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第四章 国际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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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饶让制度

国际税收饶让制度

国际税收饶让制度
国际税收饶让制度
税收饶让(tax sparing),⼜称为税收饶让抵免,是指采⽤抵免法来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国家,对本国居民纳税⼈在来源国享受税收优惠⽽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其已经缴纳,不再补征税款。

国际税收饶让的特点是:
第⼀,税收饶让的⽬的不是避免国际重复征税,⽽是为了来源国对外资的税收减免优惠收到实际效果;
第⼆,税收饶让是⼀项国家间的措施,必须通过双边安排才能实现;
第三,税收饶让是正在⾏使和发展中的特殊抵免制度,还没有取得所有资本输出国的承认;即使在承认税收饶让的国家之间,其范围和程度也是⼀致的。

发达国家为了⿎励本国资本到国外投资,⼤多数同意实⾏税收饶让。

但也有少数发达国家对税收饶让持否定
态度,如美国就以饶让违反税收中性原则及损害东道国利益为由拒绝提供饶让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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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抵免与饶让

国际税收抵免与饶让
• A国稿酬所得抵免限额 =2×(1-20%)×14%=0.224(万元)
• A国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抵免限额 =1× (1-20%)×20%=0.16(万元)
• 0.224+ 0.16=0.384(万元)> 0.3万元 • 在我国需补缴差额0.084万元 • B国财产转让所得抵免限额
=3×(1-20%)×20%=0.48(万元) • 多缴的0.02万元我国不退
=475(万元) • 综合限额抵免法: • 综合抵免限额=(100-50)×50%=25(万元) • 允许抵免外国税额=min(25,60)=25(万元) • A公司向甲国缴税=(1000+100-50)×50%-25
=500(万元)
结论
• 在几个非居住国的分公司都有盈利时,采用综合 限额抵免法对纳税人有利
• 分国抵免限额=全部应纳税所得额按本国税法计 算的应纳税额×某外国应纳税所得额÷全部应纳 税所得额=某外国应纳税所得额×本国税率
• 综合限额:在多国税收抵免的条件下,纳税人所 在国政府允许纳税人将其来自各国的所得,综合 起来计算出的统一的抵免限额
• 综合抵免限额=全部应纳税所得额按本国税法计 算的应纳税额×全部外国应纳税所得额÷全部应 纳税所得额=全部外国应纳税所得额×本国税率
• 抵免限额 =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居住国税率×外国应
纳税所得额÷全部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居住国税率为比例税率,可简化为 =外国应纳税所得额×居住国税率
抵免限额的类型
• 分国抵免限额/综合抵免限额 • 分项抵免限额/不分项抵免限额
分国限额与综合限额
• 分国限额:在多国税收抵免的条件下,纳税人所 在国政府根据其在各国的所得,分别按照不同国 别计算的抵免限额
抵免限额的年度结转
• 超限抵免额=已缴外国税额-抵免限额 • 抵免限额余额=抵免限额-已缴外国税额 • 超限抵免额可以向以后或以前年度结转 • 不同国家之间的抵免限额余额与超限抵免

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

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

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一、关于国际税收抵免问题所谓国际税收抵免,就是本国的企业、公民或居民,在外国缴纳了所得税回到本国缴纳所得税时,将在外国缴纳的所得税款加以扣除。

它是现代税收制度中避免国家间双重征税的一种主要方式。

(一)双重征税的产生及税收抵免的出现双重征税就是指一个纳税人的同一笔所得,由两个以上的国家同时征税。

双重征税主要是由税收管辖权的重叠引起的。

按照国家主权原则,一个国家的税收管辖权,可以按照属地和属人两种不同的原则来确立。

按照属地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作地域管辖权,也叫收入来源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有权对在本国发生的收入实行征税。

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作居民管辖权,也叫居住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有权对本国的居民或公民在世界各地取得的收入实行征税。

一个国家究竟是按属地或是按属人或是既按属地又按属人原则行使税收管辖权,以及行使到何种水准,这纯属一个国家的主权问题,国际法并无明文规定。

目前,因为世界各国一般都按收入来源行使税收管辖权,但有很多国家又是按居住行使税收管辖权,所以,就可能产生纳税人及其收入要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发生税收关系的问题。

这种税收管辖权的重叠情况,便使得纳税人因为来自国外的那部分所得而需承受双重纳税的负担。

为了避免双重征税,各国都先后采取了一些不同的解决办法。

其中,有些国家对来源于国外的收入实行免税。

即绝对免税法。

这些国家只对来源于国内的收入课税,而对其居民或公民来自国外的收入不行使税收管辖权,达就单方面地避免了双重征税问题的产生。

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一直实行这种制度,但目前实行绝对免税法的国家已经很少了。

