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监护病房管理制度病人收治和转出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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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收治及转出病人制度

ICU收治及转出病人制度

XXX人民医院ICU收治及转出病人制度转入收入ICU的患者,原则上需根据ICU的收治标准,经主管医师会诊同意后收入,节假日及夜班收治患者需及时向主管医师汇报。

从院内其他科室经会诊后转入的患者,应由原科室医护人员陪送入ICU,且做好交接班,ICU需预先做好抢救准备。

外院病人必须由ICU科主任会诊同意后收治入。

1,I CU收治范围各种危重的急性可逆性疾病,需进行生命支持者,如各种休克,循环衰竭和心搏,呼吸骤停,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呼吸功能不全和呼吸衰竭急性发作。

心肺复苏后需脑复苏的患者,溺水,电击伤复苏后患者,意外事故和严重创伤,各种类型中毒,多系统器官衰竭,昏迷及各种代谢性疾病危象,严重酸碱内环境失衡等。

重大手术后需要密切监护和复苏,如心血管手术后,需行呼吸循环支持者,高龄半有并发症患者术后监护等。

明确为脑死亡者,癌症晚期患者不应收ICU。

2,诊疗标准参考ICU收治标准参考三方面的内容的综合考虑,包括优先级别,诊断及客观标准。

(1)优先级别优先级别用于区分最需要收入ICU(一级),和收入ICU对预后不能提供帮助的人群(四级)。

1)一级病情危重,不稳定,需要除ICU之外其他地方不能提供的加强治疗及监护,这些治疗包括呼吸机支持,持续的血管活性药物输注等等,如术后或急性呼吸衰竭需要机械通气支持,休克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需要侵入性监测和/或血管活性药物支持,治疗积极程度无限制。

2)二级需要加强监测及立即进行干预,如慢性至病状态发展成急性内科或外科重症,积极治疗程度无限制。

3)三级病情危重不稳定但由于基础疾病本身或急性病的特点康复可能性不大,患者可能需要强化治疗以缓解急性病情加重,但治疗积极程度受限制,如患者本人或家属拒绝最终的气管插管或心肺复苏。

这类患者常包括合并感染,心包填塞或气道阻塞等转移性恶性肿瘤的患者。

4)四级5)通常不适合收住ICU,收治这类患者需根据个别情况并经ICU主任同意,包括如下两类:1,低危,ICU的加强治疗对患者没有太大的意义(疾病过轻,无需监护),如一般性的外周血管手术,血流动力学稳定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轻度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药物中毒等。

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转出制度及流程

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转出制度及流程

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转出制度及流程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转出制度及流程一、转入标准l、严重多发伤或大手术后出现合并症,需要连续监测,观察生命体征,或需要使用仪器设备支持脏器功能的伤病员。

2、呼吸衰竭需要使用呼吸机人工支持呼吸或高浓度给氧,并进行呼吸管理的病人。

3、循环系统衰竭,需要严密监测心脏功能,或需要使用血管活性药物支持心脏功能的病人;心血管介入术后需严密监测的病人。

4、各种休克或昏迷病人。

5、急性脏器功能衰竭的病人。

6、严重中毒的病人。

7、严重代谢紊乱、电解质紊乱的病人。

8、急性大出血或广泛血管内凝血的病人。

9、重要脏器移植术后,需要严密监测的病人。

10、其它经短期强化治疗可望恢复的急性衰竭病人。

二、转出标准1、急性器官或系统功能衰竭已基本纠正,需要其他专科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2、病情转入慢性状况。

3、患者不能从继续加强监护治疗中获益。

三、转入制度ICU的病人通常从手术室、急诊室、其他科室或从外院会诊转入。

经ICU医师会诊或同意转入ICU后,即应通知ICU 值班医师或护理组长,并扼要说明病情,以便做好相应的抢救准备工作。

1.单元的准备:包括准备床单元、输液架、吸痰用物(吸痰管、手套、无菌盐水、负压吸引器等)、电极片、约束带,确认监测仪、呼吸机、输液泵等处于良好运行状况等。

2.病人的交接:病人被送至ICU后,护送的医护人员应向ICU医师、护士分别交接,内容包括心血管、呼吸、肝、肾、神经系统等的功能状态及简要的体格检查、阳性体征等。

特殊处理和用药须另加说明,并交清病人的用物。

手术患者应交接所施手术名称及术中遇到的问题,术后应特别注意观察的问题,如:各类引流、意识状况等,预测可能遇到的问题,如:止血问题、血液制品补充、拔管延迟或再插管困难等。

3.护理评估:病人进入ICU后,护士应对病人从以下方面进行基本的护理评估。

(1)意识状态,瞳孔大小,对光反射,肢体运动及感觉;(2)生命体征,心电图,周围循环,皮肤色彩、温度、湿度及完整性;(3)呼吸状况,呼吸频次,血气分析;(4)血糖、电解质的最后一次检查结果,现有静脉通路及输入液体种类、滴入速度、治疗药物及药物过敏史等;(5)各种导管及引流管(动静脉鞘管、气管插管、尿管、胃管、T管、腹腔引流管、胸腔闭式引流管等)是否通畅,记录引流量及颜色,注意单位时间内的量的变化;(6)了解专科护理要求;(7)如病人清醒,可询问病人的饮食结构、糊口习惯、心理需求等方面,以便对病人施行整体护理。

ICU收治及转出患者标准.

ICU收治及转出患者标准.

