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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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物资采购制度(五篇)

学校物资采购制度(五篇)

学校物资采购制度1、采购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资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化,为学校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严把质量关,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3、采购的物资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4、严格按采购计划办事,执行物资预算,遵守财经纪律。

5、我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与使用部门协商,择优订货。

6、签订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7、对于教学用的仪器、设备等物资要报上级教委同意,按计划定购。

8、对于学生用的教材,一定要从正规渠道采购。

学校物资采购制度(二)是指学校为了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营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学校所需物资进行统一规范的采购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学校物资采购制度的基本要点:1. 采购权限:明确学校物资采购的权限范围,授权具体的职位或部门负责人进行采购工作。

2. 采购计划:规定学校物资的采购计划编制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采购工作合理有序地进行。

3. 采购程序:规定学校物资采购的具体程序,包括需求确认、询价、招标、评审、合同签订、支付等环节。

4. 采购合同:制定合理的采购合同模板,规定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要求。

5. 采购评审:明确学校物资采购评审的程序和方式,确保采购的物资质量和价格得到合理保障。

6. 采购支付:规定学校物资采购支付的程序和要求,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7. 采购记录:要求对每笔采购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归档,包括采购申请、询价记录、招标文件、评审结果等。

8. 采购监督: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或专门负责采购监督的人员,对学校物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采购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9. 采购绩效评估:定期对学校物资采购的绩效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调整采购策略和流程。

10. 采购违规处理:规定对于物资采购中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的规范性和信誉度。

学校合同管理规定(3篇)

学校合同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合同管理,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咨询合同、培训合同、捐赠合同等。

第三条学校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公平原则: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对等,不得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三)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应诚实守信,履行合同义务。

(四)效益原则:合同签订应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学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理。

第五条学校合同签订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合同主体。

第六条学校合同签订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合同主体明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内容完整,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

(三)合同形式合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第七条学校合同签订程序:(一)合同需求部门提出合同签订申请,包括合同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

(二)合同需求部门进行市场调研,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或服务方。

(三)合同需求部门与供应商或服务方进行谈判,确定合同条款。

(四)合同需求部门将合同草案提交学校合同管理部门审核。

(五)学校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六)合同需求部门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合同草案。

(七)合同双方正式签订合同。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学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需求部门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合同目的实现。

第十条合同需求部门应当及时向学校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包括合同履行进度、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等情况。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5篇)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5篇)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原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采购行为,加强学校的物资采购管理,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着对学校负责、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使采购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条采购原则1.采购过程实行“三比”(即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

2.采购实行“三审一检”(即采购计划审核、价格审核、合同及票据审核和质量检测)的控制原则。

第二章采购的计划管理第四条学校各部门所需的物资用品,单价或批量采购预算在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需填报详细的物资采购计划,附采购申请报告,报送学区。

学区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分类分口把关,核实汇总后,再根据库存情况确定、编制采购计划,经学区会议决定后由校长审批执行。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购买仪器、设备等金额较大的物资,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会议或其它形式实行集体决策,增加透明度。

第六条严把进货渠道关,本着科学有效、公正公开、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

在比货、比价、比信誉、比售后服务的基础上实行定点采购。

第三章采购过程管理第七条后勤处要广泛收集所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信息变化情况,进行比质、比价采购。

对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达到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具备招标条件的,一律实行招标采购。

第八条对需要招标采购的物资,由后勤处编制招标文件,由学校领导安排成立招标工作组,根据采购物资的特点,临时组建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标,评标人员采取不固定的方式进行组合。

第九条物资采购按照“先考察,再比较,后确定”的程序进行,对所购物品至少要考察三个以上厂家的同类产品。

从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认真比较,充分论证,确定所购物品。

第十条后勤处对每次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好资料保存,凡参与招标人员对招标有关事项严格保密,工作人员不得将投标单位的报价及招标情况私自泄漏。

学校采购合同签字管理制度

学校采购合同签字管理制度

学校采购合同签字管理制度1. 引言学校作为一个组织实体,需要进行各种采购活动,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在采购活动中,合同签署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承载着学校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和权益保障。

