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6-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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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海东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大理海东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大理海东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回顾本项目历经半年的规划编制经过四次汇报与深入讨论根据前几次汇报意见进行完善与提升围绕六个核心内容展开本次评审汇报前期分析从大理看海东基地解读发展思路判断城市用地结构与布局目标理念用地规划功能选择案例分析规划理念整体城市设计方案城市设计设计理念风貌分区高度控制重点片区设计指引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工程规划从海东看基地任务解读整体定位建设目标规划实施控制图则开发时序●大理印象●从大理看海东●从海东看基地●基地解读●判断与总结1、前期分析山、海、城构成完美画卷流传千古的历史文化从古至今大理在历史上占据着独特而重要的地位孕育和创造了丰富而深厚的地域民族文化。

胜似仙境的山海风光下关风吹上关花苍山雪映洱海月大理绝美的风光早已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拥有极高的知名度。

独具魅力的宜居乐土大理气候宜人、景色秀美独特的魅力不断吸引着周边甚至五湖四海的人们。

大理已成为许多人梦想中的安居之地。

●大理是唯一的——独特的山海风光与文化资源造就不可复制的旅游胜地●大理是宜居的——宜人气候与充满魅力的城市形成绝佳的人类栖居环境●大理是世界的——重要的历史地位与文化价值构成世界级的城市影响力国际化发展之路苍山海东群山●观大势——两大山脉手捧千里碧池属于横断山脉的苍山和属于哀牢山脉的东南群山如双臂将洱海如明珠般捧在手中。

●识大局——众多城镇环绕洱海而建历经千年的大理不断围绕洱海展开建设呈现出众星捧月之势。

●辨左右——海东海西的差异明显海西——大山大坝、空间宽阔、建设不断增多、古城面临威胁大山大坝造就了海西的繁华以大理古城为核心的海西是大理的历史发源之地、民众安居之地、旅游繁荣之地。

海东特征——山多地少空间局促、建设稀少、新城开发启动山多地少使海东长期被人忽视但随着城市发展海西保护压力骤增可建设空间愈发紧张海东不可避免被纳入城市建设开发的视野中。

1、城市格局差异化的发展之路2、城市定位在新的城市定位下大理却面临三重压力根据2007年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大理的城市定位是——滇西中心城市、交通枢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性休闲度假胜地大理需要新的城市拓展空间创新突破的平台大理需要新的发展建设动力大理需要新的发展建设模式3、大格局中海东与各组团的关系海东新城的功能判断城市公共功能的延展和提升旅游服务功能的突破与完善产业配套功能的补充与促进城市功能联系产业功能联系旅游功能联系三城鼎立园城互动在未来的城市格局中海东新城与其他组团之间功能联系十分重要拥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对分区规划重新解读一体规划基地北翼旅游圈以金锁岛旅游区为主的城市组团南翼产业圈以凤仪产业园为主的城市组团●呼之欲出的“海东时代” 分区规划对海东新城的整体定位是生态新城、活力海东、创业乐土、宜居家园。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海东民和工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海东民和工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海东民和工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3.08.04•【字号】青生发〔2023〕263号•【施行日期】2023.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海东民和工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青生发〔2023〕263号海东工业园区民和工业园管委会:2023年6月16日,省生态环境厅在西宁市主持召开了《海东民和工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

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共10人组成审查小组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

根据审查小组的评审结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一、《海东民和工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园区位于民和县北部,民和县城川口镇东部,规划范围东至天健硅业、西至西部水电、南至南山、北至湟水河南侧,总面积7.42平方公里。

规划期为2021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规划园区由西部铝产品和铝加工产业园,中部新材料、新能源和农产品加工园,东部中小企业和现有产业转型提升样板园组成。

园区依托现有产业主要发展铝、镁系列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及相关产业。

二、《报告书》在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基础上,识别了规划实施涉及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资源环境制约因素,论证了规划与其他相关政策规划的符合性和协调性,预测分析了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生态、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质量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带来的影响,评估了园区发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提出了规划的优化调整建议以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与“三线一单”进行了衔接,明确了入园项目环境准入清单,开展了公众参与。

《报告书》基础资料较详实,评价技术路线、评价方法适当,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基本合理,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海东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海东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海东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区实践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更是奋力推进城市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大力改善民生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本《规划纲要》以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区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第一节发展基础“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地委、行署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扩大内需保增长和积极财政政策等历史机遇,有效抑制经济运行中不稳定因素,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顺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

