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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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索赔案例及索赔策略分析

国际工程索赔案例及索赔策略分析

国际工程索赔案例及索赔策略分析在国际工程承包中,承包商的索赔涉及经济、法律、商务、管理、工程技术、谈判技巧等方面的综合知识,更包括一系列的决策活动。

承包商应当重视并认清工程索赔的原则和程序,严格按照国际惯例采取有效方法来实施索赔,提高合同意识、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

本文通过典型案例,阐述国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索赔工作的注意事项和要点,供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学习参考。

一、南亚某国工程索赔案例1、工程概况南亚某国的水电站工程,利用13km河段上的95m水头,修建拦河堰和引水隧洞发电站。

水电站装机3台,总装机容量6.9万kw,年平均发电量4.625亿度。

首部混凝土拦河堰长102m,高23.5m,蓄水量为625万立方米。

堰顶安装弧形闸门5扇,控制发电站进水口的水位。

当5扇闸门全部开启时,可宣泄洪水9100立方米/秒。

电站引水洞经过岩石复杂的山区,洞长7119m,直径6.4m,全部用钢筋混凝土衬砌。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遇到了极不利的地质条件。

在招标文件中,地质资料说明:6%的隧洞长度通过较好的A级岩石,55%的隧洞长度通过尚好的B级岩石,在恶劣状态的岩石(D.E.F级岩石)中的隧洞长度仅占隧洞全长的12%,其余27%隧洞长度上是处于中间强度的C级岩石。

事实上,通过开挖过程中的鉴定。

D级岩石占隧洞全长的46%,E级岩石段占22%,F级岩石段占15%,中间强度的C级岩石段占17%,根本没有遇到B级和A级岩石。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塌方40余次,塌方量达340余立方米,喷混凝土支护面积达62486平方米,共用钢锚杆25689根。

水电站厂房位于陡峭山坡之脚,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山体可能滑坡的重大威胁。

因此,出现了频繁的设计变更。

调压井旁山体开挖边坡的过程中,先后修改坡度6次,使其实际明挖工程量达到标书工程量表(BOQ)的322%。

厂房工程岩石开始中,修改边坡设计3次,增加工程量23000立方米。

虽然遇到了上述诸多严重困难,但在承包商联营体的周密组织管理下,采取了先进的施工技术,使整个水电站工程优质按期地建成,3台发电机组按计划满负荷地投入运行,获得了业主和世界银行专家团的高度赞扬。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00余万m2,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

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表42.索赔项目和费用构成(见表5)3.索赔费用计算⑴人员往来机票费。

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

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

其计算公式为:人数×往返机票费=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保函延期费。

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

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无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履约保函额×无息抵押金(%)×年息(%)×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机械设备保函费×海关税率(%)×延期次数(次/年)⑶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湖北长顺水电站工程变更索赔实例

湖北长顺水电站工程变更索赔实例

湖北长顺水电站工程变更索赔实例一)、工程基本情况1、工程概况长顺水电站工程位于郁江流域湖北省利川市长顺乡境内,主要建筑物有拦河坝工程、发电引水隧洞工程、发电厂房工程、变电站工程及其配套的临时工程;拦河坝为河床式坝顶溢流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63米,坝顶全长279米,其中溢流坝段长65米,坝顶宽度7.4米,坝顶高程413米,库容0.68亿立方米。

工程业主单位为利川市长顺电站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湖北水利勘测设计院,监理单位为华源长顺电站施工监理处。

工程通过招投标将工程施工合同授予葛洲坝集团公司(原葛洲坝工程局),并于1992年10月22日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合同金额4249.85万元,承包方式为主体工程单价承包、临时工程总价承包。

合同工期29个月,进场时间1992年11月1日,工程竣工时间1995年3月。

2、施工过程1992年11月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组织人员设备进场,1993年6月业主因无法筹措资金支付承包商的工程款通知工程停工,同年10月双方签订暂停施工协议。

1995年6业主通知工程复工。

经双方协商,业主同意补偿停工给承包商造成的损失,合同工期顺延。

1995年8月承包商组织人员、设备再度进场,开始进行附企系统的恢复建设、导流洞未完工程(业主变更的新增项目)施工,1995年11月4日导流洞过水,8日开始围堰填筑,11月29日开始第一次灌浆,由于围堰地质缺陷,第一次灌浆未达到预期的效果。

1996年4月6日,承包商根据设计修改通知开始第二次灌浆,10月25日第二次灌浆结束,抽水试验防渗效果良好。

处理好围堰之后,承包商开始基坑开挖,1996年11月4日(郁江流域正处于枯水期),一场罕见的洪水洗劫基坑,抽水设施被冲毁,下游围堰遭重创。

洪水过后,承包商立即进行恢复重建工作,14日基坑恢复开挖,12月25日大坝基坑开挖按计划要求达到设计高程▽350,准备清基浇筑。

然而,由于工程地质缺陷,坝址河床出现深槽,河床上游右侧出现溶隙,渗流量达400M3/h以上(设计标准为375 M3/h),地质情况变化再次使工程面临严峻挑战。

水电工程合同管理及索赔案例稿

水电工程合同管理及索赔案例稿

水电工程合同管理及索赔案例稿标题:水电工程合同管理及索赔案例引言:水电工程是现代建筑项目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复杂的施工环境、技术要求和工程进度等各种因素,水电工程往往面临着合同管理与索赔的挑战。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探讨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总结该案例中的索赔经验。

一、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1.约定双方权益:合同为水电工程的各方提供了清晰的权益约定,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减少纠纷和争议的可能性。

2.控制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可保证施工按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控制和保障。

3.控制工程进度:合同中明确的工期要求和进度计划,有助于双方合理安排工程进度,提高施工效率。

4.监管成本控制:合同管理可对工程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管,提高投资回报和降低项目风险。

二、案例分析:公司承揽了一项水电工程项目,合同约定了施工期限、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等内容。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以下问题:1.进度延误:由于施工单位人员不足和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工期无法按时完成。

2.设备质量问题:部分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3.施工质量问题:部分工程按规范进行施工后,存在质量问题,并不能顺利验收。

三、索赔经验总结:1.合同履约监管: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各自的履约责任和义务,落实项目监管责任,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进行。

2.施工过程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避免延误工期和质量问题的发生。

例如,应在合同中规定设备质量检测标准,及时发现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3.完善的索赔程序:根据合同约定,明确索赔的程序和要求,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例如,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充分的证据,依法合理要求赔偿损失。

4.强化合同风险管理:在合同中设定相应的风险补偿条款,明确工期延误和质量问题的赔偿责任,降低双方在合同履约中的风险。

结论:水电工程合同管理及索赔是保障水电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5-8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5-8

