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城市河道综保工程设计导则
建筑设计:08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方案
08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方案1杭州市城市河道及其附属专业设施建设工程移交接收管理暂行方法为进一步标准和加强城市河道及其附属专业设施建设工程竣工移交管理工作,确保河道建设与管理的顺利衔接,使城市河道发挥应有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方法。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构建和谐社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开展观,围绕打造“生活品质之城〞和“国内最清洁城市〞的城市开展战略,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那么,努力构建“科学标准、统一高效、运作有序〞的城市河道建设、管理、维护新机制,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努力把杭州打造成一座亲水型“宜居城市〞的良好风貌。
二、法规依据本暂行方法依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方法?、?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那么(暂行)?、?杭州市市政设施及其附属专业工程建设工程接收管理暂行方法?、?杭州市市政设施及其附属专业工程建设工程接收管理暂行方法实施细那么?、?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备案移交暂行规定?、?杭州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实施方案?、?杭州市城区河道综保工程整治标准?、?杭州市市区河道长效管理规划?、?杭州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本暂行方法适用于杭州市绕城公路以内行政区域即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六个非财政独立出资和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四个财政独立出资城区内,按城建部门公布的河道整治标准进行建设(含改建、扩建)、在规划用地范围内完成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的城市河道及其附属专业设施。
四、城市河道及附属专业设施分类分级〔一〕城市河道设施分类在城市河道规划用地范围内的设施分为:城市河道设施、城市河道附属设施和其它专业设施。
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
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录第⼀章总则第⼆章规划第三章建设第四章保护和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杭州市城市河道的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河道环境,保障城市河道功能完好,发挥城市河道综合效益,发掘和保护城市历史⽂化,促进城市⽣态⽂明,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法》、《中华⼈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条本市市区范围内由城市管理⾏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河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统称城市河道)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活动,适⽤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河道包括⽔域、河槽、堤防、护堤地、沿河绿地、防汛配⽔泵站、船闸⽔闸和连接上下游河道的管涵等。
城市河道的具体名录由市建设⾏政主管部门、市⽔⾏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管理⾏政主管部门协商提出,报市⼈民政府确定后公布。
京杭运河、钱塘江、西湖⽔域、西溪湿地⽔域、杭甬运河、东苕溪、浦阳江等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其他有关规定执⾏,不适⽤本条例。
城市河道中的航道和通航⽔域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上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城市河道沿河绿化⼯程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城市绿化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城市河道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统⼀规划、综合保护、科学管理、⽣态优先、合理利⽤、共享开放的原则。
城市河道的建设和管理应当保障河道防汛排涝的功能,保护⽔体⽔⾯、景观绿化、野⽣动植物、植被⼟壤、地形地貌等⾃然⽣态环境和特⾊建筑、⽂物、历史遗迹等⼈⽂历史风貌,以及沿岸民风民俗、民间艺术等⾮物质⽂化遗产,符合杭州历史⽂化名城风貌。
第四条城市河道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由市⼈民政府统⼀领导、统⼀规划、统⼀标准,根据河道等级,按照规定职责,实⾏市、区⼈民政府分级筹资、分级建设、分级管理。
城市河道分级建设和分级管理的范围及资⾦配⽐,分别由市建设⾏政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案,经市⼈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杭州市市区城市河道长效管理规划
杭州市市区城市河道长效管理规划(正稿)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杭州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杭州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八年七月前言杭州的历史,是一部“因水而生、因水而立、因水而兴、因水而美、因水而强”的发展史。
水是杭州的灵魂。
2007年,杭州市委、市政府提出构建“生活品质之城”的总目标,竭力打造“江、河、湖、溪、海五水共导”的亲水宜居之城,全面有序地开展了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相应的河道管理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准备之中。
随着市区河道综合建设的逐步完成,已整治河道数量大幅增加,河道管理工作所面临的问题日趋复杂。
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百姓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更加强烈,社会对河道环境及管理水平寄予新的期望。
