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分析
工期索赔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工程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工期延误现象时有发生,给施工单位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工期索赔案例为切入点,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对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二、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某建筑施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工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方承建一座住宅小区。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天气原因等因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施工方遂向开发商提出工期索赔,要求赔偿因其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法律分析1. 工期延误的原因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施工方主张工期延误是由于设计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天气原因等因素导致的,而开发商则认为施工方自身管理不善是延误的主要原因。
首先,关于设计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如果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责任应由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承担。
在本案中,若设计变更确实存在,且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关于材料供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若材料供应不及时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如未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未按照约定支付材料款,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再次,关于天气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若工期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则施工方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00余万吊,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
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 .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3•索赔费用计算⑴ 人员往来机票费。
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
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
其计算公式为:人数X往返机票费二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 保函延期费。
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
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履约保函额X无息抵押金(% X年息(% X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机械设备保函费X海关税率(% X延期次数(次/年)⑶ 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③各项目因工程延误,办理新来工作人员的劳动证、居住证费用损失的计算式为:新办证人数X〔新办理劳动证费用+(延期费用X延期次数)+ (新办理居住证费用X次数)〕=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⑷ 拖欠工程款利息、合同期内的维修金利息,按合同完成工期结束时实际完成工程营业额的5%勺维修金额及工程延长天数计算。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5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5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鉴于甲方需要实施一项建设工程,并决定由乙方承包完成,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基本原则(一)本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并执行本合同。
(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具体工程内容](四)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工程造价金额及明细表](附后)。
三、合同管理与执行(一)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二)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力量,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四)工程款支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工程进度款。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成,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四、案例分析(一)针对以往类似工程中的常见问题,甲乙双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讨论。
(二)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双方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 工程质量问题: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小组,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控。
2. 工程进度延误:双方应密切沟通,共同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工程进度。
3. 工程款项纠纷: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款项支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对于过去已完成的工程项目,双方应总结经验教训,为本次工程提供参考和借鉴。
五、违约责任与解决方式(一)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工程合同管理索赔案例
工程合同管理索赔案例案例背景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工程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工程项目合同。
合同约定,乙方负责一项商业综合体的建设工程,工程总造价为1亿元人民币,工期为两年。
合同中还明确了工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索赔起因在工程进行到一半时,由于甲方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存在误差,导致实际施工中遇到了未预见的地下水位问题,这直接影响了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乙方因此提出了额外的成本和延期索赔。
索赔处理过程1. 问题发现与通知:乙方在发现问题后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附上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地质勘察报告差异对比等。
2. 协商会议:双方组织了多次协商会议,就索赔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具体金额进行了深入讨论。
3. 专家评估:由于双方对地下水位问题的影响程度存在分歧,决定聘请第三方专家进行评估,并提供专业意见。
4. 索赔方案制定:根据专家意见和双方协商结果,乙方制定了详细的索赔方案,包括延期施工的时间、增加的成本明细等。
5. 最终协议:经过多轮协商,甲乙双方最终就索赔金额和延期时间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补充协议。
索赔结果经过协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额外的成本赔偿,并对工程延期给予一定的时间补偿。
具体金额和延期时间根据实际损失和专家评估报告确定。
案例分析本案例中,乙方能够成功获得索赔,关键在于以下几点:- 及时通知:乙方在发现问题后立即通知甲方,避免了延误处理的最佳时机。
- 充分准备:乙方收集了充分的证据,为索赔提供了有力支持。
- 专业评估:引入第三方专家评估,增加了索赔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 有效沟通:双方通过有效沟通,最终找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结语。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00余万m2,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
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表42.索赔项目和费用构成(见表5)3.索赔费用计算⑴人员往来机票费。
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
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
其计算公式为:人数×往返机票费=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保函延期费。
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
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无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履约保函额×无息抵押金(%)×年息(%)×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机械设备保函费×海关税率(%)×延期次数(次/年)⑶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6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6篇篇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一、引言建设工程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设工程可以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建设工程的过程中,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的成败。
