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西安市报建指南-市建委12预拌混凝土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备案 程序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备案程序承办地点:市建委办公楼二楼建设处(后宰门51号)承办时间:正常工作日办理时限:一般工程收到自经办单位完整齐备要求合格的申报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工程及小区项目在25个工作日内办结。
(整改时间不计)受理时需提供的资料:一、建设单位以正式文件格式提出的申请10 份,内容如下:(1)项目从立项到竣工建设过程概述;工程地址、楼号、栋数,项目规划审批规模(占地及建筑面积),建成规模;(2)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包括给排水、雨水、绿化、消防、环保、邮政、停车场等,并说明给排水是否办理申报接口等手续;代征路、代征绿地是否办理移交,工程竣工档案是否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3)说明建设单位对照《西安市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办法》规定自查是否符合验收条件;二、建设项目立项和建设计划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完退回);三、规划、消防部门签署建审意见的总平面蓝图(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完退回);四、勘测验线单,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缴费证明,质量监督证明,施工企业承接项目登记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五、建成项目总平面布置图1份,室外管线竣工图1份;六、其他文件资料,如已经规划、消防部门竣工验收的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收费标准:不收费联系人:骆险峰李玉祥联系电话:87454076 8745214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国家通过颁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定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部为此于2000年4月发布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我市于2000年10月开始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2、备案工程范围:本市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后,经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的均应办理备案;3、申报单位和时限:建设单位是法定的备案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必须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以下称备案办公室)备案;4、建设单位申办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向备案办公室提交《西安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表内所列备案文件;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办公室提交“质量监督报告”,凡未提交“质量监督报告”的工程不予备案;质量监督报告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监督责任落实,签章齐全;6、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并处以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7、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8、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9、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备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设单位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备案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给予备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以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对符合条件、文件完整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已经提出备案,备案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建设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讼诉;13、任何单位或公民对工程项目未验收备案即投入使用的违规行为或违规备案的行为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举、投诉或控告。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合同目录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指南的法律效力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2.2 办事指南的作用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3.2 办事流程图3.3 办事步骤详细说明第四章:申请材料要求4.1 材料清单4.2 材料格式要求4.3 材料提交方式第五章:办理时限与费用5.1 办理时限说明5.2 费用标准5.3 费用支付方式第六章:在线办事服务6.1 在线服务平台介绍6.2 在线办事流程6.3 在线办事注意事项第七章:现场办事服务7.1 办事地点与时间7.2 现场办事流程7.3 现场办事须知第八章:咨询与投诉8.1 咨询服务方式8.2 投诉处理流程8.3 反馈机制第九章:常见问题解答9.1 常见问题分类9.2 问题解答列表9.3 补充说明第十章:附录10.1 相关法律法规10.2 表格下载10.3 联系方式第十一章:声明与承诺11.1 用户声明11.2 用户承诺11.3 法律责任签字栏用户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签订地点: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本指南旨在为用户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流程的详细指导,确保用户能够高效、便捷地完成相关事项。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需要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业务的所有用户。
1.3 指南的法律效力本指南作为办事参考,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具体办事要求以官方公告和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办事指南是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业务办理流程、要求等信息的系统性说明。
2.2 办事指南的作用办事指南用于指导用户了解和掌握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用户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获取本指南。
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用户需根据办事项目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西安市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工作手册
一、事项简介
(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二)收费情况:不收费
(三)法定及办理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建[1994]482号)第九条
二、审批要求
(一)办理阶段:在施工许可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办理
(二)审批权限:市城乡建委办理城六区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各开发区及郊三区、四县在各自区域独立审批。
三、申报材料及准备要求
1.立项计划批文
①由市发改委出具;
②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2.建审总平图
