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整理、管理和使用,提高资料的利用率和保护资料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隐秘法》、《地质信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资料管理部门负责提出资料管理制度,负责资料管理工作,并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保管、查询等。
2. 全部从事地质测量的工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资料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完整、精准。
三、资料采集1. 为确保资料的精准性和真实性,全部资料采集前必需进行认真的调查和讨论,订立认真的采集方案。
2. 采集的资料应当认真、完整,不得遗漏和捏造。
3. 采集的证据和数据必需标明来源,日期,地点,负责人等信息,并将现场信息记录下来。
4. 采集的材料应当分类收集,并注明文件号,制作认真的登记表格,保证资料的有序性和整体性。
四、资料整理1. 资料整理是保证采集的资料有序、精准的紧要环节。
2. 资料整理必需依照肯定的标准进行统一分类,确认各种资料的精准性、可读性以及判定其所包含的信息是否全部完整。
3. 对于紧要的资料必需进行复核、审核,以确定其真实性和精准度。
4. 处理完成后,应制作并签署整理确认书,并进行归档存放。
五、资料存储和归档1. 资料在存储和归档过程中必需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存储和归档分为实物存档和数字存档两种方式,实物存档要求统一编号、全部标注认真的名称、时间、项目名称、文件类型、文件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 资料的归档应当依照其紧要程度、保存期限进行分类,制作并签署归档确认书,明确交接记录和归档文件责任人。
4. 资料归档不得任意调出,不得私自销毁,不得向外供给和泄漏,一旦显现问题,责任人应当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资料查询和利用1. 资料查询和利用必需合法、合规,遵从“实名制”原则,供给有效的身份认证和目的证明。
2. 资料查询和利用应当依照制度规定,以书面申请方式进行,不得非法侵害他人的隐私和商业隐秘。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测工作管理,提高地测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地测工作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地测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科学规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
第四条地测工作单位应保障人员的安全,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培训。
第五条地测工作单位应保养和维护设备设施,确保正常工作运转。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六条地测工作应按照项目需求和任务书要求确定调查范围和方法。
第七条地测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测量规范和准确方法进行测量。
第八条地测工作应及时处理和记录测量数据,并做好数据保密工作。
第九条地测工作应根据需要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形成报告和成果。
第十条地测工作完成后,应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下次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人员要求第十一条地测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证书。
第十二条地测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工作品质。
第十三条地测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第四章设备设施管理第十四条地测工作单位应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五条地测工作单位应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六条地测工作单位应建立设备设施数量和使用情况的档案,以便统一管理和查询。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地测工作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
第十八条地测工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设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地测工作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并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
第六章绩效考核第二十条地测工作单位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地测工作进行评估和回顾。
第二十一条绩效考核应综合考虑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等因素。
第二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评价地测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岗位晋升和薪酬调整的参考。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质测量资料的管理,规范地质测量工作的进行,确保地质测量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地质测量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地质测量资料是指通过地质测量手段获得和处理的有关地质地貌、地壳构造、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
第四条地质测量资料管理的任务是做好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保存和利用工作,保障地质测量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地质测量资料管理的原则是科学性、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便捷性。
第六条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地质测量资料收集、登记、整理、保存和利用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第七条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应根据地质测量任务的需要,采用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
第八条收集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具有可查看、可检索、可利用的特点,应具备一定的数据格式和质量要求。
第九条收集到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按照来源进行分类,并记录相关的来源信息。
第十条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工作应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定期对资料进行归档和备份工作。
第三章地质测量资料的登记第十一条登记是指对收集到的地质测量资料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分类。
第十二条登记的信息应包括资料名称、资料来源、收集方式、收集日期等内容。
第十三条登记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具有唯一性和标识性,以便于后续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四条登记工作应及时、准确,并定期进行数据的核对和更新。
第四章地质测量资料的整理第十五条整理是指对收集到的地质测量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和加工的工作。
