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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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经济开发区(林店街道)2018年食品

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部署

和要求,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升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结合庐阳经济开发区(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1.贯彻执行《合肥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强化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有”(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保障措施,配齐食品安全“四员”协管队伍,落实“四员”保障经费。(党政办、食安办)

2.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和考核制度,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对社居委和相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督促落实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18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等相关任务。(党政办、食安办)

3.落实“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扎实组织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等示范创建工作,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绩效评估等工作。(食安办、各社居委)

4.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队伍建设,开展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人员能力和水平。(食安办、各社居委)

5.有效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经费财政预算,继续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加强民生工程食品快检室后期运行维护,健全基层快检体系。(财务部、林店食药监所、城乡统筹部、食安办)

二、开展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行动

6.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保护,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

责任单位:(城乡统筹部、城市管理部)

7. 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加强兽药安全管理,加大科学

种养技术培训力度,指导农户依法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实用农产品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屠宰病死猪、制售假劣农资案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城乡统筹部负责、食安办配合)

8.深入推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治理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农兽药残留超标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严格查处私屠滥宰行为。屠宰后动物废弃物、病死畜禽等按要求处置,严厉查处注水、屠宰、销售病死畜禽、未经检疫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城乡统筹部、林店食药监所负责、食安办配合)

9.加强食品(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严格实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督促食品(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不合格产品、违法销售行为信息及时公示,并向监管部门报告。(林店食药监所、城乡统筹部负责,食安办配合)

10.健全完善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体系,提升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能力。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健全收运企业准入机制和评价体系,强化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及处置去向监管。严格依法查处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的案件。(城市管理部负责,食安办配合)

三、严格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11.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责任,推行检查表格化、抽检制度化、责任网格化,对生产经营过程采取隐患彻查、抽检“亮相”、信息公开、处罚到人,曝光违法违规企业,深入实施风险分级监管,并根据分级的情况实施分类检查。(林店食药监所、食安办、各社居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大力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

监管,推进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明厨亮灶”信息化建设,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的监督管理,定期公示卫生监督结果。(林店食药监所、食安办、社会事务部、各社居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林店食药监所牵头,城乡统筹部、经贸发展部、食安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继续开展食品相关产品

质量安全集中治理整顿活动。(林店食药监所、经贸发展部、食安办、各社居委)

15.开展食品安全重点治理行动。围绕农村(含城乡结合部)

食品市场源头、农村集体聚餐、学校校园(含托幼机构)及周边、建筑工地、养老机构等重点区域,婴幼儿配方乳品、婴幼儿辅助食品、保健食品、酒类、乳制品、调味面制品、水产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中高考等重点时段,“一大三小”(大市场、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重点对象,冷链贮

运等重点环节,开展食品保健品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林店食药监所、食安办、城市管理部、社会事务部、各

社居委)

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

16.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通过明查暗访、投诉举报、

检验检测等各种手段,主动排查、及时处置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隐患问题。加大对重点区域排查和重点食品、重点项目的抽样检验力度。(林店食药监所、食安办、各社居委)

17.深入摸排食品药品风险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建立风险分析研判制度。规范监督抽检行为,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性抽检任务。针对节令性食品、抽检监测发现问题集中的食品,以及社会热点、舆论焦点等食品品种,开展专项抽检。(林店食药监所负责,城乡统筹部、食安办、各社居委配合)

18.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预警处置联动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和培训,加强舆情监测,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严防事态蔓延和扩大。督促辖区生产企业、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党政办、林店食药监所、食安办、社会事务部、各社居委)

五、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19.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坚持优质、安全和绿色导向,

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主食加工业,推进食用农产品按标生产,稳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城乡统筹部、林店食药监所、经贸发展部、食安办)

20.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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