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解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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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新型研发机构科研人员参与职称评审与岗位考核时,发明专利转 化应用情况可折算论文指标,技术转让成交额可折算纵向课题指标。
• 第八条 新型研发机构聘用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海外留学 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以及省和所在地市有关引进人才(海 外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
➢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发展良机。借全国科技 体制改革试点省契机,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创新机制体制,采用灵活的运 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创办各类科研机构。
➢ 通过广泛招才引智,为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近几 年来,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创新科研团队、领军人才等引才计划。
(四)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流程
• 1.申报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根据每年申报指南,登录广东省科技业
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填写、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和提交申请。
• 2.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书由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或省直部门)审核后,
提交到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申报受理后,纸质申报材料须按要求打印并加
费支持,支持额度为每家机构300万元。 原则上每家机构只能获得一次初创期建设补助。
➢ 2.新型研发机构新购科研仪器设备补助 上一年度新型研发机构新购置的单价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软件, 原值合计超出500万元的部分,给予20%的补贴。 单个机构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 3.新型研发机构研发经费支出补助 对新型研发机构获得各级政府科研立项项目,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科研经 费支出,按2016年度支出金额按20%给予补助。 单个机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已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机构不再重复补助。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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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10号)无【期刊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年(卷),期】2022()27【摘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2019]31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总页数】5页(P31-35)【作者】无【作者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322.7;D927;D922.17【相关文献】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0]1号)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1]2号)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核定“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社会研发机构名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1]6号)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核定“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事业单位性质社会研发机构名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1]7号)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6号)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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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管理方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假设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好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指的市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在**市注册设立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主要从事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化、创业孵化等创新创业活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可持续开展的独立法人组织。
第三条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工作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申请认定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注册地在**,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或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具备可持续开展能力,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注册后运营1年以上。
(二)投资主体包括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产业联盟、海内外人才团队等,以及多主体联合共建。
(三)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8% 且不低于200万元。
(四)拥有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设备,有固定的办公和科研场所等基础设施。
办公和科研场所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五)有稳定的研发队伍,专职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25%以上,且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研发人员的40%以上,研究生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占研发人员的10%以上。
(六)具有面向企业服务、围绕市场配置资源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通过提供相关服务促进机构良好运转和开展的能力;建立了现代科研机构管理制度、科研工程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科研经费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七)具有明确的主攻方向,能切实解决我市产业共性技术问题,有主导或参与国家、省、市技术攻关工程的能力。
(八)近3年在科技研发、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等方面成效明显(运营缺乏3年的按实际运营时间计算)。
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现状分析及认定条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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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科研机构与新型研发机构的对比
传统科研机构 编制 固定经费(事业费、人头费) 主管部门 固定资产管理 科研 创新服务 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政府拨款 工资制度 行政级别 负责人任命、任期
新型研发机构
无编制 无固定拨款 无主管部门 机制体制新、灵活 科研 产业化 理事会、合伙人 孵化育成 科技金融 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市场 新业态 灵活薪酬 团队、研发国际化
15
汕尾
《汕尾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试行办法》
新型研发机构的定义及功能定位
定义
一般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 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新型研发机构需 自主经营、独立核算、面向市场,在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
成、人才培养与团队引进等方面特色鲜明。1011 12 13 14肇庆
顺德区 河源 茂名 汕头
《肇庆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试行办法》
《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 《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对获得省厅认定的新型研 发机构给予资金补助 《关于支持新型研发平台发展的试行办法》 《汕头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施意见》;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政府大力实施创新科研团队、领军人才等引才计划。
坚持以市场作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力量。新型研发机构为较好地解决了科技与经济 “两张皮”的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实现了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无缝对接”。
(二)新型研发机构相关政策及发展进程
