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有偿服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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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有偿服务管理办法
目的:为便利分公司下属项目业主出行,更好的满足业主服务需求。通过服务项目的增加提高物业服务品牌。
依据:
1、本管理办法实施收费标准依据:三亚市出租车计价行情制定。
2、本管理办法实施措施,依据行业管理标准结合本司实情制定。
管理部门:
1、驾驶员由分公司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员工自愿组成;
2、行政部、客户部负责收集用车信息和回访用车服务状况;
3、车辆使用调度、统计、资金审核、收款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4、驾驶员薪酬由行政部负责统计、核算;
5、财务部负责向行政部审核、收取服务款项,归入公司账户;
6、财务部负责审核、支付行政部提交的驾驶员薪酬。
提成方式:
1、企业成本:油费、车辆折旧费、保险、车辆管理费、企业利润等。企业按占总经营额的60%提成;
2、受益人成本:违章风险费、劳务工时费、餐饮费。受益人按占总经营额的40%提成;
3、包车工时费(单项)企业按60%提取,驾驶员按40%提取。
4、受益人提成分配比例:驾驶员45%;行政部15%;客户部15%;财务部10%;项目经理15%.
风险承担方式:
1、车辆使用违章处罚,由收益人全额承担,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补偿、赔偿。
2、车辆使用事故,先由企业购买保险进行承担,不足部分由企业承担三分之二,
驾驶员和受益人按分配比例共同承担三分之一。
3、车辆自然维修,由企业全额承担。
4、其他不可预见风险按本项第二款执行。
管理办法:
1、由行政部、客户部负责承接出车任务后,由行政部根据驾驶员工作情况,安排
时间派发《出车派工单》,驾驶员签单出车;
2、驾驶员在接客上车时,须在《出车派工单》填写车辆起驶公里数,并让客户签
字确认;送客到站后须填写行驶结束公里数,并让客户签字确认;
3、禁止其他部门和驾驶员私下用公司车辆承接出车任务,一旦发现按300元每次
处罚;
4、由项目客户部发布“项目车辆有偿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公示联系人电话:
行政部康莉、客户中心24小时接车服务电话,项目经理投诉电话;
5、行政部、客户部必须保证24小时手机开机,一旦有业务联系,行政部立即根
据驾驶员时间,安排调度。若因接报部门导致的投诉或派工问题,按每次200元处罚承接人。
6、驾驶员接单后,需着工装、工牌出车(包车业务除外),违反人按每次50元处
罚。
7、驾驶员在接送(含包车)期间,须热情主动帮助客户提包,并妥善迎送、安排
客户就座。违反人按每次100元处罚。
8、驾驶员在出车接送客户时,须说普通话,用礼貌用语,不得因任何原因与客户
发生纠纷或不良事件。若有按每次200元处罚。
9、驾驶员在接送客户期间,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禁止冒险驾驶,高速车速不得
超出80码每小时。
10、驾驶员在接送客户期间,需尽量帮助客户解决困难,满足客户合理需求。
享受优惠条件说明:
1、上述机动车有偿服务收费价格限本小区业主和使用人享受,不对外提供相关服务;
2、对小区欠费户本物业服务中心不提供上述有偿服务;
3、对小区一次性缴纳2年物业费,并不存在欠费的业户,凭物业费缴费凭证每次享受8.5
折优惠的车费(驾驶员工时费除外);
4、包车业主连续包车时间3天以上的,可享受8折优惠(包括驾驶员工时费)。若在市外
住宿的用车业主需另行承担驾驶员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