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制作标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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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制作标准流程

一、目的

为了规范广告制作的申请、设计制作、规避验收流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广告制作的效率,结合本单位的一些具体情况,需定相关规定标准化流程。

二、管理范围

分销商门头、店内广告标准:

①标准字体。②标准色。③商标、文字禁止变形。④“经营范围”内容中禁止出现其他同类品牌名称。⑤门面尺寸比例参照VI比例进行设计制作。车贴材质标准:白面车贴。

三、广告制作标准

(一)门头申请标准

公司所有广告制作必须由申请部门(填写广告申请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与分销商(客户)确定好制作材质,交予市场部,由市场部审核在交予总经理审批制作。

市场部提出的广告制作,要事先与客户进行沟通确定制作内容和要求,经市场部负责人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制作。

广告申请由市场部负责人进行审核,如未按广告申请标准申请,将不予审核。

申请标准内容包括:

①分销商名称,地址,电话

②制作材质及其原因

③所需制作广告处照片

④需求部门经理签字

⑤市场部根据广告公司合同制作出广告详细费用

⑥市场部负责人签字交予总经理

⑦总经理签字

(二)广告设计制作标准

市场部收到广告公司交给设计人员广告尺寸起,1-2天内完成。设计人员将设计小样报至厂家定稿签字。广告公司将定稿小样送至客户处,由客户签字确认。如遇客户不同意制作内容,需制作申请人介入与客户沟通,最终定稿,2天内完成。

广告公司根据定稿小样内容在与签订制作协议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市场督查在分销商签字确认制作后,全程跟踪广告公司制作直至完成。若因如不可抗因素或其他因素,导致广告公司不能按时完成时,市场督查应事前向公司说明原因,并申请延期。

四、广告安装标准

(一)分销商门头标准:是由广告公司根据厂家要求制作并安装在(约定位置)指定分销商处。

(二)大型户外广告及小区广告标准:由合作广告公司将广告内容投放在选定约定位置、小区。

五、广告验收流程标准

(一)广告公司安装过程中,市场部督查应在现场审核广告公司制作内容是否与设计内容一致。

(二)广告公司制作、安装完毕后,在第三方协议上详细注明尺寸、字体,材质及附带照片,并让客户签字确认。

(三)由市场部人员按照三方协议中内容,核实客户及尺寸等信息,并签字确认,1-2天内完成。

(四)以上工作全部完成后,由市场部报至厂家业务员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签字确认方可报销。

(五)大型户外广告安装完毕后须由市场部与行政部进行审核。

(六)分销商门头验收标准:

彩钢标准:无缝彩钢、无缝龙骨,2x2或2x3。钢管尺寸;有缝彩钢,龙骨、彩钢间隙1.4cm。

PVC字标准:1.5cm厚度。

芙蓉字铝面标准:1.5cm厚度。

铝塑板标准:0.35cm厚度。

KT板标准:普通KT版。

六、费用标准

按照财务部要求进行费用报销。

七、制作完毕后广告公司售后的标准

门头、车贴、单透、KT板、PVC字售后标准:一年以内自然脱落、损坏,广告公司全部免费换新。

八、考核管理标准

(一)如设计人员未在2日内制作完毕,罚款设计人员50元/次。

(二)广告设计时,设计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设计,罚款设计人员50元/次。

(三)广告公司安装完毕,发现设计人员设计有误,导致公司损失,罚款设计人员200元/次。

(四)如制作申请人与客户未在3日内进行沟通或无最终沟通结果,罚款制作申请人100元/次。

(五)广告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制作出广告内容,市场督查没有做到事前向公司申请,导致工作延期,罚款市场督查100元/次,市场部负责人200元/次。

九、附则

本标准由市场规划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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