一、ICU收治患者标准 (2二、ICU患者转出标准 (5一、ICU收治患者标准APACHE II评分12分以上或早期预警评分(EWS在4分以上的患者属于高危住院患者,应接受ICU的监护治疗。

恶性肿瘤终末期脏器功能衰竭患者不属于ICU收治范围。

1、全麻手术后呼吸功能恢复不全,循环功能不稳定或保护性反射未恢复的患者,椎管内麻醉平面T6以上的患者和术中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应在术后转入ICU监护治疗。

2、各系统出现以下相应临床症状体征应考虑转入ICU(1心血管系统:心跳骤停;心律失常:心率低于50次/分或超过150次/分,Lown分级三级以上的室性早搏和室速,预激综合征合并室上速或快速性房颤,II度I型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及病态窦房结综合征;高血压危象(舒张压>120mmHg或高血压脑病;心肌梗塞伴或不伴心绞痛,合并心律失常、急性左心衰、心源性肺水肿;充血性心衰,心功能分级III级以上;心包积液和心包填塞;先天性心脏病合并上述临床表现;任何原因所致的休克。

(2呼吸系统:任何原因所致的动脉血气分析PaCO2>50mmHg或PaO2<60mmHg 或PaO2/FiO2<300mmHg,以及自主呼吸频率>28次/分或<8次/分;肺动脉栓塞;支气管哮喘(哮喘持续状态;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急性上呼吸道阻塞(喉、声带急性疾患;大咳血;非心源性肺水肿。

(3泌尿系统:泌尿系统肿瘤导致肾功能异常需血液净化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的恶性肿瘤患者需进行肿瘤相关性疗;既往肾脏功能正常,血清肌酐浓度超过正常值1.5倍以上,同时伴有每小时尿量<0.5ml/公斤体重,持续6小时以上;出现水潴留,代谢性酸中毒,高钾血症;每日尿量超过3500 ml,伴肾功能异常,电解质紊乱。

(4水、电解质酸和碱平衡:肿瘤相关性高钙血症、高尿酸血症、乳酸酸中毒和肿瘤溶解综合征等;水潴留和脱水;电解质紊乱,出现血清钠<130mEq/L或>150mEq/L,血清钾<3.0mEq/L或>5.5mEq/L,血钙>3.75mmol/L,血糖>13.8mmol/L或出现血浆渗透压异常;酸碱平衡紊乱,动脉血pH<7.2或>7.5。

ICU病人收治和转出标准

ICU病人收治和转出标准

ICU病⼈收治和转出标准ICU病⼈收治和转出标准收治标准1.急性、可逆、已经危及⽣命的系统、器官功能不全,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有可能挽救其⽣命的患者2.存在各种⾼危因素,具有潜在的⽣命危险,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随时有效治疗,有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3.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命,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有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的患者ICU收治⼊室对象:原则上为各种危重的急性的可逆性疾病。

主要包括:1.急性循环衰竭;2.各种因素所致的急性呼吸衰竭;3.慢性呼吸功能不全急性发作;4.⼼跳呼吸骤停复苏后;5.溺⽔、电击伤复苏后的病⼈;6.重⼤⼿术后需要监测重要器官的⽣理功能者;7.⿇醉意外;8.重型复合性创伤;9.各种类型中毒病⼈;10.各种类型休克;11.重度妊娠中毒症、⽺⽔栓塞;12.各种代谢性疾病危象者;13.主要脏器移植后;14.败⾎症(Sepsis)15.严重⽔、电解质及酸碱严重失衡者;16.急性神经系统损伤(包括颅内压⼒升⾼);转出标准1.⽣命体征稳定,⽆需加强监护的患者2.系统、脏器功能稳定或恢复,⽆需特殊治疗的患者3.没有希望恢复健康并提⾼⽣活质量的患者4.不愿意接受加强监护治疗的患者(由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不适合收住ICU的情况1.⽬前⽆救治可能的急性或慢性疾病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如恶性肿瘤晚期及脑死亡患者以及不能从ICU的加强监护治疗中获益的患者等(特殊情况例外)。

2.各种传染病的传染期3.精神病病⼈疾病诊疗程序1、病⼈进⼊ICU后,经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应及时了解病史,包括⼊ICU前的诊治经过以及检查情况等资料并进⾏体检,提出诊断、治疗、监护⽅案。

