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招标投标发展趋势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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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招标投标发展趋势与建议
自《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招标投标领域经历了从“要招标”到“招好标”的发展历程,各招标投标主体不断探索实践,在招标理念、新技术应用、招标组织实施、招标具体操作方面都有新的进展。
本文探讨了近期国家招标投标政策制度建设情况和国有企业招标工作的发展趋势,结合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实践,为国有企业招标投标工作提供相应建议。
一、招标投标发展趋势
1、招标投标制度建设方面
国家在招标投标领域要求打破区域、行业藩篱,建立国家层面的统一大市场,招标制度更加务实、有效。
(1)更加强调全面系统合规。
近期国家在招标投标领域立法方面特别注重立法规范性和体系性。
在法律规定基础上通过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窗口指导”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制度要求和操作要点,以便更好地落实法律目的。
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政府和国有企业在制定采购相关制度文件时要审查是否存在限制竞争的情况,以《反垄断法》为基础,补充极具指导意义的各类细则,法律法规逻辑更加系统清晰、指导更加明确详细,有力地支持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2)更加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采购制度,完善内控和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集团总部管控力,大力推进采购电子化、集约化、阳光化,推进采购向供应链管理转型发展。
国资监管进入全面风险管理阶段,要求国有企业建立常
态化监管机制,以更加先进的技术、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格的追责,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
(3)进一步夯实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责任和行政监管责任。
2022年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部门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以下简称1117号文),共提出5方面20条具体重点举措,为解决当前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许多制度性创新。
1117号文突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监管,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监管,严禁歧视性条款;加强对评标过程、评标专家、评标结果的监管,全面提高招标质量;完善对合同履约的监管,特别突出了公开的重要性;强调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不诚信行为进行长效控制。
(4)从“要招标”到“招好标”的转变。
《招标投标法》颁布以来主要解决的是“应招必招”问题,时至今日招标投标领域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如何“招好标”,即通过招标采购到性价比最优的产品,从而促进社会资源向优势企业聚集,促进社会进步。
《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中明确本次修法要落实招标人自主权,强调招标人对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的主体责任,提高招标投标质量;解决低质低价中标问题,严格限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在评标环节引入异常低价投标处理程序,有效管控合同履行风险。
(5)招标代理机构向综合性采购服务咨询转型。
招标代理机构目前已取消了相关资质要求,意味着之前行业准入已经消失,如何从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让招标人愿意花钱请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是招标代理机构需要研究的课题。
应通过代理机构在采购领域积累的经验和数据,实现从项目预算管理到采购策略规划,从招标方案制定到招标流程实施的全流程增值服务。
以管家式、定制化服务体现招标代理机构的专业性和招标细分领域的突出优势。
2、招标新技术应用方面
各种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有效地提高了招标投标的效率和准确性,特别是AI、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了招标投标领域的变革。
(1)全流程电子化招标。
推进从项目审批到招标后合同签订再到电子化监督全流程贯通,实现流程操作、风险控制、结果执行、监督检查全面线上管理。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不断更新,实现与项目管理和在线监管系统的有效接驳,将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以电子化流程的方式固定在平台中,使招标更加合规和高效。
(2)智能化评审。
推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办法的模块化、结构化、数字化改造,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图文识别、文本处理技术等,实现文件制作环境自动识别,响应文件客观项自动评分,关键信息和参数按设定逻辑自动赋分,辅助评审专家提高效率。
通过音视频同步等技术辅助识别和预警专家打分异常行为,提升评标过程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3)区块链技术的应用。
区块链技术是通过点对点传输、分布