为了规范学校采购合同签字的管理流程,制定本管理制度,以保证合同签字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2. 管理原则学校采购合同签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透明公正:签字过程应公开、公正、透明,遵循学校采购制度和相关法规。

•权责明确:明确各个签字环节的职责和权限,避免权限滥用或责任不明。

•信息保密:对于采购合同的商业机密和学校敏感信息,要严格保密。

•监督检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合同签字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 签字权限3.1 学校领导签字权限学校领导包括校长、副校长等高级管理人员,他们具有最高级别的采购合同签字权限。

他们可以在特定情况下代表学校签署采购合同,但必须确保签署的合同符合学校采购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3.2 职能部门签字权限学校的职能部门,如教务处、财务处等,也具有一定的采购合同签字权限。

他们可以根据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采购项目,代表学校签署采购合同。

但在签署合同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3.3 项目经理签字权限学校的项目经理是具体负责采购项目的人员,他们可以在项目范围内代表学校签署采购合同。

在签署合同之前,项目经理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确保合同内容与项目需求一致。

4. 签字流程签字流程是指从合同签署准备到最终签字完成的一系列流程。

学校采购合同签字流程包括以下步骤:4.1 合同编制和审核在准备签署合同之前,相关部门(如采购部门、法务部门)需要负责合同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合同编制人员应根据采购需求和相关法规规定,编写合同模板和条款。

法务部门需要审核并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

4.2 合同审批合同审批是确保合同签字的关键步骤。

审批流程应根据学校层级和采购项目的复杂程度而定,通常包括以下环节:职能部门审批、项目经理审批、相关领导审批等。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本一、采购制度1、学校采购物品一般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办理。

2、采购物品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

3.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4、除特殊情况,一般购物在五天内完成。

5、采购的物品一定要和购物申请单相同。

6、所购物品质量有问题或未经批准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二、验收入库制度1、采购人员同志按购物申请单购物,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入库,再由个人或组室领用。

2、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

3、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处理。

4、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

5、学校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执行情况。

6、财产保管员和相关领导及相关组室必须每一年度对全校财产作一次盘点清查。

三、造册登记制度1、学校所有物品的造册登记工作由后勤总务处负责。

2、后勤总务处根据物品的归类分别列入校产的帐册或处室、帐册。

三天内及时登帐,半年及时结帐。

3、登记造册的物品名称数量应和记录相符合。

4、按时完成上级部门的校产统计表格。

5、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6、学校校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造册登记情况。

四、领用制度1、物品库存放,由库房保管员统一管理。

2、个人在征得保管员同志同意下,办理领用物品手续才能领用物品。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

4、借用教学物品须按时归还。

每学期结束时,仓库保管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五、财产报废制度1、根据勤俭办校原则,教学仪器一定要做到物尽其用爱惜使用。

2、报废的物品要加以区别,对不正常的损坏要找出原因,人为损坏的要酌情赔偿。

3、报废的物品由仓库管理员统一登记,及时销帐,在统一的前提下合理处理。

4、报废单要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5、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统一进请购基金帐。

六、出借赔偿制度1、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采购合同的制度(必备7篇)

采购合同的制度(必备7篇)

采购合同的制度(必备7篇)采购合同的制度第1篇(一)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料。

(四)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同时要让货主填写采购回执单,并做好采购记录,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采购食品,必须向货主索要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六)食品采购回来,要经2人以上验收,并有验收记录。

(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凡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5类食品必须具有市场准入标志,认准“qs”标志。

严防不合格食品、劣质食品。

(八)采购肉类、禽类、水产类食品必须新鲜,不采购变质食品。

采购合同的制度第2篇一、档案资料招标过程中所有的文字资料(含电子资料)、视频资料都是档案资料的组成部分,在项目完成后都必须整理归档。

公司设立档案室和档案管理员,公司所有项目(含分公司项目)都必须统一归档,分公司项目除未中标人投标文件在分公司就地保管外,其余档案必须由总公司统一归档管理。

分公司撤销时,未到期的未中标投标文件必须统一交到总公司档案室,才能办理撤销手续。

各分公司应对自行保管的档案参照总公司的要求妥善保管,总公司将不定期的对各分公司保管的档案进行抽查。

二、归档及备案时间总公司项目,在项目分成前必须完成档案资料的归档。

分公司项目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完成除中标通知书外的所有档案资料的归档,在下个项目资料归档前将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归档。

