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移民安置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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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抓牢抓实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

怒江州抓牢抓实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

怒江州:抓牢抓实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民族工作30DEMONSTRATION示范□ 文/朱熙怒江州98%以上的国土面积是高山峡谷,坡度在25°以上的耕地占总耕地面积的51%以上,可耕地面积少,垦殖系数不足5%,61%以上的面积纳入各种保护区范围,保护任务重,人地矛盾突出,“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曾经是这里的真实写照。

为让10万群众搬出这些地方,怒江州委、州政府始终本着“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决策部署,通过整合涉农、东西协作、“光彩事业怒江行”捐赠等有效资源补上资金短板,提出靠近县城、靠近中心集镇、靠近边境乡镇等“三靠近”的安置思路。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积极稳妥、应搬尽搬,坚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安置方式,对居住地生存环境十分恶劣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十三五”期间,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总规模已超过10.2万人,其中,集中安置在县城9个小区17324户67733人、中心集镇18个小区5839户21029人、中心村39个1808户6440人、边境1个小区112户475人,分散安置44户182人,并陆续入住在67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一个个安置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少则几百人、多则上万人,成为乡村振兴的又一道亮丽风景线。

老百姓从大山搬进了社区居住,过上了美好新生活。

但如何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管理,帮助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融入新社区,保障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也成为全州各级各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怒江州各县(市)做了积极探索,助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给梦想插上翅膀扶贫先扶智,扶智先通语。

通语立志,筑梦前行。

随着易地搬迁工作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人搬出大山,走进城市。

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很多群众由于没有掌握普通话,难以获取有效信息、学习先进技术、外出务工经商,大大阻滞了他们脱贫致富的脚步。

案例7:饱受争议的怒江水电开发

案例7:饱受争议的怒江水电开发

饱受争议的怒江水电开发案例摘要:怒江在自由奔腾了千万年后将被大坝拦腰截断。

六库电站在流域综合规划及环评缺失、移民安置规划未审核、国家尚未正式核准的情况下于2007年初悄然移民并动工,而这只是“两库十三级”怒江大水电开发的第一步。

自2003年起,怒江水电开发已经争论了 6 年有余,成了环保与发展争议的标志。

随着六库电站的动工,中国环保史上的最大交锋进入白炽化。

背景资料1999年,国家发改委「根据我国的能源现状,决定用合乎程序的办法对怒江进行开发」. 于是拨出资金,对怒江中下游云南境内的水电开发进行规划.怒江流域水电规划进行了近3 年时间,2003年7月基本完成。

但是在审查会上,国家环保部门要求专题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于是在建与慎建问题上引起一场激烈的争论.六库电站已于2007年初悄然移民并动工,但争论从未停止。

建设国家大剧院是几代人的心愿.早在20世纪50年代,政府对长安街的规划就设想了国家大剧院的建设,周恩来首次提出建设国家大剧院批示,后因财政原因没有实施。

1998年4月国务院方正式批准立项,于2001年12月13日开工,2007年9月建成。

怒江是我国西南的一条国际河流,发源于青藏高原唐古拉山南麓,经西藏流入怒江栗僳族自治州境内,纵贯贡山、福贡、泸水等县流入保山市出境.怒江干流中下游河段色邑达至中缅边界全长742千米,天然落差1578米,可开发装机容量达2132万千瓦,是我国重要的水电资源之一。

同时,怒江水能资源开发具有的优势有:地质条件好、水能资源富集;搬迁人口少,移民人口从宽估算不到三峡电站移民人口的1/10 ;淹没土地少,沿江耕地较分散,河谷地带基本上是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水库淹没耕地58996亩,都是人地矛盾极其突出的地方;开发成本低,怒江洪峰流量较小,泄洪建筑和导流工程投资小;对外交通方便,流域干流两岸均有公路通过。

审查会让批复不得不延后在审查会上,国家环保部门提出,2003年9月1日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就要正式实施,要求大型电站规划必须专门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鉴于怒江水电开发的规模和与《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日期的临近,要求专题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因此不得不延后。

怒江水电开发为何会引起如此大的争议

怒江水电开发为何会引起如此大的争议

经济类领导决策思考讨论题怒江水电开发为何会引起如此大的争议怒江水电开发之所以会引起如此大的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以下六个方面:一、围绕怒江生态环境是否“不可救药”问题。

有意见认为,怒江流域生态系统十分脆弱,自然恢复机能很差,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难度大。

怒江州98% 以上的面积都是高山峡谷,全州耕地中坡度在25度以上的占76.6%;陡坡耕作屡屡造成人畜坠落事故,有效耕地面积无法满足群众吃饱饭的生存要求。

多年来生活在峡谷深处的人们以毁林开荒、陡坡垦殖等方式扩大耕地面积,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

这些都是客观现象,但如果说因少数民族的活动造成生态“不可救药”,需要依靠水电开发来挽救就不太合事实。

因为根据现场调查,少数民族在利用当地土地资源的时候,并不是对自然植被实施“剃光头”,而是保留了大量的自然植被用来保护农田土壤。

虽经长期的人为开垦,陆地生态系统初级生产力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但是,生态恢复的基础——土壤物质还存在。