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73亿元,年均增长13.3%;人均生产总值达到 10790元,年均增长 12.5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4.76亿元,年均增长16%;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均比“十五”末翻一番以上。

区属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4.35 %,五年累计完成 306.5亿元,是“十五”末的 2.43 倍。

结构调整明显加快。

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特色种养殖业总量扩大,比重提高,农畜产品生产逐步向基地化、专业化、规模化、特色化方向发展,特色作物种植面积比重达到81%,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24 %。

工业快速发展,建材、冶炼、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体系继续完善,成为全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服务业加快发展,物流配送、中介服务等新型业态不断涌现。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03•【字号】•【施行日期】2022.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软件业,通信业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海东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21—2025)》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11月3日海东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21—2025)第一章发展基础第一节发展形势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数据要素成为推动众多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基础。

大数据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高渗透性和高融合性特点,对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优化民生公共服务、促进经济转型和创新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信息化发展,国内大数据相关产业体系日渐完善,各类行业融合应用逐步深入,国家大数据战略走向深化阶段。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大数据产业的未来发展指明方向。

2019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第六次提到“大数据”,并且有多项任务与大数据密切相关。

2020年,数据正式成为生产要素,战略性地位进一步提升。

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称为五种要素,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5月18日,中央在《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进一步提出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

这标志着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上升为国家战略,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现代化治理体系。

青海省高度重视大数据发展,近年来相继出台《关于促进云计算发展培育大数据产业的实施意见》《2022年青海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等多个政策文件,顶层设计逐步完善,并结合青海省资源丰富、环境优良等发展大数据产业独特优势,全力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云存储的发展及应用,目前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大数据行业应用创新发展,保障支撑能力不断加强。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3.14
•【字号】东政办〔2016〕24号
•【施行日期】2016.03.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东政办〔2016〕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海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业经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3月14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4.05.09•【字号】东政[2014]33号•【施行日期】2014.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2014]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海东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海东市人民政府2014年5月9日海东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依法推进城乡建设,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海东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东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实施和修改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突出河湟特色,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凸显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

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广东湛江海东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

广东湛江海东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

广东湛江海东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中山大学二〇一三年八月目录1 规划背景 (1)2 规划方案概述 (1)3 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 (6)4规划合理性及与相关规划相容性分析 (8)5 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 (9)6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1)7 环境风险评价 (14)8 总体评价结论 (19)附图一地理位置图 (21)附图二土地利用规划图 (22)附图三大气现状监测布点图 (23)附图四海水及地下水、土壤现状监测布点图 (24)附图五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 (25)附图六敏感点图 (26)1 规划背景湛江位于中国大陆最南端,是我国大陆通往东南亚、非洲、欧洲等地最短的口岸,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但改革开放以来,湛江市的战略优势并没有充分发挥,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不足。

近年来,湛江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粤东西北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集聚发展、率先崛起的战略部署,提出中心城区向海湾东岸拓展,并把海东新区作为湛江推动中心城区拥湾发展、加快构建“一湾两岸”生态型海湾城市新格局的重要抓手。

201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把海东新区列为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四个重点建设的新区之一,这对海东新区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

加快湛江海东新区开发建设,有利于广东加强与北部湾经济区和海南国际旅游岛的联系,深度参与北部湾经济区、海南以及大西南的开发建设,促进中国南方地区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有利于南海战略的实施,促进广东探索中国—东盟合作的新模式。

有利于完善广东沿海区域经济布局,推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

有利于湛江市拉开城市框架、拓展城市空间、提升城市承载力,完善产业体系。

2 规划方案概述2.1规划名称和期限广东湛江海东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

规划近期至2016年,中期至2020 年,远期至2030年。

2.2规划范围湛江海东新区位于湛江市区东北部,北起325国道、南至南调河、西起赤坎滨湖、东至省道S286线往东2公里,总规划面积约220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约17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47平方公里),包括坡头区官渡镇、龙头镇、坡头镇部分,赤坎区调顺岛,吴川市黄坡镇及遂溪县黄略镇部分。