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5-8《案例5》我国某水电站建设工程,采用国际招标,选定国外某承包公司承包引水洞工程施工。

在招标文件列出应由承包商承担的税赋和税率。

但在其中遗漏了承包工程总额 3.03%的营业税,因此承包商报价时没有包括该税。

工程开始后,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承包商交纳已完工程的营业税92万元,承包商按时缴纳,同时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

对这个问题的责任分析为:业主在招标文件中仅列出几个小额税种,而忽视了大额税种,是招标文件的不完备,或者是有意的误导行为。

业主应该承担责任。

索赔处理过程:索赔发生后,业主向国家申请免除营业税,并被国家批准。

但对已交纳的92万元税款,经双方商定各承担50%。

案例分析: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给出任何税收目录,而承包商报价中遗漏税赋,本索赔要求是不能成立的。

这属于承包商环境调查和报价失误,应由承包商负责。

因为合同明确规定:“承包商应遵守工程所在国一切法律”,“承包商应交纳税法所规定的一切税收”。

《案例6》在某国际工程中,经过澄清会议,业主选定一个承包商,并向他发出一函件,表示“有意向”接受该承包商的报价,并“建议”承包商“考虑”材料的订货;如果承包商“希望”,则可以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前期工作。

而结果由于业主放弃了该开发计划,工程被取消,工程承包合同无法签订,业主又指令承包商恢复现场状况。

而承包商为施工准备已投入了许多费用。

承包商就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和拆除,材料订货及取消订货损失向业主提出索赔。

但最终业主以前述的信件作为一“意向书”,而不是一个肯定的“承诺”(合同) 为由反驳了承包商的索赔要求。

(见参考文献11)《案例7》新加坡一油码头工程,采用FIDIC合同条件。

招标文件的工程量表中规定钢筋由业主提供,投标日期1980年6月3日。

但在收到标书后,业主发现他的钢筋已用于其他工程,他已无法再提供钢筋。

则在1980年6月11日由工程师致信承包商,要求承包商另报出提供工程量表中所需钢材的价格。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00余万吊,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

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 .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3•索赔费用计算⑴ 人员往来机票费。

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

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

其计算公式为:人数X往返机票费二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 保函延期费。

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

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履约保函额X无息抵押金(% X年息(% X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机械设备保函费X海关税率(% X延期次数(次/年)⑶ 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③各项目因工程延误,办理新来工作人员的劳动证、居住证费用损失的计算式为:新办证人数X〔新办理劳动证费用+(延期费用X延期次数)+ (新办理居住证费用X次数)〕=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⑷ 拖欠工程款利息、合同期内的维修金利息,按合同完成工期结束时实际完成工程营业额的5%勺维修金额及工程延长天数计算。

云南某水电站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下)

云南某水电站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下)
云南某水电站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 下
上期 文章介 绍 了云 南省 某
水 电站 工 程 的基 本概 况和施 工合


基 本 案例
同签订后组织施工队伍进场进行
二、 合同谈判 质量对 合 同 施工作业 ,在业 主下发施工图纸
后 ,发 现施 工 图 纸与原 招 标 图纸
同情况 ,并通过工程施工中一正 索赔 管 理 的影响
该 项 目索赔成 功 的 经验 有 以
下几 点 :

工程费用给予补偿 。业主前期态
是理 由充 分 ,且 非承 包商
在明确是业主的责任后 ,项 目部 度是 不 积极 的 ,为 此项 目部决 定 的原 因造 成 ;
的索赔工作按如下方式和步骤进 施工暂缓 , 重点突出索赔意向 , 表
间应该如何做好合 同要素的索赔 倍增 管理。 本期将话续前文 , 结合该水 电站工程的实战, 因低价 中标、 在 业主供应设备延迟导致 窝工事件
2 业主 供 应 设 备 延迟 导 致 窝 . 工事 件引 起 的索赔 ( 以上见 上 期 )
3设 计 原 因 导 致 交 通 桥 梁 工 .
在前期大量 的事实 、证据及监理
成 了承包商施工组织任务的成倍 签证 面前 , 业主态度有了转变 , 同 各职能部 门配合密切 ,基础资料
增加。 根据 这一 事实 , 目 在 开 意增 补 ,按 实 际发 生 的工 程量 增 项 部 工 前 组织 工 程技 术人 员 仔细 研 究 加 。另外 , 由于工程量增加 , 、 人
结构 , 后来改为板式桥梁。 工程量
原设计土石方 20 立方米 , 50 钢筋 9 0吨 , 混凝 土 90立方 米 , 0 后来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案例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案例

【案例2—1】由于不利的自然条件引起的索赔我国L水电站工程引水隧洞在施工过程中遇到连绵大雨。

由于地下断层、裂隙和许多卡斯特溶洞相互贯通等不利的地质条件,使隧洞工区的地下水涌量骤增,形成被迫停工和设备淹没。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业主指令承包施工的外国公司从国外紧急进口所需的额外排水设备,尽快恢复施工。

外国承包公司在贯彻实施业主指令的过程中,向水电站业主单位正式提出了索赔要求。

承包商认为,如此大量的地下涌水,造成设备被淹和被迫停工,实属承包商无法合理预见的不利自然条件(Unforeseeable Adverse Physical Conditions),故应得到补偿。

该承包公司的索赔报告书中提出了下列3项索赔款:(1) 额外增加的排水设备费,计58.377384日元,和12892.67元人民币;(2) 被地下涌水淹没的机械设备损失费,1716877日元,以及2414.7元人民币;(3) 额外排水工作的劳务费,50793元人民币。

以上3项合计索赔款额为:60094261日元,以及66100.37元人民币。

工程师对承包商的索赔要求进行了仔细地分析和核算,征取了业主单位的意见,并同承包商多次磋商,最后做出了下列决定:(1) 此项大量地下涌水事故属于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预见的,也是业主的设计人员和编标人员无法预见的。

I程师确认并证实所发生的情况属实。

(2) 承包商所采取的增加额外排水设施的紧急措施,系按照业主单位的指示而进行的,并预先报告了工程师,得到批准。

因此,对承包商的额外的、超出合同规定的排水设施费,应予以合理补偿。

(3) 根据合同规定,承包商已安装了满足“最小排水能力”的排水设备,其排水容量为7.5t/min;又按规定安装了附加排水设施,其排水容量亦为7.5t/min,即按合同规定共安装了15t/min n的排水设施,并采取了总价支付的方式。

但实际发生的地下涌水量大大超过了合同规定的排水总容量15t/min,而实际安装的排水总容量达到26.5t/min。

水电站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

水电站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

水电站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专家组整顿1.前言我国旳建筑市场随着改革旳不断深化和发展, 建筑施工公司旳经济技术水平和合同管理水平得到迅速发展。

