学、公正的原则,依据职业病鉴定标准进行。

第十七条职业病鉴定应充分考虑职工的工作环境、工作方式、职业史和诊断结果等因素。

第十八条职业病鉴定应及时公布鉴定结论,告知鉴定结果,确保职工和用人单位的知情权。

第十九条对于不同意职业病鉴定结果的职工和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复检或复审。

第二十条职业病鉴定结果应及时提供给有关方面,作为相应的参考依据。

第四章职业病治疗康复第二十一条职业病治疗康复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第二十二条职业病治疗康复应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和治疗程序,确保治疗效果达到预期。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范本(2篇)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范本(2篇)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范本职业病是指长期从事某种特定职业过程中,由于接触或者吸入某种或某些有毒有害物质,或者长时间处于特殊工作环境下,引起的一类疾病。

为了确保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的公正、科学和规范,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范本。

一、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1. 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设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医学专家、职业卫生专家等组成。

保证委员会成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确保鉴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 诊断鉴定流程:(1)受理申请:接受职业病相关申请,并进行登记和初步筛选。

(2)现场调查:委员会成员实地走访,并与申请人和雇主进行沟通,了解工作环境和工作情况。

(3)病史询问:与申请人进行病史询问,了解其工作经历、暴露史和既往病史等相关信息。

(4)体格检查:对申请人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体征观察、实验室检查等,以明确其职业病的病因和症状。

(5)专家评审:根据现场调查和病史询问的结果,由评审专家进行讨论和评定,最终达成共识。

(6)诊断鉴定报告:编写诊断鉴定报告,明确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结论,并签署评定人名字和单位。

二、职业病治疗制度1. 治疗方案的制定:根据职业病的特点和病情,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以减轻症状、阻止病情进展和改善生活质量为目标。

2. 治疗方法和药物选择:根据职业病的病因和病理机制,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法和药物。

比如,对于职业性皮肤病,可采用外用药物治疗,如消炎、抗病毒和促进伤口愈合的药物。

3. 治疗效果的评估:在治疗过程中,定期进行治疗效果的评估,包括症状的缓解程度、生活功能水平的改善等。

评估结果可用于调整治疗方案和药物的选择。

4. 重点人群的重点治疗:针对职业病的高风险人群和严重病情的患者,加强治疗的重点和力度。

例如,对于职业性粉尘肺病患者,应重点进行支持性治疗和促进肺功能恢复的措施。

5. 康复指导和心理支持:在职业病治疗过程中,给予患者相应的康复指导和心理支持,帮助其积极面对疾病,提高康复效果和生活质量。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范文(3篇)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范文(3篇)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范文为履行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矿职业卫生科根据矿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有计划地到永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按____元/天进行补助。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员工(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

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新录用员工名单由生产科提供。

三、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

各区队要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登记,每年____月向矿职业卫生科报告,矿职业卫生科核实后,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生产科要及时向职业卫生科通报即将离岗的员工,职业卫生科应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前的体检。

在未对其进行体检时,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及时告知员工本人,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复查和医学观察。

六、若发现有疑似职业病员工,职业卫生科应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

七、职业卫生科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个人。

除职业禁忌证外,其他体检结果不得公开,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维护员工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

体检结果存入个人健康袋内保存。

八、对各单位管理岗位、辅助岗位的员工每____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本矿职业卫生产组织进行一次健康性体检。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范文(3篇)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范文(3篇)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范文煤矿职业病是指因从事煤矿工作而导致的各种职业病。

由于煤矿工作环境的复杂性和危险性,煤矿工人长期暴露在高温、高湿、高尘、高噪音等有害因素中,容易患上多种职业病,对工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健康和权益,建立完善的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一、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1. 诊断机构的设立和人员培训为了确保煤矿职业病的准确诊断,应在煤矿所在地设立专门的诊断机构,该机构应有足够的设备和人员,并由具有相关职业病诊断经验的医师组成。

诊断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煤矿工作环境和有害因素,掌握煤矿职业病的诊断方法和标准,提高诊断准确性和权威性。

