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嘉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规划:嘉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根据1994年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远景规划范围,编制嘉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依托⾃然⽔⾻架,建⽴绿⾊⽣态空间以⼀⼼、三环、三楔、三园、七带和众多⼤⼩不等的城市公园共同构成嘉兴独特的⽣态绿地络结构。
⼀⼼:指南湖、西南湖组合形成的城市绿⼼。
三环:沿环城河建设的环城绿带是嘉兴古城格局原外城边界;沿中环红线外侧各控制20⽶绿带形成城市景观⼤道;沿外环河控制300-500⽶绿带为城市的外围⽣态环。
三园:指南湖风景名胜公园、相家荡公园和穆湖溪公园。
三楔:指城市东、南、西北向规划控制3⽚楔⼊城市中⼼区的绿楔。
七带:沿城市七⼤放射⽔系两岸布置进深30⽶以上绿带。
⼆、优化城市空间环境,创造特⾊园林景观规划突出体现绿化的⽣态性与⽂化性,通过绿地与⽔系的有机结合,形成城、⽔、绿相互交融的园林景观。
营造⼤型⽣态基质:保护和恢复城市3⽚绿|考试|⼤|楔的⽣态环境,严格实施城市外环绿带建设,通过河道和道路与郊外⽥园及城市内部绿地相互融通,向城市导⼊绿⾊⾃然景观和清新⽓流。
建⽴绿⾊廊道络:依托城市“⼆环、三湖、七放射”⽔⾻架,构筑各具特⾊的绿化景观带;结合⽔系建设城市道路,通过绿化处理,形成通畅的绿⾊景观廊道。
设置特⾊城市⽚区:利⽤河道将城市划分为九个⽚区,通过绿化体现各个⽚区的园林景观特⾊。
控制河道界⾯景观:包括绿线、蓝线控制。
通过修复岸线、植树造林、拆除建筑、破墙还绿、限制建筑⾼度等⽅法进⾏控制,绿地率达40%以上。
组建历史景观轴:以⼦城为核⼼,形成南湖——⼦城——穆湖溪古城和运河历史景观带。
三、重视⽣态效应,实现可持续发展⽣态建设:按⽣态学原则,结合城市外围⽥园风光,并在城市内部(在绿楔、绿带、公园内,沿着修复的河、湖、湿地和滨⽔岸线)绿予⾃然⽣物若⼲⽚⾃然环境。
⽣态种植:以种植树⽊为主,⼤量采⽤乡⼟树种,重视⽣物多样性,强调地被和空间⽣态群落合理配置。
⽣态效益:在满⾜城市绿地主要功能的同时,引⼊经济价值⾼的⽣物,使绿地和⽔资源获得叠加效益。
嘉兴市大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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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技术指标计算规则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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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筑密度...............................................................................................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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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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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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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容积率...................................................................................................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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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筑高度...............................................................................................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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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用地管理 .......................................................................................................2
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成果)
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成果)一、编制目的为适应嘉兴市在新世纪的发展战略,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促进区域一体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纲要》、《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以及嘉兴市的实际情况而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期限本次总体规划期限:近期:2003年——2005年;中期:2006年——2010年;远期:2011年——2020年。
三、规划范围本次总体规划分三个层次:嘉兴市域——指嘉兴市所辖五县(市)两区的行政区域,总面积3915平方公里,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强调未来滨海新城的发展;嘉兴市区——指秀城、秀洲两区所辖区域,总面积968平方公里,作为本次总体规划的规划区范围,编制空间发展规划,重点研究城乡一体化战略;中心城区——主要指北郊河、南郊河、东外环河以内的区域,其中西侧以乍嘉苏高速公路为界,确定为本次总体规划的用地范围。
四、城市性质嘉兴城市性质为长江三角洲的经济重镇,上海南翼的港口新市,江南水乡的文化名城。
五、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市域总人口及城市化水平•市域总人口:2005年为370-390万人,2010年为380-420万,2020年为410-510万。
•城市化水平:2005年为45-46%,城镇人口为170-180万人;2010年为55-60%,城镇人口为210-250万人;2020年为65-70%,城镇人口为270-350万人。
2、城镇体系总体框架通过市域交通网络组织引导各级城镇向网络化演变,城镇群体空间形态体现为中心集聚与轴线扩张并存发展,市域城镇将发展形成“一心五轴”网络状的空间结构。
嘉兴市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
嘉兴市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形成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发展方式,加强生态空间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全域美丽大花园,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1.大力推进绿色发展。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建立健全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
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清洁生产产业,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打造一批绿色转型升级示范标杆企业,提高制造业绿色工厂占比。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低碳循环、治污减排、监测监控等核心环保技术工艺、成套装备、材料药剂的研发与产业化。
完善绿色金融政策,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
广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合同环境服务。
着力优化能源结构。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多元共享的能源体系。
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控制新增燃煤项目建设,推进分散燃煤锅(窑)炉和其他工业燃煤设施淘汰改造。
强化天然气储备与保障,有序推进镇村用气,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支持力度。
优化充电设施布局建设和新能源汽车奖补政策,力争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显著提高充换电服务便利性。