还有些国家在免除双重征税的实践中常采用减免法,即对在国外已纳税的所得按照优惠税率征税。

如此利时对已在国外纳税的所得只征正常所得税的五分之一。

另外有些国家采取扣除法来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即居住国政府在向其本国居民或公民来自世界各地的收入进行征税时,允许把已缴纳的外国的所得税额,作为汇总申报本国政府应税所得的一个扣除项目来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国际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问题分析(doc 9)

国际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问题分析(doc 9)

国际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问题分析(doc 9)国际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在世界现代税收制度中,在国际税收方面,关于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它对于解决重复课税和实行税收鼓励,促进国际经济和贸易的发展,都有着积极意义。

一、关于国际税收抵免问题所谓国际税收抵免,就是本国的企业、公民或居民,在外国缴纳了所得税回到本国缴纳所得税时,将在外国缴纳的所得税款加以扣除。

它是现代税收制度中避免国家间双重征税的一种主要方式。

(一)双重征税的产生及税收抵免的出现双重征税就是指一个纳税人的同一笔所得,由两个以上的国家同时征税。

双重征税主要是由税收管辖权的重叠引起的。

这种制度,但目前实行绝对免税法的国家已经很少了。

还有些国家在免除双重征税的实践中常采用减免法,即对在国外已纳税的所得按照优惠税率征税。

如此利时对已在国外纳税的所得只征正常所得税的五分之一。

另外有些国家采取扣除法来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即居住国政府在向其本国居民或公民来自世界各地的收入进行征税时,允许把已缴纳的外国的所得税额,作为汇总申报本国政府应税所得的一个扣除项目来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以上这些办法人们认为并不能彻底解决双重征税问题。

实践证明,在那些实行综合或单一税制的国家里,采用税收抵免法才是解决双重征税的主要方式。

采用税收抵免方式的国家是以纳税人的居住地而不是以收入来源地为根据行使税收管辖权的,所以这些国家的所得税法都规定,对本国居民来自国内外的全部收入所得进行征税。

但同时又规定,对来自国外的收入所得,如果在收入来源国已经缴纳所得税款的,允许在支付给本国政府的应税所得额中加以抵免。

世界上最早实行税收抵免的国家是美国,在1918年制定的美国税法典中规定了税收抵免的方法。

(二)国际税收抵免的原则、做法和形式根据国际实践的经验,抵免一般要符合以下的原则或条件:第一,只有税才能抵免,费不抵免。

关于税和费的区别,很多国家都有明文规定,美国规定得此较严格和详尽。

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的积极意义

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的积极意义

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的积极意义引言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实现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许多国家采取了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等措施。

本文将讨论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的积极意义,探讨其对个人和企业的促进作用。

税收抵免的积极意义税收抵免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可以使用一部分特定的支出、捐赠或投资额来抵免应纳税额的制度。

税收抵免的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激励个人和企业投资与创新税收抵免可以鼓励个人和企业进行投资和创新。

通过减少纳税额的方式,个人和企业可以从减税中获得一定的经济激励,进一步促进他们增加投资和创新的行为。

例如,许多国家对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给予税收抵免,这可以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水平。

2. 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税收抵免也可以用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通过让个人和企业可以通过捐赠等方式来抵免一部分税款,可以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

这不仅可以增加社会公益项目的资金来源,还可以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3. 促进区域发展税收抵免还可以用于促进区域发展。

许多国家为了促进内陆地区或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采取了税收抵免的政策。

通过减免税收,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企业进入这些地区,促进经济的发展,提高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

4. 改善社会经济结构税收抵免还可以用于改善社会经济结构。

通过对某些特定产业或行业给予税收抵免,可以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

例如,许多国家对高技术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等给予税收抵免,以鼓励这些产业的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升级和转型。

税收饶让的积极意义税收饶让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特定个人或企业减免部分或全部税款的制度。

税收饶让的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经济增长税收饶让可以促进经济增长。

通过减免税款,个人和企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其可支配收入,进而增加消费和投资支出。