只要停止人工干扰,自然恢复的潜力巨大。

说怒江两岸超过25度的陡坡上开荒比比皆是,同样不符合事实。

超过25度开垦的有,但不是比比皆是,而是天然植被、人工植被与农田并存,这种传统土地利用方式有效的阻止了土壤的毁灭性损失,北方的山地就是这样损失土壤的,而怒江流域不是!二、围绕土壤损失问题上的分歧。

一派意见认为,水库以上,土地淹没比较小,地质条件比较好,生态破坏比较严重,建议考虑生态移民,将坝修得高一些,水能资源多利用一些;六库以下,耕地较多,尽量减少一些。

这些“高一些、少一些”的背后数字没有明确指出。

实际上,如果是十三级都上(就怕开了口子控制不住),怒江流域将有200多平方公里(中国科学院遥感卫星图片实测的保守数据!)的土壤损失,这些土壤不可能再回到山坡,生态恢复的机会基本没有了。

因此水电与生态的权衡就是200平方公里表土要不要的问题,值不值得的问题。

我们建议一定要控制坝的高度,将土壤的损失控制在几十平方公里以内。

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实施异地开发与生态移民的障碍分析及对策

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实施异地开发与生态移民的障碍分析及对策


般 而 言 导 致 异 地 开 发 与 生 态 移 民的 主 要
动因不外乎两个方面 : 一是为保护某个地区特殊 的生态 , 如保护 自然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或让某
个 地 区 的生 态得 到修 复 而进 行 的移 民 ; 二是 指 因
体的非常特殊的“ 怒汀问题” 在解决这一问题的 。 过程 中, 实施异 地 开发 、 行 生态 移 民 , 进 把一 部分
[ 关键 词 ] 异地 开发 生态移 民 障碍
怒江州是全国唯一的傈僳族 自 治州 , 长期以 来, 该州由于受 自然 、 地理 、 交通等因素的制约 ,
经济 社会 发展严 重 滞后 , 成 了在全 国较 具 典 型 形 性 和代表性 的集边 疆 、 民族 、 生态 、 困 交织 为一 贫
天就极为脆弱 , 内地形切割强烈 , 区 活动断裂密
集 , 雨充 沛 , 降 是泥 石 流 、 坡 等 自然 灾 害 的高 易 滑 发 区 ,而 这 些 自然 灾 害 又 主要 集 中在 贫 困地 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每年民众 因灾致贫 、 因灾返贫现象 十分突出。据 统计 仅 20 0 8上半 年 , 怒江 州 境 内 因发 生雨 雪 、 泥 石流 、 病虫 、 风雹等严重 自然灾 害就造成 全州农
生 活条件 恶 劣 、 地 矛盾 突 出和 生活 在 生态 脆弱 人
区的贫 困人 口在 政 府 的组 织 协 调 下 实行 搬 迁 移 民 、 地 安置 是把 扶 贫开 发 和生 态建 设进 行 有效 异
自然环境恶劣不具备就地扶 贫的条件而将 当地 居 住 民整体迁 出的移 民 。对 于怒 江州来 说 当地 的
作物 受 灾 达 1944公 顷 ,绝 收 2 6 . 顷 , 04. 789公 受 灾人 口 l.4万 人 , 42 因灾 死 亡 大小 牲 畜 22 .3万头 ( )倒 损 房 屋 143间 , 只 , 37 造成 直 接 经 济损 失 43 . 亿 元 。④ 了怒 江 州生 态环 境 固有 的脆 弱性外 , 除 对 环 境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不 当而 长 期 累积 的人 为 因素 进 一步 加 剧 了当地 生 态恶化 的趋势 。 据统 计 , 目

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

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

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7.12•【字号】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公告第5号•【施行日期】2011.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公告(第5号)《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3月2日云南省移民开发局第3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告,自2011年8月25日起施行。

云南省移民开发局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的管理工作,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3〕13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在工程截流、工程蓄水、工程竣工前应当进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

验收分为自验、初验和终验。

第四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开工后,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工程建设进度和移民安置进度编制工程验收工作计划,做好各阶段的移民安置验收基础工作。

第五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移民管理机构组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自验。

第六条州(市)人民政府及其移民管理机构组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初验,组织省际界河上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自验。

第七条省移民管理机构会同项目法人组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终验,组织省际界河上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初验。

分析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的问题及建议

分析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的问题及建议

Water Conservancy & Hydropower︱174︱2017年12期分析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的问题及建议牛 牧 刘闻欣 侯荣贵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浙江 杭州 310000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工作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这就要求相关人员要将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的前期工作落实到位,我国移民安置前期的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应尽快加以解决。

本文从安置工作的问题着手进行分析,并给出合理建议,希望能够促进移民安置工作的进行。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前期调查中图分类号:[TV-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8465(2017)12-0174-01我国社会在进行经济重建的过程中,必须要做好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工作。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在经济、文化、生态、社会和工程技术等方面都有涉及。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良好解决,在保证了移民群众自身利益的同时还为水利水电事业的良好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安定打好了基础。

想要使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工作高效地完成,就要将移民安置的前期工作做好,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的完成是移民安置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移民安置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要尽快合理科学的将这些问题解决,以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水利水电工程的发展。

