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
河北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12
1500
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3
200
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3
100
不按规定会车的
1
200
不按规定倒车的
100
河北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12
1000
暂扣6个月
扣证,检验、测试血液酒精含量,无其它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200
扣证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1
50
扣车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
1
50
扣车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
6
300
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公路客运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50%以下(不含)
12
500
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公路客运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100%以下(不含)
12
1000
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5000
拘留15日、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吊销
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约束至酒醒、扣证,检验、测试血液酒精含量,无其它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吊销
吊销,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违法行为
记分分值
罚款金额(元)
其它行政处罚
其它措施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一类机动车
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运政部分
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运政部分1、客运第一项至第二十项…………………………………………………………………2……12…2、货运第二十一项至三十三项……………………………………………………………12……19…3、搬运、装卸第三十四项……………………………………………………………19……19…4、危险品运输第三十五项至第四十五项……………………………………………………19……25…5、机动车维修第四十六项至第五十二项……………………………………………………25……29…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第五十三项第五十四项……………………………………………29……30…7、驾驶普货、危货从业资格证条件第五十五项第五十六项……………………………30……31…8、出租汽车的管理第五十七项至第五十九项………………………………………………32……32…9、运输服务托运及源头管理超限运输第六十项至第七十三项…………………………33……38…10、监控平台联网联控系统的管理第七十四项至第八十三项……………………………38……41…11、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管理第八十四项至第九十二项………………………41……45…1: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八十四条第三项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未取得客、货运从业资格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客运经营车辆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经营车辆的;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经营车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9号令第四十八条法律责任: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八十五条第一项、第三项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客运站许可证件从事客运站经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八十五条第二项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八十六条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7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一款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8: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八十八条第二款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九十条第三项法律责任: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九十条第四项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12: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三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13: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四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九十条第六项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九十二条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客运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九十三条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允许无经营许可证件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允许超载车辆出站的;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客运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九十五条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八十九条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含国际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及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依据: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2年河北省人大会修正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客运包车未装置营运标志牌依据: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2年河北省人大会修正第五十二条第四项依据: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2年河北省人大会制定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1号令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1号令第六十三条第二项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未取得货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站经营的或者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货运站经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1号令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货运站经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1号令第六十三条第二项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1号令第六十四条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二款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强行招揽货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1号令第六十七条第一项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强行招揽货物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28: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1号令第六十七条第二项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29: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1号令第六十八条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30: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1号令第六十九条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1号令第七十二条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1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由务;由同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服从调度分配的依据: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项法律责任:道路运输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重点物资等紧急运输任务;由同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服从调度分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搬运装卸经营者不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和区域实施搬运装卸依据: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2年河北省人大会制定第五十二条第六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2013 年第 2 令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 