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加大行业高能耗企业退出力度。
稳步推进园区集中供热、特定区域集中供冷、超低能耗建筑、高效节能家电等应用。
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
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立健全履约评价和土地退出等机制,确保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稳步下降。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强化资源循环利用,提升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水平,推进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建设。
加快废弃物综合利用,强化城乡垃圾分类处理,提升固体废物的处置能力,实施闭环管理,建设“无废城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改革和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更加深入地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在中国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新的发展。
在我省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各项工作。
嘉兴是我省开展城乡一体化的试点市,嘉兴市在进行大量调研和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印发了《嘉兴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对开展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基础条件和存在的障碍作了分析,提出了建设任务和目标。
“城乡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一体化”是城乡一体化建设六大内容之一,并编制了专项规划,提出了围绕全面开展生态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以水污染治理为核心,进一步强化对城乡环境的综合整治,着力开展水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林业生态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业生态建设、农业农村生态建设。
1嘉兴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1.1有利条件嘉兴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为在全省率先开展城乡一体化试点提供了很好的物质基础。
嘉兴市经济社会综合实力较强,区域发展相对均衡。
所辖县(市、区)均进入全国经济百强县,各县(市)人均生产总值、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较为接近;城乡联系日趋紧密,城市化水平达到42.8%,初步形成了以嘉兴市区为中心、县(市)域中心城市(镇)为骨干、中心镇和一般建制镇为支撑的市域城镇网络体系,布局日趋合理,对人口的吸纳力和承载力不断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很快,以市区为中心的半小时交通经济圈初步形成,城乡公交一体化全面实施,邮电、通讯资源已实现城乡共享,用电同网同价等等;实施接轨上海发展战略取得显著成效,区位优势已渐成经济地理优势;统筹城乡就业、社会保障改革、户籍改革政策出台、农民进城“门槛”已基本削平;城乡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全市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初中升高中比例、初中和小学校均规模等主要指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3.22•【字号】嘉政发〔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嘉政发〔202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2023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有关专业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委另行下达。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和嘉兴撤地建市4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为确保顺利实现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指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能快则快,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对标“两个先行”、奋进“两个率先”,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加快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开好局起好步。
按照上述要求和目标,各地、各部门在2023年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扎实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聚焦扩大内需,展现投资消费新气象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大力实施市“551”工程,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400个,新建项目开工率三季度达到100%,力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加强项目储备,聚焦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社会民生等领域,谋划一批具有支撑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储备投资超10亿元重大项目1000个以上,确保重大项目接续有力。
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修订
第九条 表 2-1 规定的指标中的建筑高度、容积率、建 筑密度适用于单一功能、空间形态和建筑类型的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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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混合形态和类型的建设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不 同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和相应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换 算成建筑容量综合控制指标。 第十条 历史街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 用设施用地等表 2-1 未予列入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按经 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执行。 第十一条 原有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其建筑容 量综合指标已达到或超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建设强度 上限或相关规定限值的,不得再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 扩建、加层。 原有建筑的建筑容量综合指标虽未超出其规定值,但其 扩建、加层对原有总平面布局及空间结构有较大改变的亦不 得建设。 建筑的维修和装修工程,不得超出原有建筑平面轮廓线 和高度线,且不得超出原有建筑面积。否则,应视为加层或 扩建。 第十二条 零散用地一般应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 调整、合并,与周边地块统一开发,无法统一纳入物业管理 的零散用地不宜单独作为居住用地进行开发,确实无法调整、 合并的,宜作为公共绿地、停车场、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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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一节
建筑管理
建筑间距