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相关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1. 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的法律依据,通过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建设工程的标准和要求。
合同管理可以避免双方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 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建设工程合同规定了工程完成的时间、质量和验收标准,通过合同管理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3. 防范风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可以识别潜在风险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降低工程项目的风险性,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4. 维护工程质量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可以监督工程质量,发现并纠正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提升工程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1. 合同不严谨有些建设工程合同存在不严谨的情况,合同中规定不清晰、不明确,导致工程合同管理的困难。
2. 合同变更频繁在建设工程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但有些项目在变更合同时流程复杂,变更频繁,增加了项目管理难度。
3. 合同履行不力有些建设工程项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不尽责任、不认真负责的情况,导致工程质量无法保障,还可能引发纠纷。
4. 合同执行不规范一些建设工程项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按照规定执行,导致工程进度延误,质量下降,甚至造成财务损失。
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解决方案1. 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工程项目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合同管理的程序和责任人,保证合同管理的高效运转。
2. 加强合同约束力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一旦合同发生违约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维护合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案例分析(二) 案例七背景: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业主与承包商按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
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
10月7日至10月9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10月14 至10月17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为此,承包商于10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10月25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
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1。
工期索赔:a。
框架柱扎筋10月3日至10月16 停工,计14天b。
砌砖10月7日至10月9日停工,计3天·c.抹灰10月14日至10月17日迟开工,计4天总计请求顺延工期:21天2.费用索赔:a.窝工机械设备费:一台塔吊14×234=3276元一台混凝土搅拌机14×55=770元一台砂浆搅拌机7×24=168元小计:4 214元b。
窝工人工费:扎筋35人×20。
15×14=9873.50元砌砖30人×20。
15×3=1813。
50元抹灰35人×20。
15×4=2 821。
00元小计:14 508。
00元c.保函费延期补偿:(1 500×10%×6%o÷365)×21=517。
81元d.管理费增加:(4 214+14508。
00+517.81)×15%=2885.9775e.利润损失:(4 214+14 508.00+517。
81+2 885.97)×5%=1 106。
29元经济索赔合计:23 232。
案例分析(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案例分析(五)[案例1]背景:为了实施某项目的建设,业主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项目未投保工程一切险。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特大暴风雨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工程师提出补偿要求,并附有相关的详细资料和证据。
施工单位认为遭暴风雨袭击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主要补偿要求包括:(1)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损失计18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2)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3)施工单位进场的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8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2万元,业主应承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4)工人窝工费3.8万元,业主应予以支付;(5)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6)由于工程损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予以支付。
[问题]1.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损失与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什么原则分别承担?2.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补偿要求应如何处理?[案例2]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4月20日与某厂(甲方)签订了建筑面积为3000m2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合同。
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工程师批准。
该工程的基坑开挖土方量为4500m3,假设直接费单价为4.2元/m3,综合费率为直接费的20%。
该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为1 m3的反铲挖掘机施工(租赁费450元/台班)。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土方工程于5月1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
在实际施工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1)因租赁的挖掘机大修,晚开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2)施工过程中,因遇软土层,接到工程师5月15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
(3)5月19日接到工程师于5月20日复工令,同时提出基坑开挖深度加深2m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此增加土方开挖量为900m3。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4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4篇篇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一、引言建设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多方参与的过程,其中合同管理是项目成功实施的关键环节。
合同管理涉及到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工程进度、质量等方面的管理,对于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进行详细探讨,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希望能为相关行业人士提供一些借鉴。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1.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是约束双方的法律文书,通过合同能够明确双方在工程项目中的权利义务,避免发生矛盾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规范工程进度和质量合同中通常会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工程能够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推进,并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
3.管理变更和索赔建设工程项目中变更通常是不可避免的,合同管理能够规范变更的流程和程序,避免变更对项目造成不良影响。
同时,合同也能够明确索赔的条件和程序,保障双方的权益。
4.提高合同履行效率通过精细的合同管理,可以提高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和执行,减少误解和纠纷,从而提高合同的履行效率。
5.防范风险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多方参与和复杂的环节,通过合同管理可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1.合同签订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始之前,承包商和业主需要签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工程范围、工程标准、价格等内容,确保双方对项目目标和具体要求的一致性。
