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集团物业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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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物业安全管理考核工作,减少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提高业主生活品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地区公司已交楼项目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
第三条物业安全管理的考核,奖罚按项目、排名按地区公司进行。集团每季设置10万元物业安全管理考核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奖励物业安全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物业公司一把手、客服中心负责人、保安部与工程部负责人及相关员工。
第二章考核得分计算
第五条物业安全管理考核根据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情况进行评分。
第六条安全责任事故是指因管理责任所造成的有不同程度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负面影响的事件,并根据事故管理责任、性质、损失及造成负面影响程度分为特大、重大、一般安全责任事故,详见《安全责任事故划分标准》。
第七条安全责任事故扣分按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每千户发生一起扣60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每千户发生一起扣30分、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每千户发生一起扣12分计算。
一、项目得分=100-(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起数×60+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起数×30+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起数×12)×1000/应收楼户数。
二、地区公司得分=100-各项目(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起数×60+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起数×30+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起数×12)×1000/各项目应收楼户数。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八条每月对地区公司物业安全管理考核得分进行排名。
第九条每月对物业安全管理考核得分满分的项目予以奖励,奖励办法如下:
一、项目应发奖金
项目应发奖金= ,单个项目奖励不高于1万元。
二、奖励分配原则
集团给予各项目的奖励,10%部分奖励物业公司一把手,20%部分奖励客服中心负责人,40%部分奖励保安部及工程部负责人,其余30%部分奖励保安部及工程部相关员工,由物业公司一把手合理制定奖励分配方案,报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实施,并报人力资源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条每月对物业安全管理考核得分排名倒数后十名的项目予以扣罚,扣罚办法如下:
一、扣罚金额
扣罚金额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10名分别为4000元、3800元、3600元、3400元、3200元、3000元、2800元、2600元、2400元、2200元。
二、扣罚分配原则
集团给予各项目的扣罚,20%部分扣罚物业公司一把手,40%部分扣罚客服中心负责人,40%部分扣罚保安部/工程部负责人,报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实施。扣罚方案须报人力资源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备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地区公司制定奖罚方案时须公平、公正、公开,杜绝平均主义。
第十二条安全责任事故的报告按《物业系统重大事件报告管理规定》执行。如有虚报瞒报,则取消其当期奖励资格,同时按倒数第一名的扣罚标准双倍扣罚,并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其他规定如与本办法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安全责任事故划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