1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的内容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比较复杂,主要内容是指在项目决策前所涉及到的关于水库的淹没、建设征地以及对移民安置进行的调查与论证、规划与设计等。

移民安置的前期工作是移民安置的前提,也是对水库淹没问题进行处理的前提。

一旦水库被淹没,不仅使本来的社会与文化结构遭到破坏,还使供人们生活和使用的土地等资源遭到破坏。

移民安置不仅仅是人口的搬迁,还涉及到社会与生产系统的重建工作。

移民安置的前期工作主要分为两项内容,分别是对移民安置的前期调查与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工作。

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管理办法

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管理办法

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管理办法【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云移发[2017]147号【发布部门】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发布日期】2017.10.27【实施日期】2017.12.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管理办法(云移发[2017]14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作建设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达到《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

第三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坚持开发性移民和先移民后建设方针;遵循依法依规、以人为本、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原则;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会致富”的目标。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省、州(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移民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省、州(市)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和服务;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实施管理工作。

审慎决策怒江水电开发

审慎决策怒江水电开发

置 ,在 促进 社会和 谐 中具有基 础地 位 ,在 实现可 持
续 发 展 中具 有 特 殊 地 位 。 由于历 史 原 因和 发展 现 状 ,西 部 地 区与 东 部 地 区 的发 展 不 在 同一 水平 线 上 , 自然 资源 、资源 禀赋 条件和 经济 发展水平 有千
怒 江 中下游 地质 构 造复 杂 : “ 江 断裂是 整个河 段 怒
的主要 断裂 ” “ 史地震 频 发 ”、 “ 历 怒江地 区是 山 崩 、滑 坡 、泥石 流频 发 的危 险 区”如此 等等 在规 划
例 ,仍刺激 着 不少人 的神经 。三 峡坝 下清水 下切 , 岸 线 不稳定 ,不 也是 规划设 计时 未能充 分估计 到的 棘 手 问题 吗?好在 短期 尚不会 形成 灾难性 问题 ,还 有 时 间补救 。而怒 江水 电开发 ,如果 不 审慎 充分论 证 决策 ,留给 今世和 后人 的 ,就 可能 不 只是遗 憾还 可 能是灭 顶 的灾难 。 几 点建 议 1 、鉴 于征 服 自然 、 改造 自然 、人定 胜 天 口号 下 的教 训 己不少 ,务必 高度重 视怒江 地 区特 殊复杂 的地质地 震背 景 ,审慎决 策怒 江水 电开发 ,科学分
◆ 医 海 观 潮 ◆
审慎决 策 怒 江水 电开发
农 工党 中央 副主席 汪纪戎
2 0 年 两 会 期 间 ,我 提 了 “ 于 先 叫停 怒 江 08 关 六库 水 电站 ,切 实保 护世 界 自然 遗 产 的建 议 ” ( 第 5 7 号 )。 当时侧 重 建 议应 总体 规 划 先行 ,严 格 按 01
4 0 万 立 方米 弃 渣破 坏 了原 河岸 山体 稳 定也 不无 关 00
系。
峡 谷 ,生 存 环 境 恶 劣 , 滑 坡 、泥 石 流 灾 害 频 发 、 高 发 、 突发 。 目前 怒 江 州还 有7 2 滑 坡 、 泥 石流 6个 点 。而 国 电北 京 院2 0 年 报 告 中关 于马 吉水 电站 的 03

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工作管理办法-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公告第3号

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工作管理办法-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公告第3号

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正文:---------------------------------------------------------------------------------------------------------------------------------------------------- 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公告(第3号)《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3月2日云南省移民开发局第3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告,自2011年8月25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独立评估的管理工作,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4号)、《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DL/T5064-2007)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移民安置实行全过程独立评估,重点是通过对移民安置前和安置后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状况、城市集镇迁建和专业项目改(复)建的调查、分析和对比,对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城市集镇和专业项目的恢复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发现移民安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方案。

第四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有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的,应当开展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工作。

第五条独立评估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准确、独立和及时的原则。

第六条独立评估应当以国家及省有关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法规政策和规范、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工作协议、移民安置年度计划,独立评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报告)等为工作依据。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排意见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排意见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排意见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各地面临的自然灾害和气候异常情况越来越多。

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已经成为国家防灾减灾的重要部分,也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提供了积极的支撑。

在实施国家水利水电工程的过程中,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是对移民的安置问题。

几乎每一个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的人都深知水电站的建设主要的障碍不是建设本身,而是移民问题。

移民安置问题是建设水电站的重要难题,也是实现水电资源开发利用的一个重大挑战。

尤其是对于一些偏远山区的居民,他们的生计和生活方式多年以来都与这片土地密不可分,挖掘水电资源时,不可避免地牵涉到移民的问题。

为了充分保障移民的权益,保障每位移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基本权益,各级政府应该制定完善的流转政策并严格执行,这对提高水电资源的开发效率,保护环境资源,保护既有生产生活方式的持续性方面都至关重要。