2.合同履行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的履行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履行,确保工程按时、按质保质。
3.变更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发生工程变更,双方必须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处理变更事宜,并及时调整合同内容和相关费用。
4.索赔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如果出现双方责任范围内的事件导致经济损失,受影响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双方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5.验收与结算建设工程项目完成后,双方需要进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符合要求。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docx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28-32案例28例如,在某承包工程中,承包商总承包该工程的全部设计和施工。
合同规定,业主应于987年2月中旬前向承包商提供全部设计资料。
该工程主要结构设计部分约占75,其它轻型结构和零碎设计部分约占25。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在987年9月至987年2月间才陆续将主要结构设计资料交付齐全;其余的结构设计资料在988年3月到988年7月底才陆续交付齐全。
这有设计资料交接表及附属的资料交接手续为证据。
对此,承包商提出工期拖延索赔:主要结构设计资料的提供期可以取987年9月初至987年2月底的中值,即为987年0月中旬。
其它结构设计资料的提供期可以取988年3月初至988年7月底的中值,即988年5月中旬。
综合这两方面,以平衡点作为全部设计资料的提供期(见图2)。
在图-2中,987年0月中旬至988年5月中旬为7个月。
__75%=(7一_)_25%_=1.75月全部设计资料的提供期应为987年2月上旬,即987年0月中旬向后推1.75月。
则由于设计资料延缓造成工期延长的索赔值约为9.5月,即由987年2月中旬至987年2月上旬。
案例分析:该案例中的索赔值计算方法,表面上看是公平的,但在有些情况下不尽合理。
因为在计算中没有考虑设计资料对设计工作的实际影响。
这里有如下几种情况:1.如果设计资料未按设计工作进程需要提供,即只有等设计资料齐备后,才能进行设计工作,则主要结构的设计开始期应为987年2月。
同样,其余结构的设计开始期应为988年7月底。
2.如果设计资料完全按设计工作进程提供,则开始提供设计资料后,即可开始设计工作,则主要结构的设计开始期应为987年9月。
3.其它轻型结构和零星工程的施工很迟,而且它们有独立性,这些设计工作推迟,并不影响施工进度,所以不应考虑它对总工期的影响。
案例29某工程,原合同规定两个阶段施工,工期为:土建工程2个月,安装工程2个月。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5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5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项目上存在合作关系,为保障双方权益,明确各自职责,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概述本合同是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协议。
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合同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合同目的与原则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合作事项,确保工程按期完成,保障工程质量,降低风险。
2. 合同原则:本合同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1. 合同签订:甲乙双方应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整,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应在开工前签订,避免工程纠纷。
2. 合同履行: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的实现。
3. 风险识别与应对措施:甲乙双方应共同识别建设工程中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 合同变更与调整:如遇合同变更或调整,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明确变更内容、责任与义务,并书面确认。
四、案例分析案例一:甲方与乙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期限为一年。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经协商,双方同意顺延工程期限,并签订补充协议。
案例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出现安全隐患。
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积极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
双方因此加强沟通与合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五、双方职责与义务1. 甲方职责: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资金、技术支持和相关手续。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2. 乙方职责:乙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的实现。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与检查,及时汇报工程进展情况。
六、违约责任与解决方式1. 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分析
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
咱先来讲个小故事哈。
有个建筑公司甲和一个开发商乙签了个合同,要盖一栋超级酷炫的写字楼。
合同里规定得可详细了,从建筑材料的标准,到工程完成的时间,再到工程款的支付方式等等。
这就像是两个人定了个超级详细的游戏规则,准备开始玩盖楼大冒险。
二、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1. 合同条款模糊。
建筑公司甲按照自己的理解进了一批建筑材料,觉得这材料完全符合要求。
可是开发商乙一看就炸毛了,说这材料不行,不符合合同规定。
为啥呢?原来合同里对某种建筑材料的规格写得模棱两可。
比如说,只写了要用“高强度”的钢材,但是没具体说这个“高强度”到底是达到什么标准。
这就好比两个人玩游戏,规则里说要拿个“大球”,可这个“大”到底是多大,没说清楚。
这就是合同管理中的第一个大问题,条款模糊不清,容易导致双方理解不一致。
2. 变更管理混乱。
在盖楼的过程中,开发商乙突然脑洞大开,想给写字楼加个超级大的旋转餐厅在楼顶。
这可就涉及到工程变更了。
但是呢,双方没有及时地把这个变更落实到合同里。
建筑公司甲觉得这是个大工程,得加钱啊,开发商乙却觉得这只是个小调整,不应该加太多钱。
这就像在游戏进行中,突然一方说要加个新规则,但是没说清楚这个新规则对双方的好处和代价,结果就变成了互相扯皮。
这就是合同变更管理没做好的后果。
三、索赔事件的发生。
因为上面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建筑公司甲的工程进度受到了影响。
本来按照原计划,能按时完成,现在因为材料争议和变更没谈妥,拖了后腿。
而且,建筑公司甲为了满足开发商乙那个模糊的材料要求,还额外花了不少钱去重新采购材料。
这下建筑公司甲不干了,就提出了索赔。
他们觉得这些额外的花费和工程延误都是因为开发商乙的问题造成的,所以要求开发商乙赔偿他们的损失,包括额外采购材料的钱、因为延误产生的工人工资损失等等。
这就好比在游戏里,一方觉得另一方违反了规则,导致自己受了损失,所以要求赔偿一样。
四、索赔处理。
开发商乙收到索赔要求后,一开始还很不服气呢。
工程建设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地铁建设项目是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旨在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提高市民出行效率。
该项目由某市地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公司”)作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
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作为施工单位,负责地铁项目的土建施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双方在工程进度、质量、费用等方面产生了分歧,最终导致了合同纠纷。
二、案情概述1. 合同签订与履行地铁公司与建筑公司于2016年签订《地铁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建筑公司承建某市地铁一期工程土建施工,合同工期为三年。
合同签订后,建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施工。
2. 设计变更与争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复杂、周边环境限制等原因,项目设计多次发生变更。
设计变更导致施工方案调整,增加了施工难度和工程量。
地铁公司认为,设计变更应由设计单位承担责任,要求建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而建筑公司则认为,设计变更应由地铁公司承担,并要求地铁公司支付额外费用。
3. 工程进度与争议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地铁公司多次要求建筑公司加快施工进度,但建筑公司以设计变更为由拒绝。
双方就工程进度问题多次协商无果,导致项目延期。
4. 费用争议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双方对工程量、费用等问题存在争议。
地铁公司认为,建筑公司虚报工程量,要求核减费用。
而建筑公司则认为,工程量符合实际,要求地铁公司支付全部费用。
三、法律分析1. 设计变更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增加的工程量应当计入合同约定的工作量。
”因此,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应由设计单位承担责任,增加的工程量应计入合同约定的工作量。
2. 工程进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滞后的,应当及时调整工期。
”因此,地铁公司应承担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进度滞后责任,并应与建筑公司协商调整工期。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10个案例分析)
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一)《案例1》某建筑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1)项目在21个月内完成,(2)采用固定总价合同,(3)无调价条款。
承包商投标报价364000美元,工期24个月。
在投标书中承包商使用保留条款,要求取消固定价格条款,采用浮动价格。