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刺激市场需求,促进经济增长。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
2023-11-06
目 录
•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概述 •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的适用范围 •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的实践应用 •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的制度比较与问题研究 •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的发展趋势与政策建议 •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的相关案例分析
01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概述
定义与背景
要点一
定义
类型与特点
类型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可以分为直接饶让和间接饶让两种类型。直接饶让是指一国居民在国外享受的税收 减免直接体现在其本国税表上,而间接饶让则是通过外国政府给予本国居民一定的税收抵免或返还等 方式来实现。
特点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的特点主要包括优惠性、限制性和可选择性。优惠性是指外国投资者和居民可以享 受一定的税收减免;限制性是指这种优惠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可选择性是指这种优惠不是自动的, 需要外国投资者和居民主动申请。
建立完善的税收饶让制度
对于发展中国家,应该建立完善的税收饶让制 度,以吸引外资和促进经议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明确税收饶让的原则、适用范 围、方式等,以保障投资者的
权益。
加强监管力度
对于利用税收饶让政策进行避税 的行为,我国应该加强监管力度 ,确保税收政策的公正性和有效 性。
05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的发展 趋势与政策建议
发展趋势分析
税收饶让原则在促进跨国投资中的作用逐渐减弱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国投资者的需求逐渐转向更加灵活、全面的税收政策,而不仅仅是 税收饶让。
税收饶让原则在某些领域仍然具有重要性
例如,在发展中国家,税收饶让原则对于吸引外资和促进经济发展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2. 税收饶让原则不适用于某些特 定的税收法规或规定;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

苹果公司避税案例
苹果公司通过在爱尔兰设立子公司,利用国际税收规则漏洞,将部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 ,以降低税负。
苹果公司通过与爱尔兰政府达成税收协议,享受了较低的税率,但未完全履行其税收义务。
此案例引发了国际社会对跨国公司避税行为的关注,促使各国政府加强国际合作,打击避税 行为。
谷歌公司避税案例
概念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是国际税收领域中 的一种税收协调方式,旨在促进国际 经济合作与发展,避免双重征税和税 收歧视。
产生与发展
产生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的产生源于二战后国际经济合作的不断深化和发展,各国为 了维护自身税收权益和经济利益,开始寻求税收政策的协调与合作。
发展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在国际税收协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并逐渐成为国际税收领 域中的重要原则之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国际税收饶让原则的应用 范围和深度也在不断扩大和深化。
目的与意义
目的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避免双重征税和税收歧视,保障各国税收权益和经济 利益。
意义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的意义在于促进国际资本流动和国际贸易发展,加强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和合作,推动全球经 济的繁荣和发展。同时,国际税收饶让原则也有助于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透明度,减少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和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完善税收法律法规
01
02
03
制定国际税收公约
通过制定国际税收公约, 明确税收权益和义务,减 少税收争议和摩擦。
统一税收法律制度
推动各国税收法律制度的 统一,减少税收法律制度 的差异,降低跨国纳税人 的遵从成本。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规范各国税收优惠政策, 避免滥用税收优惠,维护 公平竞争和税收秩序。

税收饶让(taxsparing)

税收饶让(taxsparing)

税收饶让概述 税收饶让亦称“饶让抵免”或“虚拟抵免”是指在处理避免国际双重课税事务中,居住国(或国籍国)政府对跨国纳税⼈从⾮居住国(或⾮国籍国)得到减免的那部分税收视同已经缴纳,给予抵免。

跨国纳税⼈已纳居住国(或国籍国)境外所得税或⼀般财产税税额,如果低于其来源或存在于境外⾮居住国(或⾮国籍国)的跨国所得或跨国⼀般财产价值,按照居住国(或国籍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免限额,其低于的差额税款仍应向居住国(或国籍国)补缴。

这种抵免机制使跨国纳税⼈从⾮居住国(或⾮国籍国)给予的减免税待遇中得不到实惠,使⾮居住国(或⾮国籍国)政府的⿎励外商投资和吸引国外技术的税收优惠措施也⽆从发挥实际效果。

因此经过有关国际税收协定,由投资者和技术输出者的居住国(或国籍国)政府承担税收饶让义务,即把这部分减免税款视同已经缴纳,予以抵免,从⽽避免上述⽭盾的发⽣。

税收饶让多属发达国家单⽅⾯对发展中国家减免税所承担的协定义务。

但是,发展中国家之间签订税收协定,也可以按照对等原则,相互给予对⽅的减免税以税收饶让。

税收饶让是在对国际重复征税采⽤抵免法给予免除的条件下产⽣的,但它所免除的不是国际重复征税,⽽是并未向⾮居住国缴纳过的税收,它实际上是对跨国纳税⼈的⼀种税收优惠。

税收饶让这种特殊的抵免,主要⽤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间。

发展中国家以税收优惠政策来吸引外资和先进技术,为保证其税收优惠真正落实到跨国纳税⼈⾝上,要求发达国家实⾏税收饶让给予配合。

税收饶让通常需要通过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式予以确定。

税收饶让的⽅式 ⽬前国际上实⾏的税收饶让⽅式主要有两种,⼀是差额饶让抵免,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来源于⾮居住国的所得按⾮居住国税法规定税率计算的税额与按税收协定限制税率缴税额之差额,视同已纳税额⽽给予的抵免。

⼆是定率饶让抵免,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居住国⽆论得到多少减免优惠,均按⼀个固定抵免税率⽽给予的抵免。