广东湛江海东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

广东湛江海东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

广东湛江海东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中山大学二〇一三年八月目录1 规划背景 (1)2 规划方案概述 (1)3 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 (6)4规划合理性及与相关规划相容性分析 (8)5 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 (9)6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1)7 环境风险评价 (14)8 总体评价结论 (19)附图一地理位置图 (21)附图二土地利用规划图 (22)附图三大气现状监测布点图 (23)附图四海水及地下水、土壤现状监测布点图 (24)附图五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 (25)附图六敏感点图 (26)1 规划背景湛江位于中国大陆最南端,是我国大陆通往东南亚、非洲、欧洲等地最短的口岸,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但改革开放以来,湛江市的战略优势并没有充分发挥,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不足。

近年来,湛江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粤东西北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集聚发展、率先崛起的战略部署,提出中心城区向海湾东岸拓展,并把海东新区作为湛江推动中心城区拥湾发展、加快构建“一湾两岸”生态型海湾城市新格局的重要抓手。

201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把海东新区列为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四个重点建设的新区之一,这对海东新区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

加快湛江海东新区开发建设,有利于广东加强与北部湾经济区和海南国际旅游岛的联系,深度参与北部湾经济区、海南以及大西南的开发建设,促进中国南方地区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有利于南海战略的实施,促进广东探索中国—东盟合作的新模式。

有利于完善广东沿海区域经济布局,推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

有利于湛江市拉开城市框架、拓展城市空间、提升城市承载力,完善产业体系。

2 规划方案概述2.1规划名称和期限广东湛江海东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

规划近期至2016年,中期至2020 年,远期至2030年。

2.2规划范围湛江海东新区位于湛江市区东北部,北起325国道、南至南调河、西起赤坎滨湖、东至省道S286线往东2公里,总规划面积约220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约17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47平方公里),包括坡头区官渡镇、龙头镇、坡头镇部分,赤坎区调顺岛,吴川市黄坡镇及遂溪县黄略镇部分。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0.22•【字号】•【施行日期】2014.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4〕145号)精神,我市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政策落实情况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海东发展的新定位新要求,结合海东实际,以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激发市场和社会的活力为目的,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改革成果。

(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为落实好2013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权力的承接工作,围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主体活力,以加快形成新的改革成果为目标,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市法制办对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

依据法律法规,对市政府各部门上报的保留、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从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对审核后拟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向各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公开征求了意见。

在清理工作中,省政府下放给市政府的,一律承接,上级政府明确取消的,一律取消,明确下放的,一律下放。

市政府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后保留123项,承接省政府下放审批项目72项,取消行政审批12项,下放行政审批45项,由行政审批转为日常管理18项。

(二)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对市政府各部门保留的2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其中3项调整为行政审批事项,18项调整为日常管理工作。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04•【字号】东政办〔2015〕165号•【施行日期】2015.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扎实推进《海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编制工作,切实加快编制进度,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编制任务,现将《海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1月4日海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的要求,我市已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启动编制《海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

根据年内提请省政府审批《海东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总体目标,目前总规已进入编制完成全部成果的关键时期。

为确保编制工作按期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海东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专项工作组组长:王发昌副市长李群省政府参事副组长:王国林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局长曹志明青海机场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安锦晓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部长李明平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莫晓珍乐都区副区长范渊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项目部负责人成员:张一弓市发改委副主任郭廷恩市教育局副局长韩世林市公安局副局长蔡艺武市民政局副局长黄金梅市环保局副局长马德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包仲明市水务局副局长严小宁市农发委副主任鄂积年市林业局副局长汪顺福市商务局副局长赵元杰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王占全市卫计委副主任张孝荣市统计局副局长马振英市招商局局长星发洪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质监站站长梁重庆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科科长何宝龙海东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李永合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许培武平安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田军正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代国礼互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尕藏化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马全德循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晏德全乐都区规划办主任何杰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科长刘睿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科长朱春晓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干部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规划建设局,具体负责总规编制期间的日常工作,莫晓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海东市十四五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

海东市十四五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

海东市十四五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海东市地处华夏民族摇篮—黄河上游及其重要支流湟水之间,是青海省开发较早、文化历史悠久的地区,史称“河湟间”或“河湟地区”。

海东市现辖两区四县,即乐都区、平安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互助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和循化撒拉族自治县。