而河道管理现状,从管理体制到管理方式等诸多方面,均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未来的城市河道管理工作注定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专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
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的城市河道管理呢?管理层经过深思熟虑后意识到,需要制定河道长效管理规划,并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及指导作用;因此,河道管理规划编制工作迫在眉睫。
为做好《杭州市市区城市河道长效管理规划》的编制工作,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杭州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及杭州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等单位联合,成立了规划项目工作组,对杭州市河道管理现状进行了调研及分析,提出了“以人为本、生态优先、人水和谐”的管理理念,提出了实现城市河道“流畅、水清、岸绿、景美、宜居、繁荣”的管理目标,突出了水质量管理、水安全管理、水景观管理、水旅游管理、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点,研究了管理措施、管理设施布点、管理保障、管理队伍建设以及管理技术发展等内容。
本规划结合了《杭州市主城区河道沿线土地利用规划》、《杭州市区河道景观体系规划》、《杭州市区河道配水规划》、《杭州市区河道交通航运规划》等四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得到了市建委、林水、环保、交通、旅委、农委以及河道指挥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并得到了施奠东、吴兆申、张广祥、汪慧珍、胡洪志、周鑫根、严晓鹰等领导及专家的悉心指导,在此一并致谢!《杭州市市区城市河道长效管理规划》项目编辑组2008.07目录第一章回顾与思考 1一、回顾与分析 (1)1、历史回顾 (1)2、管理现状 (2)3、背景分析 (3)二、机遇与挑战 (4)1、所处机遇 (4)2、面临挑战 (5)三、经验与启示 (5)1、国外理念 (5)2、管理经验 (6)3、对杭州的启示 (8)第二章目标与任务 10一、规划总则 (10)1、规划范围 (10)2、规划内容 (10)3、规划期限 (10)4、规划目标 (11)5、规划理念 (11)6、指导思想 (12)7、规划原则 (12)8、规划依据 (13)二、管理任务 (14)1、提高水质量 (14)2、确保水安全 (16)3、改善水景观 (17)4、丰富水旅游 (19)5、管好水资源 (22)6、加强信息化 (23)第三章保障与措施 25一、管理保障 (25)1、完善的法规政策 (25)2、健全的组织机构 (27)3、可靠的资金保障 (29)二、队伍建设 (30)1、组建队伍 (30)2、提升素质 (31)3、优化结构 (31)4、规范管理 (31)三、管理方式 (31)1、分级管理 (32)2、部门协同 (33)3、养护运作 (36)4、依法管理 (37)5、社会参与 (38)四、管理措施 (39)1、高效的数字化城管系统 (39)2、全面的多层次考核体系 (40)3、科学的专业化管理手段 (41)4、快速有效的危机处置机制 (41)5、先进的现代化养护技术 (42)五、管理设施 (45)1、布点原则 (45)2、布点内容 (45)3、综合布点规划 (51)六、过渡期管理 (51)1、建设与管理衔接 (52)2、协同问题处理 (52)3、水质问题处理 (52)4、引配水问题处理 (52)5、防汛排涝问题处理 (53)6、设施不到位问题处理 (53)第四章进步与展望 54一、体制发展 (54)1、强化河道管理职能的转变 (54)2、实现以流域为单元的科学的水资源管理模式 (55)3、推行以排污总量削减为目标的水质改善机制 (55)4、提高以生态系统为主线的河道健康保障体系 (55)二、技术进步 (55)1、水生态治理技术研究及发展 (55)2、以水力水质模型为基础的实时模拟远程控制技术 (55)三、信息化建设 (56)1、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 (56)2、加快河道管理综合系统建设 (56)3、加快信息发布系统建设 (57)4、加强网络安全与信息保密 (57)附表一:1千米以上市区河道建设附表 (58)附表二:养护设施布点位置附表 (77)附表三:监测及监控设施布点位置附表 (84)第一章回顾与思考一、回顾与分析1、历史回顾杭州,有江、有河、有湖、有溪,又邻海,是一座“五水共导”的山水城市,市内河道纵横交织,河湖密布,全市共有河道1400多条。
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整理工程设计标准
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整理工程设计标准《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整理工程设计标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指导性文件,目的是规范城市河道的环境整治工作,提高河道水环境质量,保护城市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1. 引言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河道的开发和管理成为一个关键问题。
城市河道承担着城市内涝排水、生态保育和文化景观等多重功能,但也常常面临着污染、泛滥和生态破坏等问题。
制定《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整理工程设计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2. 概述《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整理工程设计标准》涵盖了城市河道整理工程的方方面面,包括水质净化、河道生态修复、临水公园建设等多个方面内容。
该标准以保护河道水环境为核心,注重兼顾城市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重目标。
3. 水质净化水质净化是整理城市河道的关键环节。
《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整理工程设计标准》明确了水质净化的目标和要求,包括水体COD、BOD、氨氮等指标的达标要求,以及采取的净化工艺和设施等。
3.1 水质净化技术水质净化技术是实现水环境质量提升的核心手段。
常用的水质净化技术包括生物净化、化学净化和物理净化等。
标准要求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水质净化技术,如选择合适的水生植物进行富营养化治理,采用溶氧设备提高水体溶氧含量等。
3.2 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是城市河道水质净化的核心设施。
标准规定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标准和排放要求,要求合理布局,确保对污水进行有效处理,以保护自然水体的健康。
4. 河道生态修复河道生态修复是实现城市河道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整理工程设计标准》明确了河道生态修复的原则和方法,旨在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改善河道的生态环境。
4.1 水生态系统恢复水生态系统恢复是河道生态修复的核心任务。