万元的;处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法律责任:由相关许可证的颁发机关处 10 万元以上20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擅自从事从事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2013 年第 2 令第五十九条第四项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 万元的;处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406号第六十七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13年第2号令第六十条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39: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专用车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13年第2号令第六十二条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专用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13年第2号令第六十三条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六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13年2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二项法律责任: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二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 2013年第 2 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三项法律责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 5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13年第2号令第六十七条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2013年第2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项法律责任: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装置特种运输标志灯、标志牌依据: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2年河北省人大会制定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第四十九条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相关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第五十条第一款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转让、出租的有关证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七十三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第五十一条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第五十二条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第五十二条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12年第8号第九十四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1号令第七十一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7.02•【字号】冀安监管政法[2011]82号•【施行日期】2011.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冀安监管政法〔2011〕82号)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正确适用,提高执法水平,省局制订了《河北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1号令),遵循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合理考量相关因素,使行政处罚做到合法、适当。
二、在行政处罚中,适用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章中设定的行政处罚时,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执行;适用我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设定的行政处罚时,按照本标准执行。
三、《河北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河北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冀安监管办〔2010〕10号)同日废止。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日河北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一、河北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1、违法行为描述:生产经营单位在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中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未坚守岗位、擅离职守的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大全[修改版]
第一篇: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大全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txt世上有三种人:一是良心被狗吃了的人,二是良心没被狗吃的人,三是良心连狗都不吃的人。
︶﹋丶爱情是个梦,而我却睡过了头﹌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交政法发[2010]2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权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公开行使,确保交通运输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现状,现就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意义行政处罚自由载量权,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综合考虑违法情节、违法手段、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对拟适用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进行综合裁量的权限。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国务院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
2004年,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
2008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强调指出:“要抓紧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进行梳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行政自由裁量权予以公布执行”。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是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能否正确、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直接影响到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关系到交通运输部门的形象,也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
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责令改正,处 1 万元的罚款
严重
责令改正,处 2 万元的罚款
轻微
责令改正,处 5000 元罚款
一般 12 擅自在公路上增设、改 造平面交叉道口的 《公路安全保护 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责令改正,处 1 万元的罚款
责令改正,处 2 万元的罚款
严重
责令改正,处 4 万元的罚款
责令改正,处 3 万元的罚款
对桥梁造 成损坏 的,除依 法接受处 罚外还要 承担修复 的赔偿责 任
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 3 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 梁安全的施工作业
《公路安全保护 条例》 第五十九条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 的罚款
一般
责令改正,处 4 万元的罚款
较重
责令改正,处 6 万元的罚款
严重
轻微
初次违法被查处的
一般 14 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 辆通行证的 《公路安全保护 条例》 第六十五条 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超限 运输车辆通行证,处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 2 次的
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处 2000 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 4 次(含)以上的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 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 5 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 管道、悬挂物品,可能 危及公路安全的 《公路安全保护 条例》 第六十条第 (一)项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可以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路的附属设施或者利用省道中普通公路的 附属设施的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国道中普通公
责令改正,处 3 万元的罚款
责令改正,处 4 万元的罚款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路政、治超部分)
一般
较重
严重
1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轻重等级 轻微 一般 较重 严重 轻微 具体表现
执行标准
备注
