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党支部党费缴纳制度
党费收缴工作制度
党费收缴工作制度
依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为加强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根据《党章》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时限要求
党员必须每月向党组织交纳一次党费。
预备党员从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如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缴交方法
党员每月15日前(节假日放假顺延)主动向党支部组织委员缴纳个人当月党费;各党支部的组织委员负责本支部的党费收缴工作,一般情况下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上交局机关党委。
局机关党委组织委员负责所属各党支部党员的党费收缴工作,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30日前将党费上缴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并开具收据存档。
三、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标准)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比例交纳。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局机关党委审批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四、党费公布
党员缴纳的党费及其开支情况由局党支部每季进行公布。
党费缴纳规定
党费缴纳规定
党费是共产党员按照规定自愿缴纳的月度固定贡献,用于支持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各项活动。
以下是党费缴纳规定的相关内容:
1. 党委、总支和支部每月按照固定比例提取党费,并将其拨入党费专用账户。
2. 共产党员应当自觉遵守党的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照规定时期向党组织缴纳党费。
3. 党员在入党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本年度的党费,并参加组织生活。
4. 党员在正式工作后,从当月工资中按照规定比例缴纳党费,如果在帮企事业单位等就职,单位应当代扣代缴党费。
5. 如有特殊原因未及时缴纳党费的,应当说明原因并主动向党组织申请缓缴或者免交,经批准后再缴纳。
6. 党员应当如实填写党费缴纳记录,并且每年至少一次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部门的查看和核实。
7. 党费缴纳情况不良或者未提交党费缴纳记录的,应当加强教育和监督,并严格按照党的纪律处分有关责任人员。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
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6、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
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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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费收缴
⒈根据党员每月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照上级关于交纳党费比例的规定,由机关党委制定下发统一的交纳标准,并根据工资变动情况随时进行调整。
⒉党员交纳党费要自觉、按时、足额。
从每月发工资之日起一周内,为党员交纳党费的时间。
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交纳或补交、予交,补交、予交的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个月。
无正当理由连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新党员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⒊支部党费的收缴,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每季度向机关党总支上缴一次。
要严格党费收缴手续,便于监督、检查和公布。
二、党费管理
⒈明确专人负责。
机关党委指定一名同志负责党费的收缴、结算工作,并负责对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督促检查。
在人员变动时,及时调整人员接替并办理交接手续。
⒉实行党费帐目专列。
按规定使用专用帐本,实行党费总帐、收入、支出、现金、银行存款并列。
做到帐目清晰,登记准确,
下帐及时,管理规范。
⒊党总支换届时,党费收缴情况,要向党员大会作出专题报告,接受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管理1、党员要按标准每月一次向党小组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不能让别人代缴。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为其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2、党支部每季度向党总支缴纳党费,缴纳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月十日以前,由组织委员送缴。
3、党总支每半年向镇党委组织部缴纳党费,党委组织部负责向县委组织部缴纳党费。
4、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的规定执行。
5、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
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6、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7、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标准(2021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XX标准)【 - 党费收缴不足检讨书怎么写】以下是的党费收缴标准(最新国家标准),欢迎阅读!按照 ___规定向党 ___交纳党费,是*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 ___应尽的义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 ___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第一条按月 ___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 ___元(含 ___元)者,交纳1.5%; ___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 ___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 ___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 ___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
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
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
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按月由本人亲自交纳党费,一般在领取工资的当日至5日内,按照规定标准将党费交给所在党小组组长。
党小组长在5日内将收缴的党费转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在5日内将各小组收缴的党费汇总后转交机关党委,并将本支部的党费收入金额登记入册。
五、党员因外出、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
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
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六、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七、加强对党费的管理。
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
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前,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制度一、党费收缴制度(一)各党支部(总支)要把党员按规定缴纳党费作为增强党员组织观念、提高党员政治觉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缴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之一。
要通过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形式,经常对党员进行教育,提高对缴纳党费重要意义的认识和缴纳党费自觉性。
(二)每月发放工资时,每个党员要主动按照规定比例向党小组长缴纳党费;党小组长把每个党员的工资数与缴纳党费数如实地填写到《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生活证》上,收齐后交给支部组织委员;组织委员把各党小组的党费汇总后及时上缴局政治工作部;政治工作部的组织干事要做到:应交、实交人数与应交、实交金额相对照,核实后,开出党费收据;在调整工资后,局政治工作部应及时通知各支部按新的工资比例收缴党费。