标准要求采取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恢复和河床植被建设等措施,促进河道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4.2 河道岸线修复河道岸线是城市河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标准要求进行岸线景观绿化,设置合理的绿化带和景观节点,提升河道的景观品质,同时保护岸线生态环境。
DB3301T 0237-2018 城市生态河道设施配置规范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4.23•【字号】杭政办函[2004]109号•【施行日期】2004.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10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杭州市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国际风景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和城市品位,继续深化河道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成果,理顺河道管理体制,加强河道长效管理和引配水工作,加快住宅小区和企事业单位截污纳管工程的实施进度,有效改善城区河道水质,优化水生态和滨水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市人大《关于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的决议》精神为指导,围绕“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城市发展战略,根据“15100”河道整治工程设想,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将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抗咸二期工程、河道整治和截污纳管工作相结合,更好地解决全市人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及环境用水问题,为实现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和杭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责任分工与组织机构根据城建系统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确定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结合抗咸二期工程)由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下属的杭州自来水总公司自筹资金组织实施。
为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成立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光荣担任副组长。
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
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8.17•【字号】•【施行日期】2020.10.01•【效力等级】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2020年6月19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20年7月31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第三章综合保护第四章绿色发展第五章保障与考核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钱塘江及两岸区域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全面提升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工作,是指钱塘江及两岸区域的规划、保护、发展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钱塘江及两岸区域,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钱塘江干流、主要支流及沿岸一定范围的区域,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
第三条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工作应当遵循保护优先、规划引领、协调推进、统筹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工作的统一领导。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工作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和执法协同机制,研究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工作的重大问题。
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工作。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承担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下列工作职责:(一)统筹钱塘江及两岸区域的综合规划和重大建设计划的编制;(二)组织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的起草;(三)统筹推进钱塘江及两岸区域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区域的建设;(四)组织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工作的目标考核。
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整理工程设计标准
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整理工程设计标准1. 引言城市河道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起着排水、保持生态平衡的作用,还直接关系到城市环境的美观和市民的生活质量。
由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河道的保护和整治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针对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整理工程的设计标准,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对此进行全面评估,并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
2. 深度评估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整理工程设计标准应该包含哪些方面的内容呢?要考虑到城市河道的功能要求,包括排水、防洪、生态保护等方面。
还应该充分考虑周边的用地情况,以及城市发展的规划。
还要考虑到工程的实施和维护成本,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在深度上,设计标准需要充分考虑到以上方面的需求,以及相关技术和政策的要求。