目前建筑施工公司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面临着剧烈旳市场竞争, 迫使其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改善施工管理, 加速施工管理现代化旳进程;二滩水电站、三峡大坝、小浪底枢纽工程建设旳相继运营投产, 使我国近期在水电项目投资比重不断加大、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得到不断发展、市场不断完善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旳管理处在比较先进旳行列。

施工合同旳管理是由工程项目旳特点、环境和合同旳性质、作用和地位所决定旳。

不断完善旳合同签订, 将有助于工程项目旳顺利实行。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和风险管理旳综合体现, 它与公司文化旳差别都将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管理旳质量和进程。

索赔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中旳一项重要工作, 而施工合同管理又是整个项目管理中旳一种重要构成部分。

一方面, 全面、严格地履行合同是进行索赔旳必要条件, 而签订一种好旳合同文本, 既有助于合同旳履行, 也有助于为索赔提供根据;另一方面, 只有在全面深刻地理解了合同内容旳基础上才干进行有效旳索赔管理。

索赔管理是实现合同目旳旳手段之一, 合同管理则是为整个项目目旳旳实现服务旳。

因此, 索赔管理, 对承包商来说, 是指预测和发现索赔机会, 并有力地提出自己旳索赔规定, 设法得到合理经济补偿、补偿或工期延长;对工程师来说, 是指预测和分析也许导致索赔旳问题并采用合适对策, 根据合同规定公正合理地解决承包商旳索赔规定, 作出索赔解决决定。

由于建筑施工合同索赔旳特点和合同各方旳利益关系, 决定了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中非常重要、也是相称复杂旳一项工作。

2.基本案例2.1 工程概况该水电站位于云南红河水系旳一种支流上, 河流流经云南省景东、镇沅、墨江、普洱、江城、绿春等县, 最后流入越南, 在越池附近汇入红河。

该水电站是干流七个梯级电站旳第六级, 其上游为某某电站, 下游为某某河电站。

某水电站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索赔工作的分析

某水电站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索赔工作的分析

某水电站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索赔工作的分析第一篇:某水电站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索赔工作的分析某水电站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索赔工作的分析摘要:笔者从如何加强施工合同变更索赔工作,项目部通过施工方案科学、组织管理严密、监控考核严格,加强项目成本控制来提高经济效益,达到了提高项目部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的目的,从而使项目部自身获得更为广阔的生存发展空间,对提高项目部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施工合同变更索赔策划分析解决方法1工程概况锦屏二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盐源、冕宁三县交界处的雅砻江干流锦屏大河湾上,是雅砻江干流上的重要梯级电站,与上游的锦屏一级水电站交相辉映组成著名的双子星座电站。

锦屏二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4800MW,单机容量600 MW,该工程合同金额为15.08亿元,工期78个月。

工程主要由上游调压室、高压管道、地下厂房系统、尾水系统等建筑物组成。

锦屏二级水电站是国家重点工程,工程建设环境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厂房洞室群开挖、砼衬砌、深度达250m的竖井开挖、支护、压力钢管安装是具有挑战性的项目。

本标段地质情况复杂、厂房洞室群高地应力、岩爆、涌水量大等特点为施工增加了难度。

在这种条件下,履约期的合同管理变更索赔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是项目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要做好这项工作,我部有如下体会,与同行交流。

2施工合同变更索赔工作的方法尽心竭力想方设法干好工程让业主满意是做好变更索赔工作的必要条件,项目部自2007年5月开工以来,根据集团公司、二公司和业主要求,我们提出了打造“锦屏精品工程”的项目目标和“项项铸精品、事事讲规范、样样工作争第一”的理念,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只有加强项目“三化”建设,才能实现打造锦屏精品工程目标。

优化施工方案,抓好技术创新工作。

通过地下厂房施工通风系统工艺创新,在主厂房Ⅰ、Ⅱ层开挖过程中,充分利用原地质勘探2#探洞,把探洞与地下厂房连通,形成地下厂房循环风道,节约风带250m,通风散烟时间节省一半以上,提高了施工效率,加快了施工进度,减少了风机运行时间,节省投资20多万元,节省工期15天。

建筑工程索赔案例

建筑工程索赔案例

建筑工程索赔案例案例一:施工过程中水电工程引发火灾某工程公司承接了一项建筑工程项目,其中包括水电工程的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未严格按照电气安全规范进行操作,导致水电线路出现失火情况。

火势迅速蔓延,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

业主对工程公司进行了索赔,要求赔偿造成的财产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

工程公司首先对事故进行了调查,确认失火是施工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并无其他因素导致。

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工程公司详细描述了失火原因以及失火造成的损失。

随后,工程公司与业主进行了协商,双方商定由工程公司赔偿业主全部损失。

根据协商结果,工程公司向业主支付了一定金额的赔偿金,用于修复和恢复受损的建筑以及替换损坏的设备。

案例二: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某建筑工程公司在进行一项地下室施工时,由于施工方使用了质量不合格的建材,导致地下室墙体发生渗水问题。

业主发现地下室墙体渗水后,立即通知了工程公司,并要求进行修复和赔偿。

工程公司对业主的要求进行了初步调查,确认墙体渗水问题是由于使用了不合格建材导致的。

工程公司随后向业主提交了一份调查报告,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商定由工程公司承担修复地下室墙体的费用,并向业主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以弥补业主因渗水问题所遭受的损失。

案例三:建筑工程延期导致业主损失某工程公司负责一项大型建筑工程项目,原定工期为12个月。

然而,由于工期管理不当、施工进度缓慢以及人力资源不足等原因,工程进展迟缓,在原定工期结束时尚未完成。

业主对工程公司进行了索赔,要求工程公司承担因工程延期所导致的额外费用,如租金支出、延误造成的损失等。

工程公司进行了调查后,确认工期延误是工程公司原因造成的,无外力因素影响。

在协商过程中,工程公司和业主商定由工程公司赔偿业主因工程延期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并制定了详细的赔偿方案。

这些案例仅供参考,实际建筑工程索赔案例可能因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

变更索赔成功案例-某水电站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变更索赔报告-09

变更索赔成功案例-某水电站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变更索赔报告-09

某建设有限公司某水电站项目部文件承包[2015]变更09★关于补偿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报告致:四川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我部于2013年5月24日与四川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某县某水电站引水隧洞、压力管道及厂区枢纽土建工程”施工合同书。

我部于2013年5月28日组织机械设备、材料和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013年6月7日开始组织施工。

2014年5月25日与四川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某县某水电站引水隧洞、压力管道及厂区枢纽土建工程”施工补充协议(合同编号:HYZ-002-补-1)。