首先,应该对发展水利水电工程的地区特点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

针对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着重考虑移民安置的问题。

同时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例如,对于流转地区,应该选择相对较好的开发区,为移民提供基本的教育、卫生、饮水、电力等公共服务设施,帮助他们修建新家园,重新开启新的生产生活方式。

对于移民的全部财产,其应有确切的补偿或替代。

其次,在制定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排意见时,应该尊重移民的个人意愿,让移民有一定的自主权和表达权。

此外应该拟定并执行一份详细的流转安置方案,针对各种情况制订具体细致的实施方案,建立考评系统,监督每位移民在流转后的生活情况。

再次,应该注重党和政府机关的作用和职责。

在制定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排意见中,应该充分考虑党和政府的方针和政策,遵从顶层设计,执行方案,确保方案的实施效果顺畅,有效而有序。

最后,应积极应对变化,修订完善。

在执行方案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如移民投入不足、拆迁过程中出现纠纷等等,应该立即进行调整和修订。

为移民的自主决策和迁移落实政策提供支持和信心,这样才能保障成功的完成涉及移民的项目。

行政决策案例

行政决策案例

透视怒江水电工程决策过程中三方利益博弈民主怒江大坝以脱贫致富之名而筹建。

所谓脱贫, 当地人民的利益理应被放在重要的位置来考虑。

整个决策过程是否科学民主, 论证报告是否中立公正, 一直以来遭人质疑。

当我们在讨论怒江大坝中环保和致富哪个为先的同时, 还应该关注另一个民主决策问题。

只有决策过程充分民主, 我们在上马建设工程的时候, 才能在各种利益之间实现人民利益的最大化怒江大坝工程决策中的三方利益博弈民主作为电力企业和政府, 都希望从怒江大坝的建设当中获取利益, 这无可厚非,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 民众的利益同样需要在这一浩大工程中被摆在突出的位置。

如何取舍, 怎样博弈, 谁来做主,这都在决策过程中成为了重要话题国际先驱导报记者时捷报道讲“兽道”也要讲“人道”。

这是云南大学生态与植物研究所所长党承林教授关于怒江大坝必须建设的著名表述。

他觉得, 在重视生态保护的同时,也要注重对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善, 怒江大坝的建设正是基于此而行的。

去年以来, 怒江大坝成为当地政府振兴经济的一把即将启用的“尚方宝剑”。

但是, 有关于人民是否能得利也成为主建派和反对派交锋的重点。

清华大学教授李楯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采访时, 就表示了他的不同看法。

“在水坝建设中,获利的首先是电力部门;其次是地方政府;在现行体制下,老百姓很难参与到这个利益分配过程中去。

”电力要盈利2003年6月14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电力集团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云南怒江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在昆明签订协议, 共同出资设立公司, 全面启动怒江流域水电资源开发。

华电云南总经理郭世明承认: “建水电站, 受益最大的确实是在企业, 但华电是国资委领导下的国有资产控股企业, 代表的是国家。

”对此李楯担心: “没有一个工程大家会按成本价报, 报批的数字本身含有相当大一部分利润。

所以只要某个工程国家批了,财政拨款了,他们就可以赚钱,根本不用考虑建好之后能不能有效运转、能不能盈利。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水电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云政发〔2016〕56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水电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云政发〔2016〕56号
(三)依法落实建设管理要求。已经核准但2年内尚未开工建设的中小水电站,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行政许可文件时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核准(审批)违法违规开工建设的中小水电站,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禁违规建设的电站并网运行。
四、调整功能定位、科学生态运行
(一)调整中小水电功能定位。充分发挥中小水电点多面广的优势,突出服务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属性,调整中小水电市场消纳方向,支持区域扶贫、满足以电代燃料和生态环境保护。
经过多年努力,电力产业已成为我省重要支柱产业,中小水电是其组成部分。自《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水电发展的决定》(云政发〔2003〕138号)下发以来,全省中小水电快速发展,基本完成了保障电力供应和西电东送的历史任务,其服务对象将转向民生改善和区域经济发展。
经过多年的高强度开发建设,全省中小水电资源开发率已超过80%,尚未开发的水能资源大多位于生态环境敏感区,少数区域已建电站生态环保问题突出。进一步加强中小水电开发利用管理,实现中小水电资源科学开发、安全高效利用,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形成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科学运行、监管有力的中小水电开发建设机制的重要举措。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水电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
云政发〔2016〕56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保护生态环境,转变中小水电发展方式,促进流域和区域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全省中小水电开发利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科学把握中小水电开发利用新形势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水电开发利用管理协调机制,强化各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研究并妥善处理中小水电开发利用运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工作任务,依法依规做好后续有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云南省大中型水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解答细则

云南省大中型水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解答细则

云南省大中型水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解答细则————————————————————————————————作者:————————————————————————————————日期: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解答细则一、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历史背景1.大中型水库的标准是什么?答:大中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含1000万立方米)或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上(含5万千瓦)的水库和水电站工程。

2.大中型水库在哪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答: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修建各类水库8.5万多座,其中,大中型水库3800多座,总库容为5542亿立方米,水电装机容量1.2亿千瓦。

这些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3.我省的水资源特点是什么?答:我省境内河流众多,水量充沛,水能资源丰富。