3. 广度评估除了功能性需求外,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整理工程设计标准还需要考虑到广度方面的内容。
在生态保护方面,需要充分考虑到水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以及不同生物种群的多样性维护。
在美观性方面,需要考虑到景观设计和绿化工程,使得城市河道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场所。
在安全方面,需要考虑到防洪和防汛设施的设置,以及人员和设施的安全保障。
在广度上,设计标准需要全面考虑到以上方面的需求,以及相关政策和社会需求的关联。
4. 文章撰写综合以上的深度和广度评估,可以得出结论: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整理工程设计标准需要全面、综合、灵活地考虑到各方面的需求,以及技术、政策和社会的关联。
只有这样,才能设计出符合城市发展需求、生态保护要求、功能性需求和安全性要求的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整理工程。
在文章的撰写中,我会按照从简到繁、由浅入深的方式来探讨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整理工程设计标准,以便读者能更深入地理解。
文章内容将包含总结和回顾性的内容,以便读者能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主题。
5. 个人观点在个人观点上,我认为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整理工程设计标准是一个复杂而有挑战性的课题。
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包括政府、企业和市民。
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
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
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旨在为杭州市的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指导
和参考,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本导则包括以下内容:
1. 城市发展战略:明确杭州市的城市发展目标和方向,以及城市规划的优先方向和重点。
2. 城市空间布局:规划杭州市的城市空间布局,包括城市中心区、城市边缘区、城市发展轴、城市节点等,以及城市公共空间的布局和设计。
3. 建筑设计:规划建筑的高度、体量、形态、色彩、材料等,以及建筑与城市环境的融合和协调。
4. 交通设计:规划和设计杭州市的交通系统,包括道路、桥梁、公共交通、自行车道等,以及交通与城市环境的协调和整合。
5. 环境保护:重视杭州市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规划和设计城市绿化、水系、污染控制等环保措施。
6. 历史文化保护:保护杭州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建筑,尊重历史文化的价值和意义,融入现代城市规划和建设。
本导则旨在为杭州市的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全面的指导和参考,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城市的人文、生态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 1 -。
杭州市市区城市河道管理养护技术要求
杭州市市区城市河道管理养护技术要求(暂行)1 、总则1.1 为加强杭州市市区城市河道管理养护,提高城市河道管养质量和技术水平,保持河道设施完好,不断改善城市河道环境,实现“流畅、水清、岸绿、景美、宜居、繁荣”的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要求。
1.2 本要求适用于杭州市市区城市河道的管理养护,对象包括河道水体及河床、驳坎及护岸、闸站、在线监控、绿地、园路及慢行系统、环卫设施、廊亭及小品、停靠点及休息亭、河埠头及亲水平台等设施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1.3 本要求所指的养护主要内容为巡查、保洁保养、运行及维护维修。
大、中修项目参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1.4 城市河道养护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类详见附表1。
1.5 水上黄金旅游线河道养护总体要求详见附表2。
2 、河道保洁2.1 河道保洁分为河面保洁和河岸保洁。
2.2 总体要求:河面清洁无漂浮物,绿地无垃圾、无杂物,河岸各类硬化设施无垃圾、无污垢,保持整洁完好。
2.3 河面保洁2.3.1 主要是利用机械或人工对河道水面的垃圾、枯枝落叶、水草等漂浮物(种植物除外)进行打捞清理及外运处置,从而保持河道景观、保护河道水环境。
2.3.2 保洁要求一类保洁要求1 月一4 月、11 月一12 月每天对河面进行6 次保洁,作业时间12小时(6:00 一18:00);5 月一10 月每天对河面进行7 次保洁,作业时间14 小时(5:00 一19:00)。
二类保洁要求1 月一4 月、11 月一12 月每天对河面进行4 次保洁,作业时间10 小时(7:00 一17:00 ) ; 5 月一10 月每天对河面进行5 次保洁,作业时间12 小时(6:00 一18:00 )。
三类保洁要求每天对河面进行2 次保洁,作业时间8 小时(8:00 一16 :00)。
2.3.3 作业要求在通航河道内作业的保洁船须使用机动船舶。
保洁船应有醒目的保洁单位名称及监督电话。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钱塘江流域两岸总体城市设计》和《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实施导则》的批复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钱塘江流域两岸总体城市设计》和《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实施导则》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04•【字号】杭政函〔2020〕87号•【施行日期】2020.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钱塘江流域两岸总体城市设计》和《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实施导则》的批复杭政函〔2020〕87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钱江新城管委会:你们《关于提请批复〈钱塘江流域两岸总体城市设计〉〈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实施导则〉的请示》(杭规划资源〔2020〕163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钱塘江流域两岸总体城市设计》(以下简称《城市设计》)和《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实施导则》(以下简称《实施导则》)。
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对《城市设计》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
