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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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第七批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第七批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第七批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4.02•【字号】•【施行日期】2020.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第七批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贯彻国家新时期建筑方针,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57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兴业、人才强省战略,推动高层次人才梯队建设,促进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批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推荐工作,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条件1.申报人应符合《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规定的条件。

2.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截止2020年6月30日),现就职于依法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省内勘察设计单位或施工图审查机构。

自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计算,累计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工作(含相关专业研究生就读期间)20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1.申报人须由2名全国或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或1名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相关学部院士书面推荐。

2.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

3.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

4.附件材料(一式三份)。

请统一制作为A4规格,按下列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封面、目录、身份证、学历证书、正高级职称证书、执业注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有代表性的设计作品、代表其设计水平和成就的其他有关材料及工程技术成果、论文、著作简介(彩色扫描件)。

5.申报材料的电子文件。

其中2、3两项表格制作成word文件,其它为扫描件,文件名称由行业及申报人姓名共同组成(如张三申报建筑行业的勘察设计大师可取名为:建筑+张三.doc),电子文件可用光盘或U盘报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命名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命名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命名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3.01.17•【字号】浙政办发〔2013〕5号•【施行日期】2013.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命名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命名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月17日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命名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发扬工程勘察设计人员自主创新精神,繁荣勘察设计创作,推进我省新型城市化发展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56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是本省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工程技术人员的省级荣誉称号。

第三条浙江省勘察设计大师推荐命名工作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成立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命名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推荐命名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命名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和择优的原则。

推荐命名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名额一般不超过10名。

具体名额分配由推荐命名工作办公室根据各行业技术人员数量、完成的工程勘察设计产值、科技进步情况提出方案,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第五条受聘于在本省注册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以申报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荣誉称号:(一)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二)具有深厚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及相关专业领域的学术、专业带头人,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三)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含研究生就读期间)20年以上(有特殊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本专业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国家未实行执业注册的专业除外);(四)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多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含境外工程)的勘察或设计,技术水平达到或超过同期同类型项目的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领先水平;(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本专业国家科学技术奖,或者若干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本专业省科学技术奖项;(六)在本专业领域出版过学术专著,主编过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及标准设计,以及在本专业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七)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以申报当年6月30日为计算截止日期,有特殊贡献者可适当放宽)。

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评选办法

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评选办法

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为贯彻国家新时期建筑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新旧动能转换、勘察设计行业转型升级决策部署,激发调动勘察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水平,为社会提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优秀勘察和优秀设计,加快“建大院、出大师、创大作”发展步伐,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15号),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其他省市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是全省勘察设计行业的省级荣誉。

评选工作应贯彻质量强国、人才强省、人才兴业、创新驱动战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观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

第二条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工作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下,由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大师评委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省大师评委会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单位及省内外知名专家共同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负责省大师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每两年组织一次,每次评出的人选一般控制在10名左右;具体名额分配由省大师评委会根据各专业部门技术人员数量和技术水平确定。

第五条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在勘察设计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全国、全省勘察设计行业中具有较高声望。

(二)在消化、吸收、应用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方面,成效显著,获得过省、部级工程类科技进步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奖以上,或“泰山奖·美丽村居建筑设计竞赛”一等奖。

(三)为本专业勘察设计领域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曾多次主持过重大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含境外工程)的勘察或设计,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期、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并有技术创新,效益良好,或积极响应勘察设计人才下乡活动,在美丽村居建设设计方面贡献突出。

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认定办法

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认定办法

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认定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发广大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责任感与荣誉感,弘扬敬业奉献、自主创新精神,推动工程勘察设计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升广东工程勘察设计竞争力,参照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是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省级荣誉称号,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认定,授予具有较高工程勘察设计理论水平、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实践成果,为工程勘察设计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第三条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认定对象为本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认定专业包括规划、勘察、建筑、结构、设备、市政、园林等专业。

已获得中国工程院院士(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非资深院士,下同)或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非资深大师,下同)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参加认定。

第四条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原则上每两年认定一次,每次认定一般不超过20名。

当认定周期因故延长时,可适当增加认定名额。

第五条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认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认定和管理工作。