①由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先审核,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②审原件留复印件。
3.建设方法人委托书
①由申请单位法人代表出具;
②委托书为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
①报建表在市政务中心市建委窗口领取;
②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办理程序及流程
(一)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市建委窗口申报材料。
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审查合格后办理。
3、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建委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三)办理流程图
五、附件
(一)法规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建[1994]482号
(二)申报材料范本
1、立项计划批文
2、建设方法人委托书
3、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备案使用说明_1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备案使用说明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规范我市建材市场秩序,维护预拌混凝土及混凝土外加剂买卖活动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精神,贯彻自律公约的第一合同制,北京市混凝土协会网站开设了“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备案”栏目。
该栏目将各企业签定的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在网站上备案,以方便协会会员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信息查询。
合同信息查询与浏览的具体操作如下:一、合同备案录入:(以编号为001混凝土企业为例)1、打开北京混凝土商务信息网(),在页面的右侧点击“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备案”的文字链接,进入混凝土会员企业名录。
(如下图)2、混凝土会员企业名录页面显示所有会员单位的名称及编号。
点击会员单位名称后的登陆文字链接,进入该会员企业认证登陆页面。
(如下图)3、输入企业编号、密码后进入合同备案录入页面。
输入相应的合同录入内容后提交。
(如下图)二、合同备案查询:(以编号为001混凝土企业为例)1、点击页面左侧的合同备案查询文字链接进入合同备案查询页面。
在该页面可直接点击会员企业名称后的查看文字链接,也可在查询框中输入编号、企业名称、工程名称或合同日期项目进行查询。
(如下图)2、进入合同列表页面后,点击某项合同后面的查看文字链接,进入具体合同内容的显示页面。
(如下图)合同内容页面显示该合同的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合同编号、建设单位、工程地点、开工时间、计划方量、签定时间、结算时间、完成时间、结算情况、回款情况等合同内容。
本栏目每个页面都设有搜索查询功能。
使查询者可按企业名称、编号、工程名称、合同日期等关键内容进行合同查询、比对。
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备案单位情况回执(此表可复印,备案单位情况回执请于交费当天填写或传真给主办单位。
)。
精华!西安市报建指南1-地震局流程教学内容
1 市地震局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2、受理窗口:市政务中心市地震局窗口3、受理范围: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建设工程4、承诺时限:2 个工作日5、窗口电话:86785121二、收费名称、依据、标准:不收费三、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 年修订)第三十五条;2、《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四、办理程序1、申请人在导办台抽号后,在地震局窗口申报材料。
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2、首席代表签署意见;3、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备案确认书。
五、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申请文件1 份;2、建设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 份(核原件,收复印件);3、《西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登记表》 2 份。
4、拟建工程项目选址平面图、建设工程场地位置图 1 份。
六、备注1、《西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登记表》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地震局窗口领取,亦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市地震局的门户网站上下载。
2、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七、办理流程(2个工作日)1、符合受理条件,窗口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0.5 _______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责任人:张蕊涛 电话:867851213、窗口制作审批文件,通知申请人领取。
( 0.5个工作日)责任人:张蕊涛电话:86785121申报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 的,当场出具《补 正材料通知书》,告 知需要补正的内 容。
申请人补正申 请材料。
不符合申报条 件,出具《不予 受理通知书》, 说明不予受理 的理由。
2 市地震局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初审)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 :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初审)2、受理窗口:市政务服心市地震局窗口3、受理范围:全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详见附件)4、承诺时限: 4 个工作日5、窗口电话: 86785121二、收费名称、依据、标准: 不收费 三、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2008 年修订)第三十五条;2、《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23 号)第 11 条;3、《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4、《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 (中国地震局令第 7 号)第三条、第四条;5、《陕西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八条。
西安市建委关于公布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与产品备案登记及信用评价等级的通知
西安市建委关于公布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与产品备案登
记及信用评价等级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建委
•【公布日期】2012.03.21
•【字号】市建发[2012]58号
•【施行日期】2012.03.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西安市建委关于公布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与产品备案登记及信
用评价等级的通知
(市建发〔2012〕58号)
各区建设局,五区一港两基地、市城(棚)改办、纺织城发展办、大兴新区改造办建设管理部门,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相关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近期,我委组织专家对陕西奥利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生产条件、质量保证体系及信用评价等级进行了考核评审。
确认该企业符合备案登记条件,备案有效期从2012年3月20日起至2013年3月19日止;确定陕西奥利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级,有效期从2012年3月20日起至2012年9月20日止,现予以公布。
