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十一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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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十一项措施

一、落实责任登记

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项目业主、施工、监理、检测、勘察设计单位,以及专业分包队伍、

劳务分包队伍的质量安全责任登记制度,层层细化落实质量安全责任。项目业主负责人对隧道施工安

全实行包保制度,其中,评估为极度风险(Ⅳ级)的隧道由项目业主主要负责人进行包保,包保领导

对包保项目每月巡查不得少于1次。

二、严格作业条件

(一)保证照明亮度。施工作业地段必须有足够亮度的照明,以能掌握围岩和支护状况,及时发现险情。要求掌子面40m以内作业段落应配备移动式照明灯具,两侧各安设2盏36V、500w卤钨灯;掌子

面后40m至二衬作业区段每隔20m,两侧各安设1盏400W高压钠灯。

(二)配足劳保用品。隧道施工人员应配备防尘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同时,必须配备专用检测

设备仪器对一氧化氮、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按规定周期测定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施

工过程要加强通风管理。

(三)强化设施配备。隧道高压风、水钢管应尽可能靠近掌子面(离掌子面不得大于20m);开挖、支护台架必须备齐扳手、应急照明和应急包;未二衬的Ⅳ、Ⅴ、Ⅵ级围岩段、掌子面20m范围和上下台阶交界的斜坡道,均须设置管径不小于60cm的逃生管道。

(四)加强通信联络。洞口值班室、开挖工作面及其它必要的地方,应设置通信设备,并尽量确保洞

内能够接受到手机信号。

(五)落实隧道门禁系统。做好进出洞人员和车辆登记管理工作,随时准确掌握隧道内作业人员和车辆情况。

三、加强应急管理

(一)建立互动关系。要与附近医院、消防队、临近施工队伍及其他救援组织建立互助关系,做好相

应的安排,确保在应急救援中及时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资源的援助。

(二)配备求援器材。必须配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和设备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应急救

援物资和设备能随时投入使用。

(三)落实应急培训。隧道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培训。熟悉应急救援程序;掌握必

要的自救及互救知识;了解预先指定的主要及备用逃生路线、集合地点及各种避难急救场所位置;掌

握警报设备、通信装置、避难器具等的使用方法。

四、严格施工步距

(一)严格按规范施工。隧道应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控制软弱围岩的开挖循环进

尺,开挖后要及时进行初喷,严禁在裸岩条件下立拱架。硬岩段复喷作业距掌子面不得超过

40m。

(二)严格支护步距。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开挖轻支护,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软弱围岩及不

良地质隧道二衬应及时施作,其中,Ⅳ级围岩二衬距掌子面不得大于90m,Ⅴ、Ⅵ级围岩不得大于

70m。仰拱距掌子面不得大于60m。

五、严格方案审批

(一)严格按设计方案开挖。严格按设计方案开挖,除非项目业主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四方会审确

定的。严禁擅自改变开挖方法。加强隧道动态设计和动态施工,设计单位要加强技术服务,项目业主

要牵头组织变更设计,及时出具变更会议纪要和审批文件,围岩变更设计要同步明确施工方案。

(二)严格方案审查审批。对侵限拱架换拱、下台阶落底、洞口开挖、仰供开挖、软弱围岩开挖等危

险性较大的施工方案,要认真进行方案审查审批,严格按照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加强过程监控量

测,监理应严格把关,项目业主应加强监督。

六、严禁无资质施工

全面推行架子队管理,取消包工包料的“包工队”。新开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向项目业主报备隧道施工劳务班组,须取得项目业主审查认可。各参建单位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登记备案和考核管理工作,对信誉履约差、安全质量问题突出的单位,应及时上报并列入黑名单。

七、严格隐蔽工程管理

(一)严厉查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支护质量。严厉打击偷工减料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业主、设区市高指、省交通质监局或省高指均要及时挂牌督办,停工整顿。

(二)严格监理旁站。对超前管棚及小导管、钢拱架锁脚锚杆、注浆作业、仰供开挖深度、拱架连接等关键工序,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旁站和记录,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三)建立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留存制度。施工单位应对隐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照片及视频采集,每月向监理单位核备,确保施工过程可搠、可查。监理单位在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时要一并查验影像记录,有条件的单位可试行手机报检系统。

八、加大检测力度

(一)加强围岩段仰拱施工质量监测。软弱围岩段的仰拱施工质量要作为一项重要的检测内容。设有仰拱的段落必须逐段随机进行取芯检查和检测,核查仰拱部位初支钢拱架、二衬钢筋、仰拱和回填层厚度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进行返工。省高指中心试验室也将开展此项抽检。

(二)强化“第三方”隧道施工质量检测制度。对初期支护的喷层厚度、强度,锚杆数量、长度,拱架间距,二衬厚度、仰拱等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质量检测。完善检测台账和整改台账。对多次检测不合格的隧道,项目业主要采取措施整改;检测不合格的,必须返工。

(三)组织做好做好质量检测工作。对虚报里程桩号、以变更为由糊弄抽检人员或现场作假应付抽检的行为,项目业主要采取措施及时纠正。为便于各方质量安全监管,每座隧道全洞应在边墙部位每隔20m标识里程桩号。

九、严格预报监测

(一)加强对隧道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工作的管理。要选择有经验有能力有业绩的超前地质预报及监控量测单位。加强对隧道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工作日常管理和履约考核,建立预报成果与实际地质比对分析制度。

(二)扎实做好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必须及时掌握围岩变形情况,发现隧道围岩不稳定趋势和险情的,要立即预警,撤出人员。严格按设计、规范和指南要求落实监测断面的设置、频次和时间,确保监测质量和实效。严禁降低监控量测频率及编造超前地质预报报告。

十、严控夜间施工

原则上不允许夜间施工,不允许作业人员连续作业超过8个小时,严禁强令赶工和冒险作业行为。开挖作业班组必须按照每日循环数配足人员。拱架安装等危险性较大工序尽量不安排夜间施工。对确需夜间施工的,要严格实行夜间施工报备制度,夜间施工时质检员、安全员、监理员必须在岗在位。有夜间施工的项目,项目业主也要加强夜间监督检查,原则上,业主人员夜间巡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十一、严格民爆物品管理

必须执行民爆物品领退及双签制度,严禁在施工现场违规运输、存放和使用民爆物品。遵守爆破安全规程,落实民爆物品进场施工前的无关人员清场制度,严禁装药与钻孔作业同时在同一开挖工作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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