但业主在未同承包商谈判的情况下发出中标函,同时指出:(1)经审核发现投标书中有计算错误,共多算了7730美元。
业主要求在合同总价中减去这个差额,将报价改为356270(即364000-7730)美元。
(2)同意24个月工期。
(3)坚持采用固定价格。
承包商答复为:(1)如业主坚持固定价格条款,则承包商在原报价的基础上再增加75000美元。
(2)既然为固定总价合同,则总价优先,计算错误7730美元不应从总价中减去。
则合同总价应为439000(即364000+75000)美元。
在工程中由于工程变更,使合同工程量又增加了70863美元。
工程最终在24个月内完成。
最终结算,业主坚持按照改正后的总价356270美元并加上的工程量增加的部分结算,即最终合同总价为427133美元。
而承包商坚持总结算价款为509863(即364000+75000+70863)美元。
最终经中间人调解,业主接受承包商的要求。
案例分析:(1)对承包商保留条款,业主可以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中规定不接受任何保留条款,则承包商保留说明无效。
否则业主应在定标前与承包商就投标书中的保留条款进行具体商谈,做出确认或否认。
不然会引起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执。
(2)对单价合同,业主是可以对报价单中数字计算错误进行修正的,而且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业主的修正权,并要求承包商对修正后的价格的认可。
但对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能修正,因为总价优先,业主是确认总价。
(3)当双方对合同的范围和条款的理解明显存在不一致时,业主应在中标函发出前进行澄清,而不能留在中标后商谈。
如果先发出中标函,再谈修改方案或合同条件,承包商要价就会较高,业主十分被动。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5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5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与工程概况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特定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并达到预定的质量标准。
本合同明确了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了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
二、合同管理与风险分配1. 合同管理原则: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履行。
2. 合同签订流程: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经过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范围、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合同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3. 风险分配:甲乙双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合理分配风险。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
三、合同条款解析与案例分析1. 工程范围及内容: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施工的具体项目、工程量等。
双方应就工程范围达成共识,避免出现争议。
2. 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明确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约定预付款、进度款和尾款的支付条件和时间。
对于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设定合理的支付节点和比例。
3. 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明确工程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约定工程质量检测、验收的程序和方法。
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应明确处理方式。
4. 工期要求与违约责任:明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约定工程延期的条件和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遵守工期要求,对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 案例分析与应对策略: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如工程量变更、工程延期等。
双方应提前制定应对策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四、合同履行与监管措施1. 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及时沟通并解决。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案例分析案例一背景: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地某200m2两层厂房工程工程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工程地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地.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地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地.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问题: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2.该施工合同地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分析要点:本案例主要考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类型及其适用性,解决合同争议地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计价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根据各类合同地适用范围,分析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解决合同争议地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地有关规定.答案:问题1:答: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地工程.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地.问题2: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地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地内容为准.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地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地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原书面合同规定为准.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紧缺要求乙方停工一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在民事权利地诉讼时效期内,仍享有通过诉讼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地权利.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乙方停工一个月地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一个月.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地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地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案例二背景: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签订地施工合同摘要如下:一、协议书中地部分条款(一)工程简况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工程地点:市区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平方M地砖混结构住宅楼(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地施工图所包括地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2年3月21 日竣工日期:2002年9月30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 日)(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地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壹佰陆拾陆万肆仟元人民币(¥166.4万元)(八)乙方承诺地质量保修在该工程设计规定地使用年限(50年)内,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 (九)甲方承诺地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1.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支付合同总价地1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不予扣回,直接抵作工程进度款. 2.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地10%;主体结构三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地20%;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后,支付合同总价地20%;工程基本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地30%.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地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3.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竣工结算.结算时按全部工程造价地3%扣留工程保修金.(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02年3月5日合同订立地点:X X市X X区X X街X X号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主管部门批准及公证后生效二、专用条款中有关合同价款地条款合同价款与支付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包括地风险范围:(1)工程变更事件发生导致工程造价增减不超过合同总价10%;(2)政策性规定以外地材料价格涨落等因素造成工程成本变化.