第十五条 建筑间距除必须符合消防、卫生、环保、防 灾、 管线、 历史文化保护等要求外, 还必须符合本节的规定。 第十六条 居住建筑的建筑间距应满足国家有关日照 间距的规定。根据日照、通风的基本要求和本市用地的实际 情况,低、多层居住建筑的建筑间距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低、多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建筑间距: 1. 受遮挡建筑朝向为南北向的 [指正南向和南偏东 (西) 45°以内(含 45°),下同],其间距在旧城区不小于产生 遮挡建筑的建筑高度的 1.2 倍;在新区不小于 1.3 倍。 2. 居住建筑一般不宜采用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 (西) 偏南 45°以内 (不含 45°) , 下同]布置, 确实无法避免时, 其间距在旧城区不小于较高建筑的建筑高度的 1.0 倍;在新 区不小于 1.2 倍。 (二)低、多层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的建筑间距在旧城 区不小于产生遮挡建筑的建筑高度的 0.8 倍;在新区不小于 1.0 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31•【字号】浙政函〔2024〕42号•【施行日期】2024.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浙政函〔2024〕42号嘉兴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批准《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规划》。
《规划》是嘉兴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守好“红色根脉”,实施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加快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
二、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嘉兴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0.7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0.7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25.05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61.9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03倍以内。
严格“三条控制线”管控,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灾害风险重点防控等安全保障空间,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管控,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发挥“全省接轨上海的桥头堡、承接上海辐射的门户”功能,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先行示范。
深度参与杭州都市圈建设,联动湖州市共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夯实“浙北粮仓”农业生产基础。
守护水乡特色生态空间,保护市域南部沿湾生态带和北部湿地生态带。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4〕91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4〕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快推进我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4〕20号)精神,结合嘉兴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牢固树立“亩产论英雄、集约促转型”的理念,切实遵循“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目标导向,积极创新土地管理机制,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有效破解土地资源要素制约,着力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切实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全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努力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
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坚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多规融合,科学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合理制订年度实施方案。
2.坚持尊重意愿、规范运作。
严格界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区域范围和实施对象,充分尊重土地权利人意愿,保障其知情权和参与权,共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成果。
严格遵循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适用条件和审批程序,严防扩大政策适用范围和违规操作,区分情况,分类处理,确保各项工作操作规范、公开透明。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城市容貌标准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城市容貌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10•【字号】嘉政发[2009]79号•【施行日期】2009.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城市容貌标准的通知(嘉政发〔2009〕7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城市容貌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九月十日嘉兴市城市容貌标准一、总则1. 为加强城市容貌的建设与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2. 城市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园林绿化、水域、广告标志、照明、居住小区、环境卫生等有关城市容貌的建设与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3. 建设、城管执法、公安、工商、国土资源、水利、环保、交通、旅游、电力、邮政、电信等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执行本标准,做好城市容貌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4. 本标准适用于嘉兴市区,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5. 本标准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建筑物、构筑物1. 建筑物、构筑物应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美观,破残的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应及时整修,危险建筑物、构筑物应及时拆除或整修。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应根据城市规划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和建造,讲究建筑艺术和城市美学,注重美观,其造型、装饰等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 城市文物古迹、历史街区等应按有关标准进行规划控制,历史保护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擅自拆除、改建、装饰装修,并设置专门标志。
周边控制地带的建筑物、构筑物应按照城市规划和文物保护部门的要求进行严格控制。
嘉兴市城市居住区绿化规划浅析
虑的因素比较少, 而且所选树种目前影响居民 的通风采光等功能使用的问题较为突出,以栅 堰小 区、 百花等小区为代表 。 2 2居住 区绿 化标准提高与发展 20 以后 ,随着嘉 兴大 量商 品房 的开 Oo年
发, 居住 区配套趋 于完善 , 人们对居住 环境 的要 求提高 , 购房时同时也看重环境质量 。 购房讲究 要有绿色环境空 间, 以人为本 , 功能要 强调 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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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墨 l
C ia N w T c n lge n r d cs h n e e h oo isa d P o u t
生 态 与 环 境 工 程
嘉 兴 市 城 市 居 住 区绿 化 规 划 浅 析