第十六条整理工作应根据地质测量资料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分类标准和归档方法。
第十七条整理工作应确保地质测量资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同时对质量较差或重复的资料进行筛选和淘汰。
第十八条整理工作还包括对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使其能够实现电子化的管理和利用。
第五章地质测量资料的保存第十九条保存工作是指对整理好的地质测量资料进行安全保管和定期检查的工作。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4篇)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质测量资料的管理,保障地质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整理、存储、传输、使用、保护和销毁等活动。
第三条地质测量资料是指地质勘查、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中获得的各类数据、文档、报告、照片、录像等信息载体。
第四条地质测量资料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地质测量资料的管理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负责,并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系统。
第二章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第六条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应按照测量任务的要求进行,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数据的采集和记录。
第七条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过程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严禁随意篡改、删除、销毁数据。
第八条地质测量资料的采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测量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采集数据的可靠性。
第三章地质测量资料的整理和存储第九条地质测量资料的整理和存储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方式进行,确保数据的有序和易于检索。
第十条地质测量资料的整理应由专职人员进行,按照一定的时间顺序和主题进行整理,建立详细的档案目录和索引。
第十一条地质测量资料的存储应采用专门的存储设备和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地质测量资料的存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地质测量资料的传输和使用第十三条地质测量资料的传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并建立相应的传输记录和备份机制。
第十四条地质测量资料的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授权程序进行,并建立相应的使用记录和审查制度。
第十五条地质测量资料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权限,严禁擅自篡改、删除或外传资料。
第五章地质测量资料的保护和销毁第十六条地质测量资料的保护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七条地质测量资料的备份应定期进行,备份数据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进行定期检查和验证。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3篇)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____新超煤业有限公司地质测量系统管理制度测量工作管理制度搞好地测工作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随着矿井规模的逐步扩大,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同时对地测工作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保证日常工程质量,避免返工、窝工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的规范操作,共同搞好测量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1、地测科根据采掘计划要求对井下巷道进行实测、定向、标定中腰线,对提供的地质、测量资料全面负责,如出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出入时,负责重新解释或重新测量。
2、对于指导施工的实测数据,由测量员进行解算,并备注草图和说明,完成后由测量技术员进行复算,计算无误后报地测科科长审批。
3、测量原始记录、测量计算表、测量成果必须分工作面分类由地测资料员进行整理并归档保存。
4、一般性开口、定向、延伸导线点由测量测技术员负责,但出井后必须对测量数据进行复检。
涉及大型工程如:____m以上巷道对贯、主要巷道变向、改变原计划等,必须由技术总监、地测科科长、测量技术员共同商议,并确定测量方案。
5、测量外业观测、内业资料计算从起始数据、原始资料、成果计算到填图、绘图必须经过严格的校核或计算,未经校核的资料和图纸不得使用。
6、单位工程结束后,实测数据要与设计数据资料进行比较,计算偏差是否在误差允许范围内,若误差较大,要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工作提供借鉴,各单位工程要及时进行总结。
7、地测科成员必须对井下各地点工作面情况准确掌握,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测量,及时准确标定巷道中腰线,不得因测量不及时或不准确而影响正常施工。
8、因测量工作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要认真查找原因并重新进行测量,提出补救措施;损失无法挽回时,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报矿长处理。
储量管理制度一、本矿地质测量机构的地质、测量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储量管理工作。
二、储量、回采率必须以地测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
地测机构必须按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统计表式,实事求是地进行测算填报,对数据准确性负责。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地质测量工作,提高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地质勘探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地质测量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探单位、地质从业人员、相关机构等。
第三条地质测量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准确、保密的原则,确保测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第四条地质测量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违法乱纪行为。
第二章地质测量管理机构第五条地质测量管理机构应当是具备资质、专业水平高的单位或组织,负责监督和管理地质测量工作。
第六条地质测量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章,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等,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地质测量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设备,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地质测量管理机构应当对参与地质测量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三章地质测量工作流程第九条地质测量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按照测量计划和要求进行测量。
