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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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

关于优秀资深教师评选的要求与办法

(试行稿)

目的:

激发我校中老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资深教师的榜样辐射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的办学品位,造福社会,助力高淳跨越式发展。

评选条件:

一、师德方面:

1.热爱祖国教育事业,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热爱学生,团结同事;

2.不违规私订或强制学生订购教辅用书并有不当获利;不从事有偿家教;

3.长期遵守劳动纪律,注意个人修养与形象,学生及家长评价良好。

二、任职资历:

在编在职在岗的一线教师;

教龄满25年,高级教师,在本校工作八年(含)以上;

计时截止上学年结束。

三、工作表现:

考试类学科:

1.累计担任班主任时间不少于六年;或累计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不少于八年。现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优先参评;

2.在本校承担毕业班教学不少于三届,或承担学业水平测试教学六届;

3.承担过帮扶青年教师任务并取得一定成绩;

4.学生评教满意度80%以上;

5.教研组内民意测评优秀率75%以上。

非考试类学科:

1.累计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不少于八年;现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优先参评;

2.多次在本校承担过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或指导学生各类比赛等获奖,至少有一人(次)获县(区)级一等奖及以上;

3.承担过帮扶青年教师任务并取得一定成绩;

4.积极参与校本课程开发,主持或参与校本课程的开设工作累计五年以上;

5.学生评教满意度在85%以上。

6.教研组内民意测评优秀率75%以上。

四、获得荣誉

至少获得过一次县(区)级(含)以上的表彰;

评选办法:

首届评选名额以20人为限。从第二届起,评选名额为10人。

1.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年级、教研组、三心二室);

2.直管部门领导考评;

3.教导处、教科处审核;

4.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考评、审核情况拟定候选人名单上报校长室议决;

5.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对候选人进行民意测评;

6.校长室确定当选名单并公示;

管理与要求

1.当选教师应视实际承担应有的工作量,至少承担对一名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并通过考核;

2.在获评后三年内出现重大教学责任事故或师德问题,经校长室决定立即取消称号;

3.获评后连续三年通过相关考核,可在第四年复审中再次授予“优秀资深教师”称号并予表彰。

优秀资深教师评分细则

一、一票否决类:

1.违规私订或强制学生订购教辅用书并有不当获利,经查证实者;

2.从事有偿家教,举报经查实者;

3.其他各种途径举报违反师德行为并经查实者;

4.发生重大教育教学事故,经认定责任者;

5.学生满意度不足80%者;

6.组内民意测评不足75%者;

二、评分项目及评分规则

以下各类项目只限定基础分,上不封顶

1.任职资历:

在他校任职一年计1分,在本校(包括原二中)任职一年计1.5分;2.教育及管理工作

(一)考试科目教师

累计担任班主任时间达六年,或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重叠年份不作重复计数)达八年,或班主任任职三年以上同时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四年,即计基础分15 分;在此限之上,任班主任多一年则计2分,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多一年则计1分,班主任与教研组长、备课组长间可重复计分,累计不设限。

另外,担任级部助理或三心两室的单位负责人一年加计1 分,可累计。(二)非考试科目教师

担任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重叠年份不作重复计数)达八年,即计基础分15分,此限之上每多一年加计1分,累计不设限;

另外,担任级部助理或三心两室的单位负责人一年加计1 分,可累计。3.教学业绩

(一)考试科目教师

在本校承担三届毕业班教学,或承担六届学业水平测试教学;或承担两届毕业班教学并承担三届学业水平测试教学,即计基础分15分;此限之上,多担任一届毕业班教学加计2分,多担任一届学业水平测试教学加计1分。

高考均分或小高考成绩(合格率)在同类班级居末尾各有一次(班),则计为零分。

(二)非考试科目教师

主持两次重大学生活动或辅导学生参加两次县区级以上重大竞赛活动,即计基础分8分,此限上,每多一次加计1分,学生获奖县(区)级一等奖或(前三名)1人次加计1分,市二等奖1 人次加计2分,市一等奖(前三名或省三等奖)1人次加计3分,省二等奖加计4分,省一等奖(前三名)加计6分,全国一等奖(前三名)加计10分;学生个人获奖以最高获奖计数,不重复。

以下4——7项评分,教师不分科类:

4.培养青年教师

至少承担两名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培养对象获得过县(区)级二等奖(含)以上各类荣誉,即计基础分8分,此限之上,每多培养一名青年教师加计1 分,培养对象获奖每获一次县(区)级一等奖加计1 分,市二等奖加计2 分,市一

等奖(省三等奖)加计3分,省二等奖加计4分,省一等奖加计5 分;或获县(区)级综合荣誉奖加计2分,市综合荣誉奖4分,省综合荣誉奖6分。培养对象获奖个人只计最高奖励,培养对象之间可累计。

5.教学形象

(1)学生满意度达80%,即计基础分10分,每高5个百分点,加计2 分;(2)同教研组教师认同度达75%,即计基础分10分,每高10个百分点,加计2分,最高为15分。

6.获得荣誉

获得过一次县(区)级单项表彰,即计基础分10分。县(区)综合表彰加2分,市级单项表彰加2分,市级综合奖加5分,省级单项表彰加4分,省级综合表彰加8分,国家级综合表彰加10分。以最高级别荣誉计分,不累计。三、评分结果

以上各项考评综合,评分居前20名者,通过全体教师会议民意测评,由校长室认定为“优秀资深教师”并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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