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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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施工方案: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该系统旨在远程监控城市内各建筑的电气火灾安全状态。它由电气火灾监控主机、电气火灾监控器、漏电探测器、电流探测器、系统总线、有线网络和电气火灾网络接入模块组成。

电气火灾监控主机是一个装置,用于接收和监控现场电气火灾监控器报警信号。电气火灾监控器则是一个监控装置,用于接收电气火灾探测器信号,并具有现场报警功能。漏电探测器采集监测回路的漏电信号(或漏电电流信号)并通过系统总线将信号发送给电气火灾监控器。电流探测器则采集监测回路各线缆电流信号并通过系统总线将信号发送给电气火灾监控器。系统总线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与各电气火灾监控器之间的物理传输介质。有线网络是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与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通信的TCP/IP有线传输网络。电气火灾网络接入模

块是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与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之间通信的协议处理与转换模块。监控节点是设置在配电箱(柜)内的现场电气火灾监控器件。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应根据保护对象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确定。下列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符合GB中规定的保护对象为特级、一级除住宅外

的场所;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公众聚集场所;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幼儿住宿床

位在50张以上的幼儿园,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敬老院、福利院和老年公寓。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独立设置,可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互联,并应能接入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系统设计应以漏电、温度、电流及电压监控为主,并具有预警功能,能在被监控参数发生异常但未达到监控报警值前发出预报警信号。

6.1.4 电气火灾监控主机需要实时显示监控参数,如漏电

数值、温度数值、线缆电流数值、电压数值和报警部位,包括楼层和配电箱编号等。此外,它应该具备人工在线查询、设定和修改各电气火灾监控器的有关参数,并且应该有实时监控报警和系统故障报警功能。

6.1.5 如果监控节点少于10个,则可以不配置电气火灾监控主机。但是,需要选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器和探测器,并将它们通过系统总线连接至电气火灾网络接入模块。该模块应该接入至TCP/IP网络,将本建筑内所有电气火灾监控信息实时传送至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

6.1.6 如果监控节点大于或等于10个,则应该配置电气火灾监控主机,并通过TCP/IP网络接口将本建筑内所有电气火灾监控信息实时传送至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

6.1.7 电气火灾监控器应该为面板仪表型结构,所有显示和操作都应该在配电箱(柜)面板上进行。此外,它应该能够显示电气火灾监控参数,如漏电数值、温度数值、线缆电流数值和电压数值。

6.2 系统配置

6.2.1 监控点的配置应该在以下场所进行:

a)照明总配电箱进线处;

b)动力总配电箱进线处;

c)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___(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配电箱进线处;

d)建筑物内的地下商店(场)的配电箱进线处;

e)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架构的古建筑,配电室低压出线回路、分控配电箱进线处;

f)学生宿舍、老人福利设施、幼儿园、盲人学校、___,照明总配电箱进线处;

g)家具城、服装城、建材城、灯具城等人员密集场所,照明、电力配电箱进线处;

h)工业厂房的变电所配电室低压出线回路;

i)仓库照明、动力配电箱的进线处。

6.2.2 如果同一配电箱(柜)内有多个监控节点,则应采用多回路电气火灾监控器。多回路应该能够在一个共用的电气火灾监控器上实现对多个配电回路的监控参数显示、操作、设定和报警等功能。多回路监控节点的设置不应超出同一个配电箱(柜)。

6.2.3 电气火灾监控保护一般宜采用报警不跳闸的设计原则。

6.3 参数配置

6.3.1 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中,监控节点漏电流的设定值应该先给出设计估算值。在系统调试中,可以根据电气火灾监控器显示的实时漏电流参数修正漏电流设定值。

6.3.2 监控节点的漏电流动作设定值应不小于所监控线路和设备正常泄漏电流值之和的四倍。这样可以确保系统能够及时检测到漏电问题并做出响应。

6.3.3 配电箱柜内温度探测点应为 L1、L2、L3、N 四个线缆(或铜排)温度,温度报警设定值应在 55℃~140℃的范围内。这样可以确保系统能够及时检测到箱内过热问题并做出响应。

6.3.4 监控节点处分别探测 L1、L2、L3 电流,过电流报

警设定值应为 1.15~1.5ln 范围内。这样可以确保系统能够及

时检测到过电流问题并做出响应。

6.4 在不同接地保护方式中的应用:

6.4.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中的漏电动作保护(漏电监控)

应与电力系统接地保护相配合,以确保系统的有效性。

6.4.2 漏电监控节点应按附录A所列不同接地方式的安装

要求进行,以确保系统能够在各种接地方式下正常工作。

6.4.3 TN-C 接地系统不可装设漏电监控节点,如需装设时

必须将 TN-C 系统改造成 TN-C-S 系统或局部 TT 系统。在

TN-C-S 接地系统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漏电动作保护应使

用在 PE 线与 N 线分开以后的部分,以确保系统能够正常工作。

7 施工:

7.1 施工准备:

7.1.1 进行产品外观检查,确保产品外壳光洁,表面无腐蚀、涂层无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机械损伤。

7.1.2 确保产品附件、配件、监控软件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___检验报告齐全。

7.1.3 确保产品有安装使用说明书。

7.1.4 核对产品规格型号,确保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7.2 电气火灾监控器及探测器的安装:

7.2.1 配电回路的相线和中性线应按同一方向均匀穿过漏电探测器,温度探测器应分别直接固定在四根线缆(或铜排)上,并确保接触良好。

7.2.2 保护地线(PE 线)不得穿过漏电探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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