望各单位依据我委《西安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市建发〔2011〕2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砂浆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建发〔2010〕148号)和《关于加强我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管理的通知》(市建发〔2010〕178号)精神,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施工中不得使用未经
备案及未经信用等级评价的预拌砂浆企业生产的预拌砂浆。
附件:西安市预拌砂浆企业备案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附件:。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西安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西安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西安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通知各区县、各开发区建设局、市城改办、市地铁办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各建设单位、各施工、监理、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企业:根据《西安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规定(市建发〔2011〕242号文件),我委组织专家和专业人员对109家申请信用评价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及23家预拌砂浆企业进行了信用评价,并确定了信用等级,现予以公布。
一、预拌商品混凝土(以下简称“商砼”)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一)AAAAA级商砼企业(15家)1、西安高科新达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2、陕西天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3、陕西天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隆通分公司4、陕西融信成混凝土有限公司5、陕西宏基混凝土构件有限责任公司6、陕西恒盛混凝土有限公司7、陕西越众混凝土有限公司8、陕西长城建筑制品有限公司9、陕西秦渭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0、西安隆洋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11、陕西新石基混凝土有限公司12、陕西隆生建材有限公司13、西安市市政混凝土有限公司14、西安鹏丰混凝土有限公司15、陕西华伟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二)AAAA级商砼企业(64家)1、陕西容大天盛混凝土有限公司2、陕西圣力混凝土有限公司3、陕西平峰混凝土有限公司4、西安新意达建筑制品有限公司5、西安东大洋混凝土有限公司6、陕西龙腾世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7、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8、西安长征混凝土有限公司9、陕西中兴混凝土有限公司10、陕西鸿业天成建材有限公司11、西安建科宝龙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2、陕西沣东新城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13、西安中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14、陕西铁新源科工贸有限公司15、西安市临潼区华山混凝土有限公司16、陕西盛泰浩景建材有限公司17、陕西四通建设商砼发展有限公司18、陕西秦牛商砼有限公司19、陕西秦北混凝土有限公司20、陕西天皓万业混凝土有限公司21、陕西中鑫混凝土有限公司22、西安海天建材有限公司23、陕西宏庐建材有限公司24、陕西荣港实业有限公司25、西安锦晟建材有限公司26、陕西润邦容大砂浆混凝土有限公司27、西安致中和混凝土有限公司28、陕西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29、西安义兴工贸有限公司30、西安宏通混凝土有限公司31、陕西中色混凝土有限公司32、陕西红旗建筑制品有限公司33、西安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34、陕西煜恒混凝土有限公司35、陕西鸿运混凝土有限公司36、陕西汉晟建材有限公司37、西安基源混凝土有限公司38、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铁路工程公司39、西安基源混凝土有限公司40、陕西金众水泥制品有限公司41、西安泰成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42、西安伟业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43、陕西鑫磊混凝土有限公司44、西安草北勇强混凝土有限公司45、陕西向阳实业有限公司46、陕西顺盛混凝土有限公司47、西安泰成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48、陕西中泰混凝土有限公司49、西安协力混凝土有限公司50、陕西中直建材有限公司51、西安秦力混凝土有限公司53、陕西鑫磊运通建筑制品有限公司54、陕西世豪实业有限公司55、西安曲江宏远建筑制品有限公司56、陕西恒众混凝土有限公司57、陕西众一混凝土有限公司58、陕西鸿瑞达混凝土有限公司59、西安昶弘新型建材有限公司60、西安亿达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61、西安庆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62、西安天盛混凝土有限公司63、西安市政道桥建设有限公司64、陕西建工集团混凝土有限公司(三)AAA级商砼企业(27家)1、西安德容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陕西勇强混凝土有限公司3、西安东唐混凝土有限公司4、西安三园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5、西安聚辉建材有限公司6、西安泰泽九方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7、西安阎良正大混凝土有限公司8、西安长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陕西鲲鹏混凝土有限公司10、西安拓日建材科技有限公司11、西安中天混凝土有限公司12、西安三维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13、陕西金澳混凝土有限公司14、陕西立高混凝土有限公司15、陕西实丰混凝土有限公司16、陕西东锋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18、陕西洛天混凝土有限公司19、西安飞机工业(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陕西华旭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21、陕西天正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22、陕西三和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23、陕西环宇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24、陕西天利和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25、陕西红旗海丰混凝土有限公司26、陕西华岳混凝土有限公司27、陕西中凯铁路混凝土有限公司(四)AA级商砼企业(3家)1、陕西石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2、陕西秦沣混凝土有限公司3、陕西金山建筑制品有限公司二、预拌砂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一)AAAAA级预拌砂浆企业(5家)1、陕西天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隆通分公司2、西安嘉乐建材有限公司3、陕西奥利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4、西安沪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5、西安大为建材生产有限公司(二)AAAA级预拌砂浆企业(7家)1、西安伟康建材有限公司2、陕西奥腾节能建材有限公司3、陕西正荣实业有限公司4、西安万泰建材有限公司5、陕西兴荣建材科技有限公司6、陕西辉煌环保建材有限公司7、陕西协诚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三)AAA级预拌砂浆企业(11家)1、陕西博立建材有限公司2、陕西中鑫混凝土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3、西安创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4、陕西天洋贝斯特预混砂浆有限公司5、陕西巨凝建材有限公司6、陕西潏河建筑环保材料有限公司7、陕西正豪科技有限公司8、陕西懿蕾实业有限公司9、西安嘉益建材有限公司10、陕西锐拓节能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11、西安航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次信用评价确定的等级有效期为一年(从2014年2月28日起至2015年2月27日止),在有效期内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动态信用评价,评价等级将随时予以公布。