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29511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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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流通经营者承诺书2.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3.食品贮存管理制度4.食品及相关物品定位存放制度5.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6.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7.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8.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9.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0.食品退市制度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食品流通经营者承诺书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经营者庄严承诺: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四、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七、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承诺时间:承诺单位(公章):年月日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样本(二篇)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样本(二篇)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样本1.引言食品安全是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

食品流通环节是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关键环节,对食品流通经营者而言,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

2.法律法规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是食品流通经营者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责任义务、流通管理措施等。

3.组织架构与职责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责任到位。

其中包括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

4.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食品流通经营者的基本任务之一。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管控,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5.食品供应与采购管理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食品供应与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进行必要的检验检疫。

6.食品储存与运输管理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储存与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的储存和运输环境符合相关标准,防止食品变质、污染等问题。

7.食品销售与追溯管理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销售与追溯管理制度,确保食品销售过程中的安全与合规。

同时,要能够追溯食品的来源和生产流程,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责追溯。

8.食品投诉与召回管理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食品投诉与召回管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并采取必要的召回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9.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加强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确保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与规范。

10.内部审核与监督检查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食品安全档案,留存重要的管理记录。

11.责任追究与处罚措施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责任追究与处罚措施,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和处罚,保障食品安全。

12.总结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制度建设、培养食品安全文化,促进食品流通经营者更好地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2.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满意度;3. 提升食品流通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制度内容1. 食品安全责任(1)食品流通企业应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2)食品安全责任人应负责组织、协调、督促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确保食品安全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食品进货管理(1)食品流通企业应从合法渠道购进食品,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合规;(2)购进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3)购进食品应做好进货查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3. 食品储存管理(1)食品流通企业应具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2)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确保食品不受污染、变质;(3)食品储存应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 食品运输管理(1)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变质;(2)运输食品应按照食品性质、温度要求进行,防止食品变质;(3)运输食品应做好运输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运输时间、运输方式、运输人员等。

5. 食品销售管理(1)食品销售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质量;(2)食品销售应做好销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人员等;(3)食品销售应做好售后服务,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6. 食品安全培训(1)食品流通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2)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等;(3)从业人员应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流通经营者是指在食品流通环节中进行经营、销售、贮存或运输食品的单位或个人。

食品流通经营者在进行食品相关经营活动时,必须建立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食品安全方针:明确食品流通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和目标。

2. 职责和义务:明确食品流通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

3.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4.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和职责。

5. 食品安全培训: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专业知识。

6.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包括供应商评估、进货检验、贮存条件控制、销售环境卫生控制等。

7. 食品追溯体系: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的可追溯性,以便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能够追溯源头。

8. 食品安全记录和档案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保留相关的食品安全记录和档案,以备查验。

9. 食品安全检测:定期对食品进行安全检测,确保食品符合安全标准。

10.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报告食品安全事件。

11. 监督检查和内审: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和整改。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根据自身规模和业务特点,制定适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主体。

第三条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与人员第五条食品流通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主体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采购、储存、运输、销售、检验、追溯等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三)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四)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五)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六)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第八条食品流通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主体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采购、储存、运输、销售、检验等环节的信息,保证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第九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食品采购记录: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二)食品储存记录:包括储存条件、期限、库房温度、湿度等信息;(三)食品运输记录:包括运输方式、时间、温度、运输工具等信息;(四)食品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日期、数量、销售对象等信息;(五)食品检验记录:包括检验项目、方法、结果、检验人员等信息;(六)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

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的企业,包括食品批发、零售、仓储、配送等环节。

3.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食品流通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1)制定和修订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3)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4)协调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5)定期向企业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3.企业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4.企业应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食品安全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

三、食品安全管理1.食品采购(1)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供应商评价和审核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2)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检验报告等文件,并留存相关资料;(3)禁止采购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食品仓储与运输(1)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仓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2)食品分类存放,标识清晰,防止交叉污染;(3)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运输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3.食品销售与售后服务(1)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购买者等信息;(2)销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禁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3)建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

四、食品安全自查与事故处理1.食品流通企业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食品安全自查内容包括:(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食品采购、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状况;(3)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4)食品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流通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食品流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经营者)。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自律,保证食品质量,遵循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经营许可第五条经营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六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管理,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三章食品质量管理第八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并留存供货商的经营资格、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材料。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销售对象等信息。

第四章食品标识管理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标识的规定,标注食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及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成分或者配料表、营养标签、食品安全警示标志等信息。

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销售无标识或者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

第五章食品广告管理第十四条经营者发布食品广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发布虚假广告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