有困难时及时请⽰上级医师。

2、经过以上程序,诊疗仍有困难时,由主治医师以上⼈员负责向科主任提出会诊。

科主任负责组织科内讨论或全院会诊,必要时可请外院会诊。

3、会诊后的治疗⽅案,由经管医师或值班医师组织实施,必要时可由科主任亲⾃组织实施。

ICU转入转出标准

ICU转入转出标准

ICU转入转出标准icu(重症监护病房)收治范围及转入转出标准第一部分icu收治病种范围icu的病人来源通常可以分成四个方面:(1)急性可逆性疾病。

对于这类病人,icu可以明确有效地降低死亡率,疗效肯定。

(2)高危病人。

这类病人以罹患潜在危险的基础疾病但又因其他原因须要展开创伤性化疗的病人为代表。

icu可以有效地防治和化疗并发症,增加医疗费用。

(3)慢性疾病的急性加重期病人。

icu可以帮助这类病人度过急性期,以期望病人回到原来慢性疾病状态。

对于这类病人,icu有较好的效果。

(4)急慢性疾病发生不可逆性转差,例如大出血但无法有效率止痛、恶性肿瘤病人的临终状态等等,icu无法给与这类病人有效率的协助,故他们不是icu的收治对象。

以下病种门急诊在通知icu科医生后可以直接收入icu科。

icu收治病种的范围主要有:一、心跳呼吸骤停复苏成功后二、各种类型休克三、急性呼吸衰竭四、慢性体温功能不全系列急性发作五、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li/ards)六、重症哮喘七、肺性脑病八、肺栓塞九、重症肺炎十、其它须要体温积极支持化疗情况十一、急性冠脉综合征(包括不稳定型心绞痛和急性心肌梗塞)十二、急性心功能不全或衰竭1十三、严重心律失常十四、高血压危象十五、高血压脑病十六、急性主动脉夹层十七、感染性心内膜炎十八、其它心血管系统情况十九、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衰二十、重症胰腺炎二十一、大出血二十二、轻微脑损伤、多发受伤并无门诊手术指征二十三、急性神经系统受损二十四、急性重症肌无力二十五、其它神经内科情况二十六、重症病毒感染、脓毒症二十七、云气性血管内心肌二十八、严重水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二十九、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低滤渣性昏迷、低血糖昏迷不醒三十、垂体危象三十一、甲状腺功能亢进危象三十二、甲状腺功能减退危象三十三、肾上腺危象三十四、急性重症肝炎三十五、急性中毒三十六、溺水三十七、中暑三十八、电击(不含雷电受伤)三十九、其他急性物理、化学、生物因素等致伤性因素所致的损伤四十、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四十一、原因不明的急性昏迷、晕厥、抽搐等四十二、普通外科疾病转入icu标准(一)腹部外伤2(二)急性化脓性腹膜炎(三)胃十一指肠术后(四)急性肠梗阻或肠改变术后(五)化脓性胆管炎术后(六)普外科其他需转入icu的病种1、门脉高压分流或转流等大手术后2、消化系统肿瘤根治术后;3、腹主动脉瘤介入和手术后;4、腹腔间隔综合征影响心功能或其它脏器功能;5、长肠综合征须要较长时间肠内/肠外营养支持。

ICU病人转入转出制度

ICU病人转入转出制度

ICU病人转入转出制度ICU病人的转入转出制度是基于患者的病情进行安排和调整的重要管理环节。

ICU即重症监护室,是专门用来接收和治疗病情危急、需要严密监护的患者。

ICU病人的转入转出制度不仅涉及到医疗技术的要求和医护人员的配备,更涉及到病人的权益和安全。

ICU病人的转入,主要是指从其他科室或其他医院转到ICU的患者。

转入ICU的患者通常是因为病情恶化、需要更加严密的监护和治疗措施,或者之前的治疗方案已无效。

转入ICU的患者需要经过严格的评估和多学科会诊,以确定是否满足ICU的收治标准,并确保有足够的资源储备和人员配备来满足患者的需求。

转入ICU的患者需要及时进行评估和监测,了解病情的变化和治疗效果,以及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ICU病人的转出,则是指从ICU转到其他科室或其他医院的患者。

ICU病人的转出通常是当患者病情稳定、需要更少的监护和治疗时进行的。

转出ICU的患者需要经过专业评估和多学科会诊,以确定是否满足转出的条件,并确保患者能够在其他科室或医院得到进一步的治疗和康复。

转出ICU的患者在离开ICU之前,需要与转入科室或医院的医护人员进行交接,以确保治疗方案的顺利进行。

首先,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转入转出标准,明确ICU病人的收治和转出条件。

这些标准应该包括病情的严重程度、需要监护和治疗的特殊技术和设备、医护人员的配备和培训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患者能够在ICU获得最佳的治疗和护理。

其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转入转出程序,包括评估和监测病情的方法和频率、多学科会诊和决策的过程、转出前的交接事项等。

这些程序应该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病种和病情进行调整和优化,以确保转入转出的流程顺畅和高效。

再次,需要确保医护人员的培训和素质,以提高他们对ICU病人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医护人员需要了解和掌握ICU病人的治疗原则和方法,熟悉各种监护设备和技术的使用,以及应对急症情况和并发症的处理方法。

最后,需要重视患者的权益和安全,加强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和协商。

ICU病房收转病人管理制度

ICU病房收转病人管理制度

ICU病房收转病人管理制度一、引言ICU病房是医院内重症监护病房的一部分,主要负责接收和治疗危重病人。

为了确保病人的安全和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制定ICU病房收转病人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ICU病房收转病人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二、收转病人的准备工作1. 病人信息收集:在收转病人之前,接收医生或护士需要准确收集病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联系方式、既往病史、过敏史等。

此外,还需要了解病人的主要症状、体征以及治疗情况。

2. 通知接收团队:接收医生或护士需要提前通知ICU病房的接收团队,确保有足够的人员和资源来处理新病人的到来。

3. 准备床位和设备:确保ICU病房有足够的床位和必要的医疗设备,如呼吸机、监护仪、输液泵等,以满足病人的需求。

三、收转病人的流程1. 病人接收登记:病人到达ICU病房后,接收医生或护士需要进行病人接收登记。

这包括核对病人的个人信息、病历号、住院号等,并将这些信息记录在病人的病历中。

2. 体格检查和评估:接收医生或护士需要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评估,包括测量体温、血压、心率、呼吸频率等,并记录下来。

此外,还需要评估病人的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状况。

3. 医嘱复核和执行:接收医生或护士需要仔细复核病人的医嘱,包括药物治疗、护理措施等,并确保按照医嘱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药物的剂量、给药途径、给药时间等。

4. 监测和记录:接收医生或护士需要密切监测病人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并及时记录下来。

这包括监测血氧饱和度、心电图、血气分析结果等,记录病人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

5. 护理措施和护理计划:根据病人的病情和治疗需要,接收医生或护士需要制定相应的护理措施和护理计划。

这包括定期更换体位、清洁口腔、预防感染等,以确保病人的舒适和安全。

6. 病情沟通和家属关怀:接收医生或护士需要与病人及其家属进行沟通,详细解释病情、治疗方案和预后等。

同时,还需要提供心理支持和关怀,帮助病人和家属缓解焦虑和压力。

重症监护病房管理制度、ICU病人收治和转出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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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监护病房管理制度、ICU病人收治和转出标准1重症监护病房管理制度、ICU病人收治和转出标准入收入ICU的患者,原则上需根据ICU的收治标准,经主管医师会诊同意后收入,节假日及夜班收治患者需及时向主管医师汇报。