径流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908条,分属长江(金沙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依洛瓦底江6大水系。

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1258毫米,常年自产水资源量2222亿立方米,排全国第3位,过境水量多年平均1943亿立方米;有高原湖泊40多个,总容水量290亿立方米;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10364万干瓦,经济可开发水电站装机容量9795万千瓦,居全国第2,约占全国总量4.02亿千瓦的24.4%0我省水能资源不仅蕴藏量巨大,且分布主要集中在金沙江、澜沧江、怒江3大流域,占云南省经济可开发容量的85.6%0在开发上具有许多优越条件:一是可开发的大型和特大型水电站的比例高;二是水能资源分布比较集中,开发目标单一,开发选择性强;三是可开发的水能资源工程量相对较小,水库淹没损失小,技术经济指标优越。

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抓住机遇,作出了将以水电为主的电力产业培育成云南省新兴支柱产业的战略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建设金沙江、雅袭江、澜沧江、黄河上游等水电基地和溪洛渡、向家坝等大型水电站",4大水电基地,云南占了一半。

云南水电移民实行“长期补偿”下的安置规划设计

云南水电移民实行“长期补偿”下的安置规划设计

置 。尽量 利用 当地 资 源 优 势实 行 开 发建 设 , 移 民 为 提供 一定 的谋 生条 件 , 量 减 少农 村 移 民从 原 来 的 尽 “ 产者 ” 生 进入 城镇 、 镇 后靠 “ 期补 偿 ” 变 为 纯 集 长 而
“ 消费者 ” 。 1 1 实行“ . 长期补 偿” 的基本 条件
民所 乐于接 受 的安置 办法 。本 文拟 就水 电工程 占用
1 )承包 耕 地 基 本 征 完 , 周 缺 少 耕 地 后 备 资 库 源, 就地 流转 调剂 耕 地 困难 , 当地 又 缺少 发 展 二 、 三 产 业 的条 件 , 民户 不 愿外 迁 安 置 。库 周 只有 部 分 移
1 2 实行“ . 长期 补偿” 的基本 原则
的耕 地实行 “ 期补偿 ” 的移 民安 置规 划设计 工作 长 下 进行初 步探 讨 , 与 同 行 切 磋 , 提 请 有 关 方 面 关 愿 和
注。
1 民使用 的耕地 被征 收后 , 目业 主 按照 国 )农 项 家 规定 的补偿 标 准 给予 的一 次性 补 偿 , 地 方政 府 交
÷ 收 稿 日期 : 0 9 3 6 20 —0 —1
众集体所有制” “ ; 国家重点扶持 的能源、 交通 、 水利
作者简介 : 李杰富(96 ) 男 , 13 一 , 教授级高工 , 安徽涡 阳人 , 主要从 事水利水 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 。
李杰 富。 张维平
云南水 电移 民实行 “ 长期补偿 ” 下的安置规划设计
建立“ 长期补偿基金” 以便逐年按产值 向移民支付 ,
补偿。 2 )移 民“ 长期 补偿 资金 ” 的资金 来 源如 下 : 项 ①
目业 主按 审定 设计 文件 支 付 的各 种 土 地补 偿 费 、 安 置补 助费 ; ②按 国家规 定可提 取 的库 区基 金 ; 地方 ③ 收 的“ 资源 费 ” 电站 向地方 政 府 交 纳 的发 电“ 水 及 增 值 税 ” 留部分等 。 提

《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在京通过审查

《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在京通过审查
开始 就严 格பைடு நூலகம்把关 ,采 用节 能 型新技 术 、新 设备 、新 材 料 和技术 含量 高 、能耗 低 、物耗 小 、污染 量排 放量 少 的
清洁生 产 工艺 ,使单 位产 品 能耗 大 幅下 降 ,节能效 果 显著 。 我公 司在 生 产过 程 中的重 大节 能项 目实 例如 : 1 7万 吨/ 、7 年湿 法磨 矿装 置 。采 用 两 段 一 闭 路 湿 法磨 矿 新 工艺 ,提 高产 品矿 浆质 量 ,以满 足 1 吨/ 8万 年 ,湿法 磷酸 生产 装置 的用矿 需 求 ,三废 排 放 ,能 耗 明显 降 低 。与 干法 风 扫磨 装 置 相 比 ,矿 粉 电 能 单耗 从 2 .1Wh t 93k / 下降 到 1.6Wh t 吨矿 粉节 约用 电 1.5 Wh 53k /,每 39k 。 2 3万吨/ 、6 、3 年 0万吨/ 年硫 磺 制 酸 装 置 。风 机 电力 拖 动改 为工 业 汽 轮机 拖 动 ,直接 将 热 能转 化 为动
责人组成的审查工作协调小组。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及我省相关单位代表 1 余人出席 了 4 0 会议。 根 据 原 国家 计委 水 电前 期工作 计 划安 排 ,北 京勘 测设计 研 究 院 、华 东勘 测设 计研 究 院承担怒 江 中下 游水 电规 划工 作 ,经 过两 年多 勘 测设计 和 研究 ,于 20 03年 7月 提 出 《 江 中下游 水 电规划 报 告 》 ( 色 邑达 至 中 怒 指 缅边 界 干流河 段 ) 。怒 江 干流 中下 游 河段全 长 72千米 ,天 然落 差 17 ,水能 资 源 十分 丰 富 ,是我 国重要 4 58米 的水 电基 地之 一 ,与 之前 提 出 的十二 大水 电基 地 相 比 ,其 技术 可开发 容 量居 第六位 ,待开发 的可开发 容 量居