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承办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认定的具体事务。

第六条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认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原则,接受中共广东省纪委监委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监督。

第七条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认定不向任何单位、人员收取费用。

第二章申报第八条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高尚职业道德、严谨科学精神和强烈社会责任感,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二)在广东省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年限累计15年以上;(三)具有认定专业教授级(正高级)职称、最高等级执业注册资格(取得2位以上院士或大师推荐的优秀中青年技术人才不受教授级(正高级)职称条件限制,未实施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不受执业注册资格条件限制,执业注册资格不分等级的不受执业注册资格等级条件限制);(四)年龄不超过65周岁(按截至认定当年12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第九条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人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至少三项专业条件:(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成果:近8年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主创人,完成过大型工程建设项目,获得过认定专业领域省级以上奖项或国际知名奖项。

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0006]

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0006]

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第二次修订版)第一条为不断提高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激发勘察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社会提供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优秀勘察和优秀设计,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他省市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是勘察设计行业的省级荣誉。

评选工作应贯彻人才强省、人才兴业战略,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

第三条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工作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下,由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及相关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及省内外知名专家共同组成。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负责评选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每两年组织一次,每次评出的人选一般控制在10名左右。

具体名额分配由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根据各专业部门技术人员数量和科技进步水平确定。

第六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可申报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勘察设计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全国、全省勘察设计行业中具有较高声望。

(二)在消化、吸收、应用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方面,成效显著,获得过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或省、部级工程类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

(三)为本专业勘察设计领域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曾多次主持过重大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含境外工程)的勘察或设计,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期、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并有技术创新,效益良好,贡献突出。

(四)年龄在60岁以下(以评选当年申报截止日期为准),现受聘于依法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省内勘察设计单位(包括施工图审查机构),累计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达20年以上(有特殊贡献者可适当放宽)。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

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激励全省广大工程勘察设计人员荣誉感与责任感,发挥工程勘察设计人员自主创新精神,繁荣勘察设计创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贡献,参照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是河南省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技术人员的最高荣誉称号。

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工作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下,由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组织实施。

评选委员会成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部门、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和知名专家组成。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负责评选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批评选人数不超过10名(首批评选名额不超过20名)。

已获得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不再参加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

第五条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范围为在河南省内工商注册的勘察、设计企业在职人员。

第六条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应当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勘察设计领域取得卓著成绩,在省内外乃至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强烈社会责任感和正确的政治观念;(二)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实施执业资格注册制度的,还必须具备在省内注册的一级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工程师或勘察设计相关专业的注册工程师;(三)累计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工作20年以上(有特殊贡献人员可适当放宽);(四)年龄不超过65周岁(以评选当年12月30日为计算截止日期);(五)为我省勘察设计行业相关专业领域的学术、专业带头人,在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方面贡献突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曾多次主持过重大或重点建设项目(含境外项目)的勘察或设计,技术水平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的国内先进水平。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细则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细则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勘察设计在现代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鼓励和表彰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单位和个人,特设立“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二、评选目的1.奖励在工程勘察设计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激励其继续努力、提高水平。

2.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促进行业内的创新和竞争。

3.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的品质和水平,推动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三、评选类别1.最佳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奖:评选标准包括技术水平、设计创意、项目效果及业绩等。

2.最佳工程勘察设计师奖:评选标准包括个人技术水平、设计能力、项目贡献等。

3.最佳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奖:评选标准包括项目规模、技术难度、创新性及社会效益等。

四、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提名候选单位、个人和项目,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初步评审。

2.初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初步评审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入围单位、个人和项目。

3.决选阶段: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入围单位、个人和项目进行现场考察或听证,并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获奖单位、个人和项目。

4.颁奖仪式:在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场合举行颁奖仪式,为获奖单位、个人和项目颁发奖项。

五、评审委员会1.评审委员会由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包括工程勘察设计专家、行业协会代表等。

2.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审。

六、评选标准1.技术水平:评估单位、个人的技术实力和专业能力,包括技术研究成果、技术创新能力等。

2.设计创意:评估单位、个人的设计思路和创新能力,包括设计方案的独特性、突破性和实用性等。

3.项目效果:评估单位、个人的项目成果和影响力,包括工程质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4.项目业绩:评估单位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的业绩和声誉,包括项目数量、规模和重要性等。

