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第六章
国际结算课后练习与作业(第五章、第六章)及参考答案
第五章、第六章信用证基本原理和信用证实务一、名词解释1.信用证(UCP600)2.承付3.相符交单4.通知行5.承兑行 6.保兑行7.偿付行8.议付行9.议付10.卖方远期信用证11.买方远期信用证12.可转让信用证13.背对背信用证14.保兑信用证15. 对开信用证16.即期付款信用证17.承兑信用证18.延期付款信用证19.红条款信用证20.循环信用证二、判断1.信用证的开立说明了开证行接受了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因此,可以说,信用证体现了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2.跟单信用证业务中使用的是受益人出具的商业汇票,因此,可以判断说,跟单信用证的结算基础是商业信用。
3.银行开立信用证是以自己的信用为申请人向受益人做出的有条件的付款保证,越是资信良好的银行,其开立的信用证就越容易被受益人接受。
6.信用证是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的申请而向受益人开立的,受益人提交了全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后,开证行应征得申请人的同意,才能向受益人付款。
7.跟单信用证结算业务有开证行的信用为基础,因为凡有信用证在手,则出口收汇就不成问题。
9.通知行如选择通知信用证,就必须合理谨慎地验核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
10.保兑行只是接受开证行的请求,对其开立的信用证加具保兑,因此,其付款责任只是在开证行未能如约履行付款责任时,才予承担。
11.信用证通常都应有最迟装船期和信用证有效期的规定。
在信用证未规定最迟装船期的情况下,信用证的有效期就被同时认为是最迟装船期。
12.顾名思义,信用证的通知行就是将信用证传递给受益人,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托收和信用证都是使用出口商开立的汇票,通过银行向进口商要求付款,因此,这两种方式的结算基础是相同的。
14.只要受益人是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交单,开证行就必须向受益人付款。
15.银行和受益人在审查信用证时的注意点是一样的。
16.信用证业务中存在多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但是,银行在审证、审单中,不负有审核如交易双方的买卖合同、班轮提单背面的运输条款和保险单背面的保险条款等契约的责任。
国际结算第六章国际结算中的融资担保
2、信用类保函 是指银行为那些只有在保函的申请人
有违约行为而使其在基础合同项下承担 了赔偿责任时,支付行为才发生的经济 活动所开立的保函。 如:投标保函
履约保函
还款保函(定金保函)
质量保函
维修保函
补偿贸易保函
(三)根据保函开立方式的不同
保函分: 直接保函
间接保函
反担保人 ③申请 申请人 ①合同 受益人
二、保理业务的服务项目
1、信用风险控制(Credit control)
2、坏账担保(Full protection against bad debts)
保理协议生效前,保理商先评定进口商 信用额度
出口商在保理商核准的可使用信用额度 范围内的销售,叫做已核准应收账款
(Approved Receivables), 超过额度部分的销售,叫做未核准应收
(2)针对每单发票的处理费用,约为10 美元。
(3)银行费用。
◎若进口商到期不付款怎么办?
如果进口商以货物质量存在问题等为由到 期不付款,则进口保理商会将拒付原因通知出 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再通知出口商;保理商 会协调进出口双方解决贸易纠纷。
若纠纷确实是由于出口商未按照基础合同 执行,则进口保理商可免除付款担保责任。若 属于进口商无理拒付,则进口保理商仍需承担 付款担保,最迟于发票到期后90天向出口保理 商付款。
⑨
进口 保理商
双保理业务流程图
①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签订保理业务协 议
②出口商通过出口保理商向进口保理商 申请信用额度
③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
④出口商按合同规定发运货物
⑤出口商向出口保理商递交转让应收货 款所有权的通知书和全套单据
⑥出口保理商接受应收账款单据并兑现 部分或全部款项后,将承购的应收账款 单据寄给进口保理商
第六章 国际结算
国际贸易汇款
第一节 国际结算方式概述
国际结算方式种类 结算方式应具备的条件 顺汇和逆汇
一、国际结算方式的种类
1、国际结算的过程:
运用结算工具,按照一定的结算方式,通过国际 商业银行的非现金结算的方法,来实现货币的转 移,达到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的目的。
2、简述国际结算的方式 汇款方式(REMITTANCE)、跟单托收方式 (DOCUMENTARY COLLECTION) 、跟单信用证方式 (DOCUMENTARY L/C) 、保函方式(LETTER OF GUARANTEE) 、记帐方式(CLEARING METHOD)
1、票汇的含义:票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代其开立 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并交还汇款人,由汇 款人自寄或自带给国外收款人,由收款人到汇入行凭票取 款的汇款方式。 2、票汇的基本流程:办理票汇业务时,汇出行要出具 汇票通知书或票根并寄到汇入行,以便汇入行(付款行) 在收款人持票向其取款时,凭票根核对汇票的真伪,待 证实汇票无误后,解付票款给收款人,并将付讫收据寄 到汇出行,从而完成一笔票汇业务
是指由债权人或收款人向银行提供收款凭证,委托银行 通过国外代理行向国外债务人索取款项。 在逆汇方式中,结算工具(票据或单据)的传递方向是从债 权人到债务人移动,恰与资金的流向相反。传统结算中的托 收方式和信用证方式都属于逆汇。 1、从结算工具看,结算工具的流向和货款 逆汇的特点: 的正好相反
2、是债权方主动向债务放索取货款的方式。
注:汇款方式除可用于贸易货款的支付外,还常用于各种 贸易从属费用(如保证金、运费、保险费、佣金)的支付。
一、汇款方式及其当事人(二)
2、汇款业务的当事人