2015年1月15日完成厂房施工,同年9月20日完成隧洞施工,25日完成压力钢管施工。

根据2012年2月14日国家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各相关企业严格执行,且办法发布之日起生效。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工程现场实际编制将《某县某水电站引水隧洞、压力管道及厂区枢纽土建工程补偿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报告》呈报贵部,请予审批。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主题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补偿报告某建设有限公司某水电站项目部2015年12月30日印拟稿:校核:签发:某县某水电站工程补偿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报告一、项目概述我部于2013年5月24日与四川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某县某水电站引水隧洞、压力管道及厂区枢纽土建工程”施工合同书。

我部于2013年5月28日组织机械设备、材料和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013年6月7日开始组织施工。

2014年5月25日与四川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某县某水电站引水隧洞、压力管道及厂区枢纽土建工程”施工补充协议(合同编号:HYZ-002-补-1)。

2015年1月15日完成厂房施工,同年9月20日完成联洞施工,25日完成压力钢管施工。

根据2012年2月14日国家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各相关企业严格执行,且办法发布之日起生效。

工程合同索赔

工程合同索赔
16—204
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分析
——费用索赔
【案例说明】
某水电站工程引水隧道在施工过程中遇到连绵大雨。由于地下断 层,裂隙和许多喀斯特溶洞相互贯通等不利的地质条件,使隧道工 区的地下水骤增,工程被迫停工,设备也被淹没。为了证工程进度 和施工安全,业主指令承包商紧急购买所需的额外排水设备,尽快 恢复施工。承包商在贯彻和实施业主指令的过程中,向业主单位正 式提出了索赔要求,承包商认为,如此大量的地下涌水,造成设备被 淹和被迫停工,实属承包商无法合理预见的不利自然条件,理应得 到补偿。该承包公司的索赔报告书中提出了下列三项索赔: ⑴ 额外增加的排水设备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⑵ 额外排水工作的劳务费——人工费 ⑶ 被地下涌水淹没的机械设备损失费 业主分析了承包商的索赔要求,认同了前两项索赔,但是不同意补 偿第三项索赔。业主认为在地下水涌出和增加的过程中,承包商有 可能将那些设备撤到不被水淹没的地方,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避免 此项损失。承包商则坚持认为业主应该赔偿被地下涌水淹没的机 Page 2 械设备损失。双方协商未果,诉诸法院。
结果: 文字内容 ⑴由于地下涌水过快,最终还是未能避免机械设备被淹,那么承包 商应该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并且还可以要求索赔为避免设备 被淹而采取的措施的费用; ⑵承包商由于采取了措施而避免了机械设备被淹,那么承包商可以 文字内容 要求业主赔偿为避免设备被淹而采取的措施的费用。在这两种情 况下,承包商均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当然这里要注意的一点是采 取的措施要适当,如果承包商采取措施的费用超过了所挽救的设备 的价值,那么对于超过设备价值部分的措施费用承包商也是无权要 Page 4 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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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二、被地下涌水淹没的机械设备损失费
《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 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 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本条虽然规定的是一 方违约情况下另一方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签订合同 时无法合理预见的不利条件时,当事人(承包商)同样也有防止损失扩大的义 务。 在上述案例中,如果承包商采取了适当的措施,将会有两种

云南某水电站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上)

云南某水电站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上)

由 减少了 数的 炉铁矿 于 半 高
渣微粉的采购量, 在满足了碾压
混凝 土 质量 要求 的同 时 ,也 有效
3 5 坝段为进水口 -# 坝段, 咖一 同索赔管理 的影响
为挡水坝段。 电站 厂房 采用 的是岸 边地 化索赔
控制 了可预见的供应 、 运输 、 价格
例: 拌和系统混凝土的组成 。 等风险因素。因为高炉铁矿渣微
◆体会 : 做 合 同 变 更 工 作 的 任 何 一
略, 采取 回避 风 险措施 。 过 一 系 通 列的调 查研 究和 正确 分析 ,施 工 方 签订 了 比较 完 善 的 施 工合 同 ,
该工程项 目标段划分有进场 铁矿渣微粉与项 目所在地产石灰
水 电站 主要 的建筑 物有 碾 公路、营地建设 、供水系统、上 石粉掺合使用的措施 ,高炉铁矿 压混凝 土重力坝 、发 电引水遂洞 游临时桥、下游交通桥 、左右岸 渣微粉 : 石粉 的比例为 5 5 , 0: 0
和 岸边 式 电站厂 房 ; 、 左 右岸 坝 肩 导 流 洞 、左 右 岸 坝 肩边 坡 防 护 、 石粉为砂石系统现场生产材料 ,
水 电 站 坝 址 距 当 地 县 城 要建筑物如护岸 , 等级为 3 级。 大 5 k 水库总库容 4 9 m , 0m, . 亿 3 0 电 坝主要泄洪建筑物 为 2 4 个 m×
站一期工程装机 2 0 W。 4M 多年平 7 宽 × ) m( 高 底孔和 5 个净宽 1m 3 季影 响道路塌方、原材料采购量 均发电量 1. 亿 k h 43 2 w・,电站坝 的表孔 , 最低起调水位 4 8 3m。 址上游流域面积 1 10k 3多年 77 m , 平均流量 47m/ 0 3。 s 2施工合同概况 . 大而产地生产受 限等多方因素的 影响 , 施工单位采用外购的高炉

水电法律赔偿案例(3篇)

水电法律赔偿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我国某省某市某县投资建设一座大型水电站。

该项目于2010年开始建设,预计2015年竣工。

然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开发公司与当地村民发生了纠纷,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

村民认为开发公司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补偿,且在施工过程中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公司进行赔偿。

二、争议焦点1. 开发公司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村民进行补偿?2. 开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3. 开发公司应承担何种赔偿责任?三、法院审理1. 开发公司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村民进行补偿?法院经审理查明,开发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确实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村民的土地使用权被征收,但开发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补偿。

(2)部分村民的房屋被拆迁,但开发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补偿。

(3)开发公司在征收土地和拆迁房屋过程中,未与村民协商一致,存在强制征收和拆迁行为。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开发公司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村民进行补偿,存在违法行为。

2. 开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法院经审理查明,开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生态环境破坏行为:(1)在建设水电站过程中,破坏了当地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等生态环境。

(2)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对当地环境造成了污染。

(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当地植被造成了破坏。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开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开发公司应承担何种赔偿责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和《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判决开发公司应承担以下赔偿责任:(1)对被征收土地的村民,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

(2)对被拆迁房屋的村民,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

(3)对因工程建设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进行治理和修复。

{工程合同}水电工程合同管理及索赔案例稿.