(三)各党支部组织委员每年年终要向大会公布一年来收缴党费情况和党费收据,对缴纳党费好的党小组与党员进行表扬,对个别不按照规定时间和比例缴纳党费的党员提出批评,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提出改正意见。
(四)局政治工作部要向党代会报告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按照规定,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把上季度所收党费总额的XX%上交市委组织部。
二、党费使用、管理制度(一)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党费专帐,实行新帐本。
(二)要严格按照中组部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党费,用于对全体党员有益的事业上:1、教育训练党员费用的补充开支;2、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必要的业务学习资料及订阅党员读物费用的开支;3、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费用的部分开支;4、对有特殊困难的党员给予适当救济所需费用的开支。
(三)使用党费要严格审批手续,一般项目开支要经局政治工作部主任批准,大的项目开支要经党委主管领导签字。
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一)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1.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2.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3.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4.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津贴、地区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
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二)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 元(含400 )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 ;400 元以上至600 元(含600 元)者,交纳1% ;600 元以上至800 元(含800 元)者,交纳1.5% ;800 元以上(税后)至1500 元(含1500 元),交纳2% ;1500 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
(三)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五)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 角。
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
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
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
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那处党组织,就向那处党组织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按月由本人亲自交纳党费,“党费交纳日”定为每月的第一天,按照规定标准将党费交给所在党支部组织委员。
支部组织委员将收缴的党费汇总后转交市直工委,并将本支部的党费收入、上缴金额登记入册。
五、党员因外出统计、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
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
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六、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七、加强对党费的管理。
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宣化镇第二小学
2017.2。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器,每个共产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都必须积极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一、交纳程序
每个党员必须按月将党费亲自交给党支部指定的党费收缴人。
党费收缴人要对全体党员交来的党费专立帐户,严格管理,年终足额上缴上级党组织。
二、交纳数额
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额为5元/月
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者不限。
三、党费交纳起始时间
新入党的党员,从上级党委发文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开始交纳党费。
四、党员在特殊情况下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党费的,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其他党员代替交纳或预交、补交。
预交或补交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五、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若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学习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学习制度目的:明确党费收缴学习民主生活重大情况通报等一系列制度,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
一党费收缴制度:根据中组部《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凡有工资收入的共产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交纳党费。
交纳党费比例严格按中组部规定执行。
即党员月收入在元含元以下者,按%交纳;月收入在元以上至元含元者,按%交纳;月收入在元以上税后至元含元者,按%交纳。
党员按季度向党组织交纳。
党员自愿交纳党费者,支部应予鼓励。
党员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视为自行脱党。
二xx中学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一党支部学习的组织党支部学习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吸收校内的非党同志参加。
主持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或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
组织委员负责按要求提出学习内容,拟出学习计划,具体职责是: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所需的书籍辅导材料,对理论学习的内容重点和研讨题目按照要求列出,并经主持人审查后印发或组织学习。
记录学习情况,建立学习档案。
集中学习研讨时,负责学习研讨记录和考勤工作。
组织学习辅导,围绕学习专题,进行调查研究,编辑学习资料,邀请有关专家作辅导报告。
总结和经验推广。
每年要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整理上报学习中的做法和体会。
二党支部学习的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有关内容;上级组织部门或政府学校的重要;组织工作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共知识和党支部建设的有关内容。
三党支部学习的形式党支部的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分散学习自学专题讲座推荐主题发言等形式进行学习。
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有机结合;集中学习与工作安排有机结合。
四有关学习要求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掌握新的技能。
党员干部个人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每月学习计划,党支部要制定每年每月及周学习计划。
非公企业党费缴纳标准2021计算公式
非公企业党费缴纳标准2021计
算公式
2021年党费缴纳标准计算公式2022党费计算方法示例:
党费缴纳比例(新标准)(一)在职党员缴纳党费比例:月工资收入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为月工资收入的0.5%(税后);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支付1%;5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支付1.5%;10000元以上的为2%,(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5000元(含)以下的为0.5%,5000元以上的为1%。
(3)学生党员每月缴纳
党费0.2元。
党费的计算方法1.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公务员)
被要求将岗位工资、等级工资、留用津贴、岗位津贴、地方津贴、生活津贴、岗位津贴七项收入纳入党费计算基数。
七项所得之和应扣除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作为缴纳党费的计算基数。
这个基数乘以相应的比例,就是该党员每月应缴纳的党费。
即:(岗位工资级别工资保留津贴岗位津贴地方津贴生活津贴岗位津贴所得税)相应比例=党费。
2.根据规定,事业单位党员的八项收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留用津贴、岗位津贴、地方津贴、生活津贴、岗位津贴纳入党费计算基数。