式记账存储、加密算法与共识机制等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构建去中心化、数据真实与不可篡改的信任机制。
招标投标形成的海量数据,通过区块链技术加密后能够形成不可更改的招标档案。
如中国石化开展的招标投标电子档案国家试点项目,已于2022年7月21日通过国家档案局专家组现场验收。
3、招标组织实施方面
为降低各招标投标主体成本,提高招标质量,近年来出现的远程异地评标,通过“互联网+招标”的形式大幅降低各主体费和时间成本。
通过专家资源交流,丰富专家数量和专业,提高评标质量。
(1)远程异地和分散式评标。
为最大程度降低招标投标各主体成本,不见面、分散式的招标投标应运而生,极大提高了效率。
通过推广分散式远程评标,解决大集团招标地域分散、招标资源和评审专家分布不均带来的问题,提高评标效率。
分散式招标降本减费优势突出,招标人降低了招标文件发售、评标专家差旅费等成本;投标人降低了投标的各项时间和费用成本,减少了制作纸质标书等成本;评标专家可以就近参与评标,提高了专家出席的意愿和评标效率。
(2)跨公司跨行业专家资源共享。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推动优质评标专家等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
一方面打破原有招标评审的小圈子,改善评标专业户现象;另一方面促进不同公司和行业之间采购专家的交流,促进招标采购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4、招标具体操作方面
招标采购已经成为央企采购的主要形式,各招标机构面临着较大的工作压力,要求我们不断提高招标效率,同时通过招标具体操作方式的革新,实现招标质效提升。
(1)招标方式革新。
“招得好”的标准就是易用节约,探索全生命周期评标就是通过对物资能效情况、检修维护费用、可靠性等指标的考核评分,优化招标采购在物资全生命周期范围内成本考量的精确性。
克服招标周期长的问题,通过集中资格预审和二阶段招标,将规模大、市场价格变化快的招标项目分两步完成,最大限度紧跟市场价格波动,向效率要效益。
(2)贯彻绿色招标理念。
一方面通过远程异地评标降低招标流程本身产生的碳排放;另一方面通过实行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价等方式优先采购环境友好、碳排放较低的产品,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
(3)全面实行招标后评价。
目前招标更多关注过程合规性,对于招标方案合理性、主体履职能力情况、招标结果执行偏离度等指标需要定量分析,发现问题并针对性地进行改进。
1117号文鼓励招标人建立招标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和招标采购专业化队伍,加大对招标项目管理人员的问责问效力度,将招标投标活动合法合规性、交易结果和履约绩效与履职评定、奖励惩处挂钩。
2023年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将企业工程质量情况纳入招标评审,加强标后合同履约监管。
招标后评价相当于错题本,是一个很好的总结提升的方式。
二、提高招标工作质效的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和流程监管
(1)落实全面合规理念。
国有企业在招标管理制度建设上应更加体系化,对合规的要求不仅要关注《招标投标法》及配套的各部门规章,还要放眼整个法律体系,加强对《民法典》《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经济和竞争领域基础法律的研究,以系统、全面的思维理解并贯彻各项合规要求。
要探索建立适合本公司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以合规促竞争,以合规促发展的目标。
(2)推进招标全流程监管。
对招标范围、招标委托、招标执行、招标时效等方面开展深度分析、实时监控、及时预警,将合规要求固化到系统中刚性执行。
同时要根据业务实际运行情况,持续优化风险判别场景和取数逻辑,提高全过程异常提示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2、加快以新技术为载体的电子招标平台建设
(1)电子招标平台应当在稳妥推进的基础上加大新技术的整合和使用力度,通过新技术提高招标效率,增强易用性。
在未来应当建设更有包容性的新的招标投标综合服务生态。
通过多平台的有机对接,实现大数据寻源分析、采购方案咨询、招标投标组织、数字化监管、采购效果分析等全流程智能化采购生态。
(2)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应进行模块化设计,预留技术发展的余地,为后期新技术的嫁接和应用做好筹划。
对新近实现技术突破的AIGC技术,要研究和对接其在招标投标领域实现的可能路径。
3、提高招标人员业务水平
(1)加强招标从业人员基本功训练。
招标人员要熟知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和招标平台基本操作,这是招标人员的基本素质,也是上岗的基本要求。
(2)丰富招标从业人员法律知识。
招标人员特别是招标管理人员要有理解国家在民事经济领域法律法规的能力,在招标过程中能准确识别风险,在遇到招标异常时能够全面分析和援引相关法律。
(3)拓展招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知识。
招标人员要有一定的物资管理经验,对所招标物资的技术特点有基本地了解。
这就要求招标人员培训要更加全面系统,既关注招标基础能力的培养,又重视相关知识的拓展,通过岗位练兵、轮岗等方式助力招标人员全面发展。
4、稳步推进新招标方式应用
(1)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推进新招标方式应用。
对于全生命周期评标法,要再进一步细化评标办法,更有针对性地设计能耗、检维修等指标。
同时与集团内部已有的工程运行数据相结合,验证投标产品的全生命周期成本。
(2)探索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价。
目前有两种优化路径。
从评价投标物资角度看,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价目前还存在较大困难,主要在于产品的碳足迹核查相对困难,目前可以与相关碳减排咨询机构合作,选定试点物资品种,探索优化碳足迹认定标准;从评价投标人的角度看,可以国家权威机构核算的可交易碳排放份额作为评价投标人的一项绿色指标,在招标中加以体现。
(3)大力推进招标后评价工作。
对招标的管控要从“重过程、轻结果”转变为过程结果并重,更加重视招标实效和招标结果执行情况,按照聚焦管控重点、分层分类设计评价体系,动态量化更新指标,持续优化制度流程,逐步实现自动评价等原则构建符合本公司实际的招标后评价体系,通过不断总结提升,提高招标成功率和招标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