{工程合同}水电工程合同管理及索赔案例稿.

{工程合同}水电工程合同管理及索赔案例稿目录前言上篇合同管理案例分析第l章工程合同订立分析 (3)1.1某电站项目合同欺诈的防范性分析 (3)1.2订立合同疏忽关键性条款的后果分析 (4)1.3订立合同时业主转嫁风险的后果分析 (5)1.4现场考察对订立合同的重要性分析 (6)1.5谈判人员素质对合同订立的影响性分析 (7)1.6承包商订立工程合同常见的错误分析 (8)第2章合同条款缺陷性分析 (11)2.1某电站水库工程施工合同缺陷分析 (11)2.2某承包商仓促签订合同造成的合同缺陷分析 (13)2.3某电站压力钢管工程承包商容忍合同缺陷的分析 (14)2.4某钢结构工程合同范围不明确的缺陷分析 (15)2.5某电站交通公路工程业主造成的合同缺陷分析 (16)第3章工程合同风险分析 (18)3.1某水电站工程垫资承包的合同风险 (18)3.2某电站供水工程经营失利的合同风险 (19)3.3某开挖工程定额取费报价的合同风险 (20)3.4某工程资讯不准导致的合同系统风险 (21)3.5某工程低价中标造成亏损的合同风险 (22)3.6某承包商低于成本价签约的合同风险 (23)3.7某电站交通铁路工程终止合同的风险 (25)第4章不利合同分析 (27)4.1某电站苛刻的合同条件分析 (27)4.2某项目承包商不熟悉工艺造成的不利合同 (28)4.3某电站工程施工合同单方面约束性条款分析 (29)4.4某溢洪道工程不利合同条件分析...............................................................3] 4.5某金属结构安装项目不利合同条件分析 (32)4.6某承包商“饥不择食”签订的不利合同 (33)4.7某电站钢板制作项目合同的不合理分析 (34)4.8某工程承包商操之过急签订的不利合同 (35)4.9某电站交通公路项目因承包商缺少经验签订的不利合同 (36)4.10某承包商急于中标签订的不利合同 (37)第5章有利合同分析 (39)5.1某大型工程承包商有利合同条款分析 (39)5.2某电站工程承包商有利施工合同条件分析 (40)5.3某引水系统工程合同价格优惠分析............................................................4] 5.4某电站水库工程化解风险的有利合同 (42)5.5某电站工程承包商利用保险条件签订的有利合同 (43)5.6某工程承包商重视合同谈判签订的有利合同 (45)5.7某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合同优惠条款分析 (46)5.8某工程承包商强调责任连环的合同分析 (47)第6章完善合同条件分析 (49)6.1某机电安装工程不利合同的转化分析 (49)6.2某扩建工程承包商运用投标策略改善合同条件分析 (50)6.3某电站水利扩灌工程完善合同条件分析......................................................5] 6.4某钢结构工程承包商改善合同条件分析 (53)6.5某小水电工程不利合同的转化分析 (54)6.6某电站工程改善合同实施条件分析 (55)6.7某工程承包商迂回式改善合同条件分析...............一..................................57 第7章合同文本分析 (59)7.1某工程合同文本中垫资承包条款的分析 (59)7.2某水库工程合同条件优惠让利分析 (60)7.3某水电站施工合同文本有利条款分析.........................................................6】7.4某隧道工程合同文本缺陷的教训分析 (63)7.5某电站交通公路项目合同虚值分析 (64)7.6某地下电站开挖工程合同文本缺陷分析 (65)第8章国际工程合同分析…………………………………………………………………6R8.1某国际招标工程分包合同的缺陷分析 (68)8.2某水利枢纽工程分包合同的常识性错误分析 (70)8.3某国际工程合同规避汇率风险分析 (71)8.4某国际工程承包商缺乏了解工程所在国国情引发的合同 (72)中篇工程索赔案例分析第9章涉及合同文件的索赔 (77)9.1某工程混凝土间接费取费费率的索赔 (77)9.2某电站启闭机项目因工程量表错误的索................................................789.3某开挖项目因合同条款错误引起的索赔 (79)9.4某水电工程供料线电气安装费用的索赔......................................................5u 9.5某工程因合同缺陷等综合影响引起的索...................................................8l 9.6某工程导流洞项目工作漏项引起的索赔 (82)9.7某电站仓库项目合同文件不一致引起的索 (88)9.8某电站工程自然灾害涉及责任主体的索赔 (84)9.9某电站建筑项目合同条款措词不严谨引起的索 (86)第10章涉及工程施工的索赔 (88)i0.1某电站机电安装项目赶工费用的索 (88)10.2某电站隧洞项目超挖超填引起的索 (89)lO.3某围堰工程设计变化引起工程量增加的索 (90)10.4某船闸开挖项目涉及地质缺陷设计变更的索赔..........................................9l 10.5某电站厂房工程施工条件发生变化的索 (93)10.6某工程基础开挖发生地下涌水导致的索 (94)10.7施工现场不利条件引起的索赔 (95)10.8某电站工程钢筋接头费用的索 (96)10.9某电站压力钢管制造钢材质量引起的索 (97)10.10施工材料变化引起的索赔 (98)10.11某工程骨料堆场因窝工事件引起的赔 (99)10.12某机电安装项目不利现场条件的索 (101)10.13某电站设备缺陷处理引起的索 (102)10.14某金属结构项目技术标准改变引起的索 (103)10.15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索赔 (104)lO.16某工程有关施工区内道路养路费的索...................................................10b 10.17某电站工程供电维护摊销费价差的索 (106)10.18某工程施工期安全监测观测费的索赔................................................10/10.19由于供应商设备质量问题引起的索 (108)10.20某工程质量要求变更引起的索赔 (109)lO.21某电站堤防工程索赔不成功的教训分 (110)10.22某工程混凝土配合比变化引起的索 (111)10.23某电站混凝土砂石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索赔 (112)第11章涉及变更的索赔 (114)11.1某电站施工方案修改引起的索赔 (114)11.2某导流明渠浇筑方案变化引起的索赔 (115)11.3某工程明渠开挖断面换基施工引起的费用索......... (117)11.4某电站厂房边坡设计变更引起的索赔 (118)11.5某电站交通桥梁工程图纸变化引起的索赔 (119)11.6某工程机电安装工艺改变引起的补偿 (120)11.7某船闸基础开挖运渣场变更引起的补偿 (121)11.8某水库工程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 (122)11.9某防洪工程因超过补偿时效造成的不成功索赔 (123)11.10某工程隔流堤回填施工图设计变化引起的索赔 (124)11.11某水库坝体填筑设计变化引起的索赔 (125)11.12某电站沥青混凝土骨料加工系统的索赔 (127)11.13某电站交通公路土石方工程不成功的索赔 (128)11.14某工程船闸闸首倒悬体补缺回填混凝土引起的索赔 (129)11.15某工程船闸底板增加结构缝引起的索赔 (130)11.16某电站堤防工程修改设计引起的补偿 (131)11.17某电站交通桥梁项目工程量增减引起的索赔 (133)11.18某水电站工程变更调价引起的索赔 (134)11.19某厂房坝段混凝土标号变更引起的索赔 (135)11.20某电站厂房混凝土裂缝处理费用的索赔 (136)11.21某工程新增设备采购费用的索赔 (138)11.22某围堰工程水下填筑项目利用合理化建议的成功索赔 (139)11.23某电站房建工程材料价格上涨不成功的索赔 (140)第12章涉及特殊风险与不可抗力因素的索赔 (142)12.1某电站工程因暴风雨事件引起的索赔 (142)12.2某电站供水工程因洪水事件引起的索赔 (143)12.3某电站水利工程承包商对洪水事件不成功的索赔 (144)12.4某电站因洪水冲毁围堰引起的索赔 (145)12.5某电站因厂房大面积塌方引起的索赔 (147)12.6某电站因泥石流事件引起的索赔 (148)12.7某电站因台风引起的索赔 (148)12.8某电站因面板堆石坝基坑被淹引起的索赔 (149)12.9某水电工程因自然灾害引起的索赔 (150)12.10某电站因边坡支护工程深部坍塌引起的索.............................................ljbl 第13章涉及工期延误的索赔 (153)13.1某电站航运工程赶工费用的索赔 (153)13.2某电站场地平整项目因外部干扰延误工期引起的索 (155)13.3某船闸排水洞工程工期延误的索赔 (156)13.4某电站工程变更与工期延误的索赔.........................................................15,13.5某电站启闭机项目工期延误的索赔 (158)13.6某电站设计变更引起的延误工期索赔 (159)13.7某电站堤防工程工期延误的索赔 (160)13.8某电站项目推迟开工引起的索赔............................................................16l 13.9某电站项目不成功的工期延误索赔.........................................................16l 13.10某隧洞工程工期严重拖后的索 (162)第14章涉及支付方面的索赔 (164)14.1某工程拖欠工程进度款滞纳金的索赔 (164)14.2某抽水蓄能电站水泥价差的索赔............................................................l65 14.3某水电站因工程量变化导致支付额变化的索 (166)14.4某工程现场考察不周引起的临建费索赔 (167)14.5某水电工程因国家调整概算规定引起的索 (168)14.6某工程拌和楼项目有关物价上涨的索赔 (169)第15章涉及业主与监理责任的索赔 (170)15.1业主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的索赔...................................................l70 15.2承包商之间相互干扰引起的索赔 (7)15.3某工程涉及监理工程师口头指令的索赔 (172)15.4某工程因暂停施工与复工引起的索赔......................................................l73 15.5某电站采石场因业主原因造成人为障碍引起的索 (174)第16章综合索赔 (176)16.1某电站土建工程的“一揽子”索赔......................................................l,6 16.2某电站水库工程的综合索赔..................................................................l77 16.3某电站机电安装项目的“一揽子”索赔...................................................l79 16.4某电站高压输电线路工程的“一揽子”索 (182)16.5某船闸工程的“一揽子”索赔 (183)16.6某水利枢纽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项目的综合索 (184)第17章道义索赔 (187)17.1某供水工程因承包商报价失误引起的道义索赔 (187)17.2某水电工程因承包商责任引起的通融性索 (187)17.3某电站拌和系统项目的道义补偿 (188)17.4某电站因交通隧道公路自然灾害引起的道义索 (189)17.5某电站承包商靠诚信履约解决索赔 (190)第18章索赔值计算 (192)18.1某机电安装项目施工场地变更索赔值的计 (192)18.2某工程工期延误及地质条件改变的索赔值计 (194)18.3某土石方项目工程量增加的索赔值计算 (196)18.4某填筑项目工程量大幅度增加的索赔值计 (197)18.5某工程施工条件干扰的索赔值计算 (199)18.6某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新增工程量的索赔值计 (200)18.7某线路工程部分工程暂停的索赔值计算 (201)第19章国际工程索赔 (203)19.1某国际招标工程承包商利用合同缺陷的成功索赔 (203)19.2某国际工程承包商因业主推迟移交现场的成功索 (204)19.3某国际招标工程承包商在施工后期的成功索 (205)19.4某国际招标工程因排水洞超挖引起的索 (206)下篇合同管理与索赔经验教训分析第20章合同管理成功经验分析 (211)20.1规范化合同管理模式在某水电工程中的成功应用 (211)20.2某水利枢纽供水工程的有效合同管理 (213)20.3施工企业签订有利合同的基本要素分析 (216)20.4水电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谈判策略的运用 (218)20.5水电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涉及的重要内 (220)20.6水电工程项目管理应注重合同交底 (223)20.7承包商应向高水平的合同管理要效益 (224)20.8完善的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获利的根本保 (226)20.9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门化的基本要 (228)第21章合同管理教训分析 (231)21.1某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失利的成因与警 (231)21.2水电施工企业的合同风险及其有效防范 (234)2I.3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需要关注的问题 (237)21.4对水电工程市场合同行为不规范的分析 (239)21.5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应做好的主要工作 (241)21.6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亟须解决的关键性问 (243)21.7某水电工程开挖项目合同管理的得失分析 (244)第22章索赔成功经验分析 (246)22.1国际工程索赔条款的合理运用 (246)22.2项目经理如何应对国际工程施工索赔 (248)22.3承包商实施成功索赔需要做好的基本工 (252)22.4水电工程施工索赔潜在机会分析 (254)22.5承包商开展工程索赔的有效途径 (256)22.6承包商工程索赔实际操作应注意的事项 (258)22.7某电站工程成功索赔的有效做法 (259)第23章索赔教训分析 (263)23.1某工程安装基地地质缺陷索赔失利分析 (263)23.2采用不成熟工艺引起索赔的原因及教训分 (265)23.3某国际招标工程产生索赔的教训分析 (267)23.4某电站移民工程施工索赔失利的原因及教训分 (268)23.5某小水电工程索赔失利的教训分析 (269)23.6某船闸项目变更补偿的得失分析 (270)23.7某大坝除险加固索赔效果不佳的教训分 (272)后记 (274)参考文献 (275)第1童工程合同订立分析1.1某电站项目合同欺诈的防范性分析【案例背景】某承包商承建了一座小型水电站,该电站装机1.5万kW,总投资数千万元,投资商为某开发责任有限公司。