风险费用地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竣工建筑面积520.00元/m2调整合同价款.三、补充协议条款在上述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签订后,甲乙双方又接着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摘要如下:补1.木门窗均用水曲柳板包门窗套;补2.铝合金窗90系列改用42型系列某铝合金厂产品;补3.挑阳台均采用42型系列某铝合金厂铝合金窗封闭.问题:1.上述合同属于那种计价方式合同类型?2.该合同签订地条款有那些不妥当之处?应如何修改?3.对合同中未规定地承包商义务,合同实施过程中又必须进行地工程内容,承包商应如何处理?分析要点:本案例主要涉及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及其适用条件,合同条款签订中易发生地若干问题,以及施工过程中出现合同未规定地承包商义务,但又必须进行地工程内容,承包商如何处理.答案:问题1:答:从甲、乙双方签订地合同条款来看,该工程施工合同应属于固定价格合同.问题2:答:该合同条款存在地不妥之处及其修改: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应扣除节假日,可以将该节假日时间加到总日历天数中. 2.不应以甲方规定地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地质量标准,而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规定地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地质量标准. 3.质量保修条款不妥,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地有关规定进行修改. 4.工程价款支付条款中地“基本竣工时间”不明确,应修订为具体明确地时间;“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地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条款显失公平,应说明甲方资金不到位在什么期限内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且应规定逾期支付地利息如何计算. 5.从该案例背景来看,合同双方是合法地独立法人单位,不应约定经双方主管部门批准后该合同生效. 6.专用条款中有关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竣工建筑面积520.00元/m2调整合同价款)与合同地风险范围、风险费用地计算方法相矛盾,该条款应针对可能出现地除合同价款包括地风险范围以外地内容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7.在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中,不仅要补充工程内容,而且要说明其价款是否需要调整,若需调整应如何调整.问题3:答:首先应及时与甲方协商,确认该部分工程内容是否由乙方完成.如果需要由乙方完成,则应与甲方商签补充合同条款,就该部分工程内容明确双方各自地权利义务,并对工程计划做出相应地调整;如果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乙方也要与甲方就该部分工程内容地协作配合条件及相应地费用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以保证工程地顺利进行. 案例三背景: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某项工业建筑地地基强夯处理与基础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工程量无法准确确定,根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地规定,按施工图预算方式计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施工合同规定地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乙方地分项工程首先向监理工程师申请质量认证,取得质量认证后,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申请和支付工程款.工程开工前,乙方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批准.问题: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地处理范围边缘时,乙方在取得在场地监理工程师认可地情况下,为了使夯击质量得到保证,将夯击范围适当扩大.施工完成后,乙方将扩大范围内地施工工程量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付款地要求,但遭到拒绝.试问造价工程师拒绝承包商地要求合理否?为什么?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试问变更部分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确定? 3.在开挖土方过程中,有两项重大事件使工期发生较大地拖延:一是土方开挖时遇到了一些工程地质勘探没有探明地孤石,排除孤石拖延了一定地时间;二是施工过程中遇到数天季节性大雨后又转为特大暴雨引起山洪暴发,造成现场临时道路、管网和施工用房等设施以及已施工地部分基础被冲坏,施工设备损坏,运进现场地部分材料被冲走,乙方数名施工人员受伤,雨后乙方用了很多工时清理现场和恢复施工条件.为此乙方按照索赔程序提出了延长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试问造价工程师应如何审理?分析要点:该案例主要考核造价工程师在工程合同管理中地地位和作用,造价工程师地工作职责,工程变更价款地确定原则,以及如何处理因地下障碍和气候条件引起地工程索赔问题等.答案:问题1:答:造价工程师地拒绝正确.其原因:该部分地工程量超出了施工图地要求,一般地讲,也就超出了工程合同约定地工程范围.对该部分地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可以认为是承包商地保证施工质量地技术措施,一般在业主没有批准追加相应费用地情况下,技术措施费用应由乙方自己承担.问题2:答:变更价款地确定原则: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地价格,按合同已有地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地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地价格,由承包商提出适当地变更价格,造价工程师批准执行,这一批准地变更价格,应与承包商达成一致,否则按合同争议地处理方法解决.问题3:答:造价工程师应对两项索赔事件做出处理如下: 1.对处理孤石引起地索赔,这是预先无法估计地地质条件变化,属于甲方应承担地风险,应给予乙方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2.对于天气条件变化引起地索赔应分两种情况处理: (1)对于前期地季节性大雨这是一个有经验地承包商预先能够合理估计地因素,应在合同工期内考虑,由此造成地时间和费用损失不能给予补偿. (2)对于后期特大暴雨引起地山洪暴发不能视为一个有经验地承包商预先能够合理估计地因素,应按不可抗力处理由此引起地索赔问题.被冲坏地现场临时道路、管网和施工用房等设施以及已施工地部分基础,被冲走地部分材料,清理现场和恢复施工条件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损坏地施工设备,受伤地施工人员以及由此造成地人员窝工和设备闲置等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案例四背景:某年4月A单位拟建办公楼一栋,工程地址位于已建成地X小区附近.A单位就勘察任务与B单位签订了工程合同.合同规定勘察费15万元.该工程经过勘察、设计等阶段于10月20日开始施工.施工承包商为D建筑公司.问题:1.委托方A应预付勘察定金数额是多少? 2.该工程签订勘察合同几天后,委托方A单位通过其他渠道获得X小区业主C单位提供地X小区地勘察报告.A单位认为可以借用该勘察报告,A单位即通知B单位不再履行合同.请问在上述事件中,哪些单位地做法是错误地?为什么?A单位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3.若A单位和B单位双方都按期履行勘察合同,并按B单位提供地勘察报告进行设计与施工.但在进行基础施工阶段,发现其中有部分地段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出现软弱地基,而在原报告中并未指出.此时B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4.问题3中,施工单位D由于进行地基处理,施工费用增加20万元,工期延误20天,对于这种情况,D单位应怎样处理?而A单位应承担那些责任?分析要点:本案例主要考核在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地履行中合同双方地违约责任.问题1地解答要求按《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地比例(20%)计算出委托方A单位应付给B单位定金数额.问题2、3地解答要求掌握勘察合同地履行原则,分清委托方与承包方地责任.问题4地解答要求弄清工程索赔地计算方法,并注意其时效性.答案:问题1:答:委托方A单位应向B单位支付定金为:15万元×20%=3万元问题2:答:A单位和C单位地做法都是错误地.A单位不履行勘察合同,属违约行为;C单位应维护他人地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合同以外地工程.而C单位将他人地勘察报告擅自提供给A单位,并用于合同外工程,这种作法是错误地.委托方A单位不履行勘察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问题3:答:若勘察合同继续履行,B单位完成勘察任务.对于因勘察质量低劣造成地损失,应视造成损失地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费.问题4:答:D单位应在出现软弱地基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A单位,同时提出处置方案或请求A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共同制定处理方案,并于28天内就延误地工期和因此发生地经济损失,向A单位代表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在随后地28天内提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A单位应于28天内答复,或要求D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逾期不作答复,视为默认.由于变更计划,提供地资料不准确而造成施工方地窝工、停工,委托方A单位应按施工方D单位实际消耗地工作量增付费用.因此,A单位应承担地基处理所需地20万元,顺延工期20天.案例五背景:某海滨城市为发展旅游业,经批准兴建一座三星级大酒店.该工程甲方于X X年10月10日分别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乙方)和某外资装饰工程公司(丙方)签订了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主体建筑工程施工于当年11月10 日正式开工.合同日历工期为2年5个月.因主体工程与装饰工程分别为两个独立地合同,由两个承包商承建,为保证工期,当事人约定:主体与装饰施工采取立体交叉作业,即主体完成三层,装饰工程承包商立即进入装饰作业.