2. 职业病诊断的程序和标准煤矿职业病的诊断应遵循科学的程序和标准。

在开始诊断前,医生应首先了解病人的个人史、职业史、工作环境等相关信息,并进行职业病暴露史的询问。

其次,医生应进行详细的体检,包括肺功能检查、胸部X光检查、职业病相关指标的检测等。

最后,根据病人的症状、体征和检查结果,医生可以做出煤矿职业病的诊断。

3. 职业病诊断的公正性和公正性职业病诊断应当公正、公平、客观。

诊断机构应建立专门的质控体系,确保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医生应遵循诊断原则,不受任何非科学因素的干扰,保证诊断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对于有争议的病例,诊断机构应进行病例讨论,并根据多方面的意见做出决定。

二、煤矿职业病治疗康复1. 矿工职业病康复机构的建立针对煤矿工人的职业病治疗需求,应在矿区建立专门的职业病康复机构。

该机构应配备专业的医疗设备和康复人员,提供全方位的康复服务。

康复人员应根据不同病人的病情和康复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方案,包括药物治疗、物理治疗、职业康复等。

2. 康复治疗的方法和技术康复治疗的方法和技术应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对于肺煤工人,可以采用肺功能锻炼、氧疗、呼吸道扩张等方法来提高肺功能。

对于职业性听力损失患者,可以采用听力康复训练来提高听力。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4篇)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4篇)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煤矿职业病是指在煤矿工作环境下长期暴露于煤尘、粉尘、有害气体等因素下,导致工人患上的一类特定的职业病。

煤矿职业病的发生发展与煤矿工作环境、工作方式、工种特点以及个人防护等因素密切相关。

为了保护煤矿工人的健康,预防和控制煤矿职业病的发生,制定相应的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就煤矿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煤矿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煤矿职业病的诊断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医生要详细了解患者的工作史和暴露史,包括从事煤矿工作的时间、工龄、工作场所和工种等方面的信息。

同时,医生还需要对患者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观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皮肤和粘膜等方面的症状和体征。

2. 辅助检查:主要包括胸部X射线片、肺功能检查、职业病既往史调查等。

胸部X射线片可用于观察肺部的病理改变和炎症情况。

肺功能检查可用于评估肺部功能状态和肺功能损害程度。

职业病既往史调查主要是通过询问患者的职业史、工作环境、个人防护措施等方面的信息,来进一步确认煤矿职业病的发生原因。

3.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肺功能检查、胸部CT、痰液培养和病理活检等。

血常规可用于观察血液中的炎症指标和肺部损伤指标的变化。

肺功能检查可用于评估肺功能状态和肺功能损害程度。

胸部CT可用于观察肺部的病理改变和炎症情况。

痰液培养和病理活检可用于检测痰液中的病原微生物和肺部病变组织。

二、煤矿职业病的治疗方法煤矿职业病的治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确定治疗目标: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病程,确定相应的治疗目标,如控制病情进展、缓解症状、改善生活质量等。

2. 药物治疗:根据煤矿职业病的具体症状和病情,选用合适的药物进行治疗。

比如,对于煤工肺尘肺病,可根据症状选择抗炎药、支气管扩张剂、咳嗽药等进行治疗;对于煤工尘肺,可选择口服或静脉注射抗生素进行治疗。

3. 物理治疗:包括物理疗法和康复训练。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 年X 月X 日封面页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一、矿职业卫生科根据矿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员工有计划地到永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按100元/天进行补助。

二、安排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员工(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

新进厂员工务必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后才能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新录用员工名单由生产科提供。

三、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安排进行在岗期间的按期健康检查。

各区队要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登记,每年7月向矿职业卫生科报告,矿职业卫生科核实后,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体检计划并安排实施。

四、生产科要及时向职业卫生科通报即将离岗的员工,职业卫生科应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前的体检。

在未对其进行体检时,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者如需复查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及时告知员工本人,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复查与医学观察。

六、若发现有疑似职业病员工,职业卫生科应根据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

七、职业卫生科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个人。

除职业禁忌证外,其他体检结果不得公开,保证医学资料的机密,维持员工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

体检结果存入个人健康袋内保存。

八、对各单位管理岗位、辅助岗位的员工每2年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会同本矿职业卫生产安排进行一次健康性体检。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模版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模版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和治疗工作,保障煤矿工人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康制度原则上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细化和补充。

第二章煤矿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第四条煤矿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具体工作由专业医疗机构负责。

第五条煤矿工人发现或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的,应立即向单位报告,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诊断和鉴定。