2014年9月28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在东莞召开了新型研发机构现场会,拉开新型研发机 构发展序幕。 2015年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 (粤府2015[1]号),提出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十部门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试行办法-粤科产学研字〔2015〕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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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十部门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试行办法正文:----------------------------------------------------------------------------------------------------------------------------------------------------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十部门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试行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2015年5月21日以粤科产学研字〔2015〕69号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新型研发机构,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相结合,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独立法人组织。
新型研发机构是广东省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生力军。
第三条新型研发机构应建立健全由产学研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理事会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实行管投分离、独立运作,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第四条省级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省新型研发机构的总体发展规划、评价标准、评审程序,委托第三方科技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的评审、论证、评价等工作。
第五条鼓励引导各级政府、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团体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在广东创办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大型骨干企业组建企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在能力建设、研发投入、人才引进、科研仪器设备配套等方面给予支持,省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协作网向新型研发机构开放。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91d88b20342a8956bec0975f46527d3240ca62d.png)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12.14•【字号】粤科规范字〔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正文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12号省有关部门,各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化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现将《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12月1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申报建设第四章运行管理第五章评估考核第六章附则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规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产业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作用,根据《广东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粤府〔2021〕62号)、《广东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中心是依托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法人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建设的科研实体;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是聚集和培养高水平工程技术人才、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工程中心建设与管理坚持“聚焦产业、择优布局、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原则。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工程中心,实现创新资源与产业需求的有效对接,提高承接国家及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2023《广州市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3《广州市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0a32823b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32.png)
广州市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2019)313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10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国家战略目标导向,强化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和产业支撑能力,打造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推动科研资源大市向科技创新强市迈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研发服务、成果转化,建设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独立法人机构,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
广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包括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高水平创新研究院。
(一)新型研发机构须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产业技术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自我造血功能及可持续发展。
(三)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
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按照“一事一议”签署共建协议,根据共建协议开展建设管理;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按照省有关规定管理。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支持、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
(四)鼓励新型研发机构采用与国际接轨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运行机制,推荐实行理事会或董事会决策制和院长(或所长、总经理)负责制,可结合实际需求设立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出资方协议制定章程和制度,依照章程和制度运行。
新型研发机构应加强党的建设,按规定建立健全党组织,强化党建工作职责,提高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支持和鼓励措施(五)鼓励新型研发机构不断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支撑广州经济社会发展,面向企业着力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类政府科技项目;积极加入国际科学研究、国际产业技术研发、国际标准制定等国际组织。
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现状分析及认定条件解读
![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现状分析及认定条件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e7f27c6d2e60ddccda38376baf1ffc4ffe47e2a0.png)
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现状分析及认定条件解读广东省作为中国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研发机构的建设。
为了加强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广东省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包括认定条件的设定。
本文将对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现状进行分析,并对认定条件进行解读。
首先,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现状分析。
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数量较多,涵盖了各个领域。
这些机构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
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是比较常见的新型研发机构类型。
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对促进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起到了积极作用。
其次,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条件解读。
广东省对新型研发机构的认定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
一方面,新型研发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科技人员和研发设备,要有一定的研发活动和项目运作。
另一方面,新型研发机构还需要有相关的技术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具备自主创新和核心竞争力。
此外,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政策,需要有稳定的研发经费和管理机制。
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条件解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首先,科技人员和研发设备是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重要条件之一、机构需要有一支强大的研发团队和一流的研发设备,来保证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的顺利进行。
其次,科技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也是认定条件的重要指标。
机构需要有一定数量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其在科技创新方面具备一定的实力和水平。
最后,符合法规和政策要求,有稳定的研发经费和管理机制也是认定条件的重要要素。
机构需要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有一定的财务保障和管理规范来支持其研发活动。