以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钱塘江及两岸区域为规划范围,包括“三江一湖”(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和千岛湖)两岸2—4千米纵深地区,寿昌江、兰江、分水江、渌渚江、浦阳江和京杭运河等重要支流两岸约500米纵深地区,总面积约3376平方千米。
协调范围为杭州市全域。
(二)愿景与目标。
保护钱塘江流域两岸历史与现实相交汇、自然与人文相辉映的自然地理特征和文化环境空间,实现打造世界级滨水区域的发展愿景,展现“诗画江南、风雅钱塘”的大山水人文画卷。
(三)总体风貌结构。
形成钱塘江流域两岸“一江映三景、六廊通两岸、多片展图卷、三型绘节点”的总体风貌结构。
“一江映三景”:即凸显钱塘江干流多元交织的风貌特色,在千岛湖沿岸和新安江两岸保持并延续秀丽的风景走廊,在富春江两岸营造具有东方风韵的文化走廊,在钱塘江中心城区两岸打造充满魅力的都市活力走廊。
“六廊通两岸”:即依托与钱塘江干流相垂直的六条重要支流,打造大运河景观走廊、浦阳江景观走廊、渌渚江景观走廊、分水江景观走廊、兰江景观走廊、寿昌江景观走廊。
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
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是杭州市政府为控制城市规划、建设和开发而制定的一份指导性文献。
该导则以“人本、生态、文化、智能、协同”的城市设计理念为指导,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引和方向。
人本是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的核心理念之一。
该导则强调城市建设应以人为本,始终以人们的需求和利益为出发点。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导则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建议,如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等等。
生态是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的另一个重要理念。
导则要求城市建设应该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保持自然生态的完整性。
为此,导则强调应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提高城市绿化率,建设生态廊道等等。
文化是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的又一重要理念。
导则认为,城市建设应该在保护本土文化传统的基础上,推动文化的创新和发展。
为此,导则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建议,如建设传统文化产业园区,推广文艺活动等等。
智能是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的另一个核心理念。
导则提出,城市建设应该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城市管理的智能化程度,提高城市的智慧性。
为此,导则提出了建设智能化交通系统、智慧城市管理平台等具体措施。
协同是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的最后一个核心理念。
导则认为,城市建设应该强调协同发展,各项建设应该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实现统筹规划。
为此,导则提出了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统一的规划管理平台等措施。
综上所述,杭州市城市设计导则是杭州市政府为控制城市规划、建设和开发而制定的一份指导性文献。
该导则以“人本、生态、文化、智能、协同”的城市设计理念为指导,提供了重要的指引和方向,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7号
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正文:---------------------------------------------------------------------------------------------------------------------------------------------------- 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7号2002年4月12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河道管理,保护河道环境,确保河道功能完好,维护杭州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城区范围内城市河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统称城市河道)的保护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河道是指城区内由市政设施管理机构管理、养护的河道及其堤坎、排涝泵站、引水渠、溢洪道等附属设施。
市政设施管理机构管理、养护的河道,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条杭州市人民政府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河道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区人民政府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城市河道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市、区市政设施管理机构按照市、区分工及其职责权限,具体实施对城市河道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河道整治应当服从城市总体规划,保护河道的历史风貌,符合城市人文景观及生态要求。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河道、防止水体污染的义务,对破坏、污染河道环境,侵占、损毁城市河道的行为都有制止和举报的权利。
第六条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供水条件和需水要求,科学制定引水、配水调度方案。
城市河道水质应当符合河道水体功能区划要求,市环保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河道水质情况。
第七条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河道疏浚计划,定期对城市河道实施疏浚,严格控制城市河道的景观水位。
第八条凡涉及城市河道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措施,确保排水畅通,服从防汛排涝的要求。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城市河道,不得擅自在河道保护管理范围内搭建建(构)筑物和阻水设施,禁止填堵河道。
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