第六条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指导煤矿工人进行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工作,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七条煤矿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结果应当经过司法鉴定部门的认可,并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煤矿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结果,单位应将其列为工伤事故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善后工作。

第三章煤矿职业病的治疗康复第九条煤矿职业病的治疗康复工作应当由专业医疗机构负责并配备专业的医疗团队。

第十条煤矿职业病的治疗康复工作应做到科学、规范、有序、及时。

第十一条煤矿工人应积极配合医疗人员的治疗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医嘱,主动保持康复期间的生活和饮食习惯。

第十二条煤矿职业病的治疗过程中,单位应加强对工人的关爱和照顾,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十三条对于治疗康复期间无法正常工作的煤矿工人,单位应及时安排合适的工作,并保障其相应的权益。

第四章煤矿职业病的防治措施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设立职业病防治科或内部职业卫生组织,负责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加强职工的职业病防护宣传教育工作,培养职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加强职业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工作,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病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职业病的发生情况并主动采取措施进行防治工作。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模板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模板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病愈制度模板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煤矿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和治疗病愈工作,确保煤矿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并供应明确的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从事煤矿工作的职工及相关管理人员。

三、定义•煤矿职业病: 指由于从事煤矿工作导致的疾病,包含职业性肺病、职业性皮肤病等。

•职业病诊断鉴定: 对疑似职业病患者进行专业的医学诊断和鉴定。

•治疗病愈: 对已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疗和病愈措施。

四、工作要求4.1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1.煤矿企业应建立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配备专业的医学诊断鉴定人员。

2.对于疑似患有职业病的从业人员,企业应乐观组织进行体检,及时收集相关的病史、职业史以及其他必需的检查资料。

3.职业病诊断鉴定结果应及时告知患者,并建议进行相应的治疗和病愈。

4.诊断鉴定结果应及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确保病情统计和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4.2 煤矿职业病治疗病愈1.煤矿企业应建立与属地医疗机构的良好合作关系,确保职业病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和病愈。

2.职业病患者在治疗期间,企业应予以必需的照料和支持,确保其能够定时完成治疗计划。

3.煤矿企业应组织职业病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意识和防护意识。

4.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病愈机制,为职业病患者供应必需的病愈服务,助其尽快恢复正常工作和生活。

5.企业要加强对治疗病愈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治疗效果和病愈质量的提高。

五、责任与考核1.煤矿企业应聘请专职医生或委派特地人员负责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病愈工作。

2.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煤矿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及时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例并进行诊断鉴定。

3.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人员档案系统,完满职业病患者的治疗病愈记录。

4.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其职业健康意识和防护意识。

5.相关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煤矿企业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病愈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职业安全,落实煤矿职业病的防备与治疗工作,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煤矿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病愈工作。

第二章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第一节诊断与评估1.员工如显现身体不适症状或表现出与工作环境相关的职业病症状时,应及时报告所在部门并向公司职业病防治机构求助。

2.公司职业病防治机构应组织专业医务人员进行认真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相关试验室检查及专项检查,确诊员工是否患有职业病。

3.诊断结果应采用统一的病历整理格式进行记录,并在诊断报告中明确职业病的名称、阶段和程度,以便后续的鉴定和治疗。

第二节鉴定与认定1.在确诊员工患有职业病的基础上,公司职业病防治机构应组织相关鉴定专家对员工的职业病进行进一步鉴定与认定。

2.鉴定专家应凭借其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员工患病原因进行调查,收集相应证据,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职业病进行认定。

3.鉴定结果应以正式的鉴定结论书形式出具,明确职业病的病因与程度,并将鉴定结论报送相关的行政管理机关。

第三章职业病治疗与病愈第一节治疗服务1.公司应设立职业病治疗医疗中心或合作医疗机构,为受职业病影响的员工供应高质量的治疗服务。

2.医疗中心应配备具有丰富经验的职业病医师和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保证员工能够及时获得精准、有效的治疗。

3.治疗过程中,医疗中心应建立员工治疗档案,认真记录治疗方案、用药情况和疗效评估,确保治疗过程的可追溯性和数据安全。

第二节病愈管理1.经鉴定为职业病患者的员工,应搭配医疗中心订立个人病愈计划,定时参加病愈治疗及追踪随访。

2.公司应加强病愈教育,提高员工对职业病的认得和防范意识,促进病愈治疗的乐观性和效果。

3.病愈过程中,医疗中心应定期对病愈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修改和调整病愈计划,以最大限度提高员工的病愈水平。