党支部党费缴纳制度
党支部党费缴纳制度按期缴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为强化党员意识,支部制定了明确的党费缴纳制度。
缴纳时间:每月第三天。
缴纳金额:学生党员每人每月一角,教师党员按工资的一定比例上交。
收缴要求:不许一次性交纳几个月的党费,不许代交党费。
如经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党内批评教育。
无故迟交、不交,一次给予口头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者,给予通报批评。
因故迟交者,应主动向党支部说明原因。
组委负责定时收缴党费,添册登记并上交院分党委。
党支部支委例会制度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议是搞好学生党建工作不可缺少的一环,它将总结支委各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起着反映同学的思想动态,研究并确定党支部工作的作用。
党支部委员会议采取例会制度:出席人员:支部书记,副书记,组委,宣委会议地点:院团委办公室会议时间:隔周一次会议内容:1、传达校院党委的建议和指示2、分析校院学生党建工作的动态,研究问题3、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吸取经验教训4、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具体分工,责任到人会议要求:1、会议体现务实,高效,郑重,活泼的风格2、例会准时开始,严格考勤3、组委负责纪录会议内容党支部支委职能细则一、支部书记(1)认真了解校、院党委的工作指示和决议,团结带领支部创造性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监督,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经常向上级党委反映情况,请示工作,交流意见,促进支部工作的开展。
二、支部副书记1、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领导的作用,督促和帮助各支委做好分管的工作。
2、监督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支部的各项活动,出现问题及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
3、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和呼声,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休息。
4、组织好“三会一课”。
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决议,研究,计划和决策党支部的工作。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
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由过去的五个档次五个比例调整为四个档次四个比例,即“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规定》对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由过去参照在职人员党员交纳党费办法执行,调整为每月以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收缴制度
党员应按期交纳党费。
1、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
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戚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
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4、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5、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6、党费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建立专账,支部至少每季上缴一次党费。
2021年核定党费缴纳基数和补交党费实施方案
2021年核定党费缴纳基数和补交党费实施方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上级要求,经单位党委同意,决定对全体党员的党费收缴基数进行重新核定。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核定标准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 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 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 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 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党员“每月以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 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学生党员每月缴纳0.2元”。
上级组织部门对我校党费收缴核算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需纳入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预增发、津贴补贴;需减除的工资项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所得税。
二、工作步骤1.以支部为单位,分年度以每月平均所得为基数,按比例计算应补交党费金额,经总支审核、汇总,报党委组宣部备案。
2.党总支审核同意后,组织全体党员足额补交党费。
从2021年7月开始,支部要对照党费收缴核定标准、按月进行党费缴纳基数的核定,经党总支审核同意后,及时、足额收缴党费。
3.党员缴纳和补交党费由各党总支汇总后足额上交,上交后到组织部办理入账手续。
三、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
切实加强对党费重新核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提高责任意识。
要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党员教育引导,统筹安排,保证工作进度与质量。
2.周密组织。
结合部门党员信息库信息,统计核查当前在册党员人数,确保人员无遗漏;对照党费收缴核定标准,逐一进行核算,规范填报各类统计表格;核算结果以适当形式向党员公布。
同时要做好工作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
3.及时收缴。
按照审定的党费补交核算结果,认真组织党员补交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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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党费缴纳制度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
每个共产党员务必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
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务必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
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按月由本人亲自交纳党费,一般在领取工资的当日至5日内,按照规定标准将党费交给所在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在5日内将收缴的党费汇总后转交机关党委,并将本支部的党费收入、上缴金额登记入册。
五、党员因外出统计、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状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能够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能够请他人或家属转交。
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
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六、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透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七、加强对党费的管理。
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
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
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前,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状况。
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加强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根据《党章》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九、时限要求
党员务必每月向党组织交纳一次党费。
预备党员从支部透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如有特殊状况,经党支部同意,党员能够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