第十五条经营者不得在食品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六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线索,应当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024年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24年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____年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战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权益,提升食品流通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依法规范食品流通经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食品流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三、食品流通经营者的管理责任1.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确保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食品安全可控;2.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3.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和保存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和数据;4.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整改和消除隐患;5.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能够及时、科学、有序的应对。

四、食品采购管理1.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从具有合格生产许可证的正规食品生产企业采购食品;2.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与供货商签订食品质量合格承诺书,并对其供货进行事前审核;3.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食品追溯制度,确保可以追溯到食品的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4.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严格控制食品进货渠道,不得购进非法、假冒伪劣的食品;5.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定期抽样检验进货食品,确保其安全合格。

五、食品储存与保管管理1.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规范的食品储存和保管设施,确保食品的存储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2.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分类储存食品,禁止存放易腐烂食品和过期食品;3.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定期对存储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4.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保持食品储存和保管设施的清洁卫生,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六、食品销售与配送管理1.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食品销售和配送记录,包括进销存等相关数据;2.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3.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在食品销售场所设置食品安全提示标识,提醒消费者注意食品安全;4.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定期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5.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及时回收食品并通知消费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流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流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流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食品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食品采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流通企业应遵循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质量第一的原则,依法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食品流通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负责人,负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监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四)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第七条食品流通企业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食品安全要求。

第八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检疫,并留存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食品流通企业不得采购以下食品:(一)法律法规禁止上市的食品;(二)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的食品;(三)过期、变质、污染、有害健康的食品;(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十条食品流通企业应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食品质量。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保持清洁、干燥、通风;(二)温度、湿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三)避免阳光直射和有害物质污染;(四)设置专库、专柜,实行分类储存。

第十二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五章食品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三条食品流通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明示标签,保证食品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二、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五、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经营区内。

六、销售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七、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样六: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一、具有与食品流通经营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建立食品经营场所卫生岗位(库房、展示区、销售区等)责任制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

二、远离污染源、有毒、有害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周围二十五米内无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的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场(堆)等污染源,场地平整、坚实,便于清扫、冲洗。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保持适当温度湿度,配备控温、控湿等设施和设备。

食品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五、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存放与食品生产经营无关的物品,不生产、贮存或者兼营有毒有害产品。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食品流通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确保所经营食品的安全性,合法性,卫生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了该制度。

二、管理责任1. 本公司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设立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和责任人。

2. 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

3. 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4. 对于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给予纪律处分、解除劳动合同等。

三、标准建设1. 本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食品采购、存储、运输和销售,确保所经营食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建立完善的食品检测体系,定期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检和检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 食品仓库要求温度、湿度等环境指标符合标准要求,防止食品受潮、霉变及其他污染。

4. 对于即将过期的食品,要及时处理,防止流入市场。

四、风险管控1. 食品流通企业应对所经营食品所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管控,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控制。

2. 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报告和应对机制,及时掌握和应对食品安全风险。

3. 对于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应及时召回相关产品,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食品安全管理措施1. 严格执行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禁止擅自调包或更改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 采购的食品必须有合法产地证明和进货发票,并保留相应的备案。

3. 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包括供货商档案、食品质量检测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记录等,并进行保密。

4. 建立健全的食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源头可追溯,追溯范围包括采购、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

5.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6. 加强食品仓库的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清洁干净,防止食品受污染。

7. 采取科学有效的食品储存管理措施,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食品流通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食品流通经营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检查,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

3. 食品经营人员:负责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1)采购食品时,必须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合规。

(2)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3)采购食品时,应索要食品的进货票据、检验报告等,并妥善保存。

2. 储存管理(1)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食品应分类存放,生食与熟食分开,原料与成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3)易腐食品应冷藏或冷冻保存,并定期检查温度,确保食品安全。

(4)食品储存场所不得存放与食品无关的物品,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3. 销售管理(1)销售食品时,应查验食品的保质期,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

(2)销售食品时,应保证食品包装完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时,应设置醒目的标签,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信息。

(4)禁止销售过期、变质、污染的食品。

4. 检查与自查(1)定期对食品储存、销售场所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2)对食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经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制度、保障食品安全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食品安全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为了切实保障单位职工身体健康,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特制定以下餐厅管理制度:一、遵循为机关职工、会议和来往客人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到饭菜色鲜味美,干净卫生、服务周到,方便及时。

二、餐厅工作人员须认真履行职责。

三、餐厅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时间开饭,保持杯、碗、筷、盏清洁卫生、放置有序和定时消毒。