2020年总人口172.84万,汉族和藏、蒙、回、土、撒拉等18个少数民族共同生活在这里。

海东市委、市政府所在地设在乐都区。

一、海东市产业整体规划布局情况(一)空间发展总体布局海东市现辖二区四县,即乐都区、平安区、互助土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

有96个乡(镇),总面积1.32万平方公里。

(二)开发区(园区)布局海东市开发区(产业园区)共有4个省级开发区(产业园区)。

省级开发区(产业园区)为海东工业园区互助绿色产业园、海东工业园区乐都工业园、海东工业园区民和工业园、海东工业园区临空综合经济园。

(三)产业体系布局海东市加大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力度,加强产业合作,积极参与更大区域范围产业链分工,率先探索形成具有海东特点的新发展格局,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链。

聚焦青稞酒、拉面、青绣和富硒农产品“四大品牌”特色产业,做大做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特色轻工、高原特色生物等六大重点产业,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加快推动工业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二、海东市产业发展现状(一)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初步核算,2021年海东市生产总值554.7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1%。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0.66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218.48亿元,增长6.6%;第三产业增加值255.57亿元,增长6%。

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4.54%,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9.39%,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6.07%。

(二)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314.83 万亩。

海东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6-2030年)

海东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6-2030年)

青海省海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一、编制目的2013年海东撤地设市以前,各县自行组织编制县级单元城市总体规划,地区政府没有编制过全市范围的城市总体规划。

在国家“一带一路”大战略、新型城镇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为落实省委、省政府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和对海东发展“五句话”的定位要求,海东市在科学评估城市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城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刻认识了城市发展存在的问题,为顺应历史潮流、把握历史机遇,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政府作出了科学编制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决策。

二、规划范围规划分为三个层次,即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和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1.市域:范围为市辖两区四县,即乐都区、平安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互助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和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总面积约1.32 万平方公里。

2.规划区:范围为乐都区东至马厂乡岔沟村西边界,西至高店镇西边界,南至瞿昙镇朵巴营村,北至仓家峡;平安区东至平安东边界,西至哈拉直沟及小峡与西宁交界,北至哈拉直沟乡北边界,南至白沈沟古城镇山城村,面积约992 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范围为乐都区北至引胜河上李家村,南至瞿昙河沈家庄,西至乐都平安交界地区,东至老鸦峡;平安区南起南山,北到机场北和红崖子沟,东至平安与乐都交界处,西到海东工业园区西侧三十里堡一带,面积约212 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16-2030年。

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远景:2031-2050年。

四、城市性质青海省副中心城市,兰西经济区重要支点和新型产业基地,具有河湟文化特色的高原生态旅游宜居城市。

五、城市职能1、青海省对外联系的窗口和门户枢纽2、青藏高原商贸物流中心3、兰西经济区新型产业基地4、国家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基地5、河湟文化旅游展示服务基地6、功能优化、安居乐业的新型城镇化地区六、城市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37万人,建设用地面积为5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35平方米;规划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70万人,建设用地面积为8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14.23平方米。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全市环保约束性计划指标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全市环保约束性计划指标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全市环保约束性计划指标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海东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6.12.05【实施日期】2016.12.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全市环保约束性计划指标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确保全面完成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指标任务,根据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6年全省(区、市)环保约束性指标计划的函》(青环函〔2016〕39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16〕124号)要求,确定了各县(区)2016年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重大工程减排量计划指标,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提高总量减排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结合各自实际,将约束性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重点排污企业,按照国家、省、市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治污减排工程建设,确保2016年实现环境质量和总量双管控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严格督查督办,确保重点减排工程按期完工。

各县(区)要严格按海东市2016年大气和水重点减排项目任务分解表(见附表3、附表4)中的项目分解计划,督促各排污单位加快项目进展,确保项目尽快完工。

已完成项目尽快调试正常,强化内部管理,确保发挥减排效益。

三、强化工作管理,确保减排台账完备齐全。

各县(区)要做好污水处理厂、水泥、平板玻璃等全口径重点企业及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的核查核算表数据填报和纸质、电子台账建档等工作,确保台账齐全、核算准确,档案规范。