沈 李 强 金海 云
f、 1 嘉兴市南湖 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浙江 嘉兴 3 4 0 2 嘉兴市园林设计研 究院, 100 、 浙江 嘉兴 34 0 ) 10 0
一
3. .2绿化 设计 建议 同时重视 考虑 竖向设 3
计
立 体绿化 、 屋顶绿 化 . 阳台绿化 、 垂直绿化 等绿化 形式是改 善居住区小环境 的 “ 能手 ”垂 , 直绿化 能阻碍 阳光对建筑墙体和顶部直接辐射 而产 生的 巨大热 量 , 究发现在居住 区选择种 研 植 一些 攀援藤本 植物和草本植物 , 如爬 山虎 、 葡 萄、 、 球、 、 季、 紫藤 绣 山茶 月 景天类等 , 一般可使 室 内温度 降低 3 4 在 当前土地资源 紧张的 至 ℃。 情 况下 , 顶绿化 、 屋 阳台绿化 、 垂直绿 化等立体 绿 化应大力提 倡。 3 .乔灌 木配置考虑小区通风 等因素 3 . 3 为保证 小区内的通风状 况 , 不宜在上风 向 布 置较 多乔灌 木。居住 区 内良好的通风条件也 是降低 热环境 的主要手段 之一 , 增加距建筑 1 5 米处绿 地开阔度是提 高通风 的主要方法 。研究 发现 , 草类型通风 较好的绿地降温能力要高 乔 于乔灌 草较为密封的类型 Q ℃。建议在种植乔 8 木虽然也 会降低小 区内的流速分布 ,但由于乔 木有遮 阳和蒸腾作用 ,在夏季可有效提高行人 的舒适度 。 3 嘉兴地区居住 区绿化的主要植物品种 4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若干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29•【字号】嘉政发[2007]122号•【施行日期】2007.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07〕122号)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从2003年我市提出市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过不懈努力,目前已基本建成了以南湖为绿心,以环城河、外环河、中环路为绿带,以南湖风景名胜公园、湘家荡公园和东、南、西3片楔形绿化为绿肺,以新塍塘、苏州塘、长水塘等8条水系为绿廊,集“水、绿、文”为一体的水都绿城,并被国家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去年以来,又继续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活动,为改善人居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绿化档次不高,园林精品较少。
为推进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目标定位,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园林绿化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园林绿化事业,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水都绿城、生态嘉兴”这一目标,以提升城市绿化品位为重点,在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力争到2010年,在市区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保持稳定增长的同时,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层次丰富、生物多样、景观优美、特色鲜明的城市绿地系统,初步建成天蓝、地绿、水清、景美、空气清新、环境宜人、人与自然和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生态园林城市。
二、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绿化责任制1.市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高度,增强园林绿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做好园林绿化的计划、部署、检查和落实工作。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09•【字号】嘉政办发[2008]100号•【施行日期】2008.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08〕10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六届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八月九日嘉兴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生态嘉兴,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切实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目标责任书要求,从2008年起开展嘉兴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各有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围绕生态市建设、节能减排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等工作重点,扎实推进,重点突破,全面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努力提高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嘉兴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整治目标根据《嘉兴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规划》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的分析,市区空气中PM10污染相对较重,近两年的年均值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SO2、NO2的浓度也未控制在2005年的水平。
结合近年来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功能区规划目标,按照“分步实施、逐步改善”的原则,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行动目标如下:1.至2008年底,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下降趋势得到有效遏止,并有初步改善,PM10日均值超标率在2007年15.5%的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力争市区环境空气指数优良级天数达到310天以上。
嘉兴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7年修订)
嘉兴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7年修订)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7年修订)公布文件第一章总则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突出田园水乡的生态优势和城乡统筹特色,协调城乡空间布局。
重视嘉兴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强化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彰显嘉兴在长三角地区人文、生态、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特色,实现嘉兴市经济、社会、生态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嘉兴市域:指嘉兴市所辖五县(市)两区的行政区域,包括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南湖区、秀洲区,面积为4223.46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包括南湖区、秀洲区两区全部所辖行政区域,面积为986.7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包括南湖区的建设街道、南湖街道、新兴街道、新嘉街道、解放街道、东栅街道、长水街道、城南街道(部分)、七星街道、余新镇(部分)、大桥镇(部分)。
秀洲区的嘉北街道、塘汇街道、新城街道、高照街道、王店镇(部分)、王江泾镇(部分),面积为257.29平方公里。
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1、城市发展目标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统一全市城市发展目标与各类规划指标。
以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为总目标,紧紧抓住国家推进建设“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上海自贸试验区等重大战略机遇,深度融入长三角城市分工体系,加快建设浙江省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长三角高科技成果转化重要基地和江南水乡典范城市。