第三节心理支持1.为减轻职业病员工的心理压力,公司应供应心理支持服务,为员工供应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和心理治疗等相关服务。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医治康复制度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医治康复制度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医治康复制度一、为履行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标准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增强职业健康监护治理,爱惜员工健康,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形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职业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矿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形,严格依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标准》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有打算地到法定卫生效劳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员工同意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三、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员工(包括转岗到该作业职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

新入矿员工必需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新录用员工名单由煤矿综合办公室提供。

四、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按期健康检查。

煤矿各部门要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记录,每一年7~8月向矿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矿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核实后,结合各部门实际制订体检打算并组织实施。

五、煤矿综合办公室要及时向职业卫生主管部门通报即将离岗的员工,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前的体检;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90日内,可视为离岗体检。

在未对其进行体检时,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员工能够选择舍弃进行离岗前体检,并签定相关协议。

六、对体检中发觉有职业禁忌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调离原工作职位,并妥帖安置;发觉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及时告知员工本人,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复查和医学观看。

七、对发生分立、归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八、在生产、检修中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严峻超标,对蒙受或可能蒙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所在单位应当即报告,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看。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范文煤矿职业病是指由于矿井作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对工人身体的长期接触和累积作用,导致工人患上的一类职业病。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煤矿职业病的发生,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

以下是一份范本,详细阐述了煤矿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和治疗的流程。

一、诊断和鉴定流程1. 症状调查与初步诊断- 工人应定期接受职业病体检,医务人员根据体检结果进行初步评估。

- 医务人员与工人进行症状调查,了解工作环境和工作史。

2. 详细检查与进一步诊断- 工人经初步诊断后,医务人员安排详细的检查,如肺功能检查、尘肺尘矽沉积量检测等。

- 医务人员根据详细检查结果,综合判断工人是否患有职业病。

3. 鉴定程序- 对初步诊断为职业病的工人进行职业病鉴定程序,包括职业病鉴定申请、资料审查、鉴定委员会评审和鉴定结论的出具。

二、治疗康复流程1. 医疗治疗- 对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治疗,包括药物治疗、物理治疗、呼吸道清洁护理等。

- 医务人员定期复查工人的病情,根据病情调整治疗方案。

2. 康复治疗- 对康复阶段的职业病患者进行康复治疗,包括锻炼疗法、康复辅助器具使用、职业康复指导等。

- 康复治疗师根据康复计划,指导患者进行康复训练,促进身体的功能恢复。

3. 病情监测与随访- 对职业病患者进行定期的病情监测,包括体检、肺功能检测、尘肺尘矽沉积量检测等。

- 医务人员定期对职业病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和康复效果。

4. 健康教育与职业病防护指导- 对职业病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包括合理饮食、科学锻炼等。

- 对煤矿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护指导,包括正确佩戴防护用具、工作时注意防护等。

5. 职业病复查和评估- 对治疗和康复的职业病患者进行复查,评估治疗效果和康复效果。

- 医务人员根据复查和评估结果,对职业病患者的治疗和康复方案进行调整。

本制度范本是煤矿企业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和治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医务人员、康复治疗师和工人等多方合作,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2024年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范文人力资源科负责公司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

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一、职工上岗前健康检查。

上岗前检查是指公司对准备到公司参加工作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属于一级预防。

其目的是在于掌握其就业前的健康状况及有关健康基础资料和发现职业病禁忌证。

二、职工在岗期间健康检查。

在岗检查是用人单位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间隔,对已从事有害作业工作的健康状况进行常规检查,属于二级预防,是健康监护的重要内容。

其目的是及进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工人健康的早期影响和可疑征象,为生产环境的防护措施效果评价提供资料。

三、职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离岗或转岗时检查是指职工调离当前工作岗位时或改换为当前工作岗位所进行的检查,属于三级预防,也是健康监护的重要内容。

其目的是为了掌握职工在离岗或转岗时,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有无损害或可疑征象;离岗从事新工作的职工和新的业主接受职工时,提供健康与否的基础资料。