综上所述,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对推动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
广东省对新型研发机构的认定条件也明确,需要机构具备一定的科技实力和研发水平,并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政策要求。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cb2d3b5900ef12d2af90242a8956bec0975a52d.png)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09.17•【字号】粤科规范字〔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1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2019〕31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科技厅反映。
省科技厅2022年9月1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与认定第三章管理与评估第四章支持与发展第五章附则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以下简称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研发服务、成果转化,建设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独立法人机构,可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设立事业单位或企业。
第三条新型研发机构须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产业技术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自我造血功能及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负责制定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指南和支持政策,组织开展资格认定、监督管理、考核评估等工作。
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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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科技创新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型研发机构主要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建方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
新型研发机构以开展产业技术研发为核心功能,兼具应用基础研究、技术转移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产业投融资及高端人才集聚培养等功能。
一般应冠以研究院(所)、工研院、研发中心等名称。
第三条市科技局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组织开展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备案和动态管理,负责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指导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指导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备案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市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备案制管理。
以独立法人名义提出备案申请,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程序推荐,市科技局审核确认。
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
第五条新型研发机构申请备案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申报单位须在市内注册,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市,注册后运营1年以上。
(二)具有稳定的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
常驻(在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稳定的资金来源,年度研发开发经费投入200万元以上,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
(三)具有必备的研发条件。
具备开展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设施、科研仪器以及固定场地,在本市的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用于研发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四)具有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
具有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和用人机制。
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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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政策解读简介一般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
特点:(1)注重自主经营、独立核算、面向市场;(2)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并重。
不同于传统的研发机构,论文、专利等不再是创新机构绩效评价的唯一指标,注重催生新兴产业、创造社会财富。
(3)企业和科研院所结合的形式,政府不再是投入主体。
管理办法2015年印发《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试行办法》(粤科产学研字〔2015〕69号)2018.6.1到期2017年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的暂行办法》(粤科产学研字〔2017〕69号)2020.6.6前有效好处1、获得专项资金补助:(1)初创期建设补助(300-500万)(2)新购科研仪器设备补助(超出500万元的20%,不超过300万)(3)研发经费支出补助(择优补助20%,不超过1000万元)(4)创办企业补助(孵化一家高企100万元)2、税收减免(关税)、建设用地优先审批、引进人才优惠政策……流程1、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1)一年开展一次,当年发布申报通知,当年出公示名单。
(2)有效期3年。
(3)2015年认定:124家;(有效期2015-2017)2016年认定:56家;(有效期2016-2018)2017年认定:39家;(有效期2017-2019)2、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项资金3、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1)动态评估比照认定基本条件和近三年发展情况,评估通过的继续获得3年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评估不通过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2)2015年通过认定(124家)---2017年进行动态评估---2018年动态评估结果公示(99家)2017年和2018年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申报对比分析分类新型研发机构1、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2、粤东西北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在粤注册和运营。
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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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作者:暂无来源:《科学中国人》 2019年第22期国科发政〔2019〕3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科技部制定了《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科技部2019年9月12日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
二、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要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政策引导保障,注重激励约束并举,调动社会各方参与。
通过发展新型研发机构,进一步优化科研力量布局,强化产业技术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三、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设立、谁撤销”。
举办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出资人)应当为新型研发机构管理运行、研发创新提供保障,引导新型研发机构聚焦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避免功能定位泛化,防止向其他领域扩张。
四、新型研发机构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控制度健全完善。
(二)主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研发服务等。
(三)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条件和设施。
(四)具有结构相对合理稳定、研发能力较强的人才团队。
(五)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出资方投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项目获得的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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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进程
➢ 2014年9月28日,省委省政府在东莞召开了新型研发机构现场会, 拉开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序幕。
➢ 2015年,认定了第一批新型研发机构 ➢ 2016年,认定了第二批新型研发机构 ➢ 2017年,准备组织认定第三批新型研发机构
(一)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 (二)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 (三)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 四、具备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健全管理制度、高效运行机制、引人机制。 五、业务发展方向明确。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在前沿技术研究、工程技术开发、 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与孵化育成等方面有鲜明特色。 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学教育、检验检测、园区管理等活动的单位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科技成果转化。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完善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体系,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市 场转化,并结合全省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开展各类科技技术服务。