1)、汇款人(REMITTER)。向银行交付款项,申请汇付 的人。对于贸易货款的支付,汇款人通常就是贸易的买方。 2)、收款人/受款人。又称收益人(BENIFICIARY), 是汇款人指定接受汇款的人。对贸易货款的支付,通常是贸 易的卖方。 3)、汇出行(REMITTING BANK)。是接受汇款人委托,办 理接受和汇出汇款业务(OUTWARD REMITTANCE)的银行。 4)、汇入行/解付行(PAYING BANK)。是接受汇出行委托, 办理汇入汇款(INWARD REMITTANCE)和解付汇款给收款人 业务的银行。
国际结算第六章 托收_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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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Classification of Colle ction
• D/P at sight 即期付款交单 Upon first presentation the buyers shall pay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drawn by the sellers at sight .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d against payment only.
• 在第一次提示时买方必须对卖方提交的跟单汇票见票付款,货运单据只有在付款后才可 以被交给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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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Classification of C ollection
• D/P after sight 远期付款交单
The Buyers shall duly accept the documentary draft drawn by the Sellers at xx days sight up on first presentation and make payment on its maturity.The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
• 买方在第一次见票时对买方提供的XX天后到期的远期汇票承兑并在到期日付款。货运单 据在买方承兑后即可以被交给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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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Documentary Collecti on Practice
• Features of documentary collection procedure • Procedures
第六章-国际结算中的单据及其审核
案例
一信用证对货物的原产地条款规定为: “E.E.C.COUNTRIES”(欧共体国家),而受益人提交 的单据是“E.E.C”(欧共体)。
议付行审单相符通过,做受益人做出口押汇和向 开证行寄单索偿。
开证行以单据中原产地标注与信用证规定不符而拒付 。
开证行和议付行双方各持己见,争论不休,继而以诉 讼求解。
ISBP第25条
如果拼写或打字错误并不影响单词或其所在句子的含义,则不导 致单据不符。例如,在货物描述中用“mashine”表示“machine” (机器),用“foutan pen”表示“fountain pen”(钢笔),或 用“modle”表“model” (型号)均不导致单据不符。 但是,将“model 321”写成“model 123”(型号123)将不被视 为打字错误,而将构成不符点。
第二十六页,编辑于星期三:十六点 二分。
(二)商业发票审核的要点
3.货物数量、金额增减幅度
UCP600第三十条规定:
⑴信用证表示的数量是长度、重量或容积时, 在货物金额不 超过信用证总金额时,其数量增减幅度为信用证数量的5%,即 使不允许分批装运; ⑵当数量前有“大约”(about, approximately, circa等字样时 ,允许较有关数量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⑶信用证表示的数量是包装单位数目或个体数目时,不允许有 任何增减幅度; ⑷除非禁止分批装运的信用证另有规定,如若信用证规定了货 物的数量,而货物数量已装足,并且信用证规定了单位价格, 而该价格没有减少,在这种情况下,支取的金额少于5%是可以 允许的。
第十八条 必须看似由受益人出具(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a款
第十八条 无须签名。 a款
国际结算(第2版)第六章 上机操作指南
国际结算
(第二版)
第六章 上机操作指南
第一节 教学平台介绍
一、实训软件主要功能介绍
国际结算课程的实训教学环节,我们采用了“步惊云国际 结算一体化教学平台”教学软件。该软件是基于互联网, 完整模拟贸易公司及商业银行国际业务的教学实验平台。 学生通过扮演贸易公司及商业银行的角色,体验企业与企 业、企业与银行,以及银行与银行之间的业务流程。从而 达到“在实践中学习提高”的目标。
第一节 教学平台介绍
三、实训教学系统介绍
(二)组织课程教学 教师上课之前建课,பைடு நூலகம்生方可学习。该环节在组织教学页面进行 。 分为自己创建的课程和其他教师创建的课程两种。除了管理自己 的课程外,还可加入其他教师课程,查看内容但不能删除。
学生须在设置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内进入,否则 看不到课程。
第一节 教学平台介绍
三、实训教学系统介绍
(三)课程教学考核 教师可随时到教学考核页面查看实习状况。教师能看到所有课程 的考核结果。除去分数外,可看到学生的“完成进度”和“成绩 分析”,成绩可导出到Excel中。 点击“完成进度”,可查看学生的操作过程,包括制单结果、业 务办理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点击“成绩分析”,可看到学生的 银行、报关行业务等考核等级(最高“A+”,最低“D”,共 10个等级)。点击导出分数,可查看学生的总成绩,分数可导 出。
登录后进入首页。练习之前先加入课程,具体方法: 1.在“我的课程”中,点击“选课”按钮(有些需输入选课密码) 。 2.如想加入其他课程,重复第1步操作。然后再点击“上课”按钮, 则自动进入该课程的题目列表,开始练习。
第二节 操作实务
二、国际结算实训平台操作流程 (二)课程学习与实操流程
国际结算(第六章)
• 3.信用证是单据化业务 • 信用证业务是单据买卖。在信用证业务中的所有各方,包 括银行和商人所处理的都是单据,而非货物。受益人要保 证收款就一定要提供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开证行拒付只 能以单据上的不符点为由。