七、奖项设立1.最佳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计三个奖项。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附件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发广大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责任感与荣誉感,引导激励勘察设计人员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的精神,为社会提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俱佳的优秀勘察设计成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是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国家级荣誉称号。

评选和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三条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每两年评选一次。

每次评选名额一般不超过35名,具体评选名额和分配根据各行业完成的勘察设计产值、技术人员数量、科技进步水平和申报情况确定。

第四条每次评选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领导小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分管副部长和有关司局负责同志组成。

第五条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成立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勘察设计大师代表等组成,人数为不少于17人的奇数。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领导小组决定。

第六条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经费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承担,不向申报人及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申报第七条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强烈社会责任感、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二)具有深厚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取得卓著成绩,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相关专业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三)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工作(含相关专业研究生就读期间)20年以上(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者可适当放宽),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国家已实施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还须具有相应的执业注册资格;(四)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本行业至少3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或设计,或者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至少6项本行业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或设计,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的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效益良好,个人贡献突出;(五)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银质奖及以上奖项或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六)在本专业领域出版过学术专著,或发表过2篇SCI或EI检索论文,或主编过国家工程建设标准,或主编过2项及以上国家(行业)标准设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修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修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程勘察设计⼤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修订)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号:建质规[2019]4号颁布⽇期:2019-05-13执⾏⽇期:2019-05-13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申报第三章评选第四章管理第五章附则各省、⾃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然资源委:为进⼀步规范全国⼯程勘察设计⼤师评选管理⼯作,我部组织修订了《全国⼯程勘察设计⼤师评选与管理办法》(建质函〔2015〕282号)。

现将修订后的《全国⼯程勘察设计⼤师评选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中华⼈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5⽉13⽇全国⼯程勘察设计⼤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提⾼我国⼯程勘察设计⽔平,推动⼯程建设⾼质量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条全国⼯程勘察设计⼤师是⼯程勘察设计⾏业的最⾼荣誉称号。

评选⼯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

第三条全国⼯程勘察设计⼤师每两年评选⼀次,每次评选名额⼀般不超过35名。

具体评选名额和分配根据相关领域科技进步⽔平、技术⼒量、产业规模和申报情况确定。

当评选周期因故延长时,可适当增加评选名额。

第四条每次评选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全国⼯程勘察设计⼤师评选协调⼩组,负责评选⼯作的组织协调。

全国⼯程勘察设计⼤师评选协调⼩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分管副部长和有关司局负责同志组成。

第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成⽴全国⼯程勘察设计⼤师评选委员会,负责具体评选⼯作。

全国⼯程勘察设计⼤师评选委员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全国⼯程勘察设计⼤师代表等组成,⼈数为不少于17⼈的奇数。

全国⼯程勘察设计⼤师评选委员会组成⼈员由全国⼯程勘察设计⼤师协调⼩组决定。

第六条全国⼯程勘察设计⼤师评选⼯作经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承担,不向申报⼈及所在单位收取任何费⽤。

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条件

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条件

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条件以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条件为标题,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介绍勘察设计大师评选的条件和要求。

勘察设计大师是在勘察设计领域具有卓越成就和专业能力的人才,他们在勘察设计工作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为社会进步和建设做出贡献。

勘察设计大师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勘察设计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需要对土地、地质、水文、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和研究,因此,勘察设计大师需要具备广博的知识储备,并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勘察设计方法和技术。

勘察设计大师需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勘察设计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需要面对各种复杂的实际情况和问题,勘察设计大师应能够通过自己的经验和技巧,准确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勘察设计大师需要具备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勘察设计领域不断发展,新的技术和方法层出不穷,勘察设计大师应积极学习和研究最新的理论和技术,并能够将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同时,勘察设计大师还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专业人员紧密合作,共同完成项目任务。

勘察设计大师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领导能力。

勘察设计工作需要与政府部门、业主、施工单位等多方面进行沟通和协调,勘察设计大师应能够清晰表达自己的设计意图,并能够与各方面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勘察设计大师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勘察设计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质量,勘察设计大师应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诚实守信,保守商业秘密,为社会提供可靠的勘察设计服务。