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0.04.29•【字号】•【施行日期】2000.04.29•【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2000年4月29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改善城乡水环境,充分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河道,包括江、河、湖泊(漾荡)、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河道的整治、利用、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杭州市市区城市河道的管理,在防汛统一调度和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前提下,按照《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执行。
杭州市西湖水域的管理,按照《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执行。
本市行政区域内钱塘江河道的管理,《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国家和省、市有关航道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杭州市、区、县(市)应当将河道整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统一规划、综合整治、合理利用、积极保护。
河道整治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实施河道整治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有计划地进行河道整治,保持河道畅通,提高河道的行洪排涝能力,发挥河道的综合功能。
浙江省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防洪与河道整治规划方案修编概要
《浙江省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防洪与河道整治规划(修编)》概要一、项目背景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作为临平副城重要产功能区,是杭州重要工业功能区,其定位转变,直接影响用地布局。
当前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通过行政管理调节,统一纳入了兴旺工业城和朝山南麓用地,用地范畴作了较大规模调节,故其总体规划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工程公司作了修编,依照总体规划规定,结合原有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防洪和有关河道整治规划,对总规规划用地范畴内河道、水系和区域防洪、排涝格局进一步研究和规划论证,和总规相适应。
二、规划范畴与期限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范畴:北至京杭大运河,南到星光街、320国道,东至规划中京杭运河二通道,西为09省道、莲花港一带,总规划面积51.34 km2。
依照水系分布状况和地块开发,本次规划面积调节为87.56km2,范畴为西到石目港、09省道、西南以区界和星光街、320国道(临平大道)为界、北面到大运河、东面至运河二通道、亭趾港一带。
规划期限为:~,其中:近期:~远期:~三、规划原则(1)依照《防洪原则》(GB50201-94),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规划人口为26.7万人,防洪设计原则为50年一遇,项目区相应建筑物级别为3级。
(2)依照《水利水电工程动能设计规范》(DL/T5015-1996),并依照临平城规划规定,排涝原则采用重现期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出不受淹。
(3)河网水环境方面:保证骨干河道水体流动,形成河网水体循环,在截污、河道整治、配水工程共同作用下,使河网水体达到水功能区划规定,维护保持既有水面率不减少,进一步改进都市水环境。
四、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防洪方案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北至京杭大运河,南到星光街、320国道一带,东至京杭运河二通道,西为09省道,总规划面积51.34km2,防洪规划范畴调节到西到石目港、09省道,西南以区界和星光街320国道(临平大道)为界,北面到运河,东面至运河二通道、亭趾港一带,规划面积为87.56km2。
城市河道生态修复与保护作业标准
城市河道生态修复与保护作业标准作者:刘军宋旖丹杨易帆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32期摘要:在过去近几十年,由于人口的增加和工业、商业、居民区的发展加重了对河道系统的需求, 严重破坏了河道系统动态均衡和自我修复能力,导致河道水系富营养化、藻类大量繁殖、水质变黑发臭、蓄水能力降低、鱼类和野生动物栖息地丧失、景观和旅游价值损坏, 甚至丧失等。
为改善民生,实现美丽中国的梦想,各地政府纷纷就此加大了环境生态修复的投入,特别是对城市河道、滨水绿地生态修复投入了数万亿元资金。
但由于政府相关部门没有系统性“流域生态”的理念;参与整治的企业在规划设计、施工、后期管养上,未能有效理解、落实“生态优先”的理念,且没有统一、科学的规范和标准可依,以至于城市河道、滨水绿地生态修复人工化迹象明显,盲目套用针对性极强的“生化技术”更是引起了二次污染。
所谓的“生态修复”工程二三年后,大多回复到先前的状态,根本就没法达到河道自我生态修复的功能。
为了科学、系统地开展城市河道、滨水绿地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提高生态修复的质量,达到河道生态自我修复的目的,我司科技人员在近八年的实践中,总结出了一整套科学的规划设计、施工、养管规范和标准。
本文介绍了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的组成内容和程序, 包括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确定解决方案、实施方案的预测与评价、生态修复规划、设计、施工、管养监测和生态修复的后评估七个相互联系的组成部分。
为今后政府和相关企业河道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作业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城市河道;生态修复与保护;程序和内容;企业标准中图分类号: TU986 文献标识码: A目录1.总则2.术语2.1城市河道、滨水绿带2.2截污纳管2.3河道疏浚2.4河道治理2.5驳岸工程2.6生态驳岸2.7自然驳岸2.8自然人工驳岸2.9刚性驳岸2.10植物群落2.11水湿生植物2.12慢行系统2.13水生生境3.用词解释4.修复与保护的基本原则4.1一般规定4.2具体规定5.河道生态修复的目标5.1一般规定5.2具体规定6.生态系统修复的程序与前期准备 6.1一般规定6.2具体规定6.2.1确定生态修复目标值6.2.2现场调查6.2.3调查资料分析、确定解决方案6.2.4实施方案的预测与评价7.河道生态修复规划7.1一般规定7.2具体规定7.2.1水环境现状分析7.2.2 提出修复与保护规划意见8.河道生态修复设计8.1一般规定8.2具体规定8.2.1设计文本方案阶段应编制的深度8.2.2设计文本初步设计阶段应编制的深度8.2.3设计文本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编制的深度9.