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安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安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0.18•【字号】西规〔2017〕010—建委001•【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企业正文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安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西规〔2017〕010—建委001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预拌混凝土企业: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实行信用评价工作以来,对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公平竞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信用监督管理活动,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行业实际情况,市建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原信用评价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报市法制办审查备案,现将《西安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西规〔2017〕010—建委001)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管理企业信用评价实行年度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年度评价有效期一年,动态评价有效期至原年度评价结果有效期结束。
企业内设的非独立法人分(支)站与其主管的企业一并进行信用评价,取分数平均值确定信用等级。
信用评价结果将作为预拌混凝土企业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政策支持、评优评奖等重要依据。
对行业内符合条件的信用优良企业,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检查工作中优化检查频次;对信用等级较差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将作为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的重点。
二、工作要求市建委对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市级媒体或市建委政务网站()上向全社会披露公布,提高社会知晓率和透明度,并上报陕西省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平台,实现全省信息资源共享。
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和专家应严格按照评价办法认真履行职责,公开、公正、客观、严谨的开展评价工作,不得滥用职权、营私舞弊,违者将严肃处理。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施细则》的通知【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发文字号】陕建发[2011]169号【发布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1.07.24【实施日期】2011.07.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建发[2011]169号)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住房和城乡(城市)建设局(市政委、市政局、园林局、公用事业总公司),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现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本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在其监督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应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备案机关申请办理备案手续,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第六条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应当提交下列资料: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见附件1);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见附件2);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资料,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㈣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备案公告;㈤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报建办理流程
工程报建办理流程一、城建费用交纳(计划批文、建审总平面图)地址: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 1、工程项目报建:1>立项计划批文2>建设方法人委托书地址: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签订城建档案报送协议书:1>立项计划批文2>建审总平面图3>中标通知书4> 施工合同5> 监理合同6>设计合同7>法人身份证书(或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8>以上材料应为原件,只审不留,待竣工后一并报送地址: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节能审批:1>节能审批登记表2>热工计算书3>施工图纸审查地址:西安市雁塔南路300-9西安建设大厦A座市建委建筑业处 4、图纸审查: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地址: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建设监理备案:1>监理合同原件2>造价3000万以上需要提供监理中标通知书3>监理人员名单表4>总监的法人委托书5>总监监理证地址: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工程项目招投标地址:雁塔南路300—9号西安建设大厦招标办四、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质量监督申报(甲方)1、建审总平面图(规划许可证)2、缴纳证书和缴费通知书3、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4、施工(备案的合同)、监理合同及其资质证安全生产备案(乙方)1、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2、安全生产许可证3、针对本工程所缴纳的保险单(在质监站缴纳保险)原件、施工单位交4>针对本工程特点拟采取的安全措施(要求:有封面、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5>培训证明(市建委基建干校)【市建发『2005』323号】6>登记表(3份、区上盖章)【市建发『2006』62号】地址: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施工企业承接登记:制式商混合同原件地址: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提供下列资料后经办人受理:1、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登记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2、土地证(看原件收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看原件收复印件)3、总平面图、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4、施工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5、监理合同(原件)、总监的法人委托书、监理人员名单表、总监监理证、监理中标通知书(造价3000万以上提供)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7、资金保函或证明(证明资金到帐50%以上的证明原件)8、城建费用缴纳证书、工程项目报建表9、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区市容局办理)10、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法人委托书11、施工组织设计申请表(已经签署总监意见)12、1>开发项目:需出示开发处的立项批文、户型审批2>基建项目:需出示计划批文13、施工企业和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1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5、商混合同(制式原件,要求算出计划用量及金额合计、加盖公章)16、征地测量成果表:1>如果有代征绿地,需要到市市容园林局办理手续2>如果有代征路,需要到市市政公用局办理手续17、劳动保证金(在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监察支队办理)地址: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七、两人以上看现场八、处务会讨论研究九、市建委领导审批十、发证。