加强食品的'管理,禁止食用腐烂变质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接待省、市、县(区)来访人员,原则上提供工作餐,但须向办公室报告,方可安排。

注重饭菜质量,杜绝浪费。

五、餐厅职工不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将餐具互借他人,来访人员使用公共接待餐具,加强公共餐具的消毒管理。

六、加强成本核算,购物手续清楚,并与实物相符,厨房管理员要对当天购进的食品进行查验,若发现有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除追究采购员责任外,要集中销毁。

要注意节约使用水、电、气。

七、会议伙食,按会议标准办理,不上名酒、高档饮料和昂贵菜肴。

八、厨房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讲究烹调技术,注重饭菜质量,要严格管好食堂设备,餐厨用具和粮油、副食、酒水等,不得自开小灶,不准擅自在餐厅请客就餐。

九、餐厅工作人员要随时保持个人和食堂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洗刷、消毒、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1)物理消毒。

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

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

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保持10分钟以上。

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2)化学消毒。

主要为各种含氯消毒药物,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又称250ppm)以上,餐饮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

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现如今,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1、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2、采购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

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

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规范食品流通经营者的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食品流通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企业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目标是保证所销售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本企业要求所有从业人员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秉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食品安全管理理念。

第五条本制度由本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和检查,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和法律制裁。

第六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食品源头管理、餐饮服务管理、食品仓储运输管理、食品销售管理等环节的具体措施。

第七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食品流通经营活动中的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员、库管员、送货员等。

第八条本制度的执行要求食品流通经营者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开展经营活动时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开展食品销售活动。

第二章食品源头管理第九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当选用经合法来源的食品供应商,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并建立供应商档案,记录供应商的证照、许可证明、合同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当对从供应商处进货的食品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当认真记录进货的食品的信息,包括供应商名称、产地、供货日期、数量等,并妥善保管相应的文件和记录。

第十三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在销售过程中对食品的标签、包装进行检查,对已经过期、严重变质、有虫蛀等问题的食品应当及时下架和报废。

第十四条食品流通经营者要保证销售的食品存在明确的出处,不得销售来源不明、流浪猫、已批准的食品等。

第十五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退货、召回制度,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确保食品流通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采购管理1. 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有采购的食品及原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评估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四、储存管理1. 食品储存应符合温度、湿度等环境要求,防止食品变质。

2. 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食品。

五、运输管理1. 食品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2. 遵守食品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控制要求,确保食品品质。

六、销售管理1. 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

2. 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食品可追溯性。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八、监督检查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检自查。

2. 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布。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制度内容,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制度2、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3、食品储存及运输管理制度4、食品索证索票制度5、食品进货查验制度6、食品进销台账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伪劣食品活动,维护广阔消费者合法权益,根基相关法律规规定、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者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要停止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或市场公开栏公告召回、退出市场。

第三条以下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2、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3、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日期的;4、应当检验、检疫儿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5、掺杂、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6、使用非法使用色素或其他非使用物质加工的;7、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商标、名优标准、国际采用准采用标志、伪造标志等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做引人误解的虚假或者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8、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相混淆;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四条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改食品,召回已售出的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本单位发现不合格食品要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到。

第六条本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第一条从业人员〔含管理人员,下同〕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带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后方能正式上岗。

第二条从业人员应到县城以上医院参加健康体检。

第三条从业人员在上班时,应将《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佩戴胸前,以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应重新参加健康体检,并取得新的合格证明。

第五条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随时掌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情况。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食品流通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部食品流通经营者,包含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制度第三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与义务。

第四条食品流通经营者须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由企业管理负责人或指定的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确保管理层对食品安全有明确的认知和责任。

第五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履行本身的职责。

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形成一体化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掌控第六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全面、科学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掌控机制,对常见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风险评估,订立相应的食品安全掌控措施。

第七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加强对食品原材料子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原材料子的质量安全,落实供应商查验和评估制度,建立并更新食品原材料子的供应商名录。

第八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本领,确保操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九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维护公众利益。

第四章食品追溯制度第十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食品追溯制度,明确食品来源和去向,确保追溯本领。

第十一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食品进货验收制度,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检验,并填写相应的进货票据,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销售的食品名称、批号、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便于追溯和回溯。

第十三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配备食品追溯管理系统,确保食品追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五章食品安全监督和检查第十四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接受政府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供应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记录。

第十五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搭配政府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接受检验结果的监督。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尊敬的领导:我司作为一家食品流通经营者,本着对顾客的负责和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制定了以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我们的产品在整个流通过程中保持高品质和安全性。