水电消防施工合同纠纷

水电消防施工合同纠纷

水电消防施工合同纠纷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与某水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一系列关于重庆市石柱县高台水电站工程、沟口、中益水电站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合同约定某水建公司承建上述水电站工程,并在工程完成后向重庆某水电开发公司报送工程款结算书。

然而,双方在工程款结算问题上产生了分歧。

重庆某水电开发公司认为,竣工结算款不足3亿元,而某水建公司已收取了4.04亿元工程款。

合同履行中,某水建公司与重庆某水电开发公司聘任的管理人员串通,虚构工程进度款等方式套取申请人巨额款项。

因此,重庆某水电开发公司向重庆四中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水建公司退还超额收取的工程款项,并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

在一审败诉后,重庆某水电开发公司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二审发回重审期间,为保障诉讼债权的实现,重庆某水电开发公司向重庆四中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保全价值以8000万元为限。

然而,某水建公司对上述合同纠纷持有不同意见。

他们认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未出现任何违约行为,工程款结算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某水建公司坚称,所收取的工程款项均为合同约定的款项,并无超额收取的情况。

此外,某水建公司还指出,重庆某水电开发公司在诉讼中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过分苛刻,不符合实际情况。

针对双方的纠纷,法院应当充分考虑合同约定、工程款结算依据以及双方的证据,公正、公平地作出判决。

同时,法院应当对某水建公司的财产进行保全,以确保重庆某水电开发公司的诉讼权益得到保障。

在这个案例中,水电消防施工合同纠纷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双方在工程款结算问题上存在分歧。

为了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就明确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和标准,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遵守。

此外,双方还应当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对于此类合同纠纷,法院应当依据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合同约定、工程款结算依据以及双方的证据,公正、公平地作出判决。

同时,法院还应当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得到保障。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案例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案例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案例一、工程基本情况本案涉及一项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原告为某水电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乙方”),被告为某水电项目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双方于2010年签订了《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乙方承担甲方的水电工程建设的施工任务。

合同中约定了工程范围、工程价款、工期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开始了工程施工。

二、合同履行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存在问题,与甲方进行了多次沟通,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此外,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施工所需的资金,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三、合同争议及诉讼由于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暂停了工程施工。

乙方认为,由于甲方的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甲方则认为,合同尚未到期,乙方无权解除合同。

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乙方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法院审理及判决法院受理本案后,对双方的证据进行了审查。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院认为,本案中,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施工所需的资金,已构成违约。

此外,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的行为,损害了乙方的利益。

因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本案中的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五、案例分析本案中,甲方作为水电项目开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存在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效。

这对于乙方来说,无疑造成了经济损失。

在此提醒,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法的规定,否则将面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此外,本案还涉及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沟通与协作问题。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就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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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专家组整理1.前言我国的建筑市场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发展,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技术水平和合同管理水平得到迅速发展。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迫使其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改善施工管理,加速施工管理现代化的进程;二滩水电站、三峡大坝、小浪底枢纽工程建设的相继运营投产,使我国近期在水电项目投资比重不断加大、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得到不断发展、市场不断完善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处于比较先进的行列。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由工程项目的特点、环境和合同的性质、作用和地位所决定的。

不断完善的合同签订,将有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综合体现,它与企业文化的差异都将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管理的质量和进程。

索赔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而施工合同管理又是整个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方面,全面、严格地履行合同是进行索赔的必要条件,而签订一个好的合同文本,既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也有利于为索赔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只有在全面深刻地理解了合同内容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有效的索赔管理。

索赔管理是实现合同目标的手段之一,合同管理则是为整个项目目标的实现服务的。

因此,索赔管理,对承包商来说,是指预测和发现索赔机会,并有力地提出自己的索赔要求,设法得到合理经济赔偿、补偿或工期延长;对工程师来说,是指预测和分析可能导致索赔的问题并采取适当对策,根据合同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作出索赔处理决定。

由于建筑施工合同索赔的特点和合同各方的利益关系,决定了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中非常重要、也是相当复杂的一项工作。

2.基本案例2.1 工程概况该水电站位于云南红河水系的一个支流上,河流流经云南省景东、镇沅、墨江、普洱、江城、绿春等县,最终流入越南,在越池附近汇入红河。

该水电站是干流七个梯级电站的第六级,其上游为某某电站,下游为某某河电站。

水电站坝址距县城50km,工程以发电为主,水库总库容4.09亿m3,电站一期工程装机240MW。

多年平均发电量14.23亿kw.h,电站坝址上游流域面积17170 km3,多年平均流量407 m3/s。

水电站主要水工建筑物有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发电引水遂洞和岸边式电站厂房;左、右岸坝肩开挖及支护,左、右岸导流洞,厂房边坡开挖与支护及坝下交通桥等。

碾压混凝土坝最大坝高113 m、坝长466 m、坝顶高程458 m、共分16个坝段。

其中3#~5#坝段为进水口坝段;9#~12#坝段为泄洪坝段;其它为挡水坝段。

电站厂房采用岸边地面式发电厂房,布置在左岸坝下游300m处。

主厂房尺寸为114.5m×24.7m×69.8m (长×宽×高),从上到下分为发电机层、母线层、水轮机层以及水轮机层以下大体积砼结构。

发电引水遂洞共有三条,为直径7.5 m的圆形断面,配置3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

水电站为大型电站,等级为Ⅱ级,工程规模为大(Ⅱ)型。

其主要建筑物为拦河坝、泄水、发电引水及发电厂房等级为2级,次要建筑物如:护岸等级为3级。

大坝主要泄洪建筑物为2个4m×7m(宽×高)底孔和5个净宽13m的表孔,最低起调水位438m。

2.2施工合同概况该工程项目标段划分有进场公路、营地建设、供水系统、上游临时桥、下游交通桥、左右岸导流洞、左右岸坝肩边坡防护、厂房边坡开挖与支护、砂石系统和拌和系统、发电厂房、碾压混凝土坝等标段,分别由近八家单位中标。

3.合同谈判质量对合同索赔管理的影响3.1 合同签订期间规避风险,消化索赔例一:拌和系统混凝土单价组成,该拦河坝是碾压混凝土重力坝,粉煤灰的使用量非常大,在项目所在地260km以外才能采购到粉煤灰材料。

受当地气候(雨季易塌方)、公路运输(山区公路)、工业生产(粉煤灰的供应强度、生产能力)、社会经济的影响,还有不可预知的影响因素较多,他们在做了充分调查研究后提出粉煤灰基础单价为可调价格,谈判中取得业主认可。