有总公司外派人员的分公司,该外派人员兼任分公司档案管理员,分公司档案管理员应督促分公司及时将应由总公司统一管理的档案包括电子资料及时交回总公司。

监管机构资料备案时间:1、电子资料电子资料文件夹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如:HNZK-11368湖南省耒宜高速公路管理处“职工之家”房建工程施工招标),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文件、资格审查报告、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等)都拷贝到该文件夹下,在资料归档前上传到公司FTP网站(操作方法详见《公司电子档案归档指南》),正式归档前由档案管理员查看后才能办理归档手续。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定(3篇)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定(3篇)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定一、办公用品实行集中定购,有总务主任负责,经分管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

二、日常办公用品、学校生活用品、各部门活动用品和奖品等购置,要经相关领导核算后,填写购物申请单,经校长批准、签字后,安排专人购置。

大宗物品购置(____元以上)要经相关会议研究,报经教育办批准,再安排专人购置。

四、日常招待用品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并安排专人购买。

五、教师外出学习等差旅费要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校长签字,交报帐员报销。

干部、教师公务外出租车要报经校长批准,并在第一时间填写差旅费单子,由校长签字后报报帐员报销。

谁租车谁垫付款,一律不记帐。

六、总务处是学校负责采购物资的职能部门,学校各种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一般由总务处统一购买。

一般安排两人,贵重物品安排____人以上。

七、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八、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品物美价廉。

重要物品要索要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证件。

索要发票要真实,防止假发票。

九、用品采购后,采购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凭正规发票或教育超市发货单,将物品交财产保管员(刘仲坤主任)验收。

并在购货申请单上签字,购货申请单、发票、教育超市发货单一并交校长签字再及时交报帐员。

十、遇特殊情况,各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物品的,须事先向校长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所购物品,一律不予验收入账,不予报销。

十一、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总务副主任)管物。

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

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十二、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

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

注:购物流程:填写购物申请表→校长签字→交总务处购置→物品交总务处(总务主任建帐、副总务主任签收入库)→购物申请、发票、发货单报校长签字→购物申请、发票、发货单给报账员。

小学采购管理制度(精选6篇)

小学采购管理制度(精选6篇)

小学采购管理制度小学采购管理制度(精选6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采购管理制度(精选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采购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和完善采购与付款的会计控制程序,规范阶段性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付款等环节的会计控制程序,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厉行节约,特制定如下制度:一、申购程序各校园凡需要购进各类办公设备、教学仪器及大宗物资(学生簿籍、配套教材、大宗印刷品、印刷用纸、办公用品等),需向龙浔中心小学填制《修建、购置项目审批表》,同时报送龙浔中心小学领导审批,若所申购的物品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应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报送政府集中采购。

若属于学校自行采购范围的,由各校园采购小组集中采购。

二、校园采购小组的范围和职责1、采购小组根据具体申购的物品名称、规格及数量进行信息收集,采购组长根据所收集的项目进行汇总并向供货方(三家以上)列出物品报价清单,供货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商品报价,在确保物品质量的前提下,采购小组根据供货方报出单价最低者确定为供货单位。

2、所采购物品经验收合格者,需采用银行转账,托收承付的由报帐单位办理报支手续,交龙浔中心小学总务处审核无误后转银行承付。

3、学校若急需采购小量物品时,应有采购小组三人以上共同采购,不得由一人办理采购全过程。

4、采购小组应在学校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的名义随意采购物品。

5、采购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要有主人翁的思想,不得徇私舞弊。

小学采购管理制度2一、经费的审批报销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由校长把关,总务主任负责实施,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

校长负责处理学校经费开支中的重大问题。

1、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财务开支的制度,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都由校长签字予以报销。

学校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学校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行为,保障学校合法权益,提高合同履约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捐赠合同等。

第三条学校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签订程序第四条合同签订前,签订单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签订单位应编制合同文本,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合同文本经签订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送学校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第七条学校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主要审查以下内容:(一)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完整、合法;(三)合同签订主体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四)合同价格是否合理、公开、透明;(五)合同履行期限、方式和违约责任是否明确。