• (五)信用证的作用 • • • • 1.信用证解决了贸易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 2.保证出口商安全收汇。 3.保证进口商安全提货。 4.进、出口双方均可在信用证项下获得资金融通。
• 重要概念之一:承付
• 承付是UCP600中出现的一个全新的概念。通过创设这一概念, 开证行和被指定银行在信用证下的所有承诺和付款行为被概括 为两种:承付和议付。 • 1.承付行为被限定在三种信用证下,即承付是在即期付款信用 证、延期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项下的行为,而在议付信用 证项下则没有承付行为可言。 • 2.并不是开证行、保兑行或其他被指定银行在信用证下所有的 付款行为都称为承付。例如在议付信用证下的所有付款行为, 包括被指定议付行的议付,开证行或保兑行对议付行的偿付等。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国际结算
苏宗祥、徐信用证概述
• • • • • 第一节 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 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第三节 开立信用证 第四节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业务流程 第五节 银行信用证业务案例详解
第一节 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 一、信用证的定义、性质及其作用 • (一)跟单信用证的起源 • 跟单信用证起源于旅行信用证。旅行信用证是银行为了 便利旅客到国外旅行时就地支取旅费、杂费所开立的信函 式的信用证,旅行者既是信用证申请人,也是受益人。19 世纪中叶,海上运输业的发展使用了提单,货物单据化。 保险、公证、检验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使用了保险单、 检验证,履约证书化,形成了商业跟单信用证。
国际结算(第三版)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结算(第三版)课后习题参考答案第一章国际结算导论一、1 支付工具划账冲抵2 票据单据银行3 协定贸易结算4 货物单据化所有权二、1 F 2 F 3 T 4 F 5 F 6 T三、1 A 2 C 3 A 4 C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一、1 拒付退票2 2007年4月3日3 商业本票银行本票4 银行汇票商业汇票5 光票跟单汇票6 非票据义务人义务被保证人二、1 F 2 F 3 F 4 T 5 F 6 F三、1 B 2 B 3 D第三章汇款一、1 (1)remitter (2) payee (3)remitting bank (4) paying bank2 (1)outward remittances (2) inward remittances3 (1) T/T (2) M/T (3) D/D4 (1) chips (2) fed wire (3) bank’s internal payment by book entries5 (1) mail advice (2) payment order6 (1) bank er’s cheque (2) bank’s promissory note7 draft on center8 (1) goods sold (2) selling on consignment9 略二、 1 T 2 T 3 F 4 T 5 F 6 F三、 1 D 2 B 3 A 4 A 5 C 6 A第四章托收一、1 (1)acceptance (2)payment2 (1)bills of exchange (2)invoices3 (1) clean (2) documentary (3) direct4 (1) principal (2) remitting bank (3)collecting presenting(4) drawee5 (1)collection instruction(2)URC 5226 (1)blank(2)special7 (1)address(2)presentation(3)address8 (1) payment D/P (2) acceptance D/A(3) tenor draft(4) paid at sight acceptance(5) signed trust receipt (6) promissory notes(7) letter of undertaking9 (1) collection bills purchase (2) advance against collection(3) accommodation bills for discount(4) trust receipt10 略二、 1 T 2 F 3 F 4 T 5 T 6 T 7 T 8 F 9 F 10 F第五章信用证一、1.有条件2.代理行3.背对背信用证4.信用证的有效期内5.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6.开证行7.受益人提交的单据8.进口商/申请人9.第一性的10.偿付行二、BCACB DBBCB ADAAA DB三、×√×√√××√√×四、(单选)CBCCD ACCDB五、1.分析:BanK1 的拒付理由成立。
国际结算课后练习与作业(第五章、第六章)及参考答案
第五章、第六章信用证基本原理和信用证实务一、名词解释1.信用证(UCP600)2.承付3.相符交单4.通知行5.承兑行 6.保兑行7.偿付行8.议付行9.议付10.卖方远期信用证11.买方远期信用证12.可转让信用证13.背对背信用证14.保兑信用证15. 对开信用证16.即期付款信用证17.承兑信用证18.延期付款信用证19.红条款信用证20.循环信用证二、判断1.信用证的开立说明了开证行接受了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因此,可以说,信用证体现了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2.跟单信用证业务中使用的是受益人出具的商业汇票,因此,可以判断说,跟单信用证的结算基础是商业信用。
3.银行开立信用证是以自己的信用为申请人向受益人做出的有条件的付款保证,越是资信良好的银行,其开立的信用证就越容易被受益人接受。
6.信用证是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的申请而向受益人开立的,受益人提交了全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后,开证行应征得申请人的同意,才能向受益人付款。