这⼀固定抵免税率将由缔约国双⽅在税收协定中加以明确。

国际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

国际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

国际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在世界现代税收制度中,在国际税收方面,关于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它对于解决重复课税和实行税收鼓励,促进国际经济和贸易的发展,都有着积极意义。

一、关于国际税收抵免问题所谓国际税收抵免,就是本国的企业、公民或居民,在外国缴纳了所得税回到本国缴纳所得税时,将在外国缴纳的所得税款加以扣除。

它是现代税收制度中避免国家间双重征税的一种主要方式。

(一)双重征税的产生及税收抵免的出现双重征税就是指一个纳税人的同一笔所得,由两个以上的国家同时征税。

双重征税主要是由税收管辖权的重叠引起的。

按照国家主权原则,一个国家的税收管辖权,可以按照属地和属人两种不同的原则来确立。

按照属地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作地域管辖权,也叫收入来源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有权对在本国发生的收入实行征税。

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作居民管辖权,也叫居住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有权对本国的居民或公民在世界各地取得的收入实行征税。

一个国家究竟是按属地或是按属人或是既按属地又按属人原则行使税收管辖权,以及行使到何种程度,这纯属一个国家的主权问题,国际法并无明文规定。

目前,由于世界各国一般都按收入来源行使税收管辖权,但有许多国家又是按居住行使税收管辖权,所以,就可能产生纳税人及其收入要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发生税收关系的问题。

这种税收管辖权的重叠情况,便使得纳税人由于来自国外的那部分所得而需承受双重纳税的负担。

为了避免双重征税,各国都先后采取了一些不同的解决办法。

其中,有些国家对来源于国外的收入实行免税。

即绝对免税法。

这些国家只对来源于国内的收入课税,而对其居民或公民来自国外的收入不行使税收管辖权,达就单方面地避免了双重征税问题的产生。

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一直实行这种制度,但目前实行绝对免税法的国家已经很少了。

还有些国家在免除双重征税的实践中常采用减免法,即对在国外已纳税的所得按照优惠税率征税。

如此利时对已在国外纳税的所得只征正常所得税的五分之一。

国际税收抵免与饶让

国际税收抵免与饶让
• 在几个非居住国的分公司有盈利又有亏损的情况 下,采用分国限额抵免法对纳税人有利
• 居住国政府的经济利益与纳税人相反 • 一般来讲,分国限额抵免法比较合理
分项限额与不分项限额
• 分项限国各项的所得,分别按照不 同所得项目计算的抵免限额
• 分项抵免限额=全部应纳税所得额按本国税法计 算的应纳税额×某项应纳税所得额÷全部应纳税 所得额=某项目应纳税所得额×本国税率
= 250×(1-30%)×50%÷(1-30%)=125(万元) • A公司抵免限额=125×40%=50(万元) • A公司向甲国缴税
=(200+125)×40%-37.5=92.5(万元)
间接抵免中的汇率选择问题
• 历史汇率:外国子公司缴纳税款时的汇率 • 当期汇率:子公司向母公司分配利润时的汇率 • 如果外国子公司纳税与向母公司支付股息期间
② 计算应由母公司间接承担的子公司已缴所得税税额 母公司间接承担的子公司所得税税额 =子公司已缴所得税税额×母公司收到的股息÷子公司 税后所得
③ 计算抵免限额(假设母公司所在国为比例税率) 抵免限额=来源于子公司的所得额×母公司所在国税率
④ 确定允许抵免的子公司已缴税额 用②和③相比较,取值小者为允许抵免的税额
⑤ 计算母公司向母公司所在国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额=(母公司所得额+①)×母公司所在国税率-④
直接抵免与间接抵免
• 在国际税收实践中,当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 股息时,还要为母公司向子公司所在国代扣 代缴预提所得税。这就使税收抵免更复杂了 一些。预提所得税产生的国际双重征税要用 直接抵免法来消除,因而在对母公司实行抵 免时,是直接抵免与间接抵免同时进行的
例题-多层间接抵免
公司
甲国A公司 乙国B公司 丙国C公司

国际税收 第四章 国际税收抵免

国际税收  第四章 国际税收抵免

含义: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纳税人的国内和国
外所得汇总计征所得税时,允许居民纳税人将其
向外国政府缴纳的所得税款从中扣除,但扣除额
不得超过其国外所得额按照本国税法规定的税率
计算的应纳税额,也称限额抵免法。

承认收入来源国优先行使征税权,对本国政府应
征税额,根据两国所得税率差别分别作出处理
9
居住国与来源国税率同异时的处理:
25
(二)分国抵免限额(line-state limitation):