附件:1. 2016年海东市各县(区)环保约束性指标分解计划表(大气)2. 2016年海东市各县(区)环保约束性指标分解计划表(水)3. 2016年大气重点减排项目任务分解表4. 2016年水重点减排项目任务分解表2016年12月5日 2016年海东市各县(区)环保约束性指标分解计划表(大气)。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12•【字号】东政办〔2016〕106号•【施行日期】2016.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东政办〔2016〕10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海东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12日海东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青政办〔2016〕103号)精神,推动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快完善标准化体系,提升我市标准化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推动实施我市标准化发展战略,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建立完善我市标准化工作机制,优化新型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夯实标准化技术基础,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加快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我市绿色生态经济发展中的效应,为促进海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

抓住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标准需求与标准有效供给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加快推进标准化的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标准缺失老化滞后、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提高标准供给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坚持需求引领。

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绿色生态建设,合理规划标准化体系布局,科学确定发展重点领域,满足产业结构调整、社会治理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文化繁荣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的需要。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12•【字号】东政办〔2016〕107号•【施行日期】2016.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16〕10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海东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12日海东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方案为贯彻落实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6〕102号)精神,明确2016年工作重点,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设质量强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增强质量和品牌提升动力(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以钾肥、民族服饰、强制性认证产品等消费者普遍关注的消费品为重点,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组织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

在旅游等重点领域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开展提升医疗质量专项工作。

结合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全面提升物流服务水平。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服务质量,加大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开展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局、海东银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大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质量素养。

贯彻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落实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昆仑英才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培养高级技能人才,引导企业实施管理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对光伏产业、特色生物等专门人才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力度,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2016年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2016年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2016年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14•【字号】东政办〔2016〕83号•【施行日期】2016.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2016年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16〕83号乐都、平安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海东城投公司《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2016年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7月14日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2016年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根据中央财政支持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工作安排,为确保2016年我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8月份全面开工建设,并如期完成今年建设任务。

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2016年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一、2016年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总量、拆迁范围及任务清单我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2016年建设计划涉及28条道路,共计22.5公里。

其中涉及平安区7条道路,共8.3公里;涉及乐都区21条道路,共14.2公里,具体拆迁范围经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海东城投公司与乐都、平安区政府现场踏勘后确定。

具体建设范围见附表一,拆迁任务清单及拆迁红线图要求见附表二。

二、拆迁原则及补偿标准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拆迁工作按照“宜拆皆拆”“棚改结合”“统筹安排”“分类筹资”的原则,可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拆迁与城市棚户区改造及道路改扩建结合起来,统筹考虑。

拆迁范围按照市(区)政府研究确定的管廊项目拆迁红线严格执行,补偿标准按乐都区、平安区现行标准执行。

管廊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拆迁费用计入管廊公司,红线范围外拆迁费用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及道路改扩建工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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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一、编制目的2013年海东撤地设市以前,各县自行组织编制县级单元城市总体规划,地区政府没有编制过全市范围的城市总体规划。

在国家“一带一路”大战略、新型城镇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为落实省委、省政府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和对海东发展“五句话”的定位要求,海东市在科学评估城市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城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刻认识了城市发展存在的问题,为顺应历史潮流、把握历史机遇,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政府作出了科学编制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决策。

二、规划范围规划分为三个层次,即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和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1.市域:范围为市辖两区四县,即乐都区、平安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互助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和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总面积约1.32 万平方公里。

2.规划区:范围为乐都区东至马厂乡岔沟村西边界,西至高店镇西边界,南至瞿昙镇朵巴营村,北至仓家峡;平安区东至平安东边界,西至哈拉直沟及小峡与西宁交界,北至哈拉直沟乡北边界,南至白沈沟古城镇山城村,面积约992 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范围为乐都区北至引胜河上李家村,南至瞿昙河沈家庄,西至乐都平安交界地区,东至老鸦峡;平安区南起南山,北到机场北和红崖子沟,东至平安与乐都交界处,西到海东工业园区西侧三十里堡一带,面积约212 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16-2030年。

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远景:2031-2050年。

四、城市性质青海省副中心城市,兰西经济区重要支点和新型产业基地,具有河湟文化特色的高原生态旅游宜居城市。

五、城市职能1、青海省对外联系的窗口和门户枢纽2、青藏高原商贸物流中心3、兰西经济区新型产业基地4、国家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基地5、河湟文化旅游展示服务基地6、功能优化、安居乐业的新型城镇化地区六、城市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37万人,建设用地面积为5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35平方米;规划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70万人,建设用地面积为8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14.23平方米。