三、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以技术成果为纽带,联合多方资金和团队,
积极开展科技型企业的孵化与育成,为地方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支撑。
➢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发展良机。借全国科技 体制改革试点省契机,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创新机制体制,采用灵活的运 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创办各类科研机构。
➢ 通过广泛招才引智,为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近几 年来,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创新科研团队、领军人才等引才计划。
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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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93号令),进一步规范科技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我厅制定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办法二○○七年二月八日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发布、备案、解释、修改和废止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本厅制定并以本厅名义发布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原文转发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向上级行政机关报送的请示或报告、制定本系统或本机关内部工作管理制度、部署阶段性工作文件、人事任免决定、对具体事项作出的通报、通知、批复、行政处理决定等,以及对本厅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制定的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政策法规处负责本厅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工作。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由各处室根据实际需要,在各自职能和业务范围内负责或者组织草拟工作。
涉及单项性事项的规范性文件由主管处室负责草拟;综合性的、涉及多项事务的,由厅领导指定一个主办处室牵头负责草拟。
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 提升广东科技创新能力
![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 提升广东科技创新能力](https://img.taocdn.com/s3/m/4c8d69d97e192279168884868762caaedd33bac7.png)
图 1 所示。 二是机构引入多元化投资主体,
形成多样化建设模式。广东省新型
持,经认定为省新型研发机构且评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 研发机构法人性质包括企业、事业
估优秀的,最高给予2000万元奖补。 有关决策部署,省科技厅加大了对 单位、民办非企业三种。251家省
通过打造新型研发机构平台,加大 新型研发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全 级新型研发机构中,企业类型的
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结构,进一步增强创新发展活力。 育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和省科
第 二, 优 化 创 新 政 策 环
第三,率先设立专项资金,加
技厅高度重视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 境,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健康发展。 大对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与支持力
集聚省内外优势资源和力量统筹推 2015年,广东先后制定出台《广 度。自2015年开始,广东省科技
发展综述
专题
新机构 新模式 新动力
——广东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实践
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 提升广东科 技创新能力
文 / 龙云凤 刘威
新型研发机构作为广东省委、 大量从事原始创新、前沿技术攻关、 提出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意见
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八 产业共性技术研发的科研机构来支 措 施。2016年12月, 修 订《广 东
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等来粤设 研发机构经营管理;在实现国有资 对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和扶持力
立研发总部或区域研发中心,在新 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盈余的国有 度,全省新型研发机构的数量和质
一代通信与网络、量子科学、脑科 资产增值部分可按不低于50% 的 量有了较大提升,初步形成了以广
学、人工智能等前沿科学领域布局 比例留归运营公司。通过这一政策, 州和深圳为主引擎、珠三角地区为
关于XX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的办法
![关于XX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的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3b9dea3f12d2af90242e6f0.png)
关于XX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揭委发〔2015〕6号)精神,推动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试行办法》(粤科产学研字〔2015〕69号)规定,参照《XX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的暂行办法》(粤科产学研字〔2017〕6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XX市新型研发机构(以下简称市新型研发机构),是指经XX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认定,主要从事研发及其相关活动,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相结合,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
新型研发机构是我市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生力军。
第三条市新型研发机构应建立健全由产学研等多主体共同参与的理事会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实行管投分离、独立运作,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第四条市、县(市、区)联动,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与发展。
第五条市科技局负责市新型研发机构的组织认定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报与认定第六条申报条件市新型研发机构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面向市场,在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人才培养与团队引进等方面特色鲜明的组织或机构。
申报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在XX注册和运营。
注册地在XX,具备企业、事业和民办非企业机构、社团单位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XX。
(二)投资主体包括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产业联盟、海内外人才团队等,以及其他投资主体联合共建。
(三)具有稳定的经费支出,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15%。
(四)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20%。
(五)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所。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c4eb216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e9.png)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3.11.14•【字号】粤科函政字[2013]1513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管理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3年11月14日以粤科函政字〔2013〕1513号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在促进技术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广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组建工程中心应符合广东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科技发展规划,涉及的产业领域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三条工程中心主要依托省内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较强的科技型企业建设,对我省部分重点发展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可少量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
第四条工程中心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企业类,主要依托企业组建,以本企业为服务对象,提供技术发展战略制定、技术研发支撑、技术交流与合作、技术人才培养等服务;二是公益类,主要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组建,为相关行业提供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核心装备研制、标准制订、工程技术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
第五条根据功能定位的不同,工程中心主要任务可以分为:(一)企业类:1.参与制定和执行本单位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建立完善研究开发和知识产权制度。