第八条审核通过的合同,由学校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编号、登记,并报送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九条合同签订后,签订单位应将合同文本报送学校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与监督第十条合同签订后,签订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履行质量。

第十一条学校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主要内容包括:(一)合同履行进度;(二)合同履行质量;(三)合同履行成本;(四)合同履行风险。

第十二条签订单位应定期向学校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学校合同管理部门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违约行为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终止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后,如需变更或终止,应按照原合同签订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或终止后,签订单位应将变更或终止情况及时报送学校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定范本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定范本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物品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各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物品采购活动。

第三条物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透明、合法。

同时,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学校的需求,并具有良好的性能和质量。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物品采购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采购活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五条物品采购程序包括需求调查、编制采购计划、招标或询价、评审、确定中标、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等环节。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提前进行需求调查,明确物品的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等。

需求调查结果应及时向采购管理机构报告。

第七条采购计划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编制合理、科学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报请采购管理机构备案。

第八条采购活动可以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价值,采取招标或询价的方式。

招标方式适用于物品的价值较高或对竞争性较强的情况。

第九条在招标或询价环节,学校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要求进行。

采购管理机构应组织专家对招标或询价结果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结果。

第十条确定中标后,学校应及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交货日期、付款方式、质量要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应监督、检查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情况。

如发现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解除合同等。

第三章采购管理机构第十二条学校应设立物品采购管理机构,并组织专业人员从事采购管理工作。

采购管理机构应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十三条物品采购管理机构应负责制定和修订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制定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

第十四条采购管理机构应认真组织招标或询价活动,严把资质审核关,确保供应商的信誉和资质。

第十五条采购管理机构应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监督,确保供应商履行合同。

学校阳光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阳光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采购管理,提高采购透明度,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的采购活动,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

第三条学校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效益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第二章采购计划与审批第四条学校采购活动应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需求、预算、时间、方式等。

第五条采购计划由各部门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学校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第六条采购计划审批后,由采购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章供应商选择与采购方式第七条学校采购活动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第八条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需求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第十条采购部门应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第四章采购合同签订与履行第十一条采购合同应明确采购内容、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时间、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

第十二条采购合同签订前,采购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报学校采购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四条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部门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验收与付款第十五条采购物资到达后,由采购部门组织验收。

第十六条验收合格后,采购部门应及时将验收报告报学校采购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七条采购部门应根据验收报告和合同约定,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八条学校设立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采购监督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条采购活动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采购监督小组的工作。

第七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采购、虚报冒领、收受贿赂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的,由采购监督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学校工程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工程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工程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工程采购行为,提高采购管理水平,保障学校工程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工程采购包括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服务及设备、材料、零部件、工程机械等物资采购,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学校工程采购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性选择和审慎管理,保障学校利益。

第四条各相关部门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保证完整、真实的记录。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采购单位第五条学校的各类工程采购由学校工程部门及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学校采购审批机构负责审批事宜。

第六条采购单位要建立并不断完善供应商库,定期跟踪和评价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及供应能力。

第七条采购单位应当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政策法规,鼓励采用符合节能、环保、安全、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新技术、新产品。

第八条采购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内部的采购业务进行全面规范、管理,对外部供应商的行为进行监督与考核。

第三章招标和比选第九条学校工程采购应当通过招标、比选等方式进行供应商的选拔。

第十条采购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招标文件或比选文件,明确采购项目的具体需求及技术规范,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采购。

第十一条组织和实施招标、比选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对供应商的平等对待,防止与供应商之间发生不正当的利益输送、利益交换等行为。

第十二条采购单位在招标、比选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诚实守信等商业道德。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串通投标、以任何方式阻挠、破坏竞争,不得利用职权便利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十三条采购单位应当与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工程项目的需求、技术规范、交付时间、质量标准等内容。

第十四条采购合同应当依法确定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证双方权益。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降低采购成本,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营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部门、单位及附属机构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图书资料、服务项目等采购。