利用小桥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 责令改正,处3万元的罚款 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的 利用中桥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 责令改正,处4万元的罚款 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的 利用大桥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 责令改正,处6万元的罚款 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的 利用特大桥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 责令改正,处8万元的罚款 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的 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 责令改正,处3万元的罚款 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的 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 责令改正,处4万元的罚款 路隧道、涵洞搭建设施的 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 责令改正,处6万元的罚款 路隧道、涵洞铺设高压电线的 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 路隧道、涵洞铺设输送易燃、易爆 责令改正,处8万元的罚款 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 道的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农村 公路的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农村公路 责令改正,处2000元的罚款 的附属设施的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省道 中普通公路的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农 责令改正,处5000元的罚款 经被告知后 主动拆除并 村公路的附属设施的 未造成安全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国道 责任事故的 中普通公路的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农 责令改正,处1万元的罚款 不予处罚 村公路的附属设施的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高速 公路的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农村公路 责令改正,处2万元的罚款 的附属设施的 对桥梁造成 损坏的,除 依法接受处 罚外还要承 担修复的赔 偿责任
3
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 《公路安全保护条 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 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 例》第五十九条 的施工作业 下的罚款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项目标准及权力依据清单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项目标准及权力依据清单随着交通运输行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各类交通违法现象也时有发生,这就需要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以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
因此,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项目标准及权力依据清单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项目标准及权力依据清单的概述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项目标准及权力依据清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一份文件。
该文件主要用于规范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明确其权力与职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项目标准及权力依据清单的作用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项目标准及权力依据清单的作用非常明显,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清单明确了交通管理部门的权力和职责,明确了处罚项目的标准,减少了处罚标准的随意性,从而使处罚更加公正合理。
2.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清单规定了当事人的权益,包括听证权、申辩权、申诉权等,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提高行政效率。
清单明确了各项标准,使处罚的过程更加简单高效,提高了行政效率,增强了行政处罚的威慑力。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项目标准及权力依据清单的主要内容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项目标准及权力依据清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处罚标准。
清单中列举了各种违法行为及其相应的处罚标准,具体包括罚款、扣分等内容,使处罚标准更加明确。
2.听证程序及制度。
清单规定了听证程序和程序,明确当事人的听证权,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申辩程序及制度。
清单规定了申辩程序和制度,明确当事人的申辩权,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申诉程序及制度。
清单规定了申诉程序和制度,明确当事人的申诉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项目标准及权力依据清单的实施为了实现清单的目标,交通管理部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实施:1.组织培训。
交通管理部门要对清单的内容进行培训,使处罚标准更加明确,减少随意性。
交通运输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交通运输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交通运输服务合同关键信息项合同编号签署日期合同双方甲方(全名、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全名、地址、联系电话)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合同有效期责任分工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变更和终止条件1.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合同双方3.1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具体服务内容,如货物运输、人员运输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其他相关服务)。
5. 服务标准5.1 服务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业标准、合同标准等)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安全、及时及高效。
5.2 自由裁量权的执行标准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依据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行使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应公平、公正,并以保障甲方合法权益为前提。
6. 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等)7. 付款方式7.1 付款计划付款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2 付款条件付款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3 付款账户信息付款账户信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始日期)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束日期)。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6.09.18
•【字号】
•【施行日期】2016.09.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
正文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我厅组织修订和完善了2014年制定的《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2016年9月25日之前反馈省交通运输厅政法处。
联系人:杨金钟
电话:*************
传真:0311—83035719
邮箱:jtyst2014
2016年9月18日。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修正)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1.30•【字号】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施行日期】2023.11.30•【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2017年7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23年11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北省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等九部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汽车客运、货运经营等活动。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等活动。
第三条道路运输业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科学发展、节能环保、安全便捷的原则,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进交通物流业发展,促进道路运输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同发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领导,将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协调发展,落实用地和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保障道路运输管理、应急处置等经费。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公安、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道路运输相关工作。