勘察设计大师评选的条件包括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领导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只有具备这些条件的人才,才能成为真正的勘察设计大师,为勘察设计事业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大
师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9.04.16
•【字号】晋建质字〔2019〕86号
•【施行日期】2019.04.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
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建质字〔2019〕86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晋城市规划局,省直有关厅(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和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管理办法》,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管理办法.docx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16日。

某某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

某某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

某某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某某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引言:工程勘察设计在现代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关系到城市的发展、人们的生产及生活等方面。

为了鼓励优秀的勘察设计团队,激发他们的创新和工作热情,某某省制定了“某某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

一、奖项设置:某某省将工程勘察设计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其中,一等奖只评选一个,二等奖评选三个,三等奖评选五个。

并且每年的三等奖中会评选出一名优秀个人奖。

二、评选条件:1.设计成果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实用性的;2.设计管理和项目资料管理具有安全性、标准性和严密性的;3.设计效果和运用效益显著。

三、评选流程:1.申报:每年三月份进行,各城市可以自主报名参赛,也可以由省内有影响力的设计院、科研机构等推荐参赛。

2.评审: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和企业家联合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

一等奖需要两次投票分别在初审和终审的时候进行,才能决出获奖作品。

3.颁奖:在某某省建设节期间进行颁奖仪式。

一等奖为20000元,二等奖为10000元,三等奖为5000元。

优秀个人奖为5000元。

同时,获奖内容在省政府、各城市政府官网等平台公布。

四、评选意义:1.营造良好的设计环境: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意味着一系列的荣誉和尊重,这将会吸引更多的有才华、有创意的设计师加入,促进行业的发展。

2.激发设计创新热情:奖项的设立不只是让那些获奖者看到自己的成果得到认可,更能够激励未获奖者继续努力,发挥设计创新潜力。

3.提升工程质量:对于获奖作品的评审可以促使勘察设计人员更理性思考、更科学规划,更加重视设计质量,进而提高工程品质。

五、总结:在某某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的推出下,优秀的设计团队得到了更多的肯定和奖励,随着这个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将会有更多的优秀设计团队涌现出来。

这不仅有利于行业的发展,也提供了较好的设计环境,进而为建设富强、美丽、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勘察设计大师评选细则

勘察设计大师评选细则

勘察设计大师评选细则一、引言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活动旨在表彰在勘察设计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专家和专业人员。

通过本细则的评选,将筛选出既具有深厚理论造诣,又具备丰富实践经验,同时能够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勘察设计人才。

二、评选标准专业背景与资历申报者应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专业背景,并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申报者的从业年限、参与过的重大工程项目数量及规模等资历因素将作为重要考量。

创新能力与实践申报者在勘察设计实践中的创新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思路的创新、技术的创新等。

申报者能够成功将创新理念应用于实际工程中,取得良好效果。

先进技术应用与推广申报者能够熟练掌握并应用国内外先进的勘察设计技术。

申报者应有将先进技术推广至行业内外的记录,对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有显著贡献。

重大工程建设贡献申报者参与过的重大工程项目应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申报者在该项目中发挥的关键作用和贡献将是评选的重点。

工程勘察设计理论造诣申报者应具备深厚的勘察设计理论基础,有系统的勘察设计理论体系。

申报者在勘察设计理论研究方面有突出的学术成就。

学术专著与论文发表申报者应有多部学术专著或论文发表,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

论文内容应反映申报者在勘察设计领域的学术水平和实践经验。

技术标准与规范制定申报者参与制定或修订过的行业技术标准与规范应具有广泛影响。

申报者在技术标准与规范的制定过程中应发挥关键作用。

专利与科技成果应用申报者应拥有一定数量的与勘察设计相关的专利或科技成果。

这些专利或科技成果应在实际工程中得到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

三、评选流程申报与初审:申报者按照评选细则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经过初审筛选合格者进入下一轮评选。

专家评审:由行业专家组成的评审团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详细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综合评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评选标准,综合评定申报者的得分和排名。