第三条采购活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坚持计划性、经济性、合理性、规范性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组织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全校采购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采购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学校采购管理制度;(二)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三)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包括供应商的选择、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监督;(四)负责采购信息的发布和采购档案的管理;(五)协调处理采购过程中的纠纷和问题;(六)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第六条各需求部门应明确采购需求,配合采购管理部门完成采购工作,并对采购物品的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反馈。

第三章采购方式及程序第七条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等。

具体采购方式的选择应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规模、技术要求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采购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一)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明确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要求、预算等;(二)采购管理部门审核采购申请,编制采购计划;(三)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发布采购信息;(四)组织供应商资格审查、报价评审或谈判等活动;(五)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六)监督合同的履行,组织验收和结算;(七)完成采购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九条采购活动应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自查自纠,确保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采购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文(3篇)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文(3篇)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文为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学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财务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总务副主任、流动小组成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全校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处,由总务主任负责。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1、学校物资(包括教育教学、劳动卫生、师生生活及办公物品等)的采购要按照计划进行。

采购计划分为学期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

每学期开学初,必须由学校各部门报学期预采购计划,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由学校各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最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

2、临时采购计划作为学期采购计划的补充,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物品请购单,书写申请报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由校长审批,会计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

日常招待用品的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成员购买。

3、采购学校设备时(包括电脑、打印机、窗帘、办公桌椅大批学生课桌椅等)必须由申请部门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报总务处,总务主任报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决定通过后,会计按预算校准后起草报告报场领导审批后,校长报红星四场分管学校领导批准后由总务处报经场发该科,由发该科安排场招标小组集中采购。

三、采购原则及方式1、学校日常办公用品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经过询价对比确定为期一年的固定采购点,对指定采购点的商品价格按不定期与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并签订定点采购协议。

2、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施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本着节约的原则,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一中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中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物资采购效率,确保教育教学和学校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物资采购活动,包括办公用品、教学设备、实验器材、维修材料等。

第三条物资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计划与管理第四条学校物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各部门需提前一个月向总务处提交采购计划,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预算等。

第五条总务处对各部门提交的采购计划进行汇总审核,确保采购计划合理、合规。

第六条总务处根据审核通过的采购计划,编制年度物资采购预算,经校长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七条采购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务处审批。

第八条审批:总务处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采购条件的申请,由总务处主任签字审批。

第九条采购:总务处根据审批通过的采购申请,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条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合同需经总务处主任签字确认,一式两份,一份由总务处存档,一份交供应商。

第十一条验收:物资到货后,由总务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四章采购监督与责任第十二条学校成立物资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物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纪律,严禁徇私舞弊、收受贿赂。

第十四条采购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物资采购计划管理1. 各部门应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需求,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并按时提交给总务处。

2. 总务处对各部门提交的采购计划进行汇总、审核,确保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二、采购合同管理1. 采购合同应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2. 采购合同签订后,总务处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报校长审批。

三、物资验收管理1. 物资到货后,总务处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物资质量符合要求。

学校采购合同签字管理制度

学校采购合同签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采购合同管理,保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提高采购效率,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采购合同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合同。

第三条学校采购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廉洁性。

第二章签字权限与程序第四条学校采购合同的签字权限分为以下等级:1. 一般采购合同: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 重要采购合同:由学校分管领导或授权代表签字;3. 特大采购合同:由校长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五条学校采购合同签字程序如下:1.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2. 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由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3. 供应商签署合同后,由采购部门将合同提交给分管领导或授权代表;4. 分管领导或授权代表对合同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5. 采购部门将签字后的合同存档,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第三章合同审核与备案第六条学校采购合同审核由以下部门负责:1. 采购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签订和履行;2. 法务部门:负责合同的合法性审核;3. 财务部门:负责合同的财务审核。

第七条采购合同审核内容包括:1. 合同主体资格;2. 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3. 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完整、合理;4. 合同签订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第八条经审核通过的合同,由采购部门报送校长或授权代表备案。

第四章合同履行与监督第九条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采购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条采购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应建立合同履行档案,记录合同履行情况,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全过程。

第五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后,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采购部门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2. 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3. 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协商一致,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

学校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

三、基本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采购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2. 公平公正原则:采购活动应公平公正,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3. 依法合规原则:采购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4. 效率效益原则:采购活动应注重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采购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2. 设立采购办公室,负责具体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