定义: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纳税人来自每一个 外国的所得,分别计算抵免限额,分别对待。


特征:对来自每一外国所得区别对待,不同国 家之间的不足限额与超限额不能相互抵冲
公式:
抵免限额=总所得×居住国税率×分国所得÷总所得
26
模拟演示5-7
特点 22
特点:3
①将跨国纳税人的全部国外所得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 所以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不足限 额与超限额部分,可以互相抵冲,对纳税人有利; ② 对于居住国政府来说,上述情况会影响该国的财权利 益,用一国不予抵免的超限额部分弥补另一国不足限 额应补缴部分,从而减少了居住国政府的税收收入; ③假如各国外分支机构有盈有亏的话,会减少国外的总 所得,从而减少纳税人的抵免限额,对跨国纳税人是 不利的,但对居住国政府则是有利的。


实行抵免法的国家都规定本国纳税人只能在抵免 限额以内进行抵免,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也有这种 规定。
20
二、抵免限额的计算
公式: 抵免限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本国税率) ×(国外应税所得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 种类: (一)综合抵免限额 (二)分国抵免限额 (三)分项抵免限额

税收饶让条款

税收饶让条款

税收饶让条款一、饶让抵免饶让抵免是指当跨国纳税人来自非居住国的税款因超过该国税法规定的税款而可以在居住国得到抵免时,该超过部分同时也可以从居住国应纳税款中抵免。

二、饶让抵免额饶让抵免额是指居住国(地区)政府对跨国纳税人的国外所得因超过国外税法规定的税款而可以在本国(地区)得到抵免的税款数额。

三、饶让抵免期限饶让抵免期限是指居住国(地区)政府对跨国纳税人的国外所得因超过国外税法规定的税款而可以在本国(地区)得到抵免的期限。

该期限通常与纳税人的国外所得申报纳税的年度相关联。

四、饶让抵免申请程序饶让抵免申请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跨国纳税人需要向居住国(地区)的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国外所得的财务报表、国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以及居住国(地区)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2. 居住国(地区)的税务机关根据提交的资料计算出可抵免的税款金额。

3. 跨国纳税人需要将可抵免的税款金额与应向居住国(地区)缴纳的税款金额进行比较,选择两者中的较小者进行缴纳。

4. 跨国纳税人需要将饶让抵免凭证提交给居住国(地区)的税务机关进行审批。

5. 如果审批通过,居住国(地区)的税务机关将给予饶让抵免并出具饶让抵免凭证。

五、饶让抵免审批程序饶让抵免审批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跨国纳税人需要向居住国(地区)的税务机关提交饶让抵免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

2. 居住国(地区)的税务机关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核对申请表中的信息与提交的相关资料是否一致、是否符合饶让抵免条件以及是否超出饶让抵免期限等。

3. 如果审核通过,居住国(地区)的税务机关将给予饶让抵免并出具饶让抵免凭证。

4. 如果审核未通过,居住国(地区)的税务机关将告知跨国纳税人未通过原因并要求其重新提交申请或按照规定进行补缴等相关手续。

六、饶让抵免凭证饶让抵免凭证是指由居住国(地区)政府出具的证明跨国纳税人在国外所得已经按照居住国(地区)税法规定缴纳了税款并且可以在本国(地区)享受饶让抵免的书面文件。