7.跟单信用证结算业务有开证行的信用为基础,因为凡有信用证在手,则出口收汇就不成问题。
9.通知行如选择通知信用证,就必须合理谨慎地验核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
10.保兑行只是接受开证行的请求,对其开立的信用证加具保兑,因此,其付款责任只是在开证行未能如约履行付款责任时,才予承担。
11.信用证通常都应有最迟装船期和信用证有效期的规定。
在信用证未规定最迟装船期的情况下,信用证的有效期就被同时认为是最迟装船期。
12.顾名思义,信用证的通知行就是将信用证传递给受益人,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托收和信用证都是使用出口商开立的汇票,通过银行向进口商要求付款,因此,这两种方式的结算基础是相同的。
14.只要受益人是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交单,开证行就必须向受益人付款。
15.银行和受益人在审查信用证时的注意点是一样的。
16.信用证业务中存在多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但是,银行在审证、审单中,不负有审核如交易双方的买卖合同、班轮提单背面的运输条款和保险单背面的保险条款等契约的责任。
《国际结算》(全套课件)
第三章 汇款方式
一、顺汇与逆汇的概念 根据资金的流向是否与信用工具的流向一致来划分 ,汇款 方式是顺汇,其他的是逆汇。 二、汇款的概念 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以一定的方式,把一定的金额,通 过其作为付款行的国外联行或代理行,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 方式。是银行的主要外汇业务之一。 三、汇票的当事人 汇款人、汇出行、汇人行、解付行、收款人 四、汇款的种类及期各自工作程序 (一)电汇:工具:加押电报、电传或通过SWIFT (二)信汇:工具: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 (三)票汇 :工具:银行即期汇票 式样见教材
在票汇项下,大多采用中心汇票汇款。 中心汇票:是指汇票付款人是汇票所用货币清算中心地的银行 的汇票。 三种方式的比较:简单地,T/T——高、短;M/T——低、长; D/D——汇款人方便,汇款人可能就是收款人。 五、汇款头寸划拨 汇入行解付的前提是收妥头寸 (一) 汇出行与汇入行有帐户关系 1.汇出行在汇入行开有帐户——汇入(解付)行的付讫借记 2.汇入行在汇出行开有帐户——汇出行的主动贷记 (二)汇出行与汇入行在同一家银行开有帐户 双方与同一家代理行有帐户往来——通过共同账户完成头寸划拨 (三)双方在不同银行开有帐户 汇出行在汇出汇款时,主动通知代理行将款拨给汇入行在其他代理 行开立的帐户——汇出行嘱其账户行汇付给汇入行的账户行
(八)保证 非票据的债务人对于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等行为所发 生的债务予以保证的附属票据行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负相同的 责任。经过保证后票据可接受性大。 六、汇票的种类 (一)国际汇票与国内汇票 (二)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 (三)来人汇票、记名汇票。补充:若汇票抬头人为“某人或某指示 人”或“某人的指示人”等,则为指示汇票。 (四)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 (五)光票与跟单汇票 (六)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 (七)本币汇票与外币汇票
大学教育-国际结算-第六章--保函
效事件发生的单据被提交的日期 • 如果既规定失效时间又规定了失效事件,则
以较早发生者为失效日 • 如果保函没有规定失效日或失效事件,则保
函自开立日起三年之后终止
五、保函的内容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保函也失效,无论保函 是否退还给担保人: 一是保函金额随着保函项下的支付而递减, 在全部金额支付完毕后,保函即失效; 二是如果受益人以书面声明形式解除担保人 的责任,并将保函及修改退还给担保人,该 保函的效力告终。
• 见索即付保函或保函是指任何已签署的承诺, 无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承诺保证凭相符索 赔的单据进行付款。
一、Definition
• 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书面付款 保证承诺。银行保证在申请人未履行某项义务 或受益人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凭相符单据支付 一定款项给受益人。
• 银行承担了支付的或有可能
六、银行保函的种类
• 出口类保函(申请人是出口商) • 进口类保函(申请人是进口商) • 其它
• 从属性保函 • 独立性保函
• 信用类保函 • 付款类保函
• 直接保函 • 间接保函
六、银行保函的种类
• 所谓从属性保函,是将保函置于基础合同的从属 地位,以合同条款为中心来判断保函项下的索赔 是否成立。
• 是银行为出口方提前收回留置金所做的归还承 诺。
• 留置金保函维修保函中的一个类别,所以单独 开立留置金保函在业务中已不多。
质量保函(Quality Guarantee)和维修保函
(Maintenance Guarantee)
• 是担保行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所出具的保函,担 保行向受益人保证申请人所提供的货物或承建 的工程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旦标的物 的质量不符要求而申请人又不能维修时,就由担 保行向受益人进行赔偿。
《国际结算(刘卫红)》章后习题答案
《国际结算》章后习题答案第一章国际结算概述(P19)一、单选题1。
C 2.C 3。
C 4。
D 5.D 6。
A二、简答题1.简述国际结算的含义及分类。
答:国际结算是指为清偿国际由于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收付活动。
国际结算依据产生的原因,可以分为贸易结算和非贸易结算。
贸易结算,也称有形贸易结算,是指由有形贸易活动(商品的进出口)引起的国际债权债务关系结算业务;非贸易结算,也叫无形贸易结算,是指由有形贸易以外的活动(包括国际资本流动、国际资金借贷、技术转让、劳务输出、侨民汇款、捐赠、利润与利息收支、国际旅游、运输、保险、银行业等活动)引起的国际结算业务。