结果公示与颁奖:将评选结果公示一定时间后,举行颁奖典礼,为勘察设计大师颁发证书和奖章。

四、附则本评选细则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命名办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命名办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展趋势和人才成长规律,积极研究和开发新职业(工种)的培训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

(十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快培养一大批既能讲授专业理论又能指导生产实习的“一体化”教师,力争“十二五”期间全省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的专业教师都能参加一次培训,“一体化”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60%。

从企业和职业院校加快选拔一批专业教师,并建立职业培训师资库,以满足地区和行业职业培训需求。

研究建立职业培训师资培养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具有较高职业道德水平、较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

六、强化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机制(十五)完善工作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人力社保、财政、国资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加强本行业技能人才需求预测,指导企业完善职工培训制度,督促落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措施。

企业要建立职工培训档案,及时记录职工参加职业培训情况,并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十六)落实经费保障。

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其中60%以上应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依法对其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实行统筹,统筹部分纳入到本地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并由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开展职业培训。

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和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合理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对企业开展的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的原则,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

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和做好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和做好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和做好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8.27•【文号】建质函[2003]197号•【施行日期】2003.08.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和做好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03]197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后营房部:为了进一步搞好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工作,我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地、各部门按照评选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2003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工作。

申报材料要于2003年10月底以前(一式三份)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每人附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联系人: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王树平林涛电话:010-68393191 传真:************报送材料联系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张春来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邮编:100835电话:010-88082265 传真:************附件:一、《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二、《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三年八月二十七日附件一: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第一条为了激发广大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责任感与荣誉感,激励他们努力钻研工程技术,不断提高我国的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水平,为社会提供更好的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优秀勘察和优秀设计。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是勘察设计行业的国家级荣誉奖。

评选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

第三条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组织领导机构是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领导小组和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

领导小组由建设部分管部长和有关司领导组成。

住建部印发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管理办法

住建部印发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管理办法

建筑技术开发Building Technology Development建筑节能Building Energy Conservation第46卷第11期2019年6月2.4施工用电及照明临时使用电力,首选节能电线和照明电器,合理设计临时电源线,设计自动控制装置,语音控制,照明控制等节能照明电器。

照明将被设计成满足最小照度的原则,照明不超过最小亮度的20%,并且使用太阳能技术用于夜间照明和节能。

3节水和水资源利用技术及应用3.1提高用水效率施工现场计算项目用水量,确定水的配额指标,各进行确定和管理,评估节水量。

其可以制造雨水,反复收集水,并利用系统促进水资源的循环利用。

为了防止两次污染造成的浪费,水箱将定期清洗和消毒,并保存记录。

采用高节水工程技术,建筑用水和生活用水将釆取有效的节水措施。

供水管网根据用水量设计,管道合理,管道简单。

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安装检测装置,提髙节水器具的比例。

现场机械、设备、车辆冲洗水设置循环水装置。

3.2非传统水源利用在降水中,应检查水质。

如果水符合标准,则优先考虑地下水作为冲洗水和生活用水;在大型工程现场建立雨水收集系统,以充分收集自然降水,推广非传统的水和循环水再利用技术。

3.3用水安全要确保水源,不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关系的水质标准进行水质检测。

4节材和材料利用技术及应用4.1结构材料的节材技术混凝土的节材技术主要包括高强、高性能混凝土与轻骨料混凝土、混凝土高效外加剂与掺合料、混凝土预制构配件技术、预拌混凝土与预拌砂浆应用技术、清水饰面混凝土技术。

使用高强度的钢筋,减少资源的消耗。

通过普及高强度钢筋和新型钢筋的连接技术,加工钢筋焊接网和钢筋加工配送技术,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浪费,提高工程效率和工程质量。