第十条地质测量工作中所用的测量设备和工具应当经过检定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一条地质测量工作中应当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和技术,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地质测量工作应当按照测量原则和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改变或篡改数据。
第十三条地质测量工作完成后,应当对数据进行审核和整理,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汇报。
第四章地质测量数据管理第十四条地质测量数据是地质勘探工作的重要成果,应当加以妥善管理和保护。
第十五条地质测量数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存储,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易查性。
第十六条地质测量数据应当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地质测量数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传递和使用,不得私自泄漏或篡改数据。
第五章地质测量质量控制第十八条地质测量工作中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地质测量数据应当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和评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xx年xx月xx日contents •制度总则•组织与职责•工作程序与方法•安全与保障•监督与执行•附则与附件目录01制度总则为规范地质测量管理工作,确保地质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促进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及地质环境保护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目的通过实施本制度,可有效提高地质测量管理水平,保障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及地质环境保护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地质调查、资源开发及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意义目的与意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及地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地质测量管理工作。
不适用范围本制度不适用于非地质测量领域的管理工作。
适用范围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地质测量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一致。
统一管理数据共享及时更新质量第一地质测量数据应实现共享,以避免重复测量和资源浪费。
地质测量数据应及时更新,以反映地质条件的最新变化。
地质测量工作应注重质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02组织与职责地质测量管理部地质测量队地质测量实验室负责具体实施地质测量工作。
负责进行地质测量实验和分析工作。
03管理机构设置02 01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地质测量工作。
1职责划分及工作内容23制定地质测量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地质测量管理部承担各项地质测量任务,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及时提交成果报告,对成果质量负责。
地质测量队负责室内分析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及时提交分析测试报告,对分析结果质量负责。
地质测量实验室03奖惩制度根据考核和评价结果,对表现优秀的机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和个人进行约谈和整改。
工作考核与评价01定期考核对各机构的工作质量、效率、成果等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工作质量。
02不定期评价通过抽查、用户反馈等方式,对各机构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不定期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5篇)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1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凡井巷贯通和掘进巷道透峒室,老巷老塘或向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掘进时,必须在岩巷剩下____米时,煤巷剩下____米时,综掘剩下____米时,测量人员必须向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发出贯通通知单,并在现场标出透点位置,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2、当采掘工作面经过其它巷道或危险区的上下方,其间距小于____米时,测量部门应向有关单位发出安全通知单。
(附平面,剖面图尺寸)3、在掘进工作面贯通另一井巷时,必须有准确的是在两工作面相距____米时,地测部门必须下达通知书,余____米时地测下停头通知书,施工单位必须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
4、石门穿层巷道要揭煤时,地质人员必须严控制掌握所揭煤层的层位和到迎头的距离及进展情况变化。
迎头到揭煤最少距离为____米时,必须停头打钻查明层位的实际距离和煤层赋存情况,根据钻探成果整理,绘制平,剖面图纸,提供给有关部门领导做揭煤工作的具体安排。
5、凡接近巷道转向,变坡,地质构造变化,突水预兆,瓦斯变化等特对情况时,地测人员除及时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外,应三班向施工单位了解情况,以便及时时做好服务。
6、及时按旬进尺和月进尺填报上图,定期交换。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2)主要是指地质测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该制度可以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组织机构:确定负责地质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责和权限,确保地质测量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2. 人员要求:制定地质测量人员的资质和技能要求,确保地质测量工作能够由合格的人员完成。
3. 测量方法:确定地质测量的方法和技术规范,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测量设备:规定地质测量所使用的设备和仪器的要求,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5. 测量标准:确定地质测量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6. 数据处理:规定地质测量数据的处理方法和流程,确保数据能够被正确分析和解释。
7. 质量控制:制定地质测量质量控制的措施和要求,确保测量工作的质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工作,提高地质测量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保证矿山的安全和生产效能,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工作应以科学技术为依托,以现代化仪器设备为手段,实现矿山地质测量数据的自动化、数字化和信息化。
第四条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工作应注重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五条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工作应加强与其他专业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促进矿山的全面发展。