2、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顺应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对接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国家战略,以众多中小企业为创新创业主体,全面构建创新环境,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把人才资源作为第一资源,把发展新兴产业作为第一方略,以产业的制高点来培育和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与沪杭同城战略:抓住上海大都市区及杭州都市区建设等机遇,以基础设施对接互联、产业融合互动发展、区域要素自由流通、基本公共服务互通共享、生态环境共治共保为导向,主动融入沪杭,争取规划共编、机制共建、改革共推,实现区域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关联发展,切实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嘉兴市人民政府文件嘉政发〔 2004 〕 92 号关于同意实施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批复市建设局:你局《关于要求批准实施(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请示》(嘉建办〔 2004 〕137 号)收悉。
根据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的审议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请你局加强宣传,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二00 四年十一月十一日目录第一章总则···,···············,·····,····(1 ) 第二章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1 )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13 ) 第四章建筑间距··························(18 ) 第五章建筑退让··········,···············(23 ) 第六章建筑高度控制························(28 ) 第七章建筑外部环境控制··················,·(30 ) 第八章绿地控制···········,··············(35 ) 第九章城市道路、停车场······················(39 ) 第十章市政公用设施及管线综合··················(44 ) 第十一章附则··························(52 ) 附录一计算规则·························(53 ) 附录二名词解释·,························(59 ) 附录三建筑间距图例·······················(6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嘉兴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市区园林绿化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市区园林绿化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27•【字号】嘉政办发[2006]40号•【施行日期】2006.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市区园林绿化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06〕40号)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市区园林绿化水平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关于进一步提高市区园林绿化水平的实施方案(市规划建设局二○○六年三月)为巩固园林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市园林绿化水平,结合2006年市区园林绿化精品建设年工作计划,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行业管理职能,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1.加快市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加强《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宣传,修订完善《嘉兴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制度,确定城市绿线范围,使城市绿线管理更趋制度化。
2.针对目前绿地养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参照周边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模式,研究制定《嘉兴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定额标准》,有效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
3.根据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和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规定,尽快修订嘉兴市区城市绿化补偿收费标准,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许可事项更加严格规范。
4.强化行业管理职能,加强对各区和责任部门城市绿化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做好园林绿化基础资料的收集与积累工作,各区都要掌握详实、完备的技术数据和资料。
5.巩固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深化园林绿化工作。
研究制订市区园林街道(社区)标准和考评办法,在注重园林绿化大环境建设的同时,培育和营造良好的城市园林绿化小环境。
6.结合数字城管工作的实施,集中专门力量,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养护管理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问题。
嘉兴港区总体规划2011~2030年
嘉兴港区总体规划(2011~2030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简本)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二O一七年十一月嘉兴港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目录1 规划背景简介 (1)2 规划方案概述及分析 (1)2.1原规划概述 (2)2.2后续规划实施要点 (3)2.3规划协调性分析 (4)3 现状主要环保问题和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 (4)3.1规划实施情况 (4)3.2资源能源消耗与排污情况 (5)3.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分析 (5)3.4现状主要环保问题 (7)3.5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 (7)4 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及资源环境承载力 (8)4.1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 (8)4.2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8)5 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9)5.1规划方案综合论证 (9)5.2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10)6 规划的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10)7 规划环评结论清单 (11)清单1 嘉兴港区生态空间清单 (12)清单2 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13)清单3 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 (14)清单4 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 (14)清单5 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15)清单6 环境标准清单 (17)8 跟踪评价建议 (18)9 总结论 (18)1 规划背景简介嘉兴港区地处上海南翼、杭州湾北岸,其前身为乍浦经济开发区,是1992年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开发区。
2001年7月,嘉兴市设立嘉兴港区管委会,统一领导嘉兴港务局、乍浦经济开发区和乍浦镇。