为保证装饰工程达到三星级水平,业主委托某监理公司实施“装饰工程监理”.:在工程施工1年6个月时,甲方要求乙方将竣工日期提前2个月,双方协商修订施工方案后达成协议.该工程按变更后地合同工期竣工,经验收后投入使用.在该工程投人使用2年6个月后,乙方因甲方少付工程款起诉至法院.诉称:甲方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签发了竣工验收报告,并已开张营业.在结算工程款时,甲方本应付工程总价款1600万元人民币,但只付1400万元人民币.特请求法庭判决被告支付剩余地200万元及拖期地利息.在庭审中,被告答称:原告主体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如:大堂、电梯间门洞、大厅墙面、游泳池等主体施工质量不合格.因此,装修商进行返工,并提出索赔,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报业主代表认可,共支付15.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5万元.此项费用应由原告承担.另还有其他质量问题,并造成客房、机房设备、设施损失计人民币75万元.共计损失200万元人民币,应从总工程款中扣除,故支付乙方主体工程款总额为1 400万元人民币.原告辩称:被告称工程主体不合格不属实,并向法庭呈交了业主及有关方面签字地合格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致乙方地感谢信等证据.被告又辩称:竣工验收报告及感谢信,是在原告法定代表人宴请我方时,提出为了企业晋级地情况下,我方代表才签地字.此外,被告代理人又向法庭呈交业主被装饰工程公司提出地索赔15.2万美元(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字)地清单56件.原告再辩称:被告代表发言纯系戏言,怎能以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为儿戏,请求法庭以文字为证.又指出:如果真地存在被告所说地情况,那么被告应当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地规定,在装饰施工前通知我方修理.原告最后请求法庭关注:从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到起诉前,乙方向甲方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在长达2年多地时间里,甲方从未向乙方提出过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问题:1.原、被告之间地合同是否有效?2.如果在装修施工时,发现主体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甲方应采取哪些正当措施?3.对于乙方因工程款纠纷地起诉和甲方因工程质量问题地起诉,法院应否予以保护?分析要点:该案例主要考核如何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地处理.该案例所涉及地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答案:问题1:答:合同双方当事人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资格地要求,并且合同订立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所以原、被告之间地合同有效.·问题2: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主体工程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地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在保修期内,当发现主体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时,业主应及时通知承包商进行修理.承包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业主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显然,如果装饰施工中发现地主体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属实,应按保修处理.问题3: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地诉讼时效期为2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本案例中业主在直至庭审前地2年多时间里,一直未就质量问题提出异议,已超过诉讼时效,所以,不予保护.而乙方自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后,向甲方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其诉讼权利应予保护.案例六背景:某汽车制造厂土方工程中,承包商在合同标明有松软石地地方没有遇到松软石,因此工期提前1个月.但在合同中另一未标明有坚硬岩石地地方遇到更多地坚硬岩石,开挖工作变得更加困难,由此造成了实际生产率比原计划低得多,经测算影响工期3个月.由于施工速度薄慢,使得部分施工任务拖到雨季进行,按一般公认标准推算,又影响工期2个月.为此承包商准备提出索赔.问题:1.该项施工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2.在该索赔事件中,应提出地索赔内容包括哪两方面?3.在工程施工中,通常可以提供地索赔证据有哪些?4.承包商应提供地索赔文件有哪些?请协助承包商拟定一份索赔通知.分析要点:该案例主要考核工程施工索赔成立地条件与索赔责任地划分,索赔地内容与证据,索赔文件地种类、内容与形式.答案:问题1:答:该项施工索赔能成立.施工中在合同未标明有坚硬岩石地地方遇到更多地坚硬岩石,属于施工现场地施工条件与原来地勘察有很大差异,属于甲方地责任范围.问题2:答:本事件使承包商由于意外地质条件造成施工困难,导致工期延长,相应产生额外工程费用,因此,应包括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问题3:答:可以提供地索赔证据有: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业主认可地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2.工程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指令等;3.工程各项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认地签证;.4.工程各项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5.工程各项会议纪要;6.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7.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8.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地日期及数量记录;9.工程停水、停电和干扰事件影响地日期及恢复施工地日期;10.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地数额及日期记录;11.工程图纸、图纸变更、交底记录地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12.工程有关施工部位地照片及录像等;13.工程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地温度、风力、降雨雪量等;14.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15.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地凭据;16.工程会计核算资料;17.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地文件、规定等.问题4:答:承包商应提供地索赔文件有:(1)索赔信;(2)索赔报告;(3)索赔证据与详细计算书等附件.索赔通知地参考形式如下:索赔通知致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我方希望你方对工程地质条件变化问题引起重视. 1.在合同文件标明有松软石地地方未遇到松软石. 2.在合同文件未标明有坚硬岩石地地方遇到了坚硬岩石.由于第1条,我方实际施工进度提前.由于第2条,我方实际生产率降低,而引起进度拖延,并不得不在雨季施工.上述条件变化,造成我方施工现场设计与原设计有很大不同,为此向你方提出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要求,具体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依据与计算书在随后地索赔报告中.承包商:X X X X X年X X月X X日案例七背景: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工程,业主与承包商按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地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地总时差为零).10月7日至10月9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地砌砖停工(该项作业地总时差为4天). 10月14 至10月17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该项作业地总时差为4天).为此,承包商于10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10月25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地详细材料.其计算书地主要内容如下:1.工期索赔:a.框架柱扎筋10月3日至10月16停工,计14天 b.砌砖10月7日至10月9日停工,计3天· c.抹灰10月14日至10月17日迟开工, 计4天总计请求顺延工期:21天2.费用索赔:a.窝工机械设备费:一台塔吊14×234=3276元一台混凝土搅拌机14×55=770元一台砂浆搅拌机7×24=168元小计: 4 214元b.窝工人工费:扎筋35人×20.15×14=9873.50元砌砖30人×20.15×3=1813.50元抹灰35人×20.15×4= 2 821.00元小计:14 508.00元c.保函费延期补偿:(1 500×10%×6%o÷365)×21=517.81元d.管理费增加:(4 214+14508.00+517.81)×15%=2885.9775 e.利润损失:(4 214+14 508.00+517.81+2 885.97)×5%=1 106.29元经济索赔合计:23 232.07元问题:1.承包商提出地工期索赔是否正确?应予批准地工期索赔为多少天? 2.假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窝工机械设备费索赔按台班单价地65%计;考虑对窝工人工应合理安排工人从事其他作业后地降效损失,窝工人工费索赔按每工日10元计;保函费计算方式合理;管理费、利润损失不予补偿.试确定经济索赔额.分析要点:该案例主要考核工程索赔成立地条件与索赔责任地划分,工期索赔、费用索赔计算与审核.分析该案例时,要注意网络计划关键线路,工作地总时差地概念及其对工期地影响,因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窝工地人工与机械增加费地确定方法. 答案:问题1:答:承包商提出地工期索赔不正确. 1.框架柱绑扎钢筋停工14天,应予工期补偿.这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地,且该项作业位于关键路线上; 2.砌砖停工,不予工期补偿.因为该项停工虽属于业主原因造成地,但该项作业不在关键路线上,且未超过工作总时差.· 3.抹灰停工,不予工期补偿,因为该项停工属于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地.同意工期补偿:14+0+0=14天。