第六条各级领导干部要重视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严格落实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属于矿山地质测量部门。
第二章矿山地质测量组织第八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由矿山地质测量部门负责,具体包括矿山地质建模、勘探测量、巷道测量、开采测量等内容。
第九条矿山地质测量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十条矿山地质测量部门应配备符合相关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对人员进行培训和岗位考核。
第十一条矿山地质测量部门应保管相应的地质测量仪器设备,并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度。
第三章矿山地质测量管理第十二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建立科学的测量方法和流程,保证测量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仪器设备校准、操作规范、数据审核等。
第十五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重视数据的存档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第十六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对工作人员的业绩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四章矿山地质测量应用第十七条矿山地质测量数据应广泛应用于矿山的规划、设计、生产和管理等环节。
第十八条矿山地质测量数据应及时提供给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以支持决策和工作开展。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地质工作,提高地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地质工作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质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合法、诚信、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地质工作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地质工作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第四条地质工作中的技术资料、数据和成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地质工作的保密规定。
第五条地质工作的承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并依法缴纳地质资源费。
第六条地质工作的实施机构应当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七条地质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地质工作项目的实施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机构。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八条项目管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程序,确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第九条项目管理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明确项目区域的地质特征和自然环境,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可靠的地质基础。
第十条项目管理要确保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符合国家有关地质工作的标准和规范,确保项目的安全,避免地质灾害。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要加强对项目进展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隐患。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项目资料、数据和成果,便于日后查询和使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障地质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地质工作的安全。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要对地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安全管理要保持现场的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的事故处理机制,处理事故后及时进行事故调查,总结经验,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资源管理第十八条资源管理要合理规划地质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保护好地质资源,推动地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十九条资源管理要对地质资源进行调查和评价,建立资源数据库,为地质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供依据。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2]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为规范单位内部地质测量活动,保证测量精度和可靠性,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办法》•《测量工作规程》二、测量工作组成2.1 测量人员测量人员是指在测量过程中直接参加测量及与测量有关的人员。
测量人员需具备专业测量知识和操作能力,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2.2 测量设备测量设备包括各类仪器、设备、工具以及软件。
需要定期维护和校准,确保其测量准确度和稳定性。
2.3 测量原始记录测量原始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测量情况,包括测站位置、测量时间、测量仪器型号、数据及图形等内容。
原始记录需要保存长期,以备查验。
三、测量工作流程3.1 测前准备测前准备主要包括测区选定、器材检查和校准、测量站布设和测量路线设置等工作,确保测量任务能够顺利进行。
3.2 测量过程测量过程应当按照测量任务书要求执行,安全可靠、准确高效地完成。
测量人员应当遵守测量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测量质量。
3.3 数据处理和校对测量完成后,测量数据需要经过处理和校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数据处理应当结合其他专业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获取科学可靠的地质测量成果。
3.4 编写测量报告根据测量成果和要求,编写测量报告,对测量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描述和分析,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质量控制4.1 管理控制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应当贯穿整个测量过程,对测量人员、设备和数据进行全面、严格的管理,确保测量工作的质量。
4.2 数据质量控制数据质量控制应当从测前准备、测量过程、数据处理到报告编制等环节进行全面控制和监督,确保测量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4.3 报告质量控制编制测量报告时,应当仔细、全面、客观地对测量结果进行分析和描述,并对可能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五、附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规予以处理。