西安市建委关于换发西安市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登记证的通知
西安市建委关于换发西安市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
登记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7.19
•【字号】市建发[2011]154号
•【施行日期】2011.08.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西安市建委关于换发西安市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登记证
的通知
(市建发〔2011〕154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生产企业:
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科〔2008〕147号)和市建委《关于西安市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登记公示的通知》(市建发〔2008〕28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进入我市建筑工地的节能材料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我委决定从8月1日起至8月19日正常工作日期间集中换发“西安市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登记证”,换发时请携带原市墙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原证及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本次集中换证地点为:曲江行政商务区300-9号市建委办公楼17层西安市建委建筑节能与材料处,联系电话:88668228,换证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从8月20日起,凡未持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制的(深兰色封面)并加盖我委印章的备案登记证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含预拌砂浆)不得在本市建筑工程中推广使用,擅自使用未经备案的节能产品和材料,建设工程项目不予节能验收,
不予返还新型墙体节能专项基金,不予返还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4.13•【字号】市建发[2012]78号•【施行日期】2012.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市建发[2012]78号)各相关区、县建设局,五区一港两基地、大兴新区、纺织城发展办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施工图审查备案管理工作,明确职责,提高审查效能,强化勘察设计市场行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备案制度施工图审查备案制度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依法设立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由审查机构将施工图审查情况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制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其纳入基本建设的法定程序,对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并办理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施工许可、质量报监及竣工验收。
二、关于备案资料自发文之日起,施工图审查备案时,审查机构应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一)勘察文件审查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各一份(加盖“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专用章”);(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各一份(复印件);(三)《陕西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原件);(四)《陕西省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原件);(五)《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书》(原件)和《防雷电专项审查意见书》(原件);(六)加盖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建筑审核章》总平面图一份(复印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七)《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人员名单》一份(原件);(八)建筑面积计算表(由设计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审查机构复核后加盖审查专用章);上述八项资料备案工作完成后由建设主管部门存档。
(九)建筑施工图一份,加盖《西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备案工作完成后退原审查机构。
西安市城建档案馆归档业务指南(1)
精华!西安市报建指南-市建委3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市建委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受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城乡建委窗口3、受理范围:城六区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4、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5、窗口电话:86785164二、收费名称、依据和标准:不收费三、法定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章第四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四、办理程序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建委窗口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审核申报资料;3、首席代表签署审核意见;4、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市建委窗口领取备案表(2份)。
五、申报材料1、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2、工程质量监督手续3、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4、质量合格文件①勘察部门对地基及处理的验收文件②单位工程验收会议纪要③监理部门签署的《竣工移交书》、《监理评估报告》④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5、地基与基础、结构工程验收记录表及检测报告6、规划许可证和验收合格证复印件7、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准许使用文件8、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9、西安市建设工程保修合同10、西安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西安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11、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12、其他规定文件①西安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报告②单位工程竣工决算备案表③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备案④建设工程档案归档通知单⑤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备案表或批复文件。