从院内其他科室经会诊后转入的患者,应由原科室医护人员陪送入ICU,且做好交接班,ICU需预先做好抢救准备。

外院病人必须由ICU科主任会诊同意后收治入。

1、ICU收治范围各种危重的急性可逆性疾病,需进行生命支持者,如各种休克,循环衰竭和心搏,呼吸骤停,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呼吸功能不全和呼吸衰竭急性发作。

心肺复苏后需脑复苏的患者,溺水,电击伤复苏后患者,意外事故和严重创伤,各种类型中毒,多系统器官衰竭,昏迷及各种代谢性疾病危象,严重酸碱内环境失衡等。

重大手术后需要密切监护和复苏,如心血管手术后,需行呼吸循环支持者,高龄半有并发症患者术后监护等。

明确为脑死亡者,癌症晚期患者不应收ICU。

2、诊疗标准参考ICU收治标准参考三方面的内容的综合考虑,包括优先级别,诊断及客观标准。

(1)优先级别优先级别用于区分最需要收入ICU(一级),和收入ICU对预后不能提供帮助的人群(四级)。

一级病情危重,不稳定,需要除ICU之外其他地方不能提供的加强治疗及监护,这些治疗包括呼吸机支持,持续的血管活性药物输注等等,如术后或急性呼吸衰竭需要机械通气支持,休克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需要侵入性监测和/或血管活性药物支持,治疗积极程度无限制。

2)二级需要加强监测及立即进行干预,如慢性至病状态发展成急性内科或外科重症,积极治疗程度无限制。

3)三级病情危重不稳定但由于基础疾病本身或急性病的特点康复可能性不大,患者可能需要强化治疗以缓解急性病情加重,但治疗积极程度受限制,如患者本人或家属拒绝最终的气管插管或心肺复苏。

这类患者常包括合并感染,心包填塞或气道阻塞等转移性恶性肿瘤的患者。

4)四级5)通常不适合收住ICU,收治这类患者需根据个别情况并经ICU主任同意,包括如下两类:1,低危,ICU的加强治疗对患者没有太大的意义(疾病过轻,无需监护),如一般性的外周血管手术,血流动力学稳定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轻度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药物中毒等。

ICU收治及转出制度

ICU收治及转出制度

ICU病人收治及转出制度是指针对重症患者在医院内接受重症监护治疗的一套规定和流程。

以下是通常的ICU病人收治及转出制度:1. 收治程序:a. 患者评估:医生对患者进行详细评估,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以确定是否需要ICU治疗。

b. 就诊申请:医生向ICU提交患者的就诊申请,并提供相关的病历和医嘱。

c. 审核决策:ICU的医生会审核患者的申请,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和床位情况,决定是否接收患者。

d. 床位安排:如果患者被接收,ICU会为其安排合适的床位,并通知相关的护士和医务人员。

2. 转出程序:a. 患者评估:经过一段时间的ICU治疗后,医生会重新评估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进展。

b. 转出申请:如果患者的病情稳定并且不再需要ICU的严密监护,医生会向ICU提交转出申请。

c. 审核决策:ICU的医生会审核患者的转出申请,确定是否适合转出,并与相关科室进行沟通。

d. 转入其他科室:如果患者被批准转出,ICU会协助将患者转入适当的科室,并提供相关的医嘱和病历。

在整个收治及转出的过程中,ICU的医生和护理团队需要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并确保顺利地完成收治和转出手续。

同时,对于需要转入ICU的患者,医院也需要提供足够的床位和资源以支持他们的治疗和恢复。

XX医院ICU病人收治及转出制度范例一.其他科室与ICU总值班联系后,符合以下收治标准或经ICU同意后方可收治,收治标准:1.急性呼吸功能衰竭和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 。

2.失血、创伤、感染、急性心肌梗塞等因素引发的休克。

3.各种原因引发的急性肾功能衰竭。

4.各种原因(如多发创伤、严重感染等)引发的多器官功能衰竭综合征(MOFS) 。

5.具有慢性基础疾病及高危因素患者的围手术期治疗和护理。

6.其他危及生命的急性危重症,如急性肺动脉栓塞、重症急性胰腺炎等。

ICU病人转入转出制度

ICU病人转入转出制度

ICU病人转入转出制度一、政策ICU病区工作人员和各专科工作人员在病人转入转出ICU时必需遵循的管理制度。

二、目的对ICU病人的转入转出行为进行规范,增强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三、标准转入标准包括:凡是病情危重,需要抢救、周密监护和医治的病人都是适应证。

1、成人转入ICU标准1)突然出现呼吸困难并经证明存在氧合或通气功能障碍的病人。

2)持续血流动力学受损,需要在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下进行液体和药物苏醒的病人。