之后要优化钢结构的生产和安装方法,并采用工厂生产和现场组装的施工方法,分段吊装、整体提升、滑移、顶升等安装方法,以减少方案的措施用材量。

4.2围护结构的节材技术门、窗、屋顶、外墙和其他保护结构必须使用良好的耐用性和耐用性材料。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工程勘察设计青年大师评选试行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工程勘察设计青年大师评选试行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工程勘察设计青年大师评选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2.10•【字号】吉建设[2011]4号•【施行日期】2011.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工程勘察设计青年大师评选试行办法》的通知(吉建设〔2011〕4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激励工程勘察设计青年人员进步,进一步提高我省的勘察设计水平、推进科技发展,规范我省工程勘察设计青年大师的评选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吉林省工程勘察设计青年大师评选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吉林省工程勘察设计青年大师评选试行办法第一条(评选目的)为不断提高吉林省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加快推动全省勘察设计行业转变发展方式,繁荣勘察设计创作,激发青年勘察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评选吉林省工程勘察设计青年大师,选拔和培养一批理念新、造诣深、业绩突出的各专业学科带头人,推动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原则)吉林省工程勘察设计青年大师(以下简称省勘察设计青年大师)是吉林省勘察设计行业的省级荣誉称号。

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评选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三条(评选范围)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持有国家或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第四条(组织领导)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省勘察设计青年大师评选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省勘察设计青年大师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厅长担任,成员由厅相关处室、吉林省勘察设计协会组成。

第五条(评选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负责省勘察设计青年大师的申报工作和日常工作,组织成立省勘察设计青年大师评选专家组,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

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

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第二次修订版)第一条为不断提高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激发勘察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社会提供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优秀勘察和优秀设计,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他省市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是勘察设计行业的省级荣誉。

评选工作应贯彻人才强省、人才兴业战略,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

第三条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工作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下,由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及相关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及省内外知名专家共同组成。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负责评选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每两年组织一次,每次评出的人选一般控制在10名左右。

具体名额分配由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根据各专业部门技术人员数量和科技进步水平确定。

第六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可申报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勘察设计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全国、全省勘察设计行业中具有较高声望。

(二)在消化、吸收、应用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方面,成效显著,获得过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或省、部级工程类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

(三)为本专业勘察设计领域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曾多次主持过重大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含境外工程)的勘察或设计,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期、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并有技术创新,效益良好,贡献突出。

(四)年龄在60岁以下(以评选当年申报截止日期为准),现受聘于依法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省内勘察设计单位(包括施工图审查机构),累计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达20年以上(有特殊贡献者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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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
(第二次修订版)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激发勘察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社会提供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优秀勘察和优秀设计,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他省市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是勘察设计行业的省级荣誉。

评选工作应贯彻人才强省、人才兴业战略,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

第三条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工作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下,由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及相关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及省内外知名专家共同组成。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负责评选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每两年组织一次,每次评出的人选一般控制在10名左右。

具体名额分配由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根据各专业部门技术人员数量和科技进步水平确定。

第六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可申报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勘察设计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全国、全省勘察设计行业中具有较高声望。

(二)在消化、吸收、应用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方面,成效显著,获得过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或省、部级工程类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

(三)为本专业勘察设计领域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曾多次主持过重大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含境外工程)的勘察或设计,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期、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并有技术创新,效益良好,贡献突出。

(四)年龄在60岁以下(以评选当年申报截止日期为准),现受聘于依法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省内勘察设计单位(包括施工图审查机构),累计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达20年以上(有特殊贡献者可适当放宽)。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勘察设计类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本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六)在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理论上有较高造诣,在有正式刊号的省级或国家级期刊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著作。

第七条符合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情况记录表、学历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有代表性的工程技术成果、论文、著作、设计作品简介以及代表其设计水平和成就的其它有关材料。

第八条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所在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进行复核,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排序后报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其中,省直勘察设计单位可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经其上级主管
部门审核同意后,直接报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中央驻鲁勘察设计单位直接报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第九条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申报材料分类汇总后,提交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由评选委员会按行业分别组织专家进行初评、量化赋分,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产生不超过20名候选人。

第十条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召开评审会议,对初评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复评,提出本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提名名单。

评选委员会采用实名投票,得票数过半且名列前10位的候选人确定为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提名名单。

若过半的名单不足10名,不再补选。

第十一条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提名名单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门户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将“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提名名单提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办公会审定。

对审定的“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证书。

第十二条参加“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从获得“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已获得“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者不再参加“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

第十三条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不向申请人及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修订版)的通知》(鲁建设字〔20XX〕1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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