第六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并依照批准的经营许可事项从事经营活动。
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一、道路运政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备注
1
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客运包车违法从事班车运输经营,第一次查处,违法情节轻微、及时纠正的
责令停止经营;减轻处罚(罚款1万元)
一般
客运包车违法从事班车运输经营第二次查处;或其他车辆擅自从事班车经营第一次查处,配合执法,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罚款
较重
长期违法被查出三次以上拒不改正的;或以暴力等手段妨碍执法,情节恶劣的
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5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重
长期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造成危害后果的
轻微
第一次查处,违法情节轻微、及时纠正的
责令停止经营;减轻处罚(罚款1万元)
一般
第二次查处,配合执法,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罚款
较重
长期违法被查处三次以上拒不改正的;或以暴力等手段妨碍执法,情节恶劣的
较重
长期违法被查处三次以上拒不改正的;或以暴力等手段妨碍执法,情节恶劣的
常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客 一一一 500 元
运
一一一 1000 元 一一一 2000 元
一一一 200 元 货 一一一 500 元 运 一一一 1000 元
一一一 2000 元
100 元
辆营运证
九条
4
道路运输证不按规 定接受年审(省内)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五十九条第 (四)项
100 元至 300 元/车
300 元
500 元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违法行为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 32 道路运输站(场)经
营
违法所得不足 1 万罚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第六十六 万以上 5 万以下;违法所得
条
超过 1 万罚款违法所得 2
倍以上 10 倍以下
第一次 2 万元 第二次 5 万元
道路运输站(场)经
33
300
元至
500
元
31
未按规定悬挂危险 货物运输标志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九条 (十三)项
300
元至
500
元
非经营性 2 万元
经营性
5 万元
第一次 第二次
2 万元 5 万元
第三次
10 万元
尚未造成危 害
2 万元
造成较小的 危害
5 万元
造成严重后 果
10 万元
3000 元
3000 元
附件一
常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综合性违法行为
序号
违法行为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
1 营许可擅自从事道 路运输经营
未经道路运输管理 2 机构考核合格驾驶
道路运输经营车辆
3 不按照规定携带车
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案例
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案例【引言】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近年来,一些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日益突出,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通过分析具体案例,探讨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成因和对策,以期为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为提供参考。
【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具体案例】案例一:罚款金额随意设定在一些地区,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在查处违章车辆时,罚款金额随意设定,没有明确的依据。
有的执法人员对同一违法行为,罚款金额差别巨大,甚至出现“看人下菜”的现象。
这种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案例二:对相同违法行为处理不一在同一地区,针对相同的违法行为,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处理方式各异。
有的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依法依规给予处罚;而有的执法人员则采取宽松的态度,甚至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这种现象容易导致执法不公,影响社会公平正义。
案例三:滥用行政处罚权在一些案件中,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滥用行政处罚权,对轻微违法行为给予严厉处罚,而对严重违法行为却轻描淡写。
这种做法违背了行政处罚的原则,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降低了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解决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对策】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为,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1.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处罚标准。
立法部门应细化法律法规,为执法人员提供明确的执法依据,避免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2.加强执法部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制定严格的执法规范和纪律要求,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3.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强化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杜绝执法腐败现象。
4.加大监督力度,保障执法公正。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作用,确保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行原则
浅议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运行原则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权的运行原则是确立交通行政处罚行为的标准,贯穿于交通行政处罚管理的全过程,统帅交通行政处罚法律规范的最具有普遍性价值的准则。
关于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运行原则各学者都有不同看法,一般认为以下原则是必须遵守的核心。
一、交通行政法治原则交通行政法治原则是交通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依法治理交通。
法治意味着整个社会无论政府还是公民均普遍、平等守法的状态。
英国学者将法治原则概括为:“政府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治原则不局限于合法性原则,还要求法律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具备一定的内容;法治原则表示法律的保护平等;法律在政府与公民之间无偏袒。
”交通行政法治原则包含了对交通行政法律关系中所有主体的要求。
这是因为,在公民与交通行政主体之间,交通行政机关的守法常常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如果交通行政主体自身不守法就无法要求作为相对一方的公民守法。
在交通行政处罚过程中必须要坚持交通行政法治这项行政基本原则,主要是要求交通行政主体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方式和幅度等作出交通行政处罚。
这就要求交通行政处罚管理机关首先必须坚持法律优先原则,其行政处罚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一切的交通行政处罚活动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只要存在有效的法律,就必须正确不偏不倚的适用。
其次交通行政处罚行为必须要有法律的授权,否则其行为就违背了行政法治原则。
交通行政法治原则具体又可以分为交通行政合法性原则、交通行政合理性原则以及行政协调统一原则。
1、交通行政合法性原则。
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坚持交通行政合法性原则。
交通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就是,交通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2、交通行政合理性原则。
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符合交通行政合理性原则。
交通行政合理性原则也就是交通行政适当原则,是指交通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前提下,还应当客观、适当、合乎理性。
合理性原则是对交通行政合法性原则的重要补充。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方式逃避超限检测
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备注:本《标准》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交通执法部门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自由裁量罚款金额、扣留车辆时间以及吊销驾驶证等相应处罚措施。
该权力的行使旨在维护交通秩序,促进道路安全,惩治交通违法行为。
然而,这一权力的行使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争议,例如处罚标准不一、执法程序不公等问题。
一、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法律依据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明确规定了交通行政处罚的法律基础和标准,并赋予了交通执法部门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权限。