七、市域空间布局1、市域总人口和城市化水平近期2020年市域总人口190 万人,年均增长率为8‰,城镇化水平为50%;远期2030 年市域总人口220万人,年均增长率为5‰,远期2030 年城镇化水平为63%。

2、市域空间结构规划海东市市域形成“一轴一带、双核三区”的城镇空间结构。

一轴:沿湟城镇核心发展轴;一带:沿黄生态特色城镇带;双核:即乐都城区、平安城区,双核兼具省级和市级职能,其中乐都城区强化市级和省级医疗、职教等公共服务职能,平安城区强化省级门户枢纽、生产服务职能;三区:北部发展区、中部发展区和南部发展区。

3、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形成“市域中心—市域次中心—县域中心—中心镇—一般乡镇”五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

一级城镇1 个,即市域中心,为海东市中心城区,规划城市人口规模70 万人;二级城镇2 个,即市域次中心,分别为民和城区、互助城区,规划城市人口规模15-20 万人;三级城镇3 个,即县域中心,分别为化隆城区、化隆群科新区、循化城区,规划城市人口规模5-10 万人;四级城镇19 个,即中心镇,规划城镇人口0.5-1 万人;五级城镇61 个,即一般乡镇,规划城镇人口小于0.5 万人。

4、市域重点产业布局规划形成“一区四园、两个集中区”的产业布局。

一区:海东工业园区;四园:临空综合经济园、乐都工业园、民和工业园和互助绿色产业园;两个集中区:化隆工业区和循化民族产业集中区。

5、市域综合交通市域综合交通系统结构为“两主两副,三横三纵”。

“两主”:平安区为青海省省域门户,空铁公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乐都区为海东市域枢纽中心,辐射全市各区市县;“两副”:民和市为青海省东大门,辐射兰州红古区;群科新区为西成铁路南入口,辐射黄河河谷城镇带;“三横”:北部北山通道、中部沿湟水河通道、南部沿黄河通道;“三纵”:民和南北通道、乐都南北通道、平安南北通道。

6、市域历史文化格局市域历史文化格局可以概括为“一带、两区、三廊、多点”。

“一带”:河湟文化发展带;“两区”:互助土族文化区、循化撒拉族文化区;“三廊”:丝绸之路/唐蕃古道线性遗产、青海长城线性遗产、撒拉东迁线性遗产;“多点”:市域分布的众多史前遗址和古代文化遗址。

7、旅游开发空间结构海东市旅游发展总体格局为:“一心、三带、七圈”。

一心:青藏高原旅游综合服务基地—平安;三带:祁连北山生态旅游带、湟水河城市旅游带、黄河休闲旅游带;七圈:乐都河湟文化旅游圈、平安古驿休闲旅游圈、民和丝路花儿旅游圈、互助土族风情旅游圈、循化撒拉风情旅游圈、化隆黄河丹霞旅游圈、加定北山生态旅游圈。

8、生态环境保护(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充分发挥海东市区域生态环境优势,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合理布局,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

使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破坏得到全面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把海东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城市。

(2)环境污染防治目标中心城区和各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其中良好以上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不低于85%。

湟水河干流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实现达标,各河流水功能达标率100%。

9、四区划定(1)将区域空间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和已建区。

(2)禁止建设区主要位于南北两山山体及湟水河两岸地区,主要包括生态限制区;河流生态保护范围;泥石流地质灾害高发;坡度≥25 度、危险品储备仓库防爆区、主要排洪沟、交通干线、铁路高速公路、高压走廊等大型基础设施通道地区。

(3)限制建设区主要包括洪泛区;泥石流地质灾害易发区;山体生态系统、山前;文物古迹及地下墓葬保护区、机场净空线;高程50-350米、坡度5~25 度之间的有条件开发的区域;规划2020 年基本农田、林地;地震8 度设防区和地面沉降(软土)重点防治区等较不适宜城镇建设的地区。

(4)适宜建设区为除禁建区、限建区、已建区以外的剩余地区。

适宜建设区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但仍需根据环境与资源禀赋条件,合理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

明确划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加强城市规划和城镇规划的执行力度,各级城镇的规划建设必须严格控制在城镇建设区范围之内,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高效集约利用土地,根据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科学合理的确定开发模式和开发强度。