2002年组织编制了《嘉兴港区总体规划(2002-2020)》,于2003年2月得到嘉兴市人民政府的批复(规划面积为54 km2)。
2011年,嘉兴港区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于2011年8月得到嘉兴市人民政府的批复(嘉政发[2011]56号),并开展了规划环评,取得了浙江省环保厅的审查意见(浙环函[2012]127号)。
根据《嘉兴港区总体规划(2011-2030)》及浙环函[2012]127号,修编后的嘉兴港区规划面积为55.8 km2,规划范围包括嘉兴综合保税区、乍浦经济开发区,发展产业以化工新材料、先进制造业、港口物流业为主。
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_修订)2015版
会议审议稿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目录目录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用地管理 (2)第一节 城市用地分类和建设分区 (2)第二节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3)第三节 其他建设用地的管理要求 (4)第三章建筑管理 (5)第一节 建筑间距 (5)第二节 建筑退让 (8)第三节 建筑高度 (13)第四节 建筑节能 (14)第四章建筑外部环境管理 (15)第一节 建筑外部环境 (15)第二节 绿地 (18)第三节 低影响开发 (19)第五章城市道路及停车 (20)第一节 城市道路 (20)第二节 停车场(库) (22)第六章技术指标计算规则 (25)第一节 建筑密度 (25)第二节 容积率 (26)第三节 建筑高度 (27)第四节 绿地率 (29)第七章附则 (30)附录一名词解释 (32)附录二建筑间距图例 (34)附表一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 (38)附表二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 (4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嘉兴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嘉兴市市区城市(镇)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市域内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应当按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未予规定的,按本规定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一般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城市有机更新范围内、历史街区、新区核心区域等对用地和建设管理有特殊要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突破本技术规定,但应专题论证说明,并随控制性详细规划一并报批。
第二章用地管理第一节 城市用地分类和建设分区 第四条 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和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具体分类和代码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附表一、附表二)执行。
嘉兴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嘉兴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
嘉兴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嘉兴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4月14日八届市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2021年4月26日嘉兴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绿线管理,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城市绿地,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符合规划的已建成绿地的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的控制线。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嘉兴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监督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嘉兴行政区域内的市、县(市、区)、镇。
第四条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规划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监督和管理工作。
水利、交通、林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城市绿线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下列区域应划定城市绿线:(一)符合规划的已建成和规划预留的公园绿地、广场用地、防护绿地;(二)古树名木保护范围;(三)其他需要界定城市绿线的区域。
第六条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会同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应当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共绿地,确定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等的绿线。
第七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地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第八条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符合规划的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应当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绿线控制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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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嘉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根据1994年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远景规划范围,编制嘉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一、依托自然水网骨架,建立绿色生态空间
以一心、三环、三楔、三园、七带和众多大小不等的城市公园共同构成嘉兴独特的生态绿地网络结构。
一心:指南湖、西南湖组合形成的城市绿心。
三环:沿环城河建设的环城绿带是嘉兴古城格局原外城边界;沿中环红线外侧各控制20米绿带形成城市景观大道;沿外环河控制300-500米绿带为城市的外围生态环。
三园:指南湖风景名胜公园、相家荡公园和穆湖溪公园。
三楔:指城市东、南、西北向规划控制3片楔入城市中心区的绿楔。
七带:沿城市七大放射水系两岸布置进深30米以上绿带。
二、优化城市空间环境,创造特色园林景观
规划突出体现绿化的生态性与文化性,通过绿地与水系的有机结合,形成城、水、绿相互交融的园林景观。
营造大型生态基质:保护和恢复城市3片绿|考试|大|楔的生态环境,严格实施城市外环绿带建设,通过河道和道路与郊外田园及城市内部绿地相互融通,向城市导入绿色自然景观和清新气流。
建立绿色廊道网络:依托城市“二环、三湖、七放射”水网骨架,构筑各具特色的绿化景观带;结合水系建设城市道路,通过绿化处理,形成通畅的绿色景观廊道。
设置特色城市片区:利用河道将城市划分为九个片区,通过绿化体现各个片区的园林景观特色。
控制河道界面景观:包括绿线、蓝线控制。
通过修复岸线、植树造林、拆除建筑、破墙还绿、限制建筑高度等方法进行控制,绿地率达40%以上。
组建历史景观轴:以子城为核心,形成南湖——子城——穆湖溪古城和运河历史景观带。
三、重视生态效应,实现可持续发展
生态建设:按生态学原则,结合城市外围田园风光,并在城市内部(在绿楔、绿带、公园内,沿着修复的河、湖、湿地和滨水岸线)绿予自然生物若干片自然环境。
生态种植:以种植树木为主,大量采用乡土树种,重视生物多样性,强调地被和空间生态群落合理配置。
生态效益:在满足城市绿地主要功能的同时,引入经济价值高的生物,使绿地和水资源获得叠加效益。
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五、实施效果
自2000年开始,嘉兴市依据规划,按“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实施各项城市绿地,重点发展城市道路绿化、公园及滨河绿带,提高现有绿地的质量园艺水平,形成了嘉兴城市绿地系统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