二、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原则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执法人员在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公正公平地对待所有违法行为,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2. 依法行使原则:执法人员在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适度惩处原则:执法人员在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等实际情况,采取适度的处罚措施,既起到惩戒作用,又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 真实客观原则:执法人员在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评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避免主观臆断或偏见对处罚决策的影响。
三、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问题与挑战1. 处罚标准不一:由于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范围较广,不同执法人员在处罚标准上可能存在差异。
这导致了处罚的不一致性,给公众造成了困惑和不满。
2. 执法过程不公:部分执法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可能存在腐败、滥用职权、私欲干扰等问题,导致执法过程不公,损害了公众的权益。
3. 处罚决定不透明:部分交通执法部门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对处罚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未能充分公开,缺乏透明度,使得公众对处罚的合理性产生了质疑。
四、加强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与监督为了克服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统一处罚标准: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规范化管理,确保处罚标准的统一性和公平性。
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处罚标准
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权是行政管理中的一种权力,用于决定行政处罚的种类、程度和方式。
在行政处罚中,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行使对于确保行政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由裁量权处罚标准,对于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增强行政执法的公信力至关重要。
一、自由裁量权的定义与特点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行使的自由裁量权。
它既是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必要权力,也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手段。
自由裁量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权限广泛:自由裁量权作为一种综合性的权力,涉及行政处罚的许多方面,例如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处罚方式等。
2. 灵活性强:自由裁量权在行政处罚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决定。
3. 监管需要: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过程需要明确规定和有效监督,以确保其合理与公正。
二、自由裁量权处罚标准的制定原则1. 法定性原则:自由裁量权处罚标准的制定应以法律为依据,依据法律明确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和条件进行决定。
2. 公正性原则:自由裁量权处罚标准应当公正合理,避免主观随意,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 稳定性原则:自由裁量权处罚标准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随个别主观情况的变化而频繁变动。
4. 适度原则:自由裁量权处罚标准应根据不同违法行为的性质、后果和情节等因素进行适度调整,以体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自由裁量权处罚标准的制定和应用自由裁量权处罚标准的制定需要依据具体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各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
下面以违反交通法规的处罚为例,介绍自由裁量权处罚标准的制定和应用:1. 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形:a. 轻微违规:如超速未达到一定限度、停车违规未妨碍交通等,可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
b. 中等违规:如低速行驶、逆行、闯红灯等,可根据情节轻重适当加大罚款、记违法行为等级等处罚力度。
c. 严重违规:如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等,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包括吊销驾驶证、暂扣车辆等处罚措施。
河北省处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标准说明
河北省处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标准说明河北省处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标准说明注:1、公安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代码编码规则:代码共由四位组成,按交通法通行原则进行分类,排列顺序从左到右依次为第一位数字表示行为分类代码、第二位数字表示记分分值代码、后两位数字表示顺序码。
其中行为分类代码,1表示机动车通行,2表示非机动车通行,3表示行人、乘车人通行,4表示高速公路通行,5表示其它规定,7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施细则规定,8表示各市地方法规;记分分类代码,0表示不记分,1表示记1分,2表示记2分,3表示记3分,6表示记6分,7表示记12分;顺序码表示在统一行为分类中出现的行为的顺序码。
2、河北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代码编码规则:代码共由四位组成,排列顺序从左到右,第一位“7”表示《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第二位数字表示记分分值代码,第三位、第四位表示行为的顺序码。
例如:7001,表示《省办法》规定不记分的第一种行为;7201表示《省办法》规定记2分的第一种行为。
3、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的“处罚依据代码”编码规则:前3位数字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具体“条”。
第4位数字表示具体“条”中的“款”,0表示无“款”,1表示第一“ 款”,2表示第二“款”。
第5位数字表示具体“款”中的“项”,若第4位数字为0,则第5位数字表示具体“条”中的“项”。
4、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处罚的“处罚依据代码”编码规则:第1位为7,表示依据《省办法》;第2、3位数字表示《省办法》的具体“条”,第4、5位数字表示具体“条”中的“项”。
5、第一、二、三类机动车辆分别依据:依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准驾车型及代号,分类如下:第一类: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城市公交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A1、A2、A3、B1、B2、M、N、P);第二类: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拖拉机(C1、C2、C3、C4);第三类:普通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D、E、F)。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运政部分
1、客运(第一项至第二十项)…………………………………………………………………2……12…
2、货运(第二十一项至三十三项)……………………………………………………………12……19…
3、搬运、装卸(第三十四项)……………………………………………………………19……19…
4、危险品运输(第三十五项至第四十五项)……………………………………………………19……25…
5、机动车维修(第四十六项至第五十二项)……………………………………………………25……29…
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第五十三项第五十四项)……………………………………………29……30…
7、驾驶普货、危货从业资格证条件(第五十五项第五十六项)……………………………30……31…
8、出租汽车的管理(第五十七项至第五十九项)………………………………………………32……32…
9、运输服务托运及源头管理超限运输(第六十项至第七十三项)…………………………33……38…
10、监控平台联网联控系统的管理(第七十四项至第八十三项)……………………………38……41…
11、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管理(第八十四项至第九十二项)………………………41……45…
1 / 47
1: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
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
2: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八十四条第三项
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
2 / 47
3:未取得客、货运从业资格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客运经营车辆的;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经营车辆的;
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经营车辆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9号令)第四十八条
法律责任: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
3 / 47
4: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的或者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八十五条第一项、第三项
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
5: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客运站许可证件从事客运站经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八十五条第二项
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 47
6: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第八十六条
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
5 /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