3)需要气管插管保护气道或/和机械通气以便于进一步诊治的病人。

4)意识不清,需要生命监测和增强医治的病人。

5)严峻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平衡失调的病人。

6)高龄、有冠心病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及代谢性疾病需要手术的病人围手术期。

7)术中大量出血或大手术术后需要有创监测、机械通气的病人。

8)脓毒血症、感染性休克需要有创监测、和脏器保护医治的病人。

9)严峻创伤、烧伤需要进行监测和脏器保护医治的病人。

10)心肺苏醒术后需要进一步高级生命支持的病人。

11)各类严峻中毒的病人。

12)有任何原因需要监护的病人。

病人出现以下参考评估指标之一,经原科室医师踊跃处置未能纠正者,应尽快转入ICU进行医治:体征:1)心率<40次/分或>150次/分2)收缩压<80mmHg,原为高血压者收缩压<90mmHg,或从原水平降低30%以上3)平均动脉血压<60mmHg、舒张压>120 mmHg4)呼吸>35次/分5)实验室指标:血清钠<110mmol/L或>170 mmol /L、血清钾<2 mmol /L或>7mmol/L、PaO2<50mmHg(<)、pH<或>、血糖>800mg/dLL)、血清钙>15mg/dLL)6)药物或其他化学物质血液浓度达中毒水平并致使神经系统或血流动力学方面的临床危险7)超声与CT成像:脑出血,同时伴严峻意识障碍或呼吸、血压不稳固者;内脏破裂(膀胱、肝病性食管曲张静脉、子宫)同时伴血流动力学不稳固;主动脉夹层动脉瘤8)ECG:心肌梗塞伴有心律失常、血流动力学不稳固或充血性心脏功能衰竭;心室纤颤或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完全性心脏传导阻滞伴有血流动力学不稳固2、成人转出标准:ICU医生必需天天评估ICU病人的状态,肯定病人是不是符合转出ICU标准,病人达到转出标准时应及时将病人转到相应专科。

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转出管理制度

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转出管理制度

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转出管理制度一、ICU转入程序:1. ICU转入的患者包括从急诊收入、其它临床专科转入和手术麻醉科转入。

1.除手术后麻醉复苏的患者外,急诊和其它临床专科的患者转入(收入)ICU前,一般需有ICU专科医师会诊,经确认符合收治ICU标准的,方可收入。

2.对轻症外伤、无经济能力以及不能从ICU到监护治疗中获益的终末期患者,首诊医师不应建议入ICU。

需急诊手术的重症患者,应先由手术科室收住入院,手术后视病情再转入ICU。

3.确定转入(收入)ICU救治的患者,急诊患者由ICU会诊医师向患者或其家属实施入住前告知并开具住院单,临床专科转入ICU的患者须经ICU医师会诊并实施转入前告知后,方可转入ICU。

4.患者转送ICU前,原就诊科室经管医师必须确认患者的循环相对稳定,并有必要的呼吸支持和监护设施。

转送前应先电话通知ICU,做好接收患者的准备。

转送途中由原就诊科室医师或(和)护士护送。

5.ICU医师和护士在接到患者转入的通知后,应在ICU入口缓冲区等候,接收患者后,应对患者病情进行快速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抢救和护理措施,然后护送到床位后继续抢救。

6.患者转入后,ICU医师和护士要认真做好与相关科室医护人员的交接工作。

二、ICU重症病人的管理:1. ICU患者的病历书写按医院“病历书写管理制度”执行。

急诊入住ICU 的患者由ICU医师具体负责管理并开具医嘱、书写病历。

急诊手术后转入ICU 的患者由急诊手术医师负责开具手术前医嘱、书写入院录和首次病程录,手术后由手术医师按规定时限书写手术记录、手术后病程录。

手术后48小时内,由主刀医师和ICU主治及以上医师共同对患者进行查房、分析病情、协商患者的进一步处理,由ICU医师记录,并由相关主刀医师审核签名。

2. 外伤和专业性很强的病人,经管的专科医师每天到ICU查房,与ICU 医师共同商讨处理意见,相互配合,处理好患者的专科问题。

其他临床专科转入ICU的患者,按医院有关转科管理制度执行。

重症医学科的收治与转出标准

重症医学科的收治与转出标准

重症医学科的收治与转出标准一、总体收住原则:(一)需严密的呼吸监测或支持治疗的病人。

1、吸入氧浓度大于50%的病人。

2、需要呼吸支持治疗,包括需要机械通气治疗或呼吸功能突然急性恶化需立刻进行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的病人。

3、需要面罩式持续正压通气或无创性通气治疗。

(二)需要循环支持的病人。

1、需要血管活性药物维持动脉血压和心输出量。

2、任何原因引起的循环血容量减少所导致的循环不稳定。

3、心肺复苏后患者。

(三)需要神经系统监测和支持的病人。

(四)需要肾脏支持治疗的病人,包括紧急肾脏替代疗法、血液透析、血液滤过或血液超滤。

(五)其它专业科室重症情况,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消化道大出血、严重感染、严重的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紊乱等。

具体疾病收治与转出标准如下:(一)心跳呼吸骤停收入指征:不明原因或急性因素导致心跳呼吸骤停,经心肺复苏抢救成功后,均应收入重症医学科持续进行监护与治疗(不包括病程晚期的心脏停搏及暂不能搬动者)。

转出指征:生命体征基本平稳,不再需要对呼吸、循环等各项参数进行严密监测,也不需要进行机械通气治疗。

(二)各种类型休克收入指征:1、有下列休克的基本临床表现收缩压低于90/60mmHg或较原收缩压降低30mmHg以上,并伴有下列二项:(1)意识障碍;(2)皮肤湿冷;(3)尿量减少,24h尿量<400ml或17ml/h;(4)代谢性酸中毒。

2、各类休克(低血容量性休克、心源性休克、感染性休克、过敏性休克等),经扩容及初步病因治疗后,生命体征扔不平稳者。

转出指征:休克纠正,继发性损伤基本控制。

(三)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LI/ARDS)收入指征:1、存在ALI/ARDS急性诱发因素。

2、呼吸困难或紫绀。

3、血气分析有下列任何一项异常者:PH值<7.30PaO2<60mmHgPaCO2>50mmHgSpO2<90%转出指征:呼吸困难、紫绀及血气分析均有明显改善,不再需要机械通气治疗。