怒江水电开发的工程伦理案例分析

怒江水电开发的工程伦理案例分析
第四,制定和实施电站、库区和流域的科学管理体制,以确保 电站、库区和流域生态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整个“人一经济 一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健康运行。
11
小结
Summary
怒江水电开发涉及到了生态、移民、民俗文化保护等多方面的伦理问题,虽然怒江 水电开发将给怒江地区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符合我国国情需要。但是,怒江开 发对当地地理奇观和自然景观的破坏,对当地居民特有生活方式的影响也不容忽视。任 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水电工程开发在带来正面效益的同时也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因 此必须在利弊得失之间做出取舍,寻求利益最大化、危害最小化的最优做法。
怒江水电开发的工 程伦理案例分析
目录
CONTENT
01 背景介绍 02 伦理分析
工程开发
03
责任及保护 04 小 结
背景介绍
Background Informmation
怒江是中国西南地区的大河流之一,发源于青藏高原 唐古拉山南麓。它穿行于怒山和高黎贡山之间,几乎与澜 沧江平行,流经云南、缅甸,最后注入印度洋。
5
伦理分析——生态问题
Ethical analysis—Ecological problems
从生态水文学来看,河流、湖泊和水库都是一个 独立的动态系统,其中存在着能量和物质的运动、 转换。所有的动态系统中,都存在着建立和维持 平衡的趋势。但是,大坝阻断河流形成水库,对 系统造成扰动,使之偏离稳定状态,导致水库污 染、富营养化等问题。
近 5 万人口
移民职业
90%以上移民属于农业人口,对于他们来说,
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所以在移民安置问题
中首当其冲要考虑的就是如何解决移民安置所需
的农业耕地。
7
伦理分析——民俗文化保护问题

浅谈怒江水电开发中的工程伦理问题

浅谈怒江水电开发中的工程伦理问题

浅谈怒江水电开发中的工程伦理问题浅谈怒江水电开发中的工程伦理问题怒江是中国西南地区最后一条未受开发的大江,也是中国最后一片原始生态区域之一。

然而,随着能源需求的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压力,怒江水电的开发已经成为现实。

然而,值得深思的是,怒江水电开发中的工程伦理问题。

工程伦理是指在工程实践过程中应遵循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旨在保护社会利益、环境可持续发展和公共利益。

然而,在怒江水电开发中,许多工程伦理问题被忽视或潜在地产生。

首先,怒江水电开发可能对环境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

怒江流域是一个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拥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然而,大规模的水电开发可能会破坏这一生态系统,导致物种灭绝和生态平衡被打破。

此外,不当的水电开发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如滑坡和地震,对人类和生态环境带来潜在的灾难。

其次,怒江水电开发可能损害地方居民的权益。

这种开发往往需要大规模征地和移民,导致当地居民失去家园和生计来源。

尽管一些政府政策试图为受影响的居民提供补偿,但仍然存在信息不对称、距离迁移和重新安置等问题,这可能导致居民生活质量下降和社会不稳定。

此外,怒江水电开发中存在着腐败和滥用职权的风险。

由于巨大的投资和利益驱动,某些工程项目可能暗地里涉及贪污、受贿和权力寻租等不正当行为。

这将损害公众利益,破坏社会公正和法治的原则。

综上所述,怒江水电开发中存在着许多工程伦理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加强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怒江流域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能得到有效保护。

应该进行详细的环境影响评估和监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并寻找可持续的水电开发模式。

其次,关注受影响的居民权益,保证他们的参与和意见得到充分尊重。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居民权益的保护和补偿,提供多种方式的重新安置和经济补偿,确保他们能够获得一个良好的生活福利。

最后,加强工程监管和反腐败措施,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的现象发生。

政府应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审计和监测,以确保公共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怒江13级水坝开发成定局 两派专家激烈交锋

怒江13级水坝开发成定局 两派专家激烈交锋

怒江13级水坝开发成定局两派专家激烈交锋中国世界遗产网怒江大坝示意图“给子孙留一条原生态河流”,还是“给怒江人民一条出路”?一场关于怒江开发的争论即将平息。

11月12日,国家环保总局评估中心副主任刘伟生带领5人政策调研组抵达怒江。

这是国家环保总局就怒江开发问题进行的第三次实地调研,力主水电项目上马的云南怒江州政府已将其视为“利好”。

“水电开发的方案已经定下来了。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计委一位负责人说,顺利的话,13级水电站中规模最小的六库电站将于今年底开工。

“六库电站本该在今年9月20日开工。

”华电集团公司云南公司总经理郭世明说。

华电集团是怒江水电开发的发起方和控股方。

2003年8月14日,由云南省怒江州完成的《怒江中下游流域水电规划报告》通过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持评审。