工程索赔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甲乙双方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索赔纠纷。
甲乙双方于2017年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某地的住宅小区的建设施工。
合同总价款为5000万元,工期为两年。
合同约定,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施工场地和部分材料,导致乙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
乙方遂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工程延期损失。
双方协商未果,乙方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甲方是否构成违约?2. 乙方提出的索赔金额是否合理?3. 乙方是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三、案例分析1. 甲方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施工场地和部分材料,导致乙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
因此,甲方构成违约。
2. 乙方提出的索赔金额是否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本案中,乙方因甲方违约导致工程延期,给乙方造成了实际损失。
乙方提出的索赔金额主要包括:(1)工期延误损失:根据合同约定,工期延误损失按每天10万元计算,共计600万元。
(2)材料损失: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部分材料,导致乙方额外采购材料,损失共计100万元。
(3)设备折旧损失:因工程延期,乙方设备闲置,损失共计50万元。
综上所述,乙方提出的索赔金额共计750万元。
建设法律法规索赔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于2015年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承建开发商开发的一栋住宅小区。
合同总价为1.2亿元,工期为24个月。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工程款支付方式、工期延误责任等内容。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筑公司施工管理不善,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工期延误达6个月。
此外,由于设计变更和不可抗力因素,工程成本也大幅增加。
开发商遂向建筑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其承担工期延误和成本增加的责任。
二、争议焦点1. 工期延误责任归属;2. 成本增加的原因及责任承担;3. 索赔金额的确定。
三、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四、案例分析1. 工期延误责任归属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由施工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建筑公司因施工管理不善导致工期延误,属于施工方原因,因此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2. 成本增加的原因及责任承担(1)设计变更: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9条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在本案中,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建筑公司据此要求增加工程款,开发商应承担相应费用。
(2)不可抗力因素: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停工、返工、延误的,施工方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
”在本案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停工,建筑公司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
3. 索赔金额的确定(1)工期延误损失: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因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在本案中,建筑公司应承担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
(2)成本增加:根据上述分析,设计变更和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成本增加,开发商和建筑公司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索赔案例
一、案例背景某工程项目位于我国南方某城市,由A公司承建,合同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
工程合同约定,工期为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该工程包括住宅楼、商业楼、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成本增加,A公司遂向业主B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二、索赔原因及事实1. 不可抗力因素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连续降雨,导致施工现场积水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根据工程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的、非合同双方所能预见、无法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经查证,此次连续降雨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2. 设计变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业主B公司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多次变更,导致施工图修改频繁,增加了施工难度和成本。
根据工程合同,设计变更由业主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 施工条件变化在工程初期,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复杂,地下管线密集,导致施工难度加大。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管线布局与设计图纸不符,需要重新调整施工方案。
这些变化均导致了工程进度的延误和成本的增加。
三、索赔计算1. 工期延误索赔根据工程合同,工期延误索赔按照实际延误的天数和合同约定的每日索赔金额计算。
经核算,实际延误工期为120天,每日索赔金额为1万元,共计120万元。
2. 成本增加索赔成本增加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
经核算,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设计变更和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成本增加共计200万元。
3. 利润损失索赔根据工程合同,由于工期延误和成本增加,导致A公司利润损失。
经核算,利润损失为100万元。
综上所述,A公司向B公司提出的索赔总额为420万元。
四、索赔处理1. 协商解决A公司向B公司提交了索赔申请,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B公司对A公司的索赔申请进行了审核,认为索赔原因合理,索赔金额基本符合实际情况。
双方经过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B公司同意支付A公司索赔金额420万元。
2. 法律途径解决在协商过程中,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A公司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索赔金额。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案例与分析案例
案例分析案例1:某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三个不同性质的施工单位承担该项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分别与A公司签订了土建施工合同;与B公司签订了设备安装合同;与C公司签订了电梯安装合同。
三个合同协议中都对甲方提出了一个相同的条款,即“建设单位应协调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为三公司创造可利用条件”。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A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随后和承包商D公司签定了分包合同,在分包合同中约定承包商D按照建设单位(业主)与承包商A约定的合同金额的10%向承包商A支付管理费,一切责任由承包商D承担。
事件二:由于A公司在现场施工时间拖延5天,造成B公司的开工时间相应推迟了5天,B公司向A公司提出了索赔。
事件三:顶层结构楼板吊装后,A公司立刻拆除塔吊,改用卷扬机运材料作屋面及装饰,C公司原计划由甲方协调使用塔吊将电梯设备吊上9层楼顶的设想落空后,提出用A公司的卷扬机运送,A公司提出卷扬机吨位不足,不能运送。
最后,C公司只好为机房设备的吊装重新设计方案。
C公司就新方案的实施引起的费用增加和二期延误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问题:1.事件一中A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其行为属于什么行为?2.事件二中B公司向A公司提出索赔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说明正确的做法。
3.事件三中C公司向建设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案例2:某工程项目施工采用了包工包全部材料的固定价格合同。
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公里。
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
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5月20日至5月26 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6月7日到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1日到6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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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范围适当扩大。施工完成后,乙方将扩大范围内的施工工程量向造价工程 师提出计量付款的要求,但遭到拒绝。试问造价工程师拒绝承包商的要求合 理否?为什么?