2。
国际结算研究的内容有哪些?答:(1)国际结算工具。
主要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是国际结算的基石。
(2)国际结算方式。
基本方式包括汇款、托收和信用证,主要以跨国收付或转移资金为目的;附属方式主要包括银行保证书、备用信用证、国际保理和包买票据等,在风险控制和贸易融资等方面为基本方式提供补充。
(3)国际结算单据.基本单据主要包括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等;附属单据包括检验证书、重量单、装箱单、产地证明书、船公司证明等.3。
简述我国国际结算业务的特点.答:(1)国际结算业务量不断扩大。
对外贸易额的扩大直接推动了我国国际结算业务的发展,国际结算业务量不断增加。
(2)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银行不断增加。
国际结算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商业银行经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结算货币多元化.除了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港币等,人民币国际化的趋势也渐显。
(4)结算方式多样化。
主要有汇款、托收、信用证、国际保理、包买票据和银行保函.4。
试述建立代理行关系的必要性以及如何建立代理行关系.答:建立代理行关系的必要性:在办理国际结算业务时,银行除了在国外设置分支机构外,还需要与外国银行建立代理关系。
国际结算(第二版)第6章信用证
6.6汇款、托收、信用证对比
信用证方式继承了托收方式中单据与货款之间 的相互制约,更重要的是实现了由银行取代进 口商承担付款责任的转变。
表6-6 汇款、托收、信用证对比
汇款
跟单托收 跟单信用证
付款人的信用属性
商业信用
支付工具流向与款项流 向
一致
钱货衔接
否
买方风险
预付:大 赊账:无
卖方风险
预付:无 赊账:大
(1)提交的单据的内容看似满足所要求单据的功能。 (2)所提交单据内容与该单据本身、信用证要求的其他单据、 信用证条款之间均没有矛盾之处。
6.7.3审单程序
1.接单 2.审单
6.7.4存在不符点的处理
审单
无不符点 付款
有不符点
寻求申请人放 弃不符点
拒收单据并发 出拒付通知
申请人接受
申请人不接受
6.4信用证的种类 6.4.1跟单信用证vs.光票信用证
1.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指 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中包括商业单据的信用证。
2. 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信用证要求 的单据中不包括商业单据。
6.4.2保兑信用证vs.无保兑信用证
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是指在开证 行开立信用证之后,有另一家银行为开证行的 付款义务进行担保。
银行接受不符
银行不接受不
点
符点
拒收单据并发
付款
出拒付通知
拒收单据并发 出拒付通知
或CIP条件下的投保金额和险别等。 ④单据条款 通常要求提交的商业单据有:商业发票、装箱单、重量单、产地证、检验证书、海运
提单、联合运输提单、简式运输单据、空运单、保险单、装船通知等等。 ⑤汇票条款 包括汇票的种类、出票人、受票人、付款期限、出票条款及出票日期等。 ⑥特殊条款 视具体交易的需要各异。如要求通知行加保兑,限制由某银行议付,限装某船或不许
国际结算-实务与操作第六章 跟单信用证
七、代付行(Payment Bank) 代付行是开证行的付款代理人,是开证行 在信用证中指定的为信用证项下汇票上的付 款人或付款信用证下执行付款的另一家银行 。开证行通常委托通知行为代付行,但有时 也可委托其他银行为代付行。 代付行有权拒绝付款。开证行和代付行的 关系是代理合同关系,若不在代理合同范围 内,开证行指定某银行为代付行,该行有权拒 绝代为付款,因为该行并未作代付承诺。
30
(三)保兑行确定承诺的条件 保兑行为是由开证行以外的另一银行作出 的,构成了保兑行在开证行承诺以外的独立 承诺。但这一承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保 兑行才履行其确定的承诺,因此,受益人提交 的单据应符合以下条件:(1)提交信用证 规定的全套单据。(2)单据必须符合信用 证条款和条件。 (3)单据必须提交给被指 定银行或保兑行。
20
(4)对于同一修改通知中的修改内容, 不允许受益人只接受部分修改,且被视为拒 绝修改的通知,因此,部分接受修改无效。如 果各方达成协议接受同一修改中的部分修改 内容,则应签发一项新的修改通知,且只包括 各方已同意的修改。这样可以防止混乱或误 解。
21
第三节 保兑信用证与不保兑
信用证
按照是否有开证行以外的另一银行对受益 人作出付款承诺,信用证可分为保兑信用证 和不保兑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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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授权银行的“保兑”不是UCP下的保 兑行为。依UCP600第2条的规定,保兑行是 开证行授权或要求的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 行。因此,未经开证行授权或要求的银行的 “保兑”不属于UCP600所规定的保兑,该“ 保兑行”只能自己承担一切风险。实际上这 是受益人与该“保兑银行”之间的安排,该 银行在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时,向受益人支 付信用证金额后,不能获得开证行的偿付,也 不能获得开证行对信用证的各项权利。因此 ,受益人应通过申请人要求开证行授权另外 银行保兑其信用证。
第六章 国际结算国际保理
一、是非判断1. 国际保理业务是一种有追索权的资金融通业务。
2. 保理业务是一种短期的对外贸易融资方式。
3. 保理业务可以使出口商更专心于组织生产,因为出口保理商为其安排了相关的贸易融资。
4. 保理业务中,保理商的资信调查重点是出口商的资信。
5. 采用国际保理方式不能降低收汇风险。
6.在授信额度内,出口保理商对出口商的付款是终局性的。
7. 国际保理业务适用于0/A、D/A、D/P等结算方式。
8.保理业务是一项集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其核心是通过收购债权方式提供出口贸易融资。