3. 设立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五、采购流程1. 需求申报: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采购需求申报表》,报采购办公室审核。

2. 预算编制:采购办公室根据需求申报情况,编制年度采购预算,报学校领导审批。

3. 采购方式: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方式。

4. 供应商选择: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5. 合同签订: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6. 采购执行:采购办公室根据合同约定,组织实施采购。

7. 验收:采购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

8. 付款: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六、内控措施1. 建立采购档案,记录采购活动全过程。

2. 实施采购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

3. 严格执行采购审批制度,确保采购活动合规合法。

4. 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 加强采购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履行到位。

七、监督检查1. 学校采购监督小组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确保采购活动廉洁自律。

3. 教职工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采购制度管理方案模板

学校采购制度管理方案模板

学校采购制度管理方案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采购,是指学校为教育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需要,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本方案适用于学校各部门的采购活动,包括采购计划的制定、采购方式的选用、采购程序的执行、采购合同的管理、支付与验收等环节。

二、采购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采购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

采购管理委员会由校长、财务处长、审计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采购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校采购政策、采购规划和采购方案;(二)审批采购计划和采购文件;(三)监督采购过程,处理采购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四)审核采购结果和支付申请;(五)组织对采购过程的评估和总结。

第六条学校设立采购办公室,负责采购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采购办公室设在财务处,财务处处长兼任采购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采购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执行采购政策、采购规划和采购方案;(二)制定采购计划和采购文件;(三)组织采购活动的实施;(四)管理采购合同和支付事宜;(五)协助采购管理委员会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采购计划与审批第八条各部门根据教育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需要,编制采购计划,报采购办公室审核。

第九条采购办公室根据学校财务预算和采购政策,对各部门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编制学校年度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报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条采购计划应包括采购项目、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采购预算、采购方式、采购周期等内容。

四、采购方式与程序第十一条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第十二条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采购程序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放、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开标(评审)等环节。

第十四条采购办公室负责组织采购活动的实施,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小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4篇)

小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4篇)

小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物资采购工作,保证教育教学运行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学校物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学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三条小学物资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确保货物和服务的质量安全,并充分发挥小学物资采购的社会监督作用。

第四条小学物资采购工作应当坚持集中管理、统一采购的原则。

第五条物资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政策、计划、标准进行,采购单位和采购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第二章采购管理机构第六条小学设立物资采购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物资的采购活动。

第七条物资采购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和修订小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二)组织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年度预算和采购需求计划;(三)组织物资招标和比选工作;(四)监督物资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五)管理小学物资采购合同的履约和验收;(六)负责物资采购的档案管理;(七)开展小学物资采购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第八条物资采购管理机构应当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配备必要的采购管理工作设备和软件。

第三章采购计划和需求计划第九条小学物资采购计划和需求计划应当根据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并经过相关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第十条采购计划和需求计划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据小学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活动安排,科学、合理确定采购品种、规格和数量;(二)合理安排采购时间,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三)采购计划和需求计划应当与小学的财务预算相适应,严格控制采购费用;(四)采购计划和需求计划的编制应当充分考虑采购品种的质量、性能和价格因素。

第十一条小学物资采购计划和需求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准流程应当明确,并进行相应的文件备案。

第四章采购方法及程序第十二条小学物资采购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选择供应商。

学校采购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学校采购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采购合同签订工作,加强合同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保障学校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采购合同签订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设备采购、工程采购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合同签订原则第四条合同签订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

2. 公平性原则: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

3. 实用性原则:合同内容应简洁明了,便于履行。

4. 严谨性原则:合同条款应严密,避免产生歧义。

5. 保密性原则:涉及商业秘密的合同,应采取保密措施。

第三章合同签订程序第五条合同签订程序如下:1. 需求提出:学校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采购部门进行汇总。

2. 询价与比价:采购部门根据汇总的采购需求,进行市场询价和比价,确定合适的供应商。

3. 签订合同草案: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协商,制定合同草案。

4. 合同审核:合同草案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合同内容、价格、质量、交货期限、售后服务等。

5. 合同签订:审核通过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6. 合同备案:签订的合同需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合同履行与监督第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1. 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规格等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