该报告规划以松塔和马吉为龙头水库,丙中洛、鹿马登、福贡、碧江、亚碧罗、泸水、六库、石头寨、赛格、岩桑树和光坡等梯级组成的两库十三级开发方案,全梯级总装机容量可达2132万千瓦,年发电量1029.6亿千瓦时。

2003年3月14日,华电集团与云南省政府签署了《关于促进云南电力发展的合作意向书》,云南省政府表态支持华电集团开发云南电力资源,支持怒江开发;6月14日,云南华电怒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组建;7月18日,云南华电怒江六库电站正式挂牌成立。

按照规划,2003年内将开工建设六库电站,同时启动马吉、碧江、亚碧罗、泸水、赛格和岩桑树电站的设计工作。

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

但在9月初,这个总投资近1000亿元的工程在国家环保总局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上一度搁浅。

何大明的六点质疑怒江州的贫困,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不可能依靠修建大型水电站脱贫。

9月3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北京主持召开“怒江流域水电开发活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专家座谈会”。

云南大学教授何大明成为这次会议的焦点人物。

何大明,云大亚洲国际河流中心主任,著名河流专家。

早在今年6月份,何大明在获知怒江要修电站的消息后,先后在昆明召开了两次大坝与生态影响的会议,每次会议都有近50位省内外和其他部门的专家、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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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移民安置指导意见为妥善安置怒江中下游(云南省境内)水电工程移民,促进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4号)、《云南省移民开发局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怒江和澜沧江上游云南省境内水电开发移民安置规划有关问题的请示》(云移局“2008”75号)及审批意见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和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涉及地区的实际,提出移民安置指导意见。

本意见适用于我省境内怒江干流水电工程农业移民的安置,非农业移民的安置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怒江中下游河段水电开发移民安置任务(一)怒江中下游河段水电开发前景根据《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怒江干流中下游河段十三级水电开发方案总装机容量21320MW,年发电量1029.6亿kW〃h,其中云南省境内十一个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15520MW,年发电量约768亿kW〃h。

推荐近期开发的马吉、亚碧罗、六库、赛格‚一库四级‛水电站规划总装机容量7180 MW,年发电量342亿kW〃h。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怒江是全国重点建设的十三大水电基地之一,六库和赛格电站被列为‚十一五‛重点开工建设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怒江水电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8]243号)对怒江水电开发提出了要求,‚同意规划建设六库水电站‛、‚继续做好怒江开发的相关工作‛、‚以‘一库四级’为重点,完善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方案‛。

怒江干流中下游河段水电开发,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西电东送‛、‚云电外送‛和建设我省电力支柱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发怒江水电资源对于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减排温室气体,保护生态环境起到重要作用;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实现当地居民脱贫致富,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起到关键的作用。

(二)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移民安置任务怒江中下游河段云南省境内十一个梯级电站建设征地涉及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福贡县、泸水县,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保山市隆阳区、龙陵县、施甸县,临沧市永德县、镇康县等4个市(州),共9个县(区)。

工程建设共占用陆地面积约150km2,其中耕地面积约8.4万亩,规划移民安置人数约7.1万人,其中农业生产安置人口约 5.7万人。

怒江水电工程移民主要集中在怒江州,移民安置人数约5.5万人,其中农业生产安置人口约4.1万人,工程建设涉及搬迁的1个县城和11个集镇均属怒江州;其次为保山市,移民安置人数约1.5万人(基本为农业人口);大理州和临沧市相对较少,移民安置人数均在1000人以下。

怒江中下游区域自然地理条件特殊,社会发育程度相对较低,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难度较大,主要表现在:一是移民总量不大,但相对集中。

贡山县、福贡县和泸水县三县移民安置人数占各县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达55%、18%、12%。

二是耕地资源匮乏,人地矛盾十分突出。

所涉及移民安置任务最重的怒江州移民安置环境容量小,生态环境脆弱,不具有大规模采取‚以土为本、以农安置‛方式安置移民的土地资源条件。

三是少数民族区域性强,外迁安置难度大。

本区域内以居住较独特的少数民族为主,移民中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达80%以上,其中怒江州是全国唯一的傈僳族自治州,贡山县是全国唯一的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四是基础设施薄弱,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

怒江州城镇化水平低、产业规模小、居民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是全国最贫困的地区之一。

二、移民安置指导思想和原则(一)移民安置的指导思想移民安置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实行开发性移民的方针。

以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基础,建立移民基本生活保障机制,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安置移民,培育发展移民区特色优势产业,使移民生产和就业有门路,促进移民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速城镇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

(二)移民安置的基本原则1、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超过原有水平,与当地居民协调发展。

2、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多种安置方式并举,充分听取移民意见,保障移民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

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民风民俗及生产、生活习惯。

3、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土地。

根据安置区的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统筹安排,科学规划;移民安置应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等相衔接。

4、遵循可持续发展,使移民安置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促进怒江流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移民安置总体目标为移民建立以长效补偿为基础的基本生活保障机制,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安置移民,使移民收入不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或超过全省农民平均纯收入,移民生活超过搬迁安置前的水平;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较搬迁前得到改善;移民区和库区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保护。

