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济慈明诗《夜莺颂》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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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济慈明诗《夜莺颂》欣赏
[摘要]约翰济慈(John Keats)是十九世纪英国浪漫主义时期的杰出诗人。他的名作《夜莺颂》(ode tonightingale)是作者创造力最旺盛年代的作品,同时又由于作者身患绝症,自觉不久于人世而创作的,因此诗歌里渗透着对青春的渴望和对死亡的恐惧心理。
[关健词]浪漫主义济慈夜莺颂
在诗歌的第一节里,诗人主要描写夜莺的歌声给诗人带到了飘飘欲仙的忘我境界,在艰难的现实生活里,诗人感到无情命运对其压迫产生的饿痛楚:
My heart aches,and a drowsy numbness pain
Mv sense,as though of hemlock I had drunk
诗人的心里痛苦,困顿麻木,就象吃了鸦片一样,但是痛苦带来的麻木又使诗人感到一丝慰藉:
Or emptied some dull opiate to the drains
One minute past,and Lethe-wards had sunk;
列撕忘川是哈帝斯冥城里的一条让人忘记过去的河流。作者通过引用这日引吭高歌,并且这种欢快的声音在某种程度上引起诗人的嫉妒:
This not through envy of the happy lot,
But being too happy in thine happiness
在第一节诗里’作者先用现实生活带来的饿痛苦感受来引出夜莺快乐的情感,这种矛盾修饰辞法(paradox)大大加强了诗歌的戏剧效果,让人更感受到夜莺歌声的魅力,从而自然引出了夜莺歌声而产生的快乐意境。
在第二节里,诗人通过运用了通感修辞手法(synesthesia)把夜莺的歌声比作温酿可口的清醇的葡萄酒葡萄酒产生于法国南部的普鲁旺斯省(Provencal)这一带地区气候温暖湿润,阳光明媚,是一处宜人可爱的地方一樽珍藏在地窖多年的美酒就更加清醇可口了,在这里,诗人联想力得到了极大的发挥:听着夜莺的歌声就象喝下了清醇的美酒。感觉清新自然在这一节里,诗歌开头抑郁的基调没有了,代之以欢快,步伐稳定的节奏,双元音的重复出现是诗歌的节奏稳定(O draught Florafull south warm full mouth might),富于韵律美,更将诗歌的意境推
上了欢快的高潮,而且作者在选词方面也十分讲究,具有动感,很形象地呼应了夜莺地歌声:
With beaded bubbles winking at the brim,
短元音j和辅音b的交替运用使读者对夜莺的歌声有了一个活泼的形象,仿佛听到了夜莺欢快的歌声在婉转低唱,诗与音结合在一起,一幅夜莺啼鸣的图画括现在眼前,犹如中国古诗里“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效果,夜莺的歌声使济慈的心情怡静安宁,暂时忘记了命运的噩耗但在第二节的末句:
That I might drink and leave the world unseen
And with thee fade away into the forest dim
诗人陶醉在夜莺的歌声中,希望与它一起飞入丛林里,逃避人生的厄运,但在这里语调又变得阴哑,与前面明朗的诗句产生了对比,因为诗人还不能逃避出现实的掌握,诗歌进入了更为绝望得第三节。
第三节里,诗人以消失(fade away)为过度,自然地解释“消失”的原因,从而展开了一个与夜莺歌声所代表的极美理想世界尖锐对照的丑陋世界。首先进人读者思维的诗一连串伤感的代表病态的词语:weariness,fever,fret,groan,sad,last gray hair,pale,spectre,thin,die,sorrow,despairs,morrow使人产生了一个身体赢弱,奄奄一息的病人形象,充满了对人类无奈、绝望、忧伤、苍白,消瘦、死亡和失去的青春和转眼就失去的爱情的描写。这使人想起了诗人一段刻骨铭心的,但又很快凋谢的爱情,和在1818年死于肺病的弟弟汤姆。死亡的阴影在早年的济慈的心中打下了烙印:小时候父亲的死去,接着在其家道衰落的时候亲眼看见其尊敬挚爱的母亲在肺病的折磨下痛苦死去,现在又轮到了诗人一直深深疼爱的弟弟也因肺病而亡故。加上爱情上深受打击。自己又被诊断为弭患绝症肺结核,命运的波折使济慈大受打击。在这里作者又大量采用了“S”音(palsy,shakes,spectre,dies,despairs),再次与第一节沉郁的节奏呼应,暗示了对死亡的预感。
在第四节里,作者又从死亡的阴影里摆脱出来,因为夜莺的歌声又使作者进入美妙的幻想世界。两个“away”的接连运用,一方面驱散了上面诗句的阴沉气氛,而且个人一个急速,快活的感觉:
Away! Away!For I have fly to thee,
拯救作者的是夜莺的歌声,并且使作者展开了想象力的翅膀,向理想的世界飞去,即使是酒神的车驾(Becchus and his pards)都比不上诗歌翅膀的轻快(the viewless wings of poesy)在亮后登上宝座(Tenderis the night and happily the queen moon,Is on her throne clusteredaround by all her starry fays)照着一葱绿幽暗的苔径,不能不让人感到乡村生活的宁静安逸。
第四节与第五节是自然的过度,所描写的景物都是大自然景物(,hawthorn,fruit tree,rose,wine,incense,thicket,pastoral,eglantine)是夜莺清脆的叫声将诗人带入宁静的乡村生活。济慈出生在伦敦,但在父亲亡故,母亲再嫁后,他便和外婆在乡村里住下,这里的自然景物是小济慈的幼小心灵产生强烈的冲击,牧羊人、山陵、开阔的田野、成熟的果树、流水潸潸的小溪和树荫底下的幽径都印在济慈的脑海里,成为其诗歌创作的重要源泉。而这种纯真的乡间生活又是济慈所向往的,自感不久与人世的济慈在夜莺歌声的指引下,诗人随着诗意飘离了尘嚣。
第四、五节是诗歌最美妙、活泼的时刻。这里不但有大量的景物描写,而且韵律轻快明朗,无论在写作手法,韵律上都显示了济慈的天才才华。
在第六节的开头,死亡黑暗的影子又轻轻掠过诗人的心头:
Darkling I listen;and for many time
I have been half in love with easeful death。
在西方,黑夜(darkling)象征了死亡。但在整体的意象上还是承接了前两节,意在加强夜莺美妙的歌声,使作者遁入死亡的解脱:
Now more than ever seems it rich to die
To cease upon the midnight with no pain
While thou art pouring forth thy soul abroad
In such an ecstasy!
但在最后一句:
To thy high rrquiem become a sod
似乎暗示了夜莺的歌声也是死亡的召唤。“requiem”安魂曲是一种基督教为了纪念耶稣受难或悼念圣徒死亡的一种大型宗教弥撒,主要是洗赎亡人在尘世的罪孽,以便安然升入天堂。夜莺的歌声虽然美丽,但最终还是死神的召唤。
在第七节里,诗人歌颂了夜莺的歌声是不朽的。夜莺的歌声跨越了时代,跨越了阶级的限制,长留人间,在这里,我们可以对比一下第三节里对饥饿、消瘦和死亡的描写:
The wetness,the fever,and the fret
Here,where men sit and hear each other gro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