国际税收第四章

国际税收第四章

例题-分项限额抵免法
• 我国某居民个人2004年度在A国取得稿酬所得2万元,转让 一项专利权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万元;在B国转让一处 财产取得所得3万元。该个人已在A国缴税0.3万元,在B国 缴税0.5万元,计算在我国的应纳税额 • A国稿酬所得抵免限额 =2×(1-20%)×14%=0.224(万元) • A国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抵免限额 =1× (1-20%)×20%=0.16(万元) • 0.224+ 0.16=0.384(万元)> 0.3万元 • 在我国需补缴差额0.084万元 • B国财产转让所得抵免限额 =3×(1-20%)×20%=0.48(万元) • 多缴的0.02万元我国不退
多层间接抵免的计算
① 计算来源于下属各层公司的所得额 来源于下属各层公司的所得额 = 母公司收到的股息额÷(1-子公司所得税税率) ② 计算应由母公司间接承担的下属各层公司已缴所得税税额 母公司间接承担的下属各层公司所得税税额 =(子公司已纳所得税税额+子公司应承担的孙公司已纳税额 +……)×母公司收到的股息÷子公司税后所得 ③ 计算抵免限额(假设母公司所在国为比例税率) 抵免限额=来源于下属各层公司的所得额×母公司所在国税率 ④ 确定允许多层间接抵免的税额 用②和③相比较,取值小者为允许抵免的税额 ⑤ 计算母公司向母公司所在国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额=(母公司所得额+①)×母公司所在国税率-④
抵免限额的年度结转
• • • • 超限抵免额=已缴外国税额-抵免限额 抵免限额余额=抵免限额-已缴外国税额 超限抵免额可以向以后或以前年度结转 不同国家之间的抵免限额余额与超限抵免 额不能相互抵消
第四节 税收饶让
• 税收饶让,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国外得 到减免税优惠的那一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 纳,同样给予税收抵免待遇,不再按居住国税 法规定的税率予以补征。它是配合税收抵免的 一种特殊方式,是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 税收饶让一般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进 行。发达国家对到发展中国家投资的跨国纳税 人给予税收饶让,对于发展令国家吸引外资具 有重要的意义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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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的应用范围 与方式
适用范围
适用国家与地区
税收饶让原则主要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税收条约中得以应用。发达国家 往往要求发展中国家实施税收饶让,以确保其企业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获得预期 的税收优惠。
特定情况
通常,饶让原则适用于那些为吸引外资而提供税收优惠的发展中国家。当这些国 家与发达国家签订税收条约时,饶让原则可能会被纳入其中,以确保跨国公司在 这些国家的子公司能够真正享受到税收优惠。
饶让原则在国际税收协定中的地位
核心原则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是国际税收协 定的核心原则之一,对于协调各 国税收制度、避免双重征税具有
重要意义。
普遍应用
该原则已被广泛应用于各类国际 税收协定中,成为各国税务部门 处理跨国税收问题的重要依据。
不断完善
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和税收 制度的发展,国际税收饶让原则 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新 的全球经济格局和税收征管需求
这些案例说明了税收饶让原则如何在实际场景中发挥作用,确保跨国企业和投资者能够在不 同国家间更高效地运营和投资,同时减少双重征税的风险。
03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的挑战与争 议
双重不征税问题
税收漏洞
国际税收饶让原则可能导致双重 不征税的情况,即企业在两个或 多个国家之间利用税收规则的差 异,避免或减少应缴纳的税款。
企业负担增加
对于无法享受税收饶让政策的国内企业,其税负可能相对较高,进 而影响其市场竞争力。
投资扭曲
饶让原则可能导致投资流向税收优惠领域,而非根据市场需求和比 较优势进行投资,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
国际税收体系公平性
01
国家间税负不公

论国际税收的饶让抵免

论国际税收的饶让抵免

论国际税收的饶让抵免【摘要】国际税收在全球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饶让抵免作为国际税收领域的重要概念,对于税收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介绍了国际税收的重要性以及饶让抵免的定义,然后分析了饶让抵免的历史背景、与反避税政策的关系、国际实践案例以及对国际税收合作的影响。

也探讨了饶让抵免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结论部分总结了饶让抵免在促进国际税收合作中的作用,并展望了未来饶让抵免的发展趋势。

通过本文对饶让抵免的详细分析和探讨,读者可以更好地了解这一重要税收政策,并认识其在国际税收合作中的重要作用和发展前景。

【关键词】国际税收、饶让抵免、反避税政策、国际实践案例、税收合作、发展趋势、作用、展望。

1. 引言1.1 国际税收的重要性国际税收作为国际贸易和投资的重要环节,对于各国的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际税收是指跨越国界的交易和利润所涉及的税收问题,涵盖了跨国企业的利润转移、避税与逃税等现象。

国际税收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国际税收可以促进公平竞争。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国企业可以通过跨境税收规划和利润转移等方式来减少纳税,导致国内企业面临不公平竞争的局面。

建立有效的国际税收框架能够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确保所有企业在同样的纳税条件下竞争。

国际税收有助于推动经济发展。

通过征收税收,政府可以获得财政收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的提供,推动经济持续增长。

税收政策还可以调节经济结构,引导资源向高效领域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和创新。

国际税收是维护全球税收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

只有建立国际税收合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合作,才能有效应对全球化背景下的税收挑战,实现各国税收制度的协调和合作。

1.2 饶让抵免的定义饶让抵免是指国际税收领域中一种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

它是在避免征税重复和不正当征税的基础上,为跨境投资者提供的一种税收减免措施。

饶让抵免的核心思想是避免跨境投资者因为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投资而遭受双重征税,同时也避免因为免税而受到过度优惠。

国际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

国际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

国际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摘要】文章通过对国际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的定义与实施,以及区别与联系的分析,揭示了它们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和重要性。

通过案例分析,展示了国际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在实际应用中的具体情况。

结论部分指出了国际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对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性,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文章全面分析了国际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的相关内容,为读者深入了解这一领域提供了重要参考。