9. 虽然国际保理业务中,出口保理商对出口商的收费标准较高,但考虑到保理业务大大降低了出口商的多项风险,加速了出口商的资金周转,并可较多地减少出口商追讨债款和财务人员等因素,保理业务对出口商来说,还是获利大于付出。
10. 国际保理业务与其它国际结算方式一样,都是对出口商逐笔办理出口商品的货款结算,且不论商品种类的交易,都适用国际保理方式。
二、单项选择1.保理业务与贴现业务的区别之一是。
A.前者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后者对出票人没有追索权B.两者对出票人均无追索权C.前者对出票人没有追索权,而后者对出票人有追索权D.两者对出票人均有追索权2. 保理业务中,出口商最多可以得到发票金额的融资。
A.70%B.80%C.90%D.100%3.在国际保理业务中,应付账款的转让通知必须交。
A.债务人B.供货商C.进口保理商D.出口保理商4.保理业务。
A. 是单一的贸易融资业务B.可以使出口商在业务做成后立即消除信贷风险C.所使用的票据须一流的大银行担保D.融资票据的期限在一年以上5.双保理业务中,。
A.进口保理商只与出口商联系B.出口保理商只与进口商联系C.进口保理商与出口保理商之间也签订有协议,分别调查本国进出口商的履约情况,促进交易的顺利完成和各自责任的履行6. 是保理业务中的信贷风险的承担者。
A.出口商B.进口商C.出口保理商D.进口保理商7. 下列内容中,不属于保理业务范围。
国际结算第六章 银行保函
两者的不同之处 (3)支付的款项不同。 信用证下的款项大多是货款;而保函下支付 的不仅是货款,还可能是赔款或退款。 (4)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可指定其他的银行 作为信用证的议付行、付款行或承兑行接受受益 人的单据并向受益人支付或垫付,并且信用证的 到期地点通常在受益人所在地;而保函业务中, 担保行不能指定自身以外的其他银行作为付款行, 也无议付之说,只能由自己承担责任,且保函的 到期地点通常都在担保行所在地。
5.转开行和指示行 转开行(Reissuing Bank)是指接受原担保行的 要求,向受益人开立以原担保行为申请人及反担保 行、以自身为担保行的保函的银行。 转开行一般是指示行(反担保行)的联行或代理 行。转开行转开保函后,成为新的担保行,原担 保行便成为保函的指示行(Instructing Bank)。 转开行一般为受益人所在地银行,而指示行一般 为申请人所在地银行。 6.反担保人(Counter-Guarantor) 就是为申请人向担保行开出书面反担保保函的 人。反担保人负有向担保人(转开行)赔偿的责任, 同时也有权向申请人索偿。
独立性保函
(Independent Guarantee),是指 根据基础合同开具,但又不依附于合同而独立存 在,其付款责任仅以保函自身的条款为准的一种 保函。在此种保函项下,担保银行大多承担第— 性的付款责任,或称独立性偿付合同,即当受益 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付款, 而不管申请人是否同意,也无须调查合同履行的 事实。
一基本项目三银行保函的基本内容保函的编号及开立日期各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保函种类保函的有效期二开立保函的依据基础合约三保函金额货币名称及减额条款四索赔条件五先决条件条款六有效期条款1保函生效日期2保函失效日期3保函延期条款4退还保函条款5失效条款的欠缺1
第六章 国际结算方式之二托收范文
第六章国际结算方式之二——托收学习目的与要求要求掌握托收的定义和基本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掌握不同交单条件下托收的流程,了解托收申请书以及托收指示的格式和内容,了解托收统一规则,理解托收业务中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的防范。
第一节托收的定义及当事人一、托收的定义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方委托本地银行根据其要求通过进口地银行向进口方提示单据,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
贸易项下托收的一般流程是出口方先行发货,然后备妥包括运输单据(通常是海运提单)在内的货运单据并开出汇票,把全套跟单汇票交出口地银行(托收行),委托其通过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收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
托收可以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如出口商仅开具汇票而不附商业单据,称为光票托收,而附有商业单据的托收称为跟单托收。
二、托收当事人1.委托人(Principal)在托收业务中,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方收款的人就是托收委托人,如果托收项下附有汇票,该汇票是由委托人开具的,所以也称出票人。
一般是出口商,主要是行使与进口商签订的合同上的条款,履行与银行签订的委托收款的合同。
2.托收行(Remitting Bank)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负责办理托收业务的银行就是托收行。
由于托收行地处出口地国家,将转而委托进口地银行代为办理此笔托收业务的汇票提示和货款收取事宜,必须将单据寄往进口地代理银行,所以托收行也称寄单行。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接受托收行的委托代为提示汇票、收取货款的银行就是代收行。
代收行是在进口地的代理人,根据托收行的委托书对进口方要求收款。
4.付款人(Payer或Drawee)代收行根据托收行的指示向其提示汇票、收取票款的一方就是付款人,也是汇票的受票人,一般为进口方。
5.提示行(Presenting Bank)是向付款人提示单据的代收银行。
提示行是要求付款人按托收指示中的交单条件付款或承兑赎单的银行。
是除托收行外,参与收款的银行。
外经贸考试-国际贸易理论基础-第六章 国际结算-第二节 汇付
外经贸考试-国际贸易理论基础-第六章国际结算-第二节汇付[单选题]1.属于顺汇方法的支付方式是()。
[200(江南博哥)9年12月真题]A.托收B.汇付C.信用证D.银行保函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顺汇又被称为汇付法,是指债务人委托本国银行,将款项主动汇付国外债权人的汇兑业务。
顺汇的特点是它的资金流向与结算工具传送方向相同。
采用汇付支付方式时,其所使用的结算工作的传送方向与资金的流动方向相同,因此汇付属于顺汇方法。
ACD三项都属于逆汇。
[单选题]2.在国际结算中,M/T是指()。