事实证明施工单位的风险预见是正确的。

合同实施期间,考虑到外购料的实际操作中,由于路途遥远、受雨季影响道路塌方、原材料采购量大而产地生产受限等等多方因素的影响,采用外购的高炉铁矿渣微粉与项目所在地产石灰石粉掺合使用,高炉铁矿渣微粉∶石粉的比例为50∶50,石粉为砂石系统现场生产材料,且成本价远远低于外购料的高炉铁矿渣微粉,石粉生产能力在施工单位的可控制范围,供应能力满足现场使用条件。

由于减少了外购材料高炉铁矿渣微粉的半数采购量,满足了碾压混凝土质量要求的同时又控制了预见的供应、运输、价格等风险因素。

因为高炉铁矿渣微粉是可调价格,使业主、施工单位双方均能接收并受益,达到了双赢的结果;体会:从资格预审到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研读招标文件、发现问题、施工方案优化、施工工艺确定、施工组织设计定稿,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应对和回避风险措施。

通过一系列地调查研究和正确分析,签订了比较完善的施工合同。

为工程项目的施工打下了良好的开端和前提。

3.2合同签订期间未能规避风险,导致索赔例二,厂房边坡开挖与支护标段。

在该标段的施工过程中,招标文件规定的最近弃渣现场,但随着工程进度的深化和相邻标段施工出现干扰,不能继续使用,改用距原渣场下游1.6km的新场地弃渣。

施工单位提出,由于运输距离的增加需变更原开挖单价。

在新增运距经监理工程师现场确认后,变更增加运距单价报送监理部进行审核。

监理部通过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澄清函、合同及相关文件对照阅读发现,在原招标文件中,弃渣场的规划有好几处,现在使用的是距施工场地最近的一处,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和挖方单价中,运输距离显示的是最近的渣场。

另外,对业主发出的就渣场使用情况变化,是否同意改用其下游渣场的澄清函,施工单位回复同意该文件。

在这两份文函中双方均未对由此造成开挖单价的影响做出说明。

在业主前期渣场规划图中,可使用渣场左岸就有五处,现使用渣场(是坝下桥墩附近)是距开挖坝肩最近的一处,前期规划中业主也预见到施工进程中要启用下游其它渣场,根据施工布置,一处渣场不可能一直沿用下去,但业主这份文函中暗含施工单位在开挖单价中是否综合考虑了由于渣场变化后带来运距增加的意思,也就是开挖单价中所含的运距应该是综合考虑渣场变化后的加权运距。

施工单位复函同意使用其它渣场,从而避免了关于综合运距费用的问题。

一般来说,招标文件中前期规划的渣场布局比较合理,随着工程的进展,不断拓展新渣场的使用顺理成章。

在评标阶段,肯定有评标专家发现了投标单位在施工组织表述中出现的弃渣场地设计不尽合理的情况,没有考虑远期渣场的使用问题。

因为单价分析表与施工组织是紧密相关的,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编制的。

显然该标段的施工组织设计者显然犯了明显的错误,没有考虑下游桥梁的施工带来的干扰,认为该渣场能满足使用到底。

业主不会简单地就渣场的使用提出问题,弃渣场地的变更应按合同程序处理,这样可能因为投标人因考虑不周而承担相应的风险,而无需业主为其承担责任;这份文函的草拟可能因为某种原因而没有正确表达(业主前期是聘请外面的专家)。

由于这份确认函的存在,使业主承担了投标人的考虑不周的风险。

从而施工单位得到增加运距的补偿达到25万元左右。

3.3体会做合同变更工作的任何一方,对现场情况、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件必须详细认真的熟悉,不能遗漏,否则无论处于现场施工哪一方,所做所批的单价都会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最终归结为人员的素质的比较。

4.合同实施期间合同要素的索赔管理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控制对合同管理的影响也是索赔管理的重点,地质情况的变化是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合同各方的管理疏漏是造成索赔事件的重要原因。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参与的各方都严格按照合同原则执行。

因水电站项目中工程体积大、结构复杂、技术和质量标准高、是多专业的复合体、周期长,受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和自然条件等的影响较大,许多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及工程效益。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综合性、全面的、高层次的管理工作,贯穿整个施工过程。

施工单位的每一项工作都紧紧围绕施工合同的管理、围绕工程结算、围绕经济效益。

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控制与管理的最终目标还是企业效益,管理出效益。

因此合同管理是全员的、多层次的、全面的、系统的。

工程质量直接影响项目使用功能。

4.1低价中标容易使索赔事件倍增4.1.1事件实例例三,大坝下游交通桥为三孔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桥,桥面宽9m,中跨跨径80m,两边跨跨径各45m,总长约181m。

中标单位以标底造价的61%金额中标。

该标段中标公司的项目经理在日常工作和会议上的表现,都显示出了不成熟的素质,由于是低价中标,项目部工作上事事消极被动。

尽管有一系列的质量体系和手段做为保证,还是发生了左岸桥墩在浇注将近十米高时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强度标准的情况,在现场试验室提出不合格实验报告后,施工单位仍然不认可错误。

后在桥墩处钻孔重新取样,由业主试验室、监理、施工单位共同见证下,送往昆明具有国家检测资质机构进行检测。

检测后得出三组试块均未达到设计强度C30的标号。

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处于非常被动的状况。

4.1.2情况分析施工单位没有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从合同分析中、从施工组织过程中、从设计中、从施工环境条件中发现变更机会、改善自身因素。

虽然左岸桥墩的报废损失不是太大,但严重影响了该项目经理和企业的威信和形象,在现场十几家施工单位中从整体素质上显示了弱势,从经济上对于是低价中标的企业更是雪上加霜。

虽然业主出于人道关怀和整体利益的考虑,增加了施工单位投标时漏报的吊篮措施费及材料调差费,该两项费用占合同金额的24% ,该标段最终以占合同金额18%的损失而告结束。

4.1.3体会作为一个企业从这个标段得到的是工程质量事故(是责任心问题)、工期拖延、负盈利、损害了企业形象和名誉。

企业文化和制度、现场项目经理的综合素质及技术人员的能力非常重要。

质量事故必然导致施工进度受到影响、影响工程造价、影响项目的安全顺利进行。

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的控制是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是项目安全进行的保障。

建设单位从这个标段中得到的教训也是深刻的,在该标段的施工过程中,始终像鱼刺一样卡在喉咙,咽又咽不下去、取又取不出来。

工期的拖延对其它标段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

到业主认识到更换施工单位时已经错过了机会。

对于低价中标对合同实施的影响讨论由来已久,虽然是建设工程投标策略与技巧的一种,但驾驭不好,往往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影响工程项目的整体利益发挥。

如果是关键标段起承上启后的位置,那就会影响到总体进度计划和关键节点,从而带来不可估量的有形和无形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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