八、中心城区空间布局1、空间结构规划海东中心城区形成“一轴、双心、四片、多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轴:沿湟水河城市发展轴,既是城市拓展轴,也是城市的重要设施轴、景观轴。

沿该轴布局城市的重要公共中心,以鱼骨状的城市绿楔向南北延伸。

双心:乐都中心,是以行政、文化、商贸、教育等为主的服务于市域的综合性中心;平安中心,是以商务、科创、会展、商贸、旅游服务等为主的区域性服务中心。

四片:乐都中心片区、平安中心片区、平安老城片区、乐都东部片区。

多组团:乐都综合组团、平安新城综合组团、平西综合组团、红崖子沟生态组团、平安老城综合组团、上滩文化旅游组团、高店生态农业组团、雨润产业组团、寿乐产业组团、汤官营高教组团、姜湾商贸物流组团、高庙综合组团、柳湾文化旅游组团、阿兰组团。

2、发展方向沿湟水河“东西拓展,中部优化”,构建“组团+轴带”的发展格局。

3、公共中心体系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城市中心,特色中心、片区中心和社区中心四级公共服务中心。

(1)城市中心城市中心包括“两主两副”,其中“两主”包括海东综合服务中心,海东对外服务中心,“两副”包括乐都老城中心和平安老城中心。

海东综合服务中心,承载市域服务职能,包括行政中心、商业中心、文体中心、医疗中心、职教中心等;海东对外服务中心,承载区域服务职能,立足机场,建设青海省专业中心,包括综合保税、临空经济等区域服务功能;乐都老城中心和平安老城中心,主要承载两个老城区的城市公共服务职能。

(2)特色中心指以某种功能为主、服务于各大功能片区或更大范围的专项公共中心。

海东市中心城区主要四个特色中心组成,包括临空经济区服务中心、职业教育中心、高等教育中心、柳湾文化旅游中心。

(3)片区中心主要包括四个片区中心,包括平东片区中心、雨润片区中心、寿乐片区中心、高庙片区中心。

重点发展服务本片区、门类齐全的各类公共设施,形成综合性片区公共中心。

结合本片区资源优势,各城市片区中心同时发展服务全市及更大区域范围的专项公共服务职能。

(4)社区中心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完善便民服务设施。

规划16 个居住组团,分别配置了居住中心、小区级中心。

按照居住区规范,3-5 万人规划居住区中心,1-3 万人为居住小区中心,每处中心提供教育、商业、卫生服务、文体活动等社区服务功能,并通过实施性规划予以预留和落实。

4、城市综合交通骨干道路网由区域高速公路、快速路和主干路组成,形成“五横四纵七联十九辅”的骨架结构。

“五横”指平安和乐都两区之间的东西向联系通道,分别为:西海快速路、南绕城高速公路、民小路、109 国道、南山大道。

“四纵”指哈拉直沟G0612,、红崖子沟平互高速-平阿高速、祁家川S102 和引胜沟乐化高速-S204。

“七联”指乐都、平安两区内部承担东西向联系的主干道。

规划平安区内四条,分别为商业大街、空港大道-互平路、平安大街、南环路-仁和大道。

乐都区内三条,分别为海东大道、铁路南路、西关大街-新乐大街-康泰路。

“十九辅”指中心城区南北向结构性主干道,平安区十条,乐都区九条。

5、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形成“鱼骨状”的中心城区绿地空间组织结构。

到2030 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 平方米以上,达到生态园林城市对绿地面积的要求;建立功能完备的南北两山、郊野公园、城市绿楔、城市绿道、湿地、城市绿地等绿色屏障。

九、市政基础设施1、给水(1)需水量预测:远期海东市中心城区最高日需水量为24.5 万立方米/日,其中平安区最高日需水量为10.5 万立方米/日,乐都区最高日需水量量为14 万立方米/日。

(2)水源规划:规划平安区城市用水水源为西宁自来水厂以及东部城市群供水工程外调水,以本地水库地表水为备用水源;规划乐都区城市用水水源为东部城市群供水工程外调水、引胜沟水源以及杨家水库。

2、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规划4 座污水处理厂,规划总规模为18.5 万吨/日,总用地面积为15公顷。

平安规划2 座污水处理厂,扩建平安区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处理平安城区污水;新建平西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平西经济区污水;乐都规划2 座污水处理厂,新建乐都雨润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乐都工业区污水;新建乐都洪水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乐都城区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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