六、备注1、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2、请妥善保存总台发号通知单,以备办件查询或办件投诉使用。
七、办理流程(5个工作日)。
西安购房合同备案制度
一、备案对象及范围1. 备案对象:在西安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
2. 备案范围:包括新建商品住宅、商业、办公、仓储等类型的房屋。
二、备案程序1.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应及时到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2. 购房者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备案:(1)购房合同原件;(2)购房者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购房者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4)开发商的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等。
3. 房管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
三、备案期限及效力1. 备案期限:购房合同备案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 备案效力:备案后的购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购房者可依据备案后的购房合同办理贷款、过户等手续。
四、备案注意事项1.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2. 购房者应确保购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避免因合同问题造成损失。
3. 购房者在备案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房管部门沟通,寻求帮助。
4. 购房者应关注备案政策的变化,及时了解最新政策要求。
五、备案制度的意义1. 保障购房者权益:备案制度有利于防止一房二卖、虚假交易等违法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2. 规范房地产市场:备案制度有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3. 促进交易透明:备案制度使得购房合同信息公开透明,有利于消费者了解交易信息,提高交易信心。
总之,西安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保障购房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购房者应积极配合备案工作,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西安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西安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文字号】市建发[2013]32号【发布部门】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日期】2013.02.20【实施日期】2013.02.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西安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通知(市建发〔2013〕32号)各建设单位,各施工、监理、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根据《西安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规定(市建发〔2011〕242号文件),我委组织专家和专业人员对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和预拌砂浆企业进行了信用评价,并确定了信用等级,现予以公布。
本次信用评价确定的等级有效期一年(从2013年2月20 日起至2014年2月19日止),在有效期内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动态信用评价,评价等级将随时予以公布。
我委重申,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凭资质证书和A级以上信用评价证书、预拌砂浆企业凭西安市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备案登记证书和A级以上信用评价证书参与建筑市场经营交易活动。
一、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确定的等级(一)AAAAA级企业(7家)1.西安新意达建筑制品有限公司2.陕西恒盛混凝土有限公司3.西安市市政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4.陕西天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5.陕西中鑫混凝土有限公司6.陕西宏基混凝土构件有限责任公司7.陕西龙腾世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二)AAAA级企业(55家)1.西安长征混凝土有限公司2.陕西秦北混凝土有限公司3.陕西铁新源科工贸有限公司4.陕西沣东新城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5.陕西长城建筑制品有限公司6.西安义兴工贸有限公司7.西安伟业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8.陕西鑫磊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9.西安长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中建商品混凝土西安有限公司11.陕西容大天盛混凝土有限公司12.陕西新石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13.陕西鸿业天成建材有限公司14.陕西平峰混凝土有限公司15.陕西四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建设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2008年修正)
西安市建设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2008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20•【字号】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73号•【施行日期】2000.10.2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建设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2000年10月20日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市人民政府2004年8月15《关于修改〈西安市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根据市人民政府2008年3月20日《关于修改〈西安市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加快我市建筑工业化的步伐,节约能源,减少城市噪音及粉尘污染,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拌商品混凝土是指生产企业集中搅拌、商品化供应的混凝土。
第三条西安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临潼区、长安区内的建设工程应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
阎良区及市辖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划定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区域。
第五条按规定应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工程,施工现场不得设置混凝土搅拌机。
第六条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设立,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取得资质等级证书后,在规定的营业范围内合法经营。
第八条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使用散装水泥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
第九条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其产品应符合使用单位的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试验报告。