2. 学校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或服务费用。

3. 双方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第八条合同履行监督:1. 学校相关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采购部门。

2. 采购部门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合同履行到位。

3. 学校审计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合同履行符合规定。

第五章合同变更与终止第九条合同签订后,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或终止合同,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或终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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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篇学校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合同管理,维护我校合法权益、保护学校利益和规避合同风险,规范和完善对外合同的签订工作,确保合同履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学校所属职能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二级学院等以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名义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三条学校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审签、各负其责的制度。

第二章合同的管理和分级分类第一节统一管理第四条为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学校指定校办公室负责学校合同的统一管理。

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学校合同的统一管理,包括合同内容的审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使用、合同正本的保管、合同登记备案、合同档案管理、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总结,重大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具体界定,以及协调学校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审核合同条款等工作。

(二)负责制定学校合同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解释、修订合同工作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学校合同管理制度。

(三)负责组织或者参与学校重大合同的起草、会审、洽谈和签订,以及合同纠纷处理等工作。

(四)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合作办学、人事管理、房屋出租、商品采购、校内管理等不同类型的合同范本,为各部门订立合同提供规范性指导和服务。

第五条学校各二级学院、职能部处以及教职工个人,未获得学校法人书面委托或授权的,一律不得以学校或者校内单位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

第六条学校聘请法律顾问,依据学校委托进行法律咨询,协助学校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合同分级第七条依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分为重大合同和一般合同,按照不同流程进行审批管理。

第八条学校重大合同主要包括:(一)合作办学合同(含对外合作办学);(二)以学校资产联合经营的合同;(三)涉及学校无形资产的合同;(四)有可能对学校形象、名誉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五)对外抵押担保、债权债务的清偿合同;(六)投资、融资(贷款)合同;(七)标的金额在学校下发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所列重大项目及其标准以上的合同;(八)其他学校认为应该按重大合同管理的合同。

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为一般合同。

第三节合同分类第九条学校的合同根据业务类型分为:教育合作合同、经济合同、人事与劳动合同、科研项目合同、校内管理合同和其他类型合同。

第十条教育合作合同,是指学校与校外单位开展合作办学、联合创建培训基地、共同从事科学研究、共同进行人才培养的过程中签署的各类合同。

主要包括合作办学合同、联合培养合同、委托培养合同、战略合作合同等。

第十一条经济合同,是指学校在对外从事经济活动过程中签署的,以经济交往和资金给付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合同。

主要包括采购合同、投资合同、担保合同、融资合同、基建合同、维保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委托合同、赞助合同、捐赠合同等。

第十二条人事与劳动合同主要是劳动(聘用)合同,劳动(聘用)合同是指学校与在编教职工签署的,证明学校与之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合同。

第十三条科研项目合同,是指学校及其教职工在申请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工作、进行成果转化、资助出版等科研活动过程中,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

第十四条校内管理合同,是指学校及其职能部门为实现办学目标、履行教学管理职责,与校内教职工或者在校学生签署的各类契约和协议。

主要包括教职工进修协议、教职工出国任教(工作)协议、特殊人才培养协议、校内房屋租赁协议、水电使用协议等。

第十五条本办法未涉及的其他类型合同,应当报校办公室审核,由校办公室根据合同的性质、种类、标的金额、合同期限、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做出判断后,建议学校签署或者授权承办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签署。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程序第一节合同的立项与起草第十六条承办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是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执行主体,具体负责实施合同的立项和订立过程中的谈判和起草工作。

合同订立前,承办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从维护学校权益角度出发,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委托代理权限、经营范围、履约能力、经济实力、社会信誉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

第十七条承办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在合同立项和谈判过程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对合同事项和分配机制存在特殊限制或者要求的,承办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在合同立项和谈判过程中应当遵守。

第十八条立项后,由承办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同文本的起草。

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当事人姓名(名称)和住所,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酬金及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相对方各种承诺及优惠条件,审计约定及费用支付办法,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

合同的基本要素应齐全,条款应明确、具体。

第十九条承办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起草合同文本前需要进行谈判的,应当及时向主管该工作的校领导汇报;合同谈判涉及重大分歧或需要法律专业支持的,应邀请学校法律顾问参加。