2.对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为适合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技术装备和技术标准,不断地推出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系列新产品,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3.综合运用国内外创新资源,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新型研发机构相关政策及指南解读(珠海)PPT精选文档
![新型研发机构相关政策及指南解读(珠海)PPT精选文档](https://img.taocdn.com/s3/m/7c27922cf90f76c660371ad4.png)
2、体制机制(18%)
2.1明确的发展战略 2.2新型的组建方式 2.3市场化的运行机制
2021/4/25
三级指标 1.1.1 注册资金(万元) 1.1.2 职工总人数(人)
1.1.3 办公和研发场地面积(平方米)
1.2.1 10万元以上科研设备原值
1.2.2 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数量 (含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 中心等)
2.1.1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
2.1.2主攻方向的明确性
2.2.1 投资主体的数量
2.2.2 是否采用理事会等新型管理体 制
2.3.1 人才激励机制
2.3.2 创新管理机制
21
2.3.3 成果转化机制
竞争力评价
4.1研发投入水平
4、创新活动(26%)
4.2承担研发项目的能力
4.3研发产出水平
5、创新效益 (24%)
3.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10%。大型 企业(集团)举办或设立的研究院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企业年度营业收入 总额的5%。
4.研发基础。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 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50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 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5.1成果转化效益 5.2创业孵化能力 5.3服务社会情况
4.1.1 年研发经费支出总额(万元) 4.1.2 年研发经费占总收入的比重 (%) 4.2.1 近三年承担国家级项目数量 4.2.2 近三年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数
4.2.3 近三年承担横向项目的经费总 额(万元)
4.3.1 近三年被三大国际索引收录的 论文发表数量(篇)
4.3.2 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4.3.3 近三年牵头或参与制定省级以 上标准数量(个)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0a1dd57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80.png)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9.05.20•【字号】穗科字〔2019〕188号•【施行日期】2019.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穗科字〔2019〕188号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花都区、南沙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广东省科技厅将对2016年获得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的机构开展动态评估工作,并发布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19〕920号,见附件),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工作要求如下:一、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发动辖区内2016年获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的机构按时完成动态评估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和汇总,按时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并将各机构提交的书面材料统一报送至我局平台基地处。
二、请各机构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专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在网上提出动态评估申请,按要求提交评估材料,并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材料一式 1 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送交所属主管部门,按时完成动态评估工作,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新型研发机构资格。
三、时间要求: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17时,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0时,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7时,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书面材料至市科技局平台基地处截止时间为7月4日17时,市科技局统一报送书面材料至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时。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5月20日。
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913f6730029bd64793e2c97.png)
新型硏发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新型硏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新型硏发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科技创新体系,特制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型硏发机构主要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建方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产学硏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
新型硏发机构以开展产业技术研发为核心功能,兼具应用基础研究、技术转移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产业投融资及高端人才集聚培养等功能。
一般应冠以硏究院(所)、工硏院、硏发中心等名称。
第三条市科技局负责硏究制走全市新型硏发机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组织开展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备案和动态管理,负责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指导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新型硏发机构的培育、指导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备案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市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备案制管理。
以独立法人名义提出备案申请,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程序推荐,市科技局审核确认。
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
第五条新型硏发机构申请备案应符合以下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申报单位须在市内注册”主要办公和科硏场所设在市,注册后运营1年以上。
(二)具有稳定的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
常驻(在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 ;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稳定的资金来源,年度硏发开发经费投入200万元以上,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
(三)具有必备的硏发条件。
具备开展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设施、科研仪器以及固定场地,在本市的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用于研发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兀。
(四)具有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
具有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和用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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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的暂行办法
佚名
【期刊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7(000)021
【摘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7年6月5日以粤科产学
研字[2017]69号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和《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试行办法》(粤科产学研字[2015]69号)等文
件精神,扶持和培育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以下简称“新型研发机构”),规范新型研发机构的管理,促进新型研发机构的健康发展,为完善我省区域创新体系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办法。
【总页数】4页(P45-4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1.1
【相关文献】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十部门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试行办法 [J], ;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首席专家评选的管理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知识产权局2012年3月19日以粤人社规[2012]1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J],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 [J],
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2019~2020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南 [J],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的暂行办法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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