重症监护室(ICU)管理制度

重症监护室(ICU)管理制度

重症监护室(ICU)管理制度一、病人的管理(1)ICU职责:维护重要脏器功能、生命体征稳定、纠正水电解平衡失调、营养支持、感染防治、各种检测、监护等。

(2)专科情况专科决策、专科处理,每天实行专科查房。

(3)临床科室与ICU之间须相互理解通力协作。

严重复合伤、跨科病人、跨科病人、重大治疗的更改、实施、病人进出ICU适应症的选择等问题,原则上由ICU与各科共同协商,ICU充分尊重专科处理意见。

当治疗方案出现分歧时,可通过院内会诊。

当对适应症及转出方向发生分歧无法解决时,由ICU主任决定,权力与责任同在。

(4)ICU须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加快周转,提高使用率。

(5)与医疗管理有关的各项制度,如对疑难病人的讨论,死亡讨论等,ICU与相关科室共同参与。

(6)ICU与临床科室实施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分配原则。

二、ICU收治原则及疾病范围ICU是收治危重病人的地方,凡生命体征不稳定或目前虽稳定但随时可能发生变化者可入ICU。

具体疾病:(1)各种严重休克;(2)严重心力衰竭;(3)严重心律失常;(5)急性肺损伤,ARDS;(6)严重呼吸衰竭;(7)严重急性肾功能不全;(8)严重肝功能不全;(9)MODS(MOF);(10)DIC;(11)严重代谢功能障碍;(12)昏迷;(13)严重休克;(14)各种严重中毒;(15)严重中暑;(16)严重创伤及多发伤;(17)挤压综合征;(18)脂肪栓塞综合征;(19)严重产科并发症;(20)心肺脑复苏术后;(21)重大手术、操作、全麻等术后(心脏手术后、肺切除术后、缩窄性心包炎术后、食道、纵膈、横膈等疾病术后、颅内肿瘤术后、颅内血管疾病开颅术后、腹部肿瘤根治术后、布加氏综合征术后、肝脏切除术后,肾除术后、膀胱全切回肠代膀胱术后、子宫全切盆腔清扫术后、高龄、高危患者术后、其他手术后出现生命体征不稳者等)。

下列情况原则不进行ICU(1)急性传染病。

(2)恶性肿瘤晚期临终状态。

(3)经济条件不许可者。

ICU病房收转病人管理制度

ICU病房收转病人管理制度

ICU病房收转病人管理制度一、引言ICU病房是医院内重症监护病房,负责收治和治疗危重病人。

为了保障病人的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制定ICU病房收转病人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ICU病房收转病人的管理流程、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收转病人管理流程1. 病人接收1.1 接收病人前,接收医生应准备好接收病人所需的设备和药品,并确保设备和药品的功能正常。

1.2 接收病人时,接收医生应核对病人身份信息,确认病人是否为转入ICU 病房的合适病人。

1.3 接收医生应与转出科室的医生进行交流,了解病人的病情、治疗方案和特殊需求。

1.4 接收医生应与病人及家属进行沟通,解释ICU病房的治疗原则、访问时间和家属陪护政策。

2. 病人评估2.1 接收病人后,接收医生应立即对病人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生命体征、病情、病史等。

2.2 接收医生应及时记录病人的评估结果,并与病人的转出科室医生进行沟通,确保准确传递病情信息。

3. 病人治疗3.1 根据病人的病情和治疗需求,接收医生应制定治疗计划,并与ICU病房的护理团队进行协调。

3.2 接收医生应确保病人的治疗方案得到有效执行,并及时调整治疗计划,以保证病人的安全和康复。

4. 病人监护4.1 ICU病房应配备先进的监护设备,并由专业的医护人员进行监护。

4.2 接收医生应定期对病人进行生命体征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4.3 接收医生应根据病人的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病人的稳定和安全。

5. 病人护理5.1 ICU病房的护理团队应根据病人的病情和需求,提供全面的护理服务,包括协助病人进行生活自理、皮肤护理、口腔护理等。

5.2 接收医生应与护理团队进行密切合作,确保病人得到优质的护理服务。

6. 病人转出6.1 当病人病情稳定或康复后,接收医生应与转出科室的医生进行沟通,确定病人是否可以转出ICU病房。

6.2 接收医生应向转出科室的医生提供详细的转诊报告,包括病情变化、治疗效果和建议等。

ICU重症监护病房收治范围及转入转出标准

ICU重症监护病房收治范围及转入转出标准

ICU(重症监护病房)收治范围及转入、转出标准一、ICU的病人来源,一般可分为四个方面:1、急性可逆性疾病:对于这类病人,ICU可以明确有效地降低死亡率,疗效肯定。

2、高危病人:这类病人以患有潜在危险的基础疾病但又因其他原因需要进行创伤性治疗的病人为代表。

ICU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治疗并发症,减少医疗费用。

3、慢性疾病的急性加重期病人:ICU可以帮助这类病人度过急性期,以期望病人回到原来慢性疾病状态。

对于这类病人,ICU有较好的效果。

4、急慢性疾病出现不可逆性恶化:如大出血但无法有效止血、恶性肿瘤病人的临终状态等等,ICU无法给予这类病人有效的帮助,故他们不是ICU的收治对象。

二、ICU收治病种的范围:1、心跳呼吸骤停复苏成功后;2、各种类型休克;3、急性呼吸衰竭;4、慢性呼吸功能不全急性发作;5、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LI/ARDS);6、重症哮喘;7、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心功能衰、严重心律失常、高血压危象等疾病合并呼吸功能不全需呼吸机辅助呼吸或需建立人工气道患者;8、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衰;9、重症胰腺炎;10、大出血;11、严重创伤、多发伤无急诊手术指征;12、急性神经系统损伤;13、急性重症肌无力;14、重症感染、脓毒症;15、弥散性血管内凝血;16、严重水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17、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18、急性物理、化学、生物因素等致伤性因素所致的损伤;19、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20、原因不明的急性昏迷、晕厥、抽搐等;21、其他急性因素或突发事件引起的生命体征不稳定患者。