【关键词】国际税收抵免、国际税收饶让、税收政策、国际关系、案例分析、重要性、未来发展趋势。

1. 引言1.1 国际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概述国际税收抵免和国际税收饶让是国际税收领域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税收抵免是指一国为了鼓励和促进国际贸易,减免或豁免对外国企业的税收,以降低其经营成本,增加竞争力。

税收饶让是指一国为促进与其他国家税收合作和税收秩序,减免对外国纳税人的税收,解决存在的双重征税和税收争议问题,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国际税收抵免和国际税收饶让在实施过程中,都需要遵守国际税收规则和双边或多边税收协议的要求。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目的和实施对象:税收抵免旨在鼓励国际贸易和投资,减免外国企业的税收;而税收饶让旨在解决跨境税收问题,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国际税收抵免和国际税收饶让在国际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助于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发展,维护全球税收秩序,减少税收争议和双重征税现象。

未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化,国际税收抵免和国际税收饶让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凸显,未来发展趋势也将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

2. 正文2.1 国际税收抵免的定义与实施国际税收抵免是指根据国际税收协定或双边协议的规定,减少或免除一国纳税义务人对另一国所得或财产所产生的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国际税收抵免的实施通常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纳税义务人在两个国家之间存在纳税居民身份,或者所得在两个国家之间存在交叉征税的情况等。

国际税收政策解析

国际税收政策解析

国际税收政策解析国际税收政策解析----税收饶让制度税收饶让亦称虚拟抵免和饶让抵免。

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税优待的那一部分,视同已经缴纳,同样赋予税收抵免待遇不再按居住国税规矩定的税率予以补征。

税收饶让是协作抵免办法的一种特别方式,是税收抵免内容的附加,它解析----税收饶让制度税收饶让亦称虚拟抵免和饶让抵免。

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税优待的那一部分,视同已经缴纳,同样赋予税收抵免待遇不再按居住国税规矩定的税率予以补征。

税收饶让是协作抵免办法的一种特别方式,是税收抵免内容的附加,它是抵免办法的一种特别方式,是税收抵免内容的附加。

它是在抵免办法的规定基础上,为贯彻某种经济政策而实行的优待措施。

税收饶让这种优待措施的采取,通常需要通过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方式子以确定。

目前税收饶让抵免的方式主要有差额饶让抵免和定率饶让抵免两种。

税收饶让具有以下特点:1.税收饶让抵免是缔约国之间意志的产物,必需通过双边或多边支配方能实现。

2.税收饶让抵免的目的冻在于避开和消退法律性国际双重征税或经济性国际双重征税,而是为了使来源地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与措施真正收到实际效果。

3.税收饶让抵免是在抵免法基础上进展起来的一种特别的抵免制度。

税收饶让抵免的适用范围一是对股息、利息和特许权用法费等预提税的减免税予以饶让抵免。

二是对营业所得的减免税赋予税收饶让抵免。

三是对税收协定缔结以后,来源地国政府依据国内税规矩定的新出台的税收优待措施所作出的减免税,经缔约国双方全都同意,赋予税收饶让抵免。

税收饶让抵免方式主要有:1.依据国内税规矩定的减税、免税优待,不论所得的项目如何,均享有受饶让抵免待遇。

2.将国内税法上规定的适用税率与中适用的限制税率之间的征税差额视为已征税额,仍依国内税规矩定的税率予以抵免。

3.在协定中限制税率的基础上再赋予的减免税额,视为已征税额,仍依税收协定规定的限制税率予以抵免。

综合抵免限额亦称全面抵免限额。

国际税收的抵免和饶让

国际税收的抵免和饶让

国际税收的抵免和饶让
佚名
【期刊名称】《税务(辽宁)》
【年(卷),期】1999(000)007
【摘要】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标志之一。

但是由于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其特征往往是多元性、合作化和跨国性,一个纳税人的同一笔所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同时管辖和征税,因而产生了重复征税的问题,这样不利于全球经济的发展。