一、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审核和更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3. 添加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由各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定期召开会议,讨论食品安全相关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食品供应商资质管理1. 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2.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和食品质量抽检,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食品仓储管理1. 设立专门的食品仓储区域,确保食品存储环境符合要求。

2. 定期检查仓库温湿度,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储存条件。

3. 对食品进行分类储存,并制定合理的储存期限。

四、食品运输管理1. 严格遵守食品运输行业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2. 对食品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状态。

3. 配备专业人员监控食品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和湿度等参数。

五、食品包装管理1.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包装材料,确保其安全和卫生。

2. 检查食品包装材料,确保其印刷文字清晰、无异味和无破损。

3. 对食品包装进行密封,防止污染和变质。

六、食品追溯体系建立1. 建立完整的食品追溯体系,确保对食品生产、仓储、运输和销售环节进行全程追溯。

2. 对食品进行标识和编码,方便管理和追溯。

3. 定期对食品追溯系统进行评估和更新,提高其运行效率和准确性。

七、食品安全培训1. 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培训内容涵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知识、食品存储和运输要求等。

3.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核,确保每位员工具备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八、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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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流通经营者承诺书2.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3.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4. 食品及相关物品定位存放制度5. 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6.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7. 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8.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9. 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0. 食品退市制度11.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食品流通经营者承诺书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经营者庄严承诺: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四、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七、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铁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 :承诺时间:承诺单位(公章):年月日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3、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应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4、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标识不规范、标注不真实等情况的,应拒绝进货,并及时向铁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

5、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拒绝进货,并及时将情况向铁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

6、经营者应加强对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

食品在上柜前,由负责上货人员进行感观检查,凡发现已过保质期、霉变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保质期届满一律撤柜,不得对外销售。

7、有条件的经营者自备技术设备对进货食品实行进货检验,对不具备条件的,对进货食品质量有疑义的应当送检。

8、经营者要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加强对内部员工的食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要积极参加由铁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和考试。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贮存食品的场所和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定期清扫,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混放。

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隔墙离地,摆放整齐,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定期检查,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2、变质或过期食品、待处理食品、下架后暂停销售食品、拟退货食品等特殊食品,应划定专区存放,并有显著的标识说明。

3、不得将有冷藏、冷冻要求的食品在无冷藏、冷冻的条件下储存。

食品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做到原料、半成品严格分开存放。

4、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新鲜蔬菜、水果的存放温度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5、冷藏、冷冻柜(库)应由专人负责检查,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保持霜薄气足,无异味、臭味,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6、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食品及相关物品定位存放制度1、具有与食品流通经营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建立食品经营场所卫生岗位(库房、展示区、销售区等)责任制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

2、远离污染源、有毒、有害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周围二十五米内无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的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场(堆)等污染源,场地平整、坚实,便于清扫、冲洗。

3、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4、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保持适当温度湿度,配备控温、控湿等设施和设备。

食品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5、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存放与食品生产经营无关的物品,不生产、贮存或者兼营有毒有害产品。

6、经营场所具有合理的设施布局,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7、做好质量检查与质量预报工作,不合格需退换的食品以及贮存过程中发现变质食品、过期、包装破损的食品须及时下架,要定位存放,有标记,及时销账、处理。

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2、食品用具设备的构造要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避免造成污染。

3、所有用于食品处理区及可能接触食品的设备与工具,应由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制造。

4、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不与食品接触的设备与工具的构造,也要保持清洁。

5、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6、运输工具(包括车厢、船仓和各种容器等)应符合卫生要求。

要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7、用品用具、容器应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无毒无害,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1、病媒生物,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生产生活的生物,包括鼠、蚊、蝇、蟑螂等生物。

2、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众治理与专业治理、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以治理环境消除病媒生物孳生条件为主、直接杀灭为辅的综合防制措施。

3、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制度,明确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工作责任人,定期检查,严格控制病媒生物孳生。

4、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采取科学、安全、有效的方法控制和降低病媒生物密度,使其达到国家和铁道部规定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标准。

5、定期清疏排水管道、地沟、地漏等部位,消除孳生条件。

6、实行垃圾袋装化和垃圾运输密闭化。

7、设置防鼠网、防鼠挡板、防蝇纱门、纱窗、灭蝇灯等病媒生物防制、杀灭设施。

8、及时妥善处理被杀灭的病媒生物尸体。

9、库房门应设立高6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10、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

11、发现鼠洞、蟑螂孳生场所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3、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4、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

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5、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经营区内。

6、销售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7、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

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3、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4、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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