三、住院系统转入ICU患者接诊流程:1、患者有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指征或需求。

2、ICU医生到该患者所在科室会诊了解病情并向家属告知病情及沟通,由患者或家属签署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知情同意书。

3、ICU医护人员提前做好接诊准备,保证医疗安全。

4、患者办理转科手续+由转出科室医生书写转出记录,转入后由ICU医生全权负责并开医嘱。

重症监护病房管理制度、ICU病人收治和转出标准

重症监护病房管理制度、ICU病人收治和转出标准

重症监护病房管理制度、ICU病人收治和转出标准入收入ICU的患者,原则上需根据ICU的收治标准,经主管医师会诊同意后收入,节假日及夜班收治患者需及时向主管医师汇报。

从院内其他科室经会诊后转入的患者,应由原科室医护人员陪送入ICU,且做好交接班,ICU需预先做好抢救准备。

外院病人必须由ICU科主任会诊同意后收治入。

1、ICU收治范围各种危重的急性可逆性疾病,需进行生命支持者,如各种休克,循环衰竭和心搏,呼吸骤停,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呼吸功能不全和呼吸衰竭急性发作。

心肺复苏后需脑复苏的患者,溺水,电击伤复苏后患者,意外事故和严重创伤,各种类型中毒,多系统器官衰竭,昏迷及各种代谢性疾病危象,严重酸碱内环境失衡等。

重大手术后需要密切监护和复苏,如心血管手术后,需行呼吸循环支持者,高龄半有并发症患者术后监护等。

明确为脑死亡者,癌症晚期患者不应收ICU。

2、诊疗标准参考ICU收治标准参考三方面的内容的综合考虑,包括优先级别,诊断及客观标准。

(1)优先级别优先级别用于区分最需要收入ICU(一级),和收入ICU对预后不能提供帮助的人群(四级)。

一级病情危重,不稳定,需要除ICU之外其他地方不能提供的加强治疗及监护,这些治疗包括呼吸机支持,持续的血管活性药物输注等等,如术后或急性呼吸衰竭需要机械通气支持,休克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需要侵入性监测和/或血管活性药物支持,治疗积极程度无限制。

2)二级需要加强监测及立即进行干预,如慢性至病状态发展成急性内科或外科重症,积极治疗程度无限制。

3)三级病情危重不稳定但由于基础疾病本身或急性病的特点康复可能性不大,患者可能需要强化治疗以缓解急性病情加重,但治疗积极程度受限制,如患者本人或家属拒绝最终的气管插管或心肺复苏。

这类患者常包括合并感染,心包填塞或气道阻塞等转移性恶性肿瘤的患者。

4)四级5)通常不适合收住ICU,收治这类患者需根据个别情况并经ICU主任同意,包括如下两类:1,低危,ICU的加强治疗对患者没有太大的意义(疾病过轻,无需监护),如一般性的外周血管手术,血流动力学稳定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轻度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药物中毒等。

icu转出标准

icu转出标准

icu转出标准ICU转出标准。

ICU(Intensive Care Unit)是指重症监护室,是医院内用于治疗危重病人的特殊病房。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病人可能需要从一个ICU转移到另一个ICU,或者从ICU转移到其他病房。

为了确保病人的安全和顺利转移,医院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ICU转出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ICU转出标准的内容和执行流程。

首先,ICU转出标准包括哪些内容呢?在转出病人之前,医院需要进行全面的评估,确保病人的病情稳定,生命体征正常。

此外,医院还需要评估转入ICU的目标病房是否具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能够满足病人的治疗需求。

另外,医院还需要制定转出病人的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确保转出过程有序进行。

其次,ICU转出标准的执行流程是怎样的呢?在确定病人可以转出ICU之后,医院会安排专业的医护人员进行转出准备工作。

这包括整理病人的病历资料、准备转运所需的医疗设备、通知目标病房的医护人员等。

在实际转出过程中,医院会安排专门的医护人员负责病人的转运工作,确保病人在转出过程中得到妥善的照顾。

最后,ICU转出标准的执行效果如何呢?通过严格执行ICU转出标准,可以有效降低病人在转出过程中发生意外的风险,保障病人的安全。

同时,规范的转出流程也可以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因此,医院需要严格执行ICU转出标准,确保每一位病人都能够顺利转出ICU,得到更好的治疗和护理。

综上所述,ICU转出标准是医院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通过制定严格的标准和执行流程,可以保障病人的安全和医院的正常运转。

希望各位医护人员能够严格执行ICU转出标准,为病人的康复和健康保驾护航。

感谢大家的阅读!(本文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标准请以医院规章制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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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监护病房管理制度、ICU病人收治和转出标准1
重症监护病房管理制度、ICU病人收治和转出标准
入收入ICU的患者,原则上需根据ICU的收治标准,经主管医师会诊同意后收入,节假日及夜班收治患者需及时向主管医师汇报。

从院内其他科室经会诊后转入的患者,应由原科室医护人员陪送入ICU,且做好交接班,ICU需预先做好抢救准备。

外院病人必须由ICU科主任会诊同意后收治入。

1、ICU收治范围
各种危重的急性可逆性疾病,需进行生命支持者,如各种休克,循环衰竭和心搏,呼吸骤停,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呼吸功能不全和呼吸衰竭急性发作。