水环境设计9.1一般规定9.2具体规定9.2.1河道截污及清淤9.2.2水质改善以及水生态系统构建9.2.3水生生态系统管理与维护10.河道滨水绿带景观设计10.1 一般规定10.2具体规定10.2.1软质景观设计10.2.2水生植物设计10.2.3湿生植物设计10.2.4本标准准荐的几种水湿生植物11.河道生态修复施工11.1一般规定11.2具体规定11.2.1河道清淤11.2.2生态护岸构建11.2.3河道绿地施工11.2.4 重力式驳岸基础施工11.2.5水环境施工12.管养监测和生态修复的后评估12.1一般规定12.2具体规定12.2.1水文、水质观测12.2.2生物监测1.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有关美丽中国“水清、流畅、岸绿、景美、宜居、繁荣”的指导方针,统一和规范城市河道、滨水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的基本术语及其定义,全面指导和提高我司规划设计、施工、养管监测和生态修复后评估的科技含量,确保滨水生态修复工程的质量,做到现场调查全面、详实,设计理念先进、科学,施工程序规范、合理,养护过程及时细致,修复技术领先、经济实用,特制定城市河道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作业标准。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7.03.21•【字号】杭政办函〔2007〕60号•【施行日期】2007.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6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建委拟订的《杭州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附件:1.关于实施杭州市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的若干规定2.绕城公路以内291条市区河道整治等级表3.2007年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计划一览表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一日杭州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实施方案(市建委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为有序推进杭州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以下简称市区河道综保工程),努力提升市区水环境质量,推进生态市建设,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水环境治理作为建设生态市、发展循环经济和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的重中之重,全面树立“以河(道)带整治、带保护、带开发、带管理、带改造、带建设,加快城市更新”的生态治理观,从分散领导、多头管理向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转变,从按条、分段整治向按水系、分片区整治转变,正确处理统一领导与分级建设、财政投入与多元筹资、统一规划与分步实施、生态改善与综合整治等关系,将市区河道综保工程打造成又一项“民心工程”,努力把杭州建设成为亲水型“宜居城市”。
二、整治目标和原则(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市区河道综保工程,使市区河道水质得到根本好转,基本实现“水循环正常、水安全保证、水文化丰富、水生态良好、水景观优美”的整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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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城市河道综保工程设计导则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杭州市城市河道综保工程设计导则(试行稿)编制单位: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二〇一一年十一月目录为落实贯彻杭州市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以下简称河道综保工程)的“水清、流畅、岸绿、景美、宜居、繁荣”的指导方针,统一河道综保工程的建设标准,规范和指导河道综保工程的设计,确保工程的设计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运行管理方便,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杭州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城市河道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绕城高速公路以外的河道可参照执行。
本导则是结合杭州市河道综保工程多年实践经验,并考虑杭州市河道具体情况编制而成,同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本规定中未包括内容,应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执行。
随着城市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城市河道不仅发挥一般包括行洪排涝、蓄水输水、供水灌溉,还肩负改善生态环境、航运旅游、景观休闲、文化载体、滨水利用等功能。
本导则对杭州市城市河道以上功能和内容的设计,作出了相应规定。
2 术语城市河道杭州市绕城高速公路内的公共河道(包括水域、河槽、堤坎、护堤地、防汛配水泵站、船闸水闸和连接上下游河道的管涵)及其附属设施。
护岸工程为防止水流冲刷引起塌岸及保持河岸稳定建设的挡土护土建筑物。
一种具有保护堤防与岸线的安全、控制河势变化、营造河道两岸自然景观的工程措施。
指护岸具有“可渗透性”,即护岸具有河岸土体中地下水与河道水体之间的交换和调节功能,并能提供有利于湿生、水生植物为主体的岸栖生物共生环境的护岸。
自然护岸指采用种植植被保护河岸、保持岸栖生物丰富和水陆交错带生态功能健全稳定的护岸。
自然人工护岸在自然护岸的基础上,水面线下采用松木桩、树根桩、干砌块石等材料,确保抗洪能力,水面线以上采用种植植被尽量强化绿化生态效果的护岸。
刚性护岸指为满足防洪抗洪能力,确实无法采用生态护岸、自然人工护岸等而采用刚性材料砌筑的护岸形式,如浆砌块石、现浇混凝土等形式的护岸。
慢行系统沿河绿化带内以休闲、健身为主,兼顾城市交通功能的连续性的园路,满足步行外,有条件的,要考虑自行车通行。
慢行系统遇到桥梁时,应在桥下连续,在桥下修建可供人或自行车通行的构筑物。
河道通航本导则所指河道通航是指在“2007年杭州市区(绕城范围内)综合保护与开发工程”中的291条内河范围内,所进行的以休闲、旅游为主的、同时在主干河道上兼具客运交通功能的水上巴士活动。
船只停靠点本导则所指船只停靠点为建于通航内河上供客运船舶停靠、上下游客的水工构筑物,用地一般在滨河绿带内解决。
锚泊区锚泊区是指可供一定数量的船舶停泊、维修、集散的泊船码头(或水上区域)。
水生生境本导则所指为以水生植物为主营造的适合生物生活的生态地理环境,包括水系、地形、植被、土壤以及光照、湿度等。
3 用词说明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导则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4 一般规定河道综保工程设计应以“水清、流畅、岸绿、景美、宜居、繁荣”的十二字方针为指导,以“水循环正常、水安全保证、水文化丰富、水生态良好、水景观优美”为目标。