按照国家主权的原则,一个税收管辖权...
【总页数】1页(P46-4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0.42
【相关文献】
1.评国际税收饶让抵免 [J], 王卓
2.评国际税收饶让抵免 [J], 王卓
3.国际双重征税抵免中的特例——税收饶让抵免 [J], 封君;
4.浅析国际税收的饶让抵免 [J], 张剑
5.论国际税收的饶让抵免 [J], 李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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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其余的都是国内的,国内实行超额累进税率见表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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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直接抵免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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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4.3】 • 甲国总公司A来源于国内的总收入为500万,国内实行超额累进税制,税
率表如表4.2所示。来自乙国分公司B的收入为200万,其中30万是股息 ,70万是特许权使用费,在乙国所得税率为35%,股息税率为40%, 特许权使用费税率为45%。来自丙国分公司C的收入为300万,其中5 0万是资本利得,100万是特许权使用费,在丙国所得税率为20%,资 本利得税率为45%,特许权使用费税率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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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收扰让
一、税收饶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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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饶让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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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收饶让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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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税收饶让公平性与有效性的争议
• 税收饶让需要通过投资母国(居住国) 与东道国(收入来源国) 以税收协定 的方式确定下来。英国是最早倡导饶让抵免的国家,日本、法国、德国、瑞 典、丹麦、加拿大等国也同样比较积极和合作,但美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税 收协定中从来没有饶让抵免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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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国限额法与综合限额法的对比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Hale Waihona Puke (四) 抵免限额的年度结转
• 在同一纳税年度里,使用综合抵免法是把分国抵免法中国与国之间或 者分项抵免法中专项之间的超额和不足的部分进行冲抵。抵免限额的 年度结转是指在不同的纳税年度里,不同年度之间的超出抵免限
• 跨国纳税人在使用综合抵免法时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某些年度 的抵免限额无法将缴纳的税额全部抵免掉,而某些年度的抵免限额又 绰绰有余,所以在税收实践中,纳税人要求在一定期限内超出限额的 部分与不足的部分互相冲抵,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额和不足抵免 限额的部分互相冲抵。
• 《OECD关于税收饶让的报告》集中反映了目前一些发达国家主张重新评价税 收协定中税收饶让抵免制度的作用和效果的意向,并建议成员国在税收协定的谈 判过程中权衡饶让抵免的利弊得失,重新考虑设计合理的饶让条款,总的倾向是 进一步加强对饶让抵免的范围和程度的限制。该报告反映了发达国家对税收饶让 的疑虑,也说明了发达国家为什么越来越不愿意给予税收饶让的原因。
• 在有效性方面,部分收入来源国认为税收饶让条款可能会导致利润的过分回 流居住国,而不是将这些利润再投入当地来巩固原来的投资或扩大再生产, 从而影响收入来源国的经济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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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国对税收饶让的态度
• 我国重视和坚持税收饶让原则,税收饶让对吸引外国投资是有效的。在我国目前 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为吸引外国资本和引进先进技术,我国对外资提供了税收优 惠政策,为了达到授惠于纳税人的目的,我国常常要求投资母国、特别是发达国 家作出税收饶让的允诺。
• 在公平性方面,美国认为税收饶让有违资本输出中性原则。在多数收入来源 国实行税收优惠,并要求居住国给予税收饶让的情况下,投资国内和投资国 外的纳税人之间的税负不均,他们更偏向于国外投资或者在与居住国签有税 收饶让协定的国家投资,这违反了资本中性原则。税收饶让抵免的支持者认 为,对外国减免税实行饶让抵免不会损害居住国税收利益,而对其进行补征 则是侵占他国税收利益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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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收入来源国亏损的跨年度结转
• 当国外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出现亏损时,某些收入来源国政府对这部分亏损允 许在一些年限内抵免,而某些国家政府则不允许。对居住国政府来说,国外的 分公司出现亏损时,在国内的应税收入会减少,税收也相应减少。
• 来年国外分公司出现赢利,而收入来源国政府又不允许实行亏损的年度结转, 就该赢利额课税,那么该年内总公司向居住国政府纳税时,国外的已纳税款可 以在抵免限额内得到抵免,这就使纳税人获得双重利益。即国外亏损时,国内 的应税收入可被冲抵;赢利时国外的已缴税款又获得抵免。这对居住国政府是 不合理的,因为对亏损不允许年度结转是收入来源国政府与国外分公司的税收 征纳关系,纳税人由此承担的税负不能转嫁给居住国政府。
• 所以,很多国家对此采取收入来源国亏损的跨年度结转措施,避免跨国纳税人 双重受益。所谓收入来源国亏损的跨年度结转,是指在跨年度的经济活动中, 收入来源国政府对该国分公司的亏损不予亏损结转时,居住国政府按亏损结转 计算其抵免限额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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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间接抵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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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间接抵免法的分类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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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全球经济环境的变化,在各国重新审视其税制结构和税制设置的过程中,税 收饶让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许多国家越来越不愿在税收条约中给予税收饶让 ,提出了重新评价税收饶让的要求。特别是经合组织(OECD) 于1997年 着手对税收饶让条款的运用及有效性进行研究,并于1998年3月发布了《O ECD关于税收饶让的报告》,以促使各国重新思考税收饶让条款,并协助OE CD国家和非OECD国家设计一种更加一致的办法。
第四章 国际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国际税收抵免 第二节 税收扰让 习题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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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税收抵免
1. 直接抵免法 2. 间接抵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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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4.2】 • 甲国A公司该年度有总收入100万元,来自国外分公司B的有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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