四、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证者的处理:1、体检和诊断结果的登记与报告。

公司及诊断机构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向所在地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矽肺病、慢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慢性职业病以及矽肺病死亡者应当在____日内分别填报矽肺病报告卡和职业病报告卡报告相关部门。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公司应当立即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2、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管理:(1)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2)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范文(4篇)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范文(4篇)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煤矿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和治疗工作,保障矿工健康安全,充分发挥医护人员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及其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康制度以人为本,坚持科学、规范、公正,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定,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五条矿工发现身体出现异常症状或遭受工伤事故后,应及时向企事业单位报告,并接受职业病诊断及鉴定。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配备专业的医疗、护理人员,提供充足的医疗、护理设备,保障职工的医疗与康复需求。

第二章职业病诊断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建立职业病初诊和确诊的体检制度,并在企业内组织专家对疑似职业病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和鉴定。

第八条疑似职业病患者应及时进行初步诊断,医生应根据患者症状、体征以及与工作环境的联系进行判断。

第九条疑似职业病患者经初步诊断后,应进行进一步检查,以确诊或排除职业病。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对所有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建立档案,详细记录其病情、治疗方案和康复进程,并定期评估康复效果。

第三章职业病鉴定第十一条职业病鉴定由煤矿所在地的职业病鉴定机构负责,可以组织专家对职业病案件进行评估、鉴定。

第十二条职业病鉴定机构应建立自己的鉴定标准和程序,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

第十三条职业病鉴定机构负责对申请鉴定的职工进行检查、评估,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病分类标准,进行鉴定工作。

第十四条职业病鉴定机构应及时出具鉴定结果,并将结果告知申请鉴定的职工。

第四章职业病治疗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为职业病患者提供免费的治疗服务,包括药品、手术、康复等。

第十六条职业病患者应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按时服药,接受康复训练,并遵守医嘱。

第十七条职业病患者的治疗应由专业医护人员负责,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建立职业病患者的随访制度,定期对职业病患者进行复查和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范文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范文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范文煤矿职业病是指因从事煤矿工作所致的一类工伤、职业病,包括煤工尘肺、矽肺、化学中毒等多种疾病。

为了保护煤矿工人的健康,减少职业病发生和加强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工作,制定了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以下是一份____字的范文,介绍了该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法。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范文(二)一、制度背景煤矿职业病是煤矿工人在长期从事煤矿工作中,由于各种因素而导致的疾病,严重影响了工人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为了规范煤矿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和治疗康复工作,保障煤矿工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煤矿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在煤矿工作人员出现疑似煤矿职业病症状时,应立即进行体检和病史调查。

对于确诊的病例,应进行详细的病因分析、体检和实验室检查,以确定疾病的类型和严重程度。

诊断结果应由专业医生签字确认,并进行诊断鉴定。

2. 煤矿职业病的治疗对于已经确诊的煤矿职业病患者,应给予及时的治疗。

治疗应根据疾病的类型和严重程度,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康复训练和手术治疗等。

治疗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 煤矿职业病的康复治疗结束后,煤矿职业病患者应进行康复训练。

康复训练应包括恢复期康复、稳定期康复和巩固期康复等阶段,帮助患者重新适应工作和生活。

康复训练可以包括体育锻炼、职业适应训练和心理疏导等。

4. 煤矿职业病的复查与复检煤矿职业病患者在治疗康复期间,应定期进行复查和复检。

复查包括体检和实验室检查,以评估治疗效果和病情变化。

复检包括病理学检查和影像学检查,以评估疾病的严重程度和进展情况。

5. 煤矿职业病的鉴定与赔偿对于确诊为煤矿职业病的患者,应进行职业病鉴定和赔偿申请。

鉴定结果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并据此计算相应的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和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等。

三、执行方法1. 机构建立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工作由专业机构负责执行,包括煤矿医院、职业病防治站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等。

2023年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2023年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2023年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引言:煤矿职业病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 由于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物质和作业操作方式引起的职工致病或致残的职业性疾病。

对煤矿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和治疗康复是保障煤矿职工健康的重要环节, 也是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保障。

在2023年, 我们希望通过建立完善的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全面加强对煤矿职工健康的管理和保护, 降低职业病发病率和致残率, 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一、煤矿职业病的诊断1.健康监测和预防接触在煤矿生产过程中, 应对职工进行定期健康监测, 并建立健康档案。