第十条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应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并接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管理。
第十一条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在编制概预算、上报计划、确定投资时,应遵守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预拌商品混凝土价格的规定。
西安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查询
西安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查询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简单来说,它是指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之后,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内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进行登记的过程。
这一过程对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和解决合同纠纷具有重要作用。
如何进行西安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查询呢?以下是详细的步骤说明:1. 登录官方网站:您需要登录西安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系统的官方网站。
这通常可以通过搜索西安市建设工程管理局的官方网页找到入口。
2. 注册用户信息:如果您是第一次使用该系统,需要先进行用户注册。
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必要的用户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并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3. 登录系统:使用注册成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进入后,您将看到系统主界面,这里会显示不同的功能模块。
4. 选择查询功能:在系统功能菜单中选择“合同备案查询”功能。
点击进入后,系统可能会要求您再次确认身份信息或输入验证码。
5. 输入查询条件:按照系统提示输入查询条件,如工程名称、合同编号、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等关键信息。
这些条件可以帮助系统精确定位到您想要查询的合同备案信息。
6. 执行查询: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询”按钮。
系统将根据您提供的查询条件进行检索。
7. 查看查询结果:查询完成后,系统会显示出相关的合同备案信息。
您可以查看详细的备案内容,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双方的责任义务、工程的进度安排等。
8. 打印或保存信息:如果需要,您可以选择打印查询结果或者将信息保存至本地计算机中,以备后续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查询过程中如果遇到任何问题,可以联系系统的客服人员寻求帮助,或者直接拨打西安市建设工程管理局的服务热线。
由于政策法规和技术平台的更新,查询流程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定期关注最新的官方通知和操作指南。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预拌混凝土暨预拌砂浆企业治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预拌混凝土暨预拌砂浆企业治污减霾控制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建材工程【发文字号】市建发[2013]171号【发布部门】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日期】2013.10.24【实施日期】2013.10.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预拌混凝土暨预拌砂浆企业治污减霾控制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市建发〔2013〕171号)各区县住建局、各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市上下正在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治污减霾控制扬尘的攻坚战,这场提升空气质量水平的攻坚战关系到市民的身体健康和幸福指数,也事关城市形象和可持续发展。
优化生态环境是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内在要求,是市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重大的民生、民心工程,市委、市政府对开展治污减霾控制扬尘行动高度重视、态度坚决,把治污减霾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为此,各区县、各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担负起责任,以实际行动让市民呼吸上清新的空气,还老百姓一个蓝天。
为在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中做出贡献,进一步加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治污减霾扬尘治理力度,建设绿色、环保型的企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增强治污减霾、扬尘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紧邻城区,生产过程大量使用水泥、掺合料等粉料物质,其设备设施的好坏、扬尘治理工作水平的高低都影响着我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特别是最近已出现多起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罐车粉料撒漏、工作场地不硬化、料场不封闭或不覆盖,粉尘排放超标等问题,产生了影响空气质量的雾霾。
为彻底治理雾霾影响,各区县、各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各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积极负责任地参与到保卫蓝天行动中,要高度重视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扬尘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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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12预拌混凝土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预拌混凝土合同审查备案
2、受理窗口:市政务中心市城乡建委窗口
3、受理范围:城九区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
4、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5、窗口电话:86785165
二、收费名称、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三、法定依据
《西安市建设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8年第73号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市建委窗口递交申报材料。
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审核申报资料,提出拟办意见
3、首席代表签定审核意见,报领导签发;
4、申请人领取文件。
五、申报材料
1、《西安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合同审查备案表》2份(原件及其电子版);
2、依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等有关标准和规程明确预拌混凝土品种和等级的施工图设计说明 (加盖施工图审查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的原件,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折叠成A4幅面(297mm X210mm ),图标栏露在外面);
3、预拌商品混凝土合同(原件);
六、备注
1、《西安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合同审查备案表》在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门户网站散装水泥专栏“禁现”审查备案办事指南上下载;
2、请妥善保存总台发号通知单,以备办件查询或办件投诉使用。
七、办理流程(6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