[2009年12月真题]A.提单B.电汇C.信用证D.信汇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信汇(mail transfer,M/T)是汇出行根据汇款人的申请,将信汇委托书或支付通知书通过邮政航空信函送达汇入行,授权汇人行依其指令,解付特定款项给指定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A项,提单用B/L表示;B项,电汇用T/T表示;C项,信用证用L/C表示。
[单选题]3.关于汇付,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汇付属于逆汇B.汇付属于顺汇C.汇付的基本当事人就是汇款人和收款人D.汇付方式涉及两家银行之间的资金支付,因此汇付属于银行信用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汇付业务中所使用的结算工具的传送方向与资金的流动方向相同,因此属顺汇。
C项,汇付方式涉及四个基本当事人,即汇款人、汇出行、汇入行和收款人。
D项,汇付方式下,银行仅凭汇款人的指示转移相关款项,并不负责单据的传递,更不承担任何付款或担保责任,因此汇付属于商业信用。
[单选题]4.汇付的三种汇款方式中,以()方式付款最为快捷。
A.电汇B.信汇C.票汇D.信用证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汇付有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方式,这三种汇款方式各有其特点:在付款速度上,电汇最快;从操作手续看,票汇业务相对简单;信汇方式因为速度慢,操作手续多,目前已极少使用。
[单选题]5.T/T是指()。
A.电汇B.提单C.信用证D.银行保函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是指汇出行根据汇款人的申请,通过拍发加押电报或加押电传或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网络的方式,指示汇入行解付特定款项给指定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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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保函的内容
1. 银行保函当事人的完整名称和详细地址 2. 基础合同内容 3. 银行保函的编号、开立日期和种类 4. 银行保函的金额和货币种类 5. 银行保函的有效期 6. 银行保函的担保责任 7. 银行保函的索偿条件和索偿办法 8. 银行保函所适用的法律与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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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银行保函的业务处理
5.质量保函(quality guarantee)和维修保函 (maintenance guarantee)
是指担保行应卖方或承包商的请求出具给买方或工程业主,以担 保货物或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银行保函。
在买卖合同项下对货物质量进行担保时通常使用质量保函,在工 程项目合同项下对工程质量进行担保时则通常使用维修保函。
又称还款保函,在买卖合同项下还可以称为定金保函,是指担保行 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为出口商或承包方)的要求向 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通常为进口商或业主)开立的,保证一 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 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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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银行保函的种类
一、出口类保函
出口类保函是指银行应出口方的申请向进口方开出的银 行保函,是为满足出口货物和出口劳务的需要而开立的银行 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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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保函(tender guarantee)
又称投标保证书,是指在以招标方式成交的工程建造和物资采 购中,银行应投标方(申请人)的要求向招标人(受益人)出具的、 保证投标人在招标有效期内不撤标、不改标、不更改原报价条件,并 在其一旦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函的书面文件。
出立
索银
赔行
保
失
函
担保行
⑶⑷ 直⑸接发进开现行出申赔保请付函人违约后,提出索赔
图6-2 直交式银行保函的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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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
(2)转交式 申请人
⑴交易合同
⑻ ⑺⑵
赔 提申
偿 出请
担 保
索 赔
开 立
行
银
损
行
失
保
函
担保行
⑶银行保函 ⑸提出索赔 ⑹进行赔付
图6-3 转交式银行保函的业务流程
2.履约保函(performance guarantee)
是指担保行应供货方或劳务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而向业主 或商品买卖中的买方(受益人)出具的一种保证文件,保证申请人忠 实地履行合同,按时、按质、按量地交运货物或完成承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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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付款保函(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