同时, 加强对有害物质的监测和控制, 减少职工对有害物质的接触, 降低职业病发病风险。

2.病史调查和体格检查对作业期间疑似感染或染毒的职工进行详细的病史调查和体格检查, 以了解病情的发展和相关因素。

3.相关检查和实验室检测通过X光检查、肺功能检查、血液检查等相关检查手段和实验室检测, 对煤矿职业病进行确诊。

同时, 结合煤矿作业环境和职工接触史等因素, 进行评估和分级。

二、煤矿职业病的鉴定1.鉴定机构建立专业的鉴定机构, 由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专业人员组成, 负责煤矿职业病的鉴定工作。

2.鉴定标准和程序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技术规定, 制定煤矿职业病的鉴定标准和程序。

3.鉴定结果的公正和公正鉴定结果应公正、公平、科学, 确保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煤矿职业病的治疗及康复1.治疗措施对确诊的职业病患者, 应及时进行治疗。

根据职业病类型和严重程度, 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包括药物治疗、物理治疗、手术治疗等。

2.康复措施煤矿职业病治疗后的康复非常重要。

建立职业康复中心, 提供康复咨询、职业康复培训、心理疏导等服务, 帮助职工重新恢复工作能力。

3.防治宣传和教育加强对煤矿职工的职业病预防知识宣传和教育, 提高职工对职业病防治的意识和能力。

四、煤矿职业病的监管与管理1.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煤矿职业病防治监管体系, 对煤矿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024年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样本(3篇)

2024年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样本(3篇)

2024年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制度样本为贯彻执行我国关于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律法规,确保员工在从事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过程中的健康安全,本矿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根据煤矿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的职责要求,针对单位内存在的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严格遵循《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将组织员工有计划地前往法定卫生服务机构接受职业健康体检。

员工参与此类体检,应视同正常工作出勤。

对新录用的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以及转岗至相关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

此类员工需通过职业健康体检,确认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作业。

新员工的名单由安全监察科提供。

对于长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应定期组织在岗健康检查。

煤矿各相关单位需对从事此类作业的员工进行登记,并每年在规定时间段内向上级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同时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体检计划。

安全监察科需及时向职业卫生防治办公室通报即将离岗的员工信息,以便组织相关员工进行离岗前的体检。

如果员工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规定时间内进行的,则可将其视为离岗体检。

在未进行体检前,不得解除或终止员工的劳动合同。

员工可选择放弃离岗体检,并签订相关协议。

对于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症或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应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并对其进行妥善安置。

若发现健康问题或需要复查需求,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告知员工本人,并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复查和医学观察。

在生产或检修过程中,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严重超标,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所在单位应立即上报,并由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若发现疑似职业病员工,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依法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依照规定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

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和员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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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示
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履行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职
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
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
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
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矿职业卫生科根据矿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
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
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有计划地
到永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员工接受
职业健康检查按100元/天进行补助。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员
工(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

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新录用员工名单由生产科提供。

三、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

各区队要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登记,每年7月向矿职业卫生科报告,矿职业卫生科核实后,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生产科要及时向职业卫生科通报即将离岗的员工,职业卫生科应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前的体检。

在未对其进行体检时,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及时
告知员工本人,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复查和医学观察。

六、若发现有疑似职业病员工,职业卫生科应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

七、职业卫生科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个人。

除职业禁忌证外,其他体检结果不得公开,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维护员工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

体检结果存入个人健康袋内保存。

八、对各单位管理岗位、辅助岗位的员工每2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本矿职业卫生产组织进行一次健康性体检。

职业卫生科要汇同相关部门开展作业场所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健康风险评估,改善作业条件、改变员工不健康作业方式、控制健康危险因素、降低病伤及缺勤率。

九、职业卫生科应将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的资料整理归
档,按照规定期限妥善保管,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定期监督检查与考核。

十、职业健康体检、检查、医学观察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等费用要列入本矿年度资金预算计划。

十一、各单位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建立台账,职业卫生科对各区队职业健康管理情况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查出的不符合项将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根据矿《职业病防治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十二、本规定解释权归矿职业卫生科。

每年按矿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十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职业健康监护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煤矿
201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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