地测科管理制度(5篇)
地测科管理制度一、矿井地质管理1、认真贯彻执行《矿井地质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标准、技术要求,开展好矿井地质工作。
2、搞好地质资料观测、收集、整理,并按期进行分析、总结,开展好矿井生产的地质预测、预报,保质保量按时提交“三书”(采区地质说明书、掘进地质说明书和回采地质说明书)。
3、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图纸、资料、地质报表等。
4、根据生产需要,搞好矿井地质补充勘探工作。
5、根据矿井生产及时掌握动态,按规定要求正确计算三个煤量,加强储量管理,合理开采煤炭资源。
6、搞好矿区内地表塌陷裂缝、滑坡等地质灾害的调查、收集、整理和分析,并及时提供有关图纸资料。
7、利用微机技术进行地质资料的计算、整理、分析。
二、测量管理1、认真贯彻执行《煤炭测量规程》及有关规定。
搞好矿井测量工作、更好的为矿井生产工作。
2、井上、井下首级测量控制网做定期检核和观测,按照矿井生产确定起算数据。
3、根据《煤矿管理规程》要求健全各种成果台帐卡片和图纸资料。
4、按设计要求,正确标定各项工程的几何关系,做到准确无误。
5、按照测量规程要求,对各类施工巷道及时下发贯通警报通知单,确保安全生产。
6、严格按岩移观测要求,做好地表岩移观测站的观测管理工作,为矿区的“三下”采煤和设计确定各类保安煤柱提供合理的地表与岩层移动变形参数。
7、对测量使用的仪器、工具、进行定期检校,做到正确使用,妥善保管。
8、利用微机技术进行测量资料的计算整理。
三、水文地质管理1、认真贯彻执行《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及有关规定,搞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2、按照水文地质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根据生产需要及时提出采掘工作面的水文地质说明书及水害预防措施。
3、做好各施工现场和出水点、观测点的资料采集观测、整理、分析工作,健全各种台帐、卡片,及时完善图纸资料。
4、根据观测收集的资料,应及时分析、总结,做好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地质测量管理制度1.制度目的本制度的订立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地质测量活动,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护环境,充分发挥测量技术在地质工程中的作用,确保企业业务及施工活动得以正常进行,为企业开发建设供给牢靠、精准、全面的地质数据信息。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项地质勘察、地质祸害识别、建筑、基础设施工程及环境调查、评估等测量活动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以下简称本单位)3.测量管理基本原则3.1 组织领导管理本单位应当建立以负责人为领导、由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构成的测量管理系统。
在必要时,可以委派专业测量单位承当实在工作任务。
针对不同任务,订立相应的测量工作计划和布置,保证相关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3.2 测量技术一致性管理本单位应当建立测量技术一致性管理制度,保证测量技术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使得所得数据更加精准、牢靠。
3.3 测量设备管理本单位应购置具备必要精度的测量设备,依照标准规定对设备进行校验、维护、保养和更新。
设备管理人员应当把握设备基本的维护和修理保养和检修学问,保证设备的原始精度得以保持。
3.4 测量数据管理本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测量数据管理制度,包括数据的取得、存储、管理、分析和共享等方面。
保证数据的精准牢靠,保密性强。
3.5 安全管理本单位应开展测量前的现场勘查,确保勘察区域安全,避开人员和设备受到不安全。
同时,要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严格执行。
4.各岗位职责及流程4.1 领导班子订立本单位测量管理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测量体系,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
对各种业务和工作项目进行技术和经济评价和决策。
落实本单位测量管理的责任和义务,推行测量技术和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发觉问题后积极处理,负责总体的测量管理。
4.2 测量组测量组负责日常地质勘察、测量及监理、环境调查、评估测量及祸害隐患监测等业务工作。
精准把握勘察区域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气象等实际情况,供给精准与完整的测量数据。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地质测量工作,保障矿山生产安全,保护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准确、及时的原则,为矿山生产提供可靠的地质和测量数据。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地质测量管理制度,配备合格的地质测量人员,确保地质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地质测量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质测量机构,明确地质测量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地质测量机构和人员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机构,负责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地质测量机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地质测量人员组成,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七条地质测量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矿山地质测量专业知识和技能;(二)熟悉矿山生产工艺和矿山安全法规;(三)具有矿山工作经验;(四)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对地质测量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第三章地质测量工作内容第九条地质测量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矿山地质调查与勘探;(二)矿山测量;(三)矿山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四)矿山地质预报与监测;(五)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六)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地质测量工作。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当根据矿山地质测量工作计划,组织地质测量人员进行地质调查与勘探,收集和整理地质资料,为矿山生产提供地质依据。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山测量制度,确保矿山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矿山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及时更新地质资料数据库,为矿山生产提供准确的地质信息。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山地质预报与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矿山地质问题,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制度一、地测管理制度1、技术部的地质人员应随时收集井下巷道的相关资料并及时上图,在每月5日前对井下掘进工作面做出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
2、对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收集、分析,提出方案和建议,发现一次不及时收集资料上图、分析、预报的给予50元罚款,若出现两次类似情况时,处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的罚款。