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的目标。

四、建立长效补偿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安置移民在长效补偿的基础上,实行五种安置方式,享受统一后期扶持,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采取八项措施,妥善安置移民。

(一)建立长效补偿机制按照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货币形式逐月兑付给移民,实行长效补偿。

长效补偿标准随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移民长效补偿期限与电站运行期限相同。

水电站运行终止时,通过整理恢复相应土地后,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移民户耕种使用,或为移民另辟生产就业门路。

(二)实行五种移民安置方式移民在享受长效补偿基础上,根据当地资源和工程建设征地补偿补助费情况,实行以下五种安置方式。

1、农业生产安置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有偿流转,为移民配置一定数量的土地资源,结合移民安置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规划,从事农、林、牧、渔等产业的安置。

2、二三产业安置通过自办、合办、参股工商服务等企业,从事商业场所(地)、房屋租赁等形式,解决移民收入和就业的安置。

3、复合产业安置居住在城镇内、城镇周边、交通干线、旅游景点附近的移民,采用配置适量土地从事农业生产,同时配置其它资源从事二、三产业解决收入和就业的安置。

4、自行安置将土地补偿补助费中移民应得部份扣除长效补偿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一次性以货币形式兑付予移民,由其自谋出路的安置。

5、城镇化安置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移民,进入城市、集镇,以从事二、三产业为主,解决收入和就业的安置。

(三)享受统一后期扶持政策经审定纳入扶持范围的农业移民,不论采取何种安置方式,均享受统一后期扶持政策:每人每年补助600元,自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四)培育发展移民安置区特色优势产业为实现移民区可持续发展,提高移民安置后的生活水平,使移民逐步走向富裕,需多渠道筹措资金,优化移民区产业结构,扶持、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移民区的社会事业、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支持和扶持移民区的经济建设,在安排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配支农和扶贫等各类资金时应予优先照顾。

五、移民安置主要措施为确保怒江水电开发移民得到妥善安置,结合怒江水电工程移民的实际,采取以下主要措施安置移民。

(一)科学合理确定移民安置方式根据当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电站建设征地补偿补助费和移民个人财产补偿补助费等情况,结合库区和移民区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可持续发展,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在充分征求移民意见的基础上,政府引导,科学合理确定移民安置方式。

1、移民安置方式的选择条件和要求(1)农业生产安置工程建设征地后,库周或安置区有可调整流转、开发整理的耕地、园地、林地等土地资源,可配置一定数量的土地资源给移民,结合当地特色优势产业的培育发展,使移民从事农业生产。

移民安置地生活供水、供电、道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能够得到解决,能够就地就近解决移民就医、子女入学问题。

为移民配置土地和进行生产开发相关项目的费用,从扣除长效补偿相关费用后剩余的被征收土地补偿补助费、相应集体财产补偿费中支付。

(2)二三产业安置移民安置点位于城集镇内和周边、交通干线、物资集散地、旅游景点附近,有利于从事二三产业,能够为移民统筹安排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场所、经营门面等。

所选定的移民安置点具备就地就近解决生产生活供水、供电、交通、广播电视、通讯等条件,具备就地就近解决移民就医、子女入学问题。

移民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场所、门面等所需费用,从扣除长效补偿相关费用后剩余的被征收土地补偿补助费、相应集体财产补偿费中支付。

(3)复合产业安置具备从事二三产业安置条件,同时又能够配置适量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可采用复合产业安置方式安置移民。

(4)自行安置有可靠的安置去向,接收地政府能为其办理落户手续,能够自行解决生产门路和生活出路的移民,经自愿申请、严格审核、签订协议、司法公证后,可自行安置。

选择享受长效补偿且自行安置的移民,一次性支付给移民的费用包括移民应得的土地补偿补助费扣除长效补偿费后的剩余部分、个人财产补偿费、搬迁安置相应的其他补偿补助费等。

选择不享受长效补偿且自行安置的移民,可将移民相关费用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给移民,费用包括移民应得的土地补偿补助费、个人财产补偿费、搬迁安置相应的其他补偿补助费等。

(5)城镇化安置根据工程建设征地影响城市、集镇的迁建,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原居住在城市、集镇的,或者父母、配偶、子女等近、直系亲属在城市、集镇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且愿意接受移民的,或者移民户在城市、集镇的就业门路和生活出路已经落实,安置地能为其落户的,可选择城镇化安置。

城市、集镇的供水供电、交通道路、电视通讯、文教卫等基础设施,基本具备接受安置移民的条件。

2、按程序做好移民安置方式选择审核工作(1)对选择农业生产安置、复合安置的移民户原则上应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按照民主决策程序,选择同一安置方式;对选择城镇化安置、二三产业安置、自行安置的移民户,应以户为单位选择安置方式;移民户不得分解安置。

(2)移民户家庭成员中的未成年人和毕业未就业的大中专学生、现役义务兵、伤病残人员以及服刑人员必须随户整体安置。

(二)满足移民恢复生产生活的需求,做好移民安置补偿补助等相关工作1、被征收耕地的补偿补助费,用于支付移民长效补偿相关费用,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土地的补偿补助费和耕地补偿补助费中扣除相应的长效补偿后的剩余部分,用于为移民配置生产资源,安排移民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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