第二十条合同文本的选择应按照如下顺序进行:(一)学校已制订合同示范文本的,应当尽可能使用学校合同示范文本,并根据需要对合同内容予以充实和完善;(二)没有可以适用的学校合同示范文本的,承办单位应当使用国家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规定或推荐使用的合同范本;(三)没有政府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提供的合同范本的,承办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当从维护学校利益出发,积极争取由我方草拟合同条款,主导合同的谈判和订立,确保合同条款最大限度的实现学校权益;(四)不得不由对方草拟合同文本的,承办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就合同条款积极进行谈判、严格审核合同内容,积极维护学校权益。

第二节合同的审批与签署第二十一条合同报审时,承办单位须向校办公室报送以下相关材料:(一)《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合同审签单》(见附件1);(二)属重大合同的,须同时提交正式的申请报告,报告要对合同签订的背景情况、合同对方资信情况、利弊分析、风险评估、决策过程等相关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申请报告须由承办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三)符合学校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需提供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纪要等材料;(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合同审签单》的要求,相应的审批程序如下:(一)一般合同,经校办公室确认后,报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主管该工作校领导审批后,由该校领导签署合同,并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

(二)重大合同经承办单位报校办公室确认后,交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法律顾问、财务处、审计处会审,报主管该工作校领导、校长、董事长(或授权人)会签审批,校长、董事长或授权人签署合同,并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

(三)所有合同签署后,均须报送合同正本一份,到校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三条有关会审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为维护学校利益把好关。

各会审单位主要职责如下:(一)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以及立项情况、合同内容、合同条款等进行审查。

合同内容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的,须经相关职能部门会签。

(二)法律顾问:对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进行法律审查,对履行合同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校办公室:汇总审查材料;对合同性质和内容进行初步判断;明确下一步的审签单位和流程;对法律顾问提示的风险进行评估和进一步分析。

(四)财务处:审查经济类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学校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规定,合同款项支付是否有经费来源保障,资金结算及付款方式是否合理等。

(五)审计处:审查合同文本格式是否符合审计规范、合同的必要条款是否具备、内容是否合理合法等;对相应风险进行提示;对合同订立的程序及合规性进行审查;对相应风险进行提示。

(六)校领导:对经有关会审部门审查后的合同,签署意见。

对存在不确定事项或有争议的条款进行审定,必要时提交学校相关会议研究决定,或呈董事长最终审定。

第二十四条合同文本经审查需要修改的,起草单位应根据有关审查部门的修改建议,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并送相关部门复查。

第二十五条合同起草单位应对合同条款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承办单位报送合同进行审查时,应指定本单位专人负责,不得由其他人员代办。

第二十七条合同文本正式签订后,由承办单位送校办公室审核无误,统一加盖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八条合同签署后,承办单位应将合同正本一份报送校办公室,由校办公室对合同进行分类编号并保存备案。

第三节合同的履行与变更第二十九条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单位及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各个环节(包括签约、交货、验收及结算)的跟踪管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合同约定事项。

第三十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说明变更或解除的理由、变更或解除的条款及事项、履行期限、与原合同的关系等,并按前述流程报相关部门审核后签订。

第三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书面签证、往来信函、文书、电话记录、传真、电报、合同履行记录及索赔报告等文件材料均为合同档案的组成部分,负责实施该合同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及时、妥善地处理、收集、整理、保存上述资料。

需要签章确认的,应报请学校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和校办公室批准。

第三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对方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负责实施该合同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对方,并及时将出现的问题、拟采取的措施向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和主管校领导汇报,积极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

第三十三条经承办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征求用户意见、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关数据后,财务部门根据合同文本及相关部门签章方可办理资金结算。

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一)发票或合同签批手续不完备的;(二)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三)发票盖章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不一致的;(四)付款单位与合同当事人名称不一致且未出具代付款证明的;(五)单价、数量与合同有出入的;(六)合同未归档备案的;(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的。

第三十四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合同条款或法律没有规定的,一般应以货物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问题为准。

第三十五条承办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履行、变更、解除合同的有关资料报送校办公室,校办公室应及时按合同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十六条合同履行完毕后需要续签的,必须按前述流程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再续签,必要时要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

除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续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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