3、所有统计资料、及时数据要逐月登记台帐、上表造册,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资料的存档,否则,处责任部门100元的罚款。
4、测量人员对各测量内容必须进行复测、复算、校对填图。
5、测量人员对当日测量资料进行记录、整理、计算、对算和精度评定,必须当日完成,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并将测算资料上图,检查发现一次不及时进行对算、上图的予以批评教育,若出现两次类似情况的罚款100元。
6、对月统计资料必须及时上表、建帐,次月5日前检查发现一次未进行该工作的对其负责人罚款50元。
7、地质人员对井下构造情况要及时收集现场资料进行分析,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8、测量对井下中腰线要及时标定,并且最前面一组中腰线至迎头不许超过50米,否则每次对地测部门罚款100元。
9、对各部门安装、卧底所需中、腰线必须及时标定与提供。
否则,给予100元/次的处罚。
对造成影响的给予责任部门200元/次的处罚,同时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1、地质测量图纸资料必须设有专人管理,负责保管,发放,借阅,复制使用的管理工作。
资料保管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盗的要求。
2、凡提交项目部其他部门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过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核,负责人签字,报技术经理审查批准,方能提供。
项目部其他部门需要临时索取地测资料或数据,须经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查允许,个人不得随意提供。
3、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必须经技术经理批准后方能报出.其数据必须以技术部提供的为准,其它部门不得任意提供。
4、外单位借阅,索取地测资料时,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技术经理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1]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为规范地质测量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地质测量质量,确保地质勘查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参与地质测量工作的所有人员。
三、地质测量工作的组织与管理1.组织部门负责根据工程需求、工作任务和技术要求,编制地质测量实施方案,并明确工作目标、组织实施、技术路线、工作进度、质量要求等内容。
2.工程实施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落实有关技术要求与安全生产的措施;同时要定期向组织部门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并及时处理问题。
四、地质测量技术标准和方法1.组织部门和实施单位应根据工程需求、任务要求和地质条件,选择地质测量技术标准和方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比对性。
2.实施单位在进行地质测量前,应对相关测量设备进行测试和校准,并记录设备使用情况和维修保养情况。
3.实施单位应做好数据管理和数据归档工作,以便后续使用和查询。
五、安全生产措施和工作环境保护1.实施单位在进行地质测量工作前,应做好安全生产措施,并对参与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同时,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切实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实施单位应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确保测量工作不对环境造成损害,同时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和标准。
六、质量控制和监督1.实施单位应严格遵守测量工作的质量要求,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组织部门应对实施单位的地质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不合格的工作,保证工作质量的达标和稳定。
七、违纪和处罚1.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或辞退等处罚。
2.对发生的违纪行为应及时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及时上报组织部门。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执行。
本管理制度由组织部门负责解释。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4篇)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地质测量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各种工程项目的规划与设计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地质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需要建立完善的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管理制度的目标、内容、执行方式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便于更好地指导实践工作。
一、管理制度的目标地质测量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地质测量工作的准确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测量数据的可靠性,为工程项目提供可靠的地质数据支持。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确保地质测量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2. 提高地质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确保测量数据的可靠性;3. 统一地质测量工作的管理标准和程序,方便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4. 加强对地质测量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工作素质;5. 完善地质测量工作的质量评估和监督体系,及时纠正和改进工作中的问题。
二、管理制度的内容1.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地质测量管理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确保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测量规范和操作规程:制定并贯彻测量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 测量仪器和设备管理: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定期检修和维护仪器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 测量数据管理:建立测量数据管理制度,包括数据的采集、整理、存储和传输等环节,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 计量认证和质量控制:建立计量认证和质量控制制度,确保测量工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6. 测量人员培训和管理:加强对测量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素质。
7. 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建立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对地质测量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和改进工作中的问题。
三、管理制度的执行方式1. 制度宣传和培训:通过组织培训、制度宣传等方式,向全体员工宣传和普及相关管理制度,并提供必要的培训。