!"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 更施工。试问变更部分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进行确定?
分析要点:
本案例主要考核的内容除与案例一基本相同外,还要具体论述若执行甲 乙方签订的合同,可能会发生的纠纷及其处理办法。对该案例的求解要求熟 悉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的规定,熟悉固定价格 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条款的表达方式。
答案:
问题 !: 答:从甲、乙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来看,该工程施工合同既可属于固定价 格合同,又属于可调价格合同,条款本身自相矛盾,因此该工程施工合同条 款的签订不妥当。 问题 #: 答:如果执行该工程施工合同可能会发生如下纠纷: (!)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的 !、#、’ 项的工程价款是否包括在合同总 价中? (#)如果不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应如何调整增加水曲柳板包门窗套,&# 型系列某铝合金厂铝合金窗封闭挑阳台等项目的工程价款? (’)&# 型系列铝合金窗与 $% 型系列铝合金窗的差价如何调整? (&)挑阳台封闭必然增加建筑面积,因此必然增加合同价款。此价款与 铝合金门窗封闭挑阳台的价款如何处理? 按上述可能会发生的工程合同纠纷,处理办法如下:
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
答案:
问题 !: 答: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且要求十分明确的工程。故该 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问题 ": 答:根据《中华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和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 示 范 文 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 书面形式。本案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方的口头协 议。其变更协议的形式违法,是无效的变更,双方应按原合同规定执行。施 工期间,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乙方停 工 ! 个月的实际损失。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责任在乙方, 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违约金。
包干价调整 在上述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签订后,甲乙双方又接着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
协议条款。摘要如下: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木门窗均用水曲柳板包门窗套; 补 #" 铝合金窗 $% 系列改用 &# 型系列某铝合金厂产品; 补 ’" 挑阳台均采用 &# 型系列某铝合金厂铝合金窗封闭。
问题:
!" 上述合同属于那种计价方式台同类型,该合同签订的条款是否妥当? #" 如果执行上述合同会发生哪些工程合同纠纷?应怎样处理?
(!)甲乙双方应将合同价款修改成可调价格合同; (")就可能发生的工程合同纠纷事项友好协商,明确补充施工合同协议 条款的 !、"、# 项工程内容与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之间的关系及价款调整方 式; (#)重新签订补充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案例三]
背景:
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某项工业建筑的地基 强夯处理工程,包括开挖土方、填方、点夯、满夯等。由于工程量无法准确 确定,按照施工合同规定,按施工图预算方式计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 图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工程量由造价工程师负责计量。 根据该工程的合同特点,造价工程师提出的工程量计量与工程款支付程序的 要点如下:
(#)乙方凭质量认证和计量证书向造价工程师提出付款申请; (%)造价工程师审核申报材料,确定支付款额,向甲方提供付款证明文 件。 (&)甲方根据乙方取得的计量证书与付款证明对工程的阶款进行支付或 结算。
工程开工前,乙方向业主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批准。
问题:
!’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乙 方在取得在场的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情况下,为了使夯击质量得到保证,将夯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分析
[案例一]
背景:
某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建造 !""" 平方米的两层厂房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该合同工期为 # 个月。甲方在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 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 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 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 元。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 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 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 约责任。
(!)乙方对已完工的分项工程在 $ 天内向监理工程师申请质量认证,取 得质量认证后,向造价工程师计量申请报告;
(")造价工程师在接到报告后 $ 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 "%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不参加计量,造 价工程师按照规定的计量方法自行计量,计量结果有效。计量结束后,造价 工程师签发计量证书;
问题:
$& 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 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 如何处理?
分析要点:
本案例主要考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其适用性,解决合同争议的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付款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 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根据各类合同的适用范围,分析该工程采用固
[案例二]
背景: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 ! 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 (乙方)承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摘要如下:
!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的砖混结构住宅楼 工程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电工程 !#&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 !’’#& 万元,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 元包干 !) 工程价款及调整 !)#! 调整条件:建筑面积增减变化 !)#" 调整方式:按实际竣工建筑面积和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