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统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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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确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第十一合同段的计划统计工作的工作程序和职责,及时下达施工计划和完成工程量的及时统计上报,充分发挥计划科统计工作在施工生产中的指导、监督、增效作用,及时准确地计算已完成工程量和施工产值完成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施工计划管理
1、施工计划编制的原则与依据
(1) 合同施工工期,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指令,上级下达的指
标、指导性计划。
(2)根据当地水文地质和工程特点及天气特性。
(3)坚持合理的施工顺序。
(4)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均衡性。
2、施工计划的内容
按规定的计划表格编制,并同各工程项目章节相一致,各类实物工程量要如实填写,主要内容:
(1)本期施工计划的编制和安排原则。
(2)本期计划完成的全部产值、建安产值、实物工程量。
(3)主要工程形象进度。
(4)完成计划的措施及注意事项。
(5)对有关数据的说明。
(6)项目主管、技术负责人、计划编制人的签章。
3、计划报表时间
项目部每月25 日前下达下月施工计划;季末20 日前上报下季度施工计划;年末前15 天上报下年度施工计划;按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规定时间,及时上报有关报表。
4、施工计划工作的要求和实施
(1) 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与灵便性,计划一经批准就必须认真贯彻执
行。
(2) 计划的预见性和现实性相结合,使所定的计划尽可能充分地考
虑到计划内各种因素,做到心中有数。
(3)从全局出发、实事求是、保证重点、统筹协调、讲究实效。
(4) 项目部所属单位要严格执行施工计划,确保每月施工任务按期
完成,按期完成者赋予计划产值1%的奖励,超额完成者除赋予
1%的奖励外,另按超额部份产值的2%赋予奖励,未完成者给
予2%的罚款,未完成工程量转入下月。
(5) 所属各单位如浮现影响施工,使正常施工无法进行的事件,应
及时上报,以便对施工计划进行及时调整。
二、统计工作管理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准确、及时、全面地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和预测,开展统计咨询,为各级领导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
1、项目部所属各单位统计人员,必须按统计规则和要求,每月做三次旬
报,分别于5 日、15 日、25 日前将本单位完成产值报计划部,以便于上报监理及有关单位,并赋予验工计价,安排下月施工计划。2、统计资料的内容要做到完整、详细、具体、真实、准确、无漏项、无
重复。
3、统计报表的格式要统一按项目部要求填写,签证完整,手续完备,并
建立台帐。
4 、监理工程师如有其它要求或者上报时间发生变化另行调整。
三、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涉及面广、内容繁多、过程复杂、法律程序严格,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的原则,注重索赔的合法性、准确性、实效性。
1、工程索赔的内容包括两部份:即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为了全面履
行工程承包合同,项目部、队业务人员应认真学习施工规范,研究
合同条款,并要建立工程施工日志,作好日常的资料采集以作为索
赔的依据。
2、索赔的原则:所有索赔应证据确凿,理由充分,符合合同条款的
规定。
3、索赔程序
(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索赔意向书。
(2)索赔事件延续过程中,应认真作好同期记录,及时提供索赔事件
的阶段性详细报告,并说明索赔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
(3)索赔事件结束后,应提交最终的索赔详细报告。
(4)导致工程索赔的原因普通有:
异常的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索赔。
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引起的索赔。
延期出图纸引起的索赔。
由于外部环境方面(征地、拆迁、施工用地的出路权及使用权)
引起的索赔
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
业主迟付款的索赔。
其它原因导致的索赔。
索赔工作要时常分析积累资料,钻研合同条款,从中寻觅索赔的机会,并总结出令人信服的事实和政策依据,提高索赔的成功率。
四、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是验收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计算工程价值、结算工程价款的一项内容,是考核单位经济效益和财务核算的依据。
1、验工计价的内容
已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并有施技部门签认的工程量清单;由监理工程师或者业主签认的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数量予以验工。
现场施工中的工程索赔款,并由业主审批后按索赔金额的70%核给各施工单位。
不可预见,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所增加的费用。
2、验工计价于每月25 日,由主管领导会同计划、技术、保障、财务部门共同验收,由段队汇总后上报项目部,25 日至28 日为上报时间,28 日至次月5 日为验工计价批复时间。工程验收单、验工计价表、结算表必须由主管技术、质检人员签字,计划、保障、财务等部门审核,项目部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拨款,若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一律不予结算,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单位自己负责。
五、成本核算
为加强成本管理、控制成本支出,有效地改变投标标价低,相关成本高的局面,加强成本核算,挖潜降造,合理分配,提高经济效益。
1、核算单位按分项工程核算单价进行承包,一次性包死、自负盈亏,核算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其他直接费、施工管理费等全部费用。
2、人工费:人工费工资标准按20 元/工日(含岗位、技能工资,各类津贴、补贴)。
3、材料费:材料单价为项目部保障科调查的材料采购地的市场价格为准,项目部统一制定了供应材料综合单价表(运杂费等已含在内)。主要材料钢筋、水泥等由项目部保障科统一供应,材料数量以预算定额为依据,其中钢材以施工图纸计算用量加损耗减去降耗指标计算,水泥用量按定额配合比用量加损耗减去降耗指标计算,节约的材料归施工单位自己,超耗的部份按超耗量以市场价的115%从预算总费用中扣回。周转性材料按处内部租赁办法执行,双方签订合同,凭签证资料按月结算。机械台班按处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和租赁办法执行。
4、地材单价由项目部保障科根据市场调查价,分别以不同的运距确定后下发给各单位,砂、石料用量以定额配合比用加损耗减降耗指标计算,地材的采购由项目部指定地点,段、队自行采购。
5 、机械费:机械台班一律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台班单价,台班单价中
的折旧费、大修费已包含在各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由项目部从段、队中扣除后代为上交,施工机械每台班工作时间按8 小时计算。
6、其它直接费:冬、雨、夜施工增加费,行车干扰费,施工辅助费都已摊入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中。
7 、施工管理费: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办公费、书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