2. 制度执行和监督:将相关管理制度纳入工作考核和监督体系,确保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3. 制度改进和完善:根据实践工作中的需要和问题,及时进行制度改进和完善,提高地质测量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三篇)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山地质测量工作,提高矿山地质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矿山开发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单位的地质测量工作。
第三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规范和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矿山地质测量的组织机构为地质测量部门和地质测量人员。
第五条地质测量部门是负责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和指导地质测量工作,制定地质测量方案和技术标准。
第六条地质测量人员是从事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地质测量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地质测量工作流程第七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方案设计:根据矿山的具体情况,制定地质测量方案,明确测量范围、方法和仪器设备等。
(二)实地测量:根据测量方案,组织实地测量工作,采集地质测量数据。
(三)数据处理:对采集的地质测量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得出准确的测量结果。
(四)成果报告:编制测量成果报告,包括测量结果、数据处理方法和分析结论等。
(五)审查验收:对测量结果进行审查和验收,确保测量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
第四章地质测量设备和仪器的管理第八条矿山单位应配备适当的地质测量设备和仪器,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准确性。
第九条地质测量设备和仪器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第十条地质测量设备和仪器的使用记录和维护记录应详实,包括设备和仪器的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等。
第五章地质测量数据的管理和保密第十一条地质测量数据是矿山地质工作的重要资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要求进行管理和保护。
第十二条地质测量数据的采集、传输、储存和保存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法和技术,防止数据丢失和泄露。
第十三条地质测量数据的使用和共享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数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地质测量数据的备份和恢复应定期进行,以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坏。
第六章地质测量质量控制第十五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和可靠。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质测量工作,提高测量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地质测量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地质测量应遵循安全、准确、经济和实用的原则。
第四条地质测量应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循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五条地质测量应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可测量性的原则。
第六条地质测量应遵循完整性、可靠性、连续性和可追溯性的原则。
第七条地质测量应遵循实地调查、实地检测、实地纠偏和实地校验的原则。
第八条地质测量应遵循信息共享、互信互助、协同发展和共同进步的原则。
第二章测量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第九条地质测量工作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并成立专门的测量组织。
第十条测量组织应有完善的制度和流程,明确各职责,保证工作的高效和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测量组织应有健全的设备和工具,保证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地质测量工作应按照科学和合理的方法进行,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测量组织应加强对测量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测量技术水平和素质。
第十四条测量组织应加强对测量设备和工具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测量组织应保护和管理好测量数据和测量资料,防止数据丢失和泄露。
第三章测量工作的流程和程序第十六条地质测量工作应按照测前准备、实地测量、数据处理和成果报告的流程进行。
第十七条测前准备包括确定测量目标、确定测量任务、制定测量方案、检查测量设备和工具等。
第十八条实地测量包括测量设备和工具的设置和校验、测量点的确定和标志、测量数据的采集和记录等。
第十九条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整理和筛选、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数据的校验和验证等。
第二十条成果报告包括测量数据的整理和展示、测量成果的解释和说明等。
第二十一条测量工作应有严格的程序和要求,保证每个环节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测量工作的质量控制和验收第二十二条地质测量工作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测量工作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质量控制应包括测量设备和工具的校准和验证,测量数据的比对和核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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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1?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凡井巷贯通和掘进巷道透峒室,老巷老塘或向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掘进时,必须在岩巷剩下15-20米时,煤巷剩下20-30米时,综掘剩下50米时,测量人员必须向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发出贯通通知单,并在现场标出透点位置,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2、当采掘工作面经过其它巷道或危险区的上下方,其间距小于25米时,测量部门应向有关单位发出安全通知单。
(附平面,剖面图尺寸)
3、在掘进工作面贯通另一井巷时,必须有准确的是在两工作面相距50米时,地测部门必须下达通知书,余20米时地测下停头通知书,施工单位必须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
4、石门穿层巷道要揭煤时,地质人员必须严控制掌握所揭煤层的层位和到迎头的距离及进展情况变化。
迎头到揭煤最少距离为15米时,必须停头打钻查明层位的实际距离和煤层赋存情况,根据钻探成果整理,绘制平,剖面图纸,提供给有关部门领导做揭煤工作的具体安排。
5、凡接近巷道转向,变坡,地质构造变化,突水预兆,瓦斯变化等特对情况时,地测人员除及时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外,应三班向施工单位了解情况,以便及时时做好服务。
6、及时按旬进尺和月进尺填报上图,定期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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