索人 赔违
⑷ 转 开 银 行 保
函
约
后
,
转开行
图6-4 转开银行保函的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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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银行保函的修改 (五)银行保函的索偿与赔付 (六)银行保函的注销
五、银行保函的性质
1.独立性保函
是指根据基础交易开立,但一经开立后其本身的效力并不依附于 基础交易合同,其付款责任依据保函自身的条款为准的银行保函。 (1)其业务遵循国际商会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担保行的支 付/赔偿责任是第一性的。 (2)担保行的支付/赔偿承诺可以是无条件的,也可以是有条件的。 (3)它是一个独立于基础合约的自足性契约,担保行处理的只是银行 保函所规定的单据,而完全不管基础合约及其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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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
⑹⑸ ⑷ 进发 转 行现 交 赔 提申 银 付 出请 行
索人 保 赔违 函
约 后 ,
通知行
2. 转开银行保函
申请人
⑽ ⑼⑵
赔 提申
偿 出请
担 索开
保 赔立
行
银
损
行
失
保
函
指示行
⑴交易合同
⑶开出反担保函,要求转开 ⑺根据反担保函提出索赔 ⑻进行赔付
受益人
⑹⑸ 进发 行现 赔 提申 付 出请
银行保函是指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 担保履行某项合同义务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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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银行保函的当事人
当事人
基本当事人 1. 申请人 2. 担保行 3. 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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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当事人
1. 通知行/转递行 2. 保兑行 3. 反担保行和转 开行
4.保留金保函(retention money guarantee)
是指出口商或承包商向银行申请开出的以进口商或工程业主为 受益人的银行保函,保证在提前收回尾款后,如果卖方提供货物或 承包工程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时,出口商或承包商将把这部 分留置款项退回给进口商或工程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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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 从属性保函
指作为一项附属性契约而依附于基础交易合同的银行保函。 (1)业务遵循国际商会的《合约保函统一规则》(URCG325), 担保行的支付/赔偿责任是从属性的。 (2)担保行的支付/赔偿承诺必定是有条件的。 (3)它是一个依附于基础合约的附属性契约,担保行支付/赔偿 责任的成立与否,取决于基础交易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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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银行保函与跟单信用证的比较
(一)相同点 1. 均是处理单据化业务 2. 银行对单据的有限责任相同 3. 信用基础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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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点 1. 保证的对象不同 2. 银行的付款责任不同 3. 受益人索款对象不同 4. 付款银行的对价情况不同 5. 单据的提交途径不同 6. 权利的可转让性不同 7. 办理费用不同
(一)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 (二)担保行审查有关情况 1. 对担保范围的审查 2. 对申请手续的审查 3. 对交易项目的审查 4. 对反担保及抵押情况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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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行开立银行保函
1. 直开银行保函
(1)直交式 申请人
⑴交易合同
⑺
⑵
赔 偿 担 保 行 损
⑹
申 请
提开
第六章 国际结算方式——银行保函 和备用信用证
1
第一节 银行保函概述
2
第二节 银行保函的种类
3
第三节 备用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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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银行保函概述
一、银行保函的定义
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L/G)又称保证书,是指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交易(贸易项下、合约关系、经济关 系)一方当事人的要求,向交易的另一方开出的、为保证该 当事人交易项下责任或义务的履行而作出的在一定期限内承 担一定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付款保证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