河道综保工程应坚持以下整治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河道综合整治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力求河道形态自然化、滨水环境宜人化、配套设施人性化。
(2) 坚持水质优先原则。
河道综合整治应优先考虑保护和改善河道水质环境,促进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并兼顾河道的其它功能。
(3)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
河道综合整治应结合实际情况,在满足河道功能和整治效果的前提下,注意降低建设和管理成本。
(4) 坚持和谐安全原则。
在确保水安全的基础上,河道综合整治应保持河流的自然生态,实现人水和谐。
(5) 坚持共享开放原则。
河道综合整治应整合贯通滨河绿带,营造广大市民都能享用的开放空间。
(6) 坚持景观特色原则。
河道综合整治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河道景观和历史文化特点,利用建筑、桥梁、绿化等营造每条河道的自身特色。
河道综保工程应坚持“截污、护岸、疏浚、引水、绿化、亮化、管理、拆违、文化、开发”十位一体的综合整治内容,确保实现综保工程的最优化。
河道综保应当与城市相关规划做好衔接,有旅游需求、有文化底蕴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要结合相关规划,进行相关专项设计。
设计文件应包括说明、图纸以及概算。
编制内容应包含区域功能分析、水质治理、平面控制、护岸断面与材质的选择、绿化景观、水上旅游航运、相关跨河或沿河设施控制等方面内容。
方案阶段应当提供总体彩平图(含河道技术经济指标)、具有代表性的局部鸟瞰图、典型的景观断面图和重要节点效果图,以及其他必要的分析图。
初步设计阶段对护岸形式和主要水利设施要进行技术比选。
各阶段的出图标准与深度,园林景观部分参照《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及图样》、水工部分根据设计阶段的不同,参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 5020-93)、《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 5021-93),市政部分参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河道总体设计单位应同时具备水利或市政公用(同时具备道路、桥梁、排水设计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
城市河道必须按照“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开展,河道一般应经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二类及以下河道经设计审批部门认可后,可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
5 基础资料调查与分析河道设计应收集整合相关规划资料,着重于城市规划、水文水利、水资源调配、动植物资源等自然状况,以及水质状况、污染物来源等环境状况方面的现状调查。
宜分析城市经济与人口发展、土地利用、管理方式等社会状况。
河道现状调查与分析是设计的基础性文件,以下内容必须在设计文件中体现:(1) 河道基本情况,包括河道起讫位置、长度、上下口宽度、河底高程、堤岸高程,上下游河道相互适应关系等;(2) 河道整治范围内的现状地形地貌、地质条件;(3) 河道不同频率洪(枯)水位、历史最高水位、流量、持续时间、洪水频率受灾情况,汇水面积、泄洪出路以及配水点与配水水量等等资料;河道防洪标准、排涝设计标准,现有防洪与排涝设施、抗洪与排涝能力等资料;(4) 河道现状的驳岸结构形式及稳定性,闸门、堰坝、排灌泵站等水利设施情况;(5) 城市给排水管网布置现状,雨污泵站、排污口、污水处理设施等资料;(6) 沿河跨河的各类地下管网、架空杆线、跨河桥梁等市政设施的管径、孔数、标高等情况;(7) 设计范围内胸径10cm以上乔木的准确定位图纸;(8) 河道、河道绿地及河道紧临城市用地的规划文件,相关工程的设计文件;根据整治目标与内容的不同,以下内容宜纳入设计文件中:(1) 河道水生动植物的分布,有条件的要对具体的水生动物进行抽样调查;(2) 河道水质现状及主要污染物来源,淤泥层厚度、河底高程、疏浚高程等资料;(3) 河道历史演变、使用人群的变迁调查,河道使用功能与使用对象的调查,河道历史文保点、历史文化资料的调查与挖掘等内容;(4) 河道现状管理体制、机制、办法、机构、人员设置及运行管理等资料;(5) 河道设计过程中应征求相关专家意见与公众意见,由建设单位形成书面材料,作为设计单位的基础资料组成部分。
设计单位应在以上相关调研与分析资料的基础上,形成结论文件,并形成报表,作为设计的输入文件。
河道基础资料汇总表表5-1表5-2防洪标准规范及明确设计范围内河道防洪标准,参照《防洪标准》(GB50201),同时根据杭州及浙江省内针对杭州市河道防洪相关规划、设计及规范性文件,同时充分考虑现有城区地坪或建筑物标高的现实情况,提出符合杭州绕城内河道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要求,且原则上不突破相关规范要求的防洪标准。
排涝标准规范及明确设计范围内各城市分区及滞涝片区的排涝标准,参照《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与《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20288-99),同时根据杭州及浙江省内针对杭州市城市排涝相关规划、设计及规范性文件,提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城市排涝标准。
旅游通航等级结合《内河通航标准》和杭州河道航运规划,规范不同河道的通航级别,结合水上旅游和河道慢行系统构建,完善旅游交通体系构建。
河道综合分类参照近年来相关杭州市河道规划文件,从防洪、水质、航运、景观各角度对河道分类确定的影响因子进行分析(表6-1),并参照评价体系进行综合评价(表6-2),最终确定河道分类,及相应的整治内容(表6-3)。
河道类别划分及整治内容划分表,是根据河道多功能目标进行的横向测评比较,通过测评和河道分类为河道设计者提供相对准确的河道定位及河道整治相关内容,同时也为河道管理者提供管理的依据,但与其他河道分类体系不构成对应关系。
河道等级划分影响因子分析表6-1表6-2河道类别划分及整治内容划分表表6-37 河道及相关水利设施设计河道及相关水利设施设计的主要内容本导则主要包括河道和相关水利设施两个部分,河道设计主要内容为河道平面线形、河道断面、河道护岸设计等;相关水利设施设计包括:过船设施、泵站、水闸等。
河道平面线形7.2.1 一般规定(1) 平面线形定线在规划用地范围线内,在满足行洪排涝的基础上,工程实施驳岸线在规划绿线范围内可适当弯曲,使河道与绿化带有宽有窄,线形活泼。
原有护岸改建、新建的河道,护岸连续直线段不宜超过100m。
并应保留河道的自然形态、尽可能保留或恢复湿地、河湾、急流和浅滩。
对于未定规划堤线的河道,宜维持河道原有的岸线。
(2) 河道平面线形如遇拆迁、历史保护等特殊原因,需裁弯取直、河道缩窄,应进行工程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详细论证。
(3) 工程用地范围线的确定应从工程方案和实际需要出发,以规划部门确定的河道规划绿线为基础,工程实施护岸线的确定应以河道规划蓝线为基础,满足行洪排涝的需要,综合考虑现状护岸线情况、防洪过水断面要求、通航要求、工程投资造价和工程实施难度等因素来确定。
(4) 河道整治时,现状河宽大于规划河宽时不宜填埋,整治后的河道水面不应小于规划河道断面。
7.2.2 具体规定河道平面布置图应标明规划绿线、蓝线及河道设计的护岸线、用地范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