心肺复苏后需脑复苏的患者,溺水,电击伤复苏后患者,意外事故和严重创伤,各种类型中毒,多系统器官衰竭,昏迷及各种代谢性疾病危象,严重酸碱内环境失衡等。

重大手术后需要密切监护和复苏,如心血管手术后,需行呼吸循环支持者,高龄半有并发症患者术后监护等。

明确为脑死亡者,癌症晚期患者不应收ICU。

2、诊疗标准参考
ICU收治标准参考三方面的内容的综合考虑,包括优先级别,诊断及客观标准。

(1)优先级别
优先级别用于区分最需要收入ICU(一级),和收入ICU对预后不能提供帮助的人群(四级)。

一级
病情危重,不稳定,需要除ICU之外其他地方不能提供的加强治疗及监护,这些治疗包括呼吸机支持,持续的血管活性药物输注等等,如术后或急性呼吸衰竭需要机械通气支持,休克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需要侵入性监测和/或血管活性药物支持,治疗积极程度无限制。

2)二级
需要加强监测及立即进行干预,如慢性至病状态发展成急性内科或外科重症,积极治疗程度无限制。

3)三级
病情危重不稳定但由于基础疾病本身或急性病的特点康复可能性不大,患者可能需要强化治疗以缓解急性病情加重,但治疗积极程度受限制,如患者本人或家属拒绝最终的气管插管或心肺复苏。

这类患者常包括合并感染,心包填塞或气道阻塞等转移性恶性肿瘤的患者。

4)四级
5)通常不适合收住ICU,收治这类患者需根据个别情况并经ICU主任同意,包括
如下两类:
1,低危,ICU的加强治疗对患者没有太大的意义(疾病过轻,无需监护),
如一般性的外周血管手术,血流动力学稳定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轻度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药物中毒等。

2,不可逆性疾病终末期,死亡不可避免(病情过重,加强治疗无意义),如
严重的不可逆性脑损坏,不可逆的多器官功能衰竭,转移性肿瘤对化疗,放疗无效(除非患者接受特别的方法治疗)等,病人拒绝加强治疗和监护,脑死亡的非器官供给者,持续植物状态,永久无意识状态等。

(2)诊断
1)心脏系统
——急性心肌梗死并发症——心源性休克
——需要密切监测和干预的复杂心律失常
——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并呼吸衰竭和/或需要血流动力学支持——高血压急症
——不稳定性心绞痛,特别是伴有节律异常,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持续胸痛——心脏停搏——心包填塞/缩窄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主动脉夹层动脉瘤——心脏完全传导阻滞2)呼吸系统
——急性呼吸衰竭需要呼吸机支持——肺栓塞并血流动力学不稳定
——过度性监护病区患者出现呼吸恶化
——需要加强呼吸道管理,而在普通病区以及过渡性监护室不能实施——大咯血
——呼吸衰竭行紧急插管3)神经系统疾病
——记性脑卒中并神志改变
——昏迷:代谢性,毒性或非中毒性——颅内出血并有闹疝危险——急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膜炎伴神志改变或呼吸受累
——中枢神经系统或神经肌肉疾病致肺及其他功能恶化——癫痫
——脑死亡或可能发生脑死亡的患者提供器官——脑血管痉挛
——严重的头外伤患者——药物过量,中毒——血流动力学不稳定
——神志改变明显,呼吸道保护能力丧失——癫痫发作4)胃肠道疾病
——危及生命的消化道出血,包括低血压,心绞痛,持续出血或合并有其他基础重症疾病——爆发性肝衰竭——重症胰腺炎
——消化道穿孔及/或纵隔感染5)内分泌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并发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神志改变,呼吸不足或严重的酸中
——甲状腺危象或黏液性水肿性昏迷伴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高渗性昏迷和/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
——其他的内分泌疾病如肾上腺危象伴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严重的高钙血症并神志改变,需要血流动力学监测——低钠或高钠血症伴随癫痫发作,神志改变
——低镁或高镁血症血流动力学受累或心脏节律异常——低钾或高钾血症伴心脏节律异常或肌肉无力——地磷血症伴肌肉无力
6)外科
——术后需要血流动力学监测或呼吸机支持或者强化护理
7)其他
——感染性休克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
——血流动力学不监测
——治疗需要ICU水平的护理
——环境损伤(光,溺水,低温/高温)
——新疗法/试验性治疗有较高风险
(3)客观指标
1)生命体症
——脉搏〈40次/分或〉150次/分
——收缩压〈80mmHg或比患者平时低20mmHg ——平均动脉压〈60mmHg ——舒张压〉120mmHg ——呼吸频率〉35次/分
2)实验室检查
——血清钠〈110mEq/L或大于170mEq/L ——血清钾〈2mEq/L或〉7mEq/L ——PaO2〈50 mmHg ——pH〈7.1或>7.7 ——血糖〉40 mmol/L ——血钙〉3.75 mmol/L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意识障碍,药物或毒物达中毒水平
3)影象学
——脑出血,挫伤或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志改变或定位体症
——内脏。

膀胱,肝脏,子宫破裂,食管血管曲张破裂,血流动力学不稳定
——主动脉夹层瘤
4)心电图
——心肌梗死合并复杂的心率失常,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充血性心力衰竭——持续性的室性心动过速或室颤
——完全性传导阻滞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5)体检(新发现)
——意识丧失或瞳孔不等大——烧伤面积〉10%
——无尿
——气道阻塞
——昏迷
——癫痫持续发作
——紫绀
——心包填塞
3、患者转出
患者转出ICU原则上由主管医师决定,转出时必须向病房医师仔细介绍当前诊断,电解质,血常规及血气分析情况,目前治疗原则和用药情况,现有液体的成分和浓度,有无特殊用药及剂量,浓度,有无并发症,需特别注意观察和处理的问题,进一步治疗和护理的问题的等,并将上述内容写入转科记录
中。

患者的